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和声
可以按功能分类成主功能、下属功能、和属功能的和声被称作功能和声。
和声的定义
在音樂中的「功能」(功能和聲[1])是用來指涉和弦[2] 與音級[3]與主音的關係。功能和聲現今有兩個主要理論:
调性音乐的定义
如果在一段音乐中能够找到调性中心——即能够找到主音,那么我们稱这类音乐叫做调性音乐(英語:tonal music)。 反之,如果在一段音乐找不到调性中心——即找不到主音,那么我们管这类音乐叫做无调性音乐(英語:atonal music).
調性音樂強調主音與其他音符之間的階級關係,每一個音在一個調中都有特定的功能,這種階級關係形成調性音樂的系統。
功能和声的定义
如果在一段调性音乐中,我们能够将所有被使用的和声分类成主功能、属功能和下属功能,那么我们称这类音乐使用的和声为功能和声(英語:functional harmony)。 如果在一段音乐中,我们无法将所使用的和声分类成主功能、属功能和下属功能,那么我们称这类音乐使用的和声为非功能和声(英語:nonfunctional harmony)。 功能和声被最大量使用的时期是共晓时期,也就是17世纪、18世纪、和19世纪的西方艺术音乐。
调式
在功能和声中,从调式和声的观点来看,和弦之间存在着一个由倾向于主三和弦的倾向性统一起来的相互关联体系。这种关联体系既确定了一个旋律声部中的各音之间的旋律——音程关系,也确定了各和弦之间的总关系。[4]
调式功能
调式功能简称功能,是指音或和弦在调式中的作用。也可以说是指它(音、和弦)与别的音或和弦在同一调式中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各音或和弦间的音程关系上,还表现在当这些音或和弦连接时显示出来的紧张与稳定(解决)的变化上。[4]
功能性
各种功能关系中所固有的紧张与解决的总和统称为功能性。最基本的功能性即功能的对比,特别是调式和声中主功能与其他非主功能的对比。 以调式功能学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和声理论成为功能理论。[4]
功能和声音乐与调性音乐的区别
所有使用功能和声的音乐都是调性音乐,所有无调性音乐使用的都是非功能和声。 但应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调性音乐都使用功能和声。例如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使用的中古调式音乐、传统五声调式音乐、和德彪西的印象派音乐等 都有明确的调性中心、都属于调性音乐,但是这些音乐都不使用功能和声。调性与调性中心的确立手法除了使用功能和声以外还有很多,例如固定低音、持续低音、持续高音、旋律终止式的结束音(英語:final)和吟诵音(英語:tenor)等等。
参考文献
- ^ Harmonic Functions. Open Music Theory. [7 May 2021].
- ^ "Function", unsigned article, Grove Music Online, doi:10.1093/gmo/9781561592630.article.10386.
- ^ See Walter Piston, Harmony, London, Gollancz, 1950, pp. 31-33, "Tonal Functions of the Scale Degrees".
- ^ 4.0 4.1 4.2 伊·杜波夫斯基 、斯·叶甫谢娜夫 、伊·斯波索宾 、符·索科洛夫,翻译:陈敏, 和声学教程. 正三和弦的功能体系.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8年: 13. ISBN 978-7-103-03190-2.
- 《和声学教程》,作者:伊·杜波夫斯基 、 斯·叶甫谢娜夫 、 伊·斯波索宾 、 符·索科洛夫; 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译者: 陈敏
- 《Учебник Гармонии》,作者:И.Дубовский, С.Евцеев, И.Способин, В.Соколов (В первой части);出版社:Москва “Музыка”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