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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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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個人宣傳,不中立的標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0:16 (UTC)[回覆]

(×)刪除asap--Xtctjames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5:20 (UTC)[回覆]

刪除 已快速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7:2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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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重要性不足以獨立成為條目,建議合併到香港大學學生會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7月17日 (五) 00:24 (UTC)[回覆]

(○)保留 陳一諤所産生出的討論,不只在香港大學學生會,也在全香港引發出來,實應保留及以獨立處理Vstkeung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9:08 (UTC)vstkeung[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確實是知名人士,在多個主要媒體內也有報導,不成問題。但建議編者可多增加不同的來源以充實這名具爭議人士的條目內容。此外也請USER:Sdee保持討論文明,不要用上「保王人士有心阻礙這個條目的推薦」這類惡意的評價;向維基編輯人詢問也不是一個好方法,應透過在條目內增加來源才符合維基方針。—LokiTalk 2009年7月17日 (五) 09:29 (UTC)[回覆]


已保留。—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已轉送疑似侵權討論。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原創研究?沒看懂在講什麼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17日 (五) 03:10 (UTC)[回覆]


轉交侵權投票。—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3:46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刪資格,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此條目由《FRESH光之美少女!》的資料編造而成,並非實際存在的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61.219.36.23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3:27 (UTC)[回覆]


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3: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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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廣告,但如有適當改寫則可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6:04 (UTC)[回覆]

保留: 該版頁係該報簡述, 惟編者仍願稍作修改 Rachel Wu Hsiao-lingRachel Wu Hsiao-ling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8:20 (UTC)[回覆]

(!)意見:過於粗糙!Rocking Man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3:41 (UTC)pig2008[回覆]


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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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全部正文內容被原作者清空,但貢獻者不止一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8:02 (UTC)[回覆]


刪除 已快速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9: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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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簡歷列表,非百科內容。如改寫後有改善則可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0:03 (UTC)[回覆]


已保留。—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一年沒有更新的主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visory 2009年7月17日 (五) 10:25 (UTC)[回覆]


請求無效。—Advisory 2009年7月23日 (四) 15: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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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移動維基文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7日 (五) 10:51 (UTC)[回覆]


轉移至維基文庫。—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04: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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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CCTVB並非正確的簡寫,只是部份網民對TVB的惡搞稱呼(見CCTVB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7月17日 (五) 13:29 (UTC)[回覆]


刪除 已快速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3:5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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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常長,而且難以管理的列表。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4:13 (UTC)[回覆]


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過期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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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已轉送疑似侵權討論。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回應原來如此,謝謝指正^^"
那麼,目前中文維基有沒有更適合讓這頁面重定向的條目?--210.6.97.73 2009年7月18日 (六) 06:09 (UTC)

轉交侵權投票。--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6: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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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保留。—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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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7月17日 (五) 14:43 (UTC)[回覆]

主題知名度不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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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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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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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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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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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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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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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保留。—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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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7月17日 (五) 14: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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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不必要的重定向,且重定向後的條目知名度也受到質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快龍到此一游 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7月17日 (五) 15:29 (UTC)[回覆]


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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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可靠來源支持的誹謗性內容。--Mewaqua 2009年7月17日 (五) 15:56 (UTC)[回覆]

條目已被大幅修改,取消刪除票。--Mewaqua 2009年7月20日 (一) 13:30 (UTC)

已保留。本人無法找到可靠有力之刪除依據,故保留之。條目所描述的是傳言,所謂的真實性應該是確實記錄該傳言,不加鹽加醋。而現在亦已加了一定數量的參考資料。如同Samanthalee所言,是傳言誹謗而非條目,除非有確實證據證明條目內容並沒有確實記載傳言,並有虛構內容。重要性不足,應該依據相關方針指引於條目添加模板,好讓用戶關注到及加以改善。—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04: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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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用戶自我介紹,移動到User:Chenhui230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6:41 (UTC)[回覆]


刪除 已快速刪除。—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7: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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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可能變成超大模板,中立性成疑,可用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s227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7:06 (UTC)[回覆]


已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