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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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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交到期筛选的未符合“知名度重要性”中标准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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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知名度或重要性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01: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意见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的分类下之单幢楼宇的条目皆有介绍该些楼宇的独特性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如重庆大厦曾为著名电影重庆森林之拍摄场地;浅水湾129号前身是一座英国军官宿舍,现为英国著名建筑师霍朗明(Norman Foster)设计;侨冠大厦是不少亲北京团体的阵营的办事处,是新移民常来租住的住处;就连最短的条目Grosvenor Place都曾于2004年夺得2004年国际房地产交易会(MIPIM)的“全球最佳住宅物业”大奖…)实在不明白像立坊这条像地产介绍的条目为何要被保留。(比万豪阁华富阁更像地产推销!)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7:47 (UTC)[回复]
    • (!)意见慧云峯呢?—TL ()
    • (:)回应,还是要找出其他的单幢楼宇来辩说吗?!老实说,慧云峯的条目比各下所做的立坊详尽得多,章节分段清晰、图文并荗!要比较的话,高下立见(要不是有其他用户替你编辑你的条目,那条目就只有三几行文字、连那个私人住宅讯息框模板也缺欠!)。想要条目被存留在维基上,请花些心力去将条目写好,自然会得到大家的支持,不然的,被人提删是一定的命运!你不喜欢的话,即管将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的分类下之单幢楼宇的条目全拿来提删好了(反正你每天都在乱提删条目及乱挂知名度不足模板!),但这样也不能改变立坊要被删的命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11:09 (UTC)[回复]
      • (!)意见乱提删条目及乱挂知名度不足模板?简直开玩笑?请你查查Category:4月主题知名度不足的条目,看看“机器人挂上模板: 本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显著性)”!—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3 (UTC)[回复]
      • (:)回应 怎么样?!给人批评了便拿别人提的条目来为自己辩说吗?!书生兄为康丽花园的条目挂上知名度不足模板,与你每天胡乱挂提删和知名度不足模板,两件事当中有什么关系性?!!要说话也请说些合逻辑的话吧!(还有,不要误导其他人,康丽花园条目上那个知名度不足模板并非“机器人”挂上去的,“机器人”挂上的是“本页需要适当的页面分类”模板!此模板因为后来有用户为条目加上分类而删除了的!请详细看清楚该条目的历史页才在这里发言!)奉劝你不要拿自己跟书生兄比较好了!至少我在这儿没有见过书生兄胡乱提删而不加理由!而你却每天都不分就里的将大量条目挂上知名度不足模板和提删,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请参考一下各下之讨论页,多少用户已经在上面对各下的处事手法发表不满?!这是大家给你的提醒,但你却从来都没有注意!!事实上,康丽花园的条目的确做得不够完善,书生才为它加上知名度不足模板,但且看你几天以来提删的住宅条目,提删理据全无合理性可言,(就是常常copy其他人的意见,就连立坊上面的保留意见都是copy Baycrest兄的!究竟你对自己所做的条目有没有搜集过资料才写?!看见你不停改自己的投票,投完保留又投删除,投完删除又投保留,意见老是copy别人的,这个也真有你的!!如果条目是自己写的,内容是自己了解的范畴,犯不着不停改投票吧!你连自己做的条目都投删除票,但看见有其他用户发言又跟风提保留票,到底你对自己的条目了解有多少?!花脑汁去找康丽花园出来,不如用那些精神来改善好立坊还比较有建设性!)尤其对万豪阁华富阁的提删,特意不接时序放到最下,怎也不能令人不联想到其提删动机为报复手段了吧!
不同意的,尽管续个被其他用户挂模板的住宅条目拿出为自己开脱好了!老实说,这种动作无聊和幼稚得很!!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6:45 (UTC)[回复]
  • (○)保留︰虽是单幢式住宅,以其高度及户数,比不少中小型屋苑的规模还要大,而且多份报章都曾经以全版深入介绍(Wikipedia:知名度)。另条目已有基本内容。—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1日 (三) 17:59 (UTC)[回复]
    • (:)回应:多谢baycrest大大提出的资讯。我投删除票是因为这个条目上的资讯反映不了此楼宇的知名度和重要性。这个不是因为这幢楼宇本身的知名度不足,而是因为条目没有被好好编辑而令至读者不能明白它的知名度与重要性。创建者没有负责任地为条目补充资讯,虽然幸运地有用户作了格式上的修正,但仍旧资料不足以令人理解它有多独特(即使大大你称该页面拥有“基本内容”也好,内文的“基本内容”不足以显出其独特之处)。如今多得大大提出它的重要性,如果大大能协助改善一下条目的,我是很乐意看见它被保留的。但如果长期放着没有谁去理会的,似乎也难逃被删的厄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20:47 (UTC)[回复]
      • Catzilla在提删版详细写出删除或者保留理由的人并不多,希望可以带动大家把投票理由写得具体一些。我先加入一条有深入介绍条目的报章来源,请查阅。不知道我的理解大家接受否,基本内容等如小作品水准,若不接受以基本内容作为保留理由,即是说不接受在这里创建具小作品水准的条目。那么我希望提删者及投删除票的人多加利用随机条目功能,找出其他不符合知名度标准但有基本内容的条目,例如我刚留意到的校刊。—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回复]
        • (=)中立 好吧,既然大大您这样说,我就同意这的确是一个小作品。不过,大大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参与改善这条目呢?即使现在不被删,但长期放在这儿没有人来跟进还不是办法的…早晚还是会再被人拿出来提删!而且,即使是小作品,也应该在一开始就给读者解释为何这是一个有重要性、值得被保留之条目,免得读者误会而提删。真不愿意看见条目像现在的样子一直被保存下去(我都是那一句,如果大大能协助改善一下条目的,我是很乐意看见它被保留的。但如果长期放着没有谁去理会的,似乎也难逃被删的厄运)。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21:16 (UTC)[回复]
  • (×)删除 - 全世界的单幢住宅楼宇何其多,我认为即使可以收录也应限于有一定规模或特色者,除非中文维基百科以条目数量为优先考虑。以立坊而言,楼高四十多层也不算什么特色,香港许多公屋楼宇也超过四十层高。--Mewaqua 2008年5月22日 (四) 01:57 (UTC)[回复]
    • 相信只有油丽邨TL ()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8 (UTC)[回复]
      • 层数多寡不是条目删留与否的考虑因素!(这个与香港有多少幢公屋楼宇楼高过四十层有什么关系?!那管只有一个“油丽邨”!)请细心咀嚼mewaqua大大所提之意见吧!重点在于“收录应限于有一定规模或特色者,除非中文维基百科以条目数量为优先考虑”,mewaqua大大的意思是楼高不是该楼宇之特色,香港有很多住宅楼高过四十,要条目被保留的请加上能有效反映该楼宇之特色的内容,这倒较有建设性。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回复]
        • 这个可以讨论,只是想说若按照知名度标准,此条目是可以创建的(多份报章都曾深入介绍)。—Baycrest (作客) 2008年5月23日 (五) 17:41 (UTC)[回复]
          • 其实我很同意baycrest大大你的意见,的确以知名度标准来说,这是达标的,可是直到现在都那么多天了,条目依然没有被改善。上面的仁兄老是东找西找其他条目来类比而不做实事,这也是没有用的。就好像我去开一个叫“张学友”的条目(够知名度了吧),但如果我在上面只有一句“香港歌星一个”然后就从粉丝网站直copy一堆生日、嗜好、星座云云,又没有人来帮忙补充有重要性的资料的话,这条目也是会被管理员删除无疑的…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7:52 (UTC)[回复]
      • 回TL,标准的和谐式公屋一般超过40层高,我有点奇怪为何你会想不起你母校附近的启田邨、平田邨。返回正题,我觉得你近日在立坊条目加入的内容有值得商榷之处,一是引了“如同问街上路人”的Yahoo Knowledge作资料来源,二是关于空气污染的部分,其实用环保署的数据更胜过自己想当然的去推测“可能容易引起……”。--Mewaqua 2008年5月24日 (六) 03:05 (UTC)[回复]
        • 同意mewaqua大大。就是加多两行不明所以的文字,完全不能反映其“重要性”!先别说引了“如同问街上路人”的Yahoo Knowledge作资料来源这个,就是连文字的用语都不合乎百科条目的水平。首先“较爵悦庭有小型单位,故吸引部分人士选择屋苑。”那句句子,第一,单位比爵悦庭细小有什么重要性?!爵悦庭的单位有多大本身都不是一件重要事项,单位比它小又有什么代表性?!香港有大量单位细小的住宅的!是否这个“比爵悦庭细小”能成为一种独特性?!第二,何为“部分人士”?!全世界的屋苑都是吸引“部分人士”去选购的,这个有什么重要性?!句子在这里都令人摸不着头脑,就算能令人看得明都只是一件普通事项的陈述而已;接着那一段文字更加不知所云!位于工厂区附近的住宅项目多的是,不是要连“有居民更需要每天清洁窗户”这样的东西都值得写在百科上吧?!实在令人见笑(难道每天清洁窗户是一项特殊事件…?)。除非那里的空气污染程度特殊到一种地步是值得写在百科上(奉个例,例如: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得引发了大量居民的呼吸道生病而成为该大厦与其他大厦不同的特殊历史事件…又或是按环保署数据显示该屋苑是全港空气污染最严重之屋苑…诸如此类)否则一个“在工厂区附近的住宅”有什么独特性?!(加上“可能容易引起……”此等没有实质数据支持的个人推测性口吻,完全非百科风格。可见作者本身对该屋苑的理解并不深入。)其实见baycrest大大提出理据申明该屋苑的知名度,我并不是觉得该屋苑一定一点值得写的东西都没有的,只是直到现在条目的内文都反映不了其重要性而已。如果不是尊重baycrest兄对小作品之见解,我是不会改投中立票的。 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7:37 (UTC)[回复]

Mewaqua2008年5月19日 (一) 04:42 (UTC)提交,理由是“重要性不明的单幢楼宇”。[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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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页面上的资料完全不能反映此幢楼宇的重要性,更似地产介绍。

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22:47 (UTC)[回复]

  • (×)删除 - 普通单幢楼宇。另外,你这次提删应依时间放到最下方。--Mewaqua 2008年5月20日 (二) 03:11 (UTC)[回复]
  • (○)保留 一)条目早在07年便被创建,为何现在才来提删?! 二)根据华富阁上面的资料,华富阁楼下的华富阁戏院,现在转营为香江大舞台,是一个著名的人妖表演娱乐场。这个能够反映华富阁Category:香港单幢式住宅分类下之独特性(远比立坊来得独特!)既然提删者觉得连在上面立坊的条目都应该被保留,为何走来提删万豪阁华富阁?!如果觉得万豪阁华富阁都应被删的,那么立坊也不值得保存吧!这是否对自己创立的条目与他人建立之条目的双重标准?!这个提删完全不合理!
特意不按规矩,不将提删依时序放到最下方,反而放在立坊下面,并直接copy我在上面的投票意见作为这里的提删理据,这是发泄不满的手段吗?!理性一点吧!奉劝你一句:“不要以提删别人的条目,作为别人提删自己的条目的报复手段!”以上。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8:03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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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L () 2008年5月19日 (一) 02:30 (UTC)[回复]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3: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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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7: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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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9日 (一) 07:59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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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百科性质条目,建议(►)移动维基词典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2:38 (UTC)[回复]

  • 伪君子,可以指:
  1. 满口道德、道貌岸然的小人,例如《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英雄本色》中的大哥成。
  2. 著名喜剧伪君子》,是法国作家莫里哀en:Molière的剧作,又名《伪君子塔土夫》。[1]
  3. 1926年默片电影伪君子》。

{ disambig }--您我不是真小人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2:23 (UTC)[回复]


已移动至维基词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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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论文或报告性质的非百科条目(近来发现不少这种条目,可能是学生为了交作业或报告上来维基乱贴一通的)。--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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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自我宣传,已数次被提删,应白纸保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3: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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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又一篇图书馆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3: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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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5月19日 (一) 13: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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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其一、这个网站只在动漫迷之间有一定的知名度,并非绝对有名,且其重要性严重不足。其二、该条目确实无突显其知名度之处。其三、该条目以非本语系惯用语对他人进行强烈暗示性人身攻击(人身攻击历史页面),很明显该条目已严重丧失维基百科建立条目之精神与价值。其四、相同程度重要性与知名度的2cha与模拟CG美少女并未建立条目,建议比照办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ermilion 2008年5月19日 (一) 15:46 (UTC)

(:)回应:提供一个在下常用的验证方式给您参考,在google首页搜寻时,只输入字后不要按enter,google就会列出下拉选单,由上到下依序列出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经测试,糟糕岛列于第一名,比糟糕更常被人们查寻。同样的,只输入ko两字时即可发现komica是列于第一名最常被人查寻的关键字,比kobe(美国篮球名星)、koe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光荣》)、konami(日本游戏制作公司《科乐美》)、kodakkose还常被人们查询。在下认为这种判定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客观性。--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8:33 (UTC)[回复]
(!)意见:这似乎是原创研究,如果它真的这么重要,应该有媒体介绍的。--Skyfil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1:24 (UTC)[回复]
(:)回应:您所谓原创研究是指在下提的方式吗?那是google的基本功能,叫搜寻排序,会将最近最多人查寻的关键字依序列出供使用者选择。--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5:47 (UTC)[回复]
(:)回应:google下拉式选单并不是重要性和知名度的条件。也罢,看来这条目又混水摸鱼的过关了…中文维基啊…YunHuBuXi 2008年5月24日 (六) 06:35 (UTC)[回复]
  • (!)意见:google下拉式选单的确不是知名度方针的指标,但是根据知名度方针,媒体介绍并不是唯一的知名度来源。认为混水摸鱼以及认为媒体介绍是重要性的参考,您们是否有详细阅读过WP:N,了解维基所要求的知名度并不是主观意识与状态形容了呢?而至于街灯先生,我个人认为知名度方针对于网络知名度的判断能力不足,网络知名度需参考“非网络空间产生的资料”,几乎像是想从西洋史中找关于东方人物的史实作证一般,可能过于严苛。实际上,批踢踢巴哈姆特电玩资讯站等条目,引用的资料大部分是属于某篇报导提到关于该条目,并不是真的深入介绍该条目,而且介绍该条目的部分,也仅仅是简易的介绍网站在网络中占有的名气等资讯。那么,根据这样想法,如果承认报导的方式做为参考,那么BLOG写手提到的方式呢?其他网站介绍的方式,以及利用google搜索资料或者连结反查的方式也不能够做为证明吗?我认为这点应该WP:N中详细讨论,但可惜似乎没有人对这点有兴趣......--十夜羽也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3:36 (UTC)[回复]
  • (!)意见:关于第三点,有使用者于此条目加上不利于删除提出者的内容,并立即被删除提出者移除一事,并非此条目创立之目的及常态,应不足以成为删除此条目之理由。名无し◆JK1tgJjJr.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14:54 (UTC)[回复]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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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图像怀疑在Sierra Magazine July 2005中取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9日 (一) 16: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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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在世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9日 (一) 17: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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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翻译错误导致没有在使用的板模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7:17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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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内文不能有效反映该乐团的知名度,而且语气更像为偶像宣传。如果此乐团真有纪录在维基上的价值的话,条目都极需要重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8:53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