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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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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积压[] ←4月1日 - 4月2日 - 4月3日→ 提报新页面
文件 积压[] ←3月31日 - - 4月2日 - 4月3日→ 提报新文件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除了例行报道,没有任何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4月2日 (一) 01:20 (UTC)[回复]

删除。--AT 2018年4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保留需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04:32 (UTC)[回复]
(○)保留。无保留需要并不是用户名字空间下妥善的删除理由,详见WP:DP#REASON。同时,我不见此页面需要删除的其他理由。如果出现新的有效理由,可以通知我划票。Bluedeck 2018年4月2日 (一) 04:55 (UTC)[回复]
请勿随意结束存废讨论。用户页并无特权,亦非纯粹用户私家重地。蓝桌如此大规模及无殷别地将已删内容备份到用户空间之下,肆意绕过既有存废系统。而且此举亦未有社群共识支持。而此账号既为其附属账户,其应该整理好此等内容,承担管理责任,可惜未能见到蓝桌将此责任担起。收录准则过分宽松,未有善用维基资源,以令整个维基计划受益。这是个人对整个蓝桌图书馆之意见。--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11:59 (UTC)[回复]
  • @Wong128hk用户页空间都这样管的话,相信维基百科的用户数将因自由度降低而随之下降。此外,他是把将会被删的内容,而非已删内容备份,不可能是“肆意绕过既有存废系统”。要知道,维基百科的内容是以CC-BY-SA-3.0和GFDL协议发布的,任何人都可以自行复制内容,阁下限制自由内容的做法,无异于有违维基百科的本义。阁下虽说“此举未有社群共识支持”,但其实“此举未有社群共识反对”,且行之以久,阁下执意重启讨论,有违雪球法则的精神。ŚÆŊŠĀ 2018年4月2日 (一) 12:16 (UTC)[回复]
说回此页,原本草稿页是Me too英文版内容,复制者原意是想有人将之翻译。而其亦于草稿讨论页留言呼吁他人翻译,然后其他用户就表示该页已在其他地方将近翻译完成。整体而言,就大概如此。如若某用户确实对此讨论内容非常有兴趣,诚可以在《存废复核方针》条款下暂时原地复还内容,又或者将已删内容电邮予该用户,甚至乎将已删内容与“Me too”讨论页合并,并将之置于该页。这样都总比置于蓝桌图书馆有用。而更何况此讨论根本对条目内容完全无影响,将来亦不见得有参考价值。刻意绕过既有存废系统而将之保留下来,而且其亦无参与该条目编纂,根本是肆意浪费维基资源。--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12:25 (UTC)[回复]
非也,任何大动作之前,是应该征得同意后进行,而非社群无反对就肆意而为。而且在下已提出明确反对,所以蓝桌应该与在下解决反对因素。而在下现在亦非要删除全部图书馆页面,但在下实在觉得蓝桌应该更有效地运用维基资源。而且阁下有没有发现蓝桌是经在下提醒后才完成版权条款要求在页面加上所须资讯。重申,用户空间亦都应该是有助于整个计划发展。理论上,适度使用,没人会干预。蓝桌现在何止于适度使用?自由,是否可以完全无限扩张?如果要将已删内容全部公开人前,维基百科为什么要设有删除功能?--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12:25 (UTC)[回复]
(!)意见@Wong128hk这个Draft talk存档的(×)删除,我不反对;但请注意:阁下一人并不代表全体社群,社群有意见的话早就提出来了。蓝桌他正常地把欠关注度的条目存档,本来就没有问题,其他维基人以已删内容为基础改善条目,难道也不行吗?况且,蓝桌他自己也说了,不会存档G11,哪里是“将已删内容全部公开人前”?建议以后阁下用词谨慎一些。ŚÆŊŠĀ 2018年4月2日 (一) 15:06 (UTC)[回复]
《雪球法则》︰“当某一议题的结论仅是“可能”或“较可能”,而且反对意见是真实且有理的,那么使用雪球法则就不一定恰当了。”个人建议不要轻易随意将雪球法则搬出来用。--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12:30 (UTC)[回复]

存档这个页面的想法:

  1. 就这个页面而言
    为什么说这个页面没有保留的需要呢?页面的删除原因是G15,这是一个针对页面名称而非内容的删除,可以说G15的删除完全不能说明内容的必要性的有无。那么,这个内容对于想要调查这个页面的历史讨论的用户而言,应该是很有价值的信息。
  2. 就整个图书馆而言
    目前的话,图书馆的保留标准就和用户空间的保留标准是一样的。我认为,目前尚没有出现当前的规则下,图书馆对维基百科的目标产生危害的情况。如果您想要我修改这个标准,也许您可以向我说明为什么这个页面造成了危害,或者为什么类似的页面可能造成危害,这样比较有意义。
  3. 就所有用户空间的利用而言
    您说用户空间可以适度利用,而不可以过度利用。请问何种利用叫做适度,何种利用叫做过度?为何得出这个结论?我目前认为我的存档尚没有对维基百科造成危害,但是已经给大量的考古编者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我认为这是对用户空间的非常好的利用。
  4. 就整个维基百科的性能而言
    图书馆的条目的平均长度是2.667kb,柏松取样,n=15。历史版本平均数目在1-5之间,我们就按4计算。整个图书馆不超过5k存档,那么对磁盘的消耗的估计为:2.667*4*5k = 53.34 mb。这是一个多大的消耗呢?我们对比WP:FAME/R页面。这个页面每个版本长度为200-300kb,我们按照220kb计算。最近7日,积累了250个版本,那么,磁盘消耗是:55.00 mb。换言之:这一个关注度提报页面最近7日内的总长度超过整个图书馆的长度,去年运行一年,可以建设52个图书馆,您是否感到服务器的性能捉襟见肘呢?须知FAME/R只是中维高开销的多个页面之一。我不是说50mb的开销是多么的廉价(虽然确实非常廉价),我也不是说服务器的开销不需要考虑,但是,如果您要考虑开销,我建议您具备一定系统方面的知识和中文维基现状的认识,否则您可能花了很多功夫,砍掉了很多有用的机能,却没有节省任何有意义的开销。

Bluedeck 2018年4月2日 (一) 13:03 (UTC)[回复]

简单回应一下︰就此页面而言,《快速删除方针》G15款是日常清理条款,此条款之存在某程度应该印证了社群认为此等页面普遍而言已无用处,所以亦正如在下上面所言,此页对其他用户而言,乃至对未来这个条目发展而言,根本了无帮助,管理员理应能够判断。就整个图书馆而言,维基百科删除标准何时降低到要有危害才可删除?也顺带回应一下Sanmosa君,如果单纯暂时储存一下欠关注度条目,以供将来使用,个人亦意见不大,但图书馆收录准则明显有欠严谨,亦缺乏整理。开放于众人投稿,但又不作整理,最终会变成什么,根本可想而知。个人并非第一人对此有微言。如果仅仅是想收录关注度条目就收录欠关注度条目,收录范围就不要无限扩张,更莫讲扩张到吃不消。用户空间如何为之适度使用,请加诸常识判断。用户空间说到底应该是用户作自我简介,储藏少量有用连结,存放草稿,或者作简单测试之地。而那些草稿应该是该编辑已经或有打算编辑。当然少量储存实在没人会管。正如在下于Telegram群组所言,如果用户需要考古请自行申请相关权限。社群如果不反对,亦可以增设门槛较低之管理人员权限,并允许其存取已删内容。存储已删或可能会被删之缺乏关注度条目以便改善、展览相关条目乃至供人考古是三个不同程度的目的。后两者明显已经远远超出用户空间设立目的。阁下这个计算有一个问题,问题在于不是数量大小,而在于应不应存在,与及如何存在。与零相比,多少也是多。而且此图书馆尚有版权疑虑,有兴趣用户可以参考本人讨论相关讨论串。如果蓝桌愿意担起管理责任,其实在下亦不好插手。--J.Wong 2018年4月2日 (一) 16:21 (UTC)[回复]
  • @Wong128hk1.TLDR。2.存档整理过的话不算存档。3.图书馆没有版权疑虑:蓝桌说过Copyvio的不会收录。ŚÆŊŠĀ 2018年4月3日 (二) 02:59 (UTC)[回复]
  • 4.还有,我才不知道“Telegram群组”发生了啥子事,我又没加入,我哪会知道您在“Telegram群组”“所言”了什么?ŚÆŊŠĀ 2018年4月3日 (二) 03:06 (UTC)[回复]
  • 5.最后,我想说一句,所有事物都有变质的一天,严严地限着收录标准是不可能的事,用户空间的设立目的,也会随时间而变质,此处可以IAR。我要说的是那么多。ŚÆŊŠĀ 2018年4月3日 (二) 03:06 (UTC)[回复]
  • 如果如此篇幅已经叫太长,在下实在无话可说。基本上,在下不会因此改变回复长短。存档要整理,并不等于要修改内容。但,是令存档存在变得更有意思。而不是无论什么都收录一番。所谓版权疑虑,是蓝桌图书馆无做好本站版权协议“署名”要求,而不是单单不收录侵犯版权内容就已经足够。本站之所以纪录贡献者名单于历史页,其中一个原因亦就是这个。“Telegram群组”说了什么不重要,在下在该句后续已经交代得相当清楚,就是如果有用户想要考古,请自行申请相应权限。蓝桌图书馆并不应该成为协助考古之工具。无错,世事常变。但蓝桌图书馆既然成立,就应该紧守成立宗旨。是收录关注度不够条目就收录关注度不足条目,而非无限扩张。所以如果本站没人一直紧紧守着收录标准,最后又会如何呢?紧守本站宗旨,用户空间设立目的就不会大变。记得在下劝戒过阁下,不妨现在再说一次,无论“雪球法则”抑或“规则忽略方针”请谨慎使用,绝不能随意而为,援引时必须理据充足,而且应为现行制度无法妥善解决下才使用,使用时更应证明依从现行制度问题安在及所得裨益更多。轻言使用只会令制度荡然。--J.Wong 2018年4月4日 (三) 15:44 (UTC)[回复]
  • 仅个案而论,
    1. (×)删除
    2. 恢复Draft talk:MeToo,将恢复后的页面(±)合并Talk:Me Too合并编辑历史不留重定向
  • 我的意见就这一句话:这些讨论理应存放在Talk:Me Too或它的存档页,而不是任何其他的地方。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4月4日 (三) 17:16 (UTC)[回复]
    • 及,整体而论,Bluedeck所做的图书馆如果能解决署名问题,尚可以接受。署名并不限于在历史版本中,写在其他地方也是可以的,我想做起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4月4日 (三) 17:24 (UTC)[回复]
      • 可以做到是很容易,问题是collab的贡献究竟attribute给谁。一种很好的办法是列出所有的编者,这样只要把被删除页面的历史版本列表存在某处并给链接即可,插件我也有(又可以更加放肆的刷编辑)。但是我想现在给出一个红链也是有效的attribute的方法,原因如我在王恭喜的讨论页面所述。另外一点就是我目前的存档有很多是自动化进行的,看来还是有所欠缺,以后会停止自动化收录工作。我的初衷就是把蓝桌图书馆设计成一个HashMap,以期可扩展性和容易的维护性,并消除side effect,请期待以后图书馆在这方面的提高。
      • N.B. “社群如果不反对,亦可以增设门槛较低之管理人员权限,并允许其存取已删内容。”如果这个能通过,我将感到非常高兴。
---维基春假期间偷偷返校发言的蓝桌 209.6.76.173留言2018年4月5日 (四) 04:51 (UTC)[回复]

删除:相关页面已经恢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4月9日 (一) 01: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里头所罗列的内容均是红色链,几乎不合消歧义规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ico121留言2018年4月2日 (一) 12:25 (UTC)[回复]

请求理由消失。--M.Chan 2018年4月3日 (二) 14: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暂时保留,并改挂其他维护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十渡风景区。纯列表,相关内容应在条目中以百科全书的语气叙述。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ntigng留言2018年4月2日 (一) 12:54 (UTC)[回复]

暂时保留:请自行合并。--AT 2018年4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类似广告或包含宣传性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寻找邻城 造访邻城 2018年4月2日 (一) 15:2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15:0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存在的路线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ack.T 2018年4月2日 (一) 15:52 (UTC)[回复]

快速删除:G10。--Iokseng留言2018年4月3日 (二) 19:5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明显错误的重定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T 2018年4月2日 (一) 19:21 (UTC)[回复]

快速删除:R3。--Iokseng留言2018年4月3日 (二) 19:55 (UTC)[回复]
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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