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簽證政策
訪問越南的外國公民(除已豁免者外)必須在越南駐外領事機構申請簽證,並在入境前出示。[1]根據國際法規,護照有效期不得少於6個月。
簽證政策地圖
免簽證
目前已經有25個國家的公民可免簽證進入越南。根據越南外交部的規定,免簽停留時間取決於國籍[2][3][4][5]:
90天 (1) 45天(13) 30天(7) 21天(1) 14天(2) * - 兩次免簽證訪問間隔時間需要至少30天,且必須攜帶已列印的續程機票。 |
簽證豁免證書
越南簽證豁免證書的持有者,無論國籍皆可免簽入境,有效期5年或護照到期日前6個月(以較短的為準),可多次入境,每次入境最多180天、逾期可申請延展180天。
簽證豁免證書常發放給海外越僑,如越籍移工、越籍配偶及其子女;若因為海外結婚導致喪失越南國籍者,可憑原身分證、原護照、國籍註銷證明等文件,申辦簽證豁免證書,以利越南新住民返鄉[6]。
非普通護照
持有以下國家的外交或公務/公務護照的人可在以下期限內免簽證進入越南:
90天 30天 14天 |
D - 僅限外交護照.
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古巴和 北韓公民如果持有的公務普通護照或普通護照上標記有「公務用途」,也可以免簽證進入越南。
富國島
前往富國島的外籍人士,可在島上免簽證停留30天。[7][8][9]旅客必須從第三國直達富國島;或從河內、胡志明市等地的國際機場,辦理完清關手續後,前往國內航站樓辦理手續。[1]
轉機免簽證
任何國籍的旅客轉機經過越南,在不出機場過境旅客候機區的情況下,可以在越南免簽證停留不超過24小時,並允許在候機區過夜。[1]
電子簽證
2017年2月1日,越南引入電子簽證(e-Visa)系統。[10]首次對81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發放30天單次入境電子簽證,簽證費為25美元:[申請連結 1]2023年8月15日,該政策延伸至所有受到越南承認的國家或地區的公民,電子簽的有效期也被延長至90天[11]。
由於中國電子普通護照上印製的地圖包含南海爭議地區(如西沙群島等),越南領事機構拒絕在拒絕在護照上蓋章或貼簽證,因此持有該類護照的電子簽證旅客須在入境口岸免費領取另紙簽證。越南領事機構或出入境管理局會簽發另紙簽證供持有電子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訪問越南。越南領事館官員和出入境管理局官員都只會在單獨的紙上簽名、蓋出入境章等。
落地簽證
持有由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准簽函者,可在河內、胡志明市、峴港、芽莊、富國島五大機場取得落地簽證,停留期限為1-3個月。准簽函可通過越南的旅行社在線辦理。
越南落地簽證跟其他國家申辦方式不同,不能直接在入境口岸申請,得在出發前向旅行社、越南駐外館處申請「批文」,旅客須持批文到機場報到才能搭乘往越南的班機;抵達越南入境口岸後,再將落地簽批文和護照拿去簽證處換領落地簽證,移民官會將落地簽證黏貼到護照上;中國大陸旅客憑批文申請的落地簽證,為另紙簽證形式,而非黏貼在護照上。
落地簽證的法律基礎
越南落地簽證是在2004年推出的。關於簽證的法律依據請參閱:[12]
- 2000年4月28日 – 24/1999/PL-UBTVQH10 號法規《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越南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居留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條款二:1. 越南機關與組織、位於越南的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機關,越南公民與合法居留越南之外籍人士,可邀請外籍人士到越南。 2. 邀請外籍人士到越南之機關、組織與個人,有責確保外籍人士入境目的是否合規,並確保財務方面、各主管外籍人士事務之公家機關合作。
- 2001年5月 – 21/2001/ND-CP 號法令《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條款五:1. 依據黨中央、國會、國家主席、政府的邀請,負責迎接外國客人的機關,依據部長、副主席以及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的邀請,負責迎接同級別外國客人的機關,須就邀請和迎接客人事宜向外交部領事局遞交通知書。外交部領事局據此向越南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發出外國客人辦理簽證通知,並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在外國駐越南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內及在聯合國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設在越南的辦事機關內任職的外國人員及其親人邀請外國人員來越南,其所屬機關在通知越南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給予簽證之前,必須就邀請和迎接客人事宜向越南外交部領事局遞交通知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兩天內,若發現外國人員屬於不能入境之例,則必須向外交部領事部通報說明。 2. 不屬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邀請外國人員來越南之機關、組織、個人,須直接將通知書或建議書遞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向越南駐國外的外交機關、領事機關發出書面通知並給予五天辦理簽證的時限。若發現屬於不同入境之例的外國人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必須向邀請外國人員的機關、組織、個人通報說明。
- 2002年1月29日 – 04/2002/TTLT/BCA-BNG 號指導引政府執行 21/2001/ND-CP 號法令《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機關、組織、個人若需要在越南國際口岸為屬於《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處境、居住法》第六條所規定的外國人員申請簽證,必須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遞交建議書。在緊急場合下在口岸申請簽證,則必須在客人到達口岸的至少 12小時之前遞交建議書。 根據越南公安部與越南外交部於 2002 年一月 29 日同意與簽署之共同通知書第 04/2002/TTLT/BCA-BNG 號,導引政府執行 200年五月28 日第 21/2001/ND-CP 法例《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住法》,其詳述:2. 對於有責在公安部執行手續之外籍人士欲邀請外籍人士至越南之機關與組織,而該外籍人士並不負責執行本節第一點所定義之外交部之程序,須發請願書至出入境管理局。如其要求在國際口岸予以外籍賓客簽證,該請願書必須明載邊境口岸、賓客入境之時間,以及在口岸請求籤證之原因。對屬第一款第4條第d、đ、g、h 點規定邀請或保證外國人入境的機關、組織或個人之前,必須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身分合法之檔案。各檔案包括:– 組織成立之主管機關的許可或決議;– 組織營運登記書面文件,附上該組織總部所在之省或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及直屬機關的證書;– 書面文件須有該組織主管人士之簽章。上述檔案之提交限一次完成。檔案如有任何變更,須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遞交通知書為補充檔案。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證持有人
持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證,且卡後有標註「VNM」字樣者,可以以商務旅遊的名義入境越南,為期60天[13]。
參考
- ^ 1.0 1.1 1.2 Visa Information. Timatic. IATA. [17 Dec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4).
- ^ EXEMPTION OF ENTRY VISA TO VIETNAM. [2014-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4).
- ^ Vietnam offers visa exemption to Belarus. VIETNAMNET. 2015-06-01 [2015-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9).
- ^ Visa-free travel for people from five countries soon. vietnamtourism.gov.vn. 2015-06-19 [2015-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2).
- ^ Vietnam – Panama : 90-days visa -free for its citizens - 👉vietnamimmigration.org 🇻🇳. www.vietnamimmigration.org. [2021-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6).
- ^ 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越南).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3-11-28 [2023-11-28].
- ^ Phu Quoc Specific Decisions. [2014-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3).
- ^ No visa required for tourists to Phu Quoc on short stay. [2014-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01).
- ^ Phu Quoc visa policy.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23).
- ^ Vietnam to begin granting e-visa in February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7-02-02.
- ^ 越南自2023年8月15日起向所有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 越南通訊社. 2023-08-14 [2023-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6).
- ^ 越南落地簽證的法律基礎是什麼?. [2018-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22).
- ^ ABTC Summary. [2016-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