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章程
外觀
中國共產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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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章程 - 組織 - 領導 |
十九大 → 二十大 → 二十一大 |
《中國共產黨章程》,簡稱中共黨章,中國大陸簡稱黨章,是中國共產黨的核心文件,規定了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黨的組織方式等內容。只有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可以對其進行修改。[1]
歷次修訂
中國共產黨章程自1921年誕生至中共二十大,先後制定、修正過二十次。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制定過七部黨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黨章都是在共產國際直接指導幫助下制定的,反映出共產國際對早期中國共產黨的影響。1945年中共七大制定的黨章,則是在1943年共產國際解散後由中國共產黨獨立自主制訂的,標誌着中國共產黨在政治上和黨的建設上的完全成熟。[2]
-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共產黨綱領》。黨的名稱為中國共產黨,黨的指導思想為馬克思列寧主義,黨的最高綱領是實現共產主義。
-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黨的最低綱領是徹底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綱領。規定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黨的紀律和制度。
-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規定候補黨員和正式黨員的權利和義務。
- 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規定黨的支部是黨的基層單位,對中央委員會委員長改稱總書記,對地方各級黨的執行委員會的委員長改稱書記。
- 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規定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規定入黨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規定黨與青年團的關係、規定中央委員會除選舉正式中央委員一人為總書記外,還要選舉中央正式委員若干人組織中央政治局指導全國一切政治工作。
- 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強調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支部,突出共產國際的領導地位。
-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
- 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刪除毛澤東思想。宣佈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把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作為黨的主要目標。
-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重新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肯定文化大革命,並概括成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把林彪確立為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
- 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刪除林彪為接班人的內容,繼續肯定文化大革命。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恢復八大的經濟建設內容,以四個現代化為黨的目標,恢復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繼續肯定文化大革命。
-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取消中央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規定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為黨中央的主要負責人。設立中央顧問委員會。規定入黨誓詞。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系統闡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制定了「三步走」現代化發展戰略。
-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武裝全黨,不再設立中央顧問委員會。
-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確立鄧小平理論為黨的指導思想。提出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綱領。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概括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確立科學發展觀為黨的指導思想。生態文明建設寫入黨章。列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道路、理論。
-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指出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