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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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知名度或重要性模板30天)
已于5月17日被提删—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02:54 (UTC)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01:58 (UTC)
(×)删除(○)保留多份报章都深入介绍—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04:43 (UTC)- 重要性己改善。—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23:30 (UTC)
- (×)删除,重要性不明—ZModdlyg讨论+ 2008年5月19日 (一) 14:37 (UTC)
(×)删除改中立。意见同上,页面上的资料完全不能反映此幢楼宇的重要性,更似地产介绍。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43 (UTC)- (!)意见:已经有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22:45 (UTC)
- (!)意见 在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的分类下之单幢楼宇的条目皆有介绍该些楼宇的独特性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如重庆大厦曾为著名电影重庆森林之拍摄场地;浅水湾129号前身是一座英国军官宿舍,现为英国著名建筑师霍朗明(Norman Foster)设计;侨冠大厦是不少亲北京团体的阵营的办事处,是新移民常来租住的住处;就连最短的条目Grosvenor Place都曾于2004年夺得2004年国际房地产交易会(MIPIM)的“全球最佳住宅物业”大奖…)实在不明白像立坊这条像地产介绍的条目为何要被保留。(比万豪阁及华富阁更像地产推销!)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7:47 (UTC)
- (!)意见:慧云峯呢?—TL (☎)
- (:)回应,还是要找出其他的单幢楼宇来辩说吗?!老实说,慧云峯的条目比各下所做的立坊详尽得多,章节分段清晰、图文并荗!要比较的话,高下立见(要不是有其他用户替你编辑你的条目,那条目就只有三几行文字、连那个私人住宅讯息框模板也缺欠!)。想要条目被存留在维基上,请花些心力去将条目写好,自然会得到大家的支持,不然的,被人提删是一定的命运!你不喜欢的话,即管将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的分类下之单幢楼宇的条目全拿来提删好了(反正你每天都在乱提删条目及乱挂知名度不足模板!),但这样也不能改变立坊要被删的命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11:09 (UTC)
- (!)意见:乱提删条目及乱挂知名度不足模板?简直开玩笑?请你查查Category:4月主题知名度不足的条目,看看“机器人挂上模板: 本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显著性)”!—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3 (UTC)
- “康丽花园”的修订历史1Shizhao (对话 | 贡献) + {{fame|4|29}} —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5 (UTC)
- 有些大型住宅给挂上知名度模版,像这一条你却拿下模版。其实你的提删标准是怎样呢?我到目前都还是不太理解。—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56 (UTC)
- “康丽花园”的修订历史1Shizhao (对话 | 贡献) + {{fame|4|29}} —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5 (UTC)
- (:)回应 怎么样?!给人批评了便拿别人提的条目来为自己辩说吗?!书生兄为康丽花园的条目挂上知名度不足模板,与你每天胡乱挂提删和知名度不足模板,两件事当中有什么关系性?!!要说话也请说些合逻辑的话吧!(还有,不要误导其他人,康丽花园条目上那个知名度不足模板并非“机器人”挂上去的,“机器人”挂上的是“本页需要适当的页面分类”模板!此模板因为后来有用户为条目加上分类而删除了的!请详细看清楚该条目的历史页才在这里发言!)奉劝你不要拿自己跟书生兄比较好了!至少我在这儿没有见过书生兄胡乱提删而不加理由!而你却每天都不分就里的将大量条目挂上知名度不足模板和提删,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请参考一下各下之讨论页,多少用户已经在上面对各下的处事手法发表不满?!这是大家给你的提醒,但你却从来都没有注意!!事实上,康丽花园的条目的确做得不够完善,书生才为它加上知名度不足模板,但且看你几天以来提删的住宅条目,提删理据全无合理性可言,(就是常常copy其他人的意见,就连立坊上面的保留意见都是copy Baycrest兄的!究竟你对自己所做的条目有没有搜集过资料才写?!看见你不停改自己的投票,投完保留又投删除,投完删除又投保留,意见老是copy别人的,这个也真有你的!!如果条目是自己写的,内容是自己了解的范畴,犯不着不停改投票吧!你连自己做的条目都投删除票,但看见有其他用户发言又跟风提保留票,到底你对自己的条目了解有多少?!花脑汁去找康丽花园出来,不如用那些精神来改善好立坊还比较有建设性!)尤其对万豪阁及华富阁的提删,特意不接时序放到最下,怎也不能令人不联想到其提删动机为报复手段了吧!
- (!)意见:乱提删条目及乱挂知名度不足模板?简直开玩笑?请你查查Category:4月主题知名度不足的条目,看看“机器人挂上模板: 本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显著性)”!—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3 (UTC)
- 不同意的,尽管续个被其他用户挂模板的住宅条目拿出为自己开脱好了!老实说,这种动作无聊和幼稚得很!!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6:45 (UTC)
- Wikipedia talk:专题/香港住宅屋宇及商业物业曾讨论香港住宅及商业楼宇条目的收录标准,不过最终又是“议而不决”。--Mewaqua 2008年5月21日 (三) 13:14 (UTC)
- 这已经是2年前的讨论了。有人发起重新讨论的话我会参与。—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1日 (三) 17:59 (UTC)
- (!)意见TL请勿在最顶端的投票处改变投票,要改投(×)删除票的请将顶端之保留票以划线(
(○)保留)处理,并将改投之票按时序放到下方。否则为大家查看这个页面讨论时做成混乱。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17:34 (UTC)
- Wikipedia talk:专题/香港住宅屋宇及商业物业曾讨论香港住宅及商业楼宇条目的收录标准,不过最终又是“议而不决”。--Mewaqua 2008年5月21日 (三) 13:14 (UTC)
- (○)保留︰虽是单幢式住宅,以其高度及户数,比不少中小型屋苑的规模还要大,而且多份报章都曾经以全版深入介绍(Wikipedia:知名度)。另条目已有基本内容。—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1日 (三) 17:59 (UTC)
- (:)回应:多谢baycrest大大提出的资讯。我投删除票是因为这个条目上的资讯反映不了此楼宇的知名度和重要性。这个不是因为这幢楼宇本身的知名度不足,而是因为条目没有被好好编辑而令至读者不能明白它的知名度与重要性。创建者没有负责任地为条目补充资讯,虽然幸运地有用户作了格式上的修正,但仍旧资料不足以令人理解它有多独特(即使大大你称该页面拥有“基本内容”也好,内文的“基本内容”不足以显出其独特之处)。如今多得大大提出它的重要性,如果大大能协助改善一下条目的,我是很乐意看见它被保留的。但如果长期放着没有谁去理会的,似乎也难逃被删的厄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20:47 (UTC)
- 像Catzilla在提删版详细写出删除或者保留理由的人并不多,希望可以带动大家把投票理由写得具体一些。我先加入一条有深入介绍条目的报章来源,请查阅。不知道我的理解大家接受否,基本内容等如小作品水准,若不接受以基本内容作为保留理由,即是说不接受在这里创建具小作品水准的条目。那么我希望提删者及投删除票的人多加利用随机条目功能,找出其他不符合知名度标准但有基本内容的条目,例如我刚留意到的校刊。—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
- (=)中立 好吧,既然大大您这样说,我就同意这的确是一个小作品。不过,大大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参与改善这条目呢?即使现在不被删,但长期放在这儿没有人来跟进还不是办法的…早晚还是会再被人拿出来提删!而且,即使是小作品,也应该在一开始就给读者解释为何这是一个有重要性、值得被保留之条目,免得读者误会而提删。真不愿意看见条目像现在的样子一直被保存下去(我都是那一句,如果大大能协助改善一下条目的,我是很乐意看见它被保留的。但如果长期放着没有谁去理会的,似乎也难逃被删的厄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21:16 (UTC)
- 像Catzilla在提删版详细写出删除或者保留理由的人并不多,希望可以带动大家把投票理由写得具体一些。我先加入一条有深入介绍条目的报章来源,请查阅。不知道我的理解大家接受否,基本内容等如小作品水准,若不接受以基本内容作为保留理由,即是说不接受在这里创建具小作品水准的条目。那么我希望提删者及投删除票的人多加利用随机条目功能,找出其他不符合知名度标准但有基本内容的条目,例如我刚留意到的校刊。—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
- (:)回应:多谢baycrest大大提出的资讯。我投删除票是因为这个条目上的资讯反映不了此楼宇的知名度和重要性。这个不是因为这幢楼宇本身的知名度不足,而是因为条目没有被好好编辑而令至读者不能明白它的知名度与重要性。创建者没有负责任地为条目补充资讯,虽然幸运地有用户作了格式上的修正,但仍旧资料不足以令人理解它有多独特(即使大大你称该页面拥有“基本内容”也好,内文的“基本内容”不足以显出其独特之处)。如今多得大大提出它的重要性,如果大大能协助改善一下条目的,我是很乐意看见它被保留的。但如果长期放着没有谁去理会的,似乎也难逃被删的厄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20:47 (UTC)
- (×)删除 - 全世界的单幢住宅楼宇何其多,我认为即使可以收录也应限于有一定规模或特色者,除非中文维基百科以条目数量为优先考虑。以立坊而言,楼高四十多层也不算什么特色,香港许多公屋楼宇也超过四十层高。--Mewaqua 2008年5月22日 (四) 01:57 (UTC)
- 相信只有油丽邨—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8 (UTC)
- 层数多寡不是条目删留与否的考虑因素!(这个与香港有多少幢公屋楼宇楼高过四十层有什么关系?!那管只有一个“油丽邨”!)请细心咀嚼mewaqua大大所提之意见吧!重点在于“收录应限于有一定规模或特色者,除非中文维基百科以条目数量为优先考虑”,mewaqua大大的意思是楼高不是该楼宇之特色,香港有很多住宅楼高过四十,要条目被保留的请加上能有效反映该楼宇之特色的内容,这倒较有建设性。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这个可以讨论,只是想说若按照知名度标准,此条目是可以创建的(多份报章都曾深入介绍)。—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
- 其实我很同意baycrest大大你的意见,的确以知名度标准来说,这是达标的,可是直到现在都那么多天了,条目依然没有被改善。上面的仁兄老是东找西找其他条目来类比而不做实事,这也是没有用的。就好像我去开一个叫“张学友”的条目(够知名度了吧),但如果我在上面只有一句“香港歌星一个”然后就从粉丝网站直copy一堆生日、嗜好、星座云云,又没有人来帮忙补充有重要性的资料的话,这条目也是会被管理员删除无疑的…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7:52 (UTC)
- 这个可以讨论,只是想说若按照知名度标准,此条目是可以创建的(多份报章都曾深入介绍)。—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
- 回TL,标准的和谐式公屋一般超过40层高,我有点奇怪为何你会想不起你母校附近的启田邨、平田邨。返回正题,我觉得你近日在立坊条目加入的内容有值得商榷之处,一是引了“如同问街上路人”的Yahoo Knowledge作资料来源,二是关于空气污染的部分,其实用环保署的数据更胜过自己想当然的去推测“可能容易引起……”。--Mewaqua 2008年5月24日 (六) 03:05 (UTC)
- 同意mewaqua大大。就是加多两行不明所以的文字,完全不能反映其“重要性”!先别说引了“如同问街上路人”的Yahoo Knowledge作资料来源这个,就是连文字的用语都不合乎百科条目的水平。首先“较爵悦庭有小型单位,故吸引部分人士选择屋苑。”那句句子,第一,单位比爵悦庭细小有什么重要性?!爵悦庭的单位有多大本身都不是一件重要事项,单位比它小又有什么代表性?!香港有大量单位细小的住宅的!是否这个“比爵悦庭细小”能成为一种独特性?!第二,何为“部分人士”?!全世界的屋苑都是吸引“部分人士”去选购的,这个有什么重要性?!句子在这里都令人摸不着头脑,就算能令人看得明都只是一件普通事项的陈述而已;接着那一段文字更加不知所云!位于工厂区附近的住宅项目多的是,不是要连“有居民更需要每天清洁窗户”这样的东西都值得写在百科上吧?!实在令人见笑(难道每天清洁窗户是一项特殊事件…?)。除非那里的空气污染程度特殊到一种地步是值得写在百科上(奉个例,例如: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得引发了大量居民的呼吸道生病而成为该大厦与其他大厦不同的特殊历史事件…又或是按环保署数据显示该屋苑是全港空气污染最严重之屋苑…诸如此类)否则一个“在工厂区附近的住宅”有什么独特性?!(加上“可能容易引起……”此等没有实质数据支持的个人推测性口吻,完全非百科风格。可见作者本身对该屋苑的理解并不深入。)其实见baycrest大大提出理据申明该屋苑的知名度,我并不是觉得该屋苑一定一点值得写的东西都没有的,只是直到现在条目的内文都反映不了其重要性而已。如果不是尊重baycrest兄对小作品之见解,我是不会改投中立票的。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7:37 (UTC)
- 层数多寡不是条目删留与否的考虑因素!(这个与香港有多少幢公屋楼宇楼高过四十层有什么关系?!那管只有一个“油丽邨”!)请细心咀嚼mewaqua大大所提之意见吧!重点在于“收录应限于有一定规模或特色者,除非中文维基百科以条目数量为优先考虑”,mewaqua大大的意思是楼高不是该楼宇之特色,香港有很多住宅楼高过四十,要条目被保留的请加上能有效反映该楼宇之特色的内容,这倒较有建设性。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相信只有油丽邨—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8 (UTC)
- (×)删除:创建这种条目实属荒谬。YunHuBuXi 2008年5月23日 (五) 17:05 (UTC)
- 大大也不要这样说吧…其实条目的创建倒没有问题的,按照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的分类下其实有很多类似条目的,问题只是本条目没有内容而已。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7:55 (UTC)
- (×)删除:创建这种条目实属荒谬。YunHuBuXi 2008年5月23日 (五) 17:05 (UTC)
- (×)删除,比较像楼盘广告而非百科条目—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3:10 (UTC)
- altt311兄好,唉,近日我在这里写得太多了,多到连我都不想再写了…总之就是同一句:越改越像楼盘广告而非百科条目!这是毫无筛选的从地产推介页copy资料过来的必然结果(连尺价、入场费这些都要写上,不是楼盘广告还有什么可以说呢…)。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7:55 (UTC)
- (×)删除,比较像楼盘广告而非百科条目—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3:10 (UTC)
- (×)删除:一般住宅,不值得收录。—Kolyma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10:20 (UTC)
由Mewaqua在2008年5月19日 (一) 04:42 (UTC)提交,理由是“重要性不明的单幢楼宇”。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 (×)删除:页面上的资料完全不能反映此幢楼宇的重要性,更似地产介绍。
—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22:47 (UTC)
- (×)删除 - 普通单幢楼宇。另外,你这次提删应依时间放到最下方。--Mewaqua 2008年5月20日 (二) 03:11 (UTC)
- (○)保留 一)条目早在07年便被创建,为何现在才来提删?! 二)根据华富阁上面的资料,华富阁楼下的华富阁戏院,现在转营为香江大舞台,是一个著名的人妖表演娱乐场。这个能够反映华富阁在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分类下之独特性(远比立坊来得独特!)既然提删者觉得连在上面立坊的条目都应该被保留,为何走来提删万豪阁和华富阁?!如果觉得万豪阁和华富阁都应被删的,那么立坊也不值得保存吧!这是否对自己创立的条目与他人建立之条目的双重标准?!这个提删完全不合理!
- 特意不按规矩,不将提删依时序放到最下方,反而放在立坊下面,并直接copy我在上面的投票意见作为这里的提删理据,这是发泄不满的手段吗?!理性一点吧!奉劝你一句:“不要以提删别人的条目,作为别人提删自己的条目的报复手段!”以上。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8:03 (UTC)
- (!)意见 - “香江大舞台”或可另立条目,但要视乎它本身的知名度如何。--Mewaqua 2008年5月21日 (三) 13:14 (UTC)
- (○)保留︰建筑物条目似地产介绍有什么问题?—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1日 (三) 18:01 (UTC)
- (:)回应 建筑物条目难免会出现地产资料(例如单位尺数、单位数目、设施等),但如果条目的内文并非只是纯地产资料,也提供该幢楼宇的其他背景资讯(例如发展历史、发生过的重要事件、功能、建筑特色等),能反映建筑物的独特性或代表性的话,这样,含有其他地产资料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纯粹是一堆诸如尺数、车位数目、一厅两房、多少个厕所及士多房…诸如此类的地产资讯,就会沦为物业推介而不像百科条目。不过想讲的是,万豪阁与华富阁两条条目都不像地产介绍!提删者只是白copy了上面立坊上的意见下来为提删理据而已,完全不经思考!提删者以不恰当的理由作为此两条目的提删理据,动机令人极度怀疑!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18:31 (UTC)
- (×)删除:普通楼宇。YunHuBuXi 2008年5月23日 (五) 17:07 (UTC)
- (×)删除万豪阁:一般住宅,不值得收录。(!)意见华富阁︰改为香江大舞台 (若知名度够高)。—Kolyma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5:39 (UTC)
- (×)删除万豪阁,内容未显出重要性—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4:56 (UTC)
- 其实我是同意上面几位的意见的,万豪阁的确条目做得不够好(华富阁的条目显然看见作者是筛选过资料才写的),但我在这里投保留票是因为提删的人动机不良,并以不合理之理由在这里作为提删理据。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03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删除理据: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02:30 (UTC)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7:12 (UTC)
- (×)删除,非百科主题—ZModdlyg讨论+ 2008年5月19日 (一) 14:30 (UTC)
- (×)删除—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5月21日 (三) 07:13 (UTC)
原始文献,(►)移动到维基文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7:12 (UTC)
已移动至维基词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非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7:59 (UTC)
(○)保留,提删者请给原创者时间改善条目。(×)删除,无所改进—ZModdlyg讨论+ 2008年5月19日 (一) 14:26 (UTC)- (×)删除,无所改进,体裁仍疑似广告。—Computor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17:02 (UTC)
- (×)删除--Wing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18:25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非百科性质条目,建议(►)移动到维基词典—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2:38 (UTC)
- 伪君子,可以指:
- 满口仁义道德、道貌岸然的小人,例如《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英雄本色》中的大哥成。
- 著名喜剧《伪君子》,是法国作家莫里哀en:Molière的剧作,又名《伪君子塔土夫》。[1]
- 1926年的默片电影《伪君子》。
{ disambig }--您我不是真小人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2:23 (UTC)
- 现有内容(►)移动到维基词典后,以伪君子/temp(消歧义页)取代。—沙田友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3:55 (UTC)
已移动至维基词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删除:论文或报告性质的非百科条目(近来发现不少这种条目,可能是学生为了交作业或报告上来维基乱贴一通的)。--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2:47 (UTC)
- (!)意见,请管理员查查看是不是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的IP区段吧,前阵子才来乱过[2],感觉上最近一堆从书本照抄来的有关图书馆跟国际贸易的新条目,都是他们编写的--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31 (UTC)
- (×)删除--Wing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9:15 (UTC)
- (×)删除,好像都是台大图资的学生为了交作业编的,建议对图书馆有兴趣的使用者截取有用的内容合并至图书馆--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03:27 (UTC)
- (×)删除—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5月21日 (三) 07:09 (UTC)
(×)删除理据:自我宣传,已数次被提删,应白纸保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3:19 (UTC)
- (!)意见,这一次也会是他本人自己写的?另外,其本人现实知名度如何?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9日 (一) 17:03 (UTC)
- (!)意见,他自己写的,看图片的上传者跟版权就知道了--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36 (UTC)
- (×)删除 这个嘛…在我在维基的短短日子以来都看见被删过的了,怎么条目还是这样不断“重生”?管理员宥办法阻止它“无限复活”吗?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52 (UTC)
- (!)意见,他自己写的,看图片的上传者跟版权就知道了--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36 (UTC)
- (!)意见:回应作者对话页的想法,我认为有一点必须要做出澄清,维基收录条目的取舍是交由实际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编写运作的维基百科社群讨论。—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02:43 (UTC)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又一篇图书馆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3:36 (UTC)
(×)删除理据:知名度不明的讨论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3:39 (UTC)
- (×)删除—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5月21日 (三) 07:08 (UTC)
- (×)删除--Wing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3:28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5月19日 (一) 13:55 (UTC)
(×)删除理据:其一、这个网站只在动漫迷之间有一定的知名度,并非绝对有名,且其重要性严重不足。其二、该条目确实无突显其知名度之处。其三、该条目以非本语系惯用语对他人进行强烈暗示性人身攻击(人身攻击历史页面),很明显该条目已严重丧失维基百科建立条目之精神与价值。其四、相同程度重要性与知名度的2cha与模拟CG美少女并未建立条目,建议比照办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ermilion 2008年5月19日 (一) 15:46 (UTC)
- (○)保留,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8年3月28日#Komica。—Eky-♪ 2008年5月19日 (一) 16:36 (UTC)
- (!)意见:Komica是具知名度的网站,但条目上确实并无突显其知名度之处,希望有
糟糕岛]的维基人关注并加入更多内容。否则长此下去实在是提删永不完……--122.100.209.48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11 (UTC) - (○)保留,不是已经表决过的了吗?为何又要在这儿讨论多一次呢?!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57 (UTC)
- (○)保留,意见同eky—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22:16 (UTC)
- (○)保留,一直提删的也只有那个人~ ACGCAT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06:39 (UTC)↑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删除—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5月20日 (二) 09:08 (UTC)- (○)保留,两个删除帖都是同一人所开的,目的很明确了吧!zororo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8:15 (UTC)↑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 (○)保留,糟糕岛有其一定知名度,用google搜寻验证即可。条目内的人身攻击视为破坏,跟条目本身无关吧?另外删除守则里有详细说明,不应以比较法决定一个条目的去留。--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2:47 (UTC)
- (!)意见,稍微去KomicaWiki查了一下,这位提删者似乎是因为个人恩怨才重复提删的[3]--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3:05 (UTC)
- (!)意见,在伪基百科上只要跟动漫有关几乎都有连结komica wiki[4],这叫没知名度?!Vermilion还会以个人恩怨企图删除有关komica[5]或komica wik[6][7][8]的连结。--zororo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21:35 (UTC)
- (○)保留,理据反驳其一:请参见上次的删除投票;理据反驳其二:以介绍的完成度而言应该已达一定水准,若是要像巴哈姆特那样的话建议换上请求关注模版;理据反驳其三:这非该条目之过失,举例台湾有许多的政治家的相关条目也常常被恶意破坏,那是否被破坏一次后就删除?这个举动反而违背了维基百科的核心价值;理据反驳其四:这可能是个人认知上的知名度跟重要性,似不足以作为一个理据。以上……影 绫奈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7:21 (UTC)
- (!)意见:如果不是看见之前的共识我一定会投(×)删除,其实如根据WP:N,这个条目至少已没有2个或以上可靠的第三方来源证明其知名度,所以被提删仍有点合理。不过之前的共识也应尊重,更不应带私人恩怨提删(如果是的话)。另外大家要注意一点的是,伪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能视作可靠来源。—街燈電箱150號 熄灯致哀 2008年5月22日 (四) 02:51 (UTC)
- (!)意见: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8年3月28日#Komica中有人说“知名度”不是主观判断。那么投保留票的人如何客观判断其知名度足以成为主条目?YunHuBuXi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0 (UTC)
- (:)回应:提供一个在下常用的验证方式给您参考,在google首页搜寻时,只输入糟字后不要按enter,google就会列出下拉选单,由上到下依序列出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经测试,糟糕岛列于第一名,比糟糕更常被人们查寻。同样的,只输入ko两字时即可发现komica是列于第一名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比kobe(美国篮球名星)、koe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光荣》)、konam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科乐美》)、kodak、kose还常被人们查询。在下认为这种判定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客观性。--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8:33 (UTC)
- (!)意见:这似乎是原创研究,如果它真的这么重要,应该有媒体介绍的。--Skyfil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1:24 (UTC)
- (:)回应:您所谓原创研究是指在下提的方式吗?那是google的基本功能,叫搜寻排序,会将最近最多人查寻的关键字依序列出供使用者选择。--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5:47 (UTC)
- (:)回应:google下拉式选单并不是重要性和知名度的条件。也罢,看来这条目又混水摸鱼的过关了…中文维基啊…YunHuBuXi 2008年5月24日 (六) 06:35 (UTC)
- (:)回应:提供一个在下常用的验证方式给您参考,在google首页搜寻时,只输入糟字后不要按enter,google就会列出下拉选单,由上到下依序列出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经测试,糟糕岛列于第一名,比糟糕更常被人们查寻。同样的,只输入ko两字时即可发现komica是列于第一名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比kobe(美国篮球名星)、koe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光荣》)、konam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科乐美》)、kodak、kose还常被人们查询。在下认为这种判定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客观性。--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8:33 (UTC)
- (!)意见:google下拉式选单的确不是知名度方针的指标,但是根据知名度方针,媒体介绍并不是唯一的知名度来源。认为混水摸鱼以及认为媒体介绍是重要性的参考,您们是否有详细阅读过WP:N,了解维基所要求的知名度并不是主观意识与状态形容了呢?而至于街灯先生,我个人认为知名度方针对于网络知名度的判断能力不足,网络知名度需参考“非网络空间产生的资料”,几乎像是想从西洋史中找关于东方人物的史实作证一般,可能过于严苛。实际上,批踢踢与巴哈姆特电玩资讯站等条目,引用的资料大部分是属于某篇报导提到关于该条目,并不是真的深入介绍该条目,而且介绍该条目的部分,也仅仅是简易的介绍网站在网络中占有的名气等资讯。那么,根据这样想法,如果承认报导的方式做为参考,那么BLOG写手提到的方式呢?其他网站介绍的方式,以及利用google搜索资料或者连结反查的方式也不能够做为证明吗?我认为这点应该WP:N中详细讨论,但可惜似乎没有人对这点有兴趣......--十夜羽也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3:36 (UTC)
- (!)意见:关于第三点,有使用者于此条目加上不利于删除提出者的内容,并立即被删除提出者移除一事,并非此条目创立之目的及常态,应不足以成为删除此条目之理由。名无し◆JK1tgJjJr.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14:54 (UTC)
-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删除理据:图像怀疑在Sierra Magazine July 2005中取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9日 (一) 16:18 (UTC)
(×)删除理据:在世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9日 (一) 17:00 (UTC)
(×)删除理据:翻译错误导致没有在使用的板模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17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
(×)删除理据:内文不能有效反映该乐团的知名度,而且语气更像为偶像宣传。如果此乐团真有纪录在维基上的价值的话,条目都极需要重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8:53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