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五院四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差異) ←上一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五院四系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部分法學專業的學院及院系。

「五院」分別為: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

「四系」分別為: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

然而,現時「五院」均已成為政法大學,「四系」亦已成為法學院,或稱「五校四院」。[1]

地位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部署規劃,在全國高等學校實行院系調整,使全國各大區建立了北京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此外在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等綜合性大學相繼設立和恢復了法律系,使中國的法學教育初具規模。

沿革

[編輯]

「五院」以及其更名時間如下:

「四系」以及其改制時間如下:

參考

[編輯]
  1. ^ “五院四系”——直击法学豪门. [2013-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5). 

Template:中國大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