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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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技術安全評估共同準則3.1版的Part 1[1]將安全目標(Security Target,簡稱ST)定義為「針對特定評估目標(TOE)的安全需要,有關其實現方式的說明」。換句話說,安全目標定義了評估目標的邊界,以及評估目標的細節。在CC的產品評估流程中,會由產品的供應商提供此一文件。
安全目標會定義特定資訊系統產品(評估目標,TOE)的信息保障安全需求以及功能需求。 安全目標會用評估目標的說明、威脅、假設、安全objectives、安全功能需求(SFR)、安全保障需求(SAR)及理由,進行對安全問題完整及嚴謹的敘述。安全功能需求一般會有1-7的編號,稱為評估保障等級(EAL),表示其評估的深度以及嚴謹度,多半是指支持的文件及對產品需進行的測試。
安全目標會包括一些(不過不會有太多細節)的實現相關資訊,說明產品處理安全需求的方式。其中也會包括一個到多個保護輪廓(PP)。此情形下,安全目標需滿足保護輪廓中所有的一般性安全需求,也可能會定義額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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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Common Criteria Portal – http://www.commoncriteriaportal.or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