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劉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刘宣 (方城侯)

劉舜(前2世纪?—前114年),西漢孝景帝劉啟第十四子,母親為王兒姁,大姨是王皇后。諡為常山憲王

生平

[编辑]

孝景帝中元5年(前145年)置「常山國」,封皇子劉舜為常山王 [1],在位31年(前145年至前114年)。劉舜驕怠多淫,帝常寬釋之,漢武帝元鼎二年(前114年)去世。[2]諡為常山憲王。

妻妾

[编辑]

王后脩,姓氏不詳,不得寵。劉舜多有內寵,王后怨懟,於劉舜臨終前與其子太子勃鮮有侍疾。劉舜死後被庶長子劉梲告發,武帝不忍加誅,遂不死,乃下詔廢黜。

姬某氏,不得寵,漢書稱之「不愛姬」,生庶長子劉梲。

另有內寵生劉平、劉商。

子女

[编辑]

子:1 庶子劉棁、2 太子劉勃、3 真定顷王劉平、4 泗水王劉商

陵墓

[编辑]

西漢常山王劉舜墓位於鹿泉市高莊村西,經科學發掘,出土文物7,000餘件。

該墓葬平面呈中字形,是典型的漢代大型土壙豎穴石槨墓。出土文物中銀盒、銅鼎、蘑菇形蓋鈕銅壺,帶杵銅藥臼等器物。

註解

[编辑]
  1. ^ 《汉书》卷五:五年夏,立皇子舜為常山王。
  2. ^ 《汉书》卷六:常山王舜薨。子絎嗣立,有罪,廢徙房陵。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史記/卷059》,出自司馬遷史記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漢書/卷053》,出自班固漢書

參考文獻

[编辑]
  • 漢書.卷五三.景十三王傳.常山憲王劉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