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郑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日下云间留言 | 贡献2023年1月23日 (一) 10:09 (修正笔误)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郑朗(?—857年),字有融唐朝官员,唐宣宗年间拜相。

家世及早年生涯

郑朗生年不详。他家世显赫,父郑珣瑜和兄郑覃分别拜相。[1]郑朗于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三月登进士甲科。有相士说:“你当贵,但不能凭科举进身。”当时,虽然郑珣瑜已过世,但郑覃已官居显要。但因段文昌李德裕元稹李绅弹劾主考官杨汝士钱徽不公,郑朗和其他一些要员的亲属的考试成绩都陷入争议,其中包括裴度裴譔李宗闵婿苏巢、杨汝士弟杨殷士。结果穆宗下令重考,并贬谪了钱徽、李宗闵、杨汝士及郑朗等10名被认为在他们舞弊下通过考试的考生。[2][3][4][5][6]此事被认为为之后持续数十年的牛李党争埋下了伏笔。[7]而相士在得知郑朗被贬谪后,即对他道贺。[8]

郑朗因此不能留在长安开始仕途,只能在山南东道(在今湖北襄樊节度使柳公绰手下当幕僚。[9][10]最后他还是被召回长安,任右拾遗[8]

唐文宗年间

穆宗子唐文宗开成(836年 - 840年)年间,郑朗被任为起居郎。一次,文宗刚和宰相商议完节俭之事,看到郑朗正在履职作记录。会后,文宗要求看记录。郑朗反对,指出一旦皇帝可随意看起居郎的记录,起居郎会感到所写的东西受到限制,不能保证公正了。但文宗坚持,称看了起居录可以纠正自己的错误,郑朗便将起居录呈上。郑朗后任考功郎中。四年(839年),迁谏议大夫[1]

唐武宗年间

唐文宗弟唐武宗会昌二年(842年)十一月,尚在谏议大夫任上的郑朗和同僚高少逸在阁中进谏武宗频繁游猎之事。武宗致谢并将他们的建议告知宰相们。[11][12]郑朗以朝散大夫、守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上柱国被授左谏议大夫。[13]后历任给事中华州刺史、御史中丞户部侍郎[14]判本司事。[1]在华州刺史任上署杨假为从事。[15]

唐宣宗年间

武宗叔父唐宣宗登基后,郑朗任鄂岳观察使大中元年(847年)改浙西道观察使,以杨假为大理评事。[15]加检校工部尚书。五年(851年)改检校户部尚书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宋亳汴颍观察使,[16]当年回朝任工部尚书,判度支。大中七年(853年)或八年(854年),又任御史大夫[17]十年(856年)正月,他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宰相。[18]十一月,内园使李敬寔没有避让郑朗的马,被郑朗弹劾,受到指责后自称作为供奉官按例不避,于是以私出不避宰相被剥夺官服,配役南牙。[19]郑朗后又被任为中书侍郎集贤殿大学士。十一年(857年)二月,他又以通议大夫、守中书门下侍郎、兼礼部尚书、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被加监修国史。九月,他因病辞相,十月被罢为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守太子少师[20][21][22][23]当月卒,[24]司空[1][25]

作品

家庭

  • 范阳卢氏,泽州刺史卢顼女,郑子章母[26]

  • 郑勤规

  • 郑子章(831年—853年12月24日),次女,嫁卢知宗[26],十二月二十四日终于上都长兴里第,享年二十三
  • 郑子容(836年—852年5月26日),第五女,未及嫁而卒
  • 郑氏,幼女,未命名,夭折(842年—842年4月22日)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三
  2. ^ 《旧唐书》卷一十六
  3.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
  4.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八
  5.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
  6. ^ s:覆试郑朗等诏
  7.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一:右补阙杨汝士与礼部侍郎钱徽掌贡举,西川节度使段文昌、翰林学士李绅各以书属所善进士于徽;及榜出,文昌、绅所属皆不预焉,及第者,郑朗,覃之弟;裴譔,度之子;苏巢,宗闵之婿;杨殷士,汝士之弟也。文昌言于上曰:“今岁礼部殊不公,所取进士皆子弟无艺,以关节得之。”上以问诸学士,德裕、稹、绅皆曰:“诚如文昌言。”上乃命中书舍人王起等覆试。夏,四月,丁丑,诏黜朗等十人,贬徽江州刺史,宗闵剑州刺史,汝士开江令。
  8. ^ 8.0 8.1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9. ^ 柳公绰于823年至825年在山南东道任职,故郑朗为他效力必然在此期间。见《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10. ^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三
  11. ^ 《旧唐书》卷一十八上
  12.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六:乙卯,谏议大夫高少逸、郑朗于阁中谏曰:“陛下比来游猎稍频,出城太远,侵星夜归,万机旷废。”上改容谢之。少逸等出,上谓宰相曰:“本置谏官使之论事,朕欲时时闻之。”宰相皆贺。己未,以少逸为给事中,朗为左谏议大夫。
  13. ^ 李德裕《授郑朗等左谏议大夫制》
  14. ^ 《全唐文》作开成年间事。
  15. ^ 15.0 15.1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误将郑朗作郑覃。
  16. ^ 李顾行《授郑光河中节度使郑朗汴州节度使制》
  17. ^ 此处据《唐刺史考全编》之<义武条><宣武条><江南东道·润州条>及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十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两唐书》称其曾任义武军节度使,误。
  18. ^ s:除郑朗工部尚书同平章事制
  19. ^ 《旧唐书·宣宗纪》《册府元龟》作七年四月以御史大夫改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20. ^ 《新唐书》卷八
  21.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九:春,正月,丁巳,以御史大夫郑朗为工部尚书、同平章事。……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郑朗以疾辞位。壬申,以朗为太子太师。
  22. ^ s:授郑朗太子少师制
  23. ^ 《资治通鉴》作太子太师。但当时并无太子,这完全是个荣誉职位。
  24. ^ 《旧唐书·宣宗纪》作十一月卒。
  25. ^ s:赠郑朗司空制
  26. ^ 26.0 26.1 《唐故河中少尹范阳卢府君(知宗)墓志铭并序》:夫人知宗室也,姓鄭氏,字子章,今刑部尚書荣陽公之次女也。公名朗,太夫人范陽盧氏范陽郡君,知宗從祖姑也。故澤州刺史頊,是夫人外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