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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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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始設置為1790年。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新莊縣丞署台灣府之分派官員,掌管區域為大台北地區,也是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大台北地區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