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外观
(重定向自苗栗地方法院)
24°32′47″N 120°48′59″E / 24.546366°N 120.816486°E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Taiwan Miaoli District Court | |
---|---|
設立 | 1997年1月9日 |
司法管轄權 | 中華民國(臺灣)苗栗縣 |
所在地 | 36052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電話:037-330083 |
設立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上訴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案件) |
網址 | mld.judicial.gov.tw |
苗栗地方法院院長 | |
現任 | 王漢章 |
首長上任時間 | 2023年8月30日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苗栗縣苗栗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又會簡稱為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地院。
沿革
[编辑]現今的苗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苗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新竹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全台地方法院僅餘三座,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於1901年11月又歸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管轄。
- 1909年10月25日至1919年1月7日間,新竹出張所被降為登記所,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歸臺北地方法院直接管轄。
- 1991年新竹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於苗栗縣苗栗市成立。因司法院一縣市一法院的政策,1992年新竹地方法院與地檢署成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暨檢察署籌建委員會」,1997年1月9日,本院成立,管轄苗栗縣境民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
- 1998年1月移撥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管轄。
歷任院長
[编辑]歷任 | 姓名 | 到職日期 | 離職日期 | 司訓所期別 | 異動職務 |
---|---|---|---|---|---|
歷任院長 | |||||
第1任 | 陳丁坤 | 1997年1月9日 | 1999年11月1日 | 9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
第2任 | 袁再興 | 1999年11月1日 | 2001年11月5日 | 15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
第3任 | 黃梅月 | 2001年11月5日 | 2003年12月29日 | 21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 |
第4任 | 葉麗霞 | 2003年12月29日 | 2005年10月30日 | 19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院長 |
第5任 | 蔡烱燉 | 2005年12月6日 | 2009年12月30日 | 20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 |
第6任 | 溫耀源 | 2009年12月30日 | 2011年9月6日 | 20 | |
第7任 | 許進國 | 2011年10月31日 | 2013年12月18日 | 26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
第8任 | 邱志平 | 2013年12月18日 | 2015年9月30日 | 25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
第9任 | 蔡美美 | 2015年9月30日 | 2017年7月11日 | 27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
第10任 | 胡文傑 | 2017年7月11日 | 2020年8月26日 | 29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
第11任 | 陳雅玲 | 2020年8月26日 | 2023年8月30日 | 27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院長 |
第12任 | 王漢章 | 2023年8月30日 | 33 |
管轄區域
[编辑]庭區 | 管轄區域 | 備註 |
---|---|---|
苗栗簡易庭 | 苗栗縣全縣 | 簡易庭受理第一審民、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
組織
[编辑]- 院長
審判部門
[编辑]- 民事庭
- 刑事庭
- 少年家事庭
非訟部門
[编辑]- 民事執行處
- 公設辯護人
- 登記處
- 提存所
- 公證處
- 調查保護室
-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行政部門
[编辑]- 書記處
- 民事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少家紀錄科
- 民執紀錄科
- 法官助理
- 總務科
- 研考科
- 文書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特色
[编辑]- 本院設立於1997年,是至目前為止臺灣高等法院轄下倒數第三個成立的地方法院,早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 本院轄區人口為537,428人(2022年2月),是中華民國所轄人口排行第14的地方法院。
- 2000年本院與士林地方法院被司法院指定率先行實施「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制度,並自同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法庭交互詰問制度,是最早實施這兩個制度的法院之一。
- 本院現址原為1951年廢廠的苗栗糖廠。
交通工具
[编辑]客運
[编辑]由臺北搭乘國光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下車。
火車
[编辑]苗票站下車, 可接乘新竹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
自行開車
[编辑]國道1號高速公路,由苗栗交流道下。 國道3號高速公路, 由後龍交流道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