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战地政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Pbnmp留言 | 贡献2022年10月27日 (四) 03:02 歷史:​ 修正筆誤)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战地政务为1956年起中华民国政府于金门马祖地区实施的政策。[1]

战地政务的实施,最早始于1928年通过之“战地政务委员会条例”。[2]:102-105后因国共内战等因素,中华民国政府遂于1956年颁布“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于金门与马祖分别成立“战地政务委员会”,以军政一元、军民一体为概念的军事管理系统,从“管、教、养、卫”四大要务着手,对人民之日常生活进行宵禁、灯火、入出境、电信、金融、电器用品军法审判等多种管制,直到1992年11月7日终止。[1][3]

历史

中华民国战地政务源自于孙文理论,依其发展过程可大致分述如下[2]

  1. 孕育时期(1905-1925年):受革命战争影响,孙文提出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并针对革命进行的时期阐述了三个时期的想法,即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对于军政时期,孙文认为,应建立一个军政合一的体制,权力应集中于军政府中。此时期主要任务除了对敌作战外,也应该要争取人心。而战地政务的一切措施及为争取人心。
  2. 形成时期(1926-1949年):1926年蒋中正就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成立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与“战时政务委员会”相关的大纲。其中于1928年3月6日通过、4月23日修正的“战地政务委员会条例”正式标志了战地政务政策的依据。
  3. 发展时期(1950-1991年):自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台海两岸情势紧张,行政院于1956年6月针对位于战事前线的金门、马祖地区颁布“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于两地成立“战地政务委员会”,实施战地政务政策。
  4. 转型时期(1991年5月-1992年11月):1991年5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宣告终止动员戡乱时期,政治体制由以往的“战时体制”转为正常的“平时体制”。然而,因金、马地区的特殊战略位置,故国防部呈报行政院,经立法院追认,宣告外岛地区继续衔接临时戒严直至1992年11月7日。自此以后,金马地区的战地政务工作告一段落,逐渐回归平时民主宪政。

内容

地方自治

战地政务时期的地方政府除支援军事作战外,推行地方自治发展亦为蒋中正于北伐至戡乱过程不断强调的重要工作目标。在金门、马祖推行地方自治与民权训练,除了要作为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推行民主政治的象征,亦可作为民主阵营反共的前哨站;此外,也可使金门、马祖地区由训政过渡至宪政[4]:129

依照“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第4条规定,战地政务体制下设有战地政务委员会,为推行战地政务的指导监督机关。第8条规定,地方政府受战地政务委员会的指挥监督,负责推行战地政务工作。[4]:122 承上,战地政务时期推行地方自治的权责由军方掌控,地方政府为执行机构。虽与台湾本岛的地方公职选举之程序相同,但推行的过程实受军方掌控。[4]:124

民众防卫组织

1949年起金门、马祖分别成立民众自卫组织,因应“民生与国防合一,建设与战备并重”政策,以人人战斗、村村联防为目标,直到1992年11月7日金马战地政务解除后组织才解散。[5]

马祖的民众自卫组织历经多次更名,多被统称为“民防队”。编组成员包含马祖地区18至45岁的男性与16至35岁无子女的女性,接受短期战斗与救护训练,并配合军令协助军事防卫行动,无故缺席或不配合的成员会受到惩处。[5]

组织结构在总队下设大队、中队、任务队(包含防护、军勤、船舶、医护、妇女、预备队等),编制员额可达千人。负责任务包含建筑工事、造林绿化、环境整理、劳军演出、值勤与巡逻、民防演习、装备检查等项目。因自卫队受到军纪管束,对马祖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重大,也形塑出在地区民的集体生活记忆。[5]:17-39

国民教育

在战地政务执行初期,国民政府于金门、马祖地区积极推动教育发展。其主要原因除了配合政府于台金列岛的整体教育政策外,其所带动的军援学校教育亦具有“政治思想作战”之意义。[6]

军援义务教育于各村落广设学校、识字班等。教育方针主要目的在于“扫除文盲”,以力求居民能“辨识中共宣传之恶劣伎俩”及培养“同仇敌忾之民族正气”。[6]:53-54[7]

1956年蒋中正提出“培养地方人才、发展地方学校教育”指示后,金、马各地驻军将领遂在政府及军队支持下于各村落整建现代化水泥建筑的学校空间。此一时期所建设的学校,其建筑特色除了带有强烈军事色彩,追求“一致性”及“规范性”外,布置部分亦强调“发扬民族精神”及加强“反共抗俄”。[6]:55-56[7]

此外,由于金、马地区尚处于战地的特殊位置,故于该地区的教育计划须经由地方政务委员会核可。不足之数亦可由政委会经费支出。因此,于战地政务的架构之下,金、马地区的学校除原有县府地方经费支持外,地方政委会也经常运用兵营之际有人、物力及财政支持。除前述的学校建设外,于学校任用方面,金、马地区学校的校长属军方派任,师资方面也多由军职相关人员转任或兼任。[6]:58-60,65-70[7]

教育课程除了与台湾本岛同步的加强国语教育普及以及三民主义思想的部分外,为加强民族精神,国防部于1958年颁订《金马地区各级学校加强民族教育实施纲要》,其目的着重于“激发爱国反共精神、增强国家意识、忠勇爱国”及“实践四维八德、奠定中华文化复兴的基础”。[6]:63-64[7]

参考文献

  1. ^ 1.0 1.1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支援教學網>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中央政府遷臺>戰地政務實驗區.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档案支援教学网. 2014-01-01 [2022-10-27]. 
  2. ^ 2.0 2.1 吴, 宗器. 我國戰地政務與美軍民事軍政府史略探究. 三民主义学报. 2002-12: 99-119. 
  3. ^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 2007-12-28 [2022-10-27]. 
  4. ^ 4.0 4.1 4.2 方, 仁琦. 金門實驗戰地政務時期的地方自治與民權訓練─以烈嶼鄉五個行政村為中心. 国立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 2012. 
  5. ^ 5.0 5.1 5.2 林, 忆雯. 馬祖民防隊與戰地政務下的常民生活經驗.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台湾文化研究所硕士论文. 2016. 
  6. ^ 6.0 6.1 6.2 6.3 6.4 李, 琼芳. 戰地政務時期的金門學校教育. 国立金门技术学院闽南文化研究所硕士论文. 2009. 
  7. ^ 7.0 7.1 7.2 7.3 「長官好,老師好。臺灣&馬祖戰地政務時期教育特展 」 – 文化馬祖. [2022-10-27]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