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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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𦒎
大清湖廣漢川縣知縣
籍貫直隸吳江縣
浙江烏程縣
字號字羽三,號松巖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崇禎十五年壬午科浙江鄉試舉人
  • 順治十二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𦒎(?年—?年),字羽三,號松巖,直隸吳江縣人,浙江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籍。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舉人,清順治十二年(1655年)登乙未科進士。官廣東澄邁縣知縣[1]。歴知江西豐城縣、湖廣漢川縣,有古循吏風[2]

參考文獻

  1. ^ (清)羅愫修(清)杭世駿纂,清乾隆十一年刻本,《烏程縣志·卷四》:十二年乙未史大成榜 吳𦒎,字羽三,號松巖,烏程籍,吳江人。明崇正壬午舉人。澄邁知縣。
  2. ^ 清乾隆刻本,(清)尹繼善修(清)黄之隽纂,《江南通志》:吳𦒎,字羽三,順治乙未進士,歴知澄邁、豐城、漢川三縣,有古循吏風。𦒎子祖修,字慎思,克世家學,尤長於詩,豪邁能自成家。以諸生終。孫永祚,字子長,常熟人。貫穿經史,工詩古文,崇禎乙亥拔貢,當受推官,待次歸里,闖賊變後,隠於山中。順治中當事敦薦不起,教授生徒,每言文章事業不從五倫中出者縂為無本之學。所著有雪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