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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黑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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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Auroracat留言 | 贡献2008年8月8日 (五) 18:03 外省掛與本省掛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台灣刑法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所定義,「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一般而言,狹義的幫派定義為:「具有首領人物與一定的地盤的集團組織架構,其份子所從事之行為多屬犯罪者」,此定義多為台灣現行警察單位所採納。

遠在清朝時期,就已有中國古老幫會洪門青幫份子在台灣地區活動的蹤跡。在日治時期本地兄弟各據一方的角頭勢力與二戰後與國民黨撤守台灣的外省勢力,漸漸發展為現在台灣的黑社會型態。據台灣官方保守估計,在全台灣具有組織規模及犯罪意識的大小幫派約有1200個,列為幫派份子的數量更高達數萬人,這在全台灣2300萬人的比例來計算,其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之大,世所罕見。

起源

遠在17世紀清朝初期,台灣明鄭時期就已有洪門兄弟在台灣活動的蹤跡。在18世紀中到19世紀末(台灣清治時期)發生的泉漳械鬥,更漸劃分出各個區域的在地勢力。根據史料記載,目前公認的台灣第一個秘密幫會是建立於1726年(雍正四年)的“父母會”,而在清代末期,中國古老幫會洪門青幫份子也實際在台灣活動。

19世紀末,台灣進入日本統治時期後,大多數幫派勢力為之解散,少量留下來的幫派勢力成為日本對付台灣人民的工具。而其中也有一些角頭勢力發展起來,在國民黨政權撤台後以各種形式繼續生存至今(如牛埔幫華山幫芳明館大龍峒)。

1950年代,隨著國民黨撤守台灣的古老幫會,洪門與青幫也迅速在島內找到了新的生存形式,以及往後台灣光復時期興起的外省子弟等勢力,改變了台灣黑社會的生態。這些外省子弟為求生存、及對抗強勢的本地勢力,他們聯合外省子弟們形成一個團體,並承襲古老幫會洪門與青幫的組織概念,創立擁有組織架構的幫會。台灣黑社會開始發 展,各幫派爭相擴充地盤,勢力逐漸壯大。

這些具有組織架構的幫派,在近年更甚轉型為企業型幫派,也影響本地兄弟的效法與模仿,更有許多發展為國際性幫派,橫跨多數國家。

近代

196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台灣經濟情況好轉,社會逐漸對外開放,文化娛樂業普遍興起,台灣黑社會得到了進一步擴展,至1970年代,台灣黑社會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1990年代,台灣黑社會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大肆向政治、經濟等領域滲透。而後,台灣黑社會向社會各領域的滲透程度前所未有。另外,黑社會組織團體極力向島外擴張,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等三大黑幫三走向國際化,勢力延伸至美洲歐洲日本東南亞非洲港澳大陸地區,並與島外黑社會組織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係。

活動

早期的黑社會份子多以經營特種行業,如酒店、色情、賭博,或吸收商家保護費、勒索、討債,以及充當傭兵進行保鑣、地方圍事、調解糾紛...等活動為主要資金來源。近年來許多幫派更企業化,以企業養小弟經營幫派的理念來運作,在台灣,著名的四海幫可說是此一概念的先驅。

早期台灣兄弟有著嚴謹的倫理道德觀,大多數不經營毒品生意。但在一清專案後,台灣當局嚴厲打壓黑社會份子,許多兄弟失去目標與活動資金來源,漸漸墮落接觸走私毒品、軍火等活動。尤其在1987年台灣政府宣佈解嚴後,導致走私管道更加簡易,使得走私毒品與走私軍火邁向另一個高峰。

也因解嚴後開放人民有選舉參政權,許多黑社會份子介入政治活動,在政治面又捲起一股派系鬥爭的角力,許多大哥也藉由選上民意代表來掩飾違法的活動。為求自保與利益,更有許多黑白兩道合作經營違法的情況,如進行工程綁標,賺取營利回扣、介入政治、金融等體系,照成台灣當局嚴重的「黑金」現象。

1996年全台灣800多位縣市議員中,有200多位有黑道背景,儼然台灣已快變成西西里島第二,漸發展成黑道治國的現象。

犯罪團體種類

台灣,政府也將犯罪團體歸為三大類

組織犯罪型

這些團體比起其他兩類團體,具有較大、較完善的組織,從前成員多數是外省籍。在台灣具有規模勢力的幫派如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松聯幫北聯幫..等等。儘管這些幫派成員擁有上百、上千更甚上萬人,即使這些幫派在台灣與海外有許多分部,但通常他們沒有自己的地盤。

角頭型

這些團體在性質上是地盤型,成員主要都是台灣本地人,他們並沒有組織架構,團體較小,核心成員僅數十人,具規模的角頭勢力頂多高達百人。角頭團體內一般只有二個階層,老大與小弟。知名的角頭型團體如:牛埔幫七賢幫芳明館...等等。一塊區域就能分出一個角頭勢力,更甚一條街上就有好幾個不同勢力的角頭。而天道盟就是角頭型的聯合犯罪團體,是由各地角頭勢力以結盟方式所創立具組織架構的團體。

組合型

這些團體甚至比角頭型更小,一般成員從個位數到十多位而已。他們不屬於哪一幫哪一派,或者是不同勢力的成員為了同一目標所組成的小型犯罪集團,大多成員也都是台灣人,他們多數並不是在自己生長的地方上犯罪,也沒有所謂自己的地盤。此類型組合多半是強盜、竊盜或綁架集團,有時他們的手段比幫派組織及角頭團體還要冷酷、惡劣,較不注重社會與黑道的倫理與價值觀。

台灣黑社會的獨特名詞

外省掛與本省掛

1950年代,二戰後,國民黨國共內戰戰敗後撤守台灣,當時跟隨國民黨來到台灣的人民被稱為外省人,而居住在台灣本地的人民則被稱為本省人,當時台灣的地理名稱為台灣省,因此才有這名稱出現。

當時外省子弟多數居住在眷村裡,為了生存與利益,以及為對抗本地勢力的兄弟,這些外省子弟漸漸聯合眷村與其他外省子弟形成一個團體,來與本地勢力相互抗衡,而這些外省勢力的兄弟便被統稱為外省掛,相反的,本地勢力的兄弟則被稱為本省掛。當時外省掛兄弟,大多都是承襲古老幫會的制度,發展為具有組織架構的幫派,如竹聯幫四海幫松聯幫北聯幫。而本省掛兄弟多數都是角頭型團體,各據一方,如牛埔幫七賢幫芳明館華山幫大湖幫,引發許多抗爭等社會事件,讓台灣的治安,因為此類抗爭事件所造成的刑事案件與人員死傷,蒙上一層陰影。

角頭

在各地雄據一方的本地勢力,此勢力之首領皆被稱為角頭,角頭勢力是沒有組織架構的黑社會團體,團體裡只有簡單的倫理輩份,兄與弟。而一般角頭勢力的區分是以該勢力活動的區域名,或者該勢力角頭大哥的名號,來作為勢力區分。如早期台灣黑色喜劇電影「英雄無膽」,廖峻所演的角色:「菜市場口的黑龍」,就是一例子。

而依地區人口與勢力的不同,更衍生出一個地區就有好幾位角頭勢力的情況,未免混淆,現今多以地區名或勢力名加上來統稱這些角頭團體。這也是台灣黑社會裡的一個獨特名詞。

縱貫線大哥

縱貫線是台灣鐵路管理局,對縱貫線及屏東線的總稱(西部幹線)。

縱貫線大哥在台灣黑話裡指的是,活躍在南北兩路(如同縱貫線般,從南到北)的角頭大哥,在台灣南北兩路的黑社會份子都知曉的人物,在國內擁有高知名度,數一數二的角頭大哥,即使在非自己地盤活動也都令人尊敬三分的大人物,其他更有縱貫線大哥大等尊稱。這也是台灣黑社會裡的一個獨特名詞。

但此一名詞現在大部份都遭台灣媒體所濫用,只要是活動在縱貫線上的黑社會大哥皆被稱為縱貫線大哥,其社會地位與身份資歷是否尊長已不重要,如今此一名詞已被廣義的使用著。

參考文獻

  • 陳國霖『黑金』(商周出版,2004年)-ISBN 986-124-207-4
  • 岳中興『中台灣黑道風雲』(政風新聞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