林过云
林过云 林友強 | |
---|---|
出生 | 林国裕 1955年5月22日 英属香港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别名 | 香港屠夫(传媒称呼)→雨夜屠夫(自创称号) |
教育程度 | 深水埗利玛窦中学 |
职业 | 夜班出租车司机 |
知名于 | 连环肢解案、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 |
刑事处罚 | 死刑→终身监禁→不会假释 |
刑事状况 | 服刑中 |
动机 | 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出租车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后勒死,并对第四名受害者进行奸尸。林把尸体的性器官部分肢解作为标本,存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的寓所。 |
定罪 | 四项谋杀罪 |
谋杀 | |
受害者数量 | 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梁惠心 |
谋杀时间段 | 1982年2月-1982年7月 |
国家 | 英属香港 |
位置 | 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 |
目标 | 舞女、收银员、清洁工、学生(皆为女性) |
死者数量 | 4 |
武器 | 电锯、手铐、电线、外科手术刀 |
被捕日期 | 1982年8月17日 |
收监于 | 赤柱监狱→转往石壁监狱 |
林过云(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国裕,又名林友强,香港连环杀手,人称“雨夜屠夫”[1]。
犯案时,林任职夜更出租车司机,接载目标后将之杀害。后于住所内解剖,肢解尸体后会取出死者性器官制成标本,过程亦会拍照及录影留念,有资料指其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奸尸。最后,其因前往摄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过云犯下之重案震惊香港社会,为香港首位连环杀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惊悚电影,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广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于2003年香港电台举办的“十大哄动案件选举”排行第一位[2]。
早期生活
童年时期
1955年5月22日,林过云于香港出生,原名林国裕,父亲林伟乐共有3名妻子、10名子女,林过云是长子,由正室张剑萍所生[3]。1957至1962年,林父在文莱的石油公司工作,林过云及其妹随母亲到当地生活,与林父的妾侍及同父异母弟妹一同居于公司宿舍[4]。林过云曾于文莱就读幼稚园及小学,林父在管教林过云方面较其他子女严厉,1962年12月,林过云随家人返回香港,迁入位于观塘的自置居所[5],在一所政府小学读书,成绩通常都在最前的十名之内,约十一岁毕业并升读初中,直到1968年,林父转职中华电力公司,要求林过云上午在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就读,晚上在理工学院读夜校,导致林过云的数学成绩追不上进度。1970年,林父开店售卖摩托车,要求林过云每天下课后帮忙看铺,林过云的成绩由此走下坡,与父亲的感情亦开始转差,常遭父亲打骂并赶他离家,情况持续至林过云就读中学四年级[6]。林过云中学毕业后便开始在观塘康宁道父亲开设的摩托车店任职,随后在一名亲戚处当冷气学徒。
成年时期
1973年初,林过云与父亲争执后被逐离家,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医生指林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接受102日治疗后获准出院,并改名为林友强。林过云年约十九岁时,家人发现他表现不寻常,对女性肉体感到兴趣,其后被发现于观塘住所的厕所外偷窥其妹露体,家人因此要求他迁往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的另一住所,与父亲及其他弟妹一同居住[7]。林过云与弟弟同房,林过云睡于双层床的下格,其弟则睡于上格,二人曾有协议,各人的物件分开来放,彼此各不干预[8],1978年,林过云取得出租车牌照,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约1980年转任夜间出租车司机,同住的家人每隔十四五天始有机会与他见面[9]。1981年突然对摄影产生浓厚兴趣,开始研究摄影技术,并且加入摄影会。林过云任职夜间出租车司机一年后,其母察觉到他的行为有很大改变,如不肯洗换衣服及洗澡、表现垂头丧气等,并曾于半夜见他在家中像梦游般走来走去[10]。
连环肢解案
林过云在犯案前为一名值夜班的出租车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他在1982年2月至7月杀害4名女子,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出租车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后勒死,并对第四名受害者进行奸尸。每次作案后均会肢解人体、拍摄残肢,然后把尸体的性器官部分肢解制成标本,存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的寓所, 并将身体其余部分弃于城门河及大坑道山坡。
日期 (1982年) |
死者姓名 | 年龄 | 职业 | 案发经过 |
---|---|---|---|---|
2月3日 | 陈凤兰 | 22 | 夜总会妈妈生 | 陈凤兰于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载酒醉未醒陈凤兰到目的地观塘后,把她载回土瓜湾住所楼下,返回家中取电线后,在车上将酒醉未醒的陈凤兰勒死,并将尸体带回家藏在客厅沙发底下。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后,林将尸体身上的衣服脱光,然后为尸体拍照。林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到街上买了个电锯,然后将陈凤兰肢解成七块,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影,性器官放入胶盒用米酒防腐,再用报纸包好肢体放入胶袋内,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弃于火炭一处山坡草丛,但因大雨肢体飘浮到介乎好运中心和富豪花园之间的一段城门河。肢解情况被收录于录像带“严肃的秘密”内。 |
5月29日 | 陈云洁 | 31 | 夜总会收银员 | 陈云洁于凌晨5时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回家。林过云在途中停车用刀指吓,再用手铐铐住陈云洁,最后用电线勒死受害者。這次林过云用外科手术刀进行肢解,并将死者的一双乳房、整个阴部完整割下,进行防腐处理。尸体的其余部分,则用报纸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内,将碎尸放在出租车车尾箱待入夜后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肢解情况也被收录于录像带“严肃的秘密”内。[11] |
6月17日 | 梁秀云 | 29 | 夜总会清洁工人 | 梁秀云于凌晨4时下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不久遇害。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录像带名为“雨夜行动”。林过云为方便“工作”,将摄录机放在双层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动。由于无需操纵摄录机,林过云的肢解工作较上两次更仔细,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开,挑出肠脏,放在口中品尝。林过云原有一尝人肉的冲动,但最后由于感到恶心而放弃。肢体弃于大坑道山坡草丛。 |
7月2日 | 梁惠心 | 17 | 圣芳济各书院 中五学生 |
梁惠心在尖沙咀喜来登酒店参加谢师宴后,在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登上出租车拟返回红磡山谷道邨寓所, 自此失去踪影, 音讯全无。翌日凌晨家人仍未见她回家,心感不妙, 遂致电赴宴之同学查询及到尖沙咀一带找寻其下落,惜无功而还,经商议后决定报警求助。警方将失踪者资料通报全港所有巡逻警员及医院,并于8月5日发放寻人启示及照片呼吁巿民提供消息,但仍无结果,会考放榜当日梁未有回校领取成绩单及报读预科,直至8月17日警方拘捕林过云后在其家中寻回梁之遗物及部分器官, 方知她已遇害。林过云向警方供称他行凶前用手铐锁住梁惠心双手,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 然后用电线勒死她,将尸体带回家奸尸及肢解, 过程被拍照及录影, 名为“第四次行动”, 残肢其后被遗弃于大坑道。[12] |
揭发被捕
林过云的住所没有暗房可冲洗彩色照片[13],需要找照相馆帮忙。为免惹人怀疑,林参加由窝打老道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举办的摄影班, 认识了在尖沙咀一间照相馆任职的张志立 (张仔), 并对张仔说自己在殓房兼职摄影师,为他们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张仔觉得他的解释合理,为免令同事受惊,他亲自冲洗林的照片。
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想将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凑巧,张仔任职的照相馆的放大机有故障,他于是将林过云交来的胶片,交到同一机构的旺角分店代为放大,由于放大照片工作整个过程都由人手操作,当分店冲洗员将影片冲洗后进行品质检查时,发现那些照片似乎与人体肢解有关,将照片交由上司作决定。照相馆负责人认为事有可疑,于是报警。
警方接报后把案件交由九龙总区凶杀组跟进,时任凶杀组警长李达君率领多名探员到照相馆为店员录取口供, 并将照片及胶片取走,交由法医官及科学鉴证科进行检定及鉴证。法医官根据肉体色泽及血液颜色推断,照片中的尸体,死去不足三小时,而从尸体的切割方式及刀痕推断,肢解尸体的人,并无医学解剖专业知识,因而排除那些是“教学图片”。科学鉴证科发现那些照片,并非翻摄自印刷品,而是直接对着尸体拍摄, 此外亦证实其中一张照片右上角一个可疑反光部分是一颗小水珠,经放大的水珠弧形表面显示一名少女的半张面孔, 与在7月2日失踪的少女梁惠心相似。警方收到法医官及科学鉴证科的报告后,相信梁惠心已经遇害, 决定采取拘捕行动, 派员到冲洗公司尖沙咀分店守株待兔。
8月17日早上, 李达君警长再次带队到照相馆埋伏,指示店员将数张其他相片混入林过云之十三张照片,提醒他们须要求林核实他的照片及胶片, 并须询问林有关相片之资料,如拍摄地点及放大照片之目的等,以便警方进行录音取证。林于同日下午六时许到来取相,按张仔要求逐一查核相片, 并向其表示照片将用作呈堂之用,使陪审员可看得更清楚其内容, 并表示他时常到不同殓房工作。 林检查后确认他的照片及付款时,李警长即表露身份拘捕他,林胡乱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东方日报》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并相约在土瓜湾贵州街门市部门外会合,但李警长及其上司发现没有“四眼佬”这个人,于是向法庭申请手令搜查林位于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住所,检获属于死者的器官及财物,揭发凶案。
警方问话及起诉
林过云、弟弟林国强及父亲林伟乐被带返警署协助调查,妹妹及妹夫与案无关未有被捕。林父经警方扣留问话三天后获释。林弟则表示由于上班时间不同,甚少见到哥哥及从不触碰他的物品,对事件毫不知情。警方安排父子三人共处一室开家庭会议,林父及林弟为求尽快获释, 要求林过云向警方澄清事件与他们无关, 林父向林过云说:‘你弟弟快要结婚,如果这些事是你做的,就一人做事一人当,无谓累人’, 林母张剑萍亦到警署劝儿子认罪, 林过云终承认所有事情皆由他做的,与其家人无关,并协助警方起回死者身体残肢,惟警方仍坚信林弟曾参与案件,落案起诉两兄弟四项谋杀罪,将他们解往新蒲岗裁判法院提堂,两人不获保释, 被送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观察。林弟一直声称被冤枉, 最终于第六次聆讯后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所有控罪获释,而林过云则经医生检验后被证实神智清醒, 智商极高 (据悉超过130),适宜答辩, 而控方之表面证供亦成立,裁判官将案件转介最高法院审理。
审讯及判刑
1983年3月3日, 案件开审, 大批巿民在高院外聚集围观, 希望一睹林过云风采[14]。为确保审讯公平公正,获选参与审判的7名陪审员全为男性。 为免令旁听者受惊,控辩双方同意只有法官及陪审员可观看林过云拍摄之录像带,死者的器官亦无须呈堂。林过云于控方举证完毕后承认误杀,但不被控方接纳。由于他已承认杀人, 法官引导陪审团只须考虑谋杀或误杀。双方就林过云犯案时之精神状态进行激辩, 先后传召5名中外精神科专家作供, 有3位认为他没有精神病,但对女性有不寻常癖好,另2位则表示他精神不健全, 自我控制能力成疑。经过18天聆讯, 同年4月8日法官引导陪审团作出裁决, 表示如他们认为林过云犯案时能自我控制,那就裁定他谋杀罪成,反之如是因精神失常而不能自制,那就裁定误杀。陪审团商议三个多小时后, 一致认为林过云犯案时神智清醒,只因满足异常性欲而犯案,裁定他所有谋杀罪名成立,林依例被判处死刑[15],后在1984年获港督特赦,刑罚改为终身监禁。
监狱生活
林过云被定罪后曾于赤柱监狱服刑,其后转往石壁监狱服刑至今,囚友称呼他为“阿Lam”,属于甲类囚犯,在狱中的工场负责图书钉装等工作,每月工资约港币数百元,他在狱中独自行动,不主动与人交谈,亦拒绝对别人谈及往事。2009年,《香港壹周刊》第1010期曾刊登林过云在狱中的图片[16],林过云在狱中纪律良好,为人节俭,时常阅读报纸、医学书籍、宗教类书籍及抄写笔记,亦参加了狱中的天主教、基督教宗教班,教会义工偶尔会到监狱探望他,惟未见有家人探望。林过云居住的监仓堆满了报纸和书籍,他喜欢紫微斗数,在囚友眼中是专家,监狱的惩教人员亦会向他请教[17]。由荣智健侄女荣文蔚包养的模特儿顾志雅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自己在狱中与林过云成为朋友[18]。2018年,传媒指当时62岁,已服刑逾三十四年的林过云提出的假释申请已获批准,引起公众关注,惩教署其后表示林过云并没有申请假释,只是刑罚复核委员会先前曾定期 (每五年一次) 复核林过云的刑期,最后因有委员担心林或会重犯决定暂不考虑改动及假释[19]。
根据网台恐怖在线第2455集的嘉宾指有次跟一位囚犯倾计,该名囚犯指林过云在监狱中亦有解剖,将一只蟑螂杀死后,然后就解剖放在火柴盒[20]
后续事件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灵位,因恐怕有人将录像带与照片卖给传媒,林过云拍下的录像带与照片在案件审结后已被全数销毁,部分受害者器官现时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这宗案件更促成香港成立“香港齿科法医小组”[21]。
梁惠心本信奉天主教,她的家人将骨灰安放在长沙湾天主教坟场内安息。
流行文化
这宗案件揭发后,在香港引起了极大轰动,在社会中留下极深刻的印象。
电影
1982年香港女演员林建明唯一一部导演的电影《热浪》,巧合误中话题[22]。
1989年冯意清执导,张坚庭、张曼玉、吴君如、吴启华及周文健主演的电影《求爱夜惊魂》,周文健饰演的角色“陈云”是影射“林过云”。
1992年出品的电影《羔羊医生》描述林过云的犯罪情节,由任达华饰演林过云。同年,自由人出版有限公司根据电影出版精装漫画《机密档案林过云》,由香港漫画家何志文执笔绘画,漫画内容同电影情节一样。
1993年上映电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贵利王》,吴启华饰演影射林过云角色的林过仁。同年另一上映电影《雨夜天魔》由吴镇宇饰演林过云。
2005年上映电影《神经侠侣》,亦有提及雨夜屠夫的犯罪情节
2022年上映电影《神探大战》,亦有描述林过云的犯罪情节,由李菁饰演林过云
歌曲
1986年香港殿堂级摇滚乐队Beyond成员黄家驹,当年为了探索林过云的思路历程及对死亡的抽象,创作出了一首叫《Dead romance part2》的歌曲。
书籍
重案组黄Sir著:《香港重案实录(第一集):惊人凶杀案》, 博益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990年于香港出版
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贤馆出版《残酷肢解案》一书,书中刊载大量林过云背景资料、从犯案到被捕案情,甚至刊登受害者肢体照。
电视节目
1991年黄霑主持的亚洲电视节目《香港奇案》,根据个案改编成单元剧《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由任达华饰演林过云(《雾夜屠夫》监制邓衍成正是《羔羊医生》的执行导演)。
1991年金兴贤与卢希莱主持亚洲电视节目《香港奇案-香港屠夫林过云》,节目访问林过云家人、大厦看更、考车师傅、心理医生、惩教署、冲洗店职员、重案组,拍摄林过云住所贵州街安庆大厦与四个死者灵位。
电视剧
1990年代无线电视法庭电视剧《壹号皇庭》系列里,就有根据这个案件改编的剧情。
2000年代无线电视《陀枪师姐》系列里色魔杀人案取自本案蓝本,骆达华饰演鲍国平影射林过云。
2006年亚洲电视制作的奇案式剧集《香港奇案实录》,根据个案改编成单元剧《雨夜狂屠》,由吴岱融饰演林过云。
2014年无线电视剧集 《再战明天》角色何百云( 陈荣峻饰 ),也是影射林过云。
广播剧
香港奇案实录 - 雨夜杀手 (1990年): 锺志光声演影射林过云之角色林河文[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记录片
2010年美国犯罪刑缉频道,以林过云的连环凶杀案为题材,制作《Crime Investigation Asia - Jars Murderer》记录片。
鬼故事
网上流传1990年代香港猛鬼杂志《Yes!鬼世界》写的虚构短篇鬼故事,绘影绘声虚构林过云在狱中有三个女鬼伺机报复的鬼故事,被网友误传为真人真事,有台湾电视节目将虚构鬼故事当为真事报道。
游戏
危险人物之雨夜屠夫
参考文献
- ^ 根据网上节目《无奇不有》2014年7月21日一辑的嘉宾前记者“重案组黄sir”所述,林过云被捕后不满当时香港传媒冠以“香港屠夫”称号,以不合作为要胁要警方向传媒转达其要求,要以其自创称号“雨夜屠夫”之名称呼他,据林过云所述,创此称号原因乃因自己出生时下雨。
- ^ 冼文达. 本報特稿:港台擬邀「一哥」拍《執法群英》. 文汇报. 2003-11-27 [2021-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0) (中文).
- ^ 林過雲生母今晨供稱 被告因偷窺其妹曾遭父房中毆打. 工商晚报. 1983-03-18: 8 (中文).
- ^ 林父講述被告之怪癖 林過雲整日躲房內 吃飯不與家人同食. 华侨日报. 1983-03-17: 9 (中文).
- ^ 林父強橫專制 被告自小敬畏. 华侨日报. 1983-03-18: 7 (中文).
- ^ 林母情緒激動尖聲指出 回港後夫少給家用 與家人相處不融洽. 华侨日报. 1983-03-18: 7 (中文).
- ^ 對女體極感興趣 曾偷窺其妹露體. 华侨日报. 1983-03-16: 9 (中文).
- ^ 林父謂太太告訴他 被告秘密偷窺其妹私處. 香港工商日报. 1983-03-17: 7 (中文).
- ^ 林過雲之弟作供 同房不知兄長事. 香港工商日报. 1983-03-17: 7 (中文).
- ^ 林母憶述子當夜更時 被告面青青從不肯洗澡. 华侨日报. 1983-03-18: 7 (中文).
- ^ 雨夜狂屠 林過雲的士殘殺夜總會3女. 壹周刊. 2016年5月4日 [2020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11日).
- ^ 林過雲殺女學生姦屍 曬殘肢相露馬腳. 壹周刊. 2016年5月4日 [2020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10日).
- ^ 可以在林過雲住宅間隔圖看到林過雲家中無黑房. [2014-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YouTube上的亚洲电视当年今日(林过云案开审)(粤语), 1983年3月3日
- ^ YouTube上的1982 RTV 林过云报导(粤语),1983年4月8日
- ^ 1983年「雨夜屠夫」林過雲案開審. 苹果日报. 2014-03-03 [2021-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4) (中文).
- ^ 林過雲獨家獄中近照曝光!信基督頻覆檢 雨夜屠夫部署出獄. 壹周刊. 2018-02-28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 ^ 榮文蔚前小三 獄中遇平靜林過雲. 苹果日报. 2014-09-23 [2021-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1) (中文).
- ^ 誤上雨夜屠夫計程車 4女遭姦殺肢解做標本. 台湾苹果日报. 2018-01-25 [2021-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中文).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yVL-dv9tNY
- ^ 医护缘:齿科法医助擒“雨夜屠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2013年12月2日
- ^ 林建明自導自演作品:熱浪(1982). [2012-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6).
相关书目
- 重案组黄Sir 著:《残酷肢解案》 聚贤馆1991年出版
- 重案组黄Sir 著:《香港重案实录(第一集):惊人凶杀案》 博益出版集团有限公司199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