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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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不当行为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五次提报。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6 (UTC)
- 处理:
- 观点不同,众口难调。请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王必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見討論頁,申請禁制此用戶編輯此條目,明顯為WP:POINT行為。
- 发现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0 (UTC)
- 请注意该用户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此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处理该案的管理员可以考虑施以更严重的禁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7 (UTC)
- 处理: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3 (UTC)
- (~)補充:該用戶僅移除特定警告制式訊息,如:Special:Diff/83873929以及Special:Diff/83875327編輯描述,似乎構成WP:TPG限制條件,顯然有意圖忽略警告內容並且意圖刪除以試圖躲避查核與混淆的意圖,尚請進一步覆核,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8 (UTC)
- (!)意見,明顯違反WP:BLP,且不斷的為了加入內容在條目討論頁對條目主角進行人身攻擊。另發現有多次恐嚇合理移除內容之其他用戶。--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13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補充:已有提醒過WP:BLP內容提及,勿加入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之內容,然該用戶仍持續在討論頁多次加入相似內容,明顯WP:POINT,經提醒後另騷擾警告該用戶的兩位用戶。在王必勝其討論頁之行為亦有遊走在WP:1RR之嫌疑(藉由重新多次加入以規避刪除再回退之定義)。--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50 (UTC)
- 該使用者知道不能違反回退不過一,於是他改用「編輯方式」合理「不是回退」,明顯WP:GAME,行為其心可議,下方回應更印證其言行心態。只請求永久禁制編輯此條目,謹此。--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08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注意上面串門蹭熱的,自重些:1.我是答應一年內回退不過一,現條目正文回退一次都沒有 2.另我應承編輯有異應至條目討論頁或客棧討論,現不正如此,但為何舉報等人不思規定而行,竟有 二人數次將條目討論頁之三人留言違規的膽大清空3.我不浪費此頁來舉報違規之人,渠等倒至我個人頁面恐嚇要禁編,我個人頁面是可移除此不當留言,因他會影響我情緒 4.另何謂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你等視而不見,哪來對他人身攻擊 5.這是討論頁眾議,有結果再做條目修編,主角都自承外遇道歉了,你等緊張什 6.已將數次亂刪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之人提請管理員查處。靜候。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34 (UTC)
- (~)補充,WP:3RR規範空間並不限於條目,想當然1RR更是。警告並非不當留言,此為管理員參考的重要依據,如果警告不當管理員會處理。來源不是你說了算,有發現可靠來源就請加上腳註在內文中,而不是擾亂討論頁(且討論頁除加上王必勝內容之外另加上包括管理員解任案以及使用者移除留言等無關內容),我認為一個編輯次數接近2萬的人不應該不知道。--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
- (~)補充@Manchiu|Ericliu1912@Manchiu 1.我一直是希望維基的內容是事實且有來源的,我被剛罷免的M永封,幸Ericliu1912解封,就是我寫了真,但有人反,來了車輪戰封我 2.這些天報導南檢起訴加重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圖利罪,我感慨良深。今天反覆刪條目討論頁的三人理據是違生傳主角人身攻擊,但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條目本文都有來源,怪討論頁未付,刪的人怎不自檢討,大可在討論頁討論,還故意三人車輪要粉飾掩蓋事實 3.要給誰警告我尊重,但我不喜惡意挟三人來合理其行為,我知即可,我刪也是我權,亂訊擾我不必,故也請@Ericliu1912@Manchiu禁制 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等輪流在我頁面做不當警告之留言,並恢復我在王必勝討論頁之討論,再據此作出條目之修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2:31 (UTC)
- 本人另行警告@Chinuan12623於條目之最新編輯不妥,請勿再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但仍需提醒被提案用戶,需謹慎的斟酌相關的編輯行為,以避免再度被提報,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0日 (二) 07:17 (UTC)
- (-)反对,被提報者違反回退不過一,巧妙遊戲維基規則行為未獲處理,目前在該討論區的言論已經涉及WP:NPOV及WP:POINT,故重新再提報。請其他管理員重新檢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06 (UTC)
- 另外個人意見,此使用者在此條目一再試探社群底線,且故意提及解任管理員,既然處理的管理員認為他在討論頁高談闊論合理,建議停止其編輯全局條目頁面權限,所有的編輯都要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由其他志願者代理,以降低社群時間成本,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21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還要觀察。我也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自己的看法,望當事人明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8 (UTC)
- 他當然可以提及被除權管理員,但為何提?在這種時候?個人意見此為刻意為之,尤其對照此人的各種針對性編輯行為、在討論頁的各種言論及斷章取義。如此正義凌然之人,有話不用躲在維基百科自以為正義。他在試探社群底線,實在無法善意解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6 (UTC)
- 這裡請@Tisscherry君,請您保持冷靜後再思考審酌相關後續是否有必要對同一用戶再做提報以及需要考量善意推定,在做出決定,衝動行事未必是件好事,望您再思考思考。--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50 (UTC)
- (!)意見被提報人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沒有管理員要處理嗎?
- 我的意思是,既然@Ericliu1912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在討論頁發表論述很可以,但他的頁面編輯明顯很有事,那麼我的建議是,此用戶已經明顯違反回退不過ㄧ,也有遊戲維基規則的情形,停止他編輯全局頁面,被提報人若有任何想編輯的頁面,改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他想在討論頁怎麼論述都無所謂,只要由其他志願者審核是否代為放入條目內,這樣也不用浪費社群時間,檢查他是否有WP:POINT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被提報用戶貌似在涉事條目討論區仍是傾向自己的編輯行為是沒有太大問題(仍是認為是陳述事實)但在這等情況下,似乎也不太妥當,只會造成更僵持的局面。--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0 (UTC)
- @Ericliu1912閣下意思是,是否需要要提請傀儡調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0:25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您願意立即停止繼續到處發表WP:闖紅燈言論,在下將撤回請求管理員處置您此次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但若頁面保護解除後您用「編輯方式復原」閣下您的編輯,本人認為此舉已經是在遊戲維基規則規避您的回退不過一承諾,請閣下不要讓這樣的事件再發生,記住您的承諾,不要如同這些沒有守住承諾的人。更甚於,您可以去將相關頁面中立化,而不是到處發表論述為甚麼不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1:29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此不當提案,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清空條目討論屬不當,本人並無疏失。舉報人如上訴,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3 (UTC)
- 您和IP互相撤銷的行為就是違反了,若對方有意挑釁閣下也不應該回退,請不要持續WP:POINT行為。閣下目前為止的所有動作,在我看來和這些不守承諾的人無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我的承諾:一年內條目編輯回復不過一,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 維友是條目24小時內回退不過三,但我承諾一年內條目24小時內回復不過一,但並非-單一條目)一年內只能退一次。
- 管理員在編修意見較屬專業但非無誤不能改,因你也是用戶編者。閣下如認為維基條目是無-外遇婚外情- 形用詞(但我查了是有一堆條文述用),而堅持王必勝只能用- 親密男女關係-用詞,那就請你正式在條目討論頁之我疑問下,正式回覆:王必勝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用詞)留下紀錄讓後人檢視當否。
- 包含我任何人都可討論條目,解編後亦同,但我如在條目24小時內回退過一,你可禁編無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33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Ericliu1912閣下,諸位志願者屢發警告是他根本無視警告,每個警告過後不久就換個方式遊戲維基規則繞過回退不過一的禁制。匿名使用者IP與此人的編輯戰,@自由雨日閣下直接提請全保護我想是懶得提醒。對於不想遵守承諾行文怪異自行合理自己編輯行為的人,這次若沒有管理員要處理那好,就問全保護到期後,他若違反承諾編輯該頁面,能否提請至VIP?另外您有發現每次他的言行都是在您出面後才稍微收束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47 (UTC)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Ericliu1912閣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2 (UTC)
- 僅提醒信用問題,當"回退不過一"被提起時,代表有至少2個操作人即將失去部分信用。
- A和B達成契約。雙方都毀約,雙方都失信時不會達成數學上的-1×-1=1
- 對我而言B失信不是很意外的事情,從封禁歷史本來就是這樣記載的,過去到現在都是相同的失信,但為了讓B有更多機會,A的失信,如果不能從其他層面補回損失,可能會產生其他議題,累積過多時,像是近期的投票可能會產生(如果用猜的,大概不會在近一年產生)--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 管理員有問我是否查報最後匿名回退者之IP 。我回:對於提斯切里渠等數度違規清空條目討論頁,我都懶正式舉報和發警告信,怎會做提查lip事,就只是提醒,(興訟)是血氣方剛之事,我不會再做,頂多留言提醒閣下處理,但顯然你尚未禁制渠等一再到我頁面給我濫發警告,我都刪的手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4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
摘-自由雨日2024年8月21日-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包括在下我。)舉報人已自承願受禁封,氣魄點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04 (UTC)- @Chinuan12623:閣下,請您做相關留言時謹慎些好不special:diff/83905168 ,明明是@User:Tisscherry君8月19日在條目討論頁中所做的留言special:diff/83877789,您怎麼指鹿為馬寫成了自由雨日君?連日期都寫錯了。相關錯誤個人已經劃掉,請您不要出現此類令人匪夷所思的錯誤了,拜託,謝謝。--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
- “
摘-自由雨日2024年8月21日-
……”但整段均是我从未说过的话,也不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你直接冒用@Tisscherry的签名,我帮Tisscherry把他的签名删除了,怎么了?
-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將會被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我原文指提斯切里,你自由雨日插花變署名成你,再來誣我毀謗。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限於條目,不包含條目討論頁。另討論頁使用者內容尺度本應放寬,就此種發言可以批評,但不建議直接清空,否則即無從討論起,本人亦不認為條目與討論頁相同;但同時亦建議當事人在實際討論時,提供可靠來源(可引用註腳或轉述內文等)以為理據,切勿濫作指涉,尤不當據此加入相關內容於條目中。——
JimGrass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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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DYKC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自2018年5月(即其首次編輯WP命名空間)起便持續在短時間批量投支持票,相當於灌了6年的水票。經查,此君已經在DYKC編輯了1910次,超過其總編輯數的10分之1,且9成以上都是清一色的支持票,此君亦同樣如此在GAC編輯了94次,在FAC編輯了30次。此種不閱讀條目卻批量支持的行為實屬嚴重擾亂,至少應予命名空間禁制。
- 发现人:Y. Sean 2024年8月19日 (一) 05:24 (UTC)
- 处理:
- @JimGrassroot:請解釋。當然,批量投票不等於沒讀條目,所以要問問本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5 (UTC)
- @UjuiUjuManda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1 (UTC)
- 我想听听@JimGrassroot的回应。因为我过去大概也说过这种问题但我不记得他有过正面回应。如果没有回应,我觉得至少应该对他施以编辑禁制,一定时期内不可编辑WP:DYKC等页面。如果有回应,那就要看回应得是否诚恳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4:13 (UTC)
Rastinition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2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哈密瓜油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 talk:高風險主題/法輪功(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 talk:高風險主題(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ikipedia:傀儡#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編輯計畫頁面: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計畫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分的專案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8月17日 (六) 14: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处理:任何傀儡指控都應慎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4:47 (UTC)
- 原始內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23:06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
- 我知道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0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