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7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Gilgalad留言 | 贡献2009年4月10日 (五) 22:38 关于“官方语言”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典範條目落選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7曾獲提名典範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列表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優良條目落選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7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7年9月12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8年7月24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當前狀態:評選典範條目及優良條目皆已落選
請將您的編輯意見添在同主題討論的最下面。開設新的討論主題,請按頁頂「編輯本頁」旁的「+」按鈕。

领土面积应明确说明是主张领土面积,而不是实际控制面积

维基不能以任何形式暗示中华民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涉及中华民国的问题都应该慎重。领土面积应明确说明是主张领土面积,因高山族在大陆也有分布,故56个民族说法可以保留(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电话号码,货币等都应该尊重现实,保持中立。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5:01 (UTC)

你所说“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的逻辑存在问题,中国不承认藏南的印度人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并不表明藏南不是中国领土,因不那些印度人没有中国的国籍,不能算中国人。

中华民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中华民国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不在是一个可以有效代表中国的政权了,而且基于国际上大多数的国家所承认的现实来说,台湾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但是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制,那属于另一个现实问题。

就两个问题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供商讨。Vermilionrock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3:50 (UTC)

我的说法逻辑上毫无问题,我说的是中共的56个民族说法已经排除了长期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所以佐证了藏南不在中共实际控制面积之内. 我说的是实际控制,不是声称领土。 反过来,你的说法有点不合情理,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承认为准,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建国时期,绝大部分国家包括联合国都不承认,是不是它在1971年加入联合国之前就算不存在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台湾是中共管辖下的领土,这个众所周知,但问题不在于此:如果以中共声称的领土作为维基叙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的依据,那就得把中共声称的藏南地区也列入进来。藏南现在使用印度电话号码,使用印度货币卢比,使用印度网络域名,如果把这些列入本条目就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和争议;反过来如果按照中共标准,不承认藏南地区的电话,货币,网络域名,硬要说藏南使用人民币,这不是让维基当众撒谎?另外,如果以中共为标准,就得依据中共的行政划分,把金门马祖划归福建,把东沙群岛划归广东,这样就必须另外写上:福建省金门县的电话区号为+886,福建连江县马祖乡的电话区号为+886,福建其他县的区号为+86。这样才不至于逻辑混乱。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4:14 (UTC)
藏南地区长期居住的民族是藏缅语族的珞巴族、门巴族(中华民族中的二族),“印度人”指示国籍而不是民族,藏南地区的印度-雅利安语支的印地族和孟加拉族都是后期为了巩固印度对其东北地区的统治权而从印地本土和西孟加拉迁过去的。注意不要犯外国人常犯的错误(“中国人”Chinese 不等于“汉族”Han ;“印度人”Indian 不等于“印地族”Hindi ),中华民族的56族说法并没有排除藏南地区和台澎金马地区的少数民族。至于领土面积,我认为应当实际管辖面积、声称领土总面积两行并列。9,640,821平方千米(实际管辖)9,672,018平方千米(声称总面积)。—Shibo77 2009年2月26日 (四) 13:29 (UTC)
阁下如果能证明藏南地区完全不存在印度斯坦族(HINDUSTANI)等主要印度土著族(没有任何聚居群落),其论点自然可靠.否则阁下不得不看到中共的56个民族中并不包括这些印度本地民族.阁下注意不要犯中国人常犯的错误,民族和国民是两回事. 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3日 (四) 15:01 (UTC)
抱歉,不怎么明白你的意思。我是说:藏南地区均是藏缅语族的原居住地,印度的主体民族,印地族,和西孟加拉与阿萨姆二邦的孟加拉族居民都是后期(1962中印边境战后)为了巩固印度东北地区的稳定而移民迁过去的。这个地区(如达旺)的原住民是藏缅语族的民族如中华民族中的珞巴和康巴。现时该地区住有印地人、孟加拉人,我没有质疑这个观点。按照中国政府的观点,法律上这是移民非法入境,实际上,至今政府尚未对该地区行使主权,出入境的事务当然都由印度政府方面来承担。中华民族56族的说法没有纳进非法移民入境的印地人和孟加拉人怎么就等于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印度斯坦族”这个概念是印度版的“中华民族”,广义指整个南亚(藏南当然包含在内),狭义指母语为印地语或乌尔都语的民族(藏南没有原住民,狭义“印度斯坦族”的原居地是印度北方,恒河流域)。最后你说“民族和国民是两回事”,而且这是中国人常犯的错误?这不正是我说的印度人(国籍、国民)不等于印地族(民族),中国人不等于汉族吗?—Shibo77 2009年3月7日 (六) 07:03 (UTC)
您说了半天,不知道您到底想反驳我什么观点,我在最上面已经说"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我究竟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您连我的观点都没有看清楚,到底反驳什么?我说的是实际控制,不是声称领土。 ,不要混为一谈. 总而言之,说了半天,您并没有反驳我什么观点,因为您绕了一大圈之后最终也同意了中共政府56个民族的说法已经排除了藏南的印度土著人,这不是又回到我的观点了吗?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0:06 (UTC)
你上一段回复中写道“藏南的印度土著人”,我不清楚究竟哪些民族属于“印度土著人。“中华民族”是民族概念,“印度人”是国籍概念,“印地族”、“孟加拉族”、“珞巴族”、“康巴族”这些才是我们讨论的藏南地区的民族。我说的是中国的“中华56民族”一说中实际包括了藏南地区的民族(“珞巴族”、“康巴族”、“藏族”等),就是说藏南地区没有印地原住民(“印地族”、“孟加拉族”等,所以也没有必要列入中华民族),只有非法入境的印地族居民。中国政府现时承认藏南地区不在其实际管辖范围内,我肯定这个观点,但是说因为中华民族一说中没有包括实际居住于藏南地区的印地族、孟加拉族移民,所以这就是中国政府实际承认藏南地区不在中国实际领土面积之内,我反驳的是这个观点。不知我这么说清楚不清楚。—Shibo77 2009年3月25日 (三) 23:52 (UTC)
请阁下正面回答:我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我又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实际承认藏南地区不在中国实际领土面积之内”?(还要提醒阁下,我从来不用“中国政府”来形容中共政府。)你给我强加上一个观点,然后反驳之,然后又强加一个观点,再反驳之,莫非自娱自乐?抑或是阁下在反驳别人的观点,只不过放在我的发言后面?这里我就假定你是在反驳别人的观点(虽然他不在这里),既然跟我无关,我也不再理会。恕不奉陪。 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20:21 (UTC)
我指的是这两段话:“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与“我的说法逻辑上毫无问题,我说的是中共的56个民族说法已经排除了长期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所以佐证了藏南不在中共实际控制面积之内. ”。—Shibo77 2009年3月27日 (五) 14:28 (UTC)

阁下,是否还有侨民一说,也许应该把那些人算成侨民合适一些?Vermilionrock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5:01 (UTC)

关于电话区号,货币,域名解决方案

提供解决方案三个供采用,

  1. 上策:把电话区号,货币单位,网络域名的项目中的台湾二字删除,以兼顾中立性和准确性。 
  2. 中策:列表中取消电话区号,取消货币单位,取消网络域名,以回避争议。
  3. 下策:增加藏南地区的电话区号,货币单位(印度卢比),网络域名(.in)并在台湾和藏南下面注(具争议性),增加南沙群岛各驻扎国(包括越南,菲律宾)的电话区号,货币单位,网络域名,并在下面加注(具争议性),这样虽然解决了中立性,但却存在准确性问题,因为按照中共定义,金门,马祖不属于台湾省,不应当使用台湾电话区号,货币,域名。

如果这三个方案均不采用,我将直接把藏南添加到台湾下面,并增加卢比作为货币单位,增加(.in)作为藏南域名,并酌情添加南沙诸岛屿占据国的货币单位和电话区号。以充分满足个别愤青YY的欲望和本条目包容万物的精神。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3:41 (UTC)

连中共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时候都没有计入港澳台部分,不知道维基如何这么殷勤。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3:53 (UTC)

本条目太具进攻性,缺乏中立

对于海峡两岸问题,中华民国条目做的非常好,实事求是地把两岸问题说清楚,尊重现实,不把大陆的货币,电话等列入民国的列表。为什么本条目这么远离事实,把中华民国矮化为台湾,与港澳并列,把中华民国的电话,货币,网络域名全都列入本条目之下。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如此在乎领土完整,为何不把藏南,帕米尔,江心坡也同港澳地区并列?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2:43 (UTC)

该不该写台湾的电话区号关系到条目的中立性问题

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里面写上台湾的电话区号(还有货币单位问题等等所有以台湾取代中华民国的问题),就应该同时写上中共要求的藏南地区即印度阿鲁纳恰尔邦的电话区号,同时在中华民国条目里面写上大陆的电话区号,否则该条目中立性大受损害.如果在这里把台湾跟港澳并列,完全是中共的观点,不应该是维基的观点.这里使用台湾电话区号的说法还涉及到条目的准确性问题,中华民国的统治区域除了台湾省还有福建省的两个县,以及中共划归广东省管辖的东沙群岛,以及中共划归海南省管辖的南沙主岛太平岛,这些中共认为不属于台湾的地区电话难道都算作台湾的电话区号?这种强行改变中共行政区划的写法连中共的观点都算不上。 建议可以把“台湾的电话区号”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写入中国条目,但是不应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 如果维基不更正这个问题,我将在几天之后在台湾后面加入中国藏南地区(印度阿鲁纳恰尔邦)的电话区号以及印度货币卢比,以完全实现维基以中共观点叙述本条目的愿望,并替中共宣传部门感谢维基百科的免费宣传。Philphy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54 (UTC)

Portal放在哪裡

Portal:中國是應該放在歷史處,還是放在頁首?我個人認為應該放於頁首,因為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形式。—Archangel of Liberty·前廳·天使傳  2008年1月3日 (四) 10:30 (UTC)

美元还是人民币?

这组经济数据中货币单位是美元还是人民币,该条目中为美元,而今天香港无线电视新闻为人民币[1],究竟哪个为准??—Dzb0715^_^ 2008年1月24日 (四) 14:27 (UTC)

优良条目评选(第二次)

~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木木 (发呆中) 2008年4月15日 (二) 07:05 (UTC)
    • 简体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繁体词条“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向不符。且简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恶意编辑,请求删除和合并词条。Saun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14:55 (UTC)SauN

發現錯誤

毛澤東和尼克森見面變成毛澤東和尼克鬆見面 改了topcom777 2008年6月28日 (六) 14:02 (UTC)

简繁转换里简体千米改成公里了

如题,平方千米在大陆绝对不是个常用词。当初为什么要设成千米啊?Yqjsm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0:00 (UTC)

百度的搜索结果:
"平方千米" 找到相关网页约1,510,000篇
"平方公里" 找到相关网页约19,100,000篇
平方公里和平方千米都是合法的法定单位。但无疑平方公里更常用一些。九命圣猫(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7:13 (UTC)

google的搜索结果:
约有1,100,000项符合平方千米的查询结果
约有8,810,000项符合平方公里的查询结果
支持上面的意见,平方公里更常用一些。ll098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根据WP:AADD,搜寻引擎的搜寻结果不能说明什么的。—李牧原___♂___想了解我?~ 2008年10月26日 (日) 22:12 (UTC)

上面的那位,你给的是讨论删除与否的规则。和这个关系不大。现在讨论的是哪个更常用的问题。九命圣猫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17:10 (UTC)

引號?

在兩岸關繫一欄中的這句話: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亦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支持或表示‘承认’、‘尊重’或‘注意到’一个中国原则。” 既然這是客觀現實,且沒有引用必要和特殊含義,為什么“承認”、“尊重”與“注意到”三詞要加引號?--Niceboat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1:20 (UTC)

引号还有着重强调的意思呢。难道您不知道吗? —Adonai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6:28 (UTC)

   这里用作强调不符合文法,我不觉得玩这种无聊的文字游戏是什么值得称道的行为= =。。(未注册。。留言)

奇怪

我在條目中看見了一個未創建的模板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semi,想移走它但在編輯的時候又找不到(按Ctrl+F也找不到),這是怎麼的一回事?--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1月2日 (日) 10:00 (UTC)

领土问题仍然模棱两可

原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张的國土陆地面積達960多萬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或第四”究竟主张领土是世界第三/四,还是实际控制领土为世界第三/四?按此说法,若纳粹德国的主张领土是全世界,世界第一,维基百科是不是介绍纳粹德国的时候把纳粹德国的领土列为世界第一?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0:39 (UTC)

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个国家的领土由领陆、领海、底土和领空4个部分组成。以我的理解,各统计、勘测部门在计算“领土面积”时一般只计算领陆+河湖内水(湖泊,但一些数据中不包括与他国相接的湖泊;河流,以入海口为界;不含联合国海洋法计算的海边内水)。国家面积列表中采用不同的数据来源,因测量标准不同而造成数据间存在着较大的悬殊。美国的数据中可能加上了北美五大湖的内水甚至海边内水(按美国的统计习惯),而中国的数据中很可能没有计算进去任何海边内水(按中国的统计习惯)。联合国的数据来源取自2006年,近几年,中国的领土也有一些更变,中俄勘界(黑瞎子岛、银龙岛、阿巴该图洲渚)、中越陆地边界、中越北部湾边界(白龙尾等岛屿与其内水面积)、中老越三国勘界、中国—塔吉克斯坦勘界、中国—不丹勘界等。更不知数据中怎么处理现时的一些纠纷领土,如实际控制的西沙群岛(中越)、部分南沙群岛(中越菲马)、鸭绿江中部分岛屿(中朝)、阿克赛钦、喀喇昆仑走廊—沙克思干谷地(中印)等;尚未控制的台澎金马东沙(台湾问题)、中沙(中菲)、南沙(中越菲马)、藏南地区(中印)、中印西段四村、中国—不丹边界、鸭绿江11岛(中朝)等。总领陆+所有内水面积应当超过美国的领陆+所有内水面积。实际控制下的西沙与其内水就能与美属伊利湖内水相当。实际控制的南沙岛礁的内水面积就更大了。问题是很难找到统一的实际管辖下的领陆+所有内水面积的中美数据。中国的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不管是实际管辖面积还是声称领土面积还是领土面积还是领土与内水面积都没有错,但准确数据就得看怎么算了。恰好与美国的面积相近,所以又牵扯到领土面积的排名。如果现时维基 上提供的数据可靠,那么中国面积数据如下:9,598,086 km2是刨除中印纠纷地区的数据,9,640,821 km2是包括中印纠纷地区中方实际管辖地区的数据,9,671,018 km2(不明数据来源),9,672,0183 km2声称领土总面积(注:以上数据不知是否包含内水,尤其是海边内水与实际管辖的西沙岛礁与其内水)。美国面积数据如下:9,522,055 km2领陆与河湖内水总面积;9,629,091 km2领陆与所有内水总面积;9,826,630 km2领陆、所有内水与领海总面积。综上所述,提供的中国实际管辖面积为9,640,821 km2,即使这个数据没有包含海边内水与西沙群岛,那也要比明确指出为美国领陆与所有内水总面积的9,629,091 km2大。所以如果现时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可靠,中国的实际管辖领土面积排名第三,美国排名第四。问题是部分提供的数据没有明确声明计算标准,有的说中国面积比美国小,有的说中国面积比美国大,都是可靠资料,所以维基兼顾歧见,以“第三或第四”这个较中立的字样来处理这个问题。—Shibo77 2009年3月26日 (四) 01:02 (UTC)
如同上次一样,阁下仍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并不是说计算领土的方法,也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谁大谁小,而是说若以现时主张领土排名,应为俄罗斯,中华民国,加拿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9:00 (UTC)
若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数据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领土面积与主张领土面积均高于960万平方公里。—Shibo77 2009年3月31日 (二) 02:21 (UTC)
绝不可能,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数学题: 中共宣称其国土面积为960万(即最多为969万以下,否则即会声称970万而不是960万),按照中共的一贯主张,其显然已经包括台湾3.5万,藏南6.5万(实际面积应大于此数),则实际控制面积不会超过969-6.5-3.5是否大于960显而易见。这只是最理想情况而已。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3:48 (UTC)
那是你的见解,这属于原创研究。而按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附可靠来源的面积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面积约960多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或第四”不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观点多数称领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这并不代表领土面积就是在955万至964万间(约等的概念,不是960万至969万)。第一段回复中总结了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数据,9,598,086 km2(刨除所有中印纠纷地区)为最低,9,672,0183 km2(包括所有声称领土之总合)为最高。我认为用“约960万平方公里”这种方法来描述最为妥善。—Shibo77 2009年3月31日 (二) 17:48 (UTC)
阁下难道没有看到第三个参考文献引用的是政府的主张领土数据?如果按照主张领土排名,就必须考虑中华民国!请阁下不要再继续顾前不顾后,我已经就此作出修改,目前的情况已经折中阁下“960”的说法,如果阁下仍然坚持按照主张领土排名并拒不考虑中华民国,那对不起,编辑战就此开始。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23:06 (UTC)
呵呵,不至于挑起编辑战。你是不是说那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的“多”字采用的是政府的主张领土数据,把它删掉不就中立了?何必再加上一句“实际领土面积约960万”。—Shibo77 2009年4月1日 (三) 02:13 (UTC)
关键是后面的参考文献不能只引用政府数据,否则即为主张领土。任何涉及中华民国的问题都应敏感对待。Philphy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3:14 (UTC)

领土排名应当考虑实际情况,不应误导读者

世界通行的领土排名均按照实际控制领土,维基百科别出心裁地冒出来一个按照主张领土排名,既然按照主张领土,就必须考虑中华民国的主张领土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过来,如果按照实际控制领土排名,维基就应说明实际控制领土情况,可惜有个别人出于爱国主义对“不足960万”的说法较为反感,将其删除。如果只提到主张领土,不提实际领土,纯属误导读者;如果在主张领土后面直接加入领土排名,就不仅是误导读者,更是传递错误信息Philphy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13:52 (UTC)

关于“官方语言”

我看了有关文章,没有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有“官方语言”的表述,而且如果确定官方语言似乎应当由宪法规定。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0:35 (UTC)

问一下,我记得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区域的官方语言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不清楚究竟是编在那部法律中(应该是没有“新疆宪法”一说吧)。我估计是教育部颁发的某个法律,国家级的官方语言应该也是由教育部规定的。—Shibo77 2009年4月3日 (五) 20:49 (UTC)
你说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吗?该法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23:54 (UTC)
有没有省级或以下类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明确规定某某语言为官方语言或工作语言(如规定维语和汉语在新疆的省级单位享有同等法律地位)?这个《民族区域自治法》看上去只是中央政府下达给民族区域地方政府的一个基本纲领。好像没有详细规定在民族区域内,汉语普通话/规范字与“一种或者几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我记得几年前北京市区有街头商铺匾牌一律改用简化字的规定,印象中好像是教育部通过的。内蒙自治区内的政府文件要求汉文蒙文各一份,街头商店招牌要求汉蒙文并列,这些规定难道都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发现有一个《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Shibo77 2009年4月4日 (六) 02:05 (UTC)
在我们呼和浩特是必须是蒙汉文并列的,上蒙下汉,或前蒙后汉,大概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内蒙古政府1996年发),所以我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统一的官方文字,也没有统一的官方语言。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41 (UTC)
我还是有点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是一个集权的国家,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程度有限,到了民族地方就变了所谓官方语言有点说不通,我觉得用“通用语言”更合适。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55 (UTC)
有官方地位不等於通用、常用,澳門葡文不通用。官方使用已經說明是官方語言,通用語衹不過是鼓勵民眾使用,而不是規定官方使用—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59 (UT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目中举的官方语言来源是“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条“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2004年通过),可见未被前者束缚。再比如说,所有的内蒙古的居民身份证全是双语标示。就是说内蒙古的官方也没有必须规定使用普通话和汉字。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3:07 (UTC)
增长见识了!那是不是应该将条目的“官方语言”一行改为“通用语言”更合适些?(另外,特区有基本法条文保障汉、英、葡语的法律地位,称作“官方语言”应不成问题,但内地大概只有“通用语言”这个概念。)—Shibo77 2009年4月4日 (六) 05:57 (UTC)
我就是如此认为的,不过看来还得进一步去取得共识。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7:06 (UTC)
  • 實情是,通用語言並不通用,但官方語言必定是政府官方使用,新疆、西藏便是例子,普通話在當地不通用,但官員卻使用普通話發言—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6:07 (UTC)

:对官方语言的说法存疑,总结起来,就是没有法律文件规定普通话和汉字为官方语言和官方文字,少数民族地区尤其如此。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7:06 (UTC)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 第七条:自治区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维吾尔、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在使用自治区通用的维吾尔、汉语言文字的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也可以根据需要,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
    • 第一条 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 第二条 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

--Gilgalad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22: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