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君配偶
儲君配偶,由於儲君通常為男性,而根據他們的不同稱謂,他們的妻子可獲得各種正式封號,皇儲妃、皇儲妃、大公儲妃是常見的稱謂。
在東亞,太子是儲君正式的封號,而太子妃、皇太子妃,是皇太子正妻的正式封號。瑞典是歐洲第一個確定男女平等皇位繼承權的國家,維多利亞公主是歐洲第一位女性儲君。公主的丈夫丹尼爾在婚後,根據公主父親、國王卡爾十六世的旨意,獲得「丹尼爾親王,西約特蘭公爵」的爵位。這與國王兒子卡爾王子所獲爵位類似,但這不是法定爵位。之前歐洲君主的長女如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則是推定繼承人,既使她們最後繼承皇位,她們的丈夫亦並不會因婚姻而獲得某種法定爵位。
東亞
東亞的君主國家,通常是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除了正妻受封太子妃外,儲君亦會有眾多的妾室。妾室亦有相應的稱號(如良娣、良媛等)、待遇。
中國
漢景帝為太子時,祖母薄太后為他選擇本家族的女子薄氏為太子妃[1],這是中國第一位有記載個人身份的太子妃。而後世太子妃的人選一般由皇帝為太子選定,太子妃除了身為皇太子的正妻之外,在皇太子繼位之後,太子妃也將成為皇后,因此太子妃的出身和品行都是皇帝在議選時的重點。清朝康熙帝子允礽是清朝第一位,也是唯一位公開冊立的太子,因此他的妻子瓜爾佳氏是中國封建王朝最後一位太子妃。
太子繼位為國君之後,太子妃也理當成為皇后,其他妾室冊封為妃嬪。但也有出現過在繼位之前太子妃即失寵於太子的情況,而太子妃亦得不到皇后身分的情形。
日本
隋唐律令以儲君為太子。古代日本仿唐制度,以中宮借指皇后,以東宮(或稱春宮,類似中國的青宮)借指太子。平安時代以後,對於太子多稱坊,妃嬪無嫡庶皆稱御息所。中世皇室式微,不立後,更無太子妃。至於近世,始稱儲君正妻為東宮御息所。明治以後復稱儲君為皇太子,儲君正妃為皇太子妃(こうたいしひ)。與廢中宮職而設皇后宮職不同,宮內仍存東宮職,主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事務。
朝鮮
朝鮮王朝在獨立前,其君主和其餘皇室成員的稱呼,都比中國皇室低一階,因此朝鮮皇位的繼承人也只能稱王世子,而非皇太子(但仍可稱之為東宮或春宮),連帶的王世子之正妻也只能稱為王世子嬪,其他的稱呼還有;世子嬪、嬪宮、春宮嬪、東宮嬪等等,而在1896年,朝鮮王朝宣佈中止與清朝之間的冊封國關係,改號大韓帝國,因而皇室成員的稱號皆提升一級,因此皇太子的正妻亦改稱為妃宮(비궁)、太子妃(태자비)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朝鮮王朝及大韓帝國最後的皇位繼承人李垠,其妻李方子(舊名梨本宮方子女皇)在1989年死後,受到當時韓國政府以皇太子妃(황태자비)的地位舉行准國葬。
歐洲
歐洲皇儲(Crown Prince)的妻子通常會被封為Crown Princess[2],在中文裏一般譯為儲妃,但皇儲的妻子卻不一定擁有儲妃的封號,這可能是由於皇儲妻子的出身問題或皇儲妻子自願放棄封號。例如英國皇儲查理斯王子的已故前妻戴安娜,在離婚前被稱為儲妃。但查理斯王子的現任妻子卡米拉,卻因為曾經離婚且前夫尚在人世而得不到儲妃的稱號。
世界上現任君主國的儲君配偶
主權國
國家 | 照片 | 名字 | 頭銜 | 出生日期(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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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及其他英聯邦王國 | 威爾斯王妃嘉芙蓮 | 威爾斯王妃 | 1982年1月9日 | |
盧森堡 | 史蒂芬妮·德·蘭諾 | 盧森堡大公儲妃 | 1984年2月18日 | |
丹麥 | 瑪麗·唐納森 | 丹麥皇儲妃 蒙珀扎伯爵夫人 |
1972年2月5日 | |
瑞典 | 丹尼爾 | 瑞典皇儲夫 丹尼爾親王 西約特蘭公爵 |
1973年9月15日 | |
挪威 | 梅特·瑪麗特 | 挪威皇儲妃 | 1973年8月19日 | |
列支敦士登 | 索菲 | 列支敦士登大公儲妃 | 1967年10月28日 | |
巴林 | 哈拉·賓特·達潔·阿勒哈利法 | 巴林皇儲妃 | ||
汶萊 | 佩吉蘭 | 汶萊皇儲妃 | 1987年4月9日 | |
科威特 | 沙里法(Sharifa bint Sulaiman Al-Jasem) | 科威特皇儲妃 | ||
湯加 | 辛納塔卡拉·法卡法努阿 | 湯加皇儲妃 | 198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