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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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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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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71 12 A2569875 2025-01-07 19:31
2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63 10 Sanmosa 2025-01-07 07:57
3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197 13 Hotaru Natsumi 2025-01-03 14:18
4 WP:SW 11 8 屠麟傲血 2025-01-02 19:03
5 重提為可供查證方針與可靠來源指引調整有關用戶生成內容的規定 49 10 Sanmosa 2025-01-07 09:31
6 可否在標題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 55 6 神秘悟饭 2025-01-12 18:30
7 現行用戶頁指引條文規定的定義問題 19 3 Sanmosa 2025-01-07 08:50
8 緊急修正快速刪除O1款 9 3 自由雨日 2025-01-04 17:25
9 WP:RELIST 30 13 Hotaru Natsumi 2025-01-10 01:42
10 提議將WP:關注度改名 289 59 Diskdance 2025-01-12 11:38
11 移动时不留重定向、大面积红链与批量清理链入 9 5 Hotaru Natsumi 2025-01-03 16:33
12 “无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是不是删除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 1 1 Sanmosa 2025-01-03 19:47
13 提議廢除{{深夜動畫}}模板 12 6 Cwek 2025-01-09 11:26
14 关于条目命名常规中纳入中立性的考虑 16 7 Cwek 2025-01-09 11:18
15 将MOS:AWW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指引 12 8 PexEric 2025-01-11 17:27
16 源代码中空格的规范以及相关编辑行为的定性 10 7 Kcx36 2025-01-09 21:05
17 提议增设过滤器编辑者权限 24 10 Hycaefsiam 2025-01-10 18:29
18 关于WP:文明 15 5 Ericliu1912 2025-01-11 02:07
19 关于纯破坏提报应当如何处理 1 1 Jimmy-bot 2025-01-12 00:14
20 全站禁制條文增補 8 4 人间百态 2025-01-11 20:13
21 WP:A1措辭問題 18 4 Sanmosa 2025-01-12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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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改組”也改成“第X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Talk:天安门广场 § “位置与面积”章节显示大片空白

--Tjw123hh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6:57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保護方針 §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收錄標準/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複雜ANM案例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Wikipedia talk:過濾器助理 §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Wikipedia talk:道路特殊收錄限制列表 § 建議更名:「Wikipedia:道路特殊收錄限制列表」→「Wikipedia:收錄標準/交通/道路特殊收錄限制列表」

既然都是交通收錄標準的子集了,我覺得放在子頁面比較合理吧?--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2日 (日) 06:08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維基創作獎問題

依照UjuiUjuMandan的方案二,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可以改成Draft: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這樣。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9日 (三) 09:35 (UTC)[回复]
我是两个提案都可以,因为在我看来两个提案都是相对于现状的改善。如果用方案2,那么模板自带的分类可能要移除。(不移除也可以,但能否改成其他形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回复]
Draft: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裏頭已經改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9日 (三) 10:46 (UTC)[回复]
覺得@KirkLU君是很真誠的人,這個獎確實鼓勵不少編者,不知不覺地持續貢獻,留著原名似乎也沒什麼不好,所以(-)傾向反對。--Hjh474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15:30 (UTC)[回复]
Hjh474君的话头继续说两句,真心觉得原来的名称更能打动人,毕竟是个奖励。在我记忆中这个奖,的确是我刚开始编辑的时候最期待的奖,提到自己奖的级别不断提升还是很骄傲的。也是因为积极参与DYK的原因,有前辈维基人来带我(哈哈哈,虽然有的维基人要求好严)。总的来说,不符合DYK标准的条目修成符合DYK肯定是提高条目质量的、是好事、是应当鼓励的。这对于维基条目质量的提升是有好处的,对于鼓励新手参与、提升新手获得感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即使是“老新手”只要是把条目从提升到DYK水平我认为也是很有贡献的。如果说:
  1. 目前的DYK质量不符合大家的期待,应该从改善评审制度、提高DYK标准等方面入手;
  2. 目前的GA/FA/FL相对冷门,也应该从鼓励评审、奖励编辑等方面入手;
降低DYK的热度和对DYK的鼓励,或者说为编辑奖改一个名字,既不是改善DYK获选条目质量的手段,也不是促使编辑更多地参与GA/FA/FL的手段。我上面其实就是这个意见,感谢Hjh474君帮我点得更加明确,确实,我倾向于不要修改这个名字。我们应该在上述1、2两方面着手来得更好,我认为是这样。--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0日 (四) 15:50 (UTC)[回复]
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會日內公示把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改成Draft: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樣式的提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13:04 (UTC)[回复]
提出公示建议后,上面Hjh474君补了点意见,我也又补了一点。可能还需要再讨论一下比较适宜一些。--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0日 (四) 15:50 (UTC)[回复]
我的憂慮是:這種“鼓勵”其實有機會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風氣有害。觀乎其他語種的維基百科,好像沒一個會有這樣的“鼓勵”。我覺得DYK貢獻轉化而成的“鼓勵”或許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對GA/FA/FL興趣不大的一個重要因素。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1日 (五) 02:53 (UTC)[回复]
我在想的是,我用个比喻——现在DYK是热锅(当然DYK评审/质量有提升空间),GA/FA/FL是相对冷锅;把DYK的冷却,并不一定意味着GA会烧热。为GA/FA/FL制定一套里程碑制度、创作奖体系,我觉得倒是个更好的选择。其实我们还是会发现,动员令的过程中,其实由于差异化的计分,GA/FA/FL产量还是比较高的。包括,之前有提议办GA2000庆祝活动的提案也是这个初衷。就是要把GA/FA/FL的冷锅烧热,不如直接从鼓励GA/FA/FL撰写入手(措施下面有稍微提到一点点)。--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1日 (五) 07:23 (UTC)[回复]
  • 和DYK挂钩的所谓创作奖(我前面误称为原创奖)本身当然是有好处的,但也有坏处。是该好好想想到底在激励新人做什么了。我并不认为没有这么个奖的名字(变成计数)或者奖级封顶有什么坏处,真正想写条目的人就会变得不想写;而已经能写GA的人也不会那么在乎几级“创作奖”。
我们应该鼓励新人在能够写出丙级或者丙下级条目之后,努力去尝试上面的GA和FA。比拼DYK条目数本身没什么意义,如果真的要通过比拼来促进新人写条目,那也应该是动员令和亚洲月之类的活动的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1日 (五) 04:22 (UTC)[回复]
如果説要鼓勵其他人寫GA/FA/FL,但又不認為廢掉創作獎這種厭惡療法有效的話,可以考慮把Wikipedia:維基獎勵#維基原創獎Wikipedia:維基獎勵#維基翻譯獎的要求調整(雖然我還是覺得廢掉創作獎這種厭惡療法還是得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1日 (五) 06:37 (UTC)[回复]
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是从“具备不断累积创作奖的能力”到“能够获得专家奖”中间有个比较大的gap。也就是说DYK不断增多,配合着“维基见习、助理、执行编辑”、“维基X级创作奖”,不断有里程碑来见证积累。而从写成第一个GA到能够获得专家奖,中间严格意义上没有任何“维基奖励”作为里程碑,能够不断鼓励编者去写GA/FA/FL。我觉得我们是不是不要把专家奖/大师奖的标准拉下来,而是在两者之间再填充一个奖就好。形式可以跟目前的创作奖类似,贡献计算的基础即为GA/FA/FL,贡献的判断是不是可以适当参考动员令。--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1日 (五) 06:59 (UTC)[回复]
這個可以考慮,至少肯定比只計算DYK的來得好,不過也要考慮除名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1日 (五) 07:30 (UTC)[回复]
Kirk君提及的「有個比較大的gap」問題確實存在,執行編輯C級要求申請人必須有3條或以上DYK。如果申請人是以原創獎/翻譯獎向主編級進發的話,申請人基本上沒有兩位數字的DYK是沒有可能獲獎的(除非非常多GA/FL/FA)。至於「填充一個獎」的部分,曾有維基人於1年多前討論這個話題,各位可以參考。--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題字冊 2020年2月1日 (六) 17:45 (UTC)[回复]
U:BenedictusFX君好久不见啊(我的三个编辑头衔都是您给我颁的呢XD)。言归正传,我说的增加奖项可能和您引用的一年前的“ 提議八:增设见习主编一职”不一样(当然我也是支持增设头衔)。我这次主要的想法是,是不是仿照以DYK计数的“X级维基创作奖”,建立一个以GA/FL/FA计数的奖项,比如随口取个名字叫——X级维基优质创作奖。最好呢,感觉听上去比创作奖高一台阶,鼓励大家也像努力提升DYK创作奖等级一样,投身GA等更优质条目的撰写中。--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19:16 (UTC)[回复]
在下這段時間期間主要編輯條目,所以在下這段時間期間在客棧較少出現。依照閣下的想法,在下給閣下1年多前其中一個討論作參考。閣下閱畢後可能會發現維基人對GA、FA和FL應換算為DYK的數量有不同看法。故此,閣下如有意建立「X級維基優質創作獎」,在下認為閣下首先可能需要思考GA、FL和FA之間是否應以一個準則換算(例:GA=1分、FL=2分、FA=3分,然後按分數高低決定「優質創作獎」的級別是什麼)。倘若閣下認為GA、FL和FA之間應以一個準則換算,這等於將在下引用的「提議六:將『主編的優良條目』和『主編的特色列表』納入新條目推薦換算機制」的提議內容中改變一些文字,然後重新拿出來討論。--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題字冊 2020年2月1日 (六) 20:37 (UTC)[回复]
说到编辑头衔顺便说一句,加头衔也可以作为辅助手段一同实施,插入在执行主编和助理主编之间的这个头衔,要求上也可以向GA等作倾斜。但这个措施现在回过头来看,单独使用确实效果相对弱,设立一个计数的编辑奖则能更持续地参与到GA/FL/FA中。--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19:16 (UTC)[回复]
如果DYKC某種程度會使編者停滯不前(不去拚GA或FA),這也表示DYKC現制是奏效而具有吸引力的,換言之可考慮將GA或FA的制度做得更類似DYKC。其實這就是人性,違反人性的制度經常事倍功半。DYK創作獎只頒給主編,如果GA和FA經常需要協作,可考慮「主編獎」「輔編獎」「獨編獎」「合編獎」等等(←名稱只是舉例,還請大家建議),應該可以吸引編者往前邁進。--Hjh474留言2020年1月31日 (五) 08:07 (UTC)[回复]
這可以是一個方向。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1日 (五) 08:13 (UTC)[回复]
  • 这个是有道理的。不过我有个看法:
与其禁止不期望的行为,不如鼓励期望的行为;但是与其鼓励期望的行为,不如改革制度来降低期望的行为所需的成本
有没有可能降低维基人尝试写GA的成本?当然了,我能想到的只有良好而有效的同行评审和DYKC/GAC。然后问题又回到怎么实质性改善评审效果了。我觉得除了靠人去做事,甚至去和扰乱者斗争,没有办法。那么退而求其次,考虑鼓励人写GA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3日 (一) 08:23 (UTC)[回复]

我有一個想法

我有一個想法:上面提及到建立GA/FA/FL計數的獎項的提議,我是同意的,所以我也建議可以弄一個「X級維基優質創作獎」(名稱和詳細計數方式可以另外商量)。至於維基榮譽方面,我個人不太贊同增加新的編輯頭銜(不過大家可以開放討論);我更傾向把維基榮譽的要求更改,讓用戶有更多的誘因寫GA/FA/FL,例如新條目推薦要求可以改成/加入GA/FA/FL要求。維基獎勵方面,BenedictusFX說“如果申請人是以原創獎/翻譯獎向主編級進發的話,申請人基本上沒有兩位數字的DYK是沒有可能獲獎的(除非非常多GA/FL/FA)”是實情,不過我個人不認為社群會有太多人只寫GA/FA/FL而完全不寫DYK,這可是跳級;10個以上的GA/FA/FL應該夠拿原創獎/翻譯獎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58 (UTC)[回复]

Sanmosa君的提议和归纳我很赞成,简单地说就是:(一)与GA/FA/FL相关的建立新奖项;(二)调整现有维基荣誉中编辑头衔(主要是见习/助理/执行编辑)的要求,使之向GA/FA/FL倾斜。我在想,要不这两个提议都可以在方针区新开章节讨论(当然 在此也可!)。我们先work出一套基础方案。我觉得难中之难就是判定GA/FA/FL共同编辑的贡献问题,可能会有很多不同的观点,需要一段讨论的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方案。--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2日 (日) 13:20 (UTC)[回复]
共同编辑的贡献判定有兩個辦法:一種是照搬DYK的判定辦法,一種是共識另行商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30 (UTC)[回复]
就調整維基榮譽的分級授予要求,在下認為可以調整。在下認為宜提出調整方案,屆時再探討方案裡提議的調整幅度是否恰當會更好。--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題字冊 2020年2月2日 (日) 15:56 (UTC)[回复]
@BenedictusFX維基榮譽來説,進階榮譽打從助理編輯開始,就有新條目推薦數量要求,那個要求説明主編的典範條目視同3條新條目推薦。我覺得可以基於這一點改一改,例如主編的典範條目視同5條新條目推薦、主編的特色列表視同3條新條目推薦、主編的優良條目視同2條新條目推薦。到了高級榮譽,要求就變成新增條目X條或以上,或獲得X個新條目推薦,再加專家獎、大師獎或特別獎;那時候可以强制至少有一定數量的GA/FA/FL(可以限定特定類型),而新條目推薦數量可以用GA/FA/FL換算。當然,也可以考慮直接廢除新條目推薦要求或新增條目數量要求,以GA/FA/FL要求代替。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08:05 (UTC)[回复]
鑒於社群可能有分歧,將主編的GA/FA/FL轉為多少條DYK可能需要一段較長時間討論(閣下可看)。在下認為如要獲得高級榮譽,授予條件需要維持一定的難度。如要提議調整高級榮譽的授予難度,請同時提議將進階榮譽的難度調整(參看)。高級榮譽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案通過後同時頒發。如最終共識為在高級榮譽授予條件加入GA/FA/FL要求,授獎提名的提名格式都需要作出更改,在下認為被提名人需要自行申報主編的GA/FA/FL的名稱。--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題字冊 2020年2月3日 (一) 10:35 (UTC)[回复]
不是很建议换算。看作不可比较就可以了。说句白话,同样是FA,同样是FL,实际的质量也可能差很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3日 (一) 10:53 (UTC)[回复]
另一個辦法是直接排除DYK於機制之外,改尊GA/FA/FL,那樣可以不用換算。直接廢除新條目推薦要求並以GA/FA/FL要求代替其實也屬於提高授予難度,我從來不反對。自行申報主編的GA/FA/FL的名稱提供查核我也不反對,總好過寫了一大堆意義不大的DYK條目,然後自己很快就忘記了。授獎提名的提名格式需要作出更改那是自然。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12:21 (UTC)[回复]

給每個寫出第一條GA的人一個星章

這個夠簡單了吧。也是很好的小禮物。--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7日 (五) 12:19 (UTC)[回复]

已通过: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鉴于新闻动态候选规则修正案已通过,现将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内容提交客栈讨论。KOKUYO君翻译的英文版重复发生的项目指引主要内容在此,特感谢其贡献。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9日 (三) 08:57 (UTC)[回复]

  • 說明一下你和KKY版本的相異之處,並給出理由。--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09:27 (UTC)[回复]
    • 与KKY版本主要区别之处如下:
    • (1)奖项方面,移除了仅适用于英语区或欧洲地区的布克国际奖托尼奖印度电影观众奖等奖项,替换为华语区重要奖项金鸡奖、金马奖、香港金像奖。
    • (2)体育项目方面,移除了华语区受众面较窄的美式足球、加式足球、盖尔式足球、手球、板球等项目,新增乒乓球。
    • (3)科学发现与探索方面,由于“任何类型火箭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发射”、“发射失败”覆盖面过广,故予移除。

(注:以上被移除的项目只是无需经由特别安排直接获选首页ITN,但仍可以通过正常提案流程登上首页ITN。)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9日 (三) 10:39 (UTC)[回复]

EGOT並稱美國演藝界四大最高獎項,留著另外三個卻把托尼獎拿掉不合適。雨果獎和歐洲歌唱大賽個人認為也應該留下。-- 👨‍🎤 Jim | Talk | 2020年1月30日 (四) 04:32 (UTC)[回复]
我覺得美式足球方面,超級盃可以考慮留著?——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月30日 (四) 13:19 (UTC)[回复]

发射失败的部分是否可以依托其他四项进行一个框定并纳入,比如“载人轨道航天器的发射失败;一个国家首次尝试完成自主发展的轨道发射的失败;发射空间站或其主要组成部分的失败;以月球或更远处为目的地的航天器的发射失败。”--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0日 (四) 15:59 (UTC)[回复]

足球联赛部分,英超、西甲、德甲均列入,是不是考虑法甲也应列入,印象中并称四大联赛。中超联赛可请诸位商议。--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0日 (四) 16:03 (UTC)[回复]

赛车领域是不是还是考虑一下一级方程式赛车,F1赛事还是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30日 (四) 16:05 (UTC)[回复]

谢谢User:Jyxyl9,您辛苦了。因为时间原因前一次看得粗略一些。我想明天醒来,再稍微细看一下,看看有什么可以完善的,再跟您探讨一下。同时也借机促请各位编辑能够稍微多关注一下本提案,希望对相关领域有了解的编辑帮忙评估一下,还有哪些部分可能存在疑问。--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18: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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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translating}}等模板的时间参数引用规则

建議修改快速刪除方針G13G16A2A5A6準則

因為在編輯或維護時看到部分狀況,建議調部份快速刪除方針:

G13: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故刪除機器翻譯相關內容。

現行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提議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G16:這是Wikipedia_talk: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修正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報侵權流程」文字後續討論,當時有提到G16部份。另外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故不要求要掛上此模板。因為看過有編者直接在條目空間以不同名稱或在個人沙盒重建頁面但內容仍然侵權,因此把此兩類頁面也放進「臨時頁面」的定義,加速處理時效。

(~)補充:假如我建立條目「Qweqwe」被提報侵權,後來我建立「Draft:Qweqwe」又放入侵權內容(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現行G16是可以被提報快速刪除的。但如果我另建「Zxczxc」或「User:Poem/Qweqwe」,介紹對象和「Qweqwe」一樣而且也侵權(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照現行流程,這樣不能提報G16而只能走存廢討論(我被駁回過)。這個修訂一方面強調只有提報侵權建立的臨時頁面侵權才適用(提醒編者不要只看到Draft:開頭且侵犯版權的頁面就直接丟G16)減少錯誤操作,一方面定義臨時頁面以加速處理流程。Poem留言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提議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臨時頁面」包含但不限草稿頁面、存在條目空間的頁面,或使用者沙盒,但需介紹相同事物,且要在提報侵權建立。臨時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A2:訊息框有一定資訊,要擴充成小小作品難度較低;建議排除。另外{{inuse}}模板不會因編輯時間到期自動消失,故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

現行條文

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提議條文

帶有{{inuse}}模板的頁面在編輯持續時間內不適用。
若條目只有訊息框不適用,視訊息框內容掛上{{substub}}模板或移動至草稿。

A5: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在此將刪除理由條文化,讓管理員有理據刪除。另外若內容和現有條目極為相似時也沒有另建條目的必要,故把「內容非常相似」列入準則本文。例如,中文維基已有維基百科條目,但我在中文維基用英文寫介紹「維基百科」的條目,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成英文,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管理員可以用A5刪掉我的條目。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亦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不論外文內容是否翻譯自中文條目。例如,以英文撰寫條目介紹維基百科,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譯,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

A6: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同上面在A2時理由)。

現行條文

帶有{{inuse}}和{{translating}}模板的不適用。

提議條文

帶有{{inuse}}(在編輯持續時間內)和{{translating}}模板的不適用。

以上。Poem留言2020年2月2日 (日) 04:35 (UTC)[回复]

“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通常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機器翻譯(其實太差的人工翻譯我們都當成“機器翻譯”了,你當成術語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1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這樣算是收緊了,但我也覺得這樣收緊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加回模板(針對草稿空間),不過我個人不反對廢除必須掛{{Draft Copyvio}}模板的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3 (UTC)[回复]
所以我才說「不反對」啊。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請説一下相關管理員的名字,他們明顯是不清楚快速刪除規則。不過我也理解“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得刪除,我建議另立新的快速刪除規則。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6 (UTC)[回复]
分出來的新規則可以叫A7。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看到絕大部分意見都同意針對G13的修訂,我的提議是先把針對G13的修訂公示,餘下的可以繼續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12:56 (UTC)[回复]

不反對。Poem留言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以下為經調整的提議CSD G13修訂方案:
現行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提議條文

G13. 翻譯拙劣

以上,預計日內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4日 (二) 05:03 (UTC)[回复]
un...-- Sunny00217 2020年2月5日 (三) 23:55 (UTC)[回复]
即日起公示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6日 (四) 10:55 (UTC)[回复]
實質意義不變的話就沒意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8日 (六) 02:39 (UTC)[回复]
這裏只是調整文字,不會影響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8日 (六) 12:06 (UTC)[回复]
G13應已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13日 (四) 09:5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題外話一下

感謝說明。Poem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5:25 (UTC)[回复]

繼續討論

繼續上面的討論:

現在還有這四個提案需要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23 (UTC)[回复]

G16

對於G16,我有一個調整字眼幅度更大的提案:

現行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提議條文

G16. 頁面與介紹相同事物的原頁面同樣侵權

此條所適用的頁面包括但不限於草稿頁面、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頁面、用戶空間頁面等介紹相同事物,且在原頁面被提報侵權建立的頁面。相關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30 (UTC)[回复]

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把G16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9 (UTC)[回复]
現公示快速刪除規則G16款規定調適7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36 (UTC)[回复]

A5+A7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略)

A7. 與既有條目主題重複的非中文條目,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

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不論外文內容是否翻譯自任何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條目。例如以英文撰寫條目介紹維基百科,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的任何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條目翻譯,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條目也符合此要求。
  • 使用模板{{d|A7}}。

總覺得以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不太好,就分開一下,變成A7。不過A5加入“非常相似”也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39 (UTC)[回复]

  • 我以為「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是常識,也以為把非現代漢語內容放上來沒立即處理並不負責任。如果正在翻譯(或編輯)的頁面被刪除,編者把內容送出後仍會建立頁面,並不會抹煞正在翻譯條目的編者的貢獻。會有問題的是如User:Temp3600君所言,放入非現代漢語內容後過一陣子才回來編輯時,發現頁面不見的情況。但如果管理員刪除條目時確實把附加資訊記錄下來,該編者還是會知道已有重複頁面(並由wp:AR取回內容),仍可到既有條目貢獻。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回复]
通知使用者條目被提報快速刪除時,在對話頁掛的{{db-notice}}模板在頁面被刪除後會顯示wp:AR連結。如果使用者有照指引操作便會被引導至wp:AR,因此這是使用者有沒有看對話頁的問題,和知不知道wp:AR沒關係(除非提報者用手動提報且不是用{{db-notice}}通知)。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4:58 (UTC)[回复]
至於是否因條目被刪除而離開維基百科十分難以界定。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4:58 (UTC)[回复]
要加一下這個吧(現有名稱也不適合重定向或不符建立非中文重定向的標準)--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40 (UTC)[回复]
「非中文重定向」是「重定向」的子集。原準則提到「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自然就包含非中文重定向。Poem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9:24 (UTC)[回复]
我依照上面兩個意見再調整了A7提案。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單獨把A5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7 (UTC)[回复]
(!)意見:其實一向A5是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我巡查員時每個月速刪百多個,所以這個我很瞭解,如果非要寫清楚不可,就在A5那裏寫清楚,不用另開一個。--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0:53 (UTC)[回复]
不同意,我能肯定管理員是錯誤執行條文。「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中文和外文明顯是完全不相同的,這即使是沒常識的也能夠分辨。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38 (UTC)[回复]

我想查詢一下當時規定“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則用「〇」表示,不能用「0」或「零」代替”和“民國紀年應用阿拉伯數字,且在紀年的後面擴注公元紀年”的原因。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4日 (二) 13:05 (UTC)[回复]

零和〇分别是大小写,类似于壹和一的关系。从汉字表示数字的角度来说,可以写二〇或者贰零,而二零跟二壹一样,都是大小写混写的不规范用法。"0"的话,汉字跟阿拉伯字母混用显然也是不规范的,比如二0或者2一看上去就很奇怪。--Kezpe留言 2020年2月5日 (三) 12:40 (UTC)[回复]
我查询了中国大陆的常用标准,以事实标准《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ISBN 978-7-100-12450-8)为例:
  • 正文827页:“〇 (数)数的空位,同‘零’(多用于数字中):三~六号|二~~五年。”
  • 正文830页:“零…④(数)数的空位,在数码中多作‘〇’:三~一号|二~~~年。”
查询moedict,似乎台湾教育部门的《国语辞典》未收录“〇”。
避免民国纪年,是因为避免地域中心。目前依然在用这套纪年记录当下日期的,当只有台澎金马。--悔晚齋臆語2020年2月6日 (四) 08:55 (UTC)[回复]
民國紀年方面,我的重點其實是在“應用阿拉伯數字”這方面。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6日 (四) 10:36 (UTC)[回复]
我也有疑問,個人覺得民國紀年應該跟日本年號還有中國年號適用同一種規定才對?——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9日 (日) 08:01 (UTC)[回复]
我提議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年月日中公元紀年、民國紀年、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的相關規定:
  1. 公元紀年部分:“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則用「〇」表示,不能用「0」或「零」代替”改為“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可用「零」或「〇」表示,而不能用「0」代替。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以容許使用「零」,原因見悔晚齋所言。
  2. 民國紀年部分:“民國紀年應用阿拉伯數字,且在紀年的後面擴注公元紀年”改為“民國紀年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使用民國紀年時應附帶公元紀年,並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容許民國紀年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其一,並容許以公元紀年在括號外、民國紀年在括號内的方式標注年份。
  3. 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部分:“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以利分辨”改為“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容許以公元紀年在括號外、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在括號内的方式標注年份。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9日 (日) 12:43 (UTC)[回复]
@sanmosa之前引述词典内容时候,打错了一个字,请你看一下。中国大陆的事实标准是,如果在正式文本的纪年里用“零”是错的,应当用“〇”。--悔晚齋臆語2020年2月9日 (日) 16:30 (UTC)[回复]
@悔晚斋那不影響,我的提案反而變成是兼顧各地差異的做法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0日 (一) 01:09 (UTC)[回复]
用詞統一似乎專業性比較好一些(日本年號有個性質不太一樣的先例,但是條文一致性還是得確保的),畢竟維基百科還是“百科全書”,我可不想弄得它有名無實。如果是直接引錄原文則自然不在此限。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12:37 (UTC)[回复]
當然,如果當事人能明示「零」和「〇」用在不同段落可能會有的“各自的優勢”在哪裏就更好了,那樣或許我有會有一些新想法。反正我不急。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12:39 (UTC)[回复]
竟然沒回應,那樣就是接受解釋了。現公示7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4:09 (UTC)[回复]
用詞統不統一與專業性從來就沒有絕對的關係,不統一不代表專業性較低,所以仍然(-)反对必須統一。--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4日 (五) 07:20 (UTC)[回复]
但是你還是沒説明「零」和「〇」用在不同段落可能會有的“各自的優勢”在哪裏。你的論點還是站不住脚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8:25 (UTC)[回复]
另外,我不太認同“用詞統不統一與專業性從來就沒有絕對的關係,不統一不代表專業性較低”這句話,通常出現用詞不統一的學術、專業文獻會被認為是粗製濫造低品質文獻。還有,提醒大家一點:「零」和「〇」其實是兩個字,「〇」這個字原來的意思還要是和「零」差得遠,「零」和「〇」不屬於異體字的範疇。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8:28 (UTC)[回复]
可能的情況恐怕多到難以估計,「各自的優勢」要用於個案時才會知道,不過從wikt:〇其實可以看到一些端倪。而且個別用詞不統一我並不認為就一定會被人認為是粗製濫造。--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4日 (五) 09:02 (UTC)[回复]
我請你具體説明,否則你這樣説服不了任何人(我打從心底裏不認同wikt:〇的説辭)。你“並不認為”並不代表實際情況就如你所想。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5日 (六) 06:36 (UTC)[回复]
例已經舉了給您,您要是不認同也沒您法子。而且粗製濫造論其實也是您自己的想法罷了,實際情況才不會因為這少許的不同而被說粗製濫造。--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7日 (一) 03:49 (UTC)[回复]
我懷疑你根本沒看過相關學術、專業文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12 (UTC)[回复]
再專業的《芝加哥格式手冊》實際也不會強求大家每個同義用詞都必須統一。事實上參照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的規定來看,其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的觀點——它不規定要麼全篇統一用「等」字要麼全篇統一用「……」,它不規定要麼全篇統一用「9·11」要麼全篇統一用「九一一」,它不規定要麼全篇統一用「1000-2000年」要麼全篇統一用「1000年-2000年」。所以同樣道理這裏也不應該規定要麼全篇統一用「零」要麼全篇統一用「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7日 (一) 17:21 (UTC)[回复]
de jure和de facto還是有分別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01:36 (UTC)[回复]
我想我不會在Special:Permalink/58094463看到一段是「1854至1889年」而另一段是「1876年至1885年」就二話不說評它是粗製濫造而強迫要改,所以閣下的說法就算de facto也欠缺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8日 (二) 07:19 (UTC)[回复]
看了一下,其實你也是把自己拿出來做例子而已。我個人的意見是:如果中間是連接號的話可以不動,但「1854至1889年」這樣的情況就應該要改為「1854年至1889年」的,這是本能反應。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3:16 (UTC)[回复]
「把自己拿出來做例子」?這條目可不是我寫的啊。「xxxx至yyyy年」文法上本身並無問題,何須一定要改?澳門法規關於2010至2020年電力合作框架協議就是個例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9日 (三) 14:02 (UTC)[回复]
由於我認為我已經采取足夠的措施反駁上邊的反對,公示期不受影響。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5:31 (UTC)[回复]
反駁成立與否不是您一個人說了就可以算,我上面已經再駁。另外現在這樣的狀態至少是不符合「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7日 (一) 17:21 (UTC)[回复]
現在反對的人好像只有你一個。而且,我認為你的論點從一開始就是錯的,我其實無義務回應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01:36 (UTC)[回复]
事實上也根本沒有其他人明確支持您針對於統一的觀點,而且又是您所謂的「我認為」而就沒有更多的,所以又是您一個人說了就算,自然就不符合多數的共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8日 (二) 07:19 (UTC)[回复]
  • 我也覺得全篇統一太過嚴格,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整數一至十的書寫也只是要求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而不是全部一致,建議參考這個去更改。--Opky9407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12:27 (UTC)[回复]
    看看其他人怎麽想。公元紀年部分可以再討論;其他部分不受影響,到期可以照樣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44 (UTC)[回复]
    澄清一下我反對的是「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的一段,這段話在公元紀年和民國紀年都有出現,兩者我都反對有這段而不僅僅是公元紀年,所以不受影響的衹有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部分。如果該兩段都改為「應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我可以接受作為折衷,即如:
    1. 公元紀年部分:“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可用「零」或「〇」表示,但不要用「0」代替,並應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
    2. 民國紀年部分:“民國紀年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但應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使用民國紀年時應附帶公元紀年,並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
    3. 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部分:“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以利分辨”改為“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8日 (二) 18:29 (UTC)[回复]
    民國紀年那部分必須有“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這句,這個和日本年號使用規定一致,我可不能一個規定就一種做法吧,所以不接受(公元紀年部分的一致性規定有些不同,所以那個我同意可以繼續討論,但民國紀年部分不可能)。@AT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3:01 (UTC)[回复]
    好,我接受閣下的解釋,民國紀年那段可以按原定的方案通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9日 (三) 13:21 (UTC)[回复]
在下認為應該要統一用字(大部分人都不希望看到一篇介紹義大利旅遊景點的文章一會兒是翡冷翠,一會兒又是佛羅倫斯吧?),但我不認為一定要"全文"一致才是統一用字。我的意思是,平均每六個「零」就出現一個「〇」當然不是統一用字,但平均每49個「零」才出現1個「〇」就算統一用字了(有點類似每個月請假不超過一天就算全勤,而不是完全沒有請假才是全勤),反正讀者也很難注意到這篇文章有「零」也有「〇」。順帶一問,什麼是「局部體例」?-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19日 (三) 04:15 (UTC)[回复]
局部體例大概就是同一段話裏應該統一用同一款字,例如條目某段的正文全部都是用「零」,而另外某段的列點式全部都是用「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9日 (三) 04:32 (UTC)[回复]
那樣看的話,我預期克勞棣不會同意你的主張,這和他所說“一會兒是翡冷翠,一會兒又是佛羅倫斯”是沒分別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3:19 (UTC)[回复]
@克勞棣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4:10 (UTC)[回复]
民國紀年部分、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部分已經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4:04 (UTC)[回复]
在下的意見比較虛無飄渺,大家聽聽就好,如果不明所以、窒礙難行,可以當作我沒說過沒關係,其實許多人的看法都比我好。誠如我說過的,我認為應該要統一用字,但不一定要條目"全文"一致才是統一用字,只要不會讓讀者覺得怎麼一下是「零」,一下又是「〇」就好。至於多高的比例才算是"統一用字",可以另議。但起碼在同一個「章節」(同一個"==二級標題=="下的所有內容)不應該又有「零」,又有「〇」;另一方面,同一個人的同一筆編輯也不應該又有「零」又有「〇」。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1日 (五) 10:03 (UTC)[回复]
我大致看得懂你的話。所以我有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如果X條目的A章節和B章節分別使用「零」和「〇」,然後Y用戶直接編輯整個X條目,並同時動了A章節和B章節使用「零」或「〇」的部分,或同時在A章節和B章節加入「零」或「〇」,那樣他應該加「零」還是「〇」?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6:05 (UTC)[回复]
@克勞棣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6:06 (UTC)[回复]
這樣的話,我修改我的提議:「同一個人對同一章節的同一筆編輯不應該又有『零』又有『〇』。」,所以閣下的問題的答案就是A章節一律用「零」,B章節一律用「〇」。這樣就不算違反前述的原則(因為是不同章節,所以允許同一筆編輯又有『零』又有『〇』),並且符合「同一個章節不應該又有『零』,又有『〇』」的原則。-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2日 (六) 16:40 (UTC)[回复]
這樣其實就是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了,也符合了我所說的「條目某段的正文全部都是用『零』,而另外某段的列點式全部都是用『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22日 (六) 17:04 (UTC)[回复]
那也要他修改了意見才會有這樣的效果。零那方面其實我不太急,可以看看有沒有其他意見。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35 (UTC)[回复]

將Wheel War譯名由「車輪戰」改為「管理戰」

在英文中,Wheel一詞其實有「影響力重大的人物」的意思[1][2],尤其是在電腦領域,指Unix系統的管理員用戶[3]。根據英文維基百科相關條目,「Wheel War」一詞其實起源於史丹福大學,指的是「大學裡有公用伺服器管理員權限(但又不太成熟)的學生互相惡搞(踢他人下線、刪別人的文件等),擾亂伺服器秩序」[4],後引申成管理員濫權打架的意思,和「車輪」其實沒有半點關係。之前的「車輪戰」很可能是錯誤翻譯,所以,在下提議將維基百科方針中的「車輪戰」全部改為「管理戰」。 --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11日 (二) 22:14 (UTC)[回复]

(+)支持。中维从英维引入的错误翻译或者不良翻译很多。中文里车轮战这个词的意思完全不符合wheel war本意,车轮战指持某一方立场的多个人轮番和另一方的特定人“作战”。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12日 (三) 01:37 (UTC)[回复]
如果参与的管理者不是一方各一个的话,可能这是对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2日 (三) 02:51 (UTC)[回复]
車輪戰很好呀。「你方唱罷我登場」,一人回退一次,下一人又出手回退,不像車輪戰嗎。--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4:34 (UTC)[回复]
我认为最根本的方法是用一台时光机器,回到过去,打当时起名字的一巴掌,告诉他:“翻译要正确!”。(笑)对于已长久使用的特殊名称,为了正确主义而修正,反而得不偿失。——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2日 (三) 02:54 (UTC)[回复]
当时起名字的是谁不重要,既然社群当时同意用那个名字,就是全社群的责任。既然是维基百科,就没理由坚持错误。旧名称可以作为重定向使用,但正式名称需要纠正。我看不出修正名称在操作上会有什么困难。将错就错不是维基百科应有之义,如果社群喜欢将错就错,我觉得这种社群不配拥有任何优良条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12日 (三) 03:54 (UTC)[回复]
其實光憑車輪戰的字面意思,我真的不知所云,我一開始還認為是賽車的比賽呢[開玩笑的] 2020年2月12日 (三) 09:27 (UTC)[回复]
內容看起來像站務版的3RR-- Sunny00217 2020年2月12日 (三) 09:37 (UTC)[回复]
(+)支持。善莫大焉。--Hjh474留言2020年2月14日 (五) 01:4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車輪戰(英語:Wheel War)是一場由兩個或更多管理員之間的管理回退戰(一個管理員重複回退另外一個管理員的管理行為,例如用戶查封/解封、頁面刪除/恢复、頁面保護/解除保護)。

提議條文

管理戰車輪戰(英語:Wheel War,舊譯為車輪戰是一場由兩個或更多管理員之間的管理回退戰(一個管理員重複回退另外一個管理員的管理行為,例如用戶查封/解封、頁面刪除/恢复、頁面保護/解除保護)。

↑↑像這樣嗎?--Hjh474留言2020年2月14日 (五) 01:40 (UTC)[回复]
是可以的,不過“並廣為使用”這幾個字就不用寫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9 (UTC)[回复]
完成--Hjh474留言2020年2月14日 (五) 08:58 (UTC)[回复]
  1. 「影響力重大的人物」這一說,至少在某些領域,還是很常用的。權威的在線詞典中只有劍橋英語詞典沒有此含義(可能因為他專注於英國式英語),其他的都有(Merriam-Webster 義項6c,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義項9,牛津詞典義項6,柯林斯詞典義項6(American English章節),等等)。英文維基百科的原文也明確指出Wheel的來源(「The term "wheel" comes from the description of highest privileged accounts on the PDP-10 and TOPS-20 mainframe computers, where "wheel" was used the way "root" is used on Linux/Unix systems」)
  2. 當然,我們不一定要照搬英文維基百科的原文,可以自己發明新詞;但是,引用其他名稱稱呼新事物,也不能偏離名稱背後的意義和邏輯太遠,否則容易引起誤會。我的擔憂只是「車輪戰」這一詞的意思不適合解釋 wheel war 這一種現象
    1. 「wheel war」的一個重要前設就是涉及多名管理員,普通用戶不算。「車輪戰」完全沒有表達這種意思。「循環往復」的意義是存在的,但如果這樣取義,「車輪戰」就應包含所有編輯戰
    2. 「車輪戰」在中文詞典中的釋義是「多人輪流挑戰同一個人」,而「wheel war」並沒有此限制(兩人也是,多對多也是)
  3. 當然,我加入維基百科沒多久,其實不太清楚「車輪戰」這一詞到底有多深入人心,是不是只能將錯就錯了。這個還有賴社群討論定奪。謝謝閱讀。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18日 (二) 00:59 (UTC)[回复]
在下目前只有兩個疑問:①諸位只是想改變方針WP:車輪戰的名稱,還是連條目車輪戰都要改名? ②諸位肯定在世界歷史上(不限定維基百科內),中文「車輪戰」是由英文「wheel war」翻譯過來,而不是反過來,「wheel war」是由「車輪戰」翻譯過去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18日 (二) 04:52 (UTC)[回复]
只改方針。暫未有人做過歷史考究。--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5:09 (UTC)[回复]
只改方針,條目另一回事。參看wheel條目,我認為中文「車輪戰」和英文「wheel war」是獨立產生的詞語,互相沒有關係。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18日 (二) 05:37 (UTC)[回复]
不久前客棧也有人表示「維基百科:傀儡」與現實生活中的「傀儡」不同,建議改名,但其實二者意義有相近或重疊之處,故共識不改。「維基百科:車輪戰」與「車輪戰」似乎意義上未有重疊之處,又「wheel」不限譯為「車輪」(此處為「影響力重大的人物」之意),故建議更名使之名符其實。--Hjh474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3:34 (UTC)[回复]

(!)意見:這個叫了十多年的“車輪戰”,就當是維基特有的名詞也未嘗不可,而且大家都已經懂了,是否一定要改呢?即使真的改了,溝通時可能也習慣用“車輪戰”吧?就像之前有人把“善意推定”改為“推定善意”,現在大家也喜歡說“善意推定”。語言能溝通就好了,尤其是像這些運用了十多年的詞語。--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1日 (五) 12:03 (UTC)[回复]

問題是維基一直會有新人加入,你見了十幾年、已經習慣的特有名詞,永遠有人是第一次見到。-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1日 (五) 14:50 (UTC)[回复]
任何一個有點常識的人都會認知和明白任何文章/書籍/網站/物件的名稱並不可能完全反映其內容/用處/意思(Python蟒蛇蛇和踎低噴飯喜劇團無關,清朝皇帝名稱(康熙、雍正、乾隆等等)可以代表其本人或其執政年代,魚蛋檔在粵語裡可以代表售賣魚蛋食品的街邊小販或非法賣淫場所等等)。再說,這個條目是規範管理員行為的方針,並不是現實世界中的任何事。我相信所有管理員都會詳細閱讀這個條目而不會只閱讀條目名稱而斷章取義。如果這些管理員(假設而已,並不是批評任何管理員,所以並不違反NPA條款,特此謹記)只憑方針的名稱而假定方針的意思,那豈不是維基百科的悲哀?當風箏遇上風... 仍能乘著狂風... 2020年2月21日 (五) 18:08 (UTC)[回复]
「善意推定」、「傀儡」、「Python」、「魚蛋」之類的名稱至少沒有構成語義或翻譯上的錯誤,頂多只是有點不順而已,所以與本案不同。交流時保留「車輪戰」無可厚非,但至少要增加一個正確的(就比如下面討論的 oversight ,英維和元維基都已經在使用更正確的 suppression 同義詞),否則有違維基百科的原則。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1日 (五) 22:32 (UTC)[回复]
@Kiteinthewind君:「不可能完全反映其內容/用處/意思」並不等同於「完全不可能反映其內容/用處/意思」;而在「不可能完全反映其內容/用處/意思」這個事實的前提下,「盡量做到反映其內容/用處/意思」仍然是可能的、可行的、應該做的,對吧!?不然為什麼不乾脆叫WP:第三次世界大戰WP:紅白歌合戰呢?反正閱讀者本來就不該望文生義、斷章取義,只看標題字面的意思卻不看內容的,是不是?另外提醒一下,這個方針雖然是規定管理員的行為,但並不是只有管理員才能看到,而是所有維基人都看得到。-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1日 (五) 23:4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Definition of wheel | Dictionary.com. www.dictionary.com. [2020-02-11] (英语). 
  2. ^ Definition of WHEEL. www.merriam-webster.com. [2020-02-11] (英语). 
  3. ^ wheel. www.catb.org. [2020-02-11]. 
  4. ^ http://jargon-file.org/archive/jargon-2.1.1.dos.txt

下落不明人士肖像是否可以合理使用?

近期讨论先例。我不认为属于“能达成同样以百科全书为目的之自由等效作品不存在或无法创作”。@WcamClithering。--GZWDer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06:49 (UTC)[回复]

請問你在上面引用的康妮·康維斯條目,中文維基不可以把肖像作合理使用,但為何英文維基條目Connie Converse可以?--ClitheringMMXX 2020年2月12日 (三) 08:36 (UTC)[回复]
中文維基的規則似乎較英文維基更嚴格,中文維基有明文規定122歲的準則,但英文維基並沒有;所以出現了英文版可用,但中文版不能用的情況。又或者說:英文版可以簡單以「失蹤」作為合理使用理由,但在中文版則須以「失蹤者已超過122歲」才可作為合理使用理由,「除非有合理原因說明其已不在人世」(在存廢討論中閣下所提供的理據能否被接受則是後話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12日 (三) 09:14 (UTC)[回复]
謝謝,我也有留意到Wikipedia:生者傳記有提及「人物都應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說明其已不在人世」,說明具有合理原因可作為假定已逝世的依據。--ClitheringMMXX 2020年2月12日 (三) 10:02 (UTC)[回复]
我能不能說「1898年後出生者假定在世」這個規則是有問題的?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挑戰NFCC方針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11:28 (UTC)[回复]
我甚至认为“失蹤者已超過122歲”也不能合理使用,因为到时可能已经有公有领域的图片(1976年前的图片发表95年后为公有领域)。--GZWDer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2:03 (UTC)[回复]
前提是得有公有领域的file存在,否則你還是在説空話。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12:41 (UTC)[回复]
122歲害人又想起了知名於長壽的讓娜·卡爾芒這位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4:51 (UTC)[回复]
只要存在能找到或创作的可能性就不能合理使用,即使目前找不到。--GZWDer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4:38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個詮釋收得太緊了。--ClitheringMMXX 2020年2月12日 (三) 17:55 (UTC)[回复]
(我搞錯重點了,這部分我另外補一句。)如果在以前就已經有有效的自由版權檔案,那就是另一回事,但是我們現在就是說沒有的情況,不要假設自由版權檔案一定會出現。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10 (UTC)[回复]
“只要存在能找到或創作的可能性就不能合理使用”這句我覺得其實是被一些人誤解/曲解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19 (UTC)[回复]
我的建議是「失蹤超過七年」就可以fair use。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回复]
期限訂為7年的理由為何?——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2日 (三) 13:32 (UTC)[回复]
這我只是比照香港法例「失蹤超過七年」就可以為失蹤人口領死亡証的規定而已。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法例規定如何。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07 (UTC)[回复]
但「假設」其在失蹤7年後尋獲,那該檔案是否無法繼續合理使用?--人人生來平等武漢加油🕯 2020年2月12日 (三) 15:51 (UTC)[回复]
我同意如果失蹤後尋獲,應無法繼續合理使用。--ClitheringMMXX 2020年2月12日 (三) 17:55 (UTC)[回复]
尋獲的話就不是“下落不明”,自然無法繼續合理使用。看看有沒有什麽檔案自由版權的媒體來拍照了。印度就有一大堆被領了死亡証的生者。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06 (UTC)[回复]
因為有可能找到失蹤者,所以不能合理使用--林勇智 2020年2月13日 (四) 06:51 (UTC)[回复]
(~)補充拉赞·扎伊图娜已在2013年12月9日失蹤,但是有辦法找到自由版權的檔案:File:Razan Zaitouneh.jpg--林勇智 2020年2月13日 (四) 07:07 (UTC)[回复]
(:)回應,但這是一張在她失蹤前拍攝、具自由版權的照片?--ClitheringMMXX 2020年2月13日 (四) 09:08 (UTC)[回复]
或許我澄清一下我的提議,否則上面某幾位有心人就會藉口打壓合理使用了(我確實是這樣想的):在沒有有效的自由版權檔案的情況下,下落不明人士在失蹤超過七年的情況下,其肖像就可以合理使用;下落不明人士尋獲後,其肖像則恢復不得合理使用,直至其死亡或再度失蹤超過七年。我真的非常厭惡部分有心人刻意轉移視綫的行徑。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0 (UTC)[回复]
失縱多久就能合理使用圖像建議看當事人國籍法律而定,而不是一刀畫下去。臺灣法律原則上是失蹤滿7年才能宣告死亡,但失蹤人滿80歲,或失蹤人在災害中失蹤,都不用等失蹤滿7年才宣告死亡(中華民國民法第8條)。如果宣告死亡後尋獲該失蹤者,原本圖像合理使用的理據自然消失,當然就不能使用該圖像。Poem留言2020年2月14日 (五) 13: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下落不明人士在失蹤處當地符合宣告死亡的條件時即當成死亡?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5日 (六) 06:34 (UTC)[回复]
臺灣這依照法律是要有人去法院申請宣告死亡,法院才會處理;因此失蹤滿一定期限不必然代表已認定死亡。嚴謹一點的話需要加上「已宣告死亡」才能避免法律爭議。Poem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59 (UTC)[回复]
但是有些情況下,有些失蹤人口的家屬會拒絕領死亡証,我不認為合理使用檔案應該受這一點阻礙。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01:34 (UTC)[回复]
拒絕領死亡証,意味著有關人士假定還在生,所以仍然不能合理假定死亡。--Opky9407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12:17 (UTC)[回复]
看看其他人的意見。下面有個方案比我提出的方案還寬鬆。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41 (UTC)[回复]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荣智浩對話貢獻)於2020年2月13日 (四) 11:12 (UTC)加入。[回复]
已使用Gallery標籤改善排版--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1日 (五) 03:46 (UTC)[回复]

不知道到底要幹嘛,快速關閉--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0:51 (UTC)[回复]
@Sunny00217重開。他的意思是想把WP:监督和{{Oversight topicon}}裏頭的標志更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3 (UTC)[回复]
阁下们好,我是荣智浩,昨天忘记在留言上签名,给大家造成不便,深感歉意。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4 (UTC)[回复]
(:)回應@Ericliu1912根据维基共享资源上的介绍,应该是2017年改的。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1 (UTC) 2020年2月14日 (五) 10:23 (UTC)[回复]
(*)提醒:數小時太短,通常要給幾天時間讓大家討論。--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不过新版本没有了我们语区那一块拼图……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5日 (六) 03:41 (UTC)[回复]
根據圖片全域使用情况,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其餘有使用圖片的維基都仍使用舊圖片。--Xiplus#Talk 2020年2月15日 (六) 03:53 (UTC)[回复]
(-)反对:同xiplus,新圖片只有少數地方使用。再者,新圖片的陰影部分偏向淺色,難以顯示OV與眾不同的抹除。--SCP-2000 2020年2月15日 (六) 04:04 (UTC)[回复]
(*)提醒:留言句首冒號要用小寫才能縮排。--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標誌改不改沒所謂,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不代表我們就不能跟arwp的做法,也不代表我們就不能不跟。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6:03 (UTC)[回复]

建議縮小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的方針範圍

如提,建議廢除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已廢除準則的方針地位(因為目前整頁為方針,但該段顯然不會是當成方針) -- Sunny00217 2020年2月13日 (四) 14:18 (UTC)[回复]

既然顯然不是方針,那援用IAR就好了啊,不然還要把方針模板改成部分章節為方針的模板,畫蛇添足。——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4日 (五) 03:37 (UTC)[回复]
既然可以這樣也可以倒過來啊(標記x段只是論述,非方針)--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4:42 (UTC)[回复]
技術上可能不可行。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6 (UTC)[回复]
既然都寫了「已廢除準則」,那麼可以視為「按規定,這些準則已失效,不得引用」。--【和平至上】黑醫護以市民健康作要脅可恥.武漢加油!💬 2020年2月16日 (日) 09:40 (UTC)[回复]
意見(▲)同上。——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6日 (日) 14:46 (UTC)[回复]
不得引用的话,G4改A1那条等,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样的话引用A1是不是有些矛盾呢?--Hamish2020新年快樂 2020年2月18日 (二) 10:43 (UTC)[回复]

反對「台」、「臺」之使用忽略名從主人

@Sanmosa閣下在先前的討論對於方針提出的修改,意思不明確,敝人看不出所以然,所以沒去留意。

敝人現在才發現閣下的意思是「含有「台」、「臺」兩個字的條目標題不會受《命名常規》中「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的規定影響。」敝人嚴正(-)反对

不只敝人當時看不懂,User:Ericliu1912當時也看不懂,因此他才詢問閣下。而且閣下作出解釋的日期是2020年2月13日,到現在為止仍然不滿七天,敝人請閣下撤回提案,重新尋求共識。--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6:47 (UTC)[回复]

@Matt Smith請解釋反對理由;上面的提案明確指出「台」、「臺」兩個字強套「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的後果。或許我解釋清楚一些:“含有「台」、「臺」兩個字的條目標題其中的「台」字和「臺」字不會受《命名常規》中「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的規定影響。”。另外,公示人並不是我,而公示期則被公示人定為自2020年2月12日 (三) 09:32 (UTC)起“公示至2020年2月17日 (一) 03:30 (UTC)止”,公示期一向沒有因為需要回應他人而需要隨時間延長之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6:54 (UTC)(調整於2020年2月17日 (一) 06:59 (UTC))[回复]
敝人的反對理由是「尊重名稱的發明者的選字」。--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7:03 (UTC)[回复]
問題在於“名稱的發明者”的界定原則。是“台灣”這個名稱的發明者,還是整個proper noun的發明者?然後如果是後者,移動了會不會被視為“繁簡破壞”?如果是前者,現在是先有「台灣」還是先有「臺灣」也有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08 (UTC)[回复]
長話短説:除非你能夠提出合理可行的替代方案,否則我絕不收回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15 (UTC)[回复]

@Pseudo ClassesSanmosa提出修改建議時沒有解釋清楚,而是經過了三天才解釋。敝人認為閣下定的公示期也應該延後三天。--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7:03 (UTC)[回复]

公示期從來不會因為這樣的原因就延後,你不能把未能及時提出意見的責任歸咎於我或公示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08 (UTC)[回复]
但是提出建議者起先沒有解釋清楚,敝人認為公示人仍然有責任延長公示期。否則如果在公示期到期的前一天才解釋清楚,也應該過關嗎?--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7:18 (UTC)[回复]
@Matt Smith現在我的情況並不是“公示期前一天才解釋清楚”,而且我已經給予足夠的時間(都四五天了)給任何人回應了(我認為給三天是最低限度),我確實沒責任因為你未能及時提出意見而這樣延後公示期,否則以後游戲維基規則必定會在客棧盛行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27 (UTC)[回复]

我建議兩位直接重新看上面的討論。上面的討論出現的情形是:A用戶認為依照名從主人(然而誰是台灣的“主人”是有爭議的)將頁面標題中的「台」移動至「臺」,並提供可供查證的官方來源。B用戶認為上述移動行為違反了異體字指引,並將此行為視為繁簡破壞。A用戶認為依照先前共識,並搭配第一項之行為,不違反方針指引。B用戶認為先前共識早於異體字指引,因此認為當時共識已不符時宜。其後,我提到“命名原則(使用常用名稱)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名從主人)”,然後有用戶(公示人)指出“目前的常用名稱經查詢後,仍然是「台」使用的次數多於「臺」(全部使用中文地區),因此只要關於臺灣並含有「臺」字的條目名稱都要移動到「台」(按照目前常理判斷)”,然而這樣就屬於繁簡破壞。為了回避不良影響,此修訂必須得以落實。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08 (UTC)[回复]

異體字的使用有「先到先得」的規則,因此不會發生閣下舉例的情況(「臺灣」移動到「台灣」)。--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7:18 (UTC)[回复]
那你就錯了。異體字相關規定只是指引,而作為方針的命名常規(包括「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相對於指引具有優先性。這個修訂就是為了消除相關的優先性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27 (UTC)[回复]
非也,敝人認為「名從主人」不適用於台灣,詳情請見敝人在下方的回應。--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8:22 (UTC)[回复]
這並不影響使用常用名稱的優先性,而且使用常用名稱比名從主人更優先。這個修訂消除相關的優先性的目的仍然存在、有效。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2:43 (UTC)[回复]
或許我舉個設例吧(我不知道公示人一開始説的是哪個條目):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裏頭的「臺」字,根據上面名從主人的表述,這是正確的名稱,但是根據上面使用常用名稱的表述,就不是正確的名稱,正確的名稱應該是2019冠狀病毒病台灣疫情,但是如此移動就屬於繁簡破壞。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27 (UTC)[回复]
@Sanmosa中西區 (台灣) 2020年2月17日 (一) 07:31 (UTC)[回复]
原來就是Pseudo ClassesMatt Smith你們兩位啊。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07:34 (UTC)[回复]
@Sanmosa我就是不想發生移動戰才來詢問。 2020年2月17日 (一) 07:51 (UTC)[回复]
@Sanmosa閣下說「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裏頭的「臺」字,根據上面名從主人的表述,這是正確的名稱」,敝人不同意。台灣的主權有爭議,誰是主人還未有定論,因此敝人認為「名從主人」不適用於決定「台灣」或「臺灣」。--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08:19 (UTC)[回复]
我同意你說的這一點,不過這並沒有影響我上面的論調:根據上面使用常用名稱的表述,就不是正確的名稱,正確的名稱應該是2019冠狀病毒病台灣疫情,但是如此移動就屬於繁簡破壞。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2:34 (UTC)[回复]
@Matt Smith「否則如果在公示期到期的前一天才解釋清楚,也應該過關嗎?」請閣下先想想自己問的是什麼問題。如果解釋後出現異議,那麼公示自會中止,直到新提案出現,才會再次公示。此提案經解釋後直至公示結束也未出現任何異議,我當然視為沒問題,難道三天的時間不夠讓你提出異議?如果解釋的時候是在公示結束前一分鐘、一小時、一日的話,那還另當別論,否則你欲延長公示期的理由不予採用。 2020年2月17日 (一) 08:13 (UTC)[回复]

提議:撤回對於命名常規的修改

今日,方針WP:命名常規被修改了(修定間的差異)。修改後的方針使得頁面標題的「台」或「臺」之使用不再受「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的規範。

敝人認為這樣相當不妥,故提議撤回。敝人認為有以下三點不妥:

一、不尊重主人的選字

對於使用「臺」來命名事物者(主人),維基條目若定名為「台」的版本,對於主人而言不尊重;反之,對於使用「台」來命名事物者(主人)亦不尊重。

明顯的例子是中華民國政府因為推廣正體字,所以其關於台灣的專有名詞都選擇使用「臺」字,例如臺北市。假如維基用戶創建臺北市條目的時候使用「台北市」為條目名稱,那麼在這個新方針的規範下,就不能將條目移動到「臺北市」了。這樣對於「臺北市」這個專有名詞的主人不尊重。

二、可能使讀者對於主人的選字感到困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關於台灣的專有名詞中都使用「台」,例如「中國台灣」。假如維基用戶創建中國台灣條目的時候使用「中國臺灣」為條目名稱,那麼在這個新方針的規範下,就不能將條目移動到「中國台灣」了。這樣可能導致讀者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選字感到困惑,誤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使用「臺」了。

三、不利於讀者識別真偽

台灣房屋公司在其名稱中使用「台」。假如維基用戶創建台灣房屋條目的時候使用「臺灣房屋」為條目名稱,那麼在這個新方針的規範下,就不能將條目移動到「台灣房屋」了。

這時候如果有個詐騙集團也使用「臺灣房屋」為其名稱,那麼讀者來維基百科看到「臺灣房屋」條目時,可能就不會對那個詐騙集團的「臺灣房屋」起任何疑心,進而相信了「臺灣房屋」是真實的公司。這樣就誤導了讀者。這個問題是值得重視的。


鑒於以上三點原因。敝人提議撤回今日的對於方針WP:命名常規的修改(修定間的差異)。@SanmosaPseudo ClassesEricliu1912SCP-2000Temp3600KirkLU克勞棣--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12:16 (UTC)[回复]

反對此提議。2和3如有需要(前提是能夠證明需要的合理性;個人認為3並不是一個適合的例子,維基百科無義務進行反詐騙工作),可以WP:IAR。1來說,根據現行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優先於名從主人,真的有特殊情況(例如台灣民眾黨)仍可以WP:IAR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2:37 (UTC)[回复]
或許讓我重複一下上面提及過的設例: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裏頭的「臺」字,根據「使用常用名稱」的表述(「台」使用的次數在所有使用中文的地區都多於「臺」),並不是正確的名稱,正確的名稱應該是2019冠狀病毒病台灣疫情,但是如此移動就屬於繁簡破壞。如果相關修訂被撤銷,將會造成條文矛盾、衝突的問題,社羣勢必難以適從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2:41 (UTC)[回复]
閣下自己說過「異體字相關規定只是指引,而作為方針的命名常規(包括「使用常用名稱」及「名從主人」)相對於指引具有優先性。」為何現在又說如此移動就屬於繁簡破壞?此外,在今天之前,社群並沒有難以適從,閣下想像的情況未曾發生。--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12:48 (UTC)[回复]
雖然說異體字處理規定是指引,但是WP:破壞作為方針頁也有繁簡破壞相關說明。由於兩個方針都不是核心內容方針,所以地位平等。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3:26 (UTC)[回复]
而且你之前和另外某一個用戶所起的衝突的情況已經很接近我想像的情況了,只要原頁面名稱和被移動後的頁面名稱反轉,我想像的情況就會出現。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3:29 (UTC)[回复]
(:)回應Sanmosa:維基百科沒有規定非核心內容方針的地位與指引平等。敝人認為方針大於指引,因此基於方針而做的異體字轉換不構成指引規範的繁簡破壞。也就是說,閣下對於WP:命名常規的修改很可能是杞人憂天、沒有必要。--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13:58 (UTC)[回复]
然後你沒看到“WP:破壞是方針”?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5:19 (UTC)[回复]
敝人看錯了,以為閣下說WP:繁簡處理之指引與方針平等,抱歉。那麼請閣下解釋,假如某用戶創建了「臺灣民眾黨」條目,其他用戶可否以名從主人為由而將其移動到「台灣民眾黨」?--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1:26 (UTC)[回复]
你説的是哪個「台灣民眾黨」?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01:30 (UTC)[回复]
敝人換個例子好了。假如某用戶創建自由台灣黨的條目的時候把條目命名為「自由臺灣黨」,其他用戶可否以名從主人為由而將其移動到「自由台灣黨」?--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1:36 (UTC)[回复]
前提是「自由臺灣黨」和「自由台灣黨」是不同的組織(就是像「台灣民眾黨」一樣),否則除非有其他被社群認定為合理的特殊理由,不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01:46 (UTC)[回复]
這樣也太霸道了吧?如果是諸如「在臺外國人」、「蘋果日報 (台灣)」、「松山區 (臺灣)」、「台灣地理」裡的「台/臺」因為不屬於任何人或組織而沒必要重定向到另一種字,這樣還算合理。但是諸如特定人或組織發明的、屬於特定人或組織的專有名詞,例如「臺北市」、「自由台灣黨」、「臺灣銀行」、「台視新聞台」,也不准從另一種字的版本重定向過來?閣下連專有名詞也不准許尊重主人的用字,敝人覺得太霸道。--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5:22 (UTC)[回复]
關於第二點,中國臺灣網用的就是「臺」,不過這應該算是少數例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7日 (一) 16:06 (UTC)[回复]
敝人尚未發現他們使用「臺」。請問閣下在何處看到?--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1:31 (UTC)[回复]
用字切成繁體模式之後,幾乎全部都是「臺」,大概默認台臺是簡繁字關係。不過我之前原本看到的是連logo都用「臺」,現在卻看不見了,怪哉。——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8日 (二) 03:47 (UTC)[回复]
啊,原來是big5版本官網才有,連結。——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1日 (五) 02:54 (UTC)[回复]
(!)意見:依你如是說,那麼你在中西區 (台灣)的移動爭議中引用異體字指引,更警告我如此可視為繁簡破壞的原因又是如何?如果我的移動一開始就是錯誤,那麼你提出的第一條又有何不同? 2020年2月17日 (一) 21:10 (UTC)[回复]
敝人當時並沒有警告閣下,而是轉貼系統訊息給閣下看。敝人當時之所以認為閣下以名從主人為由提出的移動請求不妥,是因為敝人認為台灣主權有爭議、不適用名從主人。--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1:26 (UTC)[回复]
同意第一和三,名字與實物保持一致,讀者可更清楚了解。而如果真集團和假集團都足夠寫到條目,命名會有衝突,每一下都IAR不是好規則。--Opky9407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12:39 (UTC)[回复]
重點在於繁簡破壞。如果未能妥善處理繁簡破壞的問題,現在的規定還是得實行下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40 (UTC)[回复]
敝人認為,以名從主人的規則重定向專有名詞條目,是合理、正當的,是尊重主人的,無須被視為繁簡破壞。或許可以在現有的新方針中加入一個句子來排除專有名詞,這樣就不用撤回整個修改了。--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13:55 (UTC)[回复]
排除專有名詞可以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5:07 (UTC)[回复]
好的。--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2:17 (UTC)[回复]
@Matt Smith(?)疑問:問題是建立者要明白專有名詞的意思,甚至不會混淆。
  1. 你指的專有名詞就像是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和臺東縣等非地理名詞。如果有條目命名為永康區 (台南市),我就能依照你說的專有名詞,移動到永康區 (臺南市),我這樣理解沒錯吧?
  2. 這種專有名詞的例外我能接受,但是這會導致其他不必細分的消歧義不對等,很容易造成混亂(消歧義只要是中西區 (臺灣)中西區 (台灣)就採用先到先得,而如果是非地理的專有名詞就只能是東山區 (臺南市))。
  3. 再舉中西區 (台灣)為例,條目描述的主題是中華民國的行政區,維基數據也是如此寫道。既然是行政區,那麼就不是地理名詞,哪來的主權爭議(有爭議的是地理位置,不是行政區劃)?
  4. 難道只因為消歧義的類別是中西區 (台灣),不論條目主題是地理位置或行政區劃,都一定會牽涉到主權問題?在我看來,描述行政區劃用的臺灣等於專有名詞
我認為名從主人的適用範圍有爭議,主權爭議該用於何時何處,什麼又是專有名詞的定義,而行政區劃又該搭配什麼類型的消歧義,這都值得探討。 2020年2月18日 (二) 16:49 (UTC)[回复]
1. 閣下的理解沒錯。
2. 這種重定向不是強制的。如果沒有編者想移動東山區 (台南市),那麼就維持不動。
3.4. 「中西區」是行政區,「台灣」目前不是。有個折衷的辦法,就是移動到中西區 (臺南市)
--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2:17 (UTC)[回复]
@Matt Smith(:)回應
  1. 儘管非地理專有名詞的移動並非強制性,但是相較於中西區 (台灣)東山區 (台南市)較容易移動。
  2. Wikipedia:DABNAME有提到:「消歧義詞可以是描述該事物的基本性質,或是該事物所屬的範疇。」,然而地理位置行政區劃兩者是不同的領域和範疇。因此,既然是描述行政區,那麼消歧義怎麼是使用地理位置區別呢(行政區 (地理位置))?
  3. 你提出的折衷方法就能解決第二點的問題(行政區 (行政區劃)地理區 (地理位置),由所屬範疇區別之),但是不曉得社群會不會同意這種做法。
2020年2月19日 (三) 07:07 (UTC)[回复]
1. 東山區 (台南市)較容易移動(較可能被移動?),這應該沒有問題。請問閣下有其它的考量嗎?
2. 這要問Wikipedia:DABNAME的制定者。敝人不清楚。
3. 到時候看看社群有沒有異議。
--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7:36 (UTC)[回复]
@Matt Smith
  1. 我的考量是台灣台南市的消歧義,前者不允許移動,這樣會導致不對等。但是,如果按照你的折衷方法就沒有問題了。
  2. 此外,我認為不需要將提案撤回或修正,因為提案有寫道「如果是單純異體字所產生的命名差異,則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但是當專有名詞涉及名從主人的問題時,就不只是單純異體字產生的命名差異了。
副知Sanmosa 2020年2月19日 (三) 11:06 (UTC)[回复]
2. 所以敝人才提議方針裡新增一句話來使專有名詞的重新導向不算繁簡破壞。--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1:55 (UTC)[回复]
專有名詞直接移動不違反修訂後的方針,也不算繁簡破壞。方針修訂後,只有限制單純的異體字移動問題,只要提出合理的理據,證明移動並非單純的異體字問題,就能進行移動。 2020年2月19日 (三) 14:47 (UTC)[回复]
原來如此,謝謝閣下提醒。但願編者們都能明白「台北市」移動到「臺北市」、「自由臺灣黨」移動到「自由台灣黨」等等不是單純的異體字移動、不算繁簡破壞。--Matt Smith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02:05 (UTC)[回复]
「台北市」移動到「臺北市」是不是單純的異體字移動我有些憂慮,Matt Smith你在上面提到的第一點我個人認為是不應當移動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3:59 (UTC)[回复]
@Sanmosa關於台北市移動到臺北市,我認為不算繁簡破壞,因為臺北市是行政區(中華民國劃分的區域),並非地理位置。如果換成是台北移動到臺北,那麼就不能移動了,因為臺北屬於地理位置,而主權又有爭議,因此不適用名從主人。副知Matt Smith 2020年2月21日 (五) 09:39 (UTC)[回复]
我想指出的一點是:中文維基百科經常把行政區和地理位置放在同一個條目裏頭寫(這其實很多條目也是,各大洲都有),所以我認為臺北市條目實際上同時是行政區條目和地理位置條目。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2 (UTC)[回复]
@Sanmosa這就是問題所在,無法分辨,除非方針特別註明適用範圍。 2020年2月22日 (六) 16:33 (UTC)[回复]

為什麼8btc.com被屏蔽了?

關於複製他人的用戶頁

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0/02/16#批量提刪Topic:Vfcx4id13eaojkutUser:霜奶仙大量複製User:橙子木的子頁面,以及User:游魂提到沒有自己編寫的內容可能導致你不符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而無法申請管理員- Sunny00217 2020年2月18日 (二) 04:00 (UTC)[回复]

建議修訂加入禁止複製他人用戶空間內容的規定。—AT 2020年2月18日 (二) 04:09 (UTC)[回复]
基於維基百科對授權的規定,不應該禁止複製,但不應該致使人混淆,例如連同被複製者的使用者名稱一起複製。-KRF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3:28 (UTC)[回复]
  •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著作精神權利(Moral Rights)。即使版權沒有限制,作者也有權反對和追究對作品歪曲、割裂、貶損等有害於作者榮譽的行為。考慮此議題的實際情況,可以認為「不輕易公開」是這幾個用戶頁(作品)的一個重要屬性,所以在作者明確表示不允許下仍然堅持公開是「歪曲」作品,影響作者的榮譽,所以有侵犯作品精神權利的嫌疑。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0日 (四) 05:09 (UTC)[回复]
    • 我不會說這是rights, 而是privilege; 不過大意與Classy_Melissa一致。--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0日 (四) 09:09 (UTC)[回复]
      • Rights可不是我說的,很多國家(包括美國)法律都有規定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0日 (四) 12:09 (UTC)[回复]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8/01#User:Emojiwiki/沙盒/User:A2569875,連專家獎跟拓荒獎都複製過去会致使人混淆,那是不可以的,我认为使人混淆,该刪,但与果没混淆,只要加原页链接,不用太严谨。--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0日 (四) 23:44 (UTC)[回复]
        • 自己的黑歷史--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02 (UTC)[回复]
      • 複製人家的格式大部分應該都沒什麼意見,問題是全盤複製,還有被複製人不希望被複製@A2569875--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06 (UTC)[回复]

修訂 WP:BIAS,明確某些情形下,「中」不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或「中國大陸」的代稱

「反送中」和「中港矛盾」命名引起的爭議,反映了這一問題需要明確。

我指的情形:涉及到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四者之間的政治關係(「中國大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這兩個稱謂的爭議,待另提討論主旨)

原因分析: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或「中國大陸」簡稱為「中」,是一種政治化的行為。把一個國家的一部分,稱做這個國家,是統獨意識之爭,如允許這樣做,則違背「中立原則」。中國的簡稱是中,而大陸和香港都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在這時大陸不能簡稱為中,道理完全等於香港不能簡稱為中。

如:「薩哈共和國」與「俄羅斯其它地區」的關係,豈能簡稱為「薩俄關係」?「加里寧格勒」與「俄羅斯其它地區」的關係,豈能簡稱為「加俄關係」?

故: 1.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中應當明確,涉及四者政治關係的詞彙、語句,不可表達對「將『中國大陸』簡稱為『中』」的讚同,除非加入引號或「論」,或以其它的方式表明這只是對既存名稱的引用,如:「反送中」、「中港矛盾」、台灣有民眾稱中配(文首闡釋)。

2.在命名時,當違背中立性原則的名稱,與不違背該原則的名稱同時出現,且兩者的引用量差距很小時(判定標準±20%),應選用後者,以維護維基的中立原則。Natureindex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1:15 (UTC)[回复]

@AT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1:42 (UTC)[回复]
另外,補充一點:「薩哈共和國」與「俄羅斯其它地區」的關係可以視為「薩哈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的關係,既然都是國家,我未見簡稱為「薩俄關係」有何不可(我是知道「薩哈共和國」是「加盟共和國」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3:07 (UTC)[回复]
如果是「中國」與香港的關係,則「中港……」無問題,但是「中國一部分」與香港的關係,豈可稱為「中港……」?Natureindex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5:33 (UTC)[回复]
我不打算重複AT的先前說明。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32 (UTC)[回复]

請注意:此修訂案除了屬於FORUMSHOP,提案人也意圖以此凌駕WP:5P1WP:NOR,管理員應該儘快關閉。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0日 (四) 15:17 (UTC)[回复]
WP:AGF,對事不對人。 2020年2月20日 (四) 21:51 (UTC)[回复]
請閣下論證這句話是錯的:「中可以代指中華民國,以親中代指親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背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香港部分人士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簡稱為『中』,有些香港人本身就反對這種稱呼,所以它違背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避免香港中心」。Natureindex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5:23 (UTC)[回复]
即使以上陳述正確,這並不構成凌駕WP:5P1WP:NOR的理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5:41 (UTC)[回复]
這不凌駕WP:5P1WP:NOR。例如:「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這類說法,台灣的確有人這樣講,但是在維基還是寫作「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論』」。Natureindex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回复]
「內地與香港的矛盾」/「香港和內地的矛盾」/「內地和香港的矛盾」應是部分維基人的造字(=原創研究)。這三個詞語是自從維基百科採用了那個名稱作為條目標題以來才出現的。確認名稱前應該排除部分維基人的造字(=原創研究)所帶來的影響。你的提議令此影響不能被排除,自然就會造成凌駕WP:5P1WP:NOR的效果。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23 (UTC)[回复]

WP:監督用词不当

我认为監督用词不当,像是監督某维基人一样。

我在这里为一部分词语重新定义,希望可以样更多人(特别是新手)明白:

词语 本来定义 新定义
監督 高級刪除方式,用以隱藏侵犯私隱或誹謗內容 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監督和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
數據隱藏 N/A 高級刪除方式,用以隱藏侵犯私隱或誹謗內容
監督員 擁有監督權限 (换成數據隱藏員,而監督員一词失去定义)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0日 (四) 11:16 (UTC)[回复]


“數據隱藏”裏頭的“數據”這個用詞感覺不太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3:55 (UTC)[回复]
@Classy_MelissaSanmosa可以用內容隱藏吗?--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04:18 (UTC)[回复]
@Classy_MelissaSanmosa--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04:23 (UTC)[回复]
這個還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4:25 (UTC)[回复]
感覺刪除的層級比隱藏還高欸……--【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回复]
@和平至上這個是無法再復原的,刪除還可以undelete,這個不能unsuppression(管他文法正不正確)--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9 (UTC)[回复]
我知道,但我覺得「隱藏」聽起來比較低級……(因為一般隱藏是可以復原,刪除不可以,這就和原意恰恰相反……)--【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2月21日 (五) 10:25 (UTC)[回复]
ㄎㄎ(因為刪除是整個頁面,隱藏僅針對單一修訂)--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34 (UTC)[回复]
改為「抹除」或「隱抹」可以嗎?--SCP-2000 2020年2月21日 (五) 10:39 (UTC)[回复]
( ✓ )同意@SCP-2000--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11:38 (UTC)[回复]
簡而言之就是把現有「監督」替換成「數據隱藏」--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0 (UTC)[回复]
题外话,于何在MediaWiki安装并使用監督?--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11:37 (UTC)[回复]
在mediawiki.org和translatewiki部分翻譯為「屏蔽」,另隨便推薦一些詞彙:隱蔽隱沒。--Xiplus#Talk 2020年2月21日 (五) 12:37 (UTC)[回复]
(*)提醒這個討論涉及了所有中文介面的變更,可能需要轉發至其他站點討論(不過只有本地才有設監督員)--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16 (UTC)[回复]
既然mediawiki.org和translatewiki翻譯成“屏蔽”,那我也推薦“屏蔽”,原因是避免技術上的麻煩。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3 (UTC)[回复]
@Sanmosa( ✓ )同意( ✓ )同意--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23:26 (UTC)[回复]
@Sanmosa簡體為屏蔽,繁體為監督,所以不管結果選什麼都還是要改。--Xiplus#Talk 2020年2月22日 (六) 01:41 (UTC)[回复]
本人认为,用抹除比较好--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2日 (六) 09:59 (UTC)[回复]
其實我沒所謂,只要不是“‘數據’隱藏”就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1 (UTC)[回复]

基金會行動方針事實修訂

由於編輯禁制方針已實行,故移除「譯註:本地只有封鎖方針,編輯禁制方針仍沒完全實行,請注意差異」一句,並請詳閱七日。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2月20日 (四) 12:42 (UTC)[回复]

(+)支持: 需更新--CSRX 300=AWP=駭客專用 2020年2月20日 (四) 21:26 (UTC)[回复]
(+)支持(▲)同上------是橙🍊子🍊哦! 2020年2月20日 (四) 23:12 (UTC)[回复]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1日 (五) 01:26 (UTC)[回复]

關於WP:PUT

現行條文

我的用户对话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

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当您的用户会话页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这么做只能使他人重复这样的批评,而且使您像一个忽视批评的人。

通常您对您自己的用户对话页的修改应该是对别人的评论做出响应,不要加入那些更适合于你用户页的内容,例如测试用户页面。

匿名用戶的對話頁

已超過一個月未有編輯動作的匿名(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應存檔至「User_talk:xxx.xxx.xxx.xxx/存檔」,以避免未來使用相同IP的其他用戶產生混淆。

提議條文

我的用户讨论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

您的用户讨论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將討論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这么做只能使他人重复这样的批评,而且使您像一个忽视批评的人。

通常您对您自己的用户对话页的修改应该是对别人的评论做出响应,不要加入那些更适合于你用户页的内容,例如测试用户页面。

匿名用戶的討論頁

已超過一個月未有編輯動作的匿名(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應存檔至「User_talk:xxx.xxx.xxx.xxx/存檔」,以避免未來使用相同IP的其他用戶產生混淆。

理由:大多數的都不到32K就已經只留top了,訂定這條沒意義,同時 对话页=>讨论页 --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09:29 (UTC)[回复]

(+)支持,並修正了一個字。 2020年2月21日 (五) 09:47 (UTC)[回复]
其实按照nstab-user_talk的原意,对话似乎更贴近原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2月21日 (五) 12:46 (UTC)[回复]
但nstab-user_talk被譯作討論,且這個好像在中文介面建立時就是討論了呢...--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21 (UTC)[回复]
我懷疑更改“对话页”為“討論頁”的必要性;加個注釋說“对话页”指“討論頁”就好,再不然就動用{{noteTA}}。32K那部分不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5 (UTC)[回复]
对话改讨论就有点修没坏的东西的意思了,默认签名里带的链接也不是讨论而是留言,留言和对话都比讨论好吧?--#SE2020 不同意的请举手(迫真) 2020年2月23日 (日) 01:07 (UTC)[回复]
對刪除32K那句進行公示至20200228-- Sunny00217 2020年2月23日 (日) 12:32 (UTC)[回复]

重新尋求先前的共識

反正有共識紀錄就可以改,不用再浪費時間尋求共識--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2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鑒於先前已通過的提案無完全修正,想重新尋求共識。 2020年2月21日 (五) 12:4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维基百科:用戶頁维基百科:機械人方針及相聯頁面的合併更新

目前的用戶頁方針對機械人帳號等合規附屬帳號的用戶頁沒有明確的規範。此外,部分機械人的用戶子頁設有技術開關,如User:Liangent-bot/message,一旦遭到錯誤的更改,可能影響到眾多用戶。現擬對此作出明文規定:

於目前「从我的用户页上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下,新增一章: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机器人及其他合規多重帳號的用户页 一般来说,机器人及其他合規多重帳號用户页的所有权归这些账户的操作者所有;如果机器人由多人一起操作,则一般而言,所有操作者都具有所有权。操作者對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時,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於「機械人的使用」下添加三級標題,為: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机器人的用户页 機械人可按實際需求設立用戶頁及用戶子頁面。這些頁面的管理權屬於機械人操作者。由於此類頁面有一定系統管理功能,管理員可對它們實施預防性保護。

修改Wikipedia:保護方針#不同的保护期限,增加:

現行條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提議條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有“系统管理”性質的機械人子頁面。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修改公開備用帳號一節:

現行條文

== 公開備用帳號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

提議條文

== {{新增條文|公開多重帳號間的關係}}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是在子帐号的用户页上使用諸如{{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Bot|主帐号名}}等模板。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經標記後,主帳戶對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時,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個人有兩隻帳號,目前這隻比較活耀比較新,另一隻貢獻次數比較多。到時你們討論完成後請題醒或指導我如何標記Heartingvia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3:55 (UTC)[回复]
不同意必須要用模板作出合理使用多重帳號聲明,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具有適切的說明文字即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3 (UTC)[回复]

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的衝突

--對,就是從再教育營那理鬧來的。常用名稱的到底有甚麼標準?當兩者衝突時何者為先?利諾可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14:52 (UTC)[回复]

請直接參照WP:NAME:“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針對2)、“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針對1)。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7 (UTC)[回复]

提议修订Wikipedia:管理员#避嫌部分内容

在下近期处理速删请求时,有遇到TW自动删除页面附带的讨论页的情况,从方针角度,是页面虽符合G15标准,惟未有他人提案,故此并不符合Wikipedia:管理员#避嫌中的有关规定。为避免繁琐,在此提议修订条文。重定向页同理。

現行條文

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

提議條文

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处理其他提案时,同时删除页面讨论页或到此页的重定向页的除外

以上。--Hamish 2020年2月22日 (六) 05:38 (UTC)[回复]

我建議在提議條文中明示這是G15所允許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06:49 (UTC)[回复]
(&)建議:此外,管理員大量刪除破壞者的頁面,也是無須提刪,因此可能加註則較容易處理;或者修改g8及g15也行。不過不改,也問題不大,因為這算是IAR,過去多年都是這樣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2日 (六) 07:44 (UTC)[回复]
這算個傳統吧,大部分都是這樣做的,既然要IAR,我的想法是在方針中明確說明,當然要IAR也不是不行。--Hamish 2020年2月22日 (六) 10:48 (UTC)[回复]
(?)疑問,何謂「前述要求」?在Wikipedia:管理员中並沒有提到有關前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2月22日 (六) 09:01 (UTC)[回复]
那個“前述要求”是指“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這個,原文措辭不當,已修改。--Hamish 2020年2月22日 (六) 10:48 (UTC)[回复]
(?)疑問:雖然管理員也可以對條目提報快速刪除,但如果條目明顯符合快速刪除準則,為什麼不直接刪掉,還要經過提名程序?還不如管理員自己訂內規,哪些情況可以不經提名直接刪除就好(我也相信管理員內部會有如此共識),這樣也不用動到這條。Poem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14:07 (UTC)[回复]
  • 基本上所有頁面都不能直接刪去,但有些如g15,有些管理員會等機器人提刪,有些不等,刪去等於符合IAR,即操作對維基有實際好處才用這條,g8是不可能提刪,因為全永封用戶頁是被全保護的,刪除以便移動也不可等其他人提刪。大量刪除破壞者頁面,是運用IAR,即對維基有好處。維基對於頁面的刪除是很審慎的,如果管理員可以隨意刪除,很多政治條目肯定會被無故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2日 (六) 14:41 (UTC)[回复]
改G15就可以了,無必要改這條。--SCP-2000 2020年2月22日 (六) 15:16 (UTC)[回复]

嘲讽维基人所在地制度和领导人的行为算不算人身攻击

如题。我记得对维基人的地域(国家)歧视属于Wikipedia:文明里面规定的有关国籍特征的人身攻击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2月22日 (六) 07:30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理論上是人身攻击及不文明行為。--SCP-2000 2020年2月22日 (六) 07:34 (UTC)[回复]
(-)反对樣貌相似且廣為人知就是人身攻擊及不文明行為,照閣下的理論,小熊維尼豈不是成了「原罪」?--D7689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8:43 (UTC)[回复]
雖然有點困難,但希望您假設一個例子?--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7:57 (UTC)[回复]
    • 習近平像小熊維尼被人叫維尼,而且人盡皆知,這有什麼問題?因為樣貌相似被這樣稱呼就是人身攻擊?那小熊維尼本尊豈不是很冤枉?討論頁本身是對話內容不受影響,只要習近平條目寫不是「維尼 (習近平)」即可(重定向條目除外),照閣下的理論,何君堯的「何已完」是鑒於何君堯輸了區議會被香港人這麼叫,那香港人就是人身攻擊不文明了?--D7689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8:39 (UTC)[回复]
收回上方說法,看錯了。--SCP-2000 2020年2月22日 (六) 11:27 (UTC)[回复]
就个人经验来说,攻击大陆或香港的领导人不算,攻击台湾领导人就算。这不是对规则的阐释,而是对维基当前现实的总结。至于原因,众所周知,显而易见。--Cswquz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13:12 (UTC)[回复]
空心蔡的重定向現在好像是存在的。我個人不會特別關注誰把蔡英文叫作“空心蔡”或“Wonky蔡”,也不會特別關注誰把韓國瑜叫“草包”,我只曾關注過媒體對這三個詞語的使用率。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46 (UTC)[回复]
  • 單就標題,對方是「嘲諷维基人所在地制度和领导人的行为」,所以不算維基人,例如習維尼或是開蟑聖母,話說維基上有人因為罵空心菜被檢舉?維基也被蟑螂佔領真是太可怕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2月22日 (六) 14:06 (UTC)[回复]
關於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制度領導人的行為算不算人身攻擊,要分兩部分看:
  1. 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制度:制度不是人,自然不算人身攻擊,人身攻擊的前提是受眾是人
  2. 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領導人:領導人是人,因此這看上去好像符合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例子中“對其他人的不尊重”一點,不過要注意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介紹的是防止向其他用戶進行人身攻擊(此句見方針頁頂部),而其概要(“此頁簡而言之”)的内容是“要針對文章內容發表意見,而非針對文章貢獻者”,由於領導人是文章貢獻者的機會極小,而且至今也沒有人在中文維基百科作出如此的聲稱(英文維基百科好像是出現過這些情況的,不過不至於是國家領導人而已),因此這並不符合《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中對“人身攻擊”的定義。關於在生者條目加入人身攻擊內容,適用的方針是《生者傳記》方針。
  3. (這並不是蘇州想問的,但是蘇州應該想參考)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群體:根據Wikipedia:文明#粗魯無禮:“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階層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屬於人身攻擊。如果你把具有特定身份的一個群體(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大陸居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湖北省居民)都給貶損了,那就屬於人身攻擊。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33 (UTC)[回复]
  • (*)提醒習近平像小熊維尼獲得「維尼」的外號,這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就跟「何已完」是鑒於何君堯輸了區議會選舉,加上他本人名聲很差,被香港人這麼叫的性質相似。如果樣貌相似就當作歧視他人,本尊豈不是成了「原罪」?--D7689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3:39 (UTC)[回复]
那如果我對某位臺灣維基人說:「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你看這次肺炎事件,造成臺灣乃至於全世界多大的麻煩!你還要認定自己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嗎?」,這算人身攻擊嗎?若是,是對誰或是哪個群體的人身攻擊?-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2日 (六) 17:10 (UTC)[回复]
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中的「少數」一詞使之不可能對「中國人」此羣體整體進行人身攻擊,但這句在「少數中國人」有被指明是哪部分的「中國人」的前提下仍對該部分的「少數中國人」進行了人身攻擊。假使「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被改成「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則屬於對「中國人」此羣體整體進行人身攻擊。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07 (UTC)[回复]

有關WP:V的修正

由於近日有不少用戶在未嘗試尋找來源及驗證來源的情況下,就急於提刪條目,令afd造成積壓,而且這種急於提刪條目的態與WP:DP:「刪除為最後手段」的精神相違背,因此須要修正相關條文:

現行條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1]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2]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3]

提議條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但用戶請勿謹因為看到條目上沒有來源,而在未嘗試尋找來源和驗證來源的情況下就提刪條目或刪去條目內容。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4]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5]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6]

参考資料

  1.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2.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3.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4.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5.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6.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4:33 (UTC)[回复]
(-)反对:相關條文就是把舉證責任留給主留方,主刪方本就毫無舉證責任,這提議無疑是把舉證責任卸給主刪方。核心內容方針不可輕言更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5:58 (UTC)[回复]
我仍然認為提議條文有為主刪方卸舉證責任的效果(「請勿……在未嘗試尋找來源和驗證來源的情況下就……提刪條目」中的「尋找來源和驗證來源」就是舉證責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09 (UTC)[回复]
然而提議條文確實為主刪方卸了舉證責任,這是無可爭辯的。基於提議條文的如此意思而調整出來的任何變體仍然會為主刪方卸了舉證責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29 (UTC)[回复]
  • 您重複提出追問同樣的問題,我上面已經回應了,不再重複回應。我想就算即使如您這樣理解,如果有問題,也不等於不能改。現在的問題是有人不google 一下就提刪條目,作為巡查員來說是很差的巡查態度,浪費afd人力物力;作為管理員,如果不google一下看看有沒有來源,就直接刪去,管理員這樣處理afd也很草率,但這肯定不是方針的精神。--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6:52 (UTC)[回复]
然而,我並不認為你能夠有效回應我的疑慮,因為我提出的疑慮就是事實,而事實是不可能被否定的。我也不相信有任何人能夠有效回應我的疑慮,因此我也不打算尋求任何人的回應。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7:10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你的提案所表達出來的意思並不單單只是「審慎提刪」那麽簡單,你這個提案是有side effect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19 (UTC)[回复]
WP:DP導言:“在把頁面提交刪除流程之前,請仔細考慮其他非刪除的手段是否能改善頁面”、WP:DP#REASON:“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注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這“考慮”其實並不是硬性規定;下面Tiger其實説中了,這句就是一個態度指引。另外一個side effect我剛才才留意到:“急於”這個詞語無疑是把所有主刪方都給定性為“不謹慎行事的”,然而這並非實情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28 (UTC)[回复]
您應該請求修訂WP:FAILN,而不是WP:V吧。--SCP-2000 2020年2月23日 (日) 06:56 (UTC)[回复]
也是可以改WP:V吧,意義就變成,無論是沒來源的條目或條目中沒列明來源的內容,都要先嘗試查證過,查無來源才能移除(對於條目內文,適用來源請求模板,無期限;對於條目本身,適用關注度模板,大限30天)。--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2020年2月23日 (日) 07:02 (UTC)[回复]
(!)意見:还是觉得这类话应该要放到删除方针里去。可供查证可以影响许多方面,不只是是否删除一个条目,还有是否要写一个段落,怎样写,编辑争议如何解决等等。如果对每一个方面都写在可供查证里面,会令条文变得臃肿,且偏离主题。就算是把这句话放到同一章节后面一点的部分也比放在第一段好。第一段就是阐明一个大意,而后面才涉及具体的处理方法(比如第二段有说到可以删除,或是用模板标记)。在开头添加这种处理方式、态度的文字会让人抓不到主旨。--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8:19 (UTC)[回复]
关于 Sanmosa 对于举证责任的担忧,我的理解是这句话(不管放在哪里),都是一个态度指引。因为要删除一段内容的话(不论是因关注度删除整个条目,还是删除条目内的一部分内容),删除者没法主动证明“找不到”这件事,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人能够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并且还举出证据证明他找过了。所以本质上来说,这句话不会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真有人没搜过来源就删东西,要把内容加回来还是需要给出来源,而不是援引提议的条文去反删除(这一点我觉得也需要作为提议条文的补充写一下,不然可能会被人误用)。--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8:42 (UTC)[回复]
  • 刪除方針已經有“審慎刪除”的意思,無須再修改,~因此在這裏把條文不清晰的地方配合其他方針改得準確一些有甚麼問題呢?沒錯這條文確實沒甚麼約束力,但對於一些未經嘗試找來源就提刪的用戶或管理員也說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指示,因為我確實見過有管理員批量刪去條目,引述此條文指“刪除不用舉證”,結果就出現輕率提刪及刪除條目的情況。--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8:54 (UTC)[回复]
  • 放置位置的问题是这样的:本来这一段都在说明举证责任由添加内容者承担,并且对添加的来源提出要求,前后是有关联的。如果添加这段话在中间的话,读起来可能会影响行文的逻辑和流畅性。比较合适的就是在叙述“如何处理无来源内容”的地方,专门提醒怎样才是好的处理方式。删除的时候引用这句话本身是没问题的,要反驳这种说法也很简单,给出来源就好了。而且就算加了这句话,还是能引述“刪除不用舉證”(就像上面说的,其实这句话不会有实质性的作用)。这样说来是和删除方针里的“审慎删除”有重复,不过我不反对再多论述一遍这个精神。--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1:41 (UTC)[回复]
  • 您看看其他版的提案就明白這個提案的意義,很多人連google一下都不做,然後就提刪了條目,其他人隨便google一下就找到來源,然後提刪者就引了WP:V說:「主張保留的才有舉證責任」,這明顯是曲解了方針。您說的文句語意流暢性等問題,如果您覺得真的很有問題,可以提出具體建議修正,或者把新加的那幾句放在括號內。--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1:54 (UTC)[回复]
你這句話有問題:既然“其他人隨便google一下就找到來源”了,那樣我相信“其他人”會把那些來源給列出來,“其他人”其實就已經舉證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30 (UTC)[回复]
  • 現在的問題是很多人在沒先google一下,就提刪至afd;如果先google 一下再決定提刪,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存廢爭議。甚至有人可能連條目也不看一下,就批量提刪了條目,然後就說方針訂明「保留才有舉證責任,提刪者只看條目有沒有來源」,這是導致afd積壓的原因及爭議,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必須解決。--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3:40 (UTC)[回复]

請問「移動存檔模板」到底要不要視為「模板方針」的模板,並將模板方針「作為正式方針」?

就個人認為,zh版的移動存檔模板是很常用的,前個提案才剛通過無限期半保護該模板而已。現在要提問的是這個模板到底要不要視為「模板方針」的模板,並將「模板方針」作為「正式方針」?這個模板主要是存檔FA/FL/GA評選和PR的討論結果,但現在遇到的狀況是這樣:當一個條目或列表在進行重審期間完畢,用戶結算票數時,所謂的「支持」是指「同意某個符合標準的條目或列表保留FA/FL/GA資格」,還是「支持除名該FA/FL/GA資格」?那麼在結算的時候是否應使用類似「{{Icon}}:X票yesFA/yesFL/yesGA,X票noFA/noFL/noGA,通過/不通過(即個人使用的符合標準/未達標準)」這樣的寫法才能存檔?比如:

  1. 一個FA評選獲得10支持,1反對(淨支持9票)通過就規定得寫:「典范条目:10票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1票反對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通過(符合標準)」而不能寫「10票支持,1票反對」;
  2. 一個FA評選/重審獲得6支持,1反對(淨支持5票)未通過/撤銷就規定得寫:「落选典范条目:6票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1票反對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不通過/撤銷(未達標準)」而不能寫「6票支持,1票反對」。

畢竟用這個模板存檔完後也不是只有使用這模板的人才會看條目討論頁,其他用戶也可以看的。所以總結,要問以下兩個問題:

  1. 到底該不該將「移動存檔模板」視為「模板方針」的模板,並將模板方針「作為正式方針」?
  2. 該模板是否應在結算票數時強制使用類似「{{Icon}}:X票yesFA/yesFL/yesGA,X票noFA/noFL/noGA,通過/不通過(即個人使用的符合標準/未達標準)」這樣的寫法才能存檔?

以上,詳情問題來由請看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9:00 (UTC)[回复]

我覺得未必需要硬性規定,畢竟大家還看得懂,不過我個人就會藉助{{FAFLGAarchiveF}}處理,而{{FAFLGAarchiveF}}的顯示效果是:“10符合標準、1不符合標準,入選”。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