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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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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事件(也称“八角暴动”或“八角起义”)是清末民初四川懋功县(今小金县)境内八角屯(今八角乡)八角喇嘛寺僧侣查都·若巴(19世纪?-1917年)、汉族木匠傅南山和泥水匠冯子卿等人于1917年4月在当地发动的武装暴动[1][2][3],查都自立为帝,称年号“通治”,该事件共波及六个县,暴动方与围剿方兵力共5000-6000人,造成藏族、汉族平民3000多人死亡[4]

参考文献

  1. ^ (二)中华民国. 阿坝州地方志 民国6年(1917年). [2021-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4). 
  2. ^ 小金县志编纂委员会. 小金县志. 德阳: 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5年: 8. ISBN 7-80543-522-7. 
  3. ^ 四川百科全书编纂委员会. 四川百科全书 Encyclopaedia of Sichuan 第1版. 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7. ISBN 7-80543-629-0. OCLC 42073789. 
  4. ^ 张孝忠. 民初川西藏区八角事件是一场复辟帝制的闹剧. 西藏研究. 1993-07-02, 1993 (02) [2022-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