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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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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是2021年5月由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的法案,法案内容为开放国立大学与企业合设研究学院,以配合行政院的“重点产业高阶人才培训与就业计划”[1][2],随即教育部陆续核准成功大学阳明交通大学台湾大学及清华大学成立半导体学院。

沿革

  • 2020年行政院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3]
  • 2021年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4]
  • 2021年“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经总统正式公布。[5][6]
  • 2021年阳明交大产学创新研究学院获教育部审议通过。[7]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教育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教育部,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4) 
  2. ^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行政院, 行政院新闻传播处,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3. ^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 行政院. 2020-11-26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30) (中文(繁体)). 
  4. ^ 制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立法院.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5) (中文(繁体)). 
  5. ^ 制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 公報內容.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21-05-28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5) (中文(繁体)). 
  6. ^ 潘乃欣. 4頂大成立半導體學院 招收逾400生明年2月入學. 联合报. 2021-09-26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3) (中文(繁体)). 
  7. ^ 陈至中. 陽明交大產學創新研究學院 獲教育部審議通過. 中央通讯社. 2021-07-09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