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蟲蟲飛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第922行: 第922行:
== 修订[[维基百科:关注度 (人物)]] ==
== 修订[[维基百科:关注度 (人物)]] ==
{{save to|WT:关注度 (人物)}}
{{save to|WT:关注度 (人物)}}
{{archive top|已公示七天,有關《人物收錄準則》修訂已通過。--[[User:蟲蟲飛|<span style="color:#E63995;"><big>'''蟲蟲飛♡♡→♡℃'''</big></span>]]※[[User talk: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10:07 (UTC)|status=已通過}}
删除注1。[[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1年2月20日 (六) 16:36 (UTC)
删除注1。[[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1年2月20日 (六) 16:36 (UTC)


第996行: 第997行:
:::那就顺从两人的意见吧![[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1年3月13日 (六) 15:16 (UTC)
:::那就顺从两人的意见吧![[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1年3月13日 (六) 15:16 (UTC)
::{{done}}--[[User:蟲蟲飛|<span style="color:#E63995;"><big>'''蟲蟲飛♡♡→♡℃'''</big></span>]]※[[User talk: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4日 (日) 03:16 (UTC)
::{{done}}--[[User:蟲蟲飛|<span style="color:#E63995;"><big>'''蟲蟲飛♡♡→♡℃'''</big></span>]]※[[User talk: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4日 (日) 03:16 (UTC)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過。--[[User:蟲蟲飛|<span style="color:#E63995;"><big>'''蟲蟲飛♡♡→♡℃'''</big></span>]]※[[User talk: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10:07 (UTC)
{{Archive bottom}}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消歧義重新導向)==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消歧義重新導向)==

2021年3月19日 (五) 10:08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1 1 Sanmosa 2024-11-29 23:47
2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30 11 Sanmosa 2024-11-27 08:56
3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1 1 LuciferianThomas 2024-10-28 09:38
4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17 5 Sanmosa 2024-11-27 08:36
5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1 1 Jimmy-bot 2024-11-30 00:14
6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23 8 Factrecordor 2024-11-27 21:40
7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51 13 Sanmosa 2024-11-29 20:08
8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48 14 124.244.233.185 2024-11-29 22:36
9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 1 1 Jimmy-bot 2024-11-29 16:14
10 关于本地化资讯是否为琐碎内容的问题 20 6 Underconstruction00 2024-11-27 18:40
11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53 4 Sanmosa 2024-11-29 13:39
12 A/B分支仲裁 1 1 Jimmy-bot 2024-11-30 00:14
13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21 9 Xsgzjmxs 2024-11-26 10:42
14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53 11 HK5201314 2024-11-27 23:50
15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68 5 微肿头龙 2024-11-29 11:50
16 infobox nativename應否加粗 10 5 Kcx36 2024-11-25 20:02
17 部分基础条目是否应视为高风险主题及反破坏的方法 3 2 暁月凛奈 2024-11-23 18:57
18 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教育专案) 11 6 魔琴 2024-11-30 03:00
19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69 10 自由雨日 2024-11-30 04:31
發言更新圖例
  • 最近一小時內
  • 最近一日內
  • 一週內
  • 一個月內
  • 逾一個月
特殊狀態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手動設定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請注意所使用的消歧義詞亦應符合命名常規。」這裡需要符合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名,即使用「湖南省」。另外本條目就是「南華大學」,括弧及其內的文字只是本站用來消歧義的,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並不類似。--紺野夢人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44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COVID-19條目共識 § 調整COVID-19條目共識的規定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12月2日 (一) 08:33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承上討論,現提議修改WP:COVID-19條目共識的表述。草案正文差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0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 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

由於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日漸離題地討論剛訂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故在此再開話題。 討論的焦點在於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來源1號[1]:草擬人@HK5201314舉出的傳媒報道,作為符合要求的來源例子,相關內文為:「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明確地列出了Viu平台的全部可觀看地區。

來源2號[2]及3號[3]:我所舉出的傳媒報道,不全面,相關內文為:「也特別聯合9大平台,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LINE TV、遠傳friDay影音、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KKTV、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霹靂電視台、PILI線上看等,回顧《Thunderbolt Fantasy 東離劍遊紀》第1~3季及2部劇場版的精彩內容。」「首播平台爭戰最終敲定於4月3日開始,每周六晚間9:30於6大影音平台CATCHPLAY、遠傳friDay、台灣大哥大 myVideo、MOD中華電信、Hami Video與官方PILI線上準時播映。」我認為這些針對台灣地區的來源,已等同代表可觀看地區包括台灣,雖然沒有提及台灣以外(也許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除外)有哪些可觀看地區,但條文也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在來源的情況下列出全部「可觀看地區」才算及格,那麼就算只証明部分「可觀看地區」,也無不可。

它們都可算第三方來源,但相信當中的平台播放資訊都是來自宣傳稿,當然1號是平台本身的宣傳,2-3號是作品本身的宣傳。

相信訂立條文的精神,本是希望禁止羅列一些不三不四的盜版平台,以及對數量可能會太多的播放資訊進行適度篩選。我擔心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版權,會變得本末倒置,不能公平地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我意思維基認為可用或不可用的驗證方法,對平台、對作品製作方、對傳媒、對觀眾來說,往往都未必需在意的事。一個平台的操作介面和宣傳稿,如果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全觀看地區,它就會僥倖地在維基得到優勢,其他平台縱使合法性、覆蓋性相當,純粹因顯示區域的習慣不迎合,就不能寫,若在這種情況不能坐視不管。我們要做的是觀察各方普遍的習慣,從中拿捏出反映現實又寬緊恰當的篩選準則。如果我們定的準則,只是看誰的習慣僥倖地較能迎合,那就不是一個好的準則,應當修改。

另外,草擬人指出已通過的規則比英維更嚴,這是和某幾位參與者討論後,才越來越嚴格的。當時我不是持續關注那討論,但印象是積極發言者多是希望從寬。所以,懷疑大家對共識內容的解讀會有很大差異,需召集大家回來看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8:1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提請修訂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

現行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提議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目前,許多香港建築物條目均設有公共交通路線資料,讓遊客可透過維基百科了解如何前往該座建築物。但是,這不應是維基導遊及Google Map的職責嗎?於是建議新增這句 「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位置已透過粗體標示出來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3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專題命名空間

Wikipedia:名字空间/2021年設立新命名空間及偽命名空間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1.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
  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3.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4.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通過,剩餘細節獨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0 (UTC)[回复]
目前的後續討論須等phab:T271612佈署完畢後才能繼續進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2日 (二) 13:08 (UTC)[回复]

已通過:
公示7日無合理異議,本議案通過。--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直接將PJ:獨立為新WP:命名空間

(&)建議像日文維基那樣,專題直接變成一個 "真" 名字空間 ja:Help:名前空間#プロジェクト就不會有cwek說的 "假" 名字空間 的 混淆問題了。日維相關討論。 --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16日 (一) 06:06 (UTC)[回复]

先前討論
(=)中立,但此僅為其中一個被提議的偽命名空間提供了替代方案,那麼另外的LTA:MOS: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09:32 (UTC)[回复]
一個一個來。肯定會有方法的。pj是有多個維基實行過,且效果不錯,可行性較高,也不會混淆。—-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16日 (一) 13:10 (UTC)[回复]
好的。(+)傾向支持吧,始終我不太清除其他維基項目對此的執行,不過覺得與維基空間的內容有點距離,可以自己分離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15:19 (UTC)[回复]
LTA和MOS感覺不足以達到獨立名字空間門檻,且其他語言維基也沒先例,故不提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16日 (一) 15:32 (UTC)[回复]
意思使用新建一個「專題」的空間,把Wikipedia:ACG專題移動到專題:ACG;然後把PJ作為「專題」名字空間的別名?--洛普利宁 2020年11月16日 (一) 16:01 (UTC)[回复]
从这个动议的内容上看应该是这个意思,开辟一个“WikiProject”空间,简称"PJ",中文为“专题”和“维基专题”--MilkyDefer推迟咕咕 2020年11月16日 (一) 16:11 (UTC)[回复]
大概就類似User:青子守歌用戶頁裡面的ja:利用者:青子守歌/frwpの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名前空間と参考文献名前空間。 日文維基佈署很久,沒甚麼太大的問題。且專題:ACGWikipedia:ACG專題淺顯多了,並也允許PJ:ACG這樣的連結方式。--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16日 (一) 17:24 (UTC)[回复]
小總結

根據以上討論,目前共有兩個選項:

  1. 開放偽命名空間;
  2. 將PJ納入命名空間並作為別名,MOS、LTA再行討論。

偽命名空間看起來是3人反對,5人左右支持,僅能算過半支持,但也未達到絕對多數,且目前還沒看到反對方出來針對正方回應進行進一步論述。而部分支持偽命名空間的使用者也不反對後者的提案。

所以目前的共識傾向為將PJ(專題)獨立成為新的命名空間,偽命名空間將繼續討論。因本討論最後一次發言起過5日,公示期延長為9日。因此現在起 公示9日,2020年12月6日 (日) 03:26 (UTC) 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7日 (五) 03:26 (UTC)[回复]

至於遺留下來的問題,將會由下方討論繼續進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7日 (五) 03:37 (UTC)[回复]
反對將專題獨立為(偽)命名空間。眾所皆知維基專題在本地一直發展不起來,除部分專題有實質工作外,多數專題基本上就只有評級的作用而已。連專題發展蓬勃的英文維基百科都沒有將專題獨立為(偽)命名空間了,本地大概更沒需要。另外,我從沒見過哪位編者用PJ代指維基專題的,多半直接用專題簡稱。現在這樣子感覺像是為獨立而獨立,硬是找一個英文縮寫當作別名。反倒是LTA,我覺得可以獨立為偽命名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7日 (五) 04:19 (UTC)[回复]
不是偽,是「真」。「專題:數學」顯然比「維基百科:數學專題」更簡潔。 見日語維基和法語維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27日 (五) 08:05 (UTC)[回复]
等等,PJ:和P(ortal):的区别我没太搞清。哪位可以解释一下?Zhuofan WuCien años de soledad 2020年11月29日 (日) 03:08 (UTC)[回复]
ZhuofanWu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1月29日 (日) 04:11 (UTC)[回复]
一個是Portal,一個是Project。--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9日 (日) 08:31 (UTC)[回复]
如果要細節的話:Portal(主題)有點類似各知識領域的主頁,展示該領域重要或優良的條目之用;Project(專題)則是說明該領域知識的編輯建議與規則,以及該領域社群的討論場所。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9日 (日) 10:07 (UTC)[回复]
Wait,有bug。Project命名空間在中文維基百科等價於Wikipedia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9日 (日) 14:24 (UTC)[回复]
不成問題,見日維相關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29日 (日) 14:28 (UTC)[回复]
那倒不如直接設PJ命名空間在中文維基百科等價於Wikipedia命名空間(如同WP命名空間),反正各專題現時皆在Wikipedia命名空間下,這樣會較能保持一致性,也不會衍生Project的指代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9日 (日) 14:33 (UTC)[回复]
那这样起不到“减少命名冲突”的效果……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1月30日 (一) 22:06 (UTC)[回复]
@Sanmosa:見下-- Sunny00217  2020年12月2日 (三) 14:25 (UTC)[回复]
我在这里作出过的留言可供参考。--MilkyDefer推迟咕咕 2020年11月29日 (日) 16:16 (UTC)[回复]

依照目前公示後討論情況,將會和下面的捷徑指引案併案討論,並採取分階段修訂。今天晚上會進行整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6日 (日) 07:38 (UTC)[回复]

依據先前討論,專題命名空間的討論已接近達成共識之階段,目前問題包含:

  1. 英文命名部分,其一為Project並取消與Wikipedia空間連動,其二為以WikiProject命名;
  2. 部分使用者認為直接將PJ與Wikipedia連動即可。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 个人以为Project名字空间肯定不能变,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少链接失效。因此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WikiProject”,对应的中文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维基专题”,以便于与“WikiProject”对应。——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6:27 (UTC)[回复]
    • 我認為中文叫做「專題」並無不妥,也無衝突。將「WikiProject:」作為程式系統前綴;「專題」、「維基專題」、「PJ」作為別名。其他中文別名也可以之後再議再補。並依照法維和日維和其他姐妹計劃的統一定義,定為{{ns:102}}(目前顯示為「WikiProject」,空白是因為本地尚未實裝)。—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2月11日 (五) 18:16 (UTC)[回复]
確定英文名稱不會衝突就可以,中文名稱應該沒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34 (UTC)[回复]
支持命名为WikiProject/专题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16日 (三) 15:08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專題空間設立流程與細節

參考ja:Special:PermaLink/39099771#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用名前空間の新設以及ja:Wikipedia: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名前空間の新設,本地的處理方式預計會分成5個階段進行:

  1. phab:提交申請設立專題空間;
  2. 將專題頁與討論頁批次移動到專題空間(可能需WP:FLOOD);
  3. 修正指向專題的內部連結(可能需WP:FLOOD);
  4. 調整專題模板;
  5. 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
  6. 其他議題。
以上。以上流程不會立即執行,會在社群對流程沒有異議之後公示後執行。如有其他相關疑問可繼續在下方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回复]

第一階段:申請

已通過:
已通過公示,亦完成布署(前端 by User:AnYiLin後端 by User:A2569875),專題名字空間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生效,將立即進行下一階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7日 (三) 04:0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將會提供給phab:的細節如下:
名字空間 討論空間
內部名稱
(前綴)
WikiProject: WikiProject_talk:
ID 102 103
中文名稱
(介面名稱)
維基專題 維基專題討論
別名
  • 專題
  • 专题
  • 維基專題
  • 维基专题
  • PJ
  • WPJ
  • 專題討論
  • 专题讨论
  • 專題對話
  • 专题对话
  • 維基專題討論
  • 维基专题讨论
  • 維基專題對話
  • 维基专题对话
  • PJT
  • WPJT
--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9:41 (UTC)[回复]
转交 转交phab:T271612。--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9日 (六) 08: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一點五階段:內容事實修訂

由於該命名空間設立完畢,已修正WP:命名空間新增該空間說明。如需補充歡迎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7日 (三) 13:40 (UTC)[回复]

您漏了WP:NS#缩写和别名。--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08:08 (UTC)[回复]
完成。--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9日 (五) 13:37 (UTC)[回复]
請協助複查是否全部的相關說明頁都修復完畢。—-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25日 (四) 05:49 (UTC)[回复]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

已通過:
公示從2021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暫停再從2021年1月26日起至1月29日共11天,期內所有異議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故無合理異議,議案通過。--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名字空間設立完畢後,將會把所有列於Category:维基专题中的頁面及子頁面轉移至新名字空間,預計轉移的頁面及轉移之目標列於此頁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暫不包括重新導向),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19:26 (UTC)[回复]

第二階段 之 公示狀態通告

第二階段 之 公示期討論


公示通過,即將開始移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专题指引更名
「維基專題:維基專題:XX」的頁面
已處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二點五階段:相關技術問題修正

根據phab:T273763(設立專題空間後,連入頁面API於 pywikibot 出錯),此修正案導致部分機器人出錯。目前phab:T273763已解決,留此節討論其他相關技術出問題時的策略與解決方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8日 (一) 17:54 (UTC)[回复]

前几天发现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因为页面移动后造成大部分子页面出现错误,目前已经修复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16日 (二) 02:37 (UTC)[回复]

第三階段:修正指向專題的內部連結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19:29 (UTC)[回复]

第四階段:調整專題模板

已完成: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2:57 (UTC)[回复]

本案進入倒數第二個部分。現在將討論未來專題捷徑如何設立,以及原有捷徑的去留:
  • 未來是否允許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如果需要,是否需要進一步規範?
  • 未來是否允許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非捷徑的重新導向?
  • 舊有的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是否需要清除連入然後(×)删除
cc.@30000lightyears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羊羊32521BlackShadowG
請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41 (UTC)[回复]
  • 我认为PJ空间的捷径统一规范为WPJ/PJ:XXX,将现有WP重定向全部转到PJ去。比如WikiProject:智能手机WP:SMARTPHONE直接转移到WPJ:SMARTPHONE。--LightyearsTalk·Sign#订阅维猫报喵! 2021年2月14日 (日) 11:15 (UTC)[回复]
  • 个人意见
    1. 为了避免混淆,将来应该一律禁止建立跨WP与PJ空间的捷径重定向。
    2. 目前存在的WP重定向到PJ的捷径应该全部转移到PJ,若无链入或很少链入,可考虑(×)删除;若数量过大,或者已经在讨论中被引用,则可考虑(○)保留以仅供历史参考。
    3. 同时,将PJ名字空间中所有{{shortcut}}中的捷径一律改为以“PJ”开头的捷径,不再推荐使用以WP开头的捷径。

——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2月14日 (日) 12:57 (UTC)[回复]

同上,不然就沒必要偽命名空間了。 2021年2月14日 (日) 13:49 (UTC)[回复]
我覺得從PJ空間捷徑連出沒什麼問題,WP空間也有捷徑連至Help。PJ分拆了就不要再從WP連過去了,舊的就隨它吧。--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4日 (日) 14:09 (UTC)[回复]
舊的捷徑如要批量刪除的話可能要請求管理員開刪除機器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14:11 (UTC)[回复]
所以把PJ空间的{{shortcut}}全部更新,提醒将来的编者不要再用WP链接到PJ的捷径就行了。那些没有链入的WP捷径删了也无妨。——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2月16日 (二) 02:05 (UTC)[回复]
個人意見:
  1. 原則上不允許,但社羣就個別頁面的特殊情形可以例外特許。建議以修改R2規範處理。
  2. 不允許。如出現,應清除連入並刪除。
  3. 可行。清除連入可以請求bot(WP→PJ),刪除的話我覺得開一個list,然後轉AFD即可。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2月17日 (三) 14:40 (UTC)[回复]
Wikipedia:专题Wikipedia:专题委员会等部分页面为何还没有移动到新的名字空间?还是这些页面不应该移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19日 (五) 02:46 (UTC)[回复]
先前討論有提到將專題介紹留在WP空間。--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9日 (五) 17:12 (UTC)[回复]
专题委员会并非专题介绍,Wikipedia:专题似乎也称不上是介绍,更像是WikiProject:首页的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1日 (一) 02:54 (UTC)[回复]
個人認為跨WP->PJ沒差,但PJ->WP的不行-- Sunny00217  2021年2月21日 (日) 13:56 (UTC)[回复]

第六階段:(暫不開放)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41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部署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偽命名空間

Wikipedia:名字空间/2021年設立新命名空間及偽命名空間 本案討論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問題。目前有三案: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為命名空間,英語名稱待定;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成為偽命名空間,縮寫為MOS及LTA;
  • 維持現行方式。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25日 (五) 01:23 (UTC)[回复]

建議立為偽命名空間(方案2)。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2 (UTC)[回复]
支持提升為命名空間,因為會違反快速刪除方針的R2準則。 2020年12月28日 (一) 07:06 (UTC)[回复]
如果是偽命名空間通過,就會在下一階段修訂快速刪除、捷徑以及命名空間規範。--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28日 (一) 09:53 (UTC)[回复]
支持成為偽命名空間。命名空间涉及较多技术问题,未来如需求明显,可再议转换。--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13:01 (UTC)[回复]
如需要立為名字空間也並非不可,只是要決定其所使用的數字ID
  • 0-99的命名空間ID要保留給維基媒體系統使用,故需要使用100以上的命名空間ID
    下面整理許多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的命名空間ID使用(主空間是偶數,討論空間是奇數)
命名空間 命名空間ID
/
討論頁ID
維基百科
各語言版本
使用狀況(未窮舉)
本地使用狀況 備註
主題: 100/101 全部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皆有啟用 參考此處整理 本地已使用 Help:主题
專題: 102/103 中文及加泰蘭文世界文法文韓文奧克西坦文日文 本地已使用 Wikipedia:专题
附件: 104/105 西班牙文 未使用 類似中文維基辭典的附錄
列表: 104/105 立陶宛文維基 未使用 WP:列表
文獻: 104/105 法文奧克西坦文 未使用 參考User:青子守歌的整理
仲裁: 106/107 俄羅斯文 未使用 (本地未通過相應指引)
WP:仲裁委員會
圖書: 108/109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本地通過的共識為 :
繁簡轉換系統處理完畢後引入,然而P站仍在努力中,因此還是有機會使用此數值
Help:圖書
110/111 未使用
草稿: 118/119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本地已使用 WP:草稿
以上補充。--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2月31日 (四) 09:52 (UTC)[回复]
(+)支持為設立偽命名空間,對設為真命名空間(#)有保留。--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8 (UTC)[回复]
我对成立真命名空间(#)有保留,尤其是格式手册。对格式手册而言,因为格式手册同时也是指引,对它成立真命名空间将意味着指引分散两地。 --Milky·Defer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3 (UTC)[回复]

小结1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我想補充一個意見:我反對MOS及LTA設為真命名空間,僅支持MOS及LTA設為偽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8:17 (UTC)[回复]
支持命名空間,反對偽命名空間。SmallTim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3:56 (UTC)[回复]
(?)疑問@SmallTim有鑑於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能否請您補充一下反對偽命名空間的理由,以便彙整、推進討論?感激不盡。--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5日 (二) 18:25 (UTC)[回复]
这整得跟投票一样,建议各位将(+)支持(-)反对的理由写出来,逐一进行讨论,以此达到共识。毕竟投票不能代替讨论。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5日 (二) 15:50 (UTC)[回复]
我建議直接排除成為真命名空間的可能性,這樣會產生維護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10 (UTC)[回复]
方針指引宜集中於同一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45 (UTC)[回复]
(!)意見@SanmosaLTA不是方針、指引、態度指引、草案、提議、論述、專題、主題、存檔、書籍、條目、分類、介面...都不是。--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6日 (三) 06:48 (UTC)[回复]
那你當我的建議僅適用於MOS。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51 (UTC)[回复]
(?)疑問:有多少此次提案涉及的LTA?--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1月7日 (四) 05:39 (UTC)[回复]
所有LTA的子頁面如下:
所有指向LTA頁面的捷徑如下:(設立偽命名空間需要將以下捷徑移至LTA:XXX

以上。--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02:01 (UTC)[回复]

把LTA设置成名字空间的一个效果是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包括少数不使用LTA模板的子页),虽然社群要评估一下这么做的价值。--GZWDer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14:42 (UTC)[回复]

小结2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A2569875Taiwania Justo其實我覺得上方的總結可能會導致共識的混淆。

表達意見用戶 格式手冊(MOS) 長期破壞者(LTA) 備註
升格命名空間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升格命名空間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Yining Chen 傾向反對 支持 傾向反對 支持
羊羊32521 反對 支持 傾向支持 支持 LTA傾向,意見優先取
Sanmosa 反對 支持 支持
Pseudo Classes 支持 反對 支持 反對 以違反CSD R2為由反對議案是否WP:CCC
YFdyh000 支持 支持
LuciferianThomas 有保留 支持 有保留 支持
Ericliu1912 反對 傾向支持 反對 支持
MilkyDefer 有保留 支持 有保留 支持 早前討論
Super Wang 可開可不開 支持 早前討論
Cwek 反對 反對 早前討論
Lopullinen 傾向反對 傾向反對 早前討論
Sunny00217 支持 支持 早前討論
總計 2 : 4 : 2 7 : 3 : 1 3 : 2 : 3 8 : 3 : 0

此總結方式會否更加清晰?--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2:06 (UTC)[回复]

澄清一下,因為現行方針尚未針對此議題修正,實不宜直接設立偽命名空間,我認為修正方針應要在此議題之前完成。道理就像UBER進入到某市場一樣,應在其進入市場前設立相應法規,避免無法與計程車公平競爭、司機有無載客資格和違法現行法規等問題。-- 2021年1月12日 (二) 17:45 (UTC)[回复]
此外,反對偽命名空間的理由是,MOS和LTA既為縮寫,儘管名義上是偽命名空間,但是實際上仍屬於條目命名空間,這樣子與其內容衝突非常奇怪,更何況現存有許多辨識命名空間的模板,身為重度模板使用者,我不希望辨識偽命名空間時,輸出的結果為「條目」。-- 2021年1月12日 (二) 17:57 (UTC)[回复]
  • 在模板裡面放if else不就好了。Module亦然。--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2日 (二) 18:07 (UTC)[回复]
    @A2569875:您應該明白我的重點不在這裡吧。-- 2021年1月17日 (日) 14:20 (UTC)[回复]
    •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大可以將所有判斷名字空間的模板在判斷前先匹配偽名字空間表再做進一步輸出,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很多語言版本維基都有它自己的「本地特化」。 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當然如可能我還是希望名字空間啦,但基金會那邊不一定會買單,你看編輯審核保護和Book:名字空間工單提那麼久還在「神秘的技術問題擱置」就知道有多難,何況其他語言版本沒有先例)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的立場者來說,當然會提出傾向於去符合對偽名字空間有利的方案去做提議。--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38 (UTC)[回复]
      伪名字空间只是一个重定向页,模板所处的页面还是在项目空间上,当然不会输出“条目”,就像这个链接User:羊羊32521/S/VP点进去不会造成Wikipedia:互助客栈变成“用户页”一样。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14 (UTC)[回复]
  • 不認為以上問題是問題,模板模組加個if-else或switch case在本地特化的名字空間便是模板/模組不就好了,況且現在有不少的名字空間判斷都不是直接引用魔術字,是使用中介模板例如{{Namespace_detect}},在裡面補充if-else或switch case不就好了,先前討論早就提議了「建立允許不快速刪除的偽名字空間列表」,難道列表只能列在指引哩,不能寫在程式裡??;關於介面是同理,將是偽名字空間的頁面改掉顯示名稱不就得了?技術上到底是有甚麼障礙,我看不出,有障礙的分明是「你不想」吧,例如下方列舉的程式碼片段:
MediaWiki:Common.js加入程式碼片段不就能正常顯示了

(~)補充,你可以到諸如 [[MOS:001]] 的頁面,在瀏覽器Console模式下執行以下代碼,就可以看到介面顯示不再是「條目」。--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9日 (二) 07:20 (UTC)[回复]

var pseudoNS_list={
	MOS:wgULS('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LTA:wgULS('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SC:wgULS('捷径','捷徑'),
	/*這是DEMO,正式使用時請移除*/WIKIPEDIA:'Demo',
};
var ns=(function(test){return test.length>1?test[0]:''})(mw.config.get('wgPageName').replace(/[_\s]talk/i,'').replace(/talk:/i,'').split(':'));
var newregexp=function(test){return new RegExp(test.replace(/[-[\]{}()*+?.,\\^$|#\s]/g, "\\$&"),'ig')};
if(pseudoNS_list.hasOwnProperty(ns.toUpperCase())){
	var nstab=$('.vector-menu-content-list>li').filter(function(){return this.id.match(/nstab/i);});
	nstab.html(nstab.html().replace(newregexp(nstab.text()),pseudoNS_list[ns.toUpperCase()]));
}
或者
var newregexp=(test=>new RegExp(test.replace(/[-[\]{}()*+?.,\\^$|#\s]/g, "\\$&"),'ig'));
((ns_name,ns_tab,ns_list)=>ns_list.hasOwnProperty(ns_name)?ns_tab.html(ns_tab.html().replace(newregexp(ns_tab.text()),ns_list[ns_name])):null)(
	(test=>test.length>1?test[0]:'')(mw.config.get('wgPageName').replace(/[_\s]talk/i,'').replace(/talk:/i,'').split(':')).toUpperCase(),
	$('.vector-menu-content-list>li').filter(function(){return this.id.match(/nstab/i);}),
	{
		MOS:wgULS('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LTA:wgULS('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SC:wgULS('捷径','捷徑'),
		/*這是DEMO,正式使用時請移除*/WIKIPEDIA:'Demo',
	}
)
以上。再來,快速刪除方針,請參閱WP:CCC。 未見系統性問題,謝謝。--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9日 (二) 07:14 (UTC)[回复]
在偽命名空間部分,我是以「有需求」為前提,如果共識認為不需設立或不能設立,那就是維持原案,也就沒有需要修方針的問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3日 (三) 02:58 (UTC)[回复]
而以現時討論而言主流意見為將MOS和LTA設為偽命名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5:16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影響的範圍較大,即使有主流共識,目前討論的參與者人數並不能代表整個社群。 2021年1月17日 (日) 14:17 (UTC)[回复]
能有多大?,不就條目名字空間裡多幾個幾乎不會發生命名衝突的捷徑而已?怎麼講的好像設立下去維基伺服器會炸掉一樣。--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43 (UTC)[回复]
關於主流意見的共識,我認為引用WP:7DAYS並無不妥,你不可能直接讓幾千人一起討論,你這樣說乾脆舉辦維基社群公投算了,BUT: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45 (UTC)[回复]
个人认为,如果长期破坏者(LTA)有成为名字空间的潜力的话,应该此时直接升级成为名字空间。不然,如果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5日 (五) 12:04 (UTC)[回复]
感觉LTA页面及名字空间有违WP:RBI。如果设立名字空间的同时增设页面查看权限(回退员及以上),我会考虑支持。--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2:28 (UTC)[回复]
但似乎普遍意見並不贊同LTA升格真命名空間,即使有潛力但卻缺乏社群共識,也難以行事。--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7:40 (UTC)[回复]

(-)反对设立MOS和LTA名字空间,这与技术问题无关,而是目前MOS和LTA页面的数量和读者关注的程度远远达不到需要设立新名字空间的地步。LTA页面的数量充其量也就一百个左右,MOS页面的数量更是少得可怜,才十几个,远远没有达到维基专题那样的2000多个页面。同时,LTA只有熟悉CU等站务的编者会去查阅,MOS查阅的人数更少,这些也完全比不上熟悉某些特定领域的编者和读者都会关注的维基专题。因此,我反对设立以上两个名字空间,对设立伪名字空间表示(=)中立。——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5日 (五) 13:41 (UTC)[回复]

LTA数量可能少,但shortcut还是蛮多的。而且LTA数量也会增多--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6日 (六) 12:55 (UTC)[回复]
偽命名空間只是for捷徑連結而已,原本的頁面不會被移動。--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13:12 (UTC)[回复]
  • (+)支持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且許多問題如模板輸出都可以透過技術手段解決,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4 (UTC)之發言。--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回复]

捷徑空间提案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否決:
設立捷徑專用名字空間無法有效解決本案核心問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0日 (三) 07:1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小結3

使用者自訂的Common.js測試有關代碼的結果。測試於[[MOS:001]]
(:)回應@LuciferianThomas已測試相關代碼(程式碼片段)在Common.js中的行為,Special:Diff/63843386,以[[MOS:001]]為例,效果見圖File:Pseudo-Namespace MOS UI Test in Chinese Wikipedia.png。如偽名字空間通過設立可以考慮請求介面管理員添加相關代碼於MediaWiki:Common.js。副知@羊羊32521重定向页显示条目已有可行解決辦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1日 (四) 08:32 (UTC)[回复]

再提捷徑空间提案

尝试推动LTA空间

結以待續,請發起新議案。--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23:0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经过上方的讨论,我认为LTA更适宜作为真·名字空间。好处是(上方有人提到)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增设页面查看权限(体现WP:RBI,而且有天邪鬼这种……)。

此外,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没有维护问题。而且,如果设伪名字空间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mw:Help:Namespace)

至于LTA页面数量少……我是不知道设立名字空间还有页面数量门槛啊…… 囧rz……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05:20 (UTC)[回复]

如果用户不可查看的名字空间不会显示在Special:搜索,我想名字空间多不是个大问题。赞成“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不认为二次移动是个大问题,社群可以先用伪名字空间看看效果。--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2:2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偽命名空間相關方針及WP:捷徑修正

通過:
@Taiwania JustoPseudo ClassesSanmosaA2569875GZWDer公示七日結束,共識期間唯一異議排除,公示獲得通過,有關條文。即日起MOS、LTA偽命名空間獲得CSD R2例外,上述命名空間作為格式手冊和長期破壞者頁面的正規連結。--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3:1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近一個月,得到的回饋有:

  1. 主流意見認為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宜設立偽命名空間;
  2. 已有技術手段可分出偽命名空間與主命名空間的差異性;
  3. 設立偽命名空間無重大系統性問題,且部署容易,不牽涉到基金會層面之程式修改。

由此,偽命名空間將會在上段討論開始一個月後進行公示(也沒過幾天),而相關規範也將儘速修正或設立,下列針對快速刪除方針R2進行修正,及將WP:捷徑中的偽命名空間部分做為指引。下列為R2修正提案。

現行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條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提議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條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經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屬於本規則之例外。注意: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捷徑中偽命名空間的規範詳見這裡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0日 (三) 06:53 (UTC)[回复]

同意提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0 (UTC)[回复]
(+)贊成R2修正案,另就WP:捷徑,我看了一遍,似乎要整個重新整理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0:04 (UTC)[回复]
捷徑修正細節是最後一項討論內容,目前先以偽命名空間為討論對象。也歡迎對捷徑規範作重新整理。--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0日 (三) 12:19 (UTC)[回复]
(+)支持WP:CSD修正案與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然而要實現此需要修正WP:CSD#R2,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之發言,未見要修正WP:CSD#R2會出現什麼系統性問題,故此(+)支持WP:CSD修正案。以上-- 來人啊,餵宮子吃布丁!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1日 (四) 08:06 (UTC)[回复]
想向諸位確認一下@A2569875Taiwania Justo此案中已經說明偽命名空間的實施,意即此案通過則偽命名空間同步通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1:32 (UTC)[回复]
順序是上面的MOS、LTA先公示完畢,本案才會接著進行公示。於此期間兩邊同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2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認為兩案必然掛鉤,建議若公示偽命名空間則同步公示R2修訂,沒有分部處理的必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22:06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兩者應當一同公示並通過,否則會有合法性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8:55 (UTC)[回复]
借問:現在討論似乎已經算超過一個月了(這提案承接上次討論,已經很久了),而已經達到基本社群共識(共識不強求全然同意,但可採取主流意見),理論上可以7DAYS?--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9:25 (UTC)[回复]
那就現在公示吧。--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4日 (日) 02:47 (UTC)[回复]

本討論超過一個月,且偽命名空間之相關技術問題已得到解決,且主流意見認為有設置必要,現就偽命名空間、R2及WP:捷徑內的偽命名空間規範 公示7日,2021年1月31日 (日) 02:51 (UTC) 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4日 (日) 02:51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啟用偽命名空間能解決什麼問題?我相信這是提案必須討論的重點,我需要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沒辦法解決什麼問題,我認為維持現狀即可,也就是WP足矣。然而,就我查看整個討論,似乎都是討論命名空間真偽的可行性,只有幾個留言有提到這個問題。 2021年1月29日 (五) 04:57 (UTC)[回复]
看來你是沒有看到最初的討論,見本章節頂端討論導航最初的討論,已經是說明了偽命名空間的作用為讓捷徑意義更加清晰且減少可能構成重複的捷徑名稱的情況。現在不是解決問題的情況,而是優化社群討論和表達的問題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1 (UTC)[回复]
一直以來捷徑都沒有什麼規範,尤其是格式手冊、維基專題及LTA的頁面重定向,表達不清之餘容易造成混亂,偽命名空間就是讓這些項目的捷徑統一化,方便社群溝通。--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4 (UTC)[回复]
例子:MOS:BOLDWP:MOSBOLD簡潔,但連結至格式手冊的捷徑沒有規範導致格式混亂難以維護,有些有WP:MOS字首有些沒有;而LTA更甚,捷徑完全沒有要表達連結目標為LTA頁面的意思。相對於WP:LTA/HBN,使用偽命名空間概念的LTA:HBN更簡潔易明。在解決捷徑的問題的同時順便推動在其他維基項目運行暢順的偽命名空間比較合適。--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1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真是抱歉,我沒有一直關注這個提案,突然要找相關討論也找不到。既然如此,我沒意見了。-- 2021年1月29日 (五) 14: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進一步討論

自動提刪R2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主命名空間的R2好像有機械人自動提速刪?是否要請BOT主修正,或暫時透過過濾器阻止機械人速刪?--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3:11 (UTC)[回复]

@Jimmy Xu--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31日 (日) 04:31 (UTC)[回复]
Special:Diff/64056831-- Sunny00217  2021年2月1日 (一) 11:53 (UTC)[回复]
已更新。--Jimmy Xu 2021年2月1日 (一) 14: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MOS捷徑名稱

LTA空間的捷徑大部分都可以快速移動,但格式手冊的捷徑很多不同格式,在此希望各位一同組成完整的新捷徑列表。--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3:11 (UTC)[回复]

WP:NS2021/MOSSC,已列出部分格式手冊可用捷徑,請檢查,並協助補充。--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08:48 (UTC)[回复]
已完成,請協助檢查。--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04:35 (UTC)[回复]

軟重定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有的捷徑可否改為軟重定向並作出提示「此捷徑已移動至XXX,請直接使用新捷徑」?--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3:11 (UTC)[回复]

(-)反对,原有重新導向應保留,沒必要軟重新導向。-- 2021年1月31日 (日) 03:56 (UTC)[回复]
或是透過JS小工具提示功能,讓用戶在非討論頁面中點擊舊有連結時提示修改為新連結?--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4:23 (UTC)[回复]
不必更動,英語維基百科部分MOS也有用WP的捷徑。--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31日 (日) 04:32 (UTC)[回复]
好的,那麼就捨棄軟重定向,只重新議論MOS的捷徑名稱。--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4:5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技術問題處理

命名空間偵測模板以及MediaWiki:Common.js見此處)需要提編輯請求,以令偽命名空間生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1日 (日) 05:30 (UTC)[回复]

小補充:偽命名空間捷徑可用{{捷徑重定向}}標記,已加入自動偵測偽命名空間顯示偽命名空間簡單說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5:55 (UTC)[回复]
另外@A2569875已創建[[MOS:]]、MOS:MOSMOS:手冊MOS:格式手冊供你們測試各項技術問題。--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5:59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保護方針#需进行公示,即使偽命名空間已獲得社群共識,輕微影響外觀顯示的編輯仍需公示七日,因為未添加亦不會影響偽命名空間的運作。-- 2021年2月2日 (二) 06:2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2021年2月2日 (二) 06:34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Pseudo Classes還不能公示,因為討論仍在進行中MediaWiki_talk:Common.js#編輯請求_2021-01-31。--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2日 (二) 06:39 (UTC)[回复]
不影響運作,他可以使用個人JS頁面進行測試,只是這個意思。而提及重定向模板純粹因為這個章節叫做「技術問題處理」,沒有其他地方方便提及就在這裏說而已。--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7:22 (UTC)[回复]
(:)回應由於U:YFdyh000提到的誤導問題,故反對使用個人用戶小工具模式,因為誤導問題就是在於不知此事的人,知道的人啟用小工具又有什麼卵用?故強烈建議全站套用。—-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2日 (二) 10:50 (UTC)[回复]
@A2569875:可以考虑作为默认启用的小工具,这样也方便维护。--安忆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12:35 (UTC)[回复]
@Pseudo Classes閣下錯引方針了,該章節位於「使用和處理編輯請求」章節底下,指明是管理員和模板編輯員在處理編輯請求的情況下才需要經過討論及七日公示。該模板僅為半保護防止破壞,而非模板保護。--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11:47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首句「在受保護的頁面上編輯時,應當特別小心,並於共識和任何相關的指導方針相一致」,只要是受保護的頁面均受此限制。-- 2021年2月2日 (二) 11:54 (UTC)[回复]
該章節也提到:「一些會輕微影響使用方式和外觀顯示的編輯,需在提交編輯請求後等待七天,無爭議方可進行修改」,您沒有提出編輯請求即自行變更,可視為繞過程序。-- 2021年2月2日 (二) 11:58 (UTC)[回复]
自動確認用戶編輯非編輯爭議的半保護頁面也要提出編輯請求是什麼說法?那麼怎麼不直接模板保護?--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12:0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依照您這個說法,難道模板編輯員和管理員對模板重大更新,都不用提交編輯請求?此外,半保護並不是只有防止破壞,其亦屬於高風險模板。-- 2021年2月2日 (二) 12:17 (UTC)[回复]
已處理,見本人討論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12:45 (UTC)[回复]
建立預設啟用/默認啟用的小工具來呈現偽名字空間介面
还有个小建议:当处于移动视图时,不必在minerva皮肤的页面标题(脚本里的tips_selector)处添加提示,因为在触控设备上没办法看到鼠标悬停才有的提示,反而被加了下划线,感觉不太美观。--安忆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16:31 (UTC)[回复]
(:)回應@AnYiLinUser:A2569875/pseudonamespace_UI.js已修改。--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2日 (二) 19:48 (UTC)[回复]
感觉用'ontouchstart' in document.documentElement来判断更合适。--安忆Talk 2021年2月3日 (三) 08:59 (UTC)[回复]
完成@AnYiLinSpecial:Diff/64090030,已加入代碼。--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3日 (三) 09:33 (UTC)[回复]
(+)支持預設啟用小工具,在使用上與修改介面理應無異;亦方便維護,當通過新偽命名空間時可快速增添設定。--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08:47 (UTC)[回复]
(~)補充:亦支持直接修改介面,這真的視乎最終選擇。--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08:5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修改介面?那不就又回到獨立成新的命名空間了嗎?(技術問題還少些)-- Sunny00217  2021年2月4日 (四) 08:47 (UTC)[回复]
…你是真的沒有跟上整個討論對吧…所謂「修改界面」是修改顯示界面,僅表示顯示界面時捷徑頁不是直接顯示頁面為「條目」而已,實際上不影響任何其他方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4日 (四) 08:52 (UTC)[回复]
小工具執行結果
以頁面[[MOS:MOS]]為例
設定為繁體中文(以zh-tw為例) 設定為簡體中文(以zh-cn為例)
提供目前版本小工具運行結果圖,供公示參考用。右上角的連結為Wikipedia:偽名字空間用於說明,如有缺漏歡迎改善。--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3日 (三) 19:03 (UTC)[回复]
@A2569875等等等一下,這版在像是Mos:$1沒有大寫的也會執行耶,,,-- Sunny00217  2021年2月4日 (四) 08:45 (UTC)[回复]
(※)注意:為免混淆WP:偽名字空間原有內容移動至WP:PNS+,並改為指向WP:捷徑#偽命名空間使其等價WP:偽命名空間的重定向。--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5日 (五) 06:21 (UTC)[回复]
  • 公示7日:現交付公示,公示詳細資訊如下:
小工具原始碼
User:A2569875/pseudonamespace_UI.jsWP:CSD#O1)→MediaWiki:Gadget-pseudonamespace-UI.js
(公示完畢後會使用「移動不留重新導向」功能移動到MediaWiki:Gadget-空間)
小工具執行結果
以頁面[[MOS:MOS]]為例
設定為繁體中文 設定為簡體中文
如期內無合理異議則全站套用此修改。--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8日 (一) 05:56 (UTC)[回复]
公示通過了,@A2569875AnYiLin--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06:4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User:Jon_(WMF)刪掉了Special:Diff/64319519....說甚麼有東西undefined,看半天沒看出原因,至少我這邊所有裝置測試都沒出問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6日 (二) 06:40 (UTC)[回复]
看起來是startsWith()問題,部分瀏覽器不支援。--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6日 (二) 09:10 (UTC)[回复]
安億君幫您為不支援的平台補了function的定義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6日 (二) 09:12 (UTC)[回复]

自動半保護偽命名空間

我很難說有多少人會去破壞MOS捷徑,但倒是LTA捷徑有可能會被破壞。建議可自動半保護(建立、編輯、移動)主命名空間「MOS:」、「LTA:」字首的條目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8:28 (UTC)[回复]

不應做出預見性保護。--Xiplus#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10:26 (UTC)[回复]
若捷徑指向的條目因為破壞被保護,有需要跟隨進行保護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12:06 (UTC)[回复]
不需要吧,有這樣的案例嗎?--Xiplus#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12:30 (UTC)[回复]
案例我不清楚,但我倒是覺得需要,尤其本來有某些LTA有破壞自己LTA頁的傾向,可算是高風險。--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12:59 (UTC)[回复]
有破壞事實就能保護,不需預先保護。--Xiplus#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13:04 (UTC)[回复]
建议用滥用过滤器阻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配以相关警告。--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13:07 (UTC)[回复]

提議設立快速刪除標準 O8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O8. 在偽命名空間中建立非重定向的頁面。

  • 偽命名空間僅能用於重新導向。如可以移動到合適的名稱,請將頁面移動到合適的名稱,否則,請使用此款快速刪除;若頁面明顯是一個條目,則不適用此款快速刪除。
  • 使用模板{{d|O8}}

根據上述討論,偽命名空間應僅能是重定向頁。位於偽命名空間中的非重定向頁應可被快速刪除。--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日 (一) 09:53 (UTC)[回复]

(+)支持,若有條目真的需要以偽命名空間佔用條目前綴,使用全形冒號而非半形冒號以辨別即可,此可避免之前有用戶擔憂會佔用主空間條目名的情況。另外,我本來是在想可以把這條同時套用於不當使用偽命名空間重定向至其他頁面,但想起有個別屬於格式手冊的論述其實不在Wikipedia:格式手冊/前綴(WP:SAL),所以暫時作罷。--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11:12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使用全形冒號,極有可能違反命名常規。-- 2021年2月2日 (二) 05:46 (UTC)[回复]
未見命名常規有不能用全形冒號的規則。若以與事物本身名稱不同說違反常規,可按照其他命名技術限制做法,不加冒號或改用全形冒號,並以{{Wrongtitle}}標記即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5:52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名從主人,這就是有使用者擔憂會佔用主空間條目名的情況,也有像en:Gadget:Invention, Travel, & Adventure類似的情況。-- 2021年2月2日 (二) 06:04 (UTC)[回复]
可直接按照該情況處理,若通過則當作技術限制即可。用{{DISPLAYTITLE}}修正亦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6:21 (UTC)[回复]
這理論上可以出現在任何命名空間的情況,故按照命名空間一般處理方式即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6:24 (UTC)[回复]
很抱歉,{{DISPLAYTITLE}}需使用全名,少一個冒號就不會變更顯示。-- 2021年2月2日 (二) 06:33 (UTC)[回复]
(+)支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5:20 (UTC)[回复]
為何不是移動到合適的名稱?例如在LTA:誤建LTA頁面應該移動到WP空間後,讓原先頁面成為重新導向之類的。--Xiplus#Talk 2021年2月2日 (二) 05:53 (UTC)[回复]
若果明顯屬於錯誤建立有關專題頁面的當然可以移動,這裡應該是指創建與該專題無關的頁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6:01 (UTC)[回复]
那就要寫清楚,避免被提快速刪除後,管理員未注意直接刪除。-- 2021年2月2日 (二) 06:07 (UTC)[回复]
(!)意見:偽命名空間的設立理應是用作指向比較複雜的Wikipedia命名空間項目,不應用以指向其他無關條目,或許可以增加刪除「非指向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重定向」條款?理論上偽命名空間屬於WP空間的延伸,不應該出現指向WP以外的偽命名空間,其他命名空間有自己的命名空間別稱,不會使用偽命名空間捷徑。未來倘若通過將部分項目升格命名空間,但該項目本身有偽命名空間捷徑,該等捷徑理應全數自動納入新命名空間而不會保留於主命名空間,不會影響此規則。--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6:12 (UTC)[回复]
呃忘了有幾條MOS在PJ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08:48 (UTC)[回复]
還有這種事?!-- Sunny00217  2021年2月3日 (三) 09:18 (UTC)[回复]
有啊,專題的條目指引有幾條跟隨專題搬過去了。列表有寫。也有疑似專題移了但分頁未移的餘孽,但遲早都要搬過去吧。--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11:10 (UTC)[回复]
§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在讨论这类MOS的更名,很快就能解决。——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2月4日 (四) 11:18 (UTC)[回复]
加了附加條件之後讓我覺得這個準則永遠不會被使用,無論是什麼內容都應該根據內容來移動到新名稱,若是破壞也可用現存的G3等刪除。--Xiplus#Talk 2021年2月3日 (三) 13:59 (UTC)[回复]
至少這也能成為移動操作的依據。快速刪除方針的應用有時並不限於快速刪除本身。SANMOSA SPQR 2021年2月17日 (三) 15:06 (UTC)[回复]

將LTA空間設定為noindex

認為LTA空間應設定為noindex 避免搜尋引擎索引。 具體的作法可建立專用於標記偽名字空間的模板,在模板內用{{Namespace_detect}}判斷是否為LTA空間,加入noindex 魔術字。--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3日 (三) 13:43 (UTC)[回复]

條目空間中無法使用noindex魔術字。--Xiplus#Talk 2021年2月3日 (三) 13:54 (UTC)[回复]
@Xiplus意思說部分維護模板的設定是設定辛酸的?!-- Sunny00217  2021年2月3日 (三) 14:54 (UTC)[回复]
@羊羊32521YFdyh000看來LTA還是需要升格為獨立的名字空間,才不會被其他名字空間的設定檔左右。--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3日 (三) 18:57 (UTC)[回复]
開新討論吧。--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3日 (三) 22:29 (UTC)[回复]
連過去的是WP,可以將該頁NOINDEX吧,那麼相關捷徑就會有同樣效果?--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2月4日 (四) 08:39 (UTC)[回复]
其實Google搜尋似乎沒看到這些頁面,或許重定向本來就被忽略?--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5日 (五) 01:52 (UTC)[回复]
Bing找得到但直接顯示目標頁面內容。--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5日 (五) 01:55 (UTC)[回复]
所以还需要noindex吗 ——羊羊 (留言|贡献|维猫报|古典音乐专题) 2021年2月18日 (四) 03:02 (UTC)[回复]
需要是獨立的名字空間才能設定noindex—-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8日 (四) 10:12 (UTC)[回复]
@羊羊32521我認為如果可以設定的話會更佳,但可能命名空間化會比較方便。—-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3月3日 (三) 05:20 (UTC)[回复]
那我周末再提一下 ——羊羊 (留言|贡献|维猫报|古典音乐专题) 2021年3月3日 (三) 15:00 (UTC)[回复]
(?)疑問改这个是否可行?--安忆Talk 2021年3月3日 (三) 15:13 (UTC)[回复]
仍支持命名空間案,我只是覺得提升命名空間案一直被人以奇怪的理由關掉很可惜。--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3月3日 (三) 15:21 (UTC)[回复]
那就搬新段重開吧,抱歉太亂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6:51 (UTC)[回复]
也沒有亂吧,個段落應該分開檢視吧,怎麼會不能放在兩個結束之議案的中間呢?-- 五歲抬☎️·☘️2021年3月10日 (三) 06:00 (UTC)[回复]
从语法看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5:22 (UTC)[回复]
以往phab有修改此部分的先例嗎?-- 五歲抬☎️·☘️2021年3月17日 (三) 06:42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部署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P:捷徑指引草案修訂

Wikipedia:名字空间/2021年設立新命名空間及偽命名空間

說明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1.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phab:T271612);
  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3.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4.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通過,剩餘細節獨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0 (UTC)[回复]
偽命名空間和專題空間都設立了。—-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3月3日 (三) 05:21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問題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命名空間問題

已移動至偽命名空間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2月1日 (一) 03:47 (UTC)[回复]

捷徑細部修訂

本案進入倒數第二個部分,捷徑細節修訂。目前偽命名空間部分已成為指引,其餘部分仍須修訂。

在上次討論當中,有提及中文捷徑等相關問題,歡迎進一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31日 (日) 07:42 (UTC)[回复]

首段建議附加維基專題空間,他們會稍後設立捷徑。--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04:03 (UTC)[回复]
(:)回應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討論已開始。--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51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00:13 (UTC)[回复]
目前在忙著RFC以及其他現實生活事務,且目前還有殘餘議案等待處理,待完全告一段落後再行整理該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2月21日 (日) 03:46 (UTC)[回复]
不急,因為#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也還在討論。-- 五歲抬☎️·☘️2021年3月17日 (三) 06:43 (UTC)[回复]

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

先前的社羣諮詢,現根據在其中所得到的所有合理意見擬定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並擬作方針通過。SANMOSA SPQR 2021年2月8日 (一) 07:41 (UTC)[回复]

@Comrade JohnEricliu1912前者是我看漏,已更正。後者而言,根據先前的社羣諮詢的結果,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排序中,在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前提下,「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另外,有用戶指出直接明文寫明「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會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因此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排序難以區分為涉及與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兩種情況處理。考量到在條文實際效果中,如果條目命名上不做到「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會引來更大規模的社群反對聲音,因此我只能作出如此取捨。另一方面,擬議條文是“同等級雙邊關係中,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如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則以英文國名字母順序確定”,考量到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情況下,中文一般並無特定常用排列順序,因此最終的結果也是以英文國名字母順序確定。綜以上,就後者而言,由於實際應用效果相同,我不認為我有錯誤總結共識。SANMOSA SPQR 2021年2月9日 (二) 00:06 (UTC)[回复]
現已無反對意見,依WP:7DAYS公示7日。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2:18 (UTC)[回复]
@Comrade JohnEricliu1912邀请明确意见。个人对“实体名不得使用单字简称”且方针性质倾向反对,中日关系应当改成中国-日本关系吗。其他条款未研究,怀疑是否已有足够共识。--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03:12 (UTC)[回复]
@YFdyh000要移動,移動後原名稱要改為消歧義,否則會產生歧義。另外此命名常規意在統一所有兩個實體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命名,以避免原創研究問題(一些用「-」,一些用「與」,一些用簡稱,完全沒有使用準則,即使有,也是原創研究,而且也沒有完全落實執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4 (UTC)[回复]
(-)傾向反對公示。儘管我個人是贊成移動之後消歧義的,但本地社群的共識似乎並不普遍贊同所謂「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的規定,強硬推動並無好處。亦即,多數朋友並不會同意將中日关系移動至中國-日本關係。考慮到常用名稱原則,較好的方法應是在中日關係條目直接做消歧義。中日關係悠久,各政權時期皆有其重要性,相信是足以做平等消歧義的。此處順道提出一個方案,1971年以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其「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雙邊關係條目採用平等消歧義,1971年以後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其「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雙邊關係條目則採用主從消歧義,按慣例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為中華民國,兼顧兩岸勢力消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28日 (日) 15:22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的具體想法是: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使用「<國號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作為甲對外關係史條目的拓展條目。「中某關係」類條目在此規則下通常會演變成三個並立的條目。另一方面,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也適用於非「中某關係」類條目,如「英美關係」也會更名為「英國-美國關係」。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意在確立條目命名一致性,使條目命名格式變成只有一種,易於讓新用戶適從。假設我是一個有志於國際關係條目的新用戶,現時的暫行做法很明顯會讓我不清楚要怎樣命名國際關係條目:有些國際關係條目不能用簡稱,有些國際關係條目能用簡稱但又不用,有些國際關係條目能用簡稱而且也用了,我根本不能掌握使用和不使用簡稱的時機。這和之前Ericliu1912你表示國際關係條目一些用「-」,一些用「與」的使用準則不但是原創研究,而且也沒有完全落實執行的情況是完全一致的,我可以斷言這兩件事是同一個問題。另一方面,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也意在減少條目命名的地域中心傾向,例如「中朝關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是完全等同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僅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邦交),但只有中國大陸的人才會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簡稱為「朝」,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的人只會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簡稱為「北韓」,但條目名稱在如此情況下也難以設定轉換,結果導致條目命名偏向中國大陸,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的人造成(行文理解上)不友善的情況。擬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的大原則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地域中心,而且避免地域中心也是中文維基百科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針,我個人留意到不贊同「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的規定的留言都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有不同程度的忽視,而且也並非多數意見,根據共識方針,我認為相關意見不應該納入共識考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06:08 (UTC)[回复]
@Ericliu1912不好意思,想問一下有沒有後續回應。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4日 (四) 09:49 (UTC)[回复]
粗略地看了一下社群意见征询,感觉大多数参与者都不太支持将“中美关系”一类的十分常用的简称移动至目前提议的名称(虽然这样可以易于辨识且防止歧义),个人认为应该(仅)允许将一些十分常用的简称代替“<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名称,毕竟如果简称过于常用,完全禁用还是有违WP:COMMONNAME的。——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4日 (四) 12:05 (UTC)[回复]
@BlackShadowG(1)你自己也說了:有歧義。另一個問題是要避免地域中心和默認海峽兩岸主權。(2)我自己是看不出「蒙俄關係」有多常用。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4日 (四) 14:26 (UTC)[回复]
1. 刻意使用不常用的全称可能反而不中立。2. 所以它不是十分常用的简称。--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44 (UTC)[回复]
@YFdyh000然而條目的命名一致性仍然是需要確保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回复]
@Sanmosa读者和编者的观感才是首要的,一致性是为协作和中立性服务。这不是代码,不需要强一致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条目在,美国不也没命名美利坚合众国吗,国家条目因常用原则命名不一致了,国家关系命名为何要追求绝对一致。--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5:59 (UTC)[回复]
@YFdyh000我在上面已經說明過不確保條目命名一致性對讀者的負面影響。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03 (UTC)[回复]
@Sanmosa没有看到清晰的理由、缺乏共识,产生歧义是常用词本身的问题或者鸡蛋挑骨头,用顶注和序言就可解决,如中国条目。使用全称对读者和编写有更大的影响,比如中日关系可能要改成一个消歧义,将若干条目并列表述,这倒不一定是不好的(更“中立”),但可能是反习惯的,并可能引来更多问题和争议编辑。如果是重定向+主题目消歧义,条目名改不改甚至不重要,字词转换的T参数也可完成——如果共识允许。--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19 (UTC)[回复]
@YFdyh000我和你對讀者觀感的理解有很大程度的偏差,但我非常肯定我說的事情在現實上發生。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32 (UTC)[回复]
(!)抗议:有些人看到“中国”哪怕是“中国江苏”就“有默認兩岸四地主權歸屬的問題”,和“一看到白胳膊,就想到全裸体,一想到全裸体,就会想到生殖器,一想到生殖器,就想到性交,一想到性交,就想到杂交”有什么区别?实在搞不懂这是啥逻辑。之前W:CS4D就是这么带病通过的,现在还想再搞一次么?中立,中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2A04:6F00:1:0:0:0:0:10A9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37 (UTC)[回复]
請問你是以何憑據認定「中國」僅指代某特定政權,以及其他政權對相關地方的主權主張非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回复]
我觉得他在讲维基中的,中国某地要改成中国大陆某地,以及台湾某某改成中华民国某某,等另有深意的编辑吧。--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02 (UTC)[回复]
前者(甚至由「中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理的,因為表述中國大陸相關政區時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系統,而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系統的表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系統的表述對應不上,因此使用「中國??」必然會產生默認「中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後者通常而言是不合理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時主張的臺灣行政區劃系統和現時中華民國的臺灣行政區劃系統完全一樣,基本上就是照搬,所以不存在默認臺灣主權的問題(但如果說的是金門、馬祖以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相關島嶼的相關條目的話,後者是合理的,因為相關地方並非一般意義上的「臺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16 (UTC)[回复]
@YFdyh000上面就是这种“另有深意”编辑的爱好者。我觉得上面的所谓逻辑完美地成为了鲁迅先生批判的靶子,某人一定是波卡的爱好者吧,毕竟在他们眼里,露了胳膊就相当于说可以公开全裸多人运动,写了“中国上海”就等于在说“台湾是中国的”。所谓强盗逻辑不过如此吧。—147.78.177.12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09:53 (UTC)[回复]
请先阅读《WP: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并避免宣扬地域偏见、降低讨论质量且无助于形成共识的发言。——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6日 (六) 15:41 (UTC)[回复]
由於上方的討論被可疑的有心人士擾亂,因此相關意見不應該納入共識考量,而考慮到對此提案的其他未解決的反對意見均有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情況存在,我估計相關意見可能也受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所影響,故亦應排除於共識考量之外。為排除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的影響,原有公示作廢,並基於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的規定,自即日起重新公示此案7日(討論已滿月)。如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疑似再度出現,我會直接作提報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45 (UTC)[回复]
@YFdyh000對不起,我插句話,如果有以下類似的情況,算不算破壞條目?A國稱B國只能用政權稱呼自己,並且稱某政權是白痴國。B國該政權官方曾經對這名詞反駁並且認為是不好的,寫外交文書給A國抗議,並且說明一下。但是A國說我怎麼叫是我的事,還不只自己使用還推薦給其他國也叫B國白痴國。B國此政權相關的百科條目有人把B國該政權詞條都改叫白痴國,理由是A國都這麼用,還把詞條中政權名稱或國家都改成白痴國,這樣算不算是惡搞😑--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07 (UTC)[回复]
看起来很难懂。名从主人、常用度,以及地区词转换(基于讨论共识,比如COVID-19的地区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13 (UTC)[回复]
@YFdyh000謝謝你的回應,我提到的意思有人說加拿大與英國首相說伊斯蘭是達伊沙,把伊斯蘭改成達伊沙國,要大家這樣說等等的理由就改掉名字,或改掉事件名稱,其他還有像@SAN提到的情況,比如清朝官方曾向日本抗議稱自己清國(見:日本外務省-外交文書-大藏省へ移管ニ關スル件37號第4卷226-245頁。)也有清朝士大夫抗議:“今日本稱我國曰清國,清字實朝名,而非國名也”可是日本不甩他們,然後到了中華民國時又說是支那共和國,被官方抗議了也不理會。然後現在有人就說日本這樣寫,就把原有統統改掉,大概就是類似情況的惡搞——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57 (UTC)[回复]
我大概理解你的意思,但結論和YFdyh000一樣。你說的情況在現實上有兩個例子:(1)「南韓/北韓」之於「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但「南韓/北韓」本身不具備「『白痴』國」所具備的侮辱性,而且在(中國大陸以外)民間已極為常用,強行全文替換為「韓國/朝鮮」反而會衍生(中國大陸以外)讀者的理解問題,因此全文本身使用「南韓/北韓」不能視為「惡搞」(但如果本來使用的是「韓國/朝鮮」,然後全文替換為「南韓/北韓」,就屬於地區詞破壞;反之亦然)。(2)「達伊沙」之於「伊斯蘭國」(但嚴格上不能算國家)。「達伊沙」本身確然具備「『白痴』國」所具備的侮辱性,而且不具備全局常用性,因此全文本身使用/替換為「達伊沙」應當視為「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06:03 (UTC)[回复]
@浪子魚上面我說的是國家通稱的情況。一般上,我們會依照國家對其正式完整國號的表達偏好表達該國家的正式完整國號,因此如果你說的是國家正式完整國號(而非國家通稱)的情況的話,那就毫無疑問必定是「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一個非常現實的歷史例子是:中華民國剛建立時,中華民國的通稱是「中國」,完整國號是「中華民國」,然而當時日本將中華民國的國號(不是國家通稱)寫為「支那共和國」,中華民國曾就此表示抗議,但未獲理會。因此全文本身使用/將全文中的「中華民國」替換為「支那共和國」應當視為「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06:13 (UTC)[回复]
哦哦,對對,我舉例就是類似這個意思,編輯摘要A國都這麼用,所以他也要這樣寫😑—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过年基本没上维基,现在才有时间。但过完年一看,原来这个毫无共识的议题居然趁我不在继续强行在推进,而且新的方案不单单没有考虑到反对方(包括我)的不同意见,反而完全排除反对方的意见,居然已经在公示了。所以我不得不表示(!)抗议(-)強烈反对。至于反对理由,我在之前的讨论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在此不再赘述。若推进方继续无视反对方意见并欲强行通过,我不排除请求管理层介入。其他话就不多说了,耗子尾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8日 (一) 08:09 (UTC)[回复]
基本上現行提案能遷就的都遷就了,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真的不能違反,所以我只能排除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了。這話我也不是第一次說了,之前也說過了,你無視是你的事,排除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是依共識方針的規定(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而行,我不相信管理員會無視共識方針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共識不代表完全如自己所願(於我而言,有不少的規定也如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提案也不是這個,我都是考量過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後才提這案。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的思維,那中文維基百科豈不是一條規矩也不能定下來?如果你繼續堅持無視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的主張,並意圖請求管理員為你的不正當的主張護航,那如我上方所言,我會直接作提報處理。如果有需要,我會附上先前取得的行政員意見供大家作參考。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05 (UTC)[回复]
有點長,簡化一下好了:新立的方針不能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所以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不是「正當合理的意見」,不能納入共識考量。這是大原則,不能變更。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23 (UTC)[回复]
那我也简化一下好了:所有违反“命名常规”方针的“共识”不是真正的共识。这是大原则,不能变更。如果你继续坚持无视命名常规方针规定的主张,我也会直接作提报处理,你可以试试,看管理层是支持你的主张还是支持我的。你以为你是谁?行了,话不投机,多说无益。等所谓的“公示”结束以后,再见真招吧。你应该祈求这次不会像上次那样无视共识强行移动被回退的事情再次发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8日 (一) 12:44 (UTC)[回复]
我究竟說了多少次了,子命名常規的適用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這和關注度指引同出一轍。你的立論本身早已被社羣否定。我已經將你提報到ANM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23:40 (UTC)[回复]
你能代表社群吗?那我等着管理层的处理呵呵。——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9日 (二) 04:13 (UTC)[回复]
我只知道共識並不要求一致意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05:56 (UTC)[回复]
  • 我希望提案人不要無視其他維基人關於簡稱標題的意見。社群共識理當重於一切,而共識並不要求一致意見,並不代表可以為此任意忽視某些意見。即使我個人的立場是支持不使用簡稱為標題的,但若提案人繼續強行推動修訂,我將堅決(-)反对提案。明明知道其他政治議題爭議很大,先單純處理連字元的問題不行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9日 (二) 13:22 (UTC)[回复]
    • 另外,若有空的話,希望提案人列出需要更動的頁面清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9日 (二) 13:29 (UTC)[回复]
    • @Ericliu1912(1)我已經多次指出在此類標題應用簡稱有違防止歧義的要求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難道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羣可以制定一個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即使真的有人這樣做,那個方針即使獲得多少的社羣成員支持,也會自動歸於無效,因為它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因此,我並不可能制定一個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即使這樣做可能會獲得許多社羣成員的支持)。共識要求接納、聽取的是正當合理的意見,如果我明知在方針中容許某種做法(於此例而言,是明文允許簡稱式標題)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但仍然為之,我實際上是在違反共識方針的規定,所以我並不認同我是在「任意」忽視意見。(2)退一步來說,即使我不在擬議方針條文處理簡稱式標題的事情,由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仍有制限,條文實際上仍會產生不允許使用簡稱式標題的效果,因此我技術上不可能「單純處理連字元的問題」。公示停多久我沒關係,但擬議方針條文絕不可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五大支柱留給我的底綫,希望各位明白。(3)我會盡快列出使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考慮使用隱藏分類的方式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23:41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有點累了,我覺得現在這擬議條文就只剩下簡稱式標題那件事情有一些爭論點了。我想請你能不能先替我歸納一些贊同與不贊同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理由,這樣可能討論的走向會比較好一些,我考慮在看過各方理由以後再做一次社群調查。3的那件事情我會照樣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0日 (三) 10:49 (UTC)[回复]
分類我暫時開在Category:使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這裏,接下來會繼續補。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2日 (五) 14:57 (UTC)[回复]
  • 很高兴看到目前的争议仅剩下“是否允许使用简称”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似乎很具有争议性,但标题中“—”和“与”的滥用问题却是需要尽快解决,因此我觉得可以参考之前WP:CC19命名争议的处理方式,先公示其余条文,简称问题先押后讨论(甚至有可能需要开启投票)。——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3日 (六) 09:18 (UTC)[回复]
    但我仍然認為應明確不允許簡稱式標題。(1)首先,簡稱式標題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這裏先不說「中」的問題)簡稱式標題的用字選取對部分地區的用戶不友善(中文維基百科一大堆「朝X關係」、「X朝關係」條目,但自始至終就只有中國大陸用戶使用,中國大陸以外的用戶的用詞習慣完全沒被尊重,簡稱式標題的轉換亦不便利;其他對部分地區的用戶不友善的例子有「老X關係」、「X老關係」等,恕不一一列舉)。(2)其次,簡稱式標題並不「易於識別」:大部分應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均牽涉至少一個不會常常以單字簡稱稱呼的國家,讀者看到以後往往要多用幾秒的時間消化標題的含義(「古」是甚麼?「白」是甚麼?「不」是甚麼?「岡」是甚麼?「牙」又是甚麼?你能一看到就立即有答案嗎?),有違命名常規的要求。(3)部分用戶聲稱簡稱式標題是依據命名常規的「使用常用名稱」要求而行,然而有好一些使用簡稱式標題並不會構成歧義的國際關係條目並未有應用簡稱式標題,在我看來應用簡稱式標題其實就是愛用不用的情況,和命名常規的「使用常用名稱」要求根本完全無關。我大可以再重來公示程序,我的底綫就是五大支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1:37 (UTC)[回复]
    不反对那些“老/白/不/…”改重定向。所以“日美台”等相对无争议的简称呢。“简称式标题”应该不涉及美国、日本等非全称吧。@Sanmosa所以中日关系的序言和章节您打算怎么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1:56 (UTC)[回复]
    (1)如果改一半不改一半,仍然回到我上面說到的3(愛用不用的情況)。這和統一連接符/詞的事情的本質完全一樣。(2)「簡稱式標題」不涉及「美國」、「日本」等詞,「簡稱式標題」的「簡稱」指單字簡稱。(3)(這例子有夠具體)中日关系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中日關係史需要重組,以切合「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的定義。做法很可能是:將關係歷史集中在關係史條目,關係史條目改稱「中國-日本關係」;原「中日关系」條目現時主要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的外交關係(有些人說甚麼中國歷史不能割裂,這條目反而自己割裂了起來),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關係」;原「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條目現時主要敍述中華民國和日本的外交關係,改稱「中華民國-日本關係」;後二者的條目內容改以兩特定政權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關係為主。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2:15 (UTC)[回复]
    个人反对用方针将“用与不用”一刀切强制解决,这与连接词的情况不太相同(或者说连接词更容易统一),个人预期按各条目现状和编排难度使用适合的名称。如果有人能将条目拆分好、没获反对,再谈分写。--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2:26 (UTC)[回复]
    (1)沒辦法不一刀切。無法界定何謂「常用」的單字簡稱,一個單字簡稱是否「常用」在不同地方可能都會完全不同(我不敢斷言哪些是所有地方都「常用」的),最終還是回到愛用不用的情況。(2)那條目本來就已經三分了,而它三分的狀態並不是我先前的操作。我的提議操作就是把內容放到適合的位置而已。(3)就我看來,使用簡稱式標題的主張(無論基於任何理由)某程度上本來就是一種地域性偏見,對其他地區的用戶非常不友善(至少從「易於識別」和簡稱式標題的用字選取而言),是對其他地區的用戶的不尊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3:58 (UTC)[回复]
    强制更名势必影响部分条目中的时间线,可能引发割裂感、无谓工作量和原创研究。比如中美关系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关系,开头怎么写大清与美国关系(可能要单列条目,小作品)、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可能要总结写在“背景”章节。以及大概需要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与美国关系之类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4:39 (UTC)[回复]
    @YFdyh000(1)「中國-XX關係」(未指明特定政權)和「中X關係」是完全的同義詞,假設單純將「中X關係」移動至「中國-XX關係」(注意:後者是擬議條文所允許的),是不會產生「影響條目中的時間線」、「引發割裂感」、「原創研究」的問題的,而我不認為對其他地區的用戶的尊重屬於「無謂工作量」。(2)上面我已經指出中日关系屬於非常具體的一個例子,它本來已經是三分,所以才有進行三分式重整的基礎。其他條目如果本來已經是三分,自然可以比照進行三分式重整,但如果本來並非三分,就要視乎其自身情況考量要怎樣分、分多少。舉個例:中朝关系完全不用分,北韓和PRC的關係並非承繼自北韓和ROC的關係,無任何歷史交集,直接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即可(擬議方針:「如條目中國家乙僅涉及一個政權,應移動至『<國號甲>-<國號乙>關係』命名」),也不可能產生「影響條目中的時間線」、「引發割裂感」、「原創研究」。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5:01 (UTC)[回复]
    这种同义的移动、名称格式统一,我觉得意义不大,只是将歧义不明显但常用的名称改成固定格式的无歧义/较完整名称。华语人士会有人将中/美/日等常用国家名缩写理解成其他含义吗(如中东/美洲/尼日利亚?),恐怕完全不需要避免,蹩脚的统一感觉不是很习惯。方针留例外也没什么的,方针不是死规定。中朝关系如果内容与南朝鲜(韩国)没多大关系,更名明确不反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5:23 (UTC)[回复]
    @YFdyh000「中西關係」,「西」是甚麼?你說的情況確實是會發生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6:54 (UTC)[回复]
    1.如上所述,我不希望一律全改,而是希望对个案有讨论和豁免。2.中西关系我赞成改,因不是特别常见的简称,不排除其他领域的歧义(比如中西方[7][8]),不过从许多可靠来源(“中西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来说,简称“中西关系”在重要场合是有使用率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07 (UTC)[回复]
    @YFdyh000(1)社羣中每個人的期望都不同,我已經嘗試取得最大的平衡,我也要考慮完全不同意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用戶的意見,他們也不在少數。他們有些還要求不強制「中」置首,現行擬議條文以常用排序的理由確立「中」置首的辦法,迴避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影響,對他們而言已是很大的讓步,我不認為他們會同意在對方完全不讓步的情況下一讓再讓,畢竟妥協本身還是要雙方都讓步的。我一向是看實務提案的,這已經是我能達致的最大平衡了。(2)這使用率恐怕僅限中國大陸,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中國大陸的用戶。我自己看下去還是會先疑惑「西」說的是「西班牙」抑或「西方」,最後還是要靠上文下理推斷,我甚至認為這重新導向(不是我改重新導向的)應該改成消歧義。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8:07 (UTC)[回复]
    单纯的平衡,不一定解决问题。没看到充分讨论和意见,订方针过于严格没好处,共识不足就不要强求。中西关系做重定向(主题目消歧义)或消歧义我都没意见,只要有人诚心改进条目,而不是单纯按偏好修改格式。--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8:41 (UTC)[回复]
    @YFdyh000我是看過先前討論後才這樣說的。我覺得至少也要給不同意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用戶一些尊重,不然我認為他們以後會覺得「共識」的決策過程根本不會尊重他們的意見,而只會偏向(或一味遷就)特定用戶。之前他們的反應已經很激烈,我不認為有必要令他們產生更激烈的反應,這對社群和諧毫無幫助,也不是顧全大局的表現,畢竟現擬議條文也不是打算做全盤推倒。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8:51 (UTC)[回复]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人物收錄準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10:0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删除注1。Fire Ice 2021年2月20日 (六) 16:36 (UTC)[回复]

再加码,删除“尽管维基不是纸本出版物,这里还是有一些收录的标准。”,删除“维基百科收录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卷进时事的人的条目。”里的“包括”二字,都是无意义的东西。Fire Ice 2021年2月20日 (六) 16:49 (UTC)[回复]

再加码,“其他测试”一节实际毫无意义,建议整节删除。Fire Ice 2021年2月20日 (六) 16:50 (UTC)[回复]

  • 干脆这样吧:
現行條文

跟任何百科全书一样,維基百科收錄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卷进时事的人的條目。尽管維基不是紙本出版物,這裡还是有一些收錄的标准。除了此指引,也可以参见《關注度[註 1],該處有一个普遍及通用的收錄标准。特別地,運動員的關注度應優先考慮《運動員關注度指引》,学者的关注度应优先考虑《学者关注度指引》。 …… 其他測試

以下方法也可以用來測試某人物是否值得收錄於百科全書:

  • 大學教授測試:他是否比一個普通大學教授更廣為人知,或出版了更多的書籍?
  • 確證測試:現在或十年以後,條目中的所有資料還可以被獨立確證嗎?
  • 條目長短:有沒有可能加長至超過小作品?有沒有可能寫成完美條目
  • 百年測試:一百年後,除了當事人的親戚,還會否有人對他感興趣?
  • 不是自傳:是當事人或當事人近親以外的人寫的嗎?
  • Google測試:在Google或其他主要搜索引擎中是否有很多有關的條目?
  • 檢查虛構情節:編寫虛構人物角色條目時,請務必閱讀本忠告。

参见

提議條文

跟任何百科全书一样,維基百科可能收錄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卷进时事的人的條目。关注度决定了一個主题是否有编写独立条目介绍的必要。如果某个人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可假定该人物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

…… 参见

以下方法也可以用來測試某人物是否值得收錄於百科全書,但注意它们并非本指引的一部分,不能取代上面的收录标准。

  • 大學教授測試:他是否比一個普通大學教授更廣為人知,或出版了更多的書籍?
  • 確證測試:現在或十年以後,條目中的所有資料還可以被獨立確證嗎?
  • 條目長短:有沒有可能加長至超過小作品?有沒有可能寫成完美條目
  • 百年測試:一百年後,除了當事人的親戚,還會否有人對他感興趣?
  • 不是自傳:是當事人或當事人近親以外的人寫的嗎?
  • Google測試:在Google或其他主要搜索引擎中是否有很多有關的條目?
  • 檢查虛構情節:編寫虛構人物角色條目時,請務必閱讀本忠告。

  1. ^ 關注度等於對主題進行深入介紹的獨立可靠來源。

--GZWDer留言2021年2月20日 (六) 16:51 (UTC)[回复]

我修了一下。Fire Ice 2021年2月20日 (六) 17:08 (UTC)[回复]
(+)支持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2:54 (UTC)[回复]
(+)支持:修訂版更清晰,這是屬於事實性修訂,可以在存檔後直接修改。--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03:57 (UTC)[回复]
(+)支持,并做了部分语句修改。--痛心疾首 2021年2月21日 (日) 07:43 (UTC)[回复]
(+)支持。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23日 (二) 13:22 (UTC)[回复]
(-)反对前面的修改可以认同,其他测试那一部分,在下建议建立为参见部分的三级标题。(修改后请通知我改票。)--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2月25日 (四) 08:18 (UTC)[回复]
“其他测试”到底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不能干脆删了算了。Fire Ice 2021年2月25日 (四) 08:32 (UTC)[回复]
@Lantx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0:58 (UTC)[回复]
@Fire-and-Ice您也并未删除整节内容呀?与其问在下,不如您先回答一下,为何您要放到参见部分?--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2月25日 (四) 14:38 (UTC)[回复]
@GZWDer放到参见部分的。至于参见下搞三级标题,我只能说闻所未闻了。Fire Ice 2021年2月25日 (四) 16:01 (UTC)[回复]
在下反对删除其他测试部分,理由:方针是给人读的,多一些能让更多人理解的内容有益处。--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2月28日 (日) 06:23 (UTC)[回复]
未见能让更多人理解,反而偏离了主题。Fire Ice 2021年2月28日 (日) 12:58 (UTC)[回复]

目前有四个方案:一、删除其他测试。二、其他测试位置不变。三、其他测试移至参见并改为三级标题。四、其他测试移至参见并删除标题。请各位选择吧。Fire Ice 2021年3月2日 (二) 12:18 (UTC)[回复]

(!)意見:其他测试部分保留在「參見」,其實不是很大問題;有些方針也會把論述放進去,問題也不大,那只是參考,不是方針條文,沒有約束力。--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2日 (二) 12:32 (UTC)[回复]
三(二也不拒绝)理由见上。--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3月3日 (三) 05:42 (UTC)[回复]
我选一。Fire Ice 2021年3月3日 (三) 09:31 (UTC)[回复]
(&)建議:其他測試還沒有共識,可以容後再討論,而且社羣的雪球關注度也是依靠其他測試,不是完全沒有用。現就有共識的部分通過後修訂吧。--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5日 (五) 06:44 (UTC)[回复]
二:其他测试位置不变,添加提案中那句以标识这些测试不是本指引的内容。删除不推荐,作三级标题担心美观度,参见一般不写太长的简介。--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07:24 (UTC)[回复]
@Fire-and-Ice請問您同意YFdyh000的建議嗎?如果不同意,就容後再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14:52 (UTC)[回复]
那就顺从两人的意见吧!Fire Ice 2021年3月13日 (六) 15:16 (UTC)[回复]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4日 (日) 03: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消歧義重新導向)

原标题为: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A部分)

由於依WP:R#DELETE第11款(帶有「(消歧義)」字樣,且無連入的重新導向)走AFD程序提刪的重新導向基本上都會被刪除,因此為加快相關重新導向的刪除處理程序,現擬議在WP:快速删除方针增加以下一條:

如上述修訂獲通過,將會連帶修訂WP:重定向如下:

以上。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22 (UTC)[回复]

請勿將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的其他部分與此部分合併,以免討論失焦。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30 (UTC)[回复]
怎么避免消歧义页改成重定向然后速删。比如限定存在已超过1年的重定向?--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5:32 (UTC)[回复]
@YFdyh000:擬議條文僅處理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新導向。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新導向通常不會重新導向至非消歧義頁面。如果是使用平等消歧義抑或主題目消歧義的爭議,依擬議條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41 (UTC)[回复]
按新增条文,我可以将主题目消歧义的消歧义页改成重定向页(如重定向回主条目)、取消链入、改为顶注消歧义(或者单纯反对而不作任何消歧义),然后悄然请求速删其他人创建的消歧义页面,期间创建人可以不知情。我很好奇「(消歧義)」字樣的重定向的成因,似应避免,或者不管、保留。--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5:53 (UTC)[回复]
@YFdyh000:「改為頂注消歧義」仍是「應使用平等消歧義抑或主題目消歧義存在未解決的爭議」的情況(頂注消歧義為主題目消歧義的一種),依原提議條文,仍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就「單純反對而不作任何消歧義」一點,我已再更新提議條文,現提議條文在「單純反對而不作任何消歧義」的情況下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6:05 (UTC)[回复]
(-)反对 沒有甚麼價值,只是存不存在罷了-- Sunny00217  2021年2月21日 (日) 13:52 (UTC)[回复]
@Sunny00217:請你詳細解釋一下你的理由。我是想説,如果最後的結果必然是刪除,那根據WP:SNOW的思想,應該加快此類提刪的刪除程序。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23:42 (UTC)[回复]
你可以把我這張票視作無效反對票就是了,基本上個人認為這種提案沒有甚麼必要-- Sunny00217  2021年2月22日 (一) 09:48 (UTC)[回复]
不是「清除」連入,已改為「清理」。 2021年2月26日 (五) 12:57 (UTC)[回复]
現依方針公示此條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37 (UTC)[回复]
(-)反对:如果有人故意無視「如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這條,移動之後用這個R8速刪留下的重定向,很容易瞞天過海,所以最好還是存廢討論,至少有七天給人發現。--Opky9407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10:59 (UTC)[回复]
@Opky9407理論上如果有人要如此蓄意為之,即使是現有的任何一條快速刪除條文也會出同樣的問題(至少R3、R7、O4也如是),因此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反對理由(否則按你的邏輯,所有快速刪除條文都不能用了),這應該交由編輯戰方針等處理才是。而且,管理員在進行快速刪除前是會進行檢查操作的,現在我又沒提議用bot處理,掛個{{hang on}}也非常輕而易舉,我不相信管理員的警覺性如此低下(否則按你的邏輯,所有管理員都不要執行任何快速刪除條文好了)。再者,重建一個重新導向頁面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基本上等同零成本,假設真的有人故意無視,然後重新導向頁面真的被刪了,然後和該人意見相反者(不斷)重建同一個重新導向頁面(假設是不熟悉方針的新用戶;老用戶提一提DRV,管理員自然就關注了),這也很容易引起管理員關注(個人估計24小時內一定會發現),管理員最終還是很自然而然地使兩方重回討論,不可能沒人發現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假使真的沒人發現,那就代表和該人意見相反者根本不關注該重新導向頁面的存廢(以及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的爭議),那樣「爭議」是否真的存在也成疑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3:54 (UTC)[回复]
如果3日之内沒回應的話,我會假定他接受我的解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5:52 (UTC)[回复]
不同意,比起其他的速刪,這個其實也不易判斷移得是否合理,最終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非常不宜。--Opky9407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0:04 (UTC)[回复]
@Opky9407O4的情況其實也完全一樣,現時經O4刪除的分類多數都是先進行手動清空,然後提請快速刪除,管理員其實也未必容易判斷清空是否合理,而且是否出現大規模清空的情況比移動頁面的情況更難檢查(移動頁面後,頁面自身至少還有歷史紀錄;清空分類不會在分類頁本身留紀錄),因此要說R8是「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的話,現行(且行之已久)的O4應該更嚴重,但是社羣多年來(且至今)並未對性質一樣的O4產生異議。另一方面,管理員在處理快速刪除請求時可以在沒hangon的情形下駁回請求。我認為除非你能夠說服社羣「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的快速刪除規則不宜存在(也就是成功廢除現行的O4,你總不可能會容忍一個比新條款更「離譜」的祖父條款;但我估計社羣必然反對廢除O4),否則我很難認定你的理由為合理的反對理由,希望你能夠理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0:49 (UTC)[回复]
我不想3日、3日地等,這樣的交流很沒有效率。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0:54 (UTC)[回复]
如果自上個留言起計3日之内沒回應的話,我會假定他接受我的解釋。他這樣斷續式的討論參與對形成共識毫無幫助,如果我發現他長期也是如此的話,我考慮將其視為SPA。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01 (UTC)[回复]
(?)疑問,諸如「xxx (消歧义)」重定向到「xxx (消歧義)」好像被波及了?有些時候會因為技術轉換失效問題而要故意建立那些繁簡消歧義,這個規則好像沒有排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3月17日 (三) 09:33 (UTC)[回复]
@Cdip150確實是我思慮不周,繁簡轉換和地區詞處理等應當不受影響,已修正提案。如果沒其他問題的話,我會重新進行公示。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0:09 (UTC)[回复]
重行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05:51 (UTC)[回复]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A2修訂)

原标题为: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B部分)

現擬議修改快速刪除方針A2與A6條文如下:

以上。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38 (UTC)[回复]

請勿將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的其他部分與此部分合併,以免討論失焦。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43 (UTC)[回复]
增加「若條目內的模板包括資訊框,且資訊框在不包含其預設欄位名稱的情況下仍有內容,則亦不適用」的原因是資訊框通常具百科性內容。其他部分的修改原因是促進草稿化。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46 (UTC)[回复]
@Poem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48 (UTC)[回复]
inuse的部分我认为没必要,按常识按需移除即可,{{inuse|2年}}不适用吗。“有内容”可能非常宽泛,标点和胡言乱语都是内容,不过我还没想到更好表述。A6同上。因此,我不认为有必要修订。--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6:00 (UTC)[回复]
@YFdyh000就「若條目內的模板包括資訊框,且資訊框在不包含其預設欄位名稱的情況下仍有內容,則亦不適用」來說,你說的情況並不常見(而且可以用A1處理),大多數情況是確有有意義內容,這種情況下不應刪除,但我更改一下表達方式。後一點我開放討論,因為這個提議是照抄舊提議的。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6:12 (UTC)[回复]
@Temp3600不排除有誘發編輯戰的可能性。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23:44 (UTC)[回复]
(※)注意
  1. 用戶經常只加了模板及訊息框後後,就一走了之,這些只有模板及訊息框的條目嚴重影響條目質素,也影響維基的聲譽,讓外界看到維基的條目只有模板及訊息框。
  2. A6現行條文已經很清晰,用戶及管理員也會根據常識判斷。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2日 (一) 04:47 (UTC)[回复]
(1)一來這條文修改其實是為了促進草稿化,巡查員看到自然懂得怎麽樣去處理,不要說的像所有巡查員都死了一般。二來中文維基百科品質低下的條目多的是,有些條目的字數只是剛好過50,我看它們的品質跟只有Infobox的條目差不多。(2)這一點我開放討論,因為這個提議是照抄舊提議的。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29 (UTC)[回复]
(?)疑問:現行方針下,您要「促進草稿化」,就做不到嗎?您可以把符合A2的條目,以移動到草稿的方式去替代提速刪,沒必要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12:40 (UTC)[回复]
我現在又不是巡查員,所以我能做的東西很少,我總不可能整天盯著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吧。那如果我要想辦法提醒巡查員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從方針層面提醒,讓他們挂A2的誘因減少,草稿化的誘因增加。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2:23 (UTC)[回复]
(&)建議:這種常識性的東西,我不認為巡查員會不懂,如果不懂,您改了方針,也不會立刻懂了。建議您可以直接走去巡查員用戶討論頁建議,這比您改方針的方式來得有效。--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5日 (四) 03:52 (UTC)[回复]
我不認為草稿化是“常識性的東西”。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8 (UTC)[回复]
我在2021年2月22日 (一) 12:29 (UTC)的留言中的(1)中的“二來”有説明修訂條文後資訊框預設欄位名稱以外的內容視為條目本身的內容,實際上避免了只有已填寫有意義的百科性内容的資訊框的條目被刪除,讓該等條目有機會被改寫出文字段落敘述。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10:51 (UTC)[回复]
請問百科全書最重要的目的是甚麽?照顧特定人士的觀感?不可能。不要把本末輕重顛倒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3日 (三) 13:56 (UTC)[回复]
对当前提案的A2条文修订倾向支持。对inuse相关修订(持续时间内)认为没必要强调,挂模板的人应有常识。对虫虫飞认为的“这些只有模板及讯息框的条目严重影响条目质素”等反对,有维护模板更体现维基百科的不完善、号召贡献(我甚至倾向“模板轰炸”),新建的不违规条目不需要迅速处理。虫虫飞,“您可以把符合A2的條目,以移動到草稿的方式去替代提速刪,沒必要改方針。”大概不能代替Sanmosa期望的减少A2使用率。--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4:27 (UTC)[回复]
inuse的部分,很不幸地,在我看來,沒多少人有如此的常識。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3日 (三) 14:30 (UTC)[回复]
(?)異議:現在社羣對條目質素有非常高的要求,沒必要把質素極差的A2,可能不成條目的條目留在維基。--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3日 (三) 14:35 (UTC)[回复]
@蟲蟲飛您的观点大概是小小作品应当速删。但宁缺毋滥、宁滥勿缺等观点是并存的。@Sanmosa所以有很多人在速删挂了inuse的条目吗。--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4:51 (UTC)[回复]
@蟲蟲飛提案的A2会将这样内容的新条目排除,并将无实际内容的新条目归入A1。虽然这个示例也许稍显极端,但确实有编者和新手会将早期版本的草稿提交到条目空间,如果内容可修改格式来变为小小作品乃至小作品,或者移动到草稿空间,不应该交由速删,如此速删像是惩罚编者而非促进内容创建。--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5:09 (UTC)[回复]
这样差的條目還要放過?合理嗎?雖然我反對熱血刪除,但也(-)反对把條目的質素標準降到那麼低。--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4日 (四) 13:53 (UTC)[回复]
能轻松总结和改写为小小作品或以上的仅信息框条目,不应以速删结束,应留出完善和打捞时间(小小作品或存废讨论)。尚不是合格的条目(包括如广告宣传、关注度不足、需要重写等),不代表要立即速删,侵权删除都有7天呢。指引Wikipedia:小小作品#小小作品提昇管理辦法也提到,正文的定义“不包含讯息框的预设字段名称和其他模板本身”,即非预设字段是计入小小作品字数计算的,A2没理由比它更严格。--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16 (UTC)[回复]
  • 我還沒看到修訂A2或取消A2的實際意義,而且用戶經常寫了A2條目後就一走了之,修訂只會令維基積壓更多沒有內容只有訊息框的問題條目。此外,站務性的方針不建議頻繁地修改,這樣很影響巡查員去處理站務。而且今天有用戶感覺想改一下方針,明天又有用戶要改,改來改去,很影響巡查員處理站務。--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5日 (五) 06:49 (UTC)[回复]
如果確實有改的需要,即使頻繁,還是要改。改的時機僅取決於有沒有那個需要,而不取決於是否頻繁,而有沒有那個需要也不取決於是否頻繁。而且,這條改下來以後理論上應該是減少了巡察員的工作,如果説真的“很影響巡查員處理站務”,那樣那個影響一定是正面的影響。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7:07 (UTC)[回复]
@蟲蟲飛意义是给保留派维基人和创建者留出充足的打捞时间。包括我,在巡查或存废中看到关注度不足或小小作品的条目时,如有闲暇和兴趣,会尝试搜寻来源和内容并尝试打捞为小作品;而如果让我从头创建和编写那个条目,基于完美主义等原因(自动过期被删了不少译了八九成的草稿……),我肯定是拒绝的。此方针修订幅度很小,很容易理解,只需巡查员改挂小小作品或A1而非A2,管理员处置A2时稍加留意,驳回并转其他处理方式。哪怕有管理员没注意到A2的变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另外,一个标有维护模板的信息极少条目,可能会激发一些读者参与到维基百科编辑中来,因为稍作改善是很容易的,并不是只有好条目才能提升维基百科。因此,对A2修订支持(不含inuse部分)。不清楚虫虫飞所讲的新问题是什么。--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7:20 (UTC)[回复]
現時的機制已經可以讓保留派改善A2條目,例如在編輯中的A2不應提刪,而且您也可以把符合A2的移動到草稿再改善。--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5日 (五) 07:25 (UTC)[回复]
几分钟至几小时不足以获得充分关注和打捞,多放几天并不会怎样。移动到草稿空间对创建者(尤其是已注册的新人或资深用户)很不尊重、突然。--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8:22 (UTC)[回复]
我也很(-)反对把條目移動到草稿,但從我每天處理速刪所見,過去兩年沒看過有人去救A2條目,反而用戶寫了A2條目後,一走了之,不負責任的太多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4:33 (UTC)[回复]
或許管理員們對掛上A2的條目,可以放個一兩天或兩三天,如果沒改善再刪?當初的想法是覺得有些只有訊息框的條目內容量足夠,要改寫成小作品條目不算難,這時刪了可惜。放個幾天再刪一方面可以讓編者有時間改寫,對新手編者也不會因為被移到草稿而認為條目不見而影響心情(不指望新手編者會看監視清單,或注意到通知),也可維持有些人對維基的觀感?這樣也不用動到公開的方針。Poem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16:34 (UTC)[回复]
不同管理員的處事方式不同,有必要定明文方針。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57 (UTC)[回复]
不同管理員的處事方式不同,不改方針沒辦法規範管理員的處理方式,沒辦法使管理員必須遵守。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23:55 (UTC)[回复]
改方針,管理員不會立刻改善,兩者沒有因果關係,您自己走去提醒和溝通,才有用。--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2:58 (UTC)[回复]
沒有用。不同管理員的處事方式不同,我想跟他們溝通,他們也還不願意溝通呢,何況又不是他們必須做的事情。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0日 (三) 10:45 (UTC)[回复]
我不排除這會衍生管理戰的問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5:54 (UTC)[回复]
這月初不就發生過一次Wikipedia:編輯禁制紀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4:23 (UTC)[回复]
這不就表示(部分)封鎖無阻於管理員進行管理戰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2:35 (UTC)[回复]
如果沒有任何人提出新的、有效的論點的話,我計劃在3月22日進行公示。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20 (UTC)[回复]
(?)異議:未見提案解決了甚麼問題,沒看到修改的意義,而且現行方針版本較佳,而且提案帶出了新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1:43 (UTC)[回复]
最後一次回應:(1)此提議意在放寬條目存留要求,不是用作「解決甚麼問題」,要是一定要說「解決了甚麼問題」的話,那就是變得更新手友善。(2)「提案帶出了新的問題」,然而其所謂的「新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2:35 (UTC)[回复]
請您重看我上面的留言:
  1. 用戶經常只加了模板及訊息框後後,就一走了之,這些只有模板及訊息框的條目嚴重影響條目質素,也影響維基的聲譽,讓外界看到維基的條目只有模板及訊息框。
  2. A6現行條文已經很清晰,用戶及管理員也會根據常識判斷。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57 (UTC)[回复]
就(1),我不打算重覆YFdyh000的論點。就(2),就我看來,沒多少人有如此的常識,而摘下inuse再提刪則有誘發編輯戰的可能性。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23:16 (UTC)[回复]
1.不同意,原因見上面論述。而且為了本站條目質素,不應讓慘不忍睹的劣質A2條目長時間留在維基。2.行之有效,未見有問題,如有,請舉證及論述現時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03:52 (UTC)[回复]
你這意見和小小作品應當速刪沒本質上的差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05:50 (UTC)[回复]
錯,A2是沒有條目內容,只有模板等東西,小小作品是有內容的。--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6:25 (UTC)[回复]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機器人處理O4/O7/F7)

原标题为: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C部分)

這個其實不太像是擬議條文增修,我這裏想提議的是容許bot自動處理以CSD O4CSD O7CSD F7等幾條為理由的快速刪除請求,但為有效減低錯誤刪除的可能性,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6:32 (UTC)[回复]

站务有这个需求吗。担心被破坏者利用。--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7:48 (UTC)[回复]
不清楚。可能需要一些數據,還有社群的看法。CSD F7被破壞者利用的可能性不太大。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8:54 (UTC)[回复]
F7不清楚,O7对保留派维基人来说可能是不建议用的。O4会被利用,见童孝賢讨论 | 貢獻)。如果没有严重积压,不认为有必要引入机器人。如果机器人运转良好,也未见需要对方针有所修订。--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9:02 (UTC)[回复]
先放著,看看其他人的意見。O7被刪除的草稿我沒見過幾個人管(除刪除外)。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9:53 (UTC)[回复]
(※)注意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方針規定提刪和刪除必須兩個用戶,因此同一個機器人去提刪及刪除,又會與方針牴觸。
  4.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
  5. 之前已經有很多機器人失靈,如果讓機器人自動刪除,風險很大。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2日 (一) 04:39 (UTC)[回复]
@蟲蟲飛(1)這應該是改善bot檢測設定的問題,而且上面我也提到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因此管理員應該是有時間檢查的。不過也考慮到YFdyh000上面的意見,這點我是開放討論的。(2)技術上沒有這個可能性。bot檢測的是最近6個月内是否有編輯,如果最近6個月内完全沒有編輯,bot才會挂模板,bot是不會理會最近6個月内的編輯是小修小補充還是大修改的,基本上一恢復頁面,並回退挂模板操作,就已經算是一次編輯,對bot而言最近6個月内的編輯就需要重算。(3)zhwiki早已開了大量的bot,另開一個abot或者改用另一個已有的bot不是難事(Jimmy-bot和Jimmy-abot就是兩個不同的bot)。(4)正如我上面提到,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因此只要設定的間隔時間合理,這問題並不大。(5)bot的運行狀況我建議讓bot的主人自己解釋,@Jimmy Xu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18 (UTC)[回复]
@蟲蟲飛Jimmy-bot是做不到刪除工作的,它沒有管理員權限,Jimmy-abot才有。理論上所有具有管理員權限的bot都能進行刪除工作,而本地除了Jimmy-abot以外,具有管理員權限的bot(也就是abot)至少還有Xiplus-abot一個。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2 (UTC)[回复]
所以我才把Xiplus-abot找出來啊,Jimmy Xu跟Xiplus總是兩個人吧。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9 (UTC)[回复]
我也ping一下新提到的當事人好了:@Xiplus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4 (UTC)[回复]
1. 掛模板和刪除分開的邏輯很怪,假設A機器人的判斷標準比B機器人還準確,那麼為何不能修改B使其跟A一樣好呢?如果A跟B判斷標準一樣好,那麼無論是用1個還是多個機器人準確率都不會改變。 2. 留待人類檢查的問題,如果你們覺得需要人類檢查,那麼就應該直接讓人類做最終決策(刪除),而不是確認完了又放著,也會有沒有管理員複查到的問題。 3. 自提自刪的問題,如果機器人做得夠好,那麼修改方針給予機器人豁免不就好了,死抱著規則可是不好的唷^.<。 4. 總之提案的重點應該是找到一個妥善處理速刪的流程,並將其轉換為程式碼,如果機器人做得到就應該讓機器人做,而不是讓管理員表現得跟機器人一樣。--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13:34 (UTC)[回复]
(1)我説“掛模板和刪除分開”的最主要原因並不是準確度或需要人類檢查的問題,而是被告知者來不來得及反應的問題,我們還是要給一下反應時間,這也是為何提交快速刪除請求以後通常要通知建立頁面者。就説O7好了,廢棄6個月的草稿,如果建立者在那時候突然想再用草稿,他還是有時間直接把快速刪除模板移除掉,然後繼續編修草稿。WP:AR不是不方便,但不代表就必須走一次AR程序。(2)我是覺得上面三種(其實還有其他另外幾種)不太需要人類檢查,不然我也不會提議用bot處理,所以我認同你的觀點。(3)我本來也是想說豁免就好了,但我又怕蟲蟲飛之後又會像之前一樣再度使對話陷入無限鬼打牆循環,所以我就先避開了,當然我個人不反對豁免。另一方面是Jimmy Xu通常不太現身,所以即使不考慮避嫌的問題,找你的話增加bot任務的事情還是能處理的比較快一些。(4)認同你的觀點。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4:06 (UTC)[回复]
@Xiplus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4:09 (UTC)[回复]
(1)然而就算是目前的處理方式,沒有規定掛板到刪除的期限,有個假裝是機器人的管理員在,建立者很難在被刪除前阻止,如要建立機器人的機制,建議採通知X天後刪除的機制(當然人類也要遵守)。另O4應該就不太需要這個等待期了?--Xiplus#Talk 2021年2月23日 (二) 01:25 (UTC)[回复]
可能要設定檢測期,檢查掛模板後1日內有沒有編輯(類似O7的6個月檢測期),以及有沒有{{hangon}}。如果掛模板後1日內有編輯,O7就肯定不用刪了,O4和F7而言可能是有人掛了{{hangon}}。O4還是需要等待期,YFdyh000上面說的事情還是值得憂慮的。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3日 (二) 01:34 (UTC)[回复]
(※)注意:我上面羅列了那麼多問題,好像都被無視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3日 (二) 01:46 (UTC)[回复]
多是机器人能判断和避免的。--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3日 (二) 03:07 (UTC)[回复]
(也就是説,上面羅列的問題不成問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3日 (二) 04:25 (UTC)[回复]
(?)疑問:其實大家知道甚麼叫分類重定向嗎?--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02:58 (UTC)[回复]
(※)注意: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解決以下問題: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判斷版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02:52 (UTC)[回复]
我究竟説過多少次了,2技術上不可能發生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32 (UTC)[回复]
AR到底怎麼因為O7而有問題www--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2:43 (UTC)[回复]
而且1也不是甚麽大問題,刪除了以後,重建時直接加{{cr}}就好。我沒見過挂了{{cr}}還是被自動提刪的情形,就蟲蟲飛説的那種情形,我認為{{cr}}很可能是被自動提刪後才挂的,然後蟲蟲飛又沒看過頁面歷史,結果產生了誤解;即使真的是挂了{{cr}}以後才被自動提刪,發生的機率實在太低,沒必要過度憂慮。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34 (UTC)[回复]
3來説,既然“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那憑甚麽要求bot“解決(誤判的)問題”?即使誤判,走DRV程序恢復就好,沒甚麽大不了的。這提案本來就只是打算通過bot加快處理流程,僅此而已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40 (UTC)[回复]
不,這提案沒有製造任何的問題,而且上面所謂的“問題”要麽不可能發生,要麽就發生機率太低而不成問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7 (UTC)[回复]
這提案本來就只是打算通過bot加快處理流程,請問我是不是連提出一個加快處理流程的提議都不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05:27 (UTC)[回复]
您沒看懂我上面提到的問題。請再看一下o4、F7及o7的問題,尤其是o4、F7。您不能把機器人誤刪的問題全推給DRV去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8日 (日) 05:42 (UTC)[回复]
為何?管理員自己誤刪也是給DRV去處理,對管理員的容忍度那麽高,卻對BOT一點都不容忍?提案的目的只有一個:加快。誤刪率不是我的重點,反正是不會加大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10:48 (UTC)[回复]
未见加快的必要,机器人无法辨识破坏者操作和误导,会增加反破坏的查证和复核成本。如果有同类任务积压,人工用机器人或脚本辅助还差不多。--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1:01 (UTC)[回复]
我要求實際數據證明此説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10:28 (UTC)[回复]
我要求机器人先展示自己的效果。方针未必需要修订,机器人操作者(管理员)承担责任就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10:31 (UTC)[回复]
應該請Sanmosa描述管理員處理該等速刪時,應該進行哪些檢查和判斷,列出詳盡步驟,再來看看機器人是否能完美複製人類的行為。--Xiplus#Talk 2021年3月1日 (一) 11:18 (UTC)[回复]
覆以上:
  1. O4的檢測比較複雜:首先要點進去看是不是分類重新導向頁面:如果是,而且已使用{{cr}},直接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如果是,但未使用{{cr}}(通常是錯誤使用一般重新導向頁面的格式編寫),則以{{cr}}重寫;如果不是,接下來就看管理員自己的細心程度。比較細心的管理員可能會查看最近的分類移動紀錄,檢查是否有不正常的分類移除情形,確定沒有才會處理;沒那麼多時間檢查的管理員就可能會直接處理。
  2. O7基本上真的要檢查的話就只有是否6個月內有有意義編輯而已,一般而言我認為管理員也甚少就此檢查,所以bot在此沒任何「複製人類的行為」的地方,檢測O7掛了一段時間後直接刪除即可。O7其實可以算是(除O3外)最應該用bot處理的一條快速刪除規則。
  3. F7要檢查的事項有兩項:第一項是是否真的和commons的檔案重複,第二項是commons的檔案是否存在版權問題(如果有的話,一般需要經過commons當地的存廢討論)。
以上。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1:12 (UTC)[回复]
就我的理解,bot其實就是自動化處理重複性的工作,而且只要有人寫得出來那樣的代碼(在具有相關權限的前提下),那事情就能辦到,所以我完全不認同你的“神化”論。你自己是管理員,卻又不説清楚你認為的“管理員的操作”其實是怎樣,那你又何來判定我“不瞭解管理員的操作”?這樣我可能會認為你其實才是那個“不瞭解管理員的操作”的人,我可能比你更清楚“管理員的操作”多一些。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3日 (三) 14:00 (UTC)[回复]
@Sanmosa问题在于可能没人去写出达标的机器人。请先按WP:RFBOT流程完成人工监督试运行,再谈社群是否要更改方针允许全自动运行,否则只是空设条文。--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4:18 (UTC)[回复]
@蟲蟲飛:那麼請您描述您的操作步驟,或是指出Sanmosa的步驟哪裡有所不足。--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40 (UTC)[回复]
(※)注意: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解決以下問題: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判斷版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7:43 (UTC)[回复]
  1. 可以讓機器人自動將重定向改成「分類重定向模板」,或是機器人不處理重定向,都是可以解決的。之前機器人失靈是有人改壞模板,屬單一事件,不會再發生。
  2. 可以隨意編輯一筆消除O7狀態,或讓機器人檢查刪除日誌,AR不會有問題。
  3. 可以本地保留7-14天後再檢查commons上的檔案是否有被提刪,以此來判斷檔案是否有被刪除可能,如果上傳到commons 7-14天後都未有人提刪,假定版權狀態無問題。
@蟲蟲飛以上回答是否有解答您的疑問?--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56 (UTC)[回复]
補充第二點,實際上AR還原後,頁面上應存有速刪模板,管理員會移除此模板進而造成一筆編輯,故機器人不會再判定為符合O7。--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58 (UTC)[回复]
(!)意見:
  1. 先設定好機器人,看看性能是否有效,暫時未見機器人有能力做到。
  2. 檢查刪除日誌是怎麼個概念?刪去的就寫着o7,可以檢查甚麼?
  3. common那邊有時一個月都沒人刪,而且像公司標誌,您很難確定公司有沒有註冊版權。
  4. 機器人能刪除,感覺得風險很大,怕重演首頁被刪的風險,上次jimmybot才失控了,花了大量人力去搶救。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8:06 (UTC)[回复]
2. 最近還原的就不要刪除啊...不然哩? 3. 那就是commons的問題,如果長期未刪,就表示能長期使用commons的圖片,本地不需保留。 4. 如果您認為jimmy-bot的任務有問題,歡迎去申請撤銷任務許可,於此提起與本案無關的事情沒有任何幫助。--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9:46 (UTC)[回复]
(-)反对:1.考慮到現在速刪幾乎零積壓,未見得要有機器人代勞。2.考慮到社群對刪除員已經有很大的擔憂,機器人失控的事又頻繁出現,感覺風險太大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0:15 (UTC)[回复]
請@Sanmosa回應吧。--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00:32 (UTC)[回复]
(1)「零積壓」?我有時候還看到十多個待處理項。蟲蟲飛取的時間的sample space太小,不能作準。(2)Bot「失控的事又『頻繁』出現」?我不見得如此。我認為蟲蟲飛的言論屬於誇大其辭、不實陳述。(3)蟲蟲飛由始至終都未提出有力反證證明我的論述錯誤,但我和Xiplus已經拋出一大堆反證反駁蟲蟲飛,我感覺蟲蟲飛根本無心在此討論中,是單純的為反而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54 (UTC)[回复]
無論有沒有積壓,機器人能做這些工作,您就能去做其他真正需要人類的工作,除非您只會做那些機器人能做的工作。--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02:07 (UTC)[回复]
(※)注意:
  1. 我在放維基假期間確實有十多個,請Sanmosa現在再看一下,積壓只有一個。
  2. 最近Jimmybot失控的情況幾乎洗版了,請Sanmosa瞭解本站的站務情況。
  3. 我論述已經很清楚,請Sanmosa認真閱讀其他用戶的留言。(A部分)我覺得還可以。但(B部分)和(C部分)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而且當前也沒有問題,而且提案又帶出新的問題和風險,但未見提案人有效回應我提到的問題和擔憂。如果提案是存在那麼多問題,而且帶出那麼多風險,那麼提案還有甚麼意義呢?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2:10 (UTC)[回复]
(1)積壓的問題是要從長期的角度出發,不能只看短期。(2)請提出例子(附diff),但我仍認為你是在誇大其辭。(3)你的論述一點也不清楚,要麼是自說自話、鬼打牆,要麼是越說越混亂。你從始至終都未曾真正理解我的想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23:54 (UTC)[回复]

这个提案没有明确的方针修改目标;目前本站的方针也没有允许/阻止abot处理快速删除的问题。本人的意见是先不必在此处提案,待日后确实有相关的机器人申请时,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Antigng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3:10 (UTC)[回复]

有關某年代相關分類命名統一事宜

最近Jarodalien對某年代相關分類進行了大規模的重新命名工作(將“XXXX年代”重新命名為“YY世紀YY年代”、將“建立”重新命名為“創立”),並聲稱其理由為“先到先得”,然而“先到先得”並不適用於非條目頁面。我曾就部分分類的擬議重新命名(移動請求)進行反對,然而被其無視,其不但無視反對意見照樣進行移動操作,更反過來誣指我取消重新命名的操作為“破壞”,更牽連到其他本與相關移動請求不相關的分類。在其進行大規模的重新命名工作後,我收到部分用戶反映其重新命名工作導致部分由模板自動產生的分類出錯,可見其大規模的重新命名工作輕率且窒礙模板維護,構成破壞。請管理員盡快回退其移動操作,並以一切可行的辦法阻止其繼續進行相關破壞性移動。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0:54 (UTC)[回复]

@AT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0:54 (UTC)[回复]
@Iokseng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0:56 (UTC)[回复]
我建議通報至管理員佈告版。--AT 2021年2月25日 (四) 10:58 (UTC)[回复]
@ATWP:AIV提報過了,但當時我未收到部分用戶對於其重新命名工作導致部分由模板自動產生的分類出錯的反映。我覺得至少也得把他做的移動操作全數回退,這比較急。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1:00 (UTC)[回复]
@Jarodalien請參與討論,不然我會考慮禁制您編輯分類空間。謝謝。--AT 2021年2月25日 (四) 11:15 (UTC)[回复]
正在回退一部分他移動過的分類,但數量有點多,我移不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2:16 (UTC)[回复]
?什么意思?是说只允许别的用户把本来是叫“XX世纪XX年代”的分类移动成“XXXX年代”,不允许反过来吗?就像Category:1910年代美国罪案本来是20世纪10年代美国罪案等等。既然先到先得不适用分类,那么为什么不能够移动?为什么“埃及定居地‎”不对只能移动到“埃及聚居地”,“非洲各国定居点‎”不行要移动到繁体的“非洲各國聚居地‎”?--7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12:48 (UTC)[回复]
你還記得你上次不允許將「获奖名单」、「获奖列表」等分類移動到「获奖与提名列表」嗎?你都會說沒事不要移動了,現在突然搞這些是有事嗎?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25日 (四) 13:01 (UTC)[回复]
注意翻历史纪录,不只是我的纪录。我一向的主张是先到先得,是楼主说分类不先到先得。以此为由把Category:20世纪10年代美国罪案移动到Category:1910年代美国罪案。我也想确认是不是真的“分类不先到先得”,我个人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这就意味着什么谁都明白。--7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13:13 (UTC)[回复]
命名常規只規範條目、不規範分類,自然不適用「先到先得」,不要把你自己當成方針。分類的命名看的是更宏觀的其他東西。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5:42 (UTC)[回复]
不允许反过来吗。前后极其相似或许先到先得(因为没必要改、WP:OWN),改变命名方式已经不只是先到先得的范畴了。--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16:04 (UTC)[回复]
  • 根据民智,19世纪50年代可能会被误认为是1950年代,这类移动没有必要。不过有些词,比如建立出版物,成立音乐团体,创建教育机构,不说合不合适,至少是不是可以讨论讨论拿个统一的方案。->>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2月25日 (四) 13:11 (UTC)[回复]
如果有人觉得“19世纪50年代”是“1950年代”,这个人一定不懂汉语。懂汉语的人不需要考虑不懂汉语的人会有什么误解。--7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13:13 (UTC)[回复]
我有印象先前有類似的討論,當時的意見好像是“1950年代”這樣的表述比較省,不過我沒記得是哪年在哪的討論。既然音樂條目都開了命名討論,關於是否統一年代表示,再開一個討論又不會怎麼樣。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25日 (四) 14:48 (UTC)[回复]
這個討論是Wikipedia:命名常规/有关“20世纪80年代”的写法的问题紺野夢人 恭賀新春 2021年2月25日 (四) 16:25 (UTC)[回复]
我不同意「這個人一定不懂漢語」的論斷,一時看得較快看錯了所導致的誤認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就此例而言,這是前述情況最為經典的例子。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5:42 (UTC)[回复]
这是认知不广泛的“常识”(就像公元1年到公元前1年之间有几年,不一定有过半数人答对),有更清楚且简洁表达的情况下不应该改成更模糊、更容易出错的。--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YFdyh000:所以說答案是空集,還是元素為“0年”的單元素集合?⋯⋯--洛普利宁 2021年2月26日 (五) 15:46 (UTC)[回复]
这不重要吧……我指看似常识的东西很多人并不清楚,如有没有公元0年,世纪怎么算,年代又怎么算。相比可能模糊但容易猜对的xxxx年代,双重模糊的xx世纪xx年代更难判断。--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6:01 (UTC)[回复]
@Jarodalien無論如何,你進行的重新命名工作導致部分由模板自動產生的分類出錯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我認為你應該將先前所建立和重新命名的分類(包括但不限於某年代相關分類,我認為其他相關分類很可能也有同樣情形)全部統一回模板自動產生的格式,否則這無庸置疑會嚴重影響模板維護工作。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5:42 (UTC)[回复]
為免後患,我建議就各類頁面(包括但不限於分類頁)引入「命名一致性」的規定,以有效減少頁面命名上的紛爭,並便利維護。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支持這個提議,而且可以把「年代分類」當作首要討論對象,未來可以擴及其他分類原則。我支持“1950年代”這個寫法,理由如下:
  1. 此次討論顯示“19世纪50年代”這個用法確實容易導致誤判。
  2. “1950年代”寫法較為簡潔。
  3. 分類與主條目名稱統一對讀者來說最為便利,按照年代列表目前所有年代主條目都是採取“1950年代”這個寫法。
  4. User:Sanmosa在上方已提及的分類維護問題。--迴廊彼端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03:10 (UTC)[回复]
認真?“19世纪50年代”相等於“1850年代”,“20世纪50年代”才相等於“1950年代”。-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2月26日 (五) 14:16 (UTC)[回复]
@Temp3600想一下2000年是几世纪,称多少年代。以及Category:2000年代怎么整。--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4:20 (UTC)[回复]
似乎2000年是20世紀90年代(1991至2000年)的最後一年,以及2000年代(2000至2009年)的第一年⋯⋯像1世紀是1至100年,21世紀是2001年至2100年;而X世紀00年代是這個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所以21世紀00年代是2001年至2010年,和2000年代嚴格來說還不是一個東西?PS:「21世紀00年代」和「21世紀10年代」怎麼讀?「二十一世紀零十年代」「二十一世紀一十年代」?--洛普利宁 2021年2月26日 (五) 15:10 (UTC)[回复]
这,尴尬了,我记成21世纪了 捂脸--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5:24 (UTC)[回复]
读作零零年代、一零年代,就像九零后、零零后。--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6:01 (UTC)[回复]
①“20世纪50年代”=“1950年代”=“1950年到1959年”,這應該比較沒有爭議;②但如您所舉例,遇到100的倍數就麻煩了;③「20世纪50年代」、「21世紀00年代」、「21世紀10年代」我會分別讀「二十世紀五零年代」、「二十一世紀零零年代」、「二十一世紀一零年代」,至於別人怎麼讀,我就不知道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2月26日 (五) 16:15 (UTC)[回复]
00和10以外的年代,我大概会读作“__十年代”,读法上没问题。--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21:01 (UTC)[回复]
@@YFdyh000說到年代的是,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最近我都不太用維基百科了,今天我在找資料時發現有條目裡面原有年代的部分被刪除了,查了查是有編輯者刪除了,可能他認為那是考古專家學者考據的年代,不是當時人寫下的年代,譬如,古埃及第三xxx王朝約西元前xxx年-西元前xxx年,所以編輯者把年代刪除在內容改成不知道,現在可以這樣嗎?><?我怕搞不清楚狀況所以問問。--User:浪子魚|愛偷懶的魚🐠※User talk:浪子魚|留言 2021年2月26日 (五) 16:43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浪子魚討論貢獻)加入。
@浪子魚不太清楚您的意思,是条目内容还是分类,年代与条目主题的关系。麻烦您将签名加上内部链接,不然别人不方便查阅和回复,您的ping也不会生效。--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21:01 (UTC)[回复]
@YFdyh000好,謝謝你告訴我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7:12 (UTC)[回复]
我這裏的建議是:為便利分類維護,並避免由模板自動產生的分類出錯,當將所有以“YY世紀YY年代”格式命名的分類重新命名為“XXXX年代”格式、將所有以“創立”格式命名的分類重新命名為“建立”格式。頁面命名一致性的通用(普遍性)條文會稍後草擬,針對性的決議應該先通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18 (UTC)[回复]

问题背景 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因用户查核问题引发大篇幅讨论。此前在COVID-19、朝鲜半岛等问题上,互助客栈也产生过争论。这些讨论占据大量篇幅,不利于其它讨论的进行。
解决方案 Wikipedia:集中討論升级为指引。启用{{Centralized discussion}}。
此前的类似讨论 Wikipedia talk:集中討論:2020年有过类似讨论,基本上没有反对意见,但没有进入公示阶段。

--Steven Sun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01:22 (UTC)[回复]

不太懂具体怎么做。与公告栏的差别。模板说明页未翻译。--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通知模板创建者@Taiwania Justo。另,即使开启此制度,似乎也没有把那个页面提升到指引的必要。——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4日 (四) 14:08 (UTC)[回复]
無須升級成指引。此外之前有提議該機制需和WP:RFC連動,因此在沒有部署RFC前(我正在翻譯),還屬於準備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3月5日 (五) 02:25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BlackShadowG我認為有立為指引的必要,這樣移動大型討論的動作才會有憑據,否則可能會出現移動大型討論的編輯戰(之前存檔討論的事情也出現過同樣的問題)。和WP:RFC連動的問題,我認為在現時預留和RFC連動的空間,然後屆時RFC正式通過時同時連帶修改Wikipedia:集中讨论也非不可。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6日 (六) 04:57 (UTC)[回复]
(※)注意:沒有看到升級方針指引的必要,而且提案的內容被摺疊或隱藏,不利於用戶瞭解提案原因,也無法瞭解有多少人具體已經表態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5:07 (UTC)[回复]
  • 我觉得显然是{{Centralized discussion}}的效果更好,目前公告栏空间本来就不多,而其中3-4条通知都是邀请参与讨论,占据了不少空间。而且这些讨论的链接都集中在几行,观感很不好。{{Centralized discussion}}则可以将讨论链接点列式排列,且没有上限。目前大多数将公告栏加入用户页的用户关心的应该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变动,而非一长串正在进行的讨论。模板启用后,公告栏只需要留下一些通知类的事项,而提案的链接则放置到该模板。这样关注客栈议题的用户可以将{{Centralized discussion}}加入用户页,接收其它通知的用户可以把公告栏加入用户页,各得其所。讨论结束后,还可以将链接存档至WP:集中讨论/存档,便于记录每次提案。——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6日 (六) 16:11 (UTC)[回复]
我自己的想法是公告欄和{{Centralized discussion}}並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1:07 (UTC)[回复]
确实是要并行,只不过是把客栈议题的链接移动到{{Centralized discussion}}而已。——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7日 (日) 01:47 (UTC)[回复]
(?)疑問:剛再重看了WP:集中討論,沒看到具體改了甚麼,帶來甚麼新的好處,能解釋一下究竟討論模式有甚麼改變嗎?--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0日 (三) 08:23 (UTC)[回复]
避免WP:FORUMSHOP和客棧討論焦點被轉移。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4:10 (UTC)[回复]
(?)異議:還沒有共識引入RFC,怎麼就要申請機器人?--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0日 (三) 02:42 (UTC)[回复]
已在技術區回覆。--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3月10日 (三) 03:21 (UTC)[回复]

整體說明

趁這個時候來把集中討論的疑問全部說一下好了。

首先,集中討論的模板設立後,並不會改變原有的討論模式,只有在公告欄會將部分具有潛在大幅改變社群運作模式(如系統、方針、指引)的討論邀請通知轉移至集中討論模板,除了讓公告欄減壓之外,更能提高這些討論的可見度,而不會塞在一堆公告當中。

其次,討論串過長的問題,還是以討論各方與/或討論發起人的共識及意願,而不是強迫要怎麼做。但我會建議採取「推薦」的方式,也就是當該討論過長時,由討論各方決定是否獨立頁面處理;如果是發起人決定要獨立頁面,也要適時通知討論人等新的討論位置,並修改相應公告。這只是建議與推薦,而不強迫一定要獨立。

希望這些可以解決相關的疑問。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3月12日 (五) 12:54 (UTC)[回复]

(-)反对
  1. 有些用戶把討論內容摺疊已經很令人討厭,現在還要移動到獨立頁面,令其他人不便於閱讀,討論內容應讓社羣看到討論中的所有意見,包括其他用戶如何表態、提案理由、提案要解決的問題等,不應以任何形式令社羣不便看到整個討論內容。
  2. 把「方針、指引的討論邀請通知轉移至集中討論模板」更加是不必要,這些重大的提案更應放在公告欄,讓社羣廣泛知悉,相反不重要討論通知才應移至集中討論模板。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2日 (五) 13:48 (UTC)[回复]
您可能誤解移動到獨立頁面的型態。移動到獨立頁面不是要支解討論內容;相反來說,而是將這個討論的所有內容,包含原始觀點、各方觀點等完整討論移動到獨立頁面,並通知所有人到該獨立頁面討論。這類討論在主流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當中已行之有年,其實中文維基百科之前也有將某重大議題在獨立頁面討論的先例;獨立頁面只要做好適當的引導,如公告欄提及獨立頁面的位置、互助客棧說明該完整討論已經移動等等,我想應不至於降低可讀性以及討論熱度等。--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3月12日 (五) 20:16 (UTC)[回复]
其實就我而言,中文維基百科目前的討論太依賴互助客棧,有很多的小型討論原本不應該在互助客棧討論,而是要先在其他討論頁討論,真的有重大議題才會在互助客棧討論。而這個部分可能需要慢慢做調整;RFC就是來解決這種情況的,可以讓其他討論頁的討論更容易讓社群知悉。--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3月12日 (五) 20:23 (UTC)[回复]
(※)注意
您有以下誤解:
  1. 一個客棧提案只要沒有異議,呈現在客棧,經過公示,就算通過。這個公開討論和公示的過程不是收集支持意見,而是看看有沒有異議,這個過程是面對整個社羣,而不是幾個參與討論的用戶。因此,您把討論內容移到別處去,但只通知參與討論的幾個人,這是不符合程序公義
  2. 把討論內容移到別處去,這等同於先把討論關閉,然後存檔,然後繼續討論,但整個討論過程無法讓社羣一目瞭然,這也不符合程序公義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14:47 (UTC)[回复]
(+)支持,将“方針、指引的討論邀請通知轉移至集中討論模板”可以很好地给公告栏“减压”,目前的公告栏能容纳的通知不多,而其中三四条都是邀请讨论的链接,且各个议题的链接都挤在同一行,除了容易让某些影响重大的议题链接反而处于不显眼的位置以外,也占用了公告栏的大量空间。将其移动到集中讨论模板,将链接使用点列列出,更能提高议题的可见度——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3日 (六) 09:33 (UTC)[回复]
(:)回應
您有以下誤解:
  1. 把方針修訂通知從公告欄移到社羣不熟悉「集中討論模板」,不能「減壓」,只是把「集中公告」變成「分散公告」,公告的數量沒有減少,只是讓社羣更難瞭解有甚麼在公告。
  2. 方針修訂等屬於重大公告,但卻把重大公告移到社羣不熟悉的「集中討論模板」,讓社羣無法從公告欄中知悉有關方針修訂,屬於本末倒置。相反,為甚麼不把不重要的公告移到「集中討論模板」呢?
  3. 更有效的方法去為公告欄「減壓」,應該訂法則,減少濫於發公告;而不是把重大的方針修訂從公告欄移走。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14:32 (UTC)[回复]
@蟲蟲飛从上文看集中讨论是用于草案初审、讨论和修订,而不是代替公告栏的公示和召集作用,我认为您对用法有误解。这将能避免提案被快速修订(数个版本,按讨论顺序排列,以及早期版本埋藏于客栈页修订历史)、人多嘴杂和早期投票支持搞乱版面,并能将主要的编辑历史和查阅放在讨论页而非客栈。等初步方案达成,再于客栈宣布公示,版面可能更整洁易读,不影响希望早期参与的维基人从公告栏等处看到通知、前往讨论页议事、在客栈表态。--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3日 (六) 14:53 (UTC)[回复]
  • 可能討論太亂了,搞到您也誤解了,提案是為公告「減壓」,把方針等重大公告,移到新建的「集中討論模板」,把「集中公告」變成「分散公告」,而且「集中討論模板」是甚麼樣子,大家都不瞭解;如果理解錯,請提案人澄清。--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14:59 (UTC)[回复]
  • @YFdyh000在公告栏中提供一个默认折叠的客栈当前讨论名单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虽然我觉得这似乎没有集中讨论模板显眼),不过即使用户不手动访问“集中讨论”模板也可以看到最新的重要讨论列表,因为提案通过后cent模板会放在互助客栈顶端,与公告栏并列。——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4日 (日) 02:06 (UTC)[回复]
    @BlackShadowG不能解决只看最近更改或其他地方的公告栏而不定期查阅客栈主题列表的维基人的痛点,这些人将不能及时获知最新讨论和公示。所以“集中讨论”是“集中公布讨论”而非“集中进行讨论”吗……
    根据WP:集中讨论:“这些讨论通常会在相应的讨论页面进行,也有可能发生在元维基、IRC以及我们的电子邮件清单。”,这个模板的真正作用是提及在各讨论页而非客栈页面进行中的讨论啊(而不是在客栈页作一个小的主题列表),避免中维目前各个讨论页沦为存档页或ping场所不然基本没人看、没人理的现状。先与相关页长期参与者讨论,等需要大规模评议、公示时再用客栈页面和公告栏,而不是啥事都放客栈然后结束后存档。--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2:16 (UTC)[回复]

在格式手冊/標點符號#引號中加入POV一節

維基百科部分條目中有一些不大適當的引號使用。例如某些編輯歷史甚至是主要為了在看似理性的評論中的個別詞組或詞語上加入引號。鄙人亦曾對類似用法產生疑惑,後發覺容易被誤用/濫用。現建議在WP:格式手冊/標點符號#引号下加入一條內容(基本照搬英文維基百科對應內容)。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引5:引號應當用於展示情緒化的意見,特別是在此等意見的用詞不適合由維基百科直接轉述時。在此情形下,來源必須清楚給出。且此等用法不適用於展示文化常態。

  • 張三和李四認為此電影「使人難以忘懷」。
  • 此處所受當地人「厭惡」。

簡短而無過分情緒化的意見可以直接轉述,而非使用引文。為簡單的描述性詞語或詞組加上引號,反而可能引致歧義。讀者可能認為此內容包含反諷或影射,因為一些讀者或將此用法視同「所謂」、「理應」。

  • 可接受:張三和李四認為此電影有意思。
  • 可能會產生歧義:張三和李四認為此電影「有意思」。
  • 應當作為引文:張三和李四認為此電影「有意思但十分令人揪心」。

下給出一些類似例子:

  • 習近平條目中,「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也称赞习近平“更务实、更开明”」。
  • 还愿 (游戏)#爭議中,「中国大陆玩家批评團隊「夹带私货」(隱蔽或不光明正大地展示個人政治立场)、「侮辱国家领导人」、“侮辱中国公民”」。

--Yangwenbo99 2021年3月1日 (一) 03:27 (UTC)[回复]

“投射”是影射吧。目前而言不反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08:26 (UTC)[回复]
代改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10:33 (UTC)[回复]
不反對自英文維基百科補充翻譯格式手冊,但我覺得應該要説明作為正文内使用引文的部分不能過長(過長的例子: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都變成新聞稿了),如果實在是比較長,而且確實有需要列出,應該使用{{cquote}}、{{quote}}之類的模板(很多FA和GA都有這樣的使用方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10:33 (UTC)[回复]
建議為此另加一條規則。--Yangwenbo99 2021年3月1日 (一) 18:00 (UTC)[回复]
提案人能不能在同一提案下就此事作另擬?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1:00 (UTC)[回复]
另外,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中有不少格式問題。{{Quote_box}}中的第一個 bullet point 基本上都會被吃掉,各位有沒有甚麼修正的建議?--Yangwenbo99 2021年3月2日 (二) 13:27 (UTC)[回复]
我測試一下:
  • Lorem ipsum


  • Lorem ipsum

以上。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3:41 (UTC)[回复]

@Yangwenbo99:根據上面的測試結果,你用bullet point的話(不只在{{Quote box}},各類的quote模板和wikitable也如是)一定要在第一個bullet point前面開一個新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3:45 (UTC)[回复]
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中的{{Quote_box}}大都是使用 "quote" 指名參數,而非位置參數。而此頁面在上一年年末依舊顯示正常。是否是因為這段時間{{Quote_box}}發生了改動?--Yangwenbo99 2021年3月4日 (四) 08:37 (UTC)[回复]
@Yangwenbo99:2月26日被改過一次,先回退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4日 (四) 09:47 (UTC)[回复]
(+)支持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3:45 (UTC)[回复]

對引4的修改

依照U:Sanmosa建議,現提議對引4作如下修正:

現行條文

引4:当直接引用多段文字时,尽可能的不要直接使用“引号”加“原文”的形式进行排版。应选择Template:CquoteTemplate:QuoteTemplate:Quote box等引用模板实现直接引用多段文字。

  • 应避免:

??“直接引用的文段一……
“直接引用的文段二……
直接引用的文段三……”

  • 使用模板:

{{Cquote|直接引用的文段一……
直接引用的文段二……
直接引用的文段三……}}

  • 效果为:
提議條文

引4正文内使用引文的部分不應過長。如有必要直接引用多段文字时,尽可能的不要直接使用“引号”加“原文”的形式进行排版。应选择Template:CquoteTemplate:QuoteTemplate:Quote box等引用模板实现直接引用多段文字。

  • 应避免:

??“直接引用的文段一……
“直接引用的文段二……
直接引用的文段三……”

  • 使用模板:

{{Cquote|直接引用的文段一……
直接引用的文段二……
直接引用的文段三……}}

  • 效果为:

--Yangwenbo99 2021年3月2日 (二) 13:27 (UTC)[回复]

(+)支持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3:45 (UTC)[回复]
此處中文和英文維基百科似乎規定有所不同,而該模板頁面中所援引者是英文維基百科的格式手冊。如果覺得有需要修改,可以另行提議--Yangwenbo99 2021年3月5日 (五) 06:43 (UTC)[回复]
同上,我自己寫條目也會用{{Cquote}}。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6日 (六) 00:42 (UTC)[回复]
現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9:15 (UTC)[回复]

提议建立“元维基用户查核指南”(含IP傀儡查核常規化、合法化)

原标题为:提议建立“元维基用户查核指引”

如题,现时中维本地CU权被拔了,目前我们只能通过SRCU进行查核,而本地方针又管不上,我希望建立本指引以规范用户查核的转交。

我已经综合各方针和页面,写好了一个草稿用于本次提案,我的想法是将我写的提案草稿变成正式的指引指南(在经过修订后)。

提議條文:Draft:元维基用户查核指引

这个草稿规范了查核转交的基本原则,对新手可能滥用傀儡的第一处理方式,共识的形成等等。

同时也说明了“是否可以代为转交”这个问题。

此外,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写这种指引,所以写的并不好,如果您觉得哪里可以改善,欢迎指出!

--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3月5日 (五) 16:13 (UTC)[回复]

@BureibuNeko(1)如請求查核者非被請求查核者,但被請求查核者對查核表示同意/不反對,算不算「請求自我查核」?(2)被請求查核者能否(在有轉交的共識的情況下)進行轉交?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6日 (六) 00:40 (UTC)[回复]
(:)回應@Sanmosa(1)不算,(2)能。 此外 感谢提醒qwq!稍后我会将其加入草稿,没考虑到....--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3月6日 (六) 00:59 (UTC)[回复]
完成--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3月6日 (六) 01:04 (UTC)[回复]
个人对该提议表示(-)反对。理由:1.页面内滥用bold;2.个人认为其内容更适合“说明页”而不适合成为指引。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3月6日 (六) 04:26 (UTC)[回复]
@Yining Chen粗斜體的運用確實有些問題,已代改。不反對作為说明页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6日 (六) 04:42 (UTC)[回复]
(-)反对。(1)把“指引”改成“指南”,所以这到底是指引还是指南?如果就把名字改了,但从共识级别上还是指引,这有什么区别?(2)请提案者论述为什么对新手进行用户查核,是可能对新手造成伤害的行为、为什么对普通用户的请求应该“慎之又慎”。在我看来,应该“慎之又慎”的是管理员按照duck等理由封禁新手。而查核的技术证据可以在duck之外帮助判断某新账号是否为傀儡,减少误封,应该多加提倡才对。(3)现在在RFCUHAM上的一大问题是查sleeper的频率。过频繁的话,监管员不愿意查;不频繁的话,LTA作祟就没得管。这导致RFCUHAM上堆的大多数积压请求都是查sleeper。本提案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甚至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把当前大家的通常做法给写出来了,写得还不算完全。我没看到任何制订指引的必要。没坏就不要修,我想请提案人讲一下当前有什么问题是需要本指引来解决的。--Techyan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11:36 (UTC)[回复]
(1)WP:CONCOVID-19不就是一個前例嗎,你倒是説説這東西的級別是甚麽。(2)我覺得兩個都要“慎之又慎”吧。畢竟CU請求某程度上屬於指控,不當的指控確然會造成傷害。(3)有總結好過沒總結,新用戶至少也會清楚現在的HAM大概是怎樣做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2:23 (UTC)[回复]
人来了(((,首先,我只是感觉名字有问题,我写的这玩应就和指南一样,用处也和指南没啥区别,所以改个名也无可厚非。第二,其实关于这个是因为我所知道的一个真实案例,因为我的误提报而导致对方(新手)想要不再编辑wikipedia,所以我感觉有些必要写入,技术查核证据虽然可以更加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但如若遇见类似于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使用同一版本浏览器的几个用户(这也是一个真实案例,我想Techyan您应该还记得)也是没啥用,还有就是用户查核越多,就代表用户IP知道的人就越多,诚然,有相关协议规定,可惜还是会有人故意泄露。而且就和Sanmosa君一样,两者都该慎之又慎。第三,频繁的查Sleepers这方面,本指南的态度应该是属于不支持而又不反对。而且监管员不愿意查我能怎么办?“只是把當前大家的通常做法給寫出來了”,是,但是新用户、不了解查核流程的用户可能不了解这些。 而至于“没坏就不要修”,我不觉得没坏,我见HAM页从头到尾哪里写过关于“是否可以代为转交”这一类的问题,我想去告诉下因此产生异议的用户我都找不到来源,我不觉得此为“没坏”。以上。--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3月12日 (五) 13:39 (UTC)[回复]
(=)中立,虫虫飞怎么封的Jennylauk,我看傻了。故希望被查核者可以在有共识时自行转交。--E.A.Crowley666✍️ 2021年3月7日 (日) 13:10 (UTC)[回复]
有了虫儿飞,欢乐少不了。WP:SRCU讲不适用自证清白。--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3:43 (UTC)[回复]
@EdwardAlexanderCrowleyYFdyh000上面提案人已經説明被請求查核者能在有轉交的共識的情況下進行轉交。他也説明了請求查核者非被請求查核者,但被請求查核者對查核表示同意/不反對,並不算「請求自我查核」。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2:23 (UTC)[回复]
积极促成有滥用工具自证清白的嫌疑,欠缺利益上的避嫌、可引发争议(如“如此有信心,是不是……”),元维基也可能拒绝查证自己的请求。表达态度或许可以,转交又不差一人。--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2:35 (UTC)[回复]
meta那邊有前例,我認為你說的可能性不大。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05:45 (UTC)[回复]
仍然(-)反对将“转交”这一事项单独列出设立指引。即便有相关需求,也可以通过在WP:CU里添加内容来解决,再立一个指引是无必要的。另外,查核IP应该是不可能的。基金会有相关政策。--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3月13日 (六) 13:13 (UTC)[回复]
(:)回應我自認爲CU頁面裏介紹轉交方法不是什麽好的想法,而至於“查核IP應該是不可能的”,寫的是查核IP和用戶之間的關係。而這個案例請見上次的AndyandyandyAlbert事件,已經為本指南的這一條“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3月14日 (日) 06:01 (UTC)[回复]

修订R3适用情形五

現行條文

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移动侵权页面的临时页后所产生的重定向
提議條文

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
修订理由有下:
  1. WP:R3约束的是标题的“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侵权临时页重定向与之无关;
  2. 侵权页和草稿页互相移动形成的重定向,应适用WP:R2
另,未寻得该条款加入的原初讨论,亦可能是当时笔误加入本条。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5:28 (UTC)[回复]
這條是當初用/temp當侵權重寫頁所立,現已由草稿頁取代,且草稿頁的重定向可按R2刪,此條不再有用,確實可廢除。--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15:38 (UTC)[回复]
原来是早年程序不同。 囧rz……--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48 (UTC)[回复]
(+)支持,但(&)建議:改為「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不符合WP:NAME的重定向」。--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31 (UTC)[回复]
這個有問題吧。非中文(England)、非常用名稱(武周始祖)等也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但不應該就此刪除吧。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3月8日 (一) 06:51 (UTC)[回复]
的確有問題,@蟲蟲飛再次提出荒謬的建議了。--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44 (UTC)[回复]
(1)我能理解Bookwith的心情。(2)#1:使用中文;#2:使用常用名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19 (UTC)[回复]
我看这样:User:蟲蟲飛阁下的提案是“实质性修订”;我的草案只是“程序性修订(事实性修订)”,只是把现已弃用的程序删除(移动到temp页的程序已不再进行的情况下,R3中保留“临时页”的表述可能会给不熟悉的人带来疑惑)。WP:NAME的问题如确有必要讨论修改,不妨另开一新章节。对“实质性修订”来说讨论更清晰、集中,对“程序性修订”(即本修订)来说也方便更快通过。不知妥否。--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36 (UTC)[回复]
@Sunny00217下次能不能換成在用戶討論頁說,你現在這樣7日又要重算了(還是能不能找個人重新廢除這個規定)。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4:01 (UTC)[回复]
@Sanmosa首先,我只是評論Bookwith的留言,不是對提案的異議意見。其次,如果算,送一個IAR好了(這下更能懂當時公示共識時的爭議了)--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4:18 (UTC)[回复]
@Sunny00217非異議意見(甚至是支持意見)都會導致重算7日(所以我才說要找個人重新廢除這個規定)。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5:19 (UTC)[回复]
@Sanmosa那這次直接IAR,再來提案更改7DAYS-- Sunny00217  2021年3月15日 (一) 16:36 (UTC)[回复]
这样既然大家大致上都能认可后续发言其实是另一些话题,我们灵活处理不知妥否:还是以直接与修订相关的最后一条讨论(就是Bookwith阁下的发言)计算,现在开始公示7天。如果有编辑有异议,无论对修订内容的异议也好,或者对公示的流程有异议也好,有异议那么终止公示,回到严格计算的轨道上来。--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34 (UTC)[回复]

修订删除方针第1(删除理由)章节第9项

对象:Wikipedia:删除方针#9
提案:
現行條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未被使用或被脚本引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或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其中:

  • 参考价值,可以指诸如:功能已被合并的模板,仍被部分页面的历史版本所使用,其存在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时,模板所具备的价值。
理由:近期在存废讨论和存废复核中多见有关多余无用模板是否应当保留的讨论,一些模板尽管并非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也有合意删除的,且这种删除也并非不合理:
  1. 2021年1月“Template:2017年香港播出之動畫”存废复核指出此种删除其实回应了站内“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的需求,我认为这是合理的;
  2. 该条方针制定的原始讨论来看,现行条文的制定主要是为避免仅仅因为没有链入而提删(尤其实务上也起到了阻止对无链入模板作单纯批量提删的效果),而本意不是一概地阻碍多余无用但尚未影响模板命名和百科运作被删除。
故建议允许“经讨论在合理预期范围内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也作为一可选条件,适当放宽现行条文。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5:45 (UTC)[回复]
这样的话“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无需再提。同意你的理由,我建议改成一句话“多余无用的模板”即可,原因是:
  1. 其他的删除理由比较简洁,没这么多字。
  2. 模板除了嵌入和脚本外还有其他使用方式(如subst),没必要列举。
  3. “参考价值”是一种保留模板的理由,但不需要写在删除方针里,完全可以在存废讨论中提出。
--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7:25 (UTC)[回复]
改成一句话亦可,但应有适当描述阻挠单纯大批量提删无链入模板的行为(这也是之前加入“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这一条件考量之一),第3条原因所指的“完全可以在存废讨论中提出”,建立在所提出删除是适量的,可/来得及被社群仔细审视的基础上,而不是不足以应付的。故,第1条原因的简洁需求不是最终需求,而要建立在方针能够适用、能够阐述清楚规则的基础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35 (UTC)[回复]
你的提议条文说实话没阐述清楚,看两三遍才能读懂。整段话结构是!(A|B)&((C|D)|(!E&!F...)),不被你绕晕才怪。
要达到目的就直接说明好了,不用兜圈子。“多余无用的模板。请注意无链入模板也可能有用,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08 (UTC)[回复]
可。(或再补个,“不要批量提删”一类的)。--KirkLU-Librarian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22 (UTC)[回复]
也不用。不合适的批量提删容易引起反感,离封禁不远。--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32 (UTC)[回复]
好,这样说大致也是合理的。Lt2818阁下的方案,我觉得我也是可以赞成的。--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06:17 (UTC)[回复]
(+)支持:修訂得很好,但建議把「且」改為「或」。--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27 (UTC)[回复]
絕對不能。--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50 (UTC)[回复]
DP説的是“一個頁面通常出於下列原因而需要被刪除”,所以在一定的情況下,不是那14個理由也能刪除(但有點IAR了)。另一方面,DP有14個理由,那不合9但合其他還是能刪除(例如12)。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2:27 (UTC)[回复]
方案比较:
現行條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未被使用或被脚本引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或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其中:

  • 参考价值,可以指诸如:功能已被合并的模板,仍被部分页面的历史版本所使用,其存在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时,模板所具备的价值。
現行條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多余无用的模板。请注意无链入模板也可能有用,模板无链入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

两个方案都还行,看看大家意见。无论采哪种,我认为最有必要实现的还是两点:
  1. 为什么改)放松过于严苛的约束,以免阻碍正常清理工作;
  2. 改成什么样)保证社群能够在AFD,对有无使用价值、参考价值的问题进行仔细审视、讨论和决定;
    包括,防止以“无用”为由进行批量提删,致使社群无暇审视、扰乱AFD运作的情况发生。--Kirk★ # 2021年3月9日 (二) 12:12 (UTC)[回复]

合并后新提案

現行條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多余无用的模板。[1]

参考資料

  1. ^ 模板无链入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除链入外应从是否被脚本引用、是否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是否短期内有机会再被复用等方面考量是否仍有使用价值。
基于上述两种方案和修订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提出了一个字面上简洁、而通过注释使得意思完整的新提案,作为拟付诸公示的文本。若经讨论合适可付诸公示。--Kirk★ # 2021年3月12日 (五) 14:19 (UTC)[回复]
还可以。建议你删去最后一句话,这和“游戏维基规则”不大一样,也没必要丑话在前,况且有时候确实需要大量提删模板。--Lt2818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5:01 (UTC)[回复]
两点想法:
  1. 指出“纯粹大量提删”的违规风险,不损害合理提删。 合理的大量提删往往是(虽然也并不必然是)系列模板(,就意味着可以合并审视),且更重要的是会附有为何需要大量提删的合理理由,且提删者常常会为社群审视提供必要便利。
  2. 正是有鉴于方针上一次收紧的原因,本次方针在放宽提删条件的同时,期待使用现行方针给WP:DISRUPT行为设置明确的阻碍(或事先劝诫)。纯粹“挖坟”旧模板、无差别大批量送交的行为,是滥用方针提供的提删程序,“用以推进明显非方针原意的目的”。[1]而方针的原意——同时也是根据现有的先例——是帮助编辑更方便地开展对模板的日常整理工作。[2][3][4]
以上。--Kirk★ # 2021年3月12日 (五) 18:20 (UTC)[回复]
提删者如果根本不重视维基规则,“游戏维基规则”的帽子戴着就不合适。不当行为还有很多种(比如把模板的链入都删除后提删之),无法一一列举。以此观之,条文越细,可能的漏洞就越多,所以宁可保持简洁,以留有适应各种情况的余地。--Lt2818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2:15 (UTC)[回复]
  • (+)支持,不过最后一句话有点WP:BEAN。——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3日 (六) 14:25 (UTC)[回复]
  • (+)支持最新提案。最后一句赞成删掉,不需预先警告模糊的边界,有碍勇于编辑。--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3日 (六) 14:33 (UTC)[回复]
    啊,众意如此便不明确写入了。根据具体情况适用GAME亦可。--Kirk★ # 2021年3月14日 (日) 11:34 (UTC)[回复]
  • 支持,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界定籠統--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4:21 (UTC)[回复]
  • 不是很同意。删除是最终手段,模板“多余无用”(即使并不只在无链入的意义上无用)并不成为要删的理由。提删者必须说明删除该模板为何有利于百科全书建设。或许有人认为多余无用的模板的存在本身就不利于百科全书建设,但我现在找不到同意这一点的充足理由。--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0:04 (UTC)[回复]
    @DrizzleD几方面想法:
    1. 修订主要是出于,对诸多存废案提出(或至少反映出)的“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2]的需求所进行的回应;逐案复核并以超越基本字面意思的方式说理[2]应当仅可作为短期措施,更长期来说如果需求合理,制定统一的新规则回应这种需求并给予明确规范是必要的;
    2. 在方针上回应这种需求(“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实际上就是认可其合理性,认可了处理“多余无用”模板确实能带来益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可能互有重叠):
      • 剔除无用的旧模板,有利于防止(尤其是新手或许因为不熟悉会)意外地使用旧的模板或在旧模板上贡献。
      • 所反映内容已在现实中失去效力的模板(比如,南京市旗帜模板[4])可以防止此类失效内容再被添加进条目。
      • 有些模板是纳入分类的,对确实不需要的模板进行清理,也能有利于分类的整理。
      • 甚至仅仅是视觉上,对整齐的追求。(只要能符合前提——确保被删模板确实无用)
    3. 为什么草案要求提删时审视“确保无用”而不同时要求说明“删除所带来的益处”:
      • 主要是因为“确保无用”才是最决定性的规则——即使论证了有一笔删除很多益处,只要模板仍然是“有用”的,就应当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协调处理——也是最需要众意审视的规则(类似“利于呈现历史版本”、“被脚本引用”的情况,由大家共同审视是最妥当的)。
      • 而与之相对地,“观感整齐”、“利于分类整理”、“利于防止废弃版本误用”等利处反而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多数模板是有分类的,模板的废弃多数是因为不必要也不应当再使用),不是提删说理和审视的重点。
      • 况且,模板的“废弃、不再使用、也不具有其他可利用价值”本身也事实上证明了“改善后继续使用”或“挪为他用”已是不可能或不经济(方便)或不必要的,其实也就证明了删除并不违背“删除是最终手段”这个精神。(“删除是最终手段”实际上是一种“我觉得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的精神,对于一个有潜力的条目这个原则自然重要,对于废弃的模板却往往不是如此)
    以上,不知妥否?--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1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第4(滥用程序)章节。在“游戏维基规则、人身攻击、为阐述观点而扰乱”三种情形中,模板提删尤以第一种为甚。
  2. ^ 2.0 2.1 2.2 2021年1月“Template:2017年香港播出之動畫”存废复核([2021]DRV-01/11-23{TPLT}):“……不应该过度理解为阻碍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之理由……”。
  3. ^ 2021年1月29日“Template:NFSC”存废讨论([2021]AFD-01/29-9{TPLT}),并2021年2月“Template:NFSC”存废复核申请([2021]DRV-02/09-26{TPLT})。
  4. ^ 4.0 4.1 2021年2月“Template:南京市”存废复核申请([2021]DRV-02/20-40{TPLT})。

修订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第2(流程)章节投票冷静期条款

对象: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流程之2. 检验冷静期
提案:
現行條文

2. 检验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过或中途退选时,90天内不应再次提出申请。在表态时谢绝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提議條文

2. 检验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过或中途退选时,自投票终止或退选之时起,90天内不应再次提出申请。在表态时谢绝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理由:
  • 现行计算方式存在歧义,即可以解读为以下两种含义:
    1. 未通过的投票结束后,或中途退选的决定作出后,“冷静期”即开始计算。
    2. 投票未通过的结果或中途退选的决定,经行政员确认之后,“冷静期”方才开始计算。
  • 行政员确认结果的时间间隔长短是参差的,该种差异不应不均等地影响各被提名者或自荐者的冷静期的计算。
  • 第2.4(非行政员终止投票)章节指明了冷静期90天为“紧接的90天”。
另由AnYiLin删除一处赘字——“并”。(补充于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
故提请修订。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6:58 (UTC)[回复]
是的,這樣才是正確的計算方法。贊同修改--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48 (UTC)[回复]
同上。顺便把“并”删了。--安忆Talk 2021年3月8日 (一) 08:40 (UTC)[回复]
啊,谢谢安忆!(方针日常,积压语病 囧rz……)。--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回复]
逾7日无留言,可付诸公示。--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2 (UTC)[回复]

修订版本删除方针第1(概要)、5(上诉及讨论)章节的修订

对象: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
提案:
  • 第1(概要)章节:补充
現行條文

修订版本删除工具允许管理员有选择性地对修订版本和日志记录进行删除,并允许其他管理员作出合适的调整。该修订版本或日志项目仍然会出现在历史页面或日志页面中,但是公众将无法看到被删除的部分。任何用户都可以要求一名管理员复核某一次修订版本删除,以确保工具未被滥用。

提議條文

修订版本删除工具允许管理员有选择性地对修订版本和日志记录进行删除,并允许其他管理员作出合适的调整。该修订版本或日志项目仍然会出现在历史页面或日志页面中,但是公众将无法看到被删除的部分。任何用户都可以要求一名管理员复核某一次修订版本删除,以确保工具未被滥用。如对版本删除有异议,应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处提出。

  • 第5(上诉及讨论)章节:补充、修正语病。语病内容不详注
現行條文

使用这将能将会于公共日志中被看到。这删除将会被其他管理员看到,或者可能如社群共识下恢复已删除的版本。这和其他管理员工具一样,均需要小心及谨慎的使用。如果此工具被滥用,则可能导致除权的发生。

提議條文

使用版本删除功能的记录在公共日志可见,所删除的内容也可以被其他管理员看到。对版本删除有异议时,版本删除操作可以在存废复核请求处得到讨论和复核。已删除的版本可能因管理员的复核,或依社群讨论共识根据存废复核方针所规定的程序得到恢复

(换行) 版本删除和其他管理员工具一样,均需要小心及谨慎的使用。如果此工具被滥用,则可能导致除权的发生。

理由: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序言章节规定了“……存废复核乃用以……修订版本删除的呈请……”,现在修订版本删除方针中予以明确,其中
另,第5(上诉及讨论)章节含有大量语病,改之。
故提请修订。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22 (UTC)[回复]
第一章節所述的目的看起來是「以確保工具未被濫用」,使用者並不一定對版本刪除有異議,然提交到存廢覆核請求應是對刪除有異議,如果僅是要確保工具未被濫用,確實私下找管理員即可,而該行為應該不用列於方針,建議整句改成「如有異議...」等措辭。--Xiplus#Talk 2021年3月8日 (一) 02:02 (UTC)[回复]
确实。已完成修正。--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06:27 (UTC)[回复]
(?)疑問
  1. 現行機制是容許用戶直接找管理員覆核,或申請drv,提案是否要取消這種靈活性,禁止其他管理員直接處理用戶的覆核請?
  2. 現行機制的靈活性出現了甚麼問題?現行機制是否無法解決?
  3. 把所有東西推向drv,有機會令drv積壓,請解釋修訂的必要性和意義?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22 (UTC)[回复]
没有变动现行制度:仅与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序言章节对应,不禁止直接寻求复核、不改变现行制度灵活性,思路见xiplus阁下的意见(及针对该意见所做的修正)。--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06:27 (UTC)[回复]
如果是這樣,請在行文中清楚說明兩種做法都可以。--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6:59 (UTC)[回复]
為什麼?不在行文指出的話,有害嗎?--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30 (UTC)[回复]
直接找管理員覆核的「靈活性」屬於WP:IAR,我不認為應該制度化。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30 (UTC)[回复]
刪除方針和存廢覆核方針已明訂應在存廢覆核請求提出,除了header中指出O1、G10或草稿可提AR(可通融為直接找管理員),其他情況直接找管理員覆核不被允許;打個比方,應提交存廢討論的頁面,您也不會覺得可以私下找管理員直接刪除吧?反之,推翻存廢討論的程序也應該在專門頁面進行而不是私下處理。--Xiplus#Talk 2021年3月8日 (一) 11:03 (UTC)[回复]
是的,赞成以上阐述。依现有方针确保了复核程序如无特别必要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开进行,从而令异议能受到充分审视和讨论,修订案不改变这一点;同时,修正案也不改变适当情况下(包括部分需要避免引起史翠珊效应的情况)可以直接找一名管理员进行协调确认。--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25 (UTC)[回复]
説的沒錯,所以直接找管理員覆核的「靈活性」不能亂用。這不就是我認為直接找管理員覆核的「靈活性」不應該制度化的理由嘛,你反倒替我説清楚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2:24 (UTC)[回复]
看上去没问题。私下接手复核的管理员有责任通知原操作者,并在不引起负面效应的情况下开启或完成讨论。--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12:33 (UTC)[回复]
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7:57 (UTC)[回复]

存废复核方针序言、第2(管理员须知)章节的修订

对象: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
提案:
  • 序言章节
現行條文
存废复核乃用以复核存废讨论、快速删除或修订版本删除的呈请。用户可于在以下情况提案:
  1. 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或快速删除提案的决定有误;或
提議條文
存废复核乃用以复核存废讨论、快速删除或修订版本删除的呈请。用户可于在以下情况提案:
  1. 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或快速删除、修订版本删除提案的决定有误;或
  • 第2(管理员须知)章节
現行條文

存废讨论的提报、投票与讨论、结束讨论及目标页面处理,以及快速删除的提报、提出异议、讨论和处理。

提議條文

存废讨论的提报、投票与讨论、结束讨论及目标页面处理,以及快速删除、修订版本删除的提报、提出异议、讨论和处理。

理由:方针仅在序言章节和第4(其他事项)章节提及了修订版本删除的问题,现补充完整。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不反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30 (UTC)[回复]
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7:58 (UTC)[回复]

請求第三方管理員參與評估和總結可靠來源討論

@Tokisaki KurumiSakuavBlackShadowGMatt Smith蟲蟲飛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板自2021年1月19日期就某西方新興右翼媒體進行可靠性討論和舉證,討論字元已經超過25萬,由於討論發起人Matt Smith蟲蟲飛拒絕接受該媒體作為不可靠新聞來源的表決並繼續拖延討論,請第三方未參與討論的管理員進行評估、表決和關閉討論。--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5:18 (UTC)[回复]

作為參考,英文WP對該媒體在沒有額外反對意見下一致評定為「Generally unreliable for factual reporting」或「Publishes false or fabricated information, and should be deprecated」--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5:29 (UTC)[回复]
(&)建議:請移玉步至條目區討論!您要禁制來源也應該舉證,提出有效證據證明媒體不可靠,如媒體惡意造假等,而非不同意媒體政治觀點而要禁制媒體。也請您分清甚麼是意見,甚麼是事實,不要混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5:23 (UTC)[回复]
我沒興趣繼續浪費時間和你這種混餚「新聞報導」與「社評意見」的人繼續討論下去,我舉證無數但現在你連表決都不讓進行。--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5:29 (UTC)[回复]
「新聞報導與來源是否可靠無關」,這種觀點我也是醉了。--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5:40 (UTC)[回复]
@Sameboat我只能夠說:共識不要求一致意見。至於你想之後怎樣做,也取決於你自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05:48 (UTC)[回复]
哦,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表決這就是你對「大多數人同意」的定義?--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6:09 (UTC)[回复]
(※)注意:wp:共識不是點票,共識是通過討論來達成,而不是點人頭。--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6:33 (UTC)[回复]
(~)補充:我其實沒興趣介入您們的爭議,但不希望看到社羣動輙因為政見而去禁制媒體,這會影響條目的存廢和編寫,對維基有非常壞的影響。--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6:36 (UTC)[回复]
什麼「因為政見而去禁制媒體」?我舉證的全部都是針對該媒體篡改發言、誤導性標題和誤導性資訊,無視這些違反傳媒操守獲維基百科條目引用才會對條目帶來非常壞的影響。--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6:46 (UTC)[回复]
(!)意見:提醒開題者,對於來源的判斷還是應該以指引Wikipedia:可靠來源#评估来源為準,該指引要求編者「找出其他人對你的資料來源的評論」,而不是編者自己去評論,否則有原創之嫌。依敝人的搜尋結果,《國家脈動》被大部份可靠來源描述為保守媒體,而維基百科並不禁止保守媒體。--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7:35 (UTC)[回复]
首先我不是衝著這個媒體是「保守」而反對,如果你認為反對聲音是帶有政治任務實屬不幸。其次是「找出其他人對你的資料來源的評論」不是评估来源的唯一要求,對於這次討論對象的應用也有待商榷,因為該網站是新興網絡傳媒而缺乏同行評審,因此在缺乏評審下是更應該被預設為不可靠。你指有寥寥數個中文媒體引用過它,但這不等於它的可信性已經得到廣泛承認,英文主流媒體對其報導的引用如果你找得到的話歡迎補上。--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08:32 (UTC)[回复]
等下,哪来的四个人?三月三日前的结果中Matt Smith君在两次投票中每次都是第三级以上,要说应该算一个人,再加上第二次投票的Mewaqua君,我还是不确定您到底具体意见如何所以先不算您,这也就两个人呀?--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9日 (二) 11:56 (UTC)[回复]
所以我说的是三月三号前啊,再往前的一票都到2月20号了,说起来我认为要是不再煮起来肯定就保持2-(4)2-2了。至于收窄啊,存废啊,我觉得您需要举证一下是怎么收窄的。顺便再提一句,其他更可靠的媒体这样禁(比如霍芬顿之类的)我还算支持,这个媒体我都不知道怎么禁,因为无论是社会还是科学方面都有不少反驳这个媒体的,划分到最后发现还不如一次把所有评出来。--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9日 (二) 12:26 (UTC)[回复]
「建議以《某某媒體》(政治)的形式去禁制」這等同於禁制引用所有國家脈動的文章,因為它的新聞報導(或者按蟲蟲飛的解釋:意見)絕大多數是政治相關。-- 同舟 · 2021年3月9日 (二) 12:49 (UTC)[回复]
「建議以《某某媒體》(政治)的形式去禁制」不等於所有內容,因為媒體還有媒樂版和副刊等。而且請次重申:共識是通過討論去達成,而不是點人頭。否則所有提案都不用討論,直接投票算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13:05 (UTC)[回复]
一般来说英维和中维(虽然我不是很确定中维是不是所有的都这样,但至少我见到的几次)的共识是这样确立的:
  1. 各方把自己意见阐述清楚,举出若干方案(一般会进行15天至一个月)。
  2. 投票,或是直接达成共识(后者少)
  3. 在投票结束后取一个各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
所以,如果说不是点人头也没错,但是我认为本次RSN讨论中已经讨论足够,投票应该已可以作为一种工具。--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9日 (二) 13:52 (UTC)[回复]
再就是,貌似这个媒体没有娱乐版和副刊,至少我没找到:
  • About us:National Pulse成立以在政治问题上提倡诚实(The National Pulse was formed to promote honesty in politics.),我没看到其提到副刊和娱乐版。
  • 播客:没看出哪条播客和娱乐有关,也看不出来和副刊有关
  • Breaking:同样没看出哪条新闻和娱乐有关
  • 额外栏目:同样基本上看不出哪条新闻和娱乐有关
  • 商店:卖东西的,这个倒真是文娱,建议放过这个
--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9日 (二) 14:05 (UTC)[回复]
政治傾向(只報導川普的負面新聞)不等於不可靠,我在舉證反對使用這個媒體亦不是基於其政治傾向,而是其缺乏專業操守(新聞標題與內文不付、新聞不加聲明混入編者主觀意見)、惡意抹黑非政治專業人士如弗契和濫用嚴重譁眾取寵、故意製造恐懼中國的字眼(例如「 Beijing Bowser(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市長)」、「Washington, District of China」[9])。WP編者討論時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那又怎么说”主义(whataboutism)。-- 同舟 · 2021年3月11日 (四) 02:44 (UTC)[回复]
  • 媒體政治不中立與媒體是否可靠沒有關係,而且「抹黑」是您的「原創意見」,您對媒體的「意見」也不等於事實。建議以《某某媒體》(政治)的形式去禁制,這樣可以滿足某些用戶的政治需要,也可以減少禁制媒體對維基的影響。--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1日 (四) 03:08 (UTC)[回复]
謝謝您的說明,一方面我弄錯了意思,另一方面我確實沒想到這點,自己無意間把媒體不中立與可不可靠混淆在一起了。--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03:24 (UTC)[回复]
我也會找不同立場的放在一起使其平衡,滿足不同用戶的需要,不會去刪別的報導的,只是去年在尋找過程中發現紐時似乎總在報川普壞事,我看標題就知道裡面沒好話了,那時心裡就在想過念頭“這樣到底可不可靠阿”,現在問問大家後豁然開朗了--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03:42 (UTC)[回复]
針對特定題材禁用媒體應該是該媒體已經報導過不可靠新聞以外的類別,中文WP上已經被禁止引用特定題材的媒體都符合這個前提。就算是管理員@Antigng最終決定只對這個媒體禁制特定題材被引用(儘管我堅持全面禁制),鑑於針對弗契和其他防疫專家的報導,特定題材禁制範圍至少都得包含「科學」類別。重申禁制這個媒體不是為了滿足個別用戶的政治立場,這是一個非常不友善的惡意假定。--同舟 · 2021年3月11日 (四) 04:00 (UTC)[回复]
(&)建議:現在英維也開始傾向於理性,以《某某媒體》(政治)的形式去禁制,試想想您今天去禁制自己不認同的政治立場的媒體,明天人家也把您不喜歡的媒體禁制,長遠來說,對維基有非常壞的影響,最終只會令寫條目越來越難。--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15:17 (UTC)[回复]
我仍不觉得大量误导性的标题和内文的不当推论是小问题或是与立场有关。--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5日 (一) 10:55 (UTC)[回复]
媒體標題的不準確多的是,如果這樣也要禁制,這是自我設限,用戶就更難寫條目了;而且把小數意見的媒體禁制,也令條目的觀點少一把聲音,對維基也有很壞的影響。--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03 (UTC)[回复]
媒體標題的不準確多的是”,主张者应当举证。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您是否考虑过:如果说因为因为定三级的人不算少而定了第三级,那么为什么不能因为定第一级的人不算少而定成第一级呢?如您所说,“只几个人讨论,有四个人说在第三级以上”,“维基的提案通常都只有几个人讨论,两三个反对,已经非常多”,所以应定到第三级,那么同样道理,为什么不能因为只几个人讨论,有两三个人说在第一级而定到第一级呢?如果说答案是因为第三级不会导致媒体不能用而第一级会导致媒体不能用,那么应该取消RSN的第一级,因为按照这套逻辑不会有任何媒体被定为第一级,在这套逻辑下的第一级只会有两种东西:1. 明显的内容农场。 2. 明显的个人博客。剩下的所有网页无需评定直接排除第一级,那么,第一级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继续推论下去可以发现第二级也没有存在的意义,如果只要一个媒体50%左右的报道是较为可靠——这件事我觉得浏览这次讨论的不少人开个自媒体然后每转一篇路透社的通稿再写一篇个人评论,也就能达到这个要求——那么这个媒体就不是第二级的话,那么第二级的存在也没有了意义(若不然,第二级很明显就没有大致的标准),直接将所有媒体定为第三级以上即可。那么这样就中立了吗?并不,我没看出来这样怎么中立了,这样的结果看起来似乎很好,所有媒体都能用了,但实际上也导致了诸多边缘的媒体甚至恐怖主义组织的媒体也变成了第三级,反而让本不应当获得如此影响力的媒体也变得足够有影响力。试想一个人打开叙利亚条目后发现所有参考文献都是伊斯兰国媒体英语Use of social media by the 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the Levant将会是多么滑稽的事吧(相关学术探讨1相关学术探讨2)。--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03:01 (UTC)+1 [回复]
有一個觀點應該在RSN沒有被提出的是這個媒體經常引用布賴特巴特新聞網(Breitbart News)作為事實而非觀點意見報導來源[10],Breitbart News在英文WP那邊不是單單被指定爲不可靠,而是被列入外鏈黑名單。en:WP:BREITBART列出的理由除了是報導假新聞和散播陰謀論外,還有抹黑攻擊WP編者([11])和公開WP編者的個人資訊([12])。支持這個媒體的各位請不要跟我說各語言WP的政策互不干涉,這種公然擾亂WP社群的媒體是整個維基媒體不能容忍的,而經常引用和附和這個媒體的其他媒體的可靠性都必須受到更嚴格的審查。另外就是曾經公開揚言要斬頭弗契[13]班農這個人,創辦人Kassam與他的關係絕對是影響了這個媒體的採編,因為班農與Kassam的政治談話一直會定期更新到這個媒體的頭版。-- 同舟 · 2021年3月18日 (四) 03:33 (UTC)[回复]
媒體報導疑為不當者嫌疑人的個人資訊是很正常的事情,哪家媒體沒有報導過?布賴特巴特新聞網只是報導某些WP編者,並沒有「公然擾亂WP社群」,請閣下不要這樣誇大不實。閣下說該媒體不可靠,卻反而暴露了自己的言論有這種頃向。而且閣下有證據能證明該媒體抹黑攻擊WP編者嗎?--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06:34 (UTC)[回复]
w:WP:BREITBART?--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06:59 (UTC)[回复]
未經事主同意擅自公開WP編輯的隱私不算擾亂?而且這個結論是英文WP那邊的共識,有異議可以到那邊提出意見,但我相信他們是有充分的理據才會將Breitbart News列入最嚴厲級別的「blacklist」和「deprecate」。「Breitbart News has directly attacked and doxed Wikipedia editors. Posting or linking to another editor's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prohibited under the outing policy, unless the editor is voluntarily disclosing the information on Wikipedia. 」-- 同舟 · 2021年3月18日 (四) 09:24 (UTC)[回复]
那是維基方針,媒體不是維基用戶,報導疑為不當者嫌疑人的個人資訊是很常見的,無論疑為不當者嫌疑人屬於什麼平台、論壇、社群、俱樂部。混淆這兩種不同的情況並聲稱該媒體「公然擾亂WP社群」,這是嚴重失實的言論。而且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疑為不當者嫌疑人的保護傘,那幾個用戶被懷疑涉嫌收錢辦事,閣下不應指責曝光他們的媒體。--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2:45 (UTC)[回复]
@Matt Smith我之前有打算在元维基建个用户页面,其中准备放一些名人名言,不知道您能否授权给我您这段回复更多的权限和版权?谢谢。--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3:01 (UTC)[回复]
更严肃地回复一下:Matt Smith君这句话是可证伪的,而且也可以证伪,而且实践起来并不难(但是理论论证起来会很麻烦),只需要再在英维RSN或者RFC开一次讨论即可。--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3:08 (UTC)[回复]
@Matt Smith無論如何,這至少肯定是違反使用條款的吧。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13:25 (UTC)[回复]
有趣,Matt Smith為了辯護特定媒體已經到達了公然支持外部媒體侵犯WP編者的隱私。站外騷擾WP編者是騷擾方針明文禁止的,這是不論被侵犯的編者是否觸犯了特定WP方針都不會改變的。將心比己,如果有媒體指Matt Smith收錢編輯WP而公開你的隱私,不論指控是否屬實,你是否依然支持公開自己隱私這個舉動,並辯稱公開隱私不構成列入禁用來源黑名單的理由?-- 同舟 · 2021年3月18日 (四) 13:29 (UTC)[回复]
那與媒體報導不當行為是兩回事,請勿混為一談。布賴特巴特新聞網不是維基使用者,因此不存在違反維基方針的問題。打個比喻,允許持槍國家的國民購買槍枝的行為並不違反禁槍國家的法律,因為前者不是後者的國民(註)。--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3:41 (UTC)[回复]
所以您是否授权?--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3:45 (UTC)[回复]
請問閣下為何詢問敝人是否受權?維基百科有規定收錄其他用戶的言論之前必須先徵求對方同意嗎?--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4:01 (UTC)[回复]
那么我就默认您这番言论是同意我将您的言论翻译成英文以及放置在我的用户页不违反WP:CC中的人身权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4:07 (UTC)[回复]
敝人不同意,因為那樣引用的結果顯然對敝人不利。--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4:12 (UTC)[回复]
那我就默认您上面的发言经不起科学检验,真值为假且是对维基编者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恶意推定,我会考虑等会移除那些留言。--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4:21 (UTC)[回复]
已移除,如有异议还请阐明。--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5:28 (UTC)[回复]
所謂經不起科學檢驗是閣下自己說的,閣下若再擅自移除敝人的留言,敝人就通知管理員。--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6:19 (UTC)[回复]
不劳烦您了,我已经提报至VIP了,同时我会考虑同时提报至英文维基及元维基。--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6:29 (UTC)[回复]
那叫亂報告,敝人根本沒有做出破壞行為。--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6:40 (UTC)[回复]
我还是觉得第一个版本的评价比较贴合您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样,既然您觉得这不是什么大问题,那么把您的言论发英维RFC,让当事人评判不好吗?--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6:45 (UTC)[回复]
敝人不知道閣下說的第一個版本是什麼。「涉嫌」(be suspected of being involved)是被懷疑的意思,並未一口咬定。閣下想不想去英維找當事人是閣下的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7:03 (UTC)[回复]
按你的邏輯,因為媒體並不是註冊WP編者,WP也沒有權力禁止引用那些媒體作為來源了,不論理由是否侵犯隱私。-- 同舟 · 2021年3月18日 (四) 13:46 (UTC)[回复]
非也,WP有權規定自己能或不能引用任何媒體。--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4:01 (UTC)[回复]
我觉得有必要告知Matt Smith君一下这位一直在布赖特巴特写维基百科相关内容的编辑曾经在维基百科有号,还因为反复违反BLP被多次封禁,最后因此被永久封禁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3:55 (UTC)[回复]
那依然與布賴特巴特新聞網本身發佈新聞報導無關,布賴特巴特新聞網不是維基用戶。--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4:01 (UTC)[回复]
Wikipedia:RS:“来源在维基百科中有下面三个含义:……作品的作者(作者,记者等)……三者都可以影响内容的可靠性。可靠来源可能意味着有可靠出版过程的出版物,在主题上有权威的作者,或者两者兼具。来源的可靠性应可以被常人理解”。--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4:09 (UTC)[回复]

臺灣原住民族人條目命名

Y0529543將一些臺灣原住民族人條目從中文名(包括漢式姓名、音譯)移至拉丁字母表示的原住民族語言名。此擧似乎比較草率:原先標題也是本人姓名,符合名從主人慣例;移動後的標題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原則,有的還不符合使用常用名稱原則。以往討論Talk:谷辣斯·尤達卡未有定論。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3月11日 (四) 14:40 (UTC)[回复]

@Yumeto使用中文一段的條文:“惟若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這樣做未必不符合使用中文原則。如果不符合使用常用名稱原則的話,那自然是另一回事。建議列一個列表出來看看受影響條目的範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5:57 (UTC)[回复]
汉式姓名和音译都好说,但是不能接受姓名用拉丁字母命名。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假定读者认识拉丁/斯拉夫/阿拉伯字母之类。--Lt2818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16:14 (UTC)[回复]
迷惑行为,难不成川普还要移动到Donald Trump吗……--Br2 2021年3月12日 (五) 13:35 (UTC)[回复]
《姓名條例》
  • 第1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 第2條第1項: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應取用中文姓名,並應使用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或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中所列有之文字。
  • 第4條第1項: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所以臺灣原住民不論是要採用傳統姓名或漢名辦理戶籍登記,都必須以中文呈現;但與臺灣漢人不一樣的是,可以選擇要不要並列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如果並列,則中文名與羅馬拼音都是本名。也就是說,臺灣原住民未必有羅馬拼音的本名,但一定有中文的本名。希望在下沒有理解錯誤。因此,谷辣斯·尤達卡不僅僅是中文翻譯,這就是她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本名,難道她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3月13日 (六) 10:23 (UTC)[回复]

關於維護模板

前幾天我對一些維護模板的語句跟連結做了些修改,但是U:Ohtashinichiro用戶將這些修改回復,給出的理由是「维护模板应用广泛,移除粗体事关重大,请去社群背书。」,並且要求我到這裡詢問。
我想知道維基百科對於維護模板的粗體字有沒有相關規範?維護模板因為使用廣泛,修改語句以前是否要先到客棧進行詢問?--Poontele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1:12 (UTC)[回复]

是的,畢竟影響甚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1:21 (UTC)[回复]
請問這些模板的修改是不是有什麼問題,被回復是正常的?{{External links}}{{High-use}}{{Primarysources}}{{Rough translation}}{{BLP unsourced}}{{Merge}}{{BLPsources}}--Poontele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1:43 (UTC)[回复]
看得出來閣下這些編輯出於善意的,但實際效益不大,反而增加社群巡查負擔。閣下若有精力與意願,可考慮另作其他貢獻。謝謝。--Hjh474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4:00 (UTC)[回复]
@Poontele1. 不确定,可能无明确的规范。2. 社群中不少编者基于过往事例对“勇于编辑”方针页和高使用率模板有抵触(大概有关WP:GAME),于是以WP:7DAYS要求任何修改需有充分共识。个人倾向WP:0RR或1RR故对此主张不赞成,但予以尊重。对有无粗体都可接受,只是无粗体版本需重新习惯,也不清楚{{Multiple issues}}时是否良好。一次修订多个常用模板的样式,影响广泛,可能确实未考虑到其他人是否接受。--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2:05 (UTC)[回复]

延續上次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外文命名时的专门要求,請問音樂作品名稱是否能算是專有名詞?的討論,我寫了一篇Wikipedia:命名常规 (音乐)

希望各位可以給點意見,協助改善該命名常规@Ohtashinichiro和平至上LeehsiaoSanmosaTombus20032000百战天虫Kriz Ju生米一粒Pseudo ClassesKodokunaSmileEasterliesAT卡達YumetoSickManWP羊羊32521EdwardAlexanderCrowleyZhaoweizhi0325MoonLight3650HXXXXPunkhippieLouis0921geePeace 621WhykittyMoonshimmer93夜来南风起Fake12345。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06:12 (UTC)[回复]

提示:阁下该次ping操作没有一个人会收到,因为您一次性同时ping了超过五十人。--Milky·Defer 2021年3月14日 (日) 20:08 (UTC)[回复]
@MilkyDefer(´_ゝ`)你沒提,我都忘了我人數超標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06:13 (UTC)[回复]
我有ping到人嗎?@TreasureBabe325Hijk910Jacklamf1d14Ericliu1912NaveradSoftyuSammypanTw dramaShingkei李新阳CHih-See HsiePv163JoJo_appendLopullinenAnYiLinYel D'ohanTemp3600Bigbullfrog1996陳寅恪TenhumantenokPrince of EreborK.Y.K.Z.K.ArivgaoFredYYooApple vTfcheng5597Comrade JohnAdsa562Austin ZhangMoonLight3650GracellleeShwangtianyuan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4:05 (UTC)[回复]
有ping到。請簡單歸納一下你覺得討論者需要注意的重點。謝謝。-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0 (UTC)[回复]
@Hijk910注意的重點嘛...,當屬於上次關於外文問題所寫的「外文規範」,另外我也把上次羊羊32521大的古典音樂內容放入其中。而括號的使用和消歧義,想說藉由這次討論一起解決。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5:11 (UTC)[回复]
有。我被ping了兩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4 (UTC)[回复]
(!)意見:1. 「夠格」一詞不夠正式。2. 關於「「『(歌曲)』:適用於所有歌曲,通常命名時優先使用」,請問是不是指像炎 (歌曲)這些「(歌曲)」跟「(單曲)」皆可的條目,「必須」還是「建議」以「(歌曲)」為消歧義呢?-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8 (UTC)[回复]
我這個人最沒有主見了,關於「(單曲)」,我上次被百战天虫大說服後[14],覺得很有道理。當然,如果是像ARRIVAL OF EVERGLOW這種單曲專輯使用「(單曲)」,我就覺得還行。
但就目前而言,都是歌曲不用「(歌曲)」而使用「(單曲)」到底是為什麼?我這邊問一下@Ryokie38,當初建立½ (川本真琴單曲)使用單曲而不像1/2 (川本真琴の曲)日语1/2 (川本真琴の曲)使用歌曲的原因是什麼?。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4:46 (UTC)[回复]
被Tag兩次啦(茶),基本上名稱方面沒有多大問題。順帶一提,自己也比較傾向於用「(人名歌曲)」或「(人名單曲輯)」或「(人名專輯)」三種來命名...好奇其他人的看法。-by 全速前進~~Yosoro!!~~的Tsuna Lu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16:07 (UTC)[回复]
@Adsa562我贊同人名的部分,直接使用人名可以避免以後移動的麻煩是好事,但如果是像胡薩維克 (歌曲)這種冷門的名稱或是像妮裳馬戲團 (歌曲)專門到極點的,不用加人名也沒問題。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6:27 (UTC)[回复]
要跟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music)連結吧,然後可以順便參考一下,像關於單曲/歌曲的問題,我覺得宜與英維一樣「儘量避免使用單曲」(If possible, avoid using other terms like "(single)", "(cassette)" or "(CD single)", etc.)--Austin Zhang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19:53 (UTC)[回复]
对于单首发行的歌曲,消歧义时用歌曲没有问题,但是当单曲发行时有附带B面歌曲且该条目也有介绍该B面歌曲(而不是顺带提及)的时候,用单曲消歧义更合适吧。--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1年3月16日 (二) 19:05 (UTC)[回复]
@Softyu我也有這麼想過,但鑑定不容易。我在下面列出幾個,你覺得哪些可以保留其單曲消歧义。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15:49 (UTC)[回复]
  1. 四季 (單曲)
  2. Gravity (LUNA SEA單曲)
  3. CLEAR (坂本真綾單曲)
  4. 矛盾心理 (榉坂46单曲)
  5. Lemon (米津玄師單曲)
个人观点来说,保留单曲的程度是2<5=3<1=4,4有不止一首B面曲得到有效介绍,1则是在制作及商业成绩方面皆有充分介绍B面曲,3的介绍相比1单薄,但也算有效,5是仅有一句话的顺带提及,2则是完全没有来源,不过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对包含B面曲的或所有歌手自身称之为单曲(single)的条目以单曲消歧义,毕竟无论如何也要“名从主人”。
我這邊再給幾個增加樣本數,世界的盡頭 (單曲)Yellow (木村KAELA單曲)FACE (NU'EST單曲)MAGIC (SHOW單曲)崖上的波妞 (單曲)Reflection (林原惠單曲)口唇 (GLAY單曲)髮夾 (單曲)。“名从主人”方面你說名稱那還有道理,但消歧义也如此就...(也不是不行啦,這在命名常规寫仔細一點)。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23:56 (UTC)[回复]
主要是有D (BIGBANG单曲)H (滨崎步单曲)这种无法以“歌曲”消歧义的条目存在,导致其他单曲类型条目如果以“歌曲”消歧义的话会产生问题,如果把Moments (濱崎步單曲)改成Moments (濱崎步歌曲)肯定会产生争议的吧。--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1年3月18日 (四) 06:29 (UTC)[回复]
D (BIGBANG单曲)H (滨崎步单曲)這兩個使用單曲沒有問題(就像我前面提到的ARRIVAL OF EVERGLOW)。我引用星巴克女王大的說法來講就是「單曲是偏向介紹某張CD,而歌曲是偏向介紹某首歌曲,而我們寫的主要與歌曲內容有關,而不是介紹某張單曲CD。」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9日 (五) 01:19 (UTC)[回复]
@Temp3600"上次討論"的連結以補充。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23:56 (UTC)[回复]

最近客棧的提案實在是不勝Wikipedia: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困擾,但不太想盡廢,因此提一個修正案:

現行條文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公示期間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提議條文

為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及得悉改動,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若在7日內無新留言[1],又或討論已持續28日以上的情況下,只要討論取得共識,即可公示,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合理異議,作通過論,若有新合理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

参考資料

  1. ^ 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支持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

以上。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5:31 (UTC)[回复]

主要影響:
  1. 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支持意見不造成重算7日。
  2. 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不造成重算7日。
  3. 將浮動的時間範圍「1個月」界定為固定的時間範圍「28日」。
  4. 容許公示在有必要時可長於7日。
以上。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5:36 (UTC)[回复]
(?)疑問
  1. 原條文有「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一句,在新條文要刪去嗎?
  2. 參閱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春晚及春晚 (消歧義),這種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的提案是否需要遵守WP:7DAYS?或是要將WP:7DAYS限定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CaryCheng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02:41 (UTC)[回复]
@CaryCheng(1)漏留意,已補回。(2)理論上要遵從。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5:53 (UTC)[回复]
@CaryCheng就(2)作補充:我是説如果決定要進行公示的話,理論上要遵從WP:7DAYS,但是如果不涉及修改方針指引或修改高風險模板的話,一般性的爭議解決討論好像是不用進行公示的,基本上爭議解決了就可以直接關。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45 (UTC)[回复]
(?)疑問:這個提案改過很多次,而且30天和28天就差兩天,有必要改來改去嗎?而且一年就只有二月會有28天,大家都會以30天為一個月的概念,這種修改有甚麼意義呢?--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03:52 (UTC)[回复]
1年有7個月是31日,何來「以30天為一個月的概念」?再者,1年12個月的日數不同,假設我在2月1日提案,我最遲可以在28日後公示,但假設我在3月1日提案,我最遲在31日後才能公示(4月同理,最遲在30日後才能公示),這對於在有30日/31日的月份提案的人非常不公平,但如果統一為30日,這會損害在2月提案者的公平性,因為30日的時間必定比2月長,這樣在2月提案的人就會要在多於一個月的時間後才能公示。因此,最公平的方式為統一成28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5:53 (UTC)[回复]
(?)疑問:大致同意,而且也會看到這裡用雪球快速公示,好像也沒完全照規定走。但是這裡有些疑問要問一下,如何界定「已取得共識」、「合理異議」,「合理意見」?合理異議、意見會不會變成兩集團互斥對方不合理。只有一人提問,無人贊成、反對,算不算已取得共識,然後可以公示?這些提案人可以一併考慮,把規定寫更好一些。--2001:B042:1:A9ED:F58C:12D4:4C7B:B776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06:32 (UTC)[回复]
(1)沒人抓的話其實是沒人會遵守這規定。(2)以前的人進行公示的時候都是説“現公示7日,無合理異議者即作通過”,跟以前的做法處理。(3)提案與現行辦法對於“只有一人提問,無人贊成、反對”的提案的態度是原則上可以公示,這當然會產生一些奇怪的現象(當然如果提案人能夠好好處理提問的話,我倒是覺得可以照樣公示通過),先前討論也談論過,但沒人管。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7:54 (UTC)[回复]
回答的很完整。不縮小「無新留言」範圍,結果時間等太久,沒人抓大家就不走規定。不討論「已達成共識」定義,結果「一人提問,無人贊成、反對」,反而7日後就可以公示。這是不見得會有問題,但又有一些奇特的現象。--2001:B042:1:ABD5:F58C:12D4:4C7B:B776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08:27 (UTC)[回复]
所以有時候我會抓一下7日的計算(雖然我自己也不滿現在這規定)。如果“只有一人提問,無人贊成、反對”的提案出現的話,提案人能不能夠好好處理提問是一個重點,如果不能的話,理論上可以抓「已取得共識」一條來說有程序性問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42 (UTC)[回复]
(-)反对:重看了一下,註腳很有問題,而且只會增加爭議,應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06:41 (UTC)[回复]
不同意。這是修訂提案的主要目的之一。之前的討論的主流意見都認同不應該使所有意見都能導致重算7日(我個人比較看重的是DrizzleD的意見)。我邀請一下之前參與過討論的@KirkLUDrizzleDBureibuNekoUjuiUjuMandanFire-and-Ice來好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7:49 (UTC)[回复]
不是说增加争议就不好。举个简单例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在不少案件中具体判罚轻重会有“争议”,但为什么不干脆故意杀人的都处死刑呢?因为不同的案件真的不一样,不能统一判罚。这里类似,单纯支持也好,给建议也好,反对也好,无关意见也好,对共识形成的作用完全不同,却都能导致重算7日,这就背离了WP:7DAYS帮助确认共识的初衷。--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09:41 (UTC)[回复]
(?)異議:您誤解了WP:7DAYS的初衷,當時AT就是為了解決在討論不足的情況下,用戶火速公示,然後強行通過提案的問題。原先是要30天後才公示,後來才七天後沒有留言公示。七天算是合理時間,沒必要再縮短,否則又會回到以前火速公示,強行通過提案的問題,然後爭議不斷,問題多多。而且現在WP:7DAYS未見有甚麼問題,沒必要再放寛。--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3:12 (UTC)[回复]
不不不,是您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说它帮助确认共识,意思是它告诉我们什么时候算是确认了共识,不是说它帮助加速通过提案。然后:1. 七天算是合理时间,没必要再缩短,我同意,但这个修正案完全没说要缩短七天这个时间,此说法和此修正案不相关 不相关。2. 又会回到以前火速公示,强行通过提案的问题,当然不,留言支持者越多,说明通过提案越不强行,而不是相反。 3. 而且现在WP:7DAYS未见有什么问题,这个我现在不太活跃确实不太清楚,但Sanmosa似乎能够确认如此,@Sanmosa可以来说说。--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3:47 (UTC)[回复]
(3)現成的問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6日 (二) 05:53 (UTC)[回复]
(※)注意:請看一下這個提案,有一大堆支持,也已經討論了一個月,還是有人反對,當時也有人催快點公示,也有朋友對說我要快公示,怕夜長夢多,會出現(-)反对,但提案的目的是要尋求共識,而不是快快通過,然後出現爭議,因此急於通過是不必要的,有共識的提案也不怕多放幾天。--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06:13 (UTC)[回复]
你對互助客棧討論的想法完全違背進行互助客棧討論應有的健康心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6日 (二) 06:58 (UTC)[回复]
@蟲蟲飛不吸烟也可能患肺癌,这不代表我们不用去倡导戒烟,关键是可能性。类似地,同样是暂时没有反对意见,一个有许多人支持的提案和一个没人理的提案,哪一个有潜在问题的可能性更大?这是不言自明的。
要解决所谓“已经讨论了一个月,还是有人反对”的问题,相关的方案是延长WP:7DAYS中7天或者是1个月的限制(当然可能会有一些别的问题),但这与本案无关。本案的要求是赞成或不相关的意见不影响时间(不管是7天还是什么其他时间)的重算。--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2:13 (UTC)[回复]
然而方針指引不能阻止任何用戶發表不相關的意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05:43 (UTC)[回复]
如何定義「不相關」?誰去決定?雙方也可以互相指責對方的留言「不相關」,為甚麼要令提案增加不必要的爭議?AT現行版本是最好的,「七天沒留言」是客觀標準,沒有爭議空間。--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12 (UTC)[回复]
(1)依據「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此條方針來定義。(2)最極端的情況就找行政員,天仍然不會因此塌下來。(3)極端嚴格的「7天沒留言」是客觀標準沒錯,然而違反常識、慣性、正常討論生態和「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此條方針。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2:43 (UTC)[回复]
@Sunny00217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6日 (二) 05:56 (UTC)[回复]
(-)反对:啥叫合理,啥叫不合理?誰有權判定?個中操作空間太大,不得不反對。芄蘭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13:22 (UTC)[回复]
啥叫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啥叫不重要?谁有权判定?
啥叫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啥叫不恰当?谁有权判定?
我们能收录可靠来源中的所有观点吗?我们能废除WP:5P5去墨守成规吗?不能。这种操作空间不是洪水猛兽,它是必要的,也是维基百科时时刻刻都在使用的东西
当然,要是操作规范能写得更细、更准确,那更好,就像WP:WEIGHT较详细叙述了第一个问题。可假设还没人去写WP:WEIGHT的时候,我们订立原则的时候同样应该加上“重要”两个字,因为这就是应该的,而不是去害怕什么“操作空间”。--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4 (UTC)[回复]
提案人有邀请讨论,我稍微简单说一下自己的浅见:
  1. 类似于“最后一天有编辑补了个‘支持’,结果导致要重新计算公示前的无留言时间”的情况客观存在;
  2. 个人是支持上例的这种问题能够更灵活化的处理(毕竟,表达一下支持,甚或——更宽泛一点——由于方针通过、问题解决的喜悦在讨论串下面开了个适当的玩笑,都不是什么不合理的事情;让这种表达起到延长公示前时间的效果,并非方针的本意,也一定程度上压抑了这种合理表达的机会——毕竟既然赞成提案,谁也不希望自己表达的支持反而造成了拖延的反效果);
  3. 我能理解反对此种灵活化处理的编辑有种种疑虑,此种情况下不改变现有方针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认同;
  4. 但即使方针不变,只要翻看存档,就会发现此种灵活化处理在往例中比比皆是,在这些案例中大家某种程度上用一种“默示共识(或称沉默共识,或称通过不提出异议来支持)”的方式使得灵活化缩短时程得以实现;
  5. 也因此,如3,方针改不改在我看来也许真的问题不大(如果大家真的不期待太明确地以规则确认上述惯例,或至少有些编辑还对此存在很大疑虑,如3,我个人觉得也是能一定程度理解),只是希望即使不改方针,至少这种实践中自然而然的习惯不被刻意地挑战,只要大家觉得适当的情况,就可以稍微灵活一点。事实上,我觉得这也最大程度体现出维基的精神。
以上。--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7:02 (UTC)[回复]
  • 您是忽略了修訂版本中爭議性的問題,因為如何定義「不相關」有時也有很大爭議,否則之後提案又出現是否合法公示的問題,以前已經出現過很多次公示爭議,不應加一個具爭議性的註腳。我覺得AT現行版較佳,沒有修改的必要。--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2:45 (UTC)[回复]
不如此修訂的話,會對互助客棧的討論生態造成嚴重扭曲。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05:43 (UTC)[回复]
「討論被扭曲」是您說的,不是事實。客棧的提案不是為了收集支持,而是看看有沒有(-)反对,因為提案如果沒有反對,公示後就可以通過,因此公示的過程就是要令提案收集更多的意見,而這七天已經是下限,沒必要再縮減。--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08 (UTC)[回复]
DrizzleD的1和2已經駁斥了你上面聲稱的東西(這個修正案完全沒說要縮短七天這個時間;留言支持者越多,說明通過提案越不強行,而不是相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2:14 (UTC)[回复]
那也要看回應的理據是否成立,不是回應了就算。我在上面還沒看到有任何理據是成立。--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21 (UTC)[回复]
我真誠相信這是因為你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的緣故。換作任何其他一個人,他們都必定能夠理解提案的原因,並認為其合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2:43 (UTC)[回复]
您請保持禮儀及文明﹗也請不要訴諸人身﹗--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2:51 (UTC)[回复]
没有对“不修改”、“現行版較佳”的观点表示反对。核心是认为可以没有明示规定但要尊重实操中的默契。(比如,规则上尽可以挑战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R3适用情形五的公示[毕竟严格意义上他远没有7天],但缺乏意义,只会把程序性修订也拖得冗长。于我个人而言,如果有挑战,我一定会尊重这种挑战,因为方针如此,效果也不过是拖到下个月再公示。但缺乏意义。)--Kirk★ # 2021年3月17日 (三) 13:36 (UTC)[回复]
不肯定您記得不記得,之前就試過有提案因為公示沒有嚴格依從7days去進行,結果即使提案通過了多天,仍然引發了社羣對提案的有效性的質疑。請注意方針修訂是要面對整個社羣,而不是幾個討論的人同意就可以繞過方針。而且方針指引的有效性不是一時的,可以在幾年後,十幾年後,用戶翻閱存檔時,也可以再次質疑提案的有效性。此外,如果提案是有共識,就不要心急通過,也不用怕多放幾天會有反對。--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3:45 (UTC)[回复]
這是因為此規則存在。假設此規則不存在,該公示理論上是完全沒問題的。極端嚴格的「7天沒留言」規則會帶來遊戲規則的可操作性。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05:47 (UTC)[回复]
整理一下這裡看到的一些東西喔。WP:CONLIMITED說方針與指引的重大修改一定要先充分討論,但是小修改可以直接編輯,然後寫編輯摘要,謹慎一些就到客棧開話題知會一下,沒人回退就定了,有人反對再走程序,不過現在不知道方針小修改還能不能這樣。所以現在這個WP:7DAYS好像就是要讓人在重大修改,需要經過公示的話,希望能放上一個月,7天沒新留言會不會是當時支持方的妥協,所以現在他們不想在縮小新留言範圍,因為精神上他們認為至少放一個月比較好。--2001:B042:1:A908:F58C:12D4:4C7B:B776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04:40 (UTC)[回复]
  • 现在7days的实际执行情况也不是很好。一些提案会根据SNOW和IAR缩短公示时间,一些提案会在数日无新留言时直接进入公示(并加长公示时间)。 ——羊羊 (留言|贡献|维猫报|古典音乐专题) 2021年3月18日 (四) 15:23 (UTC)[回复]
    也是啦,這個可以在觀察,一個規定常常會被SNOW、IAR、無視,是可以檢討一下規定。以後大家真的覺得「至少放一個月的精神」真的太長的話,看看能不能不要管7天新留言,全部改成至少放14天又取得共識才能公示,然後公示至少要放7天。這樣的14+7規定也不比人事任免、榮譽票選短了,等於提案至少有放21天的知會、反對、討論時間了,然後難聚共識的大提案一定還會在更長。--2001:B042:1:A5B3:7CCD:E884:C570:5D6A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3:33 (UTC)[回复]
IAR不能亂用,只有在現行規則阻礙您維護維基,才可以用,而且要準備受到社羣的質疑,提案多討論幾天,有利於收集更多意見,因此不適宜引用IAR。此外,不依7DAYS會引發很多爭議,之前就試過有提案因為公示沒有嚴格依從7days去進行,提前公示了,結果即使提案通過了多天,仍然引發了社羣對提案的有效性的質疑。--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6:35 (UTC)[回复]
這IAR連其他管理員自己也有用到,那次我就懶得抓7日了,結果就直接過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9日 (五) 09:28 (UTC)[回复]

歷史人物條目Infobox中的出生、死亡地點、籍貫及國家歸屬應統一使用原稱

不應一邊用現代名稱,一邊用古代名稱。現名可以加括號放在後面。芄蘭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8:32 (UTC)[回复]

有混淆歷史的可能,用不同名稱的原因就是想區別歷史時期。就像我們會將清朝時的「惠陽縣」稱為「歸善縣」,而不會稱為「惠陽縣」;反過來我們會將清朝以後的「惠陽縣」稱為「惠陽縣」,而不會稱為「歸善縣」。我們不會將禮薩汗掌政前的伊朗稱為「伊朗」,也不會將禮薩汗掌政後的伊朗稱為「波斯」。因此,我個人不甚同意此提案。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23:51 (UTC)[回复]
當然,如果說的是同一歷史時期(而非跨歷史時期)的話,統一用同一名稱反而是應該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23:56 (UTC)[回复]
你理解錯。我指的是一個隋代出生的人,在唐代死去,則應分別使用對應的原稱;而非一個用隋唐原稱,一個用今天名稱。如果他在今天才死,那確應用今天名稱。總之他何時死,就應用何時的地名。芄蘭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0:57 (UTC)[回复]
那我完全同意你的想法。這不是常識嗎,究竟是發生甚麽事情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9日 (五) 03: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