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昆
劉連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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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3年1月20日 滿洲國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
逝世 | 1999年8月15日 中國北京市解放軍總政治部軍事監獄 | (66歲)
死因 | 死刑(槍決)[1]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母校 | 解放軍後勤學院 |
政黨 | |
間諜活動 | |
效忠 | 中華民國 |
服務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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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年代 | 1947年-1999年 |
等級 |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少將 中華民國陸軍少將 |
劉連昆(1933年1月20日—1999年8月15日),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長,少將軍銜。1992年開始,為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策反,在大陸開展秘密情報工作,領中華民國國軍少將軍銜,為同時於海峽兩岸皆擁有少將待遇之第一人。台灣海峽飛彈危機期間向軍情局提供重要機密情資,使台灣方面得以掌控解放軍計畫的「底線」,並據此做出即時因應。
1999年事敗被捕,遭解放軍軍事法庭以通敵罪處決。
在其逝世後,台灣方面在戴笠紀念館忠烈堂設有其牌位[2][3]。
早年
1933年生於齊齊哈爾市,1947年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從解放軍後勤學院畢業。1984年8月任職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部長,負責軍事採購。直到1988年解放軍恢復軍銜制度,再升至少將。1990年劉連昆因經濟問題受到留黨察看2年的處分,雖被撤職但保留副軍籍的待遇,軍銜從少將被降職為大校。由於受到上級的紀律處分,劉連昆早已對他的組織心懷不滿[4][5]。
1992年2月,此時曾為同單位的邵正宗已經從解放軍退役,他與台灣的軍情局交換條件,答應拉攏一名解放軍的高級將領充當未來的情報供應。9月,邵正宗通知軍情局,他的過往上司可以擔任未來人選,邵正宗曾在1986年任職過解放軍後勤部軍械部工廠管理局局長因此認得劉連昆。同年10月,軍情局很快將行動列為「少康專案」,而軍情局第六處副局長龐大為更是親自前往準備會面[4]。
廣州密會
1992年11月27日,龐大為、中間人台商張志鵬與另一名軍情局的化名文聆的交通員入住白天鵝賓館。同時間邵正宗也從南京抵達廣州,再到廣州火車站旁邊的九龍飯店。三人在珠江的露天茶座簡短見面後,到了當天晚上,邵正宗在廣州花園撥通公用電話,劉連昆被告知軍情局的人已經到達廣州[4][6]。
按照解放軍的部隊習慣,乘坐飛機需要向上級請示並得到批准。為免驚動上級,劉連昆放棄搭機,改乘坐火車從北京到廣州。11月27日凌晨5時,劉連昆一下車便見到邵正宗,兩人前往東方賓館入住。劉連昆先見到張志鵬、文聆,同時龐大為在新華書店和越秀公園附近閒逛,確認沒有受到跟蹤。當天上午10時,雙方根據事前約定在越秀公園密會。劉連昆走在前面,龐大為在後,兩人沿着林間小道慢慢走到山頂,這個時候才開始正式會談[4]。
劉連昆對龐大為的冒險舉動感到滿意,並接着說:「你來大陸,跟我南下與你見面,所冒的風險是一樣的。」劉連昆還抱怨,自從晉升中將被無限期擱置後,他感到灰心失望,而龐大為在會談中交待了工作方式、工作重點和聯絡方式。其中台灣方面最想知道解放軍的戰略預警情報,以便來日做準備。第一次見面,劉連昆就提供了15份情報,其中12件是中央軍委的內部機密文件。龐大為以2瓶洋酒和2萬美元當作見面禮,他還告訴劉連昆,軍情局將比照台灣少將的待遇,每月提供3,500美元的薪酬,獎金另發,而且退休後晚年生活可得到完全照料。此後,劉連昆成為第一名在兩岸同時獲得少將待遇的軍人,也成了軍情局在中國政府內部安插的最高級別的內線,化名「高志明」[4],代號「少康二號」[5]。
雙方在廣州越秀公園交談了兩個小時,並於中午12時分頭往東方軒飯店繼續共進晚餐。當天下午2時5分,劉連昆與龐大為、邵正宗告別。此次軍情局的密會除了策反劉連昆外,另外也談妥了邵正宗的撤出問題。不過邵正宗因顧及情婦,不願以漁船偷渡方式離開[4]。
洩漏軍機
從1992年開始,劉連昆就向軍情局提供大量的機密情報。這些情報有解放軍對外採購的情況,對台6大作戰方式,以及中國接收香港計劃等等。1992年11月,劉連昆向軍情局提供了中國對俄羅斯軍購的軍事機密,俄羅斯向中國出售了蘇-27和S-300防空導彈的詳情[2]。
1993年1月,劉連昆又向軍情局報告中國計劃向俄羅斯購買蘇-30戰鬥機。1月13日,時任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提到解放軍在新時期的戰略方針,但是該戰略台灣方面並沒有及時掌握,軍情局因此要求儘快獲得相關情報。3月5日,劉連昆以手抄本的方式報告了有關內容。也就是中國大陸已經將軍事戰略重點調整到東南沿海、中印邊境和南中國海。這份情報讓軍情局認為有意義重大,於是參謀本部便透露給李登輝,這也是劉連昆向台灣方面提供最有價值的情報之一[2]。
劉連昆在少康專案獲得了不少的報酬,軍情局都按文件的密集程度、時效和內容長度給予不定的金額,每次少則40萬新台幣。如果是時效半年以內的絕密情報,每份按1,000,000元新台幣以上的標準支付,並代存外國銀行[5]。這些獎金都是由交通員張志鵬轉交,為了給劉連昆方便攜帶,軍情局都先轉換成美金。據估計,台灣方面向劉連昆提供的酬金和獎金達到了4,000萬-5,000萬新台幣(折合約140-170萬美金)[2]。
劉連昆多次把解放軍的機密文件帶回家中,並在夜裡拍照。由於經常的舉動在一次引起妻子的注意,她哀求劉連昆收手保平安甚至以死相逼。台軍情局得知此事後,交給劉連昆10萬美元安家,並建議在北京另外購置新房產,以便蒐集更多的情報[2][6]。
導彈危機
1994年12月5日,龐大為有感在廣州被跟蹤。在計劃生變之下讓劉連昆提供情資給張志鵬。才過一天,劉連昆又要求見面,原因是他對李登輝的台獨言論感到不滿。他感覺自己是在幫台灣政府製造分裂活動。不過經過軍情局的連番勸說下,劉連昆這才打消念頭[2]。
龐大為因被人跟蹤一度懷疑軍情局特工李志豪是中共派遣的雙重間諜。軍情局的計劃被打亂,但李志豪還不知道龐大為秘密見面的對象是誰,使得劉連昆未被發現,得以繼續任務[2]。
1996年,發生台海飛彈危機,解放軍編列40多億人民幣預算準備作最壞打算。劉連昆在演習前三個月便將情報提供給軍情局,其中包括演習的底線是「實彈射擊、越過海峽中線、動用潛艇和攻占外島」。台灣在得知解放軍的詳細計劃後,派國安會秘書長丁懋時到兩次美國求援。美國在確認情報準確後,派出獨立號、尼米茲號兩艘航空母艦到台灣海峽施壓。面對突發的軍事壓力,解放軍調整並降低演習規模,變成「導彈不飛越台灣本島、戰機和軍艦不過台灣海峽、不攻占外島」。而其中最關鍵的更是解放軍第二炮兵的東風-15短程彈道導彈。李登輝為了安撫民心公開說出發射的導彈是「空包彈」,也因李登輝這樣說漏了嘴,讓中國的國家安全部門意識到有間諜存在[2]。
劉連昆不斷向軍情局泄密的原因是希望他的兒子能移民美國,在與龐大為建立良好關係後,更向他提出請求。而龐大為雖然答應,但因種種原因事情沒有辦成[2]。
失事處決
由於李登輝的啞彈論讓中方警覺有內鬼,中國政府開始調查泄密對象,但因涉案人員級別很高,排查工作進展緩慢。中國國家安全部指示李志豪從軍情局下手窮其一切手段找到內鬼。很快李志豪找到軍情局的絕密文件,但是「高志明」和「明董」均為化名,具體人物是誰沒有線索。李志豪心生一計,去社子島忠誠二村的軍情局宿舍,與退休的員工套話最終取得決定性的證據,劉連昆的身份因此暴露[6]。
1999年3月29日,劉連昆在北京被逮捕。4月9日,與其共同通敵的邵正宗隨即落網。劉連昆被解放軍的軍事法庭以軍法審判,且因劉連昆是掌管國安機密的軍人,並以最重的死刑判決[7]。兩人並於同年8月處決。據說劉連昆的妻子不原諒丈夫的所作所為,因此拒絕認領遺骸[2]。
2002年8月,台灣軍情局在「戴雨農先生紀念館」內安放劉連昆和邵正宗兩人的牌位[2],並列冊紀錄在案[3]。
影響
劉連昆泄漏的機密造成重大影響。鳳凰軍事的獨家報道總結,劉連昆共向台灣軍情局提供100多份情報,絕密級有4份,其中最敏感的2份分別是1993年中央軍委會議的新時期戰略方針和1996年解放軍的軍事演習詳情[5]。
1993年解放軍的軍事戰略重點讓台灣收到情報後,立刻提出針鋒相對的措施。1996年的泄密讓美國介入台海局勢,而中國國安部門經過數年漫長的調查這才將劉連昆、邵正宗逮捕到案。此後中國政府吸取教訓,並於1999年4月28日召開「全軍隱蔽鬥爭工作會議」,要求各級領導學習反間諜相關工作[5]。
此外,在劉連昆被處決後,軍情局認為有疑點。龐大為懷疑是1994年12月他第二次與劉連昆見面時,李志豪向廣東國安告密,這也讓李志豪隨後被捕,直到2015年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舉行高峰會,李志豪與台方間諜交換得以釋放[6]。
參見條目
參考文獻
- ^ 朱蓬蓬. 谜一样的人生(续). 香港: 天馬出版有限公司. 2012: 443. ISBN 9780978799922.
但到李登輝上台以後,1996年我們又進行了一次特別大規模的演習,就是解放軍歷史上從來沒有過大規模的演習,三軍大規模出動。也就是在這次演習中,我們軍隊槍斃了一個少將,也就是說我們演習的很多重要的底牌被他透露給台灣,當時我們6枚導彈穿過台灣島,從台灣的上空打過去。結果我們的導彈還沒有發射,李登輝就知道我們的導彈上沒有彈頭,他說是空炮彈。這個情報就是總後的一個將軍劉連昆傳遞出去的,這個人前前後後為台灣做間諜做了9年…。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第三次台海危机中向台提供情报的军内叛徒 (PDF). 國防時報 06版 (北京). 2018-12-03 [2022-04-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4-27).
- ^ 3.0 3.1 共軍少將劉連昆 入我軍情局「忠烈堂. 自由時報. 2018-03-25 [2018-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5).
- ^ 4.0 4.1 4.2 4.3 4.4 4.5 第三次台海危机中向台提供情报的军内叛徒 (PDF). 國防時報 05版 (北京). 2018-12-03 [2022-04-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4-27).
- ^ 5.0 5.1 5.2 5.3 5.4 独家:少将间谍刘连昆出卖的情报远不止96大演习. 鳳凰網 (香港). 2016-08-03 [2022-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1).
- ^ 6.0 6.1 6.2 6.3 驚心動魄!少將劉連昆臺灣間諜案偵破記. 新華澳報. 2021-12-18 [2022-08-07].
- ^ 揭密中国军事法院 (PDF). 國防時報 23 (北京). 2014-04-26 [2022-05-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