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大总统
中华民国大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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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 | 大总统府(办公室) |
机关所在地 | 中华民国京兆地方中南海 |
设立法源 | 宣统帝退位诏书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 |
先前职位 |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
设立 | 1913年10月10日 |
首任 | 袁世凯 |
末任 | 曹锟 |
废止 | 1927年6月18日 |
后继职位 | 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 |
中华民国大总统,简称大总统,是中华民国建国时期的国家元首,为1947年行宪后的中华民国总统前身。
概要
总统任期五年,联合国会管治国家,而且可在特殊情况下行使紧急权力。北洋时期政治不稳定,军阀之争瘫痪国会,让总统掌握相当大权力,能够通过紧急命令来替代法律,甚至自行任命政府阁员。1924年11月24日由临时执政取代大总统一职,后在1926年恢复,但以国务院摄行的方式,并无重新选举,在1927年再次被陆海军大元帅取代。
大总统列表
任次 | 姓名 | 图片 | 政党或派系 | 就职时间 | 卸任时间 | 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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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 | 孙中山[注 1] | 同盟会 | 1911年12月28日 | 1912年4月1日 | 1911 | |
继任 | 袁世凯[注 2] | 北洋军阀 | 1912年3月10日 | 1913年10月10日 | 1912 | |
1 | 1913年10月10日 | 1916年6月6日 | 1913 | |||
继任 | 黎元洪[注 3] (1864–1928) |
进步党 | 1916年6月7日 | 1917年7月14日 | ||
代理 | 冯国璋[注 4] (1859–1919) |
直系军阀 | 1917年7月6日 | 1918年10月10日 | ||
2 | 徐世昌[注 5] (1855–1939) |
无党籍 | 1918年10月10日 | 1922年6月2日 | 1918 | |
中断,1922年6月2日至1922年6月11日由国务院周自齐[注 6]摄行国家元首职权。 | ||||||
复任(1) | 黎元洪 | 研究系 | 1922年6月11日[1] | 1923年6月13日 | ||
中断,1923年6月14日至1923年10月10日由国务院高凌霨[注 7]摄行国家元首职权。 | ||||||
3 | 曹锟[注 8] (1862–1938) |
直系军阀 | 1923年10月10日 | 1924年11月2日 (1926年5月1日辞职) |
1923 | |
中断,1924年11月2日至1924年11月24日由国务院黄郛[注 9]摄行国家元首职权。 | ||||||
中断,1924年11月24日至1926年5月13日由段祺瑞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 ||||||
中断,1926年5月13日至1927年6月18日由国务院(颜惠庆[注 10][2]、杜锡珪[注 11]、顾维钧[注 12][3]、胡惟德 [注 13])摄行大总统职务。 | ||||||
1927年6月18日至1928年6月3日由张作霖担任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 |
选举制度
宪法规定大总统直接由5年一次的国会选出,并可以连任一次。第一任大总统袁世凯在1913年由国会间接选出。第二次选举是1918年由徐世昌当选,第三次则为1923年由曹锟当选,也是最后一任。
大总统不能同时成为国会成员。宪法要求总统以以下誓言宣誓:
“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
免职与继承
对于首位大总统的争议
对于首位中华民国大总统的说法不一。台海两岸主流意见、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科书均强调,1912年孙文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担任临时大总统,视其为首位大总统。部分外国历史学家则认为首位大总统是袁世凯,由于他先前作为清朝最后一任总理大臣,透过段祺瑞等北洋军将领发表《北洋五十将乞共和电》与《乞共和第二电》扬言发动兵变,使监国载沣与隆裕太后同意宣统退位,《宣统帝退位诏书》中授权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随后袁世凯在孙文任职数月之后接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隔年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1916年,袁世凯称帝,取消大总统职位。1916年6月6日,袁世凯逝世后,恢复中华民国大总统职位,但被北洋军阀控制,成为虚位元首;期间孙文在广州建立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广州军政府,曾自任“非常大总统”,试图通过武力取代北洋政府。中国国民党在苏俄的资助下进行国民革命军北伐且胜利,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由国民政府主席取代,国民党的党国体制逐步确立。
第一任大总统是袁世凯,于1913年由国民党主导的国会选出。袁世凯于1916年猝逝后,北洋军阀成为北京政府的实际领导者,大总统及国务总理均没有多大实权,重要决策由各大军阀协商。1924年曹锟辞职后,大总统一职交由国务院首长国务总理摄行,之后由段祺瑞任临时执政行大总统职权,段下野后,从颜惠庆复职后的几任内阁再度摄行大总统职权,直到张作霖成立军政府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总统这一名称正式走入历史。
注释
- ^ 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后,同年12月28日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2月14日因袁世凯要挟,其后辞职。
- ^ 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1913年10月10日改制为正任大总统。1915年12月12日称帝,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年号洪宪,但从未登基,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
- ^ 1917年张勋在7月1日至发动政变,宣布清朝复辟。7月12日权遭段祺瑞的“讨逆军”推翻,其后辞职。
- ^ 7月6日以副总统代理大总统职权,8月1日赴北京办公。
- ^ 6月2日辞职。
- ^ 6月2日周自齐等通电将大总统职权奉还国会,暂以国民资格维持一切,听候接收,并在这段时间维持政府运作。
- ^ 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 ^ 贿选国会上台,其后被冯玉祥驱逐下台、软禁。
- ^ 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 ^ 1926年5月13日颜惠庆内阁宣布复职,并依法由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 ^ 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 ^ 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 ^ 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武月星 等(2000):《中国现代史地图集 1919-1949》,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第六页《北洋政府历届总统国务总理简表》. ISBN 7-5031-1877-6.
- 刘寿林 等:《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8月.
参见
先前机关: 大清朝廷 |
中国大总统府 1912年1月1日-1928年6月3日 (期间有中断) |
后继机关: 中华民国总统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