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個中國原則(英語:One China Principle),簡稱一個中國或一中原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臺海現狀及海峽兩岸關係的意識型態,同時也是其外交政策方針,官方的論述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基於這一原則追求中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則在法律上確立了這一原則。
概論
在國共內戰中,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敗退到台灣,中國共產黨在北京宣佈成立新的國家,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實質上出現兩個中國、兩岸分裂。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中華民國在1949年之後已經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舊有中華民國所有法律地位與權力,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台灣也因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撤退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雖然仍然延續了中華民國的名稱,但已經不再是主權國家,也不能代表中國,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地方當局,稱為台灣當局。台灣當局不具備任何合法地位,有義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1]。
在國際法與國內法的法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不承認中華民國擁有合法地位。認為中華民國存在,而且也能代表中國的政治觀點,被歸類為兩個中國,為獨台,在法律上為非法。而認為台灣當局是合法政權,為主權獨立國家的見解,稱為一中一台,是台獨。
在民間事務上,經由海基會與海協會間的協商,有限度的接受與中華民國的民間往來,但不能以中華民國的官方形式交往。
發展歷史
1949年10月2日,蘇聯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第一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中華民國外交部遂發表聲明與蘇聯斷交。1950年,西方世界中的英國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而後雙方在外交領域均不接受雙重承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中華民國政府與之斷交。反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決不與之建交。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席位,擁有中國代表權,國際社會上,各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在建交公報上,各國都同意中國提出的一個中國政策,亦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關於臺灣地位之態度則於文字與實務上均有所不同。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納入一中政策:「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2005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將一個中國政策法律化。
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定位
在國際法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完全接收中華民國先前所曾經擁有的法律地位及權益,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完全驅逐中華民國。主張中華民國不得享有任何國際法權益,在參加國際組織時,有限度默許中華民國可以用民間組織方式參與,但不能宣稱自己是國家,享有國家待遇。
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建交時,建交雙方所必須承認並遵守的原則,要求對方必須在建交公報中明確承認「一中政策」,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地位,否則將會拒絕與其建交。在聯合國中,聯合國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而世界各國對於一個中國政策有不同的態度。
聯合國
中華民國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但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的席位:
“ |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
” |
美國
美國政府採取「一個中國政策」(One-China Policy)作為外交政策。美國承認中國只有一個,但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分別採用不同的政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為政策基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國政府認識到中國的立場,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從未承認北京對台灣的主權主張;對於台灣,則依據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為方針,對台灣的地位問題視為懸而未決,但承諾對台灣提供軍售。[2]
中華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定位
-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 1991年制定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中,定義台灣居民是「居住在臺灣地區的中國公民」。此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體系中,「台灣居民」取代「台灣同胞」一詞。並由此確認絕大多數的中華民國國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3]:42。
- 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
“ |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
”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 |
“ |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
”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 |
- 1980年代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聞媒體、出版機構在涉及中華民國政府機構、人員身份、法律法規等方面用語時,有一系列的規定,包括禁止事項。是謂涉台用語。
- 對台灣市縣級(含,包括院轄市)以下各級行政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可直接稱呼,如台北市市長柯文哲、新北市市長朱立倫。
- 對台灣市縣級(不含,包括院轄市)以上各級行政機構需加引號,國家級機關需進行變通處理,例如「台灣省主席」林錫耀、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台灣行政主管部門等,整體稱謂為臺灣地區或臺灣當局。
- 對台灣黨派可直接稱呼,如國民黨主席洪秀柱。
- 對台灣具有官方性質的民間團體,需加引號,如「台灣駐美國經濟文化事務代表處」,「中華旅行社」
- 對台灣帶有「國立」、「中華民國」字樣的團體機構需迴避,帶有「中華」、「中國」字樣則視情況加引號。
- 對臺灣的法律稱爲「規定」等。護照、引渡、偷渡、白皮書等國家用語也需進行變通。
- 對台灣帶有國家涵義的建築或是景點,也需要迴避,如:總統府改稱「蔡英文辦公室」[4],台北國父紀念館改稱「孫中山紀念館」[5]
九二共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為,九二共識為兩岸共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中國統一的共識。
中國大陸官方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78年12月26日討論通過,1979年元旦發表。書中說:「今天,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世界上普遍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定,和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實現,更可見潮流所至,實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目前祖國安定團結,形勢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好。在大陸上的各族人民,正在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偉大目標而同心戮力。我們殷切期望台灣早日歸回祖國,共同發展建國大業。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台灣各界人士也紛紛抒發懷鄉思舊之情,訴述「認同回歸」之願,提出種種建議,熱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國的懷抱。時至今日,種種條件都對統一有利,可謂萬事俱備,任何人都不應當拂逆民族的意志,不得將台列為國家,違背歷史的潮流。」
- 1983年3月26日,鄧小平會見楊力宇,會談要點被總結為鄧六條。2001年,香港《文匯報》提及鄧小平在會談中表示「如果能夠統一,國號也可以改」。到2022年時,包括中國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在內的兩岸政治人物、台灣普通民眾都有鄧小平時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有兩岸政府協商國旗、國號、國歌的說法。實際上,《人民日報》在當日登載的會談要點則是「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鄧六條雖沒有「可為統一,更改國號」的觀點,而「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的觀點則被普遍的接受。
- 1998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在首都各界紀念江澤民同志《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重要講話發表三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係事務中,特別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
- 2002年,朱鎔基: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 2002年,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報告中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總結為三個可以談。
- 2008年,胡錦濤:一個中國絕不改變
- 2008年,溫家寶:一個中國前提下可以談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 2008年12月31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表講話:「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 2012年12月,台灣舉辦「九二共識」二十周年論壇,會議中,大陸學者表示等兩岸達成「一中共表」的共識,可協商國號。對於協商國號的建議,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的回應,重申了「只要堅持一個中國,兩岸之間什麼都可以談[6]」。
- 2013年,李克強:「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居住在兩岸的是骨肉同胞。「同胞」這個詞、這個理念在中華文化當中是根深蒂固的,我認為這也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的根源。所謂打斷骨頭還連着筋,同胞之間、手足之情,沒有解不開的結。」
- 2014年1月27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任何勢力和任何人都改變不了的事實。」並說:「民進黨主事者出於一己私利,日前跑到國際上去推銷『台獨』主張,執意抱持與大陸對抗的思維,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潮流而動,不僅是徒勞之舉,相反再次將其『台獨』本質清清楚楚地暴露在世人面前,必將以徹底失敗告終。」
- 2015年兩岸領導人會面,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7]
-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報告。習近平在報告中強調,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8][9]
參考文獻
- ^ 1.0 1.1 一个中国原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2022-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 ^ 揭谎频道:台湾自1800年前就是中国领土?那就看看历史. 美國之音. [2022-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13).
- ^ 季燁. 《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同等待遇法律问题刍议》. 台灣研究 (北京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2018, (2018年第3期): 40—47. ISSN 1006-6683 (簡體中文).
- ^ 台男子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室受审 辩称无杀人意图. [2015-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2).
- ^ 台灣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90週年. [2015-10-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31).
- ^ 国台办回应两岸可以协商“国号”建议. 人民網,來源:中國網. 2012-12-26 [2019-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7) (簡體中文).
- ^ 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 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2).
- ^ 习近平十九大报告涉台内容意涵解读. [2017-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7).
- ^ 港台解读中共十九大报告:"九二共识"没有模糊空间. [2017-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