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10米氣步槍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差異) ←上一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10米氣步槍
男子項目
射擊發數預賽60、決賽24
奧運會項目1984年起
世界錦標賽1970年起
縮寫AR60
女子項目
射擊發數預賽60+決賽24
奧運會項目1984年起
世界錦標賽1970年起
縮寫AR60

10米氣步槍(英語:10 metre air rifle)是一個國際射擊運動聯合會射擊比賽項目,自1984年成為奧運會射擊比賽項目之一。

新制資格賽中,射手在距靶10米處並採用立姿,在75分鐘內射擊60發子彈。在資格賽中排名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在決賽中,資格賽成績將被清零重置,所有參賽者先進行2組5發射擊,每組限時4分10秒;此後逐發射擊,每發限時50秒。從第12發開始,決賽成績最低的一位將被淘汰,此後每兩發淘汰成績最低的一位,直到第24發結束後產生冠亞軍為止。[1][2]

射擊用的靶分成10環,選手每次射擊可獲得最高10.9環,選手於資格賽中最高總環數為654.0分(10.9*60);決賽為261.6分(10.9*24)。射手射擊獲得的總環數最多者獲勝。

比賽器材

[編輯]

10米氣步槍使用的步槍重量不超過5.5kg,總長度不超過850mm;而使用的子彈是.177口徑子彈(直徑4.5mm)[3]。比賽用靶的直徑(1環直徑)是45.5mm (±0.1mm),其中4環直徑30.5mm (±0.1mm),9環直徑5.5mm (±0.1mm),10環直徑0.5mm (±0.1mm)[4]

當前世界紀錄(舊制)

[編輯]
當前10米氣步槍世界紀錄
男子 資格賽 600環  特瓦里特·邁賈差集泰國
 丹尼斯·斯科洛夫俄羅斯
 賈甘·納蘭格印度
 賈甘·納蘭格印度
2000年1月27日
2008年3月1日
2008年11月5日
2010年10月6日
馬來西亞蘭卡威
瑞士溫特圖爾
泰國曼谷
印度新德里
編輯
總決賽 703.6環  賈甘·納蘭格印度 (600+103.6環) 2010年10月6日 印度新德里 編輯
團體賽 1792環  俄羅斯克魯格洛夫普里科德琴科斯科洛夫 2008年3月1日 瑞士溫特圖爾 編輯
青年男子 個人賽 599環  千民浩大韓民國
 朱啟南中國
 朱啟南中國
 謝爾蓋·里赫特爾以色列
2004年4月24日
2004年8月16日
2004年10月30日
2009年5月16日
希臘雅典
希臘雅典
泰國曼谷
德國慕尼黑
編輯
團體賽 1774環  斯洛伐克巴拉茲豪莫拉賈西克 2004年3月26日 匈牙利傑爾 編輯
女子 資格賽 400環  徐善華大韓民國
 高靜中國
 柳博芙·加爾金娜俄羅斯
 杜麗中國
 柳博芙·加爾金娜俄羅斯
 蘇瑪·錫魯爾印度
 柳博芙·加爾金娜俄羅斯
 莫妮卡·哈瑟斯伯格奧地利
 芭芭拉·萊希納德國
 趙穎慧中國
 武柳希中國
 杜麗中國
 索尼婭·普法伊爾席夫特德國
 卡特日娜·埃蒙斯捷克
 柳博芙·加爾金娜俄羅斯
2002年4月12日
2002年4月22日
2002年8月24日
2003年6月4日
2003年6月14日
2004年2月13日
2004年2月22日
2004年4月22日
2005年3月5日
2005年4月11日
2005年6月11日
2006年10月4日
2008年5月24日
2008年8月9日
2008年11月5日
澳大利亞悉尼
中國上海
德國慕尼黑
克羅地亞薩格勒布
德國慕尼黑
馬來西亞吉隆坡
泰國曼谷
希臘雅典
愛沙尼亞塔林
韓國昌原
德國慕尼黑
西班牙格拉納達
意大利米蘭
中國北京
泰國曼谷
編輯
總決賽 505.0環  索尼婭·普法伊爾席夫特德國 (400+105.0環) 2008年5月24日 意大利米蘭 編輯
團體賽 1196環  中國杜麗武柳希趙穎慧 2007年12月6日 科威特科威特城 編輯
青年女子 個人賽 400環  徐善華大韓民國
 張怡(音)中國
2002年4月12日
2007年12月6日
澳洲悉尼
科威特科威特城
編輯
團體賽 1188環  南韓崔大勇金炫美徐善華 2002年7月8日 芬蘭拉赫蒂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文獻

[編輯]
  1. ISSF. ISSF Official Statut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English Rulebook)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M/OL]. Edition 2009 (Second Printing), 2010.

參考來源

[編輯]
  1. ^ ISSF Official Statut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304.
  2. ^ 北京奧運官方網站. 射擊競賽規則要點[Z/OL]. 存档副本. [2010-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30). , 2010-11-13.
  3. ^ ISSF Official Statut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305.
  4. ^ ISSF Official Statut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