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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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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54 12 Sanmosa 2024-12-28 22:16
2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1 1 Sanmosa 2024-12-27 17:09
3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61 11 Sanmosa 2024-12-29 17:20
4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1 1 Sanmosa 2024-12-22 16:36
5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61 9 Ericliu1912 2024-12-28 07:29
6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1 1 Sanmosa 2024-12-25 21:54
7 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格式手冊的相關討論 24 5 Ericliu1912 2024-12-28 07:29
8 欢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见 31 6 魔琴 2024-12-24 10:44
9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196 13 Ericliu1912 2024-12-29 14:04
10 控制複雜ANM案例 1 1 Sanmosa 2024-12-22 22:17
11 建議明確签名的「255字节」是以何种編碼計算 3 2 内存溢出的猫 2024-12-20 17:10
12 维基百科:关注度 (组织)加入大專 1 1 Sanmosa 2024-12-21 12:04
13 修改WP:SOAP 1 1 Sanmosa 2024-12-22 16:38
14 電子遊戲與日本動漫條目命名的標點符號使用規定 1 1 Sanmosa 2024-12-23 12:10
15 WP:SW 9 7 Sanmosa 2024-12-27 20:10
16 重提為可供查證方針與可靠來源指引調整有關用戶生成內容的規定 47 10 YFdyh000 2024-12-30 23:48
17 可否在標題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 4 3 Sanmosa 2024-12-28 18:22
18 現行用戶頁指引條文規定的定義問題 18 3 Sanmosa 2024-12-29 22:41
19 關於請辭問題 4 2 Cwek 2024-12-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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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改組”也改成“第X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现状

自2012年起,中维有关JR货物各货物大站条目“○○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出现了“某某货物总站”的译法。诸如2012年出现的条目札幌货物总站。此后接连出现了东京货物总站大阪货物总站等车站条目皆从其译法。

问题

一个大问题:貨物Terminal駅”翻译成“货物总站”的根据在哪?

查Google发现,在2012年前,网络来源中十分缺少有关车站译为货物总站的说法,反倒是2012年札幌货物总站等条目出现之后,类似的翻译多了起来。甚至在2019年,中国铁科院有关人士发表论文时,也引用了“总站”的说法(doi: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9.12.12)。因此我怀疑最初维基“货物总站”译法可能为原创研究,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长达十余年的文献循环论证

查证

查铁道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铁道科技名词——汉英法德俄日六种语言》(简体中文)时,所谓“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区段站”。但是欠缺“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翻译。

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日语)时,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枢纽站”,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货运枢纽站”。

以上两例或可证明至少在中国大陆的铁路术语中,所谓“总站”的翻译是非常有问题的。

提议

因为不知道非中国大陆的地区术语是否也有对应翻译,需要请教社群中其他地区的有识者(如@鐵路1@雪雨73),并早日确定翻译方案以匡正对应诸多条目的名称。--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0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保護方針 §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但是您發現自己並沒有時間持續關注該討論內容。

理當不要發言,以免您因為對提案不理不睬的態度而妨礙其他人形成共識。

而不要只撇下反對意見卻沒有跟進其他編輯者就着您的反對意見進行深入討論。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

理當在討論階段表達反對意見。

而不要在公示/投票結束當天提出反對意見。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53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複雜ANM案例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Wikipedia talk:過濾器助理 §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是否可以考虑作为指引

Wikipedia:投票/使用參數的模板必須要有中文使用說明已经投票结束,投票结果否决了这项提议。但在投票过程中,有维基人建议将“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作为一项指引,不知道大家的意见如何?--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XiaoZhou討論貢獻)於2008年10月12日 (日) 17:58加入。

(+)支持。--百楽兎 2008年10月13日 (一) 02:48 (UTC)[回复]
(+)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00 (UTC)[回复]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50 (UTC)[回复]
(+)支持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6 (UTC)[回复]
(+)支持:以「提倡」的方式推動中文的使用說明。—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0月13日 (一) 14:02 (UTC)[回复]
(+)支持非强制性的指引方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13日 (一) 14:11 (UTC)[回复]
(+)支持:這類模板若無使用說明很難讓人明白參數用法。--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39 (UTC)[回复]
(+)支持——¤  2008年10月25日 (六) 19:22 (UTC)[回复]
(+)支持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14:37 (UTC)[回复]
(+)支持,一些没有说明的模板总是要我花一大堆时间去研究,很累下。——白布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8:07 (UTC)[回复]
(+)支持,不是理所當然的嗎?另外這個應該寫進哪個方針中?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14日 (五) 03:38 (UTC)[回复]
(:)回應: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方针或者指引要求“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如果讨论结束之后,社群同意将“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作为一项指引,在下建议将这个指引添加到Wikipedia:模板指引。—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09:23 (UTC)[回复]
(+)支持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00 (UTC)
(+)支持——Atlaslin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3:40 (UTC)[回复]
(+)支持:至少達到指引級別吧。YunHuBuXi 2008年11月24日 (一) 08:44 (UTC)[回复]
(+)支持。--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4日 (一) 12:10 (UTC)[回复]
(+)支持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44 (UTC)[回复]
(+)支持Iflwlou ☯I♨I☀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21 (UTC)[回复]

如沒有反對在下將按以上共識把相關指引寫入至Wikipedia:模板指引。-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6日 (六) 15:29 (UTC)

完成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8日 (一) 09:52 (UTC)

抗議「百無一用是書生」被無理掠奪

長久以來,「百無一用是書生」之用戶名被掠奪,其實是封殺,不但人們不可以登記,連使用類似名字也會迅速被誣陷為「破壞」,所發表的聲音立時失蹤。究其原因,因為我們並不是真的有一知名用戶,其用戶名為「百無一用是書生」,而只不過是有人簽名檔愛用這句話而已。這絕對不是用戶名字,不能魚目混珠,不可以說構成了與其他用戶之名字的混淆。簽名檔也亦隨時都可以改,不像真的用戶名字般,有確切的識別。但因為他一人在簽名檔用這話,就使其他人喜歡這話也不能使用,更不可以做用戶名,憑簽名檔就禁止別人取名,在人們眼看這只是無理掠奪。

這篇抗議本來應使用「百無ー用是書生」的名義發佈的,但只會有人趁機誣陷我為破壞,然後把我的抗議聲音全數「和諧」掉,只好以IP發言。--218.103.32.100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06:07 (UTC)[回复]


簽名檔與用戶名一致化之提議

User:albeit之提議,代為提出如題之建議讓大家討論及表態。—J.Wong 2008年11月10日 (一) 13:02 (UTC)[回复]

(-)反对。這爭端的本質是有用戶沒事找事。有些用戶名是為了迴避已被註冊的帳號而取的,並不適合作為在討論中幫助識別的簽名使用。--百楽兎 2008年11月11日 (二) 02:46 (UTC)[回复]
同上原因—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35 (UTC)[回复]
(=)中立有好有壞,好的地方約六成、壞的四成—Jacky~TALK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1 (UTC)[回复]
不支持,但是反对霸占签名档用户名。--刻意2 2008年11月13日 (四) 11:00 (UTC)[回复]
(!)意見:我不認同是「沒事找事」。的確簽名檔可以更改,如果不是由簽名檔問題著手,而是反而擴大限制用戶名,會有連帶禁止了許多用戶名的可能性。這問題還是應耐心檢討。--小狼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42 (UTC)[回复]
(+)支持, 簽名和用戶名不一致, 其實令人難以知道發言者的真正身份, 難道要每看一個留言, 都要看看他的用戶名吧? 最少, 應該規定為"用戶名, 簽名", 例如"Shizhao, 百無一用是書生". 沒有人應該有特權, 用一個戶口佔兩個用戶名; 除非是每個人都可以這樣做. 沿用已久的也就算了, 但我仍應為任何人的簽名檔必需顯示用戶名, 對新手來說也更易理解--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7:40 (UTC)[回复]
(-)反对沒用。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53 (UTC)[回复]
(+)支持,知名的管理员他的签名档被人用做用户名了会被别人发现,那些不知名的怎么办。所以要统一。--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1:16 (UTC)[回复]
(+)支持,注冊時又霸佔了一個名,簽名檔又可以霸佔另一個名,還可以隨意轉換,即是可以霸多個用戶名;維基本來是一個百科,搞什麼個人化簽名檔,簡直是自找麻煩--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6:38 (UTC)[回复]
強烈(-)反对:統一化簽名完全抵觸了維基自由開放的精神。對於有用戶與某活躍用戶的名稱相似,我不認為需要作出規範,其實「書生」可以多於一個,「百無一用的書生」也不一定只有一個。個人以為,沒有人因為可先將自己的簽名檔命名為「書生」,而以這種「先到先得」的概念禁止其他人叫「書生」,這將妨害了其他人為簽名檔命名的自由。相反,我們應當關注的,是防止有人惡意冒認他人,並在維基作出破壞,這種情況下,惡意命名者才應該受到處罰。另一方面,我個人亦反對扼殺維基編者在用戶名或簽名檔上的任何表達自由(包括表達政見),只要簽名檔不要過長以致減慢整體下載頁面的速度,簽名檔名用戶名應保留容許用戶自由發揮。其實,既然一個自由社會都可以讓人人自由表達意見,「自由的維基百科」在這方面就更不應該加以拑制。—ClitheringMMVIII 2008年12月9日 (二) 16:59 (UTC)[回复]

关于连字号的讨论

今天把标点符号标准化的程序重新整理了一下,大概跑了八九个小时了。刚才User:Mewaqua向我指出,先前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4#用「—」還是「-」?曾有讨论,从而认为机器人在连字号的修改方面尚未有共识。但该处讨论于2006年,我找到的几个讨论则是07年和08年的,如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9月#标点符号使用的几个细节问题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8月#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xxx比賽 "-" xxx項目 的橫槓該用哪個???。我认为这两个地方的讨论还是可以作为共识并已经产生了结果的,比如{{bd}}模板便是依照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9月#标点符号使用的几个细节问题中的讨论修改的。现在此予以提出,望将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9月#标点符号使用的几个细节问题中的讨论结果写入Wikipedia:命名常规#连字号的使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2日 (三) 16:38 (UTC)[回复]

维基百科应设置非歧视方针

准确的表达

维基百科不接受任何针对特定种族、特定民族、特定地域或特定宗教的歧视内容。—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回复]

(为便于大家阅读,我给争议分段加了小标题)—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39 (UTC)[回复]

我的最初提法

問:非歧视原则应当是维基百科的基本方针之一。这包括:不发表任何针对特定种族或民族或阶级的歧视性言论。不直接或间接发表这些言论,也不以可能是伪造的历史表达歧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00:00 (UTC)[回复]

现有方针已经足够

(:)回應Wikipedia:文明#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已有相關規定:「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34 (UTC)

現有的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已經足夠-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15日 (六) 10:13 (UTC)
我认为,这些方针并没有完全涵盖对种族、民族、地域或宗教的非歧视要求。—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回复]
设置歧视方针?那些人连[Wikipiedia:不要人身攻击]的方针都不遵守了,歧视方针谁会遵守?简直是白费力。花多些时间去抓那些人身攻击、违反现有方针政策,又逍遥法外的用户好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3:58 (UTC)[回复]
請不要人身攻擊。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9:58 (UTC)[回复]

讨论

注意到中国大陆开放后,很多人将文革红卫兵那套作风带来。人身攻击、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建议设置非歧视方针。凡涉嫌歧视的投诉,在一定权限内执行先删除后讨论恢复办法。 是否可行,请讨论。--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1:22 (UTC)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只是针对如下群体或言论:极端民族主义者,粉饰文革错误,攻击与歧视特定地域、特定种族、特定民族,等等,缺乏理性讨论态度,人身攻击与纠缠。—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32 (UTC)[回复]

什么叫做“一定权限内”、“先删除后讨论”?121.29.188.97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18 (UTC)[回复]
可能的做法:1. 凡是有歧视投诉的,由管理员转到讨论页。2. 增加模板“可能涉及歧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回复]
阁下指的是歧视性内容还是歧视性言论?—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22 (UTC)[回复]
似乎不大好分。内容与言论应当是密切联系的。—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回复]

“谴责文革的人才是文革思维”?

可笑,自己第一句话就是严重的地域、政治歧视,用在任何用户的身上的话就是人身攻击。说实话,当今世界每天口口声声把文革挂在嘴边骂的人,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文革,或者自己的行为就非常符合文革的思路。举例来说,扣帽子就是文革最重要的手段。什么道理都不讲,先把某些维基用户扣上一个文革红卫兵的帽子,看你还能洗清不。—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6:14 (UTC)[回复]

这么急于对号入座?看来阁下心虚理亏?—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回复]
“很多人将文革红卫兵那套作风带来。人身攻击、民族歧视、种族歧视”,这不难道不是事实吗?看看汉族条目,看看汉服条目,看看满族条目和清朝条目的历史,还有诸多类似内容,这要还不是红卫兵,世界上就没有红卫兵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9 (UTC)[回复]
好样的,我连你和谁有争论都不知道,只不过非常不满你这种一杆子把其它用户打为什么“红卫兵”的做法,就已经心虚理亏了?
“你敢反对维基对歧视的大批斗运动?”“难道你还不认识到目前维基阶级歧视问题的严重性?”“你反对的动机何在?”“是不是心虚理亏?”“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请看上面我的话:当今世界每天口口声声把文革挂在嘴边骂的人,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文革,或者自己的行为就非常符合文革的思路。—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8:01 (UTC)[回复]
你这么怕听“文革”两个字吗?还有,请不要滥用维基百科符号。谢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回复]
我要批判的正是这类攻击性歧视性做法。—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回复]
“我连你和谁有争论都不知道”就跳出来激烈指责?很好,符合红卫兵传统。—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回复]
不要在我的发言段落间插话,否则容易造成发言者的混淆。我愿意对于任何段落加粗,提请其他读者注意,也不需要你的审批与核准。
我并不知道你和谁有争议,但是我仍然激烈的指责你的言辞,因为你口口声声要“批判”歧视性的做法,但是开口就把别人侮辱为红卫兵,又把责任归咎到整个国家和国家政策,我看到这种做法就相当不满。继而你再要把我对于你随便侮辱其他用户的不满,上纲上线到“心虚理亏”,请问你的做法与文革的许多迫害有什么区别?反对你歧视性、侮辱性言论的用户,就是“心虚理亏”?你打着反歧视的幌子,却公开地域歧视、人身攻击,我非反对不可。
至于我是不是怕听“文革”两个字,你怎么不去看看现在文革条目首段第一句的概括是谁写的。我最怕也是最鄙视的,是很多现代中国人(包括一些海外华人)自以为是在立场坚定的否定、批判文革,其实自己的言论行为恰恰是文革思维的真实再现。至少有四五个学者曾经说过,文字狱、文革、土地革命等等一直都在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中,只不过爆发的时间、方式、程度不同而已。—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0:49 (UTC)[回复]
所以谴责文革就是文革?所以谴责红卫兵就是红卫兵?—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39 (UTC)[回复]
不要篡改前提,我的观点是谴责文革的人不一定就不是文革思维。在方针页第一句话就莫名其妙把别的用户称为“红卫兵”,就有非常严重的乱扣帽子、人身攻击的嫌疑,而直接把任何问题归咎于“中国大陆的开放”则更加是明显的地域、政治歧视,为中文维基现在的方针所不容。这两点你还要争辩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23:41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说,恶劣的歧视与大陆长期恶劣文风无关,而是维基百科网友固有的弊端?可我看到这里涉及中国的非中立性歧视性文字,与大陆BBS的极端言论一模一样。—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0 (UTC)[回复]
至于“你还要争辩吗”的说法,我觉得很可笑。如果你不是文革作风,会这样急于堵我的嘴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0 (UTC)[回复]
请注意,是你在第一句发言就侮辱某些维基用户(我至今不知道指的是谁,但不论是谁都有其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言论权力),然后大力宣扬地域、政治歧视。我现在问的是,你是否承认你所说的第一句话,已经严重违反了维基现有的禁止歧视的方针?恶劣的歧视,在其它页面我可能没有看到,但是在本页面开口就骂别人文革红卫兵、然后把责任归咎于中国大陆的开放的,我只看到了你。偏偏自己还要提出什么反歧视方针,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42 (UTC)[回复]
我怀疑,急于对号入座的人,正是在条目中拼命塞入歧视内容的人。又何必羞羞答答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6 (UTC)[回复]
如果你发现任何人发表歧视性言论,请在条目或者本方针页提出。但是,你认为别人有歧视性言论,并不表示你自己可以借此机会大肆进行地域歧视、人身攻击。我还在本页检举其他用户人身攻击呢,但是并不表示我因此可以开口骂娘。—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23 (UTC)[回复]

Red16的不满

对话页 供诸位参观了,区区一星期,几位管理员辛苦—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6:23 (UTC)[回复]

阁下计划中最大的贡献,该不会是让维基百科陷入歧视官司和知识产权官司吧?你希望因为听了你的建议,维基百科破产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16 (UTC)[回复]
我想之前在用户页 已经解释的够清楚 另外,美国的歧视官司不是那么好打的(虽然输了的确可能会被判例赔上天文数字),我更不信国内有人去美国打这官司(记得是要到州法院还是联邦巡回法院一级?下级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么?),而且能够最终打赢(请参考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 一句国家无答责打死多少人了?),每个州的情况还不一样,基金会在佛州,有必要研究该州相关法律条文?—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6:55 (UTC)[回复]

不要将问题推到內地用戶身上

我倒是很希望某些用戶不要一見維基百科有什麼問題就煞有介事地把問題推到內地用戶身上,之後就向大家鼓吹什麼「封鎖維基是好事」或者把維基百科分裂。--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1月15日 (六) 06:29 (UTC)[回复]
阁下这段言论,可以理解为红卫兵思维。—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8 (UTC)[回复]
我来自内地,我清楚的看到最近与我一样来自内地的某些用户在大搞歧视。我不希望恶习输出。—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8 (UTC)[回复]
只说一点,一般中国大陆居民从来不会称自己来自内地。—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23:44 (UTC)[回复]
这么武断,本身就是红卫兵派头。当然,有人怕听这个。过敏得很。—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2 (UTC)[回复]
如果各位能够勤快一点把那些方针订好,就没有必要在这边吵什么歧视了。 百乐兔事件过了一年了,那个封禁方针还没达成共识,366天 能不能把你的精力放到那边去啊?!--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1:20 (UTC)[回复]

本页面就有具体例子

维基不允许人身攻击和各种歧视,是毫无疑问的。不过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就算有人攻击了、歧视了,又怎么样?具体的例子本页面就有,结果有人装聋作哑,有人插科打诨,更甚至有人助纣为虐说什么你当作看不见就好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8:06 (UTC)[回复]
如果不精心维护这个环境,任何一场在美国法院的的歧视起诉都可能导致天文数字的赔偿。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自由百科全书永远消失?更重要的是,大量的歧视内容充斥在条目中,将导致维基百科丧失公信力。—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19 (UTC)[回复]

其實還需要討論嗎?只要有可靠來源就行了。維基的公信力在於有容乃大,她能容下正面與負面的內容,只要兩面都有可靠來源。偏見並不存在於個人,只存在於觀點,偏見換個觀點看就是正見了,如果你認為有可靠來源的內容為偏見,你應試圖去找相反的意見去補充條目,也有另一方面的意見。相反若你認為內容不可靠,可以掛模板來取代無意義的討論,更可況是與維基中最會歧視的編者在討論,實在是太沒意義。122.100.156.91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8 (UTC)[回复]

这样理直气壮却连ID都不肯留下?(366天)--60.16.163.2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6:48 (UTC)[回复]

I agree with Msuker --FACC No. 3 of 2007 2008年12月6日 (六) 15:38 (UTC)

“蛮夷之民”观念是否适合出现在维基百科条目中?

中国条目中有以下文字,我曾经删除而被恢复。原文如下

在中国条目正统中华文化中,有尊王攘夷的观念,春秋大义中的华夷之辩,不以种族为标准,而以文化义礼作量度,蛮夷之民接受华夏文化可以融入到中华民族当中,“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这种以文化为标准的观念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壮大和统一。
我认为,“蛮夷之民”在汉语中含有明显贬义。这不但指中国少数民族或周边民族,也曾经用于蔑称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也就是说,维基百科公司的美国投资人都是“蛮夷之民”。这样不好。大家应当相互尊重,不能只问来源不问是非。(366天)--60.16.163.2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6:47 (UTC)[回复]

这是阐述传统观念,并不是说现代的正确观点。在用词方面,维基各页面对于“蛮夷”等在现代有歧视含义的古词的使用还是很注意的,请看诸如Talk:繁体中文中的相关总结。如果你不用“蛮夷”等词汇,反而不容易阐释相关内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14:37 (UTC)[回复]

只要觀點中立就可以。-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7日 (日) 10:41 (UTC)

中立的观点并不表示可以使用歧视性词汇。比如我如果在一般条目这么写:“日本这些蛮夷的科技水平还是现代世界较为领先的”。观点中立,但是用词不当。
反之,如果描述的是中国古代与周边的关系,南蛮东夷西戎北狄只要使用得当,并且注意语境及加注说明,就是合理的用法。如果你要把“诸葛亮平南蛮”形容为“四川地区的汉族与云南少数民族发生武装冲突”就是牺牲历史真实性与客观性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1:54 (UTC)[回复]
正是你的意思-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9日 (二) 05:28 (UTC)

在中文维基百科关闭$wgRestrictDisplayTitle全局变量的请求

各位,鉴于当前中文维基百科已被标题字词转换的缓存问题困扰很久;而MediaWiki软件从1.14版本起,已提供了关闭“$wgRestrictDisplayTitle”全局变量以实现完整标题变换的功能。亦即当“$wgRestrictDisplayTitle”变量被设置为“false”时,{{DISPLAYTITLE:title}}魔术字可以提供无缓存问题的标题转换功能。如此再结合字词转换功能(如{{DISPLAYTITLE:-{zh-hans:维基百科; zh-hant:維基百科;}-}})便可解决现有的标题转换缓存问题。由于修改后台设置需要到bugzilla进行请求,而请求bugzilla需要我们社群的共识,因此在此向各位提出如上请求,望各位留下您的宝贵意见,谢谢。

备注:该变量关闭后管理员将会对{{noteTA}}系列模板做出相应的调整,使用该模板的条目无需作出任何修改,因此请勿担忧该方面的问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1日 (五) 05:37 (UTC)[回复]

备注2:请负责存盘的维基人暂时不要将本页存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5日 (五) 12:28 (UTC)[回复]

支持※Support

  1. (+)支持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5:51 (UTC)[回复]
  2.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45 (UTC)[回复]
  3. (+)支持—有利無害。-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51 (UTC)
  4. (+)支持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1月21日 (五) 15:22 (UTC)[回复]
  5.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16:20 (UTC)[回复]
  6. (+)支持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22日 (六) 04:17 (UTC)[回复]
  7. (+)支持,找不到反對理由,請盡快實施。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1:45 (UTC)[回复]
  8. (+)支持:很期待。YunHuBuXi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8 (UTC)[回复]
  9. (+)支持:更希望一些被強制轉成繁或簡的字可以正常顯示回來。--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4日 (一) 06:36 (UTC)[回复]
  10. (+)支持:但以Bugzilla的效率,可能今年之內都未能搞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4日 (一) 12:13 (UTC)[回复]
  11. (+)支持:百利而無一害。--Syaoran,小狼 2008年11月24日 (一) 13:22 (UTC)[回复]
  12. (+)支持:能越早實施就越好—Altt311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5:30 (UTC)[回复]
  13. (+)支持J.Wong 2008年11月26日 (三) 10:33 (UTC)[回复]
  14. (+)支持,问题是bugzilla的效率很值得怀疑。--User:Jimmy xu wrk/Sign 2008年11月26日 (三) 14:45 (UTC)

反对※Oppose

  1. 台灣鐵路管理局 EMU500 區間車.140.128.148.217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5:09 (UTC)[回复]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4日 (四) 07:50 (UTC)[回复]

中立※Neutral

意见

應盡快提交至Bugzilla。-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2:33 (UTC)

bugzilla:16427.—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11 (UTC)[回复]

希望不要造成建立重定向时的麻烦.另外,启用"不转换链接标题"的用户将受到怎样的影响?~--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4:38 (UTC)[回复]

这个只是条目内部的显示,不会影响到链接标题的进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7日 (四) 11:10 (UTC)[回复]
我是说看不到原始标题,不便于建立重定向(重定向对繁简要求特别严格)--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04 (UTC)[回复]
第二个问题呢?--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59 (UTC)[回复]
第二个问题是显然会有影响的,但这是mediawiki的bug,可以修也应该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42 (UTC)[回复]
按不轉換或按編緝便能看到原始标题-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1日 (一) 04:19 (UTC)
"不转换"确实能使-{}-不起作用,但DISPLAYTITLE似乎仍能影响标题显示--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05:35 (UTC)[回复]
按不轉換或按編緝便能看到原始标题-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5日 (五) 17:12 (UTC)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这个变量是做什么用的?--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8:09 (UTC)[回复]

mw:Manual:$wgRestrictDisplayTitle--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2:12 (UTC)[回复]

用戶名與簽名檔的規範討論

一直以來百科上久不久都會出現不適當的用戶名或簽名檔,然而反覆不斷出現一些爭論,希望就此進一步得出共識,使百科上大家可以做到互相尊重。較早前發現Wikipedia:用戶名好像沒有成為方針,可以由這方面開始討論。另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簽名檔與用戶名一致化之提議Wikipedia:在討論頁上簽名Wikipedia:如何設置簽名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08 (UTC)[回复]

不如也對簽名的長度作限制吧!有些用戶的簽名很長,五顏六色又有圖片,部份甚至連貢獻頁也放進去。個人認為簽名中有名字和對話頁的連結就已經足夠了。--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1月23日 (日) 03:19 (UTC)[回复]
本人以前的簽名是非常複雜,甚至自己觀看也覺得眼花。最後改為現在的版本"-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23日 (日) 04:20 (UTC)"。請支持簡約簽名! -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1月23日 (日) 04:20 (UTC)
抱歉,一样不认为封禁有关用户名是合适的处理方法,书生的权利要保护,新注册用户也是,这个只是书生的签名 不是他的用户名—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6:47 (UTC)[回复]
  • 我認為,用戶為了統一在其它語言維基百科註冊的用戶名而使用英文名字註冊,但在中文維基百科用中文作為簽名檔,是可以接受的行為,這種「一個用戶佔用兩個名字」不需要杜絕。--Mewaqua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3 (UTC),後有修改[回复]
    • 我建議限制新註冊用戶必須在註冊時選定簽名檔(往後只有一次更改的機會),舊用戶必須在限期內(兩星期?)選定簽名檔(往後只有一次更改的機會)。實際可行嗎?YunHuBuXi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5 (UTC)[回复]
  • 無法更改的簽名檔那算是什么簽名檔?一個簽名檔只能視為是暫時的,人家第二天或許改用了其他名字,不能拒絕其他人注冊這樣的名字。如果你不想其他人注冊這樣的名字,那么你自己便注冊掉,或者建立這樣的一種制度:每個用戶可以選定一個固定的簽名檔(但還是可以自由使用其他簽名檔),使其不能被其他用戶注冊(這實際就是一個用戶兩個用戶名)。--刻意2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32 (UTC)[回复]
  • 其實我在新手時(2005年)都有疑惑:簽名不是用以識別哪一個用戶嗎?為甚麼簽名可以與自己的用戶名毫無關係?但後來我當然也習以為常了。對於用戶名及簽名完全不同的問題,我真是想不到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法(明文禁止的話將會影響不少人,但新例不追溯舊用戶又無法徹底解決有關問題),所以也許「維持現狀」會是最少爭議的做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3日 (日) 13:08 (UTC)[回复]
  • 慨括一下:1.不應用引起混亂識別的簽名;2.不應太過花俏、冗長;3.不應用於人身攻擊。這樣?--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4日 (一) 06:56 (UTC)[回复]
  • 再修改一下樓上的敘述:
  1. 不得故意混淆與其他用戶之識別。(或嚴格版:簽名檔需以真實用戶名稱作為起始)Alberth2~汪汪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06 (UTC)追加括號內之文字[回复]
  2. 顯示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字元。(長度還需要討論吧)
  3. 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汪汪 2008年11月24日 (一) 08:30 (UTC)[回复]

  • 似乎這裡大部份都對方針的設立抱正面態度,除上述提及的外,大家對現有的Wikipedia:用戶名版本有其他認為需要修訂、加強的嗎?補充一下我認為髒話、穢語以及近似的、以及容易令人聯想的(這個可由社群和管理員斟酌)也不應作為用戶名或簽名檔。之前就有以此封禁過一堆用戶名稱的往例,例如英文近似音的粵語髒話。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30 (UTC)[回复]
用户名和签名档的问题还要考虑一点:就是用户名与签名档同名的时间顺序问题。这包括两种情况: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需要区别对待?尤其是第二种情况,故意冒用的可能性很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6日 (三) 02:39 (UTC)[回复]

    • 如果根據上方Johnson Lau的提議,或根據Alberth2草議的「簽名檔需以真實用戶名稱作為起始」,那麼不管是先有用戶名還是先有簽名檔,新格式都可以改為「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或「Shizhao,(其他文字)」。由於識別的重點在於前方的「Shizhao」,因此無論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情況,都可以解決。而這樣做,既可以解決受人質疑的「一人霸兩名」之問題,亦可保證簽名檔必定能供識別(因為正如其他人所言,簽名檔可以改的,假設Shizhao兄有一天不以「百無一用是書生」而用「秦時明月漢時關」作簽名檔的話,就可能不容易被識別。而新做法下,無論Shizhao兄用「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還是「Shizhao,秦時明月漢時關」,別人都可以識別),因此統一改用新的簽名檔方針確有好處。--Syaoran,小狼 2008年11月26日 (三) 12:40 (UTC)[回复]
  • 我觉得签名档的原则应该是用于标识自己的身份,若在此原则下便可以合理运用,若签名档明显不是为了标识自己的身份而是其他目的就应该不被支持。所以窃以为签名档应该具备唯一识别原则。即任何用户有义务保证自己签名档可唯一识别,如果两个用户都要使用同一或相似签名档互不相让就各自将用户名加在后面。
  • 可以被识别为不同的签名档应该确立一些原则,例如文字的颜色、大小、字体和其他样式以及以图代字的区别都不认为是有效的可辨识区别。---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7:06 (UTC)[回复]
我不是基於自身利益而發言,對我來說換個簽名也無妨,我一點也不堅持,但我覺得「即時解封那些純粹因與簽名檔相似而被無辜封禁的用戶(例如:百無ㄧ用是書生、百樂兔、電燈160號)」這個意見實在是荒謬至極,因為「百無ㄧ用是書生、百樂兔、電燈160號」3個例子都是被惡意創建的傀儡,竟然也能被認為「無辜」。
我不否認現行做法可能會有無辜的情況,但有問題的帳號大多是惡意傀儡,這是事實。--百楽兎 2008年12月4日 (四) 03:01 (UTC)[回复]

維基本來就只是一本百科全書,早就不應搞什麼個人簽名檔這一回事,維基今次可算是自己找自己麻煩。
最徹底的解決辦法是全面取消簽名檔,只留用戶名就夠,但現在這麼多人已對這種玩意愛不釋手(包括管理員),要撥亂反正談何容易?--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6:58 (UTC)[回复]

在英文维基的正式指引中,有这样的描述:
Never use another editor's signature. Impersonating another editor by using his or her username or signature is forbidden. Altering the markup code of your signature to make it look substantially like another user's signature may also be considered a form of impersonation.

简单说来,不准使用其他用户的用户名或签名作为自己的签名;使用代码令签名实际上看起来像其他用户的签名,也可被视为是同样的模仿行为。虽然目前中文维基并无相关确立的方针指引,但这种用户名的创立明显是bad faith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43 (UTC)[回复]

对于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针的解读

开一个新段落来专门讨论这个方针吧,希望能达成共识并将讨论结果添加进方针页面,也希望能结束这个方针的尚未达成共识状态。我在下面逐条列出我对这个方针的解读,请大家也逐条回应支持或者反对,而不要回应整个段落。—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回复]

原创研究不是指未经证实的研究,原创研究的原创的含义应该是:研究的结论是有作者或者作者参与的团队所得出的,而不论这个结论是否被证实。举个例子,上帝是不是存在,这就是一个不可能被证实的结论。不能认为上帝是信徒的原创研究。所以,原创研究与研究结论是否能够被证实,没有任何关系。—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回复]
其实,上帝有个结义兄弟,叫韦小宝。虽然我们不能证实这点,但是这不是原创研究。对了,其实上帝还欠我表弟钱,不过这也不是原创研究,因为这不是我提出的,是我表弟提出的,我只是转述而已。—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4 (UTC)[回复]
这个就很明显了,首先如果你要发表这一点,就要确保这一点的可供查证性,例如公布你表弟的联系方式,为你表弟组织演讲和研讨会,请CCTV进行报道然后引述。其次,这个在中立的观点中也有明确的解释,如果某个观点只有极少数人(如仅有你表弟)持有,那么这个观点是不应被录入维基百科的。但无论怎样,你的引述不算你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0:18 (UTC)[回复]
那以后所有的blog都可以拿出来作为“非原创研究”的辩护了。你完全误解了什么叫原创研究。这个原则不是考虑版权、作者,是考虑内容。英文版原创研究尤其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出现频繁得多(相比中文基本都是政治立场相关的内容,偏重社会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表面上看还都是有一两个什么大学的链接的,但是基本都是大学生的个人网页等,因为没有正式发表于同行评审的学术刊物上,全部算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47 (UTC)[回复]
原创研究不包括客观事实的客观陈述,这样的客观事实很多,例如盐是咸的太阳是从东边升起的。在这里我想澄清的是事实与结论的区别,事实是不可能引起争议的,可能引起争议的表述都是其中包含某种结论。比如说:“NASA宣称尚未在火星上发现生命迹象”,这是一个事实,“火星上没有生命”,这是从这个事实推导出来的结论。那么无论在任何时候,这个事实是不太可能有争议的,而结论就有可能有争议。再比如:“约翰四世大马路在X月X日X时X分只有两家押店在营业”,这是一个事实,可能引起争议的:“至今约翰四世大马路只剩两家押店仍在营业”,这是前一个事实的推论。关于这种结论是不是认定为原创研究,我下面再提到。—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回复]
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比如说,“深圳市在香港的北方”,并辅以地图说明,就不能认为对地图的解读是一种原创研究。因为地图解读的方式并不是作者独创的。同理,作者在不同营业时段对“约翰四世大马路的押店营业状况进行考察后”,得出的“约翰四世大马路只剩两家押店仍在营业”结论,也不能视为原创研究。如果可能引起争议,只能采用更精确的描述(如何确认只有两家营业这个结论的)和提供更多的可供查证的资料。—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回复]
西班牙也在香港的北方。不过台湾在香港的西方,不信你一直往西走,绕一圈就到台湾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8 (UTC)[回复]
地圖根本不會這樣解讀,你這種解讀解讀方式就正是「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7日 (四) 19:03 (UTC)[回复]
那地图应该怎么读?有规则吗?谁能定义?难道又是什么“客观存在”理论?西班牙为什么不算在香港北方,难道它的北纬不比香港高?台湾为什么不在香港的西方,难道你往西走到不了台湾?—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56 (UTC)[回复]
个人认为研究方式的非独创性不能决定结论的非独创性,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仅用研究方式的非独创性不能作为非原创研究的充分条件。—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01:03 (UTC)[回复]
(:)回應:我们还是来举具体的实例吧。我用两个例子来说明为什么过程和方法的独创性更重要。比如说,我发明了一个证明勾股定理的方法,这个方法的结论是非独创的(勾股定理是一个早已被证明的定理),但是如果这个方法是独创的,读者就不可能确认我这个方法是否正确,它很可能是由一个错误的方法推导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所以结论的非独创性不能作为非原创研究的认定标准。另一个例子是质数,一个数是不是质数的有很多非独创的验证方法,但是某一个具体的数是不是质数这个结论却很难确保这不是独创的,因为我们不能确保这个结论被其他人得出过,这样就会阻止作者在文章中举例说明。故而,结论的独创性也不能作为原创研究的认定标准。—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2:48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如果我通过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得到了某个质数,即使他人未曾得出过此类结论,我将它写到维基上这仍然不属于原创研究了?我理解的您的意思是,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已然将所有“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排除在原创研究之外。那我们设想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如果某物理学家通过非独创的实验方法得到了一个独创性的结论,这个结论自然还未曾发表到任何刊物上,他却突发奇想立即将它写进了维基百科(OK,也许还有ArXiv),那么按照方针这个结论只能是原创研究,但显然与您认为的“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相互矛盾。—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33 (UTC)[回复]
容我插个队。我觉得这个的确不算原创研究,如果他能够提供查证的方法(Wikipedia:可供查证)。并且,其实我认为这种例子不会存在,因为大多数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得到的结论都是可预见的并且已经被公诸于世的。我们还可以加入一个补充说明来使得这个更为完善,即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并不包括使用一种或多种非独创研究方法透过某种独创的过程进行的研究。或者说,即使研究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的方法都是非独创的,但这些方法的组合方式或者研究的过程是独创的,也不是非独创的研究方式。举个例子,比如说某人宣称其使用初等数学的原理和公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就算其整个研究和证明过程全部使用的是已经非独创的研究方法,但这个整体的过程是一个独创的方式,这样就可以被认定为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21 (UTC)[回复]
这样的话,您的方针解读确实应该照后面的补充说明来改一改,因为所谓“研究方式”通常的含义就是指研究的方法和手段,而不包括研究的对象。事实上,当今科学界(至少是物理学界)所发表的论文中的大部分,都是依靠非独创的研究方法去研究一些独创的(意为未曾研究过的)课题,并得到了独创性的结论,我本人也体验过。而使用独创的研究方法所得到的独创性结论只是少数。但不管怎样,如果一个物理学家将他的独创成果直接写入维基,由于还没有任何可供查证的来源,这个只能算原创研究,应该没有争议吧?—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9日 (六) 01:38 (UTC)[回复]
根据我的统计,全世界身高超过2米的人一共有123万4567个。请注意这不是原创研究,因为你要知道一个人是不是身高超过2米只要用尺量一下就好了,然后一个个数过来就好了,明显是小学生都会的非原创方法。对了,我还有一个博客专门阐述这个问题,所以更加说明这个不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56 (UTC)[回复]
很好,这的确不是原创研究,但显然您保证其可供查证,而且显然,用尺量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地球上的人都在不断的长高、变矮和死去。。—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05 (UTC)[回复]
这都不算原创研究,那就没有原创研究了。所以我说你的理解完全错误,我也不必多费口舌了,自有公论。最好你再把这个观点弄到英文维基去晒晒。-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0:53 (UTC)[回复]
我们讨论的目标是达成共识,并非要用一个观点去盖过另一个观点,中文维基百科和英文维基百科之间也不存在任何从属或者优越的关系。原创研究的定义上写的很明白:“原创研究指的是由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最初开始的尚未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你的观点明显是断章取义的做法。另外:“那就没有原创研究了”也是很不负责任的言论,在这次讨论中,我不断的提出了各种原创研究的例子。而且很显然的,如果阁下真的有办法在同一时刻用尺子测量地球上所有人的身高,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种测量的方式绝对是阁下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2:04 (UTC)[回复]
奇怪了,为什么要同一个时刻?我说过同一个时刻吗?我只说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我说过哪一个时间点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53 (UTC)[回复]
和Msuker辯過一、二次,Msuker總有為辯而辯的缺點。什麼是可被接受的事實描述,「包含理性的成年非專業人士也可以輕易驗證的描述性論述」此一觀點已於Wikipedia:非原創研究中述明,請Msuker基於此點論述,而不是盡舉一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例子。再者,即使是可被接受的事實描述也不是不可被質疑的,但要質疑的有道理,而不是以「原創研究」、「無文獻來源」作質疑的理由。我覺得這是一些用戶把「原創研究」和「可查證」原則推向極端後的盲點。--百楽兎 2008年11月28日 (五) 13:06 (UTC)[回复]
「包含理性的成年非專業人士也可以輕易驗證的描述性論述」是例外,所以需要特别说明。即这种情况的论述,按照一般原则是属于原创研究的(比如说甲地铁站有三个出口,因为从来没有人发表过这个统计),但是实际上维基无法完全排除此类“研究”,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严格的执行不可行。但是,这个例外并不可以推而广之到所有的非原创方法做出的研究都不属于原创研究。任何一个人,去数一下某个城市马路上一共有多少家超市,都是原创研究,不管你的方法是否原创。—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46 (UTC)[回复]
那么这已经不是是不是原创研究的范畴了,我们完全可以用无数种理由拒绝“我只说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我说过哪一个时间点吗?”在维基百科的出现,比如说维基化没有意义,甚至于无法理解其含义,这样子的东西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去考究这是不是原创研究,在我们使用这个方针之前就已经被否定了无数次了。那么原创研究无论怎么理解都不会影响这种东西不被维基百科收录。—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07 (UTC)[回复]

现在本来就是要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原创研究。要用其它规则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就问你:“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是不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12 (UTC)[回复]

抱歉,我首先就没法理解你在说什么,故不能发表任何看法。“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这是一个结论么?还是陈述一个事实,阁下脑子里忽然一闪而过了这么一个想法这个事实?—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32 (UTC)[回复]
原创研究包括结论和陈述事实,甚至方法,总之只要是未在有公信力媒体发表的内容都是原创研究。现在这么简单、极端的一个例子,你都不能发表任何看法,那以后维基社群还如何使用“不允许原创研究”的规则甄别筛选内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48 (UTC)[回复]
请不要轻易下断言,请记住我们是在进行讨论,其目的是达成共识。而不是告诉大家,是的,就是我说的这样,就这么简单,与之不同的都是错误的。而且,我觉得继续执着于这种所谓的极端例子的讨论其实与讨论“我杀了上帝是不是算谋杀”一样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已经明白无误的指出了阁下的荒谬,即:那样的东西根本用不着我们来确认是否是原创研究。这如同法官用不着研究如果真的有人把上帝杀了算不算谋杀罪一样。—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1 (UTC)[回复]
還是沒走出盲點…
“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是研究。
「我发现此地鐵一共有6個行人出入口」不是研究。
數數有難易之別,難的需要用到科學手法去分析驗證,這叫研究;易的只要是理性常人即能以常識為之,便不到研究層次。M君試圖以極端之例做反證,但卻忽略其本質上的不同而歸於同類,這是盲點,也是詭辯(Sophism)。--百楽兎 2008年11月29日 (六) 03:21 (UTC)[回复]
“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当然是研究,而且是非常明显的原创研究。但是按照User:Ivony的理论,这就不是原创研究了,因为你用的方法是非原创的。可见这个理论的谬误。—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05 (UTC)[回复]
恕我冒昧,就我看来,阁下在讨论中不断的抛出自己的原创研究主观观点,无论是向西走能到的地方就是西方还是用尺子可以量取全世界人的身高都是阁下的原创研究吧,此本毋须言明事实,已有多个维基人对阁下的荒谬做出了解释,然阁下视若无物,一味的强调自己的观点,实已难以继续讨论。关于阁下的所谓的极端的例子,不过是阁下脑子里胡乱冒出来的想法,不论是阁下之表弟的言论还是阁下对地图的误读,以至于阁下足不出户已然用尺子量过世界每一个人的身高。都非常人所为,所能为。维基百科的任何一个方针都不需要适用于毫无根据的言论,需要我们使用方针来解读的首先就不可能是阁下所列举的任何理性的维基人都不会写在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如果阁下认为这些所谓的极端的例子有必要讨论,请先保证这些例子中的任何一个放在条目上不会被其他维基人视为破坏性修改。—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29 (UTC)[回复]
原创研究方针所针对的是编辑者确实的一个研究过程或者研究结果,而不是编辑者不负责任的言论,换言之至少要有研究过我们再来审核是否是原创研究,而不是如阁下所发明的那样将脑子里瞎想发表于维基百科的所谓研究结果。—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33 (UTC)[回复]
你一再曲解该规则的针对对象。非原创研究,从来不考虑研究内容到底是不是荒谬,哪怕是可以得诺贝尔奖的内容,只要是原创研究,维基都不能收录。我举的例子当然荒谬,因为都是极端的原创研究的例子。但是正是这么荒谬的例子,按照你的理论,都不能单独以“原创研究”为理由排除出维基百科,反而要考虑什么“破坏性修改”“有研究过”这种莫名其妙毫无根据的判定标准。维基看到的是实际的研究、结论,比如“世界上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2米”,而不是为达到这个结论其作者付出的努力究竟是5分钟5天还是5年。
你要不荒谬的例子,上面已经提到过,几乎任何大学的硕博学位论文都可查证,你认为维基百科从现在开始应该发展成学位论文观点展览馆吗?针对这种类型的内容,WP:NOR是不可或缺的规则。但是你试图将转载的原创研究列为非原创研究,又试图将用非原创方法达到的原创研究列为非原创研究,就是严重损毁WP:NOR的基础和可用性。如果WP:NOR真的要按照你的解读去执行,就是一个废物。—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16 (UTC)[回复]
我很有兴趣知道一篇没有任何独创性的文章是如何称之为论文的,如果阁下是我大学的老师,那该有多好。“论调味盐的多寡对于菜肴咸味的影响”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论文题目。—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22 (UTC)[回复]
原创研究不包括对文章的创作和修辞手法,显然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数学手册,如果因为避免原创研究而将所有的文字完全客观化陈述是不可取的。对事实的表述加入创作和修辞手法只要不影响到读者对事实的理解,就不应该视为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回复]
完全同意Ivony...的理解。—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5 (UTC)[回复]

WP:NORWP:V的关系

这是维基百科三个核心价值中的两个。就如英文版所陈述的一样,两者关系非常密切。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区分删除某一个观点的原因到底是WP:NOR还是WP:V。绝大多数违反WP:NOR的内容,必然也不满足WP:V的要求。反过来大多数满足WP:V的内容,基本上都不算原创研究。

但是,WP:NOR之所以有独立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它可以起到WP:V起不到的作用。比较现实的例子见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有关学位论文的讨论。硕博学位论文从可查证性来说是一流的,中外各大正规大学图书馆都有长期存档,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有大量的原创研究。所以,NOR的作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将满足WP:V的内容无情的踢出维基。

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能够清楚的分辨什么是原创研究,什么不是原创研究,而不是屡屡牵涉到其它原则。否则,WP:NOR就变成一个傀儡,无法独立起到一个规则的作用了。如果连上面的几个昭然若揭的原创研究的例子,都不能给出明确的判定的话,这个规则还有什么作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6:14 (UTC)[回复]

请注意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针:WP:NPOV,所谓的昭然若揭不过是阁下个人的观点罢了。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方法可以客观公正的来界定这个方针,而不是每次都请阁下来确定这个东西是不是昭然若揭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6 (UTC)[回复]
NPOV是neutral point of view,并不是no point of view。在某些可以有明确结论的问题上,根本不存在什么NPOV的问题。“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除非已经在有公信力的相关媒体发表,否则一定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10 (UTC)[回复]
还有一点,WP:NPOV是用于对于条目内容的判断和审查,并不是对于在讨论页发表观点或者在方针指引理解执行上的限制。举例来说,维基社群如果规定某种行为是破坏,则这种行为在维基就是破坏,不管是不是有观点认为它可能不是破坏(除非修改规则)。从判定、执行上来说,如果70%的人认为是破坏,30%认为不是破坏,则结论就是破坏,而不是“可能是破坏,可能不是,不能发表意见”。—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32 (UTC)[回复]

非原創研究是應該怎樣才能證實其非原創的?

我有些疑問:1.我們被懷疑是原創研究時,我們應用甚麼來證明自己編輯的內容不是原創研究?用我們的常識?親身經驗?相片?還是……?2.所有的維基人都可以懷疑條目內容是否原創研究,而這些懷疑往往是倚賴個人經驗,那麼對於一些已有可靠來源的可供查證的內容(但只有兩個那麼少),我們還可不可以懷疑其原創,如果可以,我們對於那些依個人經驗而非相反觀點的更可靠內源來懷疑其原創的內容,又應該以甚麼樣的方式證明其非原創研究?用更多人的個人經驗?用權威人士的個人經驗?3.1+1=10並沒有錯,錯是錯在你沒有說明這是二位進數。在閱讀一個條目的陳述與自己的觀點相矛盾時,我們可懷疑其原創研究,然後我們應該做甚麼?應該讓更多人的經驗來表決?應該給你一個二位進數的書?還是更簡單的去找一個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曾直接描述過此事實。例如汶川大地震#評價中,很多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表示肯定,我曾對此懷疑過,結果是得到7個來源。我們對於此一描述,應該依賴大多數人對這件事的觀感(誰去統計?),給予更多的來源(只有7個正面評價那麼少,我能給出最少8個負面評價來源,我又不知這算不算原創研究),還是給出2個直接描述過很多國際媒體表示肯定來作為證明?怎樣的做法才能證明其非原創研究,並且中立?--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8 (UTC)[回复]

你所說的「很多」是修辭問題,與是否為原創研究無關。不認同此修辭的話可以改成「A媒體、B媒體、C媒體等7家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表示肯定」,也可以改成「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評價不一,誰誰肯定,誰誰批評」。方法一是修辭的具體化,方法二是維基百科所說的「中立的觀點」。--百楽兎 2008年11月29日 (六) 03:37 (UTC)[回复]
我的問題1是問甚麼是非原創研究,若果被懷疑是非原創研究應該怎樣才能證明其原創或是非原創。問題2是怎樣才能合理地懷疑其非原創研究,需否提供證明其為非原創(因為現在大多數都是靠自己認知,可是自己所知有限不一定正確),或者即使已經有了證明,仍可以懷疑其原創嗎?問題3是問用怎樣的非原創證明才能解決其懷疑原創,我們可以通過看了7個來源來總結其很多嗎?或者以兩個標明“很多”的證明來肯定其很多?可能例子舉得不好,我試著再換另一個例子問--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9日 (六) 06:43 (UTC)[回复]
这样来说,其实维基百科的各个方针所侧重的方面都不一样,它们有可能有重叠的地方,有可能一条信息同时违反多个方针,但有时候我们没必要去分那么清楚。首先对于任何一个结论而言,其依据应该是Wikipedia:可供查证的。但是依据是可供查证的前提之下,还要受到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的约束。那么为什么非原创研究中有提到:“最好的做法是试图将你的想法在同行评议的出版物或者有公信力的新闻媒体出版,然后将你的贡献以中立的方式叙述”。这个我觉得应该这样来理解,即一个东西你是凭借可供查证的依据进行原创研究的结论,那么它是原创研究,但如果这个结论本身就是可供查证的,那么就不是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55 (UTC)[回复]

原创研究与否判定的基本规则是最简单的,即该内容有没有在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发表过。“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如果从来没有任何可查证来源记载过这个内容,得出这个结论只不过是因为某用户亲身去了一次ABC地铁站(或者是听人说、或者就是瞎猜),这就是原创研究。从原创研究的性质上来说,“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和“上海所有地铁站一共有300个出口”“全世界所有地铁站一共有3万个出口”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全世界所有地铁站是否真的有3万个出口,还是1万个,还是10万个,是根本无关的。原创研究原则从来不考虑原创研究的质量、达成难度、可信度等等。任何人在维基写全世界所有地铁站有3万个出口,我们都可以以“原创研究”为理由删除,即使他真的花了20年时间认认真真统计了这一点,但与我坐在沙发上用20秒时间随便杜撰出一个数据的地位是完全相同的。

那么,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收录“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这句话呢?答案是可以的。理由是上面说的WP:NOR中明确的例外:“仅包含理性的成年非专业人士也可以轻易验证的描述性论述,而不加任何分析、归纳、阐释及评断”。但是,请记住这是例外,而不是普遍规则,而且该例外必须在容易验证的前提下。所以由于一个人无法轻易统计一个城市或者全世界所有地铁站的出口总数,这样的内容就不能收录在维基百科。至于这种统计采用的方法是不是原创,是完全无关的,只要非专业人士不能轻易验证的未发表内容,就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39 (UTC)[回复]

关于原创研究是否本身必须是原创非转贴,请看WP:NOR

制定非原创研究这一方针一开始是为了应付一个实际问题:例如“民间科学家”及小白等某些人所持有的理论甚少有人认真看待,却希望将他们的理论写到维基百科上以吸引眾人的目光。这很明显不应当是维基百科应有的内容,却很难用其他方针加以反对:民间科学家通常会引用他们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以提供可验证性,然后选择一些难以证实为假的理论。但正因为业界专家并不认真看待他们的理论,使得他们几乎没有机会在有公信力的同行评议中发表,于是我们才得以引用本方针。

“民间科学家通常会引用他们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以提供可验证性”,可见WP:NOR的关键作用是在我们无法使用WP:V的情况下。转贴“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诸如BBS、学位论文、百度贴吧,并不能改变内容属于原创研究的性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47 (UTC)[回复]

显然Msuker完全没兴趣与大家讨论和达成共识,只是希望能够将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大家和维基百科罢了。就在不久前刚指出对条目的一次断章取义的解读,现在又开始更严重的断章取义了,原创研究的研究两字都可以忽略变成任何没有在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发表过的内容都是原创研究了,对于这一点我只能理解为维基百科其实是维基文摘。—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03 (UTC)[回复]
那么,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收录“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这句话呢?答案是可以的。理由是上面说的WP:NOR中明确的例外……。但是这个例外中明确写着,不能包含归纳评断,数出有多少个出口是归纳,而断言其有且只有3个出口(尽管这里只是说有3个出口,但别人绝对不会理解为至少有或者最多有而只可能是有且只有)是评断(如果要按照阁下的从严推定的方式的话)。何况,正由于这个所谓的补充说明中的轻易根本就难以界定所以才引起这么多的问题。我是不知道阁下为什么一定要取用条文的例外去解释问题,而不是条文本身。阁下无非认为每时每刻都有很多人希望将维基百科变成他们的宣讲场地,所以我们必须要将一切没有被具备公信力媒体发表的东西全部排除在外,然后再由一些专业人士来审核解读哪些东西恰好落在了例外的范畴内。在此再一次提醒阁下请“善意推定”。—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44 (UTC)[回复]
有關如何解決對非原創研究的質疑而提出證查內容,誠如Ivony...所言,只要是對可供查證內容的直接描述,而不是用可供查證的內容來研究得出結果即可,我想表達的也正是這個意思。--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30日 (日) 07:17 (UTC)[回复]
奇怪了,我发表我的观点就是“没有兴趣与大家讨论和达成共识”,你什么一点两点三点四点的观点就是共识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14:31 (UTC)[回复]

关于不活跃管理员的解任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页面已经运作了一段时间,现在遇到了一些问题,想提出来让大家讨论一下:

  1. 该页面只说到不活跃管理员的解任,没有说到不活跃行政员的解任,而新近被提名解任的User:Yacht不单止是管理员,而且是行政员,那么我想是否应该在里面补充一句:“如果该管理员还具有行政员权限和用户查核员等只作用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权限的,也应该被取消这些管理权限。”
  2.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页面里有注明管理员的不活跃状态为“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對用戶頁或用戶對話頁的編輯不計入在內。”但事实上第二句话“對用戶頁或用戶對話頁的編輯不計入在內”没有被有效执行,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重申一下这个第二句话,还是干脆去除第二句话?—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1月28日 (五) 06:17 (UTC)[回复]
  1. 依照一般邏輯,如果無管理員資格,也就無法具有行政員或用戶查核員的資格;因此我贊成第一點加入補充說明。
  2. 個人認為應該要落實第二句話。

Alberth2~汪汪 2008年11月28日 (五) 10:23 (UTC)[回复]

对第一条的意见同上,行政员绝大部分权限都继承自管理员,单独授予的权限很少,被解任时应一并取消,但是在操作程序上是不是不能直接取消?—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8日 (五) 11:14 (UTC)[回复]
第一项大家都应该没有异议的了,我直接添加了。第二项大家继续讨论吧。—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38 (UTC)[回复]
第二句話的標準太寬鬆。不活躍的管理員應該是一定時間之內都沒有執行管理員勤務的就應當與以解任,一般用戶權限下的活動必須排除在外。以目前管理員提名的頻率來說,增加的幅度有浮濫的趨勢。-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04:05 (UTC)[回复]
我覺得這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這個工具(載入時間須1至2分鐘)可以檢視管理員的最近活動時間:半年內也未有執行過管理員才可以進行的動作(例如保護頁面、封禁用戶、刪除頁面等等)共有24人,一年內也沒有的則共有13人,可以給各位參考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30日 (日) 12:22 (UTC)[回复]

換句話說,半年之內,有大約1/3的管理員的人力並未分擔日常的工作量,既然半年時間還有活動,但是無法執行相關勤務,透過通知予以解職,才能反映出管理員的工作量分配和需求。但是,也不能因為半年都不執行,收到通知之後執行個幾次就能夠繼續擔任。把管理員當作一個官位的大有人在,想以此低空飛過,保持這個頭銜的想法,不能忽視。-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14:24 (UTC)[回复]

我赞成修改解任方针,但我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管理员也是志愿者,没有任何强制因素去要求管理员必须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力。但一个管理员长久不使用他的权限,那么实际上也就意指着他并不需要这一权限,因而应该予以解任。所以,我们应该改革的是解任方针而不是提名方针,管理员的大门应该向所有符合资格的用户敞开,但也应该及时剔除不再符合资格的管理员,这样才是良性循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2日 (二) 08:16 (UTC)[回复]

(:)回應:就是因為良性的循環不存在,管理員群也不重視這個問題,最常搬上檯面的理由是工作壓力之類的說辭。這個問題不會因為增加管理員的人數而有改善的趨勢,只是讓一個組織無限的膨脹的同時,維持同樣的效率,試問,這是好還是不好的發展?

不去正視這個問題而只是不斷的提名,然後還是提出工作壓力繁重的說法,如何服眾?更何況,就是有人認為管理員的頭銜很重要,在不同的文化環境下,相對應的一些措施,想法也是必要的。-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12:56 (UTC)[回复]
為了防止盜脹,亦個月再加一個月通知會不會太長。並認同PhiLiP的說法,一個不好的維基人可以在管理員選舉投(-)反对票,否則可能只有精英才能當管理員。—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2月2日 (二) 09:05 (UTC)[回复]

管理員的提名是不是有浮濫的趨勢

兩個月之內,中文維基有兩位新的管理員上任,一名正在投票中。根據目前的名單,一共有大約90名的管理員。在目前的提名投票中,可以看到不斷有減輕其他管理員工作壓力的說法作為應該提名更多人的依據。但是,目前有什麼確實一點的數字,分析或者是資料顯示管理員的整體工作量過大,或者是部份項目的工作量過大?

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如何做出工作壓力過大的結論?如果只是想當然爾的結論,這種結論的道理在哪裡?為什麼這種結論可以輕易的被認同而不需要透過任何分析或者是討論?

相關的分析之一也可以透過目前每個星期平均有多少管理員執行相關的勤務,或者是統計每個星期有多少相關的工作被執行,這些是由多少人來做的,然後累積幾個月的資料來看趨勢。假如大部分的工作都集中在少數的管理員身上,那就要檢討一下數量和工作的分配,以及讓長時間未能執行勤務的管理員解職,並且提名其他的人選以降低平均分配的工作量。

也就是說,客觀的分析是可以進行的,而不是以一個沒有客觀資料證實的理由作為藉口一直提名,而且還跑出符合標準就該授予的無理邏輯。有了資料的佐證,相信日後對於管理員數量的增加與分配可以有更好的基礎與規劃。-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15:54 (UTC)[回复]

同意cobrachen提出的大部分意见,唯一觉得不妥的是,其实更应该注意管理员的退出机制而不是限制新管理员的申请。否则就会导致管理员成为一个虚衔。—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2月1日 (一) 21:39 (UTC)[回复]
如果不限制管理員的人數,那麼首先我們得要先釐清一個基本點:管理員的數量是不是不需要有上限,以及為什麼不應該設有上限?即使是在一個屬於志願工作的組織或者是團體當中,基於工作分配,管理,組織架構的維護等等的需要,還是會有一個需求的平衡點。其實,如果對於不活躍的管理員的審視和工作量的分配有固定且常態的進行,這個上限即使高一點也無妨。但是完全不管是不是真的需要,盲目的膨脹這個數量,那就說不過去了。
而且,不先有一個數量上的腹案,那麼,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質疑:那乾脆所有所謂符合標準的使用者都給予管理員權利,這樣不就更可以解決所謂的工作壓力的問題?一個客觀的分析還是需要的,盲目或者是不加思考的依詢舊有的習慣,並不是一個組織團體發展的良好情況。-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04:30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理想状态下,的确是所有符合標準的使用者都应当給予管理員權利。但是用不用就另当别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2日 (二) 06:40 (UTC)[回复]
我深深同意書生的這個說法,只要符合標準且被大家認可的人就可以擁有管理員的權限。即使取得權限後他並沒有使用它,但只要他不會利用權限做出違反方針的行為就好了;但是,當有一天遇到緊急狀況(ex:破壞),他就可以適時的協助處理。—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2日 (二) 10:45 (UTC)[回复]
管理員提名沒有浮濫吧?管理員也只不過是掛個名而已,提名時說有甚麼甚麼事幫忙解決,你看這版面爭議那麼多都沒人出來說句中立的話,一些投票或影響維基廣的具爭議投票、提名、大型活動都沒人參加或表達意見就知道管理員並沒有所謂的那麼愛管事,也沒有拜票時的那股積極,只不過是掛著管理員名稱愛管不管的ip用戶吧。122.100.182.244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07:13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员:“管理员是拥有“系統操作員权限”的维基人。目前的维基政策是將此权限授予任何人,只要此人已经活跃地在维基百科贡献了一段时间,在一般情况下也是为大家熟知並信任的维基社群成員。總體上,遴選标准已隨实践变難。”
Wikipedia:管理员是正式的方针,其中并没有作出什么数量上的规定。引用Jimmy的那句话,“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2日 (二) 08:04 (UTC)[回复]
英文维基百科就有300多名管理员。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08:59 (UTC)[回复]
說是沒什麼大不了,當作是絕頂大事的人可不在少數,不是還有人宣稱管理員只是正常人玩的把戲,轉個身就跑到另外一個維基計畫下去當管理員了。如果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那也就不需要對不活躍的管理員進行解職,上面不就是有人說不用也沒關係。
既然認為人數也不是問題,那就更不應該在提名的時候把工作壓力節省其他管理員的時間沒有管理員都在線上當作提名的理由和藉口。一個理由要能夠站得住腳是因為有他實際的狀況在,假如說上面諸位認為有頭銜可以不執行勤務,那麼不存在,不合乎現狀的理由都請不要用在提名的理由當中,因為一位管理員不需要經常性執行勤務也不影響他的權限,經常性勤務堆積到部分管理員身上也就是必然會產生的。假如不想要根本性的去解決這個問題,也就請不要拿出來抱怨或者是當作理由。
而上面人神之间提到管理員成為一個虛職在這種狀況和趨勢下,也就是避免不了的走向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12:50 (UTC)[回复]
我觉得既然大家都认同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解任一个管理员应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只需要达成一个关于解任的共识,平衡好管理员和一般用户的关系即可。—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2月2日 (二) 16:56 (UTC)[回复]
說是沒什麼大不了,真的要解任的時候,那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不僅是對於解任的機制,對於不適任或者是不積極執行相關工作的審查等,在積極度上遠不如對於提名的熱切。真的要認為沒什麼大不了,在這兩者間應該有相對的平衡,而不是只熱衷在某一邊。
其實,講了這麼多,管理員有100還是1萬名與我何干?假如多數人的意見認為管理員愛怎麼提名,怎麼選都可以,不工作,當作個虛頭銜,有些人還可以炫燿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不過下次有人再說管理員工作量大,工作集中在少數人身上的時候,就是一個很諷刺的對照了。
這個話題就此打住吧。看樣子沒什麼必要繼續討論下去。-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00:26 (UTC)[回复]

總覺得上面的討論有些跑題。問題不在於是否認同「管理員沒有甚麼大不了」,而是在於「怎樣找出佔了管理員的位子卻不協助管理的人」。如果沒有評核機制,最壞的情況就是拿到管理員的位子以後逐漸退出管理,閒時修改一些頁面以符合管理員需參與編輯的規定。(反而真的退出的人能以不活躍的名義解任,比最壞的情況還容易解決)如果一部分的管理員都是這樣的話,恐怕真的如上面所言,中文維基未能逃出「一直都提名管理員,但問題卻得不到解決」這種無止循環了。—Altt311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51 (UTC)[回复]

同意人神之间與cobrachen在上面的看法,現時管理員制度的主要問題,不在於遴選,而是主要在於管理員被解任或罷免的程序太複雜,而且成功率低;其二在於管理員不問責,當選以後完全不受有效監察,以致90名管理員入面活躍的只有少數,變相成為「有任無免」的局面。現時的制度,最多只能保證當選的管理員在當選前有一定貢獻,但卻不能保證當選後會保持有關的貢獻量,管理員活躍與否,全憑管理員自由決定。為免管理員當選後未能稱職,以及作出有效鞭策,我同意在免任管理員的機制上,理應更加問責、更加簡易化。—ClitheringMMVIII 2008年12月12日 (五) 10:25 (UTC)[回复]

patrol权限

目前在中文维基百科只有管理员有patrol权限,而英文维基已经开放至自动确认用户,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允许自动确认用户拥有该权限?

用户群组权限, User group rights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05:15 (UTC)[回复]


您的意向是?

上面有不少用戶的意見。但為使社群意向更清楚的顯示出來,現請閣下於下面就新頁面巡查權限開放如否作一個初步投票。閣下只需於閣下所支持的選擇下投下支持票就可以,請勿使用反對票。閣下亦可添加選擇。謝謝。—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6:42 (UTC)[回复]

一、新頁面巡查權限可全面開放予自動確認用戶

二、新頁面巡查權限只可由管理員授予符合後定門檻的申請者

  1. (+)支持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6:41 (UTC)[回复]
  2. (+)支持——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3日 (六) 06:53 (UTC)[回复]
  3. (+)支持Ben.MQ留言-貢獻 2008年12月13日 (六) 07:00 (UTC)[回复]
  4. (+)支持-孙学 (留言)
  5. (+)支持。--KEGNS 2008年12月13日 (六) 15:35 (UTC)[回复]
  6. (+)支持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59 (UTC)[回复]
  7. (+)支持--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8:11 (UTC)[回复]
  8.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2月14日 (日) 02:25 (UTC)[回复]
  9. (+)支持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08:48 (UTC)[回复]

三、新頁面巡查權限只可由管理員擁有,不可開放

意見或討論

討論門檻應該先於投票吧。—RalfX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3 (UTC)[回复]

這只是初步投票而已,用以確認社群意向。如果大家都支持選擇一,討論了的門檻,豈不是徒勞無功?而且我在上面已說了大家可自由添加選擇。那三個選擇,亦是歸納自上面的討論。—J.Wong 2008年12月14日 (日) 01:15 (UTC)[回复]
或者,這樣說會清楚一點。其實小弟於上面是在問兩個問題︰一是開放與否,而另一個是如果贊成開放,當開放予所有自動確認用戶還是由管理員授予某類用戶。或者小弟不應一次過問兩條問題,下一次當有所改進。—J.Wong 2008年12月14日 (日) 04:42 (UTC)[回复]

希望能取消「布」字的繁簡轉換

布的局部繁體是佈,可是,在大部分情況兩字為通用,例如公布、佈下天羅地網等,但不通的則有太多了,例如佈拉格、石頭剪刀佈等等,希望能正視並取消該字的繁簡轉換,謝謝 —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14 (UTC)[回复]

請舉出例子。依本人記憶,無此等轉換。-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3日 (三) 17:26 (UTC)

谁解封User:JackyCheung的自己来处理吧

人身攻击封禁一个月,然后几天内解封。解封了干什么好呢?继续到我的用户页人身攻击咯。

内容如下,已经从我的用户页删除,编辑历史请看这里

你在阿德姆·拉贾季奇中,不顯示該球員名字的原來語言,此做法是嚴正錯誤的,希望你能有所改善,今次我幫你改了,拜託你下一次自行注意!!!—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5 (UTC)

除了以上之外,原來還有泽·阿尔西诺和埃贝尔·路易斯·库奇,我已經在阿德姆·拉贾季奇示範了一次,現在給你一個小小練習題,將以上兩個條目改回正確格式,看看你懂不懂,若果你懂,以後也要使用這種格式,若你不懂,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創建條目,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對你有幫助,亦不會被視壞破壞。

若你不懂,不用怕,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放心,我非常有耐性的,我保證教到你識為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9 (UTC)

如此屡教不改、倒行逆施的用户,请管理员(尤其是提前解封他的管理员)斟酌处理吧。—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09:57 (UTC)[回复]

啊!JC又是的,有沒有搞錯呢。可是提前解封他的管理员(J.Wong)好像是獲得了JC在郵件中的申訴才解封的,我相信大部份管理員都會明鑒的說(例如是小周J.Wong人神之間RalfX菲菇Ws227等等)。—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05 (UTC)[回复]
這樣也不用刪除我的留言吧!對我太恨了!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1 (UTC)[回复]
每次復出都出來點火頭,無言..。以前早已私下勸告他用詞請收斂一下,豈料不但不聽,最後我也間中被jc攻擊...@@。—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4 (UTC)[回复]
哈哈,好心被雷劈……真慘呢的說。—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5 (UTC)[回复]
tszho1997,我对你并无太大的意见,也看了你的用户页知道你还是个小学生,所以更加可以理解某些言论。但是在这件事上首先你过去的立场让我不可能接受你的观点,同时也希望你想想你自己说的“方法”你自己能不能做到。从上次的讨论来看,你可以劝别人在被骂的时候当作看不到,实际上在误以为我说你的时候马上自己就坐不住了。宽容是美德,但是并不是责任,也不是没有限度,一而再再而三。
11月份方针页存档-到底“处分”谁

:又跳出来一个,最无耻的莫过于整天在旁边煽风点火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講者無意,聽者有心。不是說Msuker你就可以了。—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8 (UTC)
那你倒是看看上面这么多东西,一会Rusmek 一会skurem 再来什么麦苏加。维基用户难道连自己用户名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18 (UTC)
我教你一個方法──就是令你自己覺得這些是廢話,不用看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3 (UTC)
省略很多内容后
幻想?幻想什么?上面这么多留言、攻击都是假的?插科打诨,自欺欺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22:23 (UTC)
我有功擊過誰? —JNIV 2008年11月15日 (六) 01:29 (UTC)
他说的不是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那是說誰?我都是想問清楚。萬一是我就不好了對不。—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6 (UTC)
明明与你无关,你为什麽要插手来讨论?还要问是否牵涉自己?-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评论:可见教别人无视人身攻击容易,自己真的做到无视可能的人身攻击就难了。
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0 (UTC)[回复]
噢,明白了。可是我太衝動了,有時也控制不了自己。不過就沒有JC那麼嚴重呢。—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8 (UTC)[回复]
當不關你事的事就叫你不要理,不關他人的事,他人偏要理,算是什麼公理。—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4 (UTC)[回复]
  • 我絕對沒有人身攻擊,我只希望能耐心教導各位使用錯誤格式的維基人。新人我也做過,不懂格式我也常是,所以我只希望各維基人做出正確的事情、寫條目使用正確的格式,你可知道干是整理錯誤格式也是好需要花時間的,我自己替你整理一個也覺得麻煩,所以希望你可培養出一種自己的事自己做的責任心,別勞煩其他維基人幫你拾頭拾尾。—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7 (UTC)[回复]

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

那是不是以后还要有叔叔、爷爷、老祖宗?—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3 (UTC)[回复]
可能張哥哥會變成這些名銜呢。對不對,Msuker?—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0 (UTC)[回复]
真對不起,我不應自稱哥哥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經常去做義工,我服務那間復康中心的小朋友常這樣叫我,剛才我就是去做了義工,一是抽離不了。可是不要以為這樣便能轉移目標,將你錯格式的行為拋諸腦後。—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9 (UTC)[回复]
算了,User:Cychk有目的和預謀,針對性破壞條目一案又不是幾天就解封了。你請一些管理員為民請命等於對空氣說話,除了些微看不到的震動外,又有甚麼可以給你?—未來港三丁目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20 (UTC)[回复]
能达到什么目的?能匡正中文维基出现随意人身攻击、侮辱其他用户的现象。当然,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也不见得是毫无用处。至少其反面可以说明中文维基实际纵容人身攻击呢?总之,通过案例的解决可以说明维基社群的态度,比两个用户私下里骂街有意义得多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7 (UTC)[回复]
  • 我只想耐心教導維基人使用正確格式,我之前也是經常錯格式,常勞煩別人替我修正,我感到很內疚,所以我現時已經全面檢討格式問題,並希望儘量減少各維基人格式錯誤之問題,否則有時連自己錯了也懵然不知啊!

就像這個:

#1978年9月15日可自動生成「出生年份」分類和「在世人物」分類,詳情見Template:bd的介紹

#在維基百科,有關人物名稱的分隔號,如前所述必須使用「·」,而非「.」 #你用的連結「威廉二世」、「阿爾克馬爾」是連不上預定的條目,因為威廉二世條目乃一消歧義頁,而阿爾克馬爾則為AZ阿爾克馬爾所在城市,遇此情況需用顯示名字的code,如阿爾克馬爾

#Template:中文譯名是用以列出各華語地區所用的球員譯名,由於該模板不會受字詞轉換影響,可讓讀者了解各地譯名之別。—hose'neru(Talk) 2008年7月8日 (二) 15:19 (UTC)

老實說若沒有hoseneru的講解我怎會明白呢,不過我還是不太明白—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28 (UTC)[回复]

你要讨论一件事,为什么要掺杂人身攻击?(事实上这个模板过去都是包含中外文全名的,至少有几百个条目采用着一格式,只不过9月份在并无讨论的情况下模板被修改了。)现在我也没兴趣与你解释什么模板不模板共识不共识,这里只讨论User:JackyCheung在屡次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后,在提前解封期间,再次出现的到我的对话页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5 (UTC)[回复]
你喜歡討論對自己有利的議題別人便要跟隨嗎?將自己屢次(我看到的至少三次)錯誤格式的行為漠視嗎?我好心好意向你講解,你什麼呢?我不求回報,但萬萬沒想到有人恩將仇報!!!
就當我說哥哥錯誤了,但我要說明一點,我說那麼多也只是希望你能遵循正確格式編寫條目,難度這樣又算是人身攻擊嗎?好,我「張小朋友」現在對你說,如果你不懂格式的話,我必定會教你,希望你不要為區區小事鑽牛角尖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0 (UTC)[回复]
你已经太多次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从我个人来说,不接受你的道歉。而且,人身攻击就是人身攻击,并不是我骂了你然后道歉就不是人身攻击了。任何用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等等犯这种错误,我想都应该以善意劝导为主。但是你已经不止第八次第十次了,更何况根据封禁纪录:

2008年11月27日 (四) 15:10 Wong128hk (对话 贡献) JackyCheung (对话 贡献)已被解封 ‎ (用戶已透過電郵作出承諾不會再犯)

一个月的封禁只执行了两天,还承诺什么不会再犯骗取提前解封。一星期内就到别人用户页自称“张哥哥”!—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8 (UTC)[回复]
我都不想說的,可是我只看到「貢獻) JackyCheung (對話」呢,有甚麼特別?—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5 (UTC)[回复]
不要以為你說什麼「不接受你的道歉」就可以逃避你不遵循格式編寫條目這個不當行為!!!—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1 (UTC)[回复]
大哥,不要弄亂頁面的排版吧。—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4 (UTC)[回复]
話就是這樣說,可是我們不應懷疑管理員的判斷及能力啊。—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2 (UTC)[回复]
請你不要未經准許擅自更改我對「逃避你不遵循格式編寫條目」如此重要的字句的縮細,現在一來,人家怎會見到我放大了字,怎會改這些錯誤行為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9 (UTC)[回复]
我本來是設定了7號字的,你現在變成3號字,就像我叫他不要使用錯誤格式7次總比3次有效吧—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13 (UTC)[回复]

我也不理你在說甚麼了。可是我認為Msuker有句說話是對的:

维护用户页,人身攻击的用户没有资格在这里发言

輯錄者: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14 (UTC)[回复]

嚴正聲明:用戶Msuker多次誹謗、人身攻擊及無故搧風點火的低劣行為不能再容忍

本人在較早前在此用戶Msuker的討論頁中加了一些建議字句,且態度非常有善,並加入一些鼓勵性的說話,可是此用戶竟然無視,並以誹謗腔說出「屡教不改、倒行逆施」的字句,我感到異常地失望,為了不讓各管理員誤會,加上自己已經容忍該用戶多時,特發表此文。

Msuker屢次對人不對事的行為,對此我實在有苦也說不出。我全心全意照顧新人,接受老手的建議,為維基寫條目,卻萬萬想不到因指導用戶而被人聲討,現在被指導者還要小事化大,有人明白我的心情嗎—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3 (UTC)[回复]

你有點錯了,Msuker兄不是新人呢。他怎樣也是2007年加入的說。—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6 (UTC)[回复]
我表面上也是2006年加入的,可是我加入的原因只是為了看條目時設定為「港澳繁體」,免得看見什麼羅納爾多、克利斯蒂諾羅納度等等,要善意推定啊,我2006年、他2007年加入也不代表我比他更是老手,就像2007年加入的hoseneru兄也常教導我—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3 (UTC)[回复]

你在阿德姆·拉贾季奇中,不顯示該球員名字的原來語言,此做法是嚴正錯誤的,希望你能有所改善,今次我幫你改了,拜託你下一次自行注意!!!—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5 (UTC)


除了以上之外,原來還有泽·阿尔西诺和埃贝尔·路易斯·库奇,我已經在阿德姆·拉贾季奇示範了一次,現在給你一個小小練習題,將以上兩個條目改回正確格式,看看你懂不懂,若果你懂,以後也要使用這種格式,若你不懂,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創建條目,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對你有幫助,亦不會被視壞破壞。

若你不懂,不用怕,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放心,我非常有耐性的,我保證教到你識為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9 (UTC)

这是“態度非常有善,並加入一些鼓勵性的說話”?自有公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7 (UTC)[回复]

User:JackyCheung注意自己的言論,雖然這次還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但也是不甚禮貌的發言--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9 (UTC)[回复]
對不講理的人不需要禮貌—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4 (UTC)[回复]
請樣不叫有善叫什麼?是不是要我用十個感嘆號對你說話?「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不是鼓勵嗎?我至少做到了不人身攻擊,可是你老早便標籤了我。大哥呀,每個用戶我看見他條目不對便會提醒,怎會理對象是誰?你在我心目中並不重要,我本來沒必要提醒你的。—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7 (UTC)[回复]
你跑到我的用户页来自称“张哥哥”,就是人身攻击,所以你没有做到“不人身攻击”。—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1:26 (UTC)[回复]
清大家讨论的时候对事不对人,这样会减少很多吵架的机会。另外,華德禹的签名“陳克勤最無恥”是否有人身攻击和spam之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2 (UTC)[回复]
从一开始就是对事才不对人,後来才演变成骂战,最後导致两名当时人被封禁。-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5:37 (UTC)[回复]
JC這類行為已經不是單數,若持續下去需要長期封禁--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3日 (三) 15:48 (UTC)[回复]
其實好像是雙數。—JNIV 2008年12月4日 (四) 08:20 (UTC)[回复]
一個人是對罵不成的,每次都針對某一人顯然不公平。這次就讓雙方的頭腦都冷靜一下吧。--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3日 (三) 16:09 (UTC)[回复]
我不認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處理雙方爭執時屢屢以各打50大板作結。我不知道User:Msuker是否也罵了什麼而被判決封禁,但在我看來,User:JackyCheung才是禍首,每每在言論中摻雜以謾罵、諷刺性語句。--百楽兎 2008年12月4日 (四) 02:45 (UTC)[回复]
維基百科應該鼓勵以牙還牙,因此只封禁禍首User:JackyCheung就好。--122.100.131.147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9:24 (UTC)[回复]

有關User:MsukerUser:JackyCheung被封禁一事

昨日,兩者分別以「屢次擾亂維基秩序」及「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為由被管理員Ws227處以三日封禁。在下對此表示反對,故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與其商討此事。經過這討論已後,決即時予以解封。惟本人因私事未能即時解封他們,當要因令兩位受影響的用戶被多封了接近一天以致歉;而管理員Ws227亦不再適宜處理此事,故亦無予以解封。另外,本人之前曾對其他管理員許下承諾會就User:JackyCheung的行為作出監管督促,但此事亦反映本人有失信的地方,就此亦向受影響用戶道歉。

另外,本人與Ws227商討過後,亦希望對User:MsukerUser:JackyCheung作出以下建議。

User:Msuker︰維基百科是以社群共識運行的,故請閣下務必尊重既定有關格式的共識撰寫條目。亦請閣下多多接納其他用戶所給予的意見,姑勿論其語氣用詞如何。倘他對閣下有所冒犯,請找管理員或至此處提交討論。另外,在維基百科中,請閣下務必秉持善意假定的態度闡釋其他用戶的留言,不要預先標籤某用戶且以此批判該用戶。
User:JackyCheung︰對您的進步,吾等當予欣賞。但不足之處仍然存在。請閣下務必繼續努力。另外,在提醒其他用戶時,請用更為友善的態度,更要避免不必要且易於令人誤會的稱呼或用詞。

在下認為再盤纏於過去之事,對兩位的改善是於事無補的。故在下僅希望各位於下面以鼓勵代替責罵,列出兩位用戶需要改善的地方並鼓勵他們作出改善,或作出補充。謝謝。—J.Wong 2008年12月4日 (四) 10:19 (UTC)[回复]

這次的事件應該到此為止,Ws227封禁的理由不太適合導致兩位被封禁的確是有失誤。兩位雖然都爭吵得很激烈,但是都沒有違反規則,不過這樣的場面也是社群不愿意看到的,我們都不能要求你們怎樣做。但是只能懇請你們不要繼續下去。

Musker是個資深的維基人了,而且是個很聰明的人,也貢獻良多。及時對方言語間有得罪,但是應該緊緊相迫嗎?這樣導致大家都不開心。

JC其實是個成長得很快的新人,在短時間內就貢獻了多條品質優良的條目,但是也應該學會尊重和包容,更不應該經常都氣急敗壞地出言不遜。—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2月4日 (四) 14:14 (UTC)[回复]


条目上的争议,我从来不介意。对于我认为正确的观点,我一向会想方设法辩护,如果因此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我觉得是编辑范围内正常的事宜。但是,对事不对人,是最起码的原则。我倒是请问和我有过争议的多位用户,我有过任何一次人身攻击吗?诸如上面发言的 Πrate,我就与他有过不止一次争议,但是他在这里和在WS227用户页的发言就非常有原则,我对此表示敬意。当然如果以后有条目相关的争议,我并不会因此就放弃自己的见解,这完全是两码事。
至今为止只有JackyCheung一人对我不依不饶、持续不断的进行人身攻击。10-11月份基本上是每过几天我就可以在几个公共页面看到自己用户名的不同版本,和什么“行为惨不忍睹”等字样出现在我完全没有参与过的讨论中。其中还有一些是我之后在重新审查此事时才偶然发现的。我想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请问这里有谁希望自己或自己的用户名被人在维基各处拿来耍的吗?这次他承诺永不再犯,提前解禁,然后不到一星期又到我的用户页来“拉关系”,这次索性要做我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回答上面1jlz2,你不希望看到我在这里讨论JackyCheung针对我的行为,其实我更不想。谁希望在莫名其妙的地方看到自己的用户名被拿出来遛的?谁希望别人到自己的用户页来“X哥哥教你”“给你个练习题”的?但是,除非他主动停止这种举动,请问我能怎么办?—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6 (UTC)[回复]

前因后果

请问我哪里违反了共识?足球模板使用,如果有人希望讨论,我难道会阻拦?现在我采用的格式至少在维基存在了不止一年,实际上是9月份的时候被修改了模板而造成的问题。当时并没有任何讨论,更别谈什么共识。但是,现在这根本就是次要的问题。如果任何人认为我的条目编辑格式不恰当,当然可以提出,但是显然不是以人身攻击的形式!

标题

反观管理员Ws227,在20分钟内变换三种借口四次对我进行封禁。第一次,理由是“无故删除条目内容”。我删除了哪个条目什么内容?如果没有,这种无中生有的指责是什么性质?我马上email他,他可能自觉理亏,马上改成“屡次进行挑衅”。我再email,请指出挑衅行为,难道在方针页举报其他用户对我人身攻击算“挑衅”?他再次更改封禁理由,说我“屡次扰乱维基秩序”。我之后多次email,询问到底扰乱了什么秩序,无果。
后面的事情才叫有趣。我email Shizhao解释情况,Shizhao 解封,6分钟后WS227第四次封禁我,理由仍然是“屡次扰乱维基秩序”。然后他在User talk:Shizhao留言如下:

User:Msuker曾多次挑起事端,擾亂社群秩序,屢勸不改,已引起多人不滿,這次封禁三天應不為過,若不封禁會令互助客棧無日安寧,請尊重本人決定--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5 (UTC)

封禁是针对破坏的,不是针对持不同政见者的。--Wing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8 (UTC)
他的問題已不是不同政見的問題,而是故意挑起事端且態度欠佳,已經是擾亂維基的秩序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9 (UTC)
Msuker的問題已經持續多月,由今年五月開始就一直用挑釁的語氣與不同維基人爭執,而不少人都有跟他溝通過,但他依然沒有改善,若不制止恐怕社群的混亂情況會越來越嚴重--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13 (UTC)
封禁期已經由五天減至三天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55 (UTC)


振振有词,然后无视我多个要求回复和解释email,转而到我的用户页留言。

請注意討論態度 看見你經常與其他用戶爭執,並且經常發表挑釁言論,以後請注意發言,否則會被封禁--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3:33 (UTC)


最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情发生了大约四、五个小时之后,他去User talk:Πrate留言:

關於User:Msuker的言論 印象中User:Msuker經常發表挑釁性質言論,並與多名維基人爭執,請問詳細情況如何?有相關連結嗎?--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6:59 (UTC)

哈,原来他连到底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就执意封禁,还叫其他管理员“尊重”他的决定?尊重什么决定?凭“印象”的胡乱决定?

我上线,发现别人在我的用户页人身攻击,始作俑者还是连续两次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的用户,我没有任何其它过激举动,只不过删除了我用户页的人身攻击内容,然后直接在本方针页反映情况。所有言论都在上面,请各位自己去看。挑衅了什么,又扰乱了维基什么秩序?维基的秩序应该是怎么样的?像WS227这样闪烁其词20分钟找三个不同借口维护秩序?

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19 (UTC)[回复]

其實如果不滿意管理員,可以到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申請。無須在方針這裡浪費時間。—JNIV 2008年12月4日 (四) 14:25 (UTC)[回复]
那人真的厲害,將人家給他的建議刪除,並堅持錯誤格式沒有錯,行為實在很正確,我終明白你做人處事的原則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9 (UTC)[回复]

依照Wikipedia:封禁方针故意挑起事端且態度欠佳从来并非封禁的理由,一个管理员若犯这种错误,竟然以此理由封禁用户,其有做为管理员的资格令人质疑。而且在上面看到他竟然封禁理由一改在改,显然其封禁行为并没经过深思,很是儿戏,以“印像”就轻易封禁Msuker,非常的失职,甚至令人怀疑有滥用管理员的封禁权力之嫌。建议Msuker应仔细研究他有没有滥用管理员权力,若有应该提出解任。--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4日 (四) 15:51 (UTC)[回复]

下面Ws227已经承认错误,那这事就算了,别再犯同样错误就好。--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4日 (四) 16:08 (UTC)[回复]

建議變成被罵,真好笑

是沒錯,我所說的「哥哥」是我的不是,可是,好像有人連自己錯格式還懵然不知,我早在給他的留言中提及若又不明白可詢問我,可是他並沒有「不恥下問」,相反是在這裡批鬥我。

來維基是為了條目,而非為了吵架。User:Msuker你好好聽住,你現在的格式還是錯,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究竟如何呀,不依格式,還在大大聲說話,到底知不知道我那麼激動對你說的原因?到底你明不明白自己返了什麼錯誤?

若我不以為然,我幹麼要向他留言?現在卻在這裡大事宣揚。

其他維基人又是的,根本自己不知道來龍去脈,還自以為什麼都知道,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Msuker至今還不知自己返了什麼格式錯誤!!!

說了一聲「哥哥」就叫人身攻擊,還借意叉開話題,將Msuker犯的嚴重錯誤蓋過去,真的說不通。

IP用戶122.100.180.129說的非常對,我不在此多多解釋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37 (UTC)[回复]

吃了花生那麼久,是時候出來說兩句。像這種明明自己錯了但就只會抓著別人的某些缺失罵個不停又不肯面對自己本身的人我遇過。其實只要閣下在維基的言行可以謹慎一點的話,就不會給別人機會去支開話題了(這次事件的討論串很長,我沒有全部仔細看一遍,說錯了什麼先道歉。)--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3 (UTC)[回复]
你的說法我很同意,避重就輕。不過我又是的,說什麼哥哥呢,就這樣被人那出來週街說,真不好受—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8 (UTC)[回复]
好笑,你说模板该怎么用就该怎么用?我现在使用的格式,中文维基至少使用了两年,至少有数百个条目都采用。难道你说错就是错?—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1 (UTC)[回复]
現在還不知自己錯什麼,天呀—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7 (UTC)[回复]
是否在Template:Football player infobox中包括englishfullname,至少在2006年底前就有争议,从来没有共识。2007年1月到2008年9月期间一直是有的。2008年9月份Shizhao突然修改去除的,当时没有任何讨论。你凭什么说之前的模板格式是错误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1 (UTC)[回复]
我那裡說你englishfullname錯?請你瞪大自己雙眼看清楚!ws227對此用戶的封禁非常合理,犯錯還在強撐,到現在還理直氣壯,我說什麼都沒用啦—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3 (UTC)[回复]
在有englishfullname的情况下,fullname一栏就是输入中文名或者外文全名的中文译名。到底谁没搞清楚,就自以为得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5 (UTC)[回复]
JC,你要對人作出建議,不用哥哥前哥哥後,在維基各方的對話是平等的,沒有什麼尊卑之分,你這樣將與Msuker方面的對話變成不對等,變成你尊他卑。我不認為這是人身攻擊,但卻是很不禮貌的對話,容忍量高的一笑置之,否則另一方必定會因為覺得很不受尊重而很生氣。—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5:14 (UTC)[回复]
別人給了你們機會,還不去好好珍惜,說得直接一點,真的死不足惜--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4日 (四) 15:17 (UTC)[回复]
好,谢谢你的表态。—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47 (UTC)[回复]

請兩位的吵架到此為止。實在維基中的事沒什麼不可客客氣氣的談論,又何必大動肝火呢?

Jacky︰我在上面已經建議過您,請您對其他用戶作出建議時,用更為友善的態度。在下懇請閣下接納本人意見,停止這一場吵架。

兩位︰「孤掌難嗚」、「Know your own faults before blaming others for theirs」,兩句都不是什麼深道理,大道理,我相信兩位會明白的,請兩位細心想一想。—J.Wong 2008年12月5日 (五) 01:29 (UTC)[回复]

題外話:請不要破壞格式!-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31 (UTC)

在下希望大家都能够冷静地参与讨论

在下详细地阅读了有关MsukerJC这一次争议的社群讨论,在下认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JC认为足球模板在使用的时候必须包含球员名字的外文,而Msuker认为不需要。JC认为Msuker不熟悉编辑,到Msuker讨论页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是在提出观点的时候,JC使用了“张哥哥”这样的词语,而这个词语被Msuker认为是一种冒犯。

在下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张哥哥”这样的称谓通常不会发生在成年人之间。所以,Msuker认为JC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下也注意到:JC在这里曾经做出这样的解释:“真对不起,我不应自称哥哥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经常去做义工,我服务那间复康中心的小朋友常这样叫我,刚才我就是去做了义工,一是抽离不了。”出于善意的假定,在下愿意相信JC是一时抽离不了角色的失言。

在下建议JC向维基社群声明收回引起争论的留言,并且向Msuker道歉。在下希望JC今后发言的时候能够注意一下措辞,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在下也希望Msuker在收到JC的道歉之后,能够接受JC的道歉。如果可能的话,在下也同样希望Msuker能够收回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言论,和JC和解。

Msuker和JC都是对维基百科做出了很多贡献的维基人,在下衷心地希望这两位维基人能够放下过去的争执,融洽共处,为维基百科做出更多的贡献。

引起争议的模板使用问题,如果Msuker和JC无法取得共识,在下建议这两位维基人可以把问题提交到这里,由社群讨论取得共识。—小周(XiaoZhou)留言2008年12月5日 (五) 05:00 (UTC)[回复]

其實,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兩人並非在這次討論才生起嫌隙,因二人早已在對條目命名問題「積怨」已久,小周(XiaoZhou)留言)你可以參考八月份左右二人的對話和互助客棧方針中的討論來了解來龍去脈。抽離角色之說亦不能解釋,難道大家可以說抽離不了當老師/警察/醫生/黑社會的角色對其他維基用戶作出不友善的對話嗎?—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5日 (五) 06:59 (UTC)[回复]
虽然在下根据善意推定的原则相信JC的解释,但是在下认为:即使JC是一时失言,但是他的留言让Msuker感觉受到冒犯是事实。所以在下才建议JC向Msuker道歉,并且收回不恰当的言论。他们两位的争执,在下也有了解,但是在下相信丘吉尔首相的名言:“如果纠缠于过去与现在,我们将失去未来。”在下不希望看到Msuker和JC这两位对维基百科做出了很多贡献的维基人因为这些过去的事情相互怄气,这样无论对他们二位,还是对中文维基百科都不是好事。在下也相信,中文维基社群的大多数活跃维基人都希望看到Msuker和JC融洽共处。—小周(XiaoZhou)留言2008年12月5日 (五) 09:19 (UTC)[回复]
抽离不了角色的理由太牵强,不能令人心服,而且JC与Msuker说话时,可明显看到其充满怒气,语言无礼,如果这是所谓的“不能抽离角色”,原来他是这样对待小朋友的,这不是一个很可怕,没有爱心,完全不称职的义工吗?最好的方法是,JC郑重的向Msuker道歉,不必找任何理由,直接认错就可以,找理由反而显得没有诚意。至于他们的争论,可交由社群讨论取得共识。--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6 (UTC)[回复]
道歉?人家早说了绝不会向有关人士道歉,还是想想如何解决吧。—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0:55 (UTC)[回复]

第三次世界大戰 · 第一次維基大戰正式結束,多謝收看《溏心風暴之維基之爭》,切勿存檔。--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Tszho1997討論貢獻)加入。

各位少安毋躁,又有最新进展

偶尔点了一下最近更改,居然又有新发现了。有兴趣的不妨去看User:JackyCheung/麥生,部分内容摘录如下,请社群继续考虑吧。

可是直至12月,肇事者仍我行我素,我在瀏覽足球條目昤發現,肇事者在創建條目中堅持使用錯誤格式,那時我不以為然,便在那條目中修改成正確之格式,因為我還不知道那人過往創建的條目之臭史

說出了哥哥兩字,不論任何原因,我也是犯下錯誤,但事實上,我說話的態度自問已經大大改進,比8月還處於新人期的進步了很多。那人是善於在狡辯過程中挑釁別人的用戶,當然不會放過任何機會,在客棧方針裡將我所說的移動過來,並加上「附言」,不斷指責我的不是,當然部份一向將我視為眼中釘的用戶亦借機進來「抽水」一番。

不是我不想矛盾平息,实在有人决不肯罢休。—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0 (UTC)[回复]

可能是他寫下關於維基的Blog而已,不涉及人身攻擊就行了,舒發自己的感受都有限制?—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7 (UTC)[回复]
不能这样说,他写的东西令其他人不舒服,只顾及“舒發自己的感受”而不理其他人的感受,这也太自私了。--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5日 (五) 10:54 (UTC)[回复]
那又是。聽說他還想去推新薦呢。可惜卻沒有參考資料,很難當選的說。—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1:13 (UTC)[回复]
那又請問你們在討論方針,還是在聊天?即使抓到殺人犯都枯且在法庭上有自辯的機會,如果連這麼一椿小小事件都沒有自我辯解的機會,那就真的是沒有善意推定了。他也只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並沒有歪曲事實,只是觀點的不同,維基百科枯且能容正反兩面的評價內容(即使你看了某種觀點會很不舒服,這還是中立的),你無法立場他人的立場想而無法舒懷,建議你最好還是不要看,但是並不能因此而不讓他人辯解,除非他描述的與事實不符(而不是觀點與你不符)。--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5日 (五) 16:09 (UTC)[回复]
如果“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当然没有问题,但其描述用词非常无礼,说人“過往創建的條目之臭史”,什么“那人是善於在狡辯過程中挑釁別人的用戶”,根本与叫骂无异。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文字叫“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那个人就是在扭曲事实。--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1 (UTC)[回复]
在我看來這單純只是觀點問題,並沒有扭曲事實。--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7日 (日) 06:22 (UTC)[回复]

是不是该有一个像英文维基中间那样的仲裁委员会了--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2:50 (UTC) [1][回复]

大前提是有自願介入紛爭而又能中立分析事件的人,至少到現在仍看不到有如此積極又有中立的人存在。--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7日 (日) 06:22 (UTC)[回复]
要弄一个含沙射影但不指名道姓的恶意人身攻击,我想并不难。维基社群是否默许这种行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8:20 (UTC)[回复]
他把事件描述得这么清楚,所指何人非常明显,已经与指名道姓无异,我个人认为他的那篇文字,应该删除。维基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维基的编辑争议不少,若所有人都像他这样在用户页面上写同样的文字,维基将永无宁日,此歪风绝不可开。--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1 (UTC)[回复]
這罵戰比《溏心風暴》好看。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9:52 (UTC)[回复]
退一步海阔天空,两位当事人请休战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6日 (六) 11:42 (UTC)[回复]

第三次世界大戰 · 第一次維基大戰正式結束,多謝收看《溏心風暴之維基之爭》。—JNIV 2008年12月7日 (日) 01:45 (UTC)[回复]

休战不可能了吧?JACKY同志好像誓不罢休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0:06 (UTC)[回复]

他们之间的争论其实很小事,看看这里,不过是为了全名那里用中文还是外文,据我所知,这在维基根本没有方针规定,何来JC所说,用外文原名就是“绝对正确”的格式?然后这是“对维基非常重要”的格式,Msuker甚至连小周都不了解其严重性?完全是他个人说个话,引起争论正是因为他这种不想好好讨论,也不说道理,只是一味坚持自己意见,然后创造各种经不起理性考验的理由,又不遵守维基礼仪的态度。我不认为Msuker要对这次的争论负责什么。--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7日 (日) 05:50 (UTC)[回复]

他们之间的争论很小事,但可否在个人页面写文章批评人就不是小事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维基的争论不少,若容许这样的行为将永无宁日,各位的意见如何?有没有相关的方针?--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7日 (日) 05:50 (UTC)[回复]

其實以樓主的想像力,取代倪匡當小說家更好吧。這裡罵個狗血淋頭後又分不到一文錢的稿費,你不如投書給出版商吧,反正現在出版商都快在金融海嘯中被淹沒—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2月7日 (日) 09:21 (UTC)[回复]
看到了吧,人家不再说话,却又有人来来个挑衅,唯恐不乱。还要在此不忘暗讽一下。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0:02 (UTC)[回复]
还有任何人不就事论事,而进行人身攻击挑起事端的,将直接封禁不再警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7日 (日) 15:36 (UTC)[回复]
唉唉,JC堅持己見就是不守禮儀,幫他說話的就是挑釁,還要封禁呢!Msuker堅持己見就是有道理,幫他說話的就不算挑釁,這種情況下還要討論嗎?當然不要,連道理都不給人說,只要幫JC就是挑起事端,社群根本已陷入瘋狂不理性狀態,如此過份的恐嚇誰要討論!122.100.214.77 (留言) 2008年12月8日 (一) 05:11 (UTC)[回复]

互助客棧/方針是不是該禁止關於爭執的討論?

互助客棧的頁面有以下字句:

  • 方針:討論維基的重要方針、政策
  • 技術:討論維基程序的技術難題
  • 求助:有編輯上的問題嗎?歡迎進來提問
  • 其他:聊天以及不適合在其他版面討論的話題

由此看來,「互助客棧/方針」是不應該關於爭執的討論,對吧?

關於爭執的討論,似乎屬於聊天,或是不適合在其他版面討論的話題,是不是應該發表、或移動到「互助客棧/其他」呢? hoseumou 2008年12月5日 (五) 14:37 (UTC)[回复]

(+)支持:完全同意。並建議在所以頁面中也禁止有關爭論,包括「互助客棧/其他」也在內吧。或許可以專開一個頁面叫爭論,這樣不想看的人就不用去看了(例如是我),如果不是的話會有很多元組,Load也比較慢。—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4:44 (UTC)[回复]
那就要看争论的主题是不是方针政策了。诸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这是不是维基的重要方针、政策?方针执行上的种种问题是不是也是方针的一部分?更何况如果引起争议的具体事宜就发生在方针页,难道不应该在这里讨论解决?—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5:23 (UTC)[回复]
似乎要開一頁「Wikipedia:互罵客栈/方针」。本頁的名稱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明顯地有著討論、協作、互助的意義。請停止這些爭執。但本人(-)反对禁止關於爭執的討論-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5日 (五) 17:24 (UTC)

(-)反对讨论也是解决争执的方法。所以应该可以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让跟多人参与讨论--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7:51 (UTC)[回复]

完全(+)支持,我早就想说了,这页乌烟瘴气的,讨论没有错,可是某些用户性格使然,说着说着就开始人身攻击啦、撒泼闹事啦、最后被封禁啦、时间到了接着讨论啊~而且全都落落长,看得人直眼晕,就跳过跳过,完全没起到讨论的作用。
啊P.S:我可没有影射谁哦,听说过捡钱的可没听说过捡骂的,别又说我人身攻击什么的啊~——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6日 (六) 12:45 (UTC)[回复]
(+)支持和网络上其他任何一个论坛所出现的一样的、根本不会有结果的争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纯粹是在浪费系统资源—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2月6日 (六) 16:49 (UTC)[回复]

在用户页的非自由版权图片? (© & ™ All rights reserved, Wikimedia Foundation, Inc.) —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7 (UTC)[回复]

中文維基為何不授權Rollback予用戶

英文維基已允許行政員授權Rollback權限予普通用戶,為何中文維基仍未實踐?授予用戶Rollback權限後,可快速回退破壞,為何不授予、開放?--Tses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2:31 (UTC)[回复]

这个需要要到bugzilla开功能。而bugzilla的工作效率么...是个很伤脑筋的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7日 (日) 14:37 (UTC)[回复]
不相同的。rollback比回退功能更為快速、方便。於英文維基逛了一圈,很多破壞都是由rollback用戶回退的,中文維基應開放了。--Tses (留言) 2008年12月8日 (一) 11:45 (UTC)[回复]
其實我不反對把這權力給予一些可信賴的用戶。英文維基方面,是權可由管理員授予。至於bugzilla的速度,本人不認為應該作不開設的理由,再慢總有一天會完成的 :P。最重要還是先取得社群共識和參考en:Wikipedia:rollbacker建立Wikipedia:rollbacker(還要翻譯這一個職銜)。—J.Wong 2008年12月9日 (二) 09:38 (UTC)[回复]

恢復權限之開放與否

據上,本人希望徵集各位對此的看法意向。—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6:23 (UTC)[回复]

支持

  1. (+)支持手动授予。要是走历史→编辑→理由……好麻烦……——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3日 (六) 10:22 (UTC)[回复]
  2. (+)支持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59 (UTC)[回复]
  3. (+)支持J.Wong 2008年12月14日 (日) 04:47 (UTC)[回复]
  4. (+)支持門檻應較低-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14日 (日) 06:18 (UTC)

反對

中立

  1. (=)中立,Popup已经不错了—Ben.MQ留言-貢獻 2008年12月13日 (六) 11:45 (UTC)[回复]

意見或討論

关于条目命名的提议

种种历史证明:方针是永远不会真正完善的。即使方针规定的再细致,也难免会有关于命名的方针争议。本人提议一个临时解决办法:

如果:

  • 命名有争议且可选名称均符合命名方针;
  • 经过长时间讨论仍不能达成共识
  • 现有的其它方针不能解决这个命名问题
  • 在可以预见的时间段内此条目命名完全解决的可能性甚微

则:

  • 在所有的可选名称中选择最长的,其它名称添加重定向;如果有必要,在最短名称添加消歧义。

概括而言:命名有争议无法解决就选最长的。
此方法仅作为临时解决方案,供停止移动战之用。之后若达成共识或有新方针可供命名指导,此方法即对可解决条目停止适用

烦请各位提出意见或建议。——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9日 (二) 04:20 (UTC)[回复]

没有任何根据的规则,为什么是最长不是最短?为什么不是笔画最多最少?为什么不是拼音排序最前最后?为什么不是出现时间最早最晚?维基的规则不应该以偶然性、随意性为基础,而必须有充分的道理。
而且实际上如果真的达成这么一个潜规则,反而会直接导致在更多的条目“不能达成共识”,具体的例子我们已经从“先到先得”看到了很多。说过无数次先到先得不是方针,但是实际上出现争议的时候,凡是先到先得的一方必然不肯退让,另一方有再多的理由也是白搭。好在现在有了正式方针“名从主人”总算可以压制“先到先得”的嚣张气焰了。再引入一个什么地位不明确的“最长译名”,不过是重复先到先得的故事而已。
真正要解决命名争议的最好办法,应该是把最高原则“最常用名称”激活:即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要有系统化的规则判定哪个是最常用译名,或者至少两个译名之间哪个更常用。但是现在凡是有争议,这个规则一定是作废的,因为根本无法判断到底哪个译名更常用。—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7:45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即使有再多的方针,一样还是会有人钻到空子,这个空子就需要新方针的弥补(如阁下所说“名从主人”,名从主人不就是这个问题的产物吗?)。但维基社群想要通过一个方针需要花费超长的时间,没有无漏洞方针的规范。这个提议仅仅是一个为了防止钻空子的人利用空子移动条目引发移动战而设立。等有新的方针可以解决问题,就停止使用此方法。这个提议不是用来真正解决命名争议的,而是作为在方针空窗期作为临时弥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设立。如果真的有「系统化、规则化的判定」,此方法即可停止使用。显然现在没有。
至于「根据」,我只能说,方针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不违反最基本的「五大支柱」的条件下可以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Wikipedia:别管那么多
关于「最长最短、笔画多少」等问题,是因为“最长”是最好判断的标准。用肉眼即可看出来。笔画还得数不是?笔顺错了又是争议不是?拼音是使用威妥玛还是汉语拼音方案?长度大小有显而易见的优势。至于选择最长是因为普遍来讲,最长的与其他条目重复的可能性是最低的。——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9日 (二) 14:02 (UTC)[回复]
啊,另外,阁下也应该发现了,即使是「最新加入」的「名从主人」仍然留有很大的漏洞。待哪天被人钻了漏洞,这个方案可供暂时稳定局面。——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1 (UTC)[回复]
无论如何,根据命名原则,条目名称应该简洁明了,最长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9日 (二) 16:25 (UTC)[回复]
不是最终命名,它不属于「命名方针」,而是「争议临时处理办法」。条目的名称是应该简洁明了没错,但是「最长」有个前提是「在可选名称中」,事实上有争议的名字都基本符合了命名方针,是方针欠缺造成了争议。所以这种方法不会造成条目名称不简洁明了。——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0日 (三) 04:10 (UTC)[回复]
之前名從主人討論中已有人提到,當時以“命名方針”是方針的緣故,否定名從主人作為指引的建議,因此你亦將會面對同樣的問題,怎樣才能又是方針又是指引?不會有人讓你把上述事項獨立在“命名方針”以外的,除非有人要輸打贏要。所以你不是要認真做一個建議去有效地增補方針漏洞,就是只能徹回,他們一早已否定命名規定中提出指引事項。--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0日 (三) 04:31 (UTC)[回复]
這個提案亦突顯了無法解決的問題:本來時間原則就是解決命名爭議用的,然後由於時間原則並不合符一些人的心意,於是再訂下名從主人去解決命名爭議,然後原來還是發覺名從主人無法解決全部爭議,然後繼續推疊,結果永遠有漏然後永遠補漏,這就是問題所在。實質上應有一個限度去制約這種愚蠢的無限擴張(即使看起來在小部份情況下非常不合理,也只好將名從主人作為唯一解決爭議的規定),又或者打從一開始就去完善整個方針(小問題其實可以作獨立討論,以新共識去解決),否則會變得永無寧日。--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0日 (三) 04:40 (UTC)[回复]

然後原來還是發覺名從主人無法解決全部爭議

理智点的人一直都知道名从主人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不是什么然后发觉,因为不是所有的非中文世界人事物都有中文官方网站。但是,名从主人是符合中立性的客观规则,所以维基社群普遍遵守,凡在可以名从主人的情况下几乎从来没有人反对过。牛顿定律也并不能解释整个宇宙的所有运动,但这并不表示牛顿定律就没有价值或者可以被忽视。如果这次不是有人执意挑战名从主人,也许根本不需要投什么票。不过这也说明很多违反共识的行为,只要处理得当反而容易成为维基进步的原因,至少现在名从主人因此而成为正式方针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23 (UTC)[回复]

方针是永远不能完善的,这是事实。维基百科的方针就如同现实世界里的法律。法律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出现漏洞,然后就不断的修正或立新法。倘若真的有一个法律可以「制约这种愚蠢的无限扩张」,就不需要立法院了——显然没有、也不会有。这就是必须不停的修正法律或立新法律的原因所在。推此即彼,维基的方针也是如此。所以,找一个限度制约是渺茫的。相对而言,增补方针漏洞是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那么阁下(们)应该知道,一个方针从提议到讨论到投票到正式确立需要多么长的一个周期!在这段期间引起增补方针漏洞的条目必将收到移动战的困扰。这个问题除了乐于进行移动战的用户以外,其他用户不应该提出反对——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因为正常的用户都是想(根据自己的意愿)解决这个问题,而有猴急的等不了就会开始移动。而这个方法可以让那些用户暂时找到一个理由「容忍」这个名称直至新方针的出台。至于大家到底同意与否,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我现在只是想知道,这个方法假如真的通过,对于这种局面的解决有没有帮助?——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0日 (三) 14:01 (UTC)[回复]
按照這提議,如果「慈禧太后」條目有命名爭議,又符合上面列出的其它條件,豈不是要用「孝欽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配天興聖顯皇后」作為條目名稱?--Mewaqua 2008年12月10日 (三) 14:19 (UTC)[回复]
我强调过,是在可选名称中选择,意即如果有争议且全部符合当前能够判断的方针,再从这些里面选择。「孝欽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配天興聖顯皇后」显然不符合命名常规中“简明扼要”的政策。当然啦,这只是一个初步提议,如果能获得初步通过还要进一步添加细则。——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0日 (三) 14:25 (UTC)[回复]
换句话说,你认为“刘备”“蜀汉昭烈皇帝”之间应该选择“蜀汉昭烈皇帝”,“玄烨”“康熙”“康熙帝”“清圣祖”“康熙皇帝”之间应该选择“康熙皇帝”?那“明太祖”“朱元璋”又选哪个好?—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1 (UTC)[回复]
可不可以麻烦阁下咱自己先把这几个名字用现有方针过滤一下?——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04:04 (UTC)[回复]
这些名字都常用,无法进一步过滤。—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08:36 (UTC)[回复]
啊?这样嘛……= =|||不过我是说如果有争议的情况下,如果有争议的话名字不能暂时容忍一下嘛?反正到时候通过种种方式确定了之后就不用管了啊……又不是命名方针,让这个条目暂时有个家而已。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争议符合【如果……】,那么这个命名方法适用,之后就不使用了,如果不是像慈禧那一大串差不多就先这样。细节问题可以补充商讨。——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13:50 (UTC)[回复]
因為你們的做法並沒有立法那麼高明,如果有就不那麼糟了。你們的做法是:沒水,於是去挖井,人不夠,於是去找俘虜,沒俘虜,於是去找士兵捉俘虜,士兵沒武器,於是去煉劍,沒鐵,於是去挖鐵,結果是到渴死還沒挖到一口井:因為根本沒有實質上解決問題。--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0日 (三) 14:44 (UTC)[回复]
总比没水就不知道想办法直接死掉的人好一点,也比因为水没有达到纯净水的程度就宁愿不喝的人现实。有规则比没规则好,有方针比没方针好。现在维基社群的共识认为名从主人是可行的方针,你再怎么冷嘲热讽也不能改变这一普遍认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26 (UTC)[回复]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如果要尊重人权就要考虑到每个人的感受。
啊,还有,既然有士兵,还去抓俘虏干嘛?解放军大部分时间其实都是干活的……——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04:04 (UTC)[回复]
你能看到這一點,證明你人夠務實。但問題在於並非每一個人都有你這般務實,滿以為自己解決問題中,卻沒搞清楚最基本可以解決的方法:領導人有沒有這種智慧是一個問題,士兵願不願意去做俘虜做的事又是一個問題。--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1日 (四) 08:05 (UTC)[回复]
自己去看en: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绝大多数“人权”,即使财产权、生命权都有例外,允许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剥夺和限制。所以任何用户应该都有使用自己习惯的常用译名的权力,但是在无法满足所有人的情况下,比如条目名、分类,就必须遵守社群的规定和限制,而不是尊重个人的意愿。—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07:06 (UTC)[回复]
同志们,我觉得我们跑题了……——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13:50 (UTC)[回复]
跑题的原因是因为About123完全不是为了对于你提的方法发表意见而参与讨论,至今没有任何针对性的分析和讨论,他的唯一兴趣是抨击“名从主人”,无孔而不入。—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53 (UTC)[回复]
(-)反对,无充分理由的随意性规则。—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53 (UTC)[回复]
对不起,虽然我已经说不争辩了,但是……好吧,我只是希望未来如果真的发生因命名方针残缺导致的移动战,希望阁下能回忆起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提议就好了……(泪,奔走)——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2日 (五) 13:48 (UTC)[回复]
本来也不是投票的意思,不过就是反对任何无原则的偶然性规则。—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6:14 (UTC)[回复]
「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译名,然后重定向其他译名到该译名。同时请在译名表中列出不同的中文译名。」如果真的有争议,就使用。大卫·贝克汉姆 戈登·布朗 ;名称长短一样的使用因命名问题引发移动战之前最后一个名字(条目历史)。——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3日 (六) 04:40 (UTC)[回复]
  • 理由……有些东西并不是需要理由的。存在即合理,理由是人想的,是主观的。人挪活树挪死。非死板的要求方针从360°每个方面想都能找到理由实际上是延缓维基的发展。我不是要给条目定名。这个条目放在哪里有一个规定(命名常规),但是当规定不能限制这个条目的位置,不用这个方法将条目定下会造成混乱的。如果你有更好的办法能阻止移动战,这个方法就没有意义;但是现在的状况很明显,方针越多漏洞越多,方针少有起不到约束的作用。过分强调自由的结果。既然五大支柱在那里摆着,就不能专政,就必须事事投票。这个方法不会损害任何用户或任何条目的正当权利,虽然它没有充分的理由,但是它是合理的。它现在尚未成熟,还需要更多的讨论和添加细节。什么都想理由,不是什么事都有理由的。我想出这个方法的理由就是移动战。
    随意……这不是随意。真正的随意是随意移动条目。随意命名条目。我喜欢啥我就管他叫啥,根据主观的想法叫随意。这个方法放在这里,他就是客观的。每个条目有争议都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喜好,这怎么能叫随意?——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3日 (六) 04:40 (UTC)[回复]
事物存在的合理性,与规则存在的合理性是两个概念。按照你的理论,那是不是以后某个地区的法律也可以这样规定:在已知两个人中都负有赔偿责任,但是无法判断哪一个是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判定姓名长/身高高/体重重/岁数大的那个人负主要责任?反正存在就是合理,有规则就比没规则好?—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07:32 (UTC)[回复]
你那例子举的不恰当。通过此方法命的名是暂时性的,和你那两个人办完之后效果是不一样的。再说两个人都负赔偿责任当然是看关于事件的关联,不会有争议的!律师即使碰到争议也会立即用舌头决出。和我们用移动决出是两个层次啊!
我不止一次的说暂时暂时!别好像这是命名方针似的!打个比方,就类似于一个失忆患者流落他乡,没有户籍,这个办法能给他一个暂住证,让他现有地方呆着,啥时候查出其原籍即遣返,暂住证作废。就这意思!并非永久命名!——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3日 (六) 10:12 (UTC)[回复]

询问处这条新主张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应予撤销。

原文:“请不要使用方言文字发言,以让每一个人看得懂您的发言。”其理由也是荒谬的,若“一个人”看不懂某条问题,便成为此条问题不得提出的理由?我也看不懂高等数学问题,是否可要求发文者用小学数学术语来重新发问? —58.63.153.23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19 (UTC)[回复]

請你注意內文是「请不要使用方言文字发言」,並不是你所謂的「高等数学问题」。—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09:33 (UTC)[回复]
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就是使用现代标准中文。—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40 (UTC)[回复]
大师天纵奇才,生而知之。尔等凡人岂可与大师“协作”?尔等当随小女子五体投地,顶礼大师,方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56 (UTC)[回复]
不要矯枉過正就是了,比如「埋單」、「老婆」、「幾時」、「雪糕」等本來/早已成為規範中文的詞匯了。YunHuBuXi 2008年12月9日 (二) 11:44 (UTC)[回复]
那麼請問閣下是不是不會用現代標準漢語書寫?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來自不同的地方,香港、澳門、台灣、中國大陸...不是每個人也懂得特定的方言。閣下的發問別人看不懂是閣下的損失。高等數學本身就是困難的,但閣下的問題令人難懂的不是問題本身,是表達的方式。--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1:56 (UTC)[回复]
方言文字属不属于中文?若要普通话一统天下,可以去开个普通话维基。中文不包括方言?如此狭隘,像什么话!——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2:34 (UTC)[回复]
那麼請閣下(以前)在學校上中文課的時候,老師是教閣下標準漢語還是方言文字?--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2:43 (UTC)[回复]
高等数学之于方言,正如小学数学之于普通话。你们若膜拜普通话,可以比照simple English之例,另立普通话维基。现在既然名义是“中文维基”,就不要挂羊头卖狗肉。至于问题看不懂是谁的损失,我的损失我自己负责,何用你来干预,明明是窥视欲统治欲无法抑制,却打起“为你着想”的旗号,岂不被明眼人笑死!特别是询问处这种地方,难道不懂普通话便不得发问?多此一举,为蛇添足!——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2:49 (UTC)[回复]
高等數學的困難在問題本身,閣下的問題困難在表達方式,豈能作比較?你可以把方言換成標準漢語,但log就不能用加減乘除來表達。--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2:59 (UTC)[回复]
你想当然罢了。方言同样不可能换成普通话。好简单,你将“你今日弗弗地”呢句粤语换成普通话我睇过?——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06 (UTC)[回复]
粵 語:都唔知咩係「弗弗地」,咁你又係唔係「弗弗地」呀?
書面語:本人並不知道甚麼是「弗弗地」,這樣閣下又是不是「弗弗地」呢?—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7 (UTC)[回复]
你的书面语缘何比原文多了“本人”二字?另外不要动不动用阁下,搞得好象是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交谈一样,须知维基又不是奇幻小说。说到底,还是无法换成所谓“标准中文”。——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9 (UTC)[回复]
我是香港人但從來沒有聽過什麼「弗弗地」。--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3:09 (UTC)[回复]
【弗弗地】,猶如【short short地】也。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2:40 (UTC)[回复]
香港人?乔宝宝都系香港人啦。——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6 (UTC)[回复]
重有:何谓“方言文字”?“睇”算唔算?“唔”算唔算?“老公”算唔算?“唱K”算唔算?“啥子”算唔算?“瞀里”算唔算?“屙”算唔算?“甭”算唔算?“孬”算唔算?“系”算唔算?你地既圣典《新华字典》入边都收埋唔少呢D字,又算唔算“标准汉语”?——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3 (UTC)[回复]
請不要使用非現代漢語書面語,這應該大家明白了,無須再爭辯--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8 (UTC)[回复]
於詢問處,我建議省去此等勸喻字眼,反正不明者的不會答。其次有心助人者,與其加上勸喻字眼,不如譯題。正如有人在詢問處貼上日文問題,我相信不會有人寫此種勸喻字眼,而是好心譯出來助人。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2:50 (UTC)[回复]
维基不是编辑者的维基,更是全世界阅读者的维基,而我们编辑者存在的意义在整个计划中就是为了让维基阅读者看懂中立真实可考证的条目内容,而且,条目内容需要被如此规范的话,不可避免其他的一些语言也需要被尽量规范,因为很可能阅读者也会使用其他功能。还有如果把中文维基无限外延到其他方言而不受限制,那明显就是侵犯了其他阅读者的权益,如果只因为某人国语或者普通话存在障碍,我们多数人应该能理解,但是要在聚集了全球华语编辑者、阅读者的维基上使用自己区域的方言,明显是对他人侵犯,这不是你发言就是你的地方,这里任何的功能都是为了维基计划的继续延续和发展,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理由通过方言来妨碍他人知情维基内的内容(不仅仅是条目、方针内)。以上我是如此理解-孙学 (留言)
維基內容與詢問處等討論應分開處理。內容當然語文無可置疑,但討論問答又係另一回事。如果不明白的語文根本無需要答。偶爾亦見到英文問答,卻未曾見到有類似的勸告字句,可見侵犯其他讀者權實在言過其實。有見過英文維基討論寫上中文,如果不明便無人回答,有人明白亦會用上英文回答,從來無什麼勸告字眼。會否有的維基人對部份語言太過敏感呢?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4 (UTC)[回复]
“會否有的維基人對部份語言太過敏感呢?”——正是我想说的!恐怕某个订立这条例的人难逃此嫌疑。——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47 (UTC)[回复]
粵語以至閩語有不少詞語是來自壯侗語系(當然有些其實是英語譯過來,如fit),不要期望中國北方人會看得明白。如果可以的話請避免使用。--Hello World! (誰搶劫了我的乳酪)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12 (UTC)[回复]
此非何種語文問題,而係有雙重準則,雙重態度。英文發問從未見有同樣勸告。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回复]
英文维基禁止中文用户名存在。--Keyi 2008年12月13日 (六) 08:01 (UTC)[回复]
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人在方针页长篇累牍的用英文参与讨论的。这不是双重标准问题,而是对于故意与非故意行为的不同态度。—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0:00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話請避免使用”,我是否可理解为:如果不可以,那么可以使用。就如同“搶劫乳酪”同学也用疑似来自日语的“的话”一样。另外也请“搶劫乳酪”同学不要歧视中国北方人的阅读能力。——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02 (UTC)[回复]
首先,如果使用方言者确实是不了解维基的新人,这个规则放在询问处醒目的位置就很有必要。如果任何人真的难以用标准中文表达,或者偶尔露出一两句、一两个词汇的方言,我想任何人都会善意推定。但是,实际上非常喜欢用方言的往往并非不了解规则,也并非无法使用标准中文,例子这里已经有了。之前还出现过在方言中夹杂人身攻击的例子。对于这种故意损害中文维基协作基础的做法,显然我们不应该纵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09 (UTC)[回复]
何種語文與人身攻擊兩者並無關,不應混為一談。如果用某種語言人身攻擊乃「故意損害中文維基協作基礎」,那用規範漢語人身攻擊就不會「故意損害中文維基協作基礎」?很明顯,人身攻擊才是重點,規範漢語與否根本無關係。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4 (UTC)[回复]
怎么会无关,我写上海话骂人,你能看懂吗?你看不懂的话能确定我在人身攻击吗?如果维基社群一大半用户看不懂,显然很难对于这种行为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岂不是等于纵容人身攻击的内容存在?—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不介意你用何方話。如果我不懂,你罵又有何意思?你甚可以寫法蘭西文,諺文來罵我,我一字都不懂。上述情況如何處理?正常做法我不理,或請維基友譯給我聽。如果連我都看懂係人身攻擊,某程度已相當通用,早已有人處理。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回复]
骂人并不是只骂给对方听的,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了其他听众。比如我和另一位懂上海话的用户,在维基用上海话大骂别人,大多数人看不懂,当然无从处理。但是如果有其他能看懂的用户看到了,尤其是不了解维基规则的新用户、非注册用户,对于维基的形象是什么影响?哦,原来维基是可以用方言的,哦,原来维基是可以骂人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0 (UTC)[回复]
极之赞同HenryLi。所谓疑罪从无。搞到那么敏感做什么?再说,个别极端例子怎能用来代表全部?一个人一次用你看不懂的方言骂你,则所有方言询问都是在骂你?甚至所有看不懂的询问都是在骂你?呢种宁可错杀三千的暴戾之风,是从边许传入维基的?——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08 (UTC)[回复]
偶尔一次真的有表述困难的人用方言提问,我想任何人都会善意推定。请问一个人一次有表述困难,则所有的方言发言都是因为这个原因?你在这个页面反复使用方言的目的何在?因为你无法使用标准中文表达你的观点?为了与其他的用户交流,争取在社群达成共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0 (UTC)[回复]
既然提到善意推定,你应当去补习。看不懂对方写什么,就推定对方在骂人甚至骂你,这又是乜意推定?——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34 (UTC)[回复]
善意推定只对于没有表现出故意或者恶意的人来说。像你这种明明可以使用现代标准中文,却故意在方针页反复、大量使用方言的行为,无论怎么推定也无法说明你的“善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明显不善意,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对于你表现什么善意。—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回复]
说得好!——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47 (UTC)[回复]
你们何以如此糊涂?长篇大论,南辕北辙,这就是你们的思维能力?听清楚了:询问处与条目不同,询问处系面对所有人,你如何能推定使用方言发问者并非无法使用所谓标准中文?此其一。何谓标准中文?标准中文唔系死既,本身亦在不断变化,此其二。提问者亦有权选择其回答者,此其三。若然你睇唔明,唔好答咯!你若唔答唔自在,米请人翻译咯!有几闲呀?咩叫做兼容并包啊?乜叫做海纳百川啊?啥叫做有容奶大啊?是不是有了权限就要搞政变啊?要把维基变成真理部啊?变成苏俄制大学啊?以后中文维基是否还要设立党支部,搞搞先进性啊?——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28 (UTC)[回复]
我看如果你在的话是需要党支部。你想法确实不够先进……= =|||——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04:14 (UTC)[回复]

既然询问处这条新主张“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那么你的编辑让别人看不懂就不是“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了么?— 吃死  Talk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11 (UTC)[回复]

当然是两回事。一个问题你看不懂,还有别人看得懂,即使没有人看得懂,也是发问者自己的损失,试问你损失了什么?然而,因为你看不懂,所以不允许发问,则显然损害了发问者的利益,而你又并未得到利益,显然是损人不利己,所以我说该主张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这个主张事实上无法执行,只是某些人闭目塞听的一厢情愿。在询问处,你永远无法禁止发问者与答问者使用方言,那条东西用黑体可怜巴巴的写在上面,其存在也只是为了宣布其不起任何作用。毕竟这里不是机器人维基,各位写规定的大爷自己的中文也标准不到哪里去,语病别字时时有,而这也就是活语言的本来面目。——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16 (UTC)[回复]
“无法禁止”和有正式的规则是两回事。就好像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准则,但是你仍然无法“禁止”反道德的行为出现,但是这并不表示这些道德准则就不应该存在。偶尔一次无心或不知情的使用方言,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无需“禁止”,不过可以加以“劝导”。但是像你这样故意在方针页大篇幅使用方言,就是公然挑战中文维基的行为准则和协作基础,应该加以谴责。—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8:00 (UTC)[回复]
既無聊,又無必要的言論應盡快存檔。(如果有人認為我這句話是「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的話可以找我)—JNIV 2008年12月11日 (四) 14:57 (UTC)[回复]
语言文句因其自身特殊性是沟通的重要方式,如果按兼容并蓄来看,兼容了地方语言而排斥了其他地方的编辑者和阅读者的阅读知情权利,明显是在排斥更多数人的合理权利,这就和众多国家把法定语言作为法律规范等文件所用文字一样,如果用少数人的语言,明显侵害了更多的人的正常权利。所以除非你在方言后加用“通用华语”(也妨碍正常运作),或者把中文维基的方针改变成中文某地区的维基,否则就不要继续侵害其他使用华语(普通话、国语。。。)的维基用户的权利。-孙学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6:02 (UTC)[回复]
我建議不回應不懂之語文,或請人譯文,一切不曉的語文等同非本維基所用語處理。(順帶一提,孫君好象將權利之概念本末倒置,權利係任何人皆通用,不論為多數或少數。例如宗敎自由權利,不過因敎會大細,人數多寡,信與不信而有所分別。知情權指官方的保密、審查、對當事人有損害,當事人有權知道狀況之權利。知情權乃個人對官方的權利。除非你想論及維基官方人物,否則講知情權就不倫不類。)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回复]
说起来容易。那请问你现在是不是愿意以“非本维基用语”为理由将这位IP用户在方针页所有的方言发言做适当处理?还是睁只眼闭只眼,以免得罪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7 (UTC)[回复]
如處理英文法文日文等一視同仁,有何難?--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回复]
既然不难,请先处理了再讨论。不要光说不练。—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我怀疑Msuker的基本语文阅读理解能力。没有人在询问处发问,会要求必须由你作答,你看不懂的问题即与你无关。如果一条关于高等数学的问题你看不懂,你可一言不发,而一条以方言提问的问题你看不懂,亦可一言不发,我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你究竟损失了什么?你的什么利益被发问者揩了油?——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48 (UTC)[回复]
因为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不是高等数学。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是使用标准中文。—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回复]
孙学同学所言知情权,查实似八卦权多D,思之令人失笑。若他的说法成立,则所有人不能在他面前以他听不懂或听不清的语言交谈,否则就是侵犯了他的知情权。——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26 (UTC)[回复]
故意在维基使用方言,就是对于社群整体的不尊重。—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3 (UTC)[回复]
如果你的社群是蛮横的不尊重少数成员权益的中世纪社群、暴民社群,那么使用方言确实是对你的社群的不尊重。——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43 (UTC)[回复]
  • 我个人还是解释下吧,宗教等会妨碍他人吗?基本不会,起码在法律上是不该因为某人信仰某宗教而导致他人信仰受侵犯。而言论则不一样,有其排斥性,即你使用了非通用语而是狭义地方语言在一个公用不可代替的地方且不进行翻译,明显是侵害了其他人的权利,这就如同明显涉及他人权益时,如法院内部会为非通用语当事人聘请翻译。

当时私下,两个使用狭义语言的人进行私人谈话,不涉及他人的利益或者谈话对象仅仅是双方,那么无需进行干涉。 但是请再次看看维基是私人是某人的维基吗?在公用领域,为中文维基发展所用的维基网页上进行两者私人谈话是明显妨碍维基上的对话等是为维基计划服务,如果不是私人谈话,我认为任何维基使用者都有权可以知情,起码不能用狭义地方语言来妨碍知情。 维基是公用的维基,任何在维基的活动都该为维基计划服务,所以纯私人的、故意妨碍他人知情的都是不正确的。-孙学 (留言) 补:疑罪从无仅限于审判,但是在法律规范上恰恰相反,在不影响目的的情况下通过构筑规范来防止犯罪可能或者疑罪出现,最明显的是金融规范里,因为如果不是严格的制度的话,宽松的会计制度必然导致能以取证,从而使一些不法者漏网。所以在判决上是按疑罪从无的精神,但是从规章建立上,一般都要往防止无法他证及防止可能出现的漏洞,当然不是无限防止来妨碍正常的事务开展。 至于58.63.151.23所言的“若他的说法成立,则所有人不能在他面前以他听不懂或听不清的语言交谈,否则就是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公共领域,且可能涉及我个人利益的话,你故意使用我不懂的言语,不是侵害我知情吗。 请再次认清维基和私人谈话的不同-孙学 (留言)

孙学请把你的版面整理清爽,否则你的思维也不见得不混乱。——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39 (UTC)[回复]
孫先生好。有幾點比喻不當。
第一,此處無人代表官方,以法庭比喻不當。就算如你所講,法庭會為不同語言之當事人提供翻譯。傳譯為法庭提供,並非當事人自己去提供。如果維基百科有如法庭,那維基百科就要為各種語言之維基友提供翻譯。
其次,若以公眾地方作比較。公眾地方更不見得一定要用某一種語文。假如外地人來到北京而不懂規範漢語一樣可以談話,甚至演說。唐人到巴黎一樣可以以自己語言談話表演。
況且,知情權為「官方」對個人之事情。此處並無維基官方代方,隠藏令眾維基友受損之事宜,知情權根本不合用。你我他都並非維基官方人物,知情權更不合用。
第四,此處並無法官,亦無陪審團。眾人亦非法律專才,實在不必以法庭自居。故意不故意,乃主觀憶測,亦有違維基百科善意推定原則。
--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回复]


假如有個不懂中文,只懂英法德荷俄日文的維基人來這裏發言,相信不少懂英法德荷俄日文的維基人會把它翻譯成標準書面語中文。若有個非標準書面語中文的發言,由其他人把它翻譯成標準書面語中文就可以了。--維基·垃圾·管理員潔淨維基百科編者有責 2008年12月13日 (六) 03:13 (UTC)[回复]

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人在方针页长篇累牍的用英文参与讨论的。这不是双重标准问题,而是对于故意与非故意行为的不同态度。—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0:00 (UTC)

实际上你愿意为这位明明能够使用标准中文的IP用户做翻译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07:26 (UTC)[回复]
这位“维基·垃圾·管理员─洁净维基百科,编者有责”同学的主张显然是开明而善意的。实际上还可以更进一步(实际上是保持维基询问处原有的好状态),不做翻译也可以,谁能看得懂而又愿意回答谁来回答。毕竟,如果有人提出高等数学问题,也无需由其他人将其“翻译”成中学生也能理解的版本。——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55 (UTC)[回复]

各位此處並非討論個人恩怨,而是討論方針。原則不因人而異。其人通曉何種語文,與原則無關。此處討論重點為,遇見非本維基語文之提問等,該如何處理。本來各非規範漢語之語文,處理一視同仁,就十分簡潔。若再加上推斷別人動機如何,根本係多此一舉。--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回复]

上面已经说过,请你先处理了再说难不难。—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拓荒特別貢獻的分類

我認為應可分為:

  1. 科學特別貢獻(現有的科學特別貢獻,包括數學化學生物等)
  2. 文娛特別貢獻(包括體育動漫電影遊戲音樂書藉等)
  3. 歷史特別貢獻(包括各地、各時域的歷史)
  4. 地理特別貢獻(包括地勢地質、各種地貌、世界分區等)
  5. 區域特別貢獻(現有的政區特別貢獻加上國家城市和小型分區〔如尖沙咀皇后大道中〕等)
  6. 宗教特別貢獻(包括宗教哲學神話等)
  7. 政治特別貢獻(包括政治和各項主義〔如共產、民主〕等)
  8. 經濟特別貢獻(包括經濟金融企業股票等)
  9. 工程特別貢獻(包括建築地域等)
  10. 特別領域特別貢獻(所有其他領域)

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0:13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不需設一個規定,如果不是跟創立以上的獎項沒分別。—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0:31 (UTC)[回复]

另外,本人建議拓荒特別貢獻獎未來應用於授予那些於現行三領域獎所未涵蓋的領域作出卓越貢獻的用戶,至於於現有獎項已涵蓋範圍貢獻的用戶,則授予相應獎項。—J.Wong 2008年12月9日 (二) 10:39 (UTC)[回复]

(!)意見:個人的意見是,不管怎樣的分類法,都會有分類的涵蓋範圍不一、有領域因無法歸類領域被歸類於其他…等現象,如同特色條目、優良條目的分類。例如:上述分類缺少了戰爭軍事、人文學科、藝術,而科學、文娛的範圍過大。

另外,可以得到拓荒特別貢獻的用戶,一定是專精在某些特定範圍,上述分類法過於籠統,不足以標明這些用戶的專長領域。就現在提名拓荒特別貢獻的三個用戶,個人建議直接{{SpecialTH|領域代碼}}標上其專精的領域,例如:User:Hwoarang17就是{{SpecialTH|蛇}}、User:凌雲就是{{SpecialTH|天文}}、User:Clithering就是{{SpecialTH|香港與英國政治}}。不然,在預提名期的時候,各位提名者與被提名者協調出自己的領域代碼。 hoseumou 2008年12月9日 (二) 12:36 (UTC)[回复]

本人建議keep住兩個字的限制,比較整齊。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2 (UTC)[回复]
可作蛇類、香港與英國政治則想不到,建議以政治取代。—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9 (UTC)[回复]

本人倾向于不分类。另外,上面提出的一些领域,是否与“拓荒特别贡献”设立的初衷有所偏差,也和其它一些特别贡献奖有重复?拓荒特别贡献的页面指出:“拓荒特别贡献用于表彰那些在很少人参与的个别领域”。--Teekkari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4:39 (UTC)[回复]

本人贊成減少重複。用戶於三領域獎所涵蓋的範圍作出特別貢獻就應授予其相應已有領域獎。至於拓荒則應用於那些未有被涵蓋的範圍。—J.Wong 2008年12月9日 (二) 14:57 (UTC)[回复]

维基百科方针挂一漏万

维基百科方针挂一漏万,维基百科方针的未尽事宜,由维基人本着善意互相尊重友好协商的原则,冷静地,进行协调,达成共识解决。毕竟大家都是来为维基百科这一自由的开放的知识库添砖加瓦。

--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2月10日 (三) 05:00 (UTC)[回复]

一個人噎過魚骨,然後你要他怎樣做?你的意見會是“不要因噎廢食”然後去啃骨,而我的意見則是“挑完骨再食”。實際上從來沒人要噎過魚骨就不允吃魚,不過不會先解決問題就大喊不要因噎廢食而噎死就是很有趣的做法了:那是要多聽意見去解決問題,而不應該固執己見而拒絕思考問題。

--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51 (UTC)[回复]

關於User:Dowba屢次回退並大幅刪除野草莓運動條目的內文一事

請先參考:野草莓運動
請先參考:Talk:野草莓運動
該社運已於日前結束,然而User:Dowba對此條目進行不少刪減,故此我希望廣邀維基人在此進行討論。—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2月10日 (三) 05:18 (UTC)[回复]

除了大幅度的刪除對該社運的批評以外,增加明顯是支持該社運立場的內文,這也能叫做中立?(詳見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我在編輯該條目時從未刪除不合我的立場的敘述,該用戶卻這樣做,不知維基社群有何看法?另外,該用戶還在修訂紀錄頁面寫說「...把一些不是存在於媒體上沒有實質重要性的參考資料拿掉」,存在於媒體上便一定具有參考性?有沒有實質重要性豈是全由該用戶判斷?該用戶應已符合不文明的行為,望請維基人能協助柔性勸導。—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3 (UTC)[回复]
野草莓運動本身有討論頁,而且就此事大家都在善意討論中(Andrew,你有提出討論嗎),請你們把意見放上討論頁中。—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16 (UTC)[回复]
另外,我不在台灣,但有報導指野草莓運動被馬英九政府驅離,[2],之後又再集結,該是未結束吧。—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19 (UTC)[回复]
Andrew說「不文明的行為」,我看過該網址,我認為Andrew太過言重。有關「沒有實質重要性」一點,很明顯,百科全書不能把「沒有實質重要性」的東西寫進條目,這個也是中立性要求的一部分,[3],我們在寫條目的時候「對某一觀點描述的篇幅應當與他們受到該議題的專家或當事人(野草莓運動條目沒有專家,只有當事人)的關注程度成比例」是十分重要的,但我也有於討論頁告訴Dowba,「萬一漏了一點重要的批評,就是對讀者不敬了」的問題,這樣比起「各打五十大板」的偽中立好得多了。這裡決不成「不文明的行為」如此嚴重的指摘,而是大家對百科全書應如何編寫的判斷上有所不同而已,因此,應該返回討論頁討論。—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28 (UTC)[回复]

使用機器人前請務必申請許可

注意到Yinweichen讨论 | 貢獻)未經許可使用機器人創建了大量正文未滿50字的小行星條目。請想使用機器人的用戶務必先申請許可,使用機器人創建條目也請滿足正文至少50字的基本要求。--百楽兎 2008年12月11日 (四) 05:00 (UTC)[回复]

建議封禁機器人及刪除所有不夠五十字的條目,簡直是在做無聊東西。希望維基重質多過重量吧,這樣下去簡直是在亂來。—JNIV 2008年12月11日 (四) 08:42 (UTC)[回复]
他只是測試-User:Skjackey tse/署名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42 (UTC)
事情沒有這麼嚴重吧?? 況且事前封禁機器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Hello World! (誰搶劫了我的乳酪)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00 (UTC)[回复]
(!)意見:不是事前封禁吧?上面的意思是「在使用的時候未取得批准的機器人應該予以封禁」,這個應該沒多大爭議。至於機器人創建的條目需要符合小小條目的要求的的提議,本人先表示(+)支持Altt311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24 (UTC)[回复]
先教導他正確使用機器人的方法及需要的手續吧,循循善誘比較容易解決問題。另外補充一點,現時該用戶使用機器人所作出的貢獻都是以該用戶的名義,而不是機器人帳戶的名義進行。故對該用戶及快速創建的條目的處理可能需要討論。—Altt311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24 (UTC)[回复]

为什么只有特色列表

或者说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优良列表?参看存档内容,摘录书生的一句发言“特色列表与特色条目最大的不同是,列表项目基本不能为红字”。由于很多内容并非自己所写,要保证没红字,只怕是达不到啊(中文版还有很多条目空着是事实)—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05:47 (UTC)[回复]


維基官理員以公權力干預資訊內容,統一口徑,不再需要公眾寫手

梁詠琪的頁有個大笑話:(保護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正確。溯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看看曆史便知道,管理員特意回登反轉復到這個版本再進行保護!不是直接封存!根本就是有取態,要以這個版本為準!這種家長式管制,向權貴屈服,統一發放資訊,以公權力打壓言論的做法,實在令中國人羞恥!不過也難怪,廣東話維基也做同樣的事,可恥!--Onethe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13: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