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Chin2021、Sanmosa:​ // Edit via Wikiplus
无编辑摘要
第6行: 第6行:
| 说明 =
| 说明 =
}}
}}
=== Bagida520 ===
* '''{{vandal|1=Bagida520}}'''
* {{pagelinks|1=2023年別爾哥羅德州襲擊}}
* 不顧[[Wikipedia:禁制紀錄|正在執行(2023.05.02-2023.06.02)的俄烏衝突主題編輯禁制]],自行編輯[[2023年別爾哥羅德州襲擊]]。Bagida520曾在[[Template: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信息框]]執意加入[[敘利亞]]等為參戰方發動編輯戰而被禁制,其編輯後被回退。合理懷疑Bagida520也利用IP進行編輯以繞過禁制,如[[Special:Contributions/202.39.28.136|202.39.28.136]]於其被禁制後的2023-05-16開始活躍,2023-05-23後僅在俄烏衝突主題活躍,於2023-05-26在[[Template: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信息框]]加入相似內容,可能與Bagida520有關。
* 发现人:[[User:零醇|零醇]]([[User_talk:零醇|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1:34 (UTC)
* 处理:<!-- 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 -->

=== Djhuty ===
=== Djhuty ===
* '''{{vandal|1=Djhuty}}'''
* '''{{vandal|1=Djhuty}}'''

2023年5月26日 (五) 01:34的版本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用戶不恰當行為
  1. 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等用戶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提報。
  2. 如果您發現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
  3.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點擊「举报不当行为」按鈕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報告应放在本頁最頂端
  4. 请在举报不当行为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不当行为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並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5.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6. 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紀錄此工具可用以協助查核用戶互動情況。
  7.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

当前的不当行为

Bagida520

Djhuty

我不確定這樣對不對,但下方討論已有初步結果,若覺得不妥應當合併,則併入下方討論

1.「斯卡羅」頁面曾於2021年2月20日被送交存廢討論(併入瑯嶠十八社):
2. 原「斯卡羅」頁面由我提出存廢複合請求程序,討論結果為還原:
3. Djhuty於斯卡羅人討論頁面中以討論,以「建議該條目轉寫以人群為主,因斯卡羅族目前尚有爭議的,建議命名為斯卡羅人」方式,提議重新將「斯卡羅」頁面部分內容併入其自創頁面「瑯嶠十八社」,並保留「斯卡羅人」頁面,只保留人的部分(內容被大量刪除)。
4. 之後經過一系列的編輯戰與攏長討論,在存廢討論重新決議,確定只保留「斯卡羅人」,
以Djhuty「斯卡羅是人群為主」的概念,比照「羅馬人」條目處理。
5. 本人於「斯卡羅人」條目中,加入原Djhuty主張之「人或一群人」等概念補充,數次遭到Djhuty破壞,可見斯卡羅人頁面修訂歷史:
2021年10/8日至少一次,經我於2021/10月9 9:09提醒請勿破壞內容(詳見點6),Djhuty繼續在以下時間點破壞該條目
- 2021年10月9日 (六) 16:09‎
- 2022年1月29日 (六) 13:50‎
- 2022年5月31日 (二) 16:22‎
- 2022年6月30日 (四) 15:52‎
- 2022年7月12日 (二) 03:19‎
- 2022年8月30日 (二) 09:03
6. 本人於2021/10月9 9:09左右於Djhuty個人頁面提醒他請遵照當初「合併條目」、「移動條目」的原則勿破壞頁面,
其在2021/10/9 09:19即破壞該留言,留下不完整的片面討論,違反現行維基方針。
‎7. Djhuty於本人個人頁面留言「不要騷擾人家啦」、「人家就是不挺你啊。可憐。」、「隔壁家很有學問的老王(留言)」、「十歲就會編WIKI的可愛小妹妹(留言)」等嘲諷語氣:當時的討論頁

2021年10月8日 (五) 15:34 (UTC)本人提醒他「也請您不要騷擾別人,發脾氣很難看」,Djhuty繼續於2021年10月8日 (五) 15:50、2021年10月11日 (一) 04:22 (UTC)繼續在本人討論頁留言,並幾乎全部為嘲諷內容。

  • 8. 今年五月稍早,我發現我在Djhuty討論頁的留言被改成只剩片面字詞,不符合保留原則,故將其還原,Djhuty數次回退回刪除剩下一半的狀態,造成今天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本人正式在此提出檢舉以下行為,
1. 擅自修改、「斯卡羅」搬移條目內容至自創的頁面,經Taigiholic討論警告繼續有意為之
2. 將較舊條目以存廢討論執行刪除動作,保留自創的新條目(注意此時的條目性質相同)
3. 在「斯卡羅」存廢討論覆議為還原後,利用行政程序將「斯卡羅」內容繼續刪去及改名「斯卡羅人」,僅保留自己要的「人」的版本。
4. 數次違反當初合併主張「斯卡羅是一群人」的合併方針,將「斯卡羅人」條目中「一群人」的相關敘述蓄意破壞。
5. 逕自在自己討論頁留下片面討論,讓原討論完整性遺失,違反現行的保留方針(這裡聲明,以本人為例,我本人從頭到尾都遵守這個原則,討論頁完整保存紀錄)
以上整個脈絡來說,整體的行為就是將維基改造成他想要的版本,透過各種行政手段及非正常操作達成,包含維基條目及討論頁面。

「當前」的不當行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07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Djhuty

  1. 游戏维基规则、违反文明礼仪:将移除用户明显破坏讨论页面的行为选择性引用方针条文部分称之为不当编辑他人意见,进而对涉事用户作出鲁莽指控,合理化破坏页面之行为。
  2. 对个别用户进行人身攻击将本人的言论称之为“发表圣母言论”且无缘地指责本人是“演双标”。其称我执着于他并未善意推定,而对Djhuty的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但事实上被提报人早已指出了这点,我只是认为针对Djhuty没有重复的必要,并不是双重标准。此类言论亦违反假定善意,本人提醒过,被提报人拒不接受,仍未停止类似行为。请社群予以公论。谢谢。

敬愛的Djhuty先生, 擅自破壞他人的留言造成討論不完整是一個不當的行為, 您不可以將別人的討論擅自修改成不完整的版本,讓討論看起來對自己有利,包括但不限於留言、討論乃至於您修改的標題。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01 (UTC)[回复]

這點您跟U:LuciferianThomas說吧,我和他做了同一樣事情,甚至全維基的不知多少使用者都曾在自己討論頁以各種不同理由刪除他人留言,何況Eszerfrm您的留言被我視為「不當內容」,依法刪除。若您對我的合法權利有意見首先請改WIKI方針。--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20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所引用的內容並無違反任何維基百科的留言方針,
另外,也就引用當時您本人的討論而言,若您說這是不當內容,代表著您判定您當時的討論內容是不當的嗎?這點明顯不合理。
對了,請不要用一個不合現在維基百科「刪改他人未有攻擊行為留言」這一方針的理由告訴我您做的行為是正確的。
另外,比例原則並不適用於「違反維基原則」這一行為上,別人「有這麼做」,不代表您「可以這麼做」。--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06 (UTC)[回复]
您先別急,我們先看U:LuciferianThomas的主張和他的行為不符一造成的問題後續。他自己可是刪了一個「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的留言[4]。--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0 (UTC)[回复]
您大可繼續WP:ICANTHEARYOU無視OWNTALK中「一整串」跟「個別」的差別。--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24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說「一整串」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刪除,而「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刪除??您要不要看一下你自己在說什麼。--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31 (UTC)[回复]
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說什麼?WP:OWNTALK該句全文「用戶可以一整串的討論移除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很難理解?--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0 (UTC)[回复]
附上我當時提出添加這條方針條文的修訂提案連結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存檔2#WP:OWNTALK、WP:PUT的修訂以及該次修訂的案例依據Special:Diff/67451517中管理員判決:您有權利移除您討論頁上的討論,但這僅限於整個討論一起移除在留言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時,從討論串中單獨移除某個用戶留言將視為歪曲討論而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2 (UTC)[回复]
是的,因此您的主張可以總結為【「一整串」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刪除,而「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刪除。】,您扭曲條文,明顯明顯違反WP:GAME中的【試圖強行曲解方針,或者無視社群慣用標準,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4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我這裡正事向您提出檢舉,
@Djhuty先生預以非您且非我的意見,在警告及未經討論後自行將「未違反維基討論頁原則」的留言聲明要自行整串刪除,包含其餘原保留至最遲5/22日的其餘留言,這點請您再與相關人員提報明察,謝謝。
另外,就@Djhuty非事實的檢舉,我已經被另一位維基百科管理者因此警告,這點我因此蒙受破害。--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25 (UTC)[回复]
好的,正合我意,我現在就依據您訂的指引,我立刻全刪了Eszerfrm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0 (UTC)[回复]
我從來沒有說你不可以將一整個討論移除啊,是你自己堅持抓住一個點後無視另一個點而已。--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53 (UTC)[回复]
感謝您的建議,@Eszerfrm別再煩我了。--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5 (UTC)[回复]

等等,路西法若你還是指控我違反指引,麻煩請您不当行为撤案,因為您是用21年11月修訂的版本再指責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發生在21年10月[[5]],「您這是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 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16 (UTC)[回复]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我的留言:閣下後續回退被提報人的編輯(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項目)明顯是2023年5月作出的編輯,即使是重複提案前的行為亦為提案生效後所作出的行為,即應受該條管轄。--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3:43 (UTC)[回复]
不是的,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從21年10月起就發生,這是持續性的,並不是行為中止。--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5 (UTC)[回复]
若您認為此事行為中止,屬於新事件。很抱歉那我在5/3的回退行為是符合您說的,我把Eszerfrm全部回退,不存在部分刪除問題。如同您在自己討論頁做的行為一樣[6]。--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8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等等,我留下這段留言是02:45(UTC)[7],還沒看完你的提供的證據,你就在僅在02:49(UTC)就又增加控訴我的不當行為[8],這間格僅差4分鐘。而待我看完你的提供的證據[9],並在02:50(UTC)、02:55(UTC)開始做出一連串正面回應[10][11],並在02:57(UTC)撤銷對您的控訴[12],重頭到尾僅有12分鐘,本人自認有即時回復訊息,請您撤銷對我所有指控。--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2 (UTC)[回复]
閣下N則留言中反覆以錯誤的方針指引理解,無端指控我扭曲方針指引,然後一個刪除線就能卸除所有責任嗎?請停止你理所當然的態度,連最基本展現改善意願,例如承認錯誤指控、表明不會再犯或一句真誠的道歉等都完全沒有,反而不斷在抓程序、拿我來跟你比較,如何理所當然覺得我必須撤銷對你的指控呢?--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0 (UTC)[回复]
這兩回事。我現在仍覺得您違反WP:GAME,因為您是用21年11月修訂的版本再指責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發生在21年10月,「您這是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若2023年5/3行為屬於獨立新事件,很抱歉那我的行為也符合新指引,因我未部分刪除Eszerfrm在5/3的留言,而您身為新指引提議者,滋意扭曲方針指引,屢勸不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明顯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16 (UTC)[回复]
所以你今年數次進行部份編輯只留一部分當年的討論,就符合您當年行為一個月後的新規則嗎?顯然不是吧。
事實上您在這一次做的所有行為都不符合新的規定,只留了一部分當時的討論不是嗎?
我在這篇討論提醒中也明確指出我不會再對您這討論頁做回退的行為,不是有意破壞為之,不要故意曲解、任意引用條款,說我知法犯法,
您今年的所有行為都是不符合「修改部份留言的原則」的,請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49 (UTC)[回复]
對了,您當年把斯卡羅頁面保留這件事加以廢除,合併進琅橋十八社時,維基人@Kolyma用的就是後令優於前令(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將該頁面以新令廢除。
您於今年所做的「部份留言刪除」的動作即是違反了後法(早在你今年刪改的幾年前的新法),
請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02 (UTC)[回复]
你這豈不是單純鬧事不?我從頭到尾未曾提及過「2021年10月」,多次指出的版本差異全是2023年5月(本月,更是多次粗體強調2023年5月)做出的不當刪除,你哪來說我指控你2021年10月的刪除不當?我哪句說你2021年10月的刪除不當了?Special:Diff/77085409這則我多次連結的不當刪除發生在今年5月3日,你自稱5月3日沒有刪除Eszerfrm留言,這不是擺明在說謊是什麼?留言是來自什麼時候的不重要,你刪除的實際就是5月3日,請停止撒謊。--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6:09 (UTC)[回复]
詳請請看互助客棧,您似乎沒發現您的主張會引起新型破壞問題,因此無法按照您的主張去執行。--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24 (UTC)[回复]
現在更清楚了,很明確我在5/3回退行為合情合法,因為Eszerfrm已屬破壞(已被破壞判處[13]),Eszerfrm留言不受保護。是您茲意扭曲指引,明顯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23:15 (UTC)[回复]
當我說明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不可追溯2021年10月之事,您說這是今年5/3的問題。但當我拿今年5月3日內容來說明,您又提這事跟2021年10月之事有關[14]。請問你倒底選哪一個,您在這裡說無關,卻在互助客棧說又跟2021年10月有關,如您說【證明Eszerfrm所恢復的留言內容顯然與討論主題有關聯】。您依舊持續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7:34 (UTC)[回复]
還想抵賴,
你今天打算做的整段刪除留言的行為,已違反今天的規則,你所刪除的地方並沒有違反任何指引跟原則,沒有任何攻擊行為在內。
@LuciferianThomas,這裡我正式請您細察他今日的不文明行為,並且作對應的處理。
其違反當初合併版面時自己提出的討論,蓄意數次破壞斯卡羅人的頁面,在我對Djhtuy討論頁留言後,蓄意刪除自己參與討論的留言,
今天明確則要將其餘未違反任何維基討論原則的留言全數刪除,
請細察,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0 (UTC)[回复]
整段刪除沒有違反規則。--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11 (UTC)[回复]
那麼其違反合併維基版面時,數次將已達成共識之「斯卡羅人」的「人」的補充敘述蓄意破壞,經我提醒之後仍然存在此行為,
今日則將我針對這一行為的討論整段相關討論整段回退,
其違反「斯卡羅人」版面合併決議的方針,並且有意為之,將相關討論進行回退、數次破壞版面,
請明察。--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7 (UTC)[回复]
用戶有權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上的整則討論,但如同WP:TPG所提及,「這些評論總是可以從頁面歷史中被檢索」,刪除了並不代表討論或留言無效。我僅針對該用戶在用戶討論頁上的刪除行為作出分析,刪除的討論內容連帶關聯什麼事件非與本案有直接關係,請至互助客棧等發起相關討論。--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3 (UTC)[回复]
此一留言即是當時其回退留言之行為之討論,光是今年就數次刪除該頁面的文字內容,
並且是在我於討論頁與其討論之後這一行為並未停止,我不知道我能從互助客棧能得到甚麼幫助,Djuhy身為資深維基使用人運用討論的方式將兩個不同的頁面合併,卻在此一合併後將合併相關討論原則敘述部份數次刪除,並且在我在他的頁面提出討論之後繼續為之,現在他將這個討論進行整段回退,我也不知道該怎麼進行救濟,
其違反自己當初合併頁面的討論原則我也不知道怎麼辦--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34 (UTC)[回复]
我很难理解LuciferianThomas一次又一次重复车轱辘话为明显的破坏行为争辩到底为了什么。也自然,我理解他因被人指出游戏维基规则后,可能是想附加一项对另外两人的指控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一些:因此在道德层面,我原谅他的这类无理行为。但真就这个提报,为避免误导,我想我需要再一次指出他这个提报的谬误所在:
  • 公然说谎:他在指控中说我“引述了「惡意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卻完全沒有解釋如何「重複」「無意義」,屬於明顯的baseless accusation;”:但我本人的原始留言解释了,其卻視而不見“Eszerfrm错贴Djhuty移除的旧年言论与讨论时间不符、无关当前讨论、且极为冗长”先不论我这一番论证的合理,他能在我有解释的情况下还能说我“完全”没有解释,要么他根本没仔细看我留言(大约也可以用他的話称之为选择性失聪或者失明,依本人浅见,可能还有“选择性失言”的成分[開玩笑的]),要么他在公然说谎,混淆社群。Eszerfrm的行为相当于在不当的地点贴了不当的内容,将其移除为回退破坏行为。
  • 游戏方针:这位阁下持续说我们选择性无视他的意见,并以此为由让自己的扰乱看起来是我们无理取闹的结果。既然您还是不能理解我的立场,那我现在要明确地说,您的意见在我看来没有参考的必要;这并不是说我不知道您指的什么意思,但就Eszerfrm之行为依第一点的论证,本就是与时间不符、无关讨论、极为冗长的留言的复制属于破坏他人用户页面之行为。那么,这件事情就是很简单的回退破坏而已。並沒有不當編輯他人留言的地方。还是说,您认为“破坏”不是“不文明”的范畴,所以不能回退么?喔,对了,或许你还真的这么以为。因为你说过:“[...]内容没有攻击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条件。”请问到底谁在扭曲方针指引?我不得不说,你对这一条的理解十分神奇要比你一个月前给我讲的那个笑话神奇多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6:47 (UTC)[回复]
另,我為什麼說他是「魯莽指控」是因為他的行為顯然是不經思考地不當引用條文,並持續認為自己的行為沒錯。也就好比一個律師在舉證時,輕率地引用法條對方看起來是有罪的,但只要仔細思考就知道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說句不客氣的,我認為我稱之為「魯莽指控」而非「故意陷害」還算慷慨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8:53 (UTC)[回复]
請問,我想就其他項目正式提報其他事項,是要重新開一個新題目嗎?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3:08 (UTC)[回复]
這邊我就這位維基人另外開了新的題目,若有不妥再另外併入這邊,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22 (UTC)[回复]

阿南之人

Chin2021、Sanmosa

感謝搬運。我對於搬運操作沒有意見。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44 (UTC)[回复]
  • 完全看不出以上舉報有任何合理性,純粹打壓不同意見,製造寒蟬效應,以保障言論自由。我只是就該處的留言質疑條目中立性,並以此為理由投下反對票(因反對票需要理由),沒有直指任何人違反WP:中立的觀點或舉報。至於google部分我搜尋了"錯那市",沒有發現任何可靠來源提及領土爭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7:51 (UTC)[回复]
  • 那個條目只有3個泰文來源,我看不懂泰文,不會指控他們違反WP:中立的觀點。我只是以條目編輯者在那裡的發言("如在泰國,打壓政敵的方式千萬種,包括但不限於污名化、假藉王室之名狐假虎威、後門政變、非法禁錮、安插莫須有指控等等,但事實證明如此不民主、不光彩的政治打壓是定然不得民心的"、"如果泰自豪黨依舊偏幫軍政府的話,應該用不著,但如果泰自豪黨反水,那就有好戲看了。")質疑他能否以中立的觀點編寫條目,並投下反對票(因為反對必須有理由)。那只是一個反對DYK 的理由,並不是指控或舉報,不構成任何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28 (UTC)[回复]
    @AINH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他在條目中直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也確實不算中立描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22 (UTC)[回复]
    針對他所謂的"「錯那市」的DYK扭曲事實"指控,我用條目中提到的"錯那市"搜尋,所以沒有結果,要用"錯那縣"才有資料。這也證明了他的"扭曲事實"指控不實,因為我真的找不到。無論如何,這也不構成任何不當行為,他的指控純屬誣告。--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53 (UTC)[回复]
  • User:Fumikas SagisavasUser:Sanmosa違反維基百科:維基霸凌中的不實指控。我不敢要求資深使用者受到任何處罰,我只希望他們就對我的不實指控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你能夠將實際上只做了搬運工作的Fumikas Sagisavas這樣拖下水,足見指控不可能不實。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37 (UTC)[回复]
    他說的"被提報人的行為游離在規則邊緣的灰色地帶"、"你自己不反思自己的問題所在,就知道責怪別人瞎告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和搬運行為顯示他認同你的指控,對我造成困擾,所以理應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43 (UTC)[回复]
    如果任何用戶真的需要為了批評你的這種不當行徑而道歉,我看這中文維基百科也不值得任何人參與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48 (UTC)[回复]
    我上面的回應已解釋了我沒有不當行為,而你不作反駁,只不斷以莫須有罪名指控我,到處說我是"擾亂慣犯"。而且你說的我"扭曲事實"確實是抹黑。請道歉以解決此事!--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回复]
    也許我的"錯誤"就是反對你的DYK。--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回复]
    User:Fumikas Sagisavas看上去是有參與管理工作的,如果做錯事不道歉,何以服眾?在現實生活中打擾到別人也會說句不好意思,何況是對人作出不實指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15 (UTC)[回复]
    我只是告诉你你可能需要反思你为什么会被人举报,当然至于你是不是清白的,会有专门的调查人员审理你这个案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2日 (一) 10:31 (UTC)[回复]
    你的用語很明顯不是說我"可能需要反思",而是直指我有問題。希望管理人員不會官官相護。--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49 (UTC)[回复]
    做錯事不要緊,最重要是要認錯反省,不然對整個團隊都有影響。--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01 (UTC)[回复]
    @Chin2021:需注意您那句话本身是诉诸人身,并不是合理的反对理由。——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反對理由合不合理自有該處的管理員判斷,這不構成破壞/不當行為,他到處指控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很明顯抹黑,要求他道歉很合理。而且我有舉實例說明我為什麼質疑他的中立性(他在條目中直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注意,我只是質疑,並沒有指控或舉報他違反WP:NPOV。--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34 (UTC)[回复]
    WMLO 請你公正的給個意見,我依條目名稱google"错那市",找不到領土爭議的可靠資料(因為相關資料用"錯那縣"),這算是扭曲事實嗎?以此指控別人"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恰當嗎?如果有人用這兩個詞語說你,你會感到被冒犯嗎?我只要求他就此道歉,不求處罰,這過份嗎?--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59 (UTC)[回复]
    如果站在我个人的立场思考的话,我确实会感到冒犯。我仍然不建议在讨论激烈时使用“扰乱惯犯”这类贬义的词语指控别人,毕竟这对讨论没有什么好处。扭曲事实的话,属于一种严厉的指控,如果事实上有领土争议,而您说没有,那我想别人说这个是“扭曲事实”可能是恰当的。
    当然,Sanmosa语气其实可以平和些,但以此为由否定您的不当行为是不行的。至于您之前在经济提要的留言,一开始的这句“上面用户的留言给人感觉是藉本条目表达政治观点,违反中立性,也令人怀疑本条目是否中立客观地编写。”我仍然认为您的指控并不恰当,因为您是针对提报人的语气从而推定出条目有损,并以此投反对票是对人不对事。而那句“共产主义者”是否是污名,我没有学过泰语,因此没有发言权。但我想我们没有比泰语维基百科的友站人士更懂相关来源的诠释@Chin2021@Sanmosa,因此我等等会去友站咨询这个问题。请您们稍安勿躁。——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12 (UTC)[回复]
    我已經解釋了為什麼我搜尋找不到領土爭議,而他不肯就"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對嗎?就算他在聽我解釋前認為我"扭曲事實",但事後了解到是搜尋用語問題,也應該為之前的錯誤嚴厲指控道歉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23 (UTC)[回复]
    如果我在1932年經濟計劃綱要DYK的發言對你們造成冒犯,我願意就此道歉,但我說的"違反中立性"並不是指違反WP:NPOV,而是說政見不中立,不能客觀編寫條目(例如反對派不能客觀評價執政黨的表現,但不是貶低任何一方)。我認為在評選DYK時發表政治意見確有可能令人有不中立的觀感。這裡是中文維基,條目編寫應該依照現在中文世界的觀念,而不是用某時代泰國的觀念,例如編寫古代歷史時不會用男尊女卑/白人至上/殖民主義者觀念編寫,我用"「共產主義者」是污名"質疑中立性並沒問題。周恩來、鄧小平、哲·古華拉等也是共產主義者,受到廣泛尊重,不應用政見否定他人。重覆一次,我只是質疑,不是指控,因為我看不懂那三個泰文資料。反對理由是否合理應有該處的管理員判斷,這也不構成破壞/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32 (UTC)[回复]
    我针对“共产主义者是否为污名”咨询了一下友站意见,可见DYK讨论。虽然Sanmosa君的写法很难说是违反NPOV,但可能会造成歧义。比方说,文革时期的某个人因被指控是“国民党人”而被迫害,很难说他们是“污名其为国民党人”,这是会造成歧义的(即使没有歧义,也有地域中心的可能);如果称之为“国民党反动派”或“通过指控其为国民党人,对其污名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8:06 (UTC)[回复]
    所以你也認同中立性有可爭議的地方吧。我並不是指控他違反NPOV,只是質疑中立性並以此反對DYK,至於理由是否合理由該處的管理員判斷,但這不構成任何破壞/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1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建議你重新看一次他的留言,我感覺他在故意曲解你的意思。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8 (UTC)[回复]
    @Chin2021:如果您是单纯认为“污名为共产党人”违反NPOV,我到不认为这个意见的发表有什么问题。可是您一再坚持事一开始的那句话没有不当行为,我就认为有点问题了。街灯君认为您的言论没有直接违反人身攻击——但请注意这,不意味着是合适的意见。诉诸人身诉诸动机,本质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既然是谬误,那自然不能构成有效的反对理由。如果您持续坚持这点,我个人仍然认为构成不当行为。我是建议您划掉一开始涉对主编动机的理据,并以别的,正当的反对理由替代。——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4日 (三) 11:21 (UTC)[回复]
    街燈君已確定我的投票有效,這裡並不是討論DYK提名的地方,所以我不作回應(不過街燈君在該處的回覆可反映我的想法:"後續的意見已可證明此理由實質上有引伸到內容可能潛在的問題")。我也說了由於Sanmosa的惡意抹黑,我不會再回覆/編輯該DYK提名,以免將該處變成吵架地方。謝謝你的熱心意見。--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1:31 (UTC)[回复]
  • 嚴正聲明: 我要求User:Sanmosa就四處抹黑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嚴厲的指控,損害我的名譽道歉並澄清,以解決此事。如果他堅持不道歉,請管理員對他處罰,謝謝。

我認為Chin2021對現行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理解存在嚴重錯誤,且其堅拒承認其錯誤。有鑒於其已非初犯,請管理員採取可使其技術上消停的手段以制止其不當行徑。我之前連某管理員訴諸人身的不當言論也能正面面對,我不可能在這時候忍氣吞聲、蒙受不白之冤。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3日 (二) 12:45 (UTC)[回复]
既然他拒絕就對我的惡意抹黑道歉,請管理員作出處理。請注意他的封禁紀錄極多,並非初犯。--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2:50 (UTC)[回复]
我覺得你上面對我的一切指控都是憑空憶測。「政見不中立,不能客觀編寫條目」簡直是離譜至極的觀點,一來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絕對中立的政見,按Chin2021這種如此荒謬的想法,中文維基百科沒人能夠寫條目,二來條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觀僅取決於其內容行文,我此前從未聽聞有不看條目、單憑對條目編者政見的憶測直接判斷條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觀。你如果不能意識到或拒絕意識到這兩點的話,這是非常危險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7 (UTC)[回复]
大家如果想快速弄清楚道理到底在何方,那我就在這裏問兩個問題:比里·帕儂榮的社會地位是否因被當時的暹羅政府指控為「共產主義者」而有所下降?政府或政治人物故意作出某種行為使某人的社會地位下降是不是「污名化」?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都是「是」的,因此很顯然地暹羅政府指控比里·帕儂榮為「共產主義者」意在污名化比里·帕儂榮,但是Chin2021認為我這種完全符合事實的描述「不中立」,並且意圖不容許我根據事實編寫條目,試問他這種行為真的合理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11 (UTC)[回复]
我沒有妨礙你編輯任何條目,我只是就DYK評審發表意見,而說人家在某事情上有政治立場並非冒犯行為(就如在現實社會上形容某人是泛藍、泛綠、親共或黃絲並非冒犯行為)。其他純屬條目討論,並非不當或破壞行為。而你四處抹黑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嚴厲的指控,是嚴重的人身攻擊,違反維基規定,並在溝通後拒絕道歉,所以管理員請予以處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27 (UTC)[回复]
容許我抄錄一下你的原話:「上面用戶的留言給人感覺是藉本條目表達政治觀點,違反中立性,也令人懷疑本條目是否中立客觀地編寫」,你這句話的意思顯然是在表示我可能存在的政治立場使致我不可能在編寫條目時遵守WP:中立的觀點方針,這難不成不算「胡亂指控」?我還可以對你這句話進行語法分析:「上面用戶的留言給人感覺是藉本條目表達政治觀點」是你臆想出來的因,而「令人懷疑本條目是否中立客觀地編寫」是你臆想出來的果,要是你臆想出來的因果論證真的成立的話,那我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聲譽就會嚴重受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5 (UTC)[回复]
以上全屬你的臆想,並非我的想法,我只是就DYK評審發表意見。我在上面已經說了"如果我在1932年經濟計畫綱要DYK的發言對你們造成冒犯,我願意就此道歉"。管理員只須將心比心,判斷"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49 (UTC)[回复]
你能不能意識到你這種評審意見完全就是人身攻擊?你如果只能給這種評審意見的話,那你倒不如不要給評審意見,不然你只會不斷對其他人造成冒犯。如果這種人身攻擊可以用一句道歉來揭過的話,我心裏是一萬個不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回复]
我並不認為說人家有政治立場是人身攻擊,而且我有舉實例說明我為什麼質疑中立性(條目中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當然其他人可能有其他想法,我已就可能的冒犯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9 (UTC)[回复]
你有沒有看到我這句話:「如果這種人身攻擊可以用一句道歉來揭過的話,我心裏是一萬個不服」,有些事情不是道歉了就可以算的,如果你還是不能意識到你這種做法是有問題的話,你就算跟所有人道歉一萬次也沒有用。我沒有義務必須接受你的道歉,我的原諒沒有這麼廉價。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回复]
而且我已經多次解釋我這種寫法完全沒有中立性問題,但你還是堅持你的那種錯誤的觀點,甚至還拒絕回應我的反問,試問你是真的想給機會我解釋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7 (UTC)[回复]
那你為什麼調整寫法?不過相關討論並不應該在這裡進行。請管理員盡快處理!--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11 (UTC)[回复]
至於錯那市的DYK,你一來故意曲解「原創研究」的意思,二來將搜證方式錯誤的責任推到糾正你的搜證方式的人身上,這種情況如果不能稱為「扭曲事實」,那我實在難以理解。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9 (UTC)[回复]
然後是「擾亂慣犯」的指控,你但凡自己重新看一看UT:Chin2021#破壞行為就明白為何我會這樣說,有人不斷提醒你不要這樣做的時候你執意這樣做,被封鎖了以後還繼續拒絕正確理解方針指引,如果你現在完全重複這樣的行為,這還不算「慣犯」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44 (UTC)[回复]
拿很久以前已結案的事情攻擊我,罪加一等。而且事後我也沒有再編輯兩岸關係內容。請你看一下自己的封鎖紀錄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回复]
那我肯定你根本沒有認真查證,那些封鎖紀錄絕大部分都是管理員濫權的產物。你和我不同,我不會像你一樣由始至終拒絕正確理解方針指引並反過來誣衊正確理解方針指引的人。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7 (UTC)[回复]
多說無益,請管理員盡快就"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作出判斷並處理!謝謝!--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回复]
補充:該處的管理員Cdip150已確定我的投票有效,我的發言並非人身攻擊,而且我也已經就可能引起的冒犯致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9:13 (UTC)[回复]
請這裡的管理員盡快處理此事,以免我的名譽持續受損害!謝謝!管理員只須判斷"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即可解決此事。個人認為這兩個指控對維基編輯來說是極大羞辱。--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03:26 (UTC)[回复]

Eszerfrm

  • Eszerfrm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Djhuty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明顯違法WP:HUSH,2021年的時候Eszerfrm在我的個人討論頁[15]添加與他人的聊天內容而被我刪除,最近幾日又繼續複製2021年過時的東西貼到我的討論頁[16][17][18][19][20][21]。我多次刪除,仍屢阻不改,持續在我的討論頁搞回退戰,導致我被迫清空整個個人討論頁。
  • 发现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2:19 (UTC)[回复]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報人因破坏已由管理員Shizhao禁止编辑討論命名空間2周。——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12 (UTC)[回复]
    提報人在其討論頁中選擇性移除討論串中四分之三則留言,亦違反了討論頁指引當中 § 用戶討論頁一段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而僅移除一則留言的一部分亦屬於不當編輯他人意見的行為。--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06:49 (UTC)[回复]
    麻煩了解下時間先後,他突然在今年5/3到我的討論頁貼過去2021年的留言內容,根本性就有問題,單純就是來騷擾和破壞。請你解釋一下他是來友好討論嗎--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24 (UTC)[回复]
    路西法閣下,根據WP:PUT指引【您的使用者對話頁用於其他使用者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我有權對過去的討論頁內容呈現。我也有權不歡迎這個人。但某人多次在我的討論頁玩回退,就是騷擾,現在維基是流行質疑受害者嗎。--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50 (UTC)[回复]
    WP:PUT您的用戶對話頁用於其他用戶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但注意移除一個討論串中的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留言,違反討論頁指引。同一句同樣存在於您所引的指引段落當中。--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33 (UTC)[回复]
    越想越氣,路西法閣下你說我刪除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我倒想請問你,我歪曲了甚麼,產生了什麼歪曲結果?這21年的議題當時社群早就下結案了,今日Eszerfrm也不是來重啟。好了,恭喜您倆聯手搞到我了。從5/3我忍了那麼多天,今天受不了提案不當行為,我卻先反被人質疑,不虧是你維,專處罰貢獻者。--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9:03 (UTC)[回复]
    刪除他人之個別留言可導致翻查討論的用戶讀到不完整的討論內容,從而導致討論內容可能被誤解、扭曲。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他無緣由反覆恢復N年前的討論的做法正確無誤,但就是指出你的行為也有問題而已。--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47 (UTC)[回复]
    我還沒說您在這筆編輯的編輯摘要中的人身攻擊用語呢。在維基百科過往貢獻絕非免罪卡,不是你有貢獻就不需要遵守相關規則的。--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50 (UTC)[回复]
    我覺得您完全搞不清事情前後,我21年刪除他的原文是因為以下理由,並在原段落留下這些文字【此處原有很多很多文字,因為是Eszerfrm想跟Kolyma戰,跟本人討論頁無關,所以被我刪除,尚祈見諒。若有興趣請自行查閱歷史記錄。】,這段文字甚至現在還留在原處。但是,到了今年5/3,Eszerfrm在我的討論頁隨便找個地方,再原來不相干的位置加入之前的留言,造成整個討論頁前後文不連貫,你還質疑我不能刪除,因為你覺得【可能被誤解、扭曲】!!不刪除就已經造成我的討論頁前後文扭曲了好嗎,你要不要自己讀讀看現在是什麼樣。我希望你搞清楚真相,不然沒有資格大放厥詞。--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37 (UTC)[回复]
    再指責我行為有問題前,Eszerfrm貼錯位置了你知道嗎,你不知道。再指責我行為有問題前,他那段留言當初是要回給Kolyma看的,與我本人無關你知道嗎,這點你也不知道。麻煩搞清楚狀況--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53 (UTC)[回复]
    進一步查證后,我想我得收回下面部分的言論。首先路西法人提及的指引,在Djhuty刪除留言時并不具有法源依據,我不認爲用今天的方針定義一個兩年前社群尚未有明確共識的行爲,把User:Djhuty君批判一番是合適的(當然,他當時使用摺叠模板或許更好)。其次,也正如U:Eszerfrm君所言,被提報人重貼的部分并不是原本的位置,重新複製粘貼往年留言于現今某個討論正好是扭曲別人討論的行爲,持續回退也屬於破壞行爲。就這個提報綜合來説,我認爲提報人做的沒錯。建議管理員予以處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08 (UTC)[回复]
    Special:Diff/77360298:提報人後續回退被提報人的編輯(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項目)明顯是2023年5月作出的編輯,即使是重複提案前的行為亦為提案生效後所作出的行為,即應受該條管轄。被提報人重複貼討論以及貼錯段固然有問題,但提報人僅節刪留言的一部分同樣有問題。結論:兩個都有問題,各打五十大板。--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回复]
    Eszerfrm不斷恢復討論沒有引用WP:OWNTALK,我不會將其視作其騷擾行為的合理辯解;同樣地Djhuty不論在回退的這麼多次以至到這裏都未提出Eszerfrm貼錯位置這一點,我也同樣不會將其視作有效部分刪除留言的合理辯解。--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41 (UTC)[回复]
    路西法您當初未能「明察秋毫」就輕易對此案下結論,現在又怪我沒有提醒Eszerfrm貼錯。不好意思我從5/3的回退編輯摘要就已經告知Eszerfrm的行為結果是「竄改別人過去的討論頁」,是對他行為後果的提醒,這已經充足盡我的義務。我不是Eszerfrm,我無法通靈知道他的行為意圖,我也沒有義務去查明他行為動機,我不是法官這不是我該盡的責任,我的能做的是提醒他造成的後果。對於您想要「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圖,我表達尊重但極不認同,因為這詞是個貶抑詞[22],我也不希望社群未來會變成這樣。--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54 (UTC)[回复]
    “提报人后续回退被提报人的编辑(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项目)明显是2023年5月作出的编辑,即使是重复提案前的行为亦为提案生效后所作出的行为,即应受该条管辖。”非也。原文是为“用户可以将一整串的讨论移除,但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违反本指引而可能导致被剥夺有关的编辑权限。”本条文仍允许当事人移除部分违规特定内容的留言。被提报人持续性恢复错贴之内容,即属于对讨论页的破坏或骚扰行为,根据文明指引,此二类是囊括其中的。因此提报人所作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员的处理也印证了这点。请勿以个人的标准诠释方针对他人作出可能鲁莽的指控。谢谢。——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0:51 (UTC)[回复]
    WMLO閣下請停止發表您的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於2023年5月23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擺明的不文明、明顯的辱罵視而不見,援引方針指引就叫做假定惡意,雙標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无礼,已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於2023年5月23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OWNTALK當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指明是內容,重複張貼的內容沒有攻擊或不文明。即使重複張貼構成騷擾,但一單歸一單,內容沒有攻擊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條件。
    接下來的很WP:OWN,純粹內心想法,我當然沒有釋法權,但供參:大哥這條方針我提案增修的,什麼叫「個人的標準詮釋方針」?我非常清楚我自己寫的是什麼,是誰在假定惡意他人用自己的標準詮釋方針?方針就是字面意思,明白什麼叫「內容」二字嗎?重複張貼的「動作」是「內容」嗎?誰在以自己個人的標準詮釋方針?
    還有,第不知道多少次說過了,添加時是一條完整的留言(第一次恢復不可能視作「騷擾」),但Djhuty移除的正正不是一整條留言,選擇性移除留言的一部分顯然是屬於編輯他人留言而不單單是違反WP:OWNTALK那麼簡單。Djhuty辯解中指出曾要求對方「不要篡改過往的討論頁」,先不管貼上去的是新的還是舊的,該討論還在那就是沒關,誰都可以隨時去留言,說法毫無方針理據。第一次恢復留言不論是新或舊都是留言,且可查留言曾實際留於該討論頁上,都是留言一則。錯段歸錯段,用戶討論頁不存在不可以往未存檔討論留言,「篡改」本已非有效理據,第一、二次恢復留言都不可能視作「頻密」留言而構成「騷擾」,更不是有效的回退理據。如果以Djhuty的辯解的邏輯,Eszerfrm同樣明確指明了「不要篡改別人的留言」,豈也不是Djhuty嚴重的「對他行為後果的提醒」了嗎?我不否認甚至認同Eszerfrm重複張貼最終構成騷擾,但「頻密留言以至騷擾」必須有「頻密」或「反覆」才能成效,那未構成騷擾前又那來的「騷擾」不文明行為了?豈不是偽邏輯嗎?--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4 (UTC)[回复]
    。--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8 (UTC)[回复]
    路西法人閣下,我想您還是沒搞懂,我正是依據WP:TPG指引,合法地刪除他人留言,依據指引中【在您自己的使用者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因此在本人的使用者討論頁中,我刪除Eszerfrm的留言合情合法。我不清楚您在反對我甚麼。--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14 (UTC)[回复]
    WP:OWNTALK:用戶可以將[自己討論頁上的]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裏,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並不凌駕於不可沒合理緣由地編輯/節刪他人意見WP:OWNTALK之上;甚至你所引條文的「用戶討論頁」數個字都是連結至WP:OWNTALK
    請停止選擇性地摘用方針中的隻言片語(或者僅挑選某一方針而有意無視其他方針),用來支持實際上不符合方針的觀點。--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3:24 (UTC)[回复]
    我先提醒您,就算是WP:OWNTALK,也是說【以上方針並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但慣常的做法是將討論頁存檔。】,說明我本人具有移除留言的權力。而在WP:PUT【您的使用者對話頁用於其他使用者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再度重申我本人具有該項權力。因此我本人依據WP:TPGWP:OWNTALKWP:PUT在本人討論頁上行使刪除留言的權力,一切合情合法。--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35 (UTC)[回复]
    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請停止選擇性失聰。--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13 (UTC)[回复]
    注意下【等不當內容】這詞,我想我當初移除留言時已經充分說明,【Eszerfrm在本人討論頁與Kolyma爭執,與本人無關】,這點該留言被我視為不當內容,給予刪除。因WP:PUT允許我【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22 (UTC)[回复]
    另外您攻擊我【選擇性失聰】,違反WP:CIV非常不文明,請自重--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37 (UTC)[回复]
    選擇性失明(失聰)可是非常正當的法律用詞呢,詞典解釋。請停止選擇性失明,繼續無視「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方針條文文字。--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4 (UTC)[回复]
    路西法人的言辞,跟当年杀龙哥第几刀才算正当防卫的争论如出一辙。您执着于他第一次是不当行为,而第二、第三次有待商榷,本身便是一种弱化Eszerfrm的扰乱的争辩。也请以常识分析,Eszerfrm错贴Djhuty移除的旧年言论与讨论时间不符、无关当前讨论、且极为冗长,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明显的破坏用户页面之行为(其性质也显然是无意义的过度扩充),(引用WP:VANDTYPES恶意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使得页面无法正常显示,甚至由于过长而无法加载。)。这个“页面”的定义,不仅限于条目。——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8 (UTC)[回复]
    很抱歉,這裡不是法律從業,所以由字面解義上我仍感到被冒犯,請自重。另外,我剛剛已經充分說明,我視Eszerfrm留言屬於【不當內容】,請看仔細我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6 (UTC)[回复]
    補充一下,在本人留言頁與他人爭執,這是一個對本人不禮貌的舉動,他人事務請到他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因此我認為這是【不文明】,屬於【不當內容】,我依法刪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9 (UTC)[回复]
    首先,我整串的留言都被他竄改成不完整的版本,這造成了現在看到的只是我的無理取鬧,
    其次,其刪除的部份是Djhuy本人親自討論的內容,何來的與其本人無關一說?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當時我是就Djhuy對「斯卡羅人」頁面中的破壞與當時Djhuy本人對斯卡羅「人」合併主張完全相左做一引言提醒,其引言是必要的,因為除了Kolyma之外,Djhuy數次破壞、刪除斯卡羅「人」頁面中重要的「人」的討論,故在Kolyma的刪改後,我在Djhuy討論頁引言並做一個留言的動作(斯卡羅人修改歷史也看得出Djhuy數次破壞的行為)。
    本人這次只是就Djhuy擅自刪改上述討論做一個恢復,並沒有竄改或刪除其餘的部份,未有破壞目的

我承認部份言論當時是因為情緒機動可能有所不妥(主要是在斯卡羅人討論頁的修改這邊的留言比較激進),但是就我恢復的內容來說,完全沒有攻擊其他人或是破壞的行為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37 (UTC)[回复]

  • 查了一下,WP:OWNTALK、WP:PUT的修訂通过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提报人删除讨论页是一个月前的事情。那个时候社群还未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我想被提报人仍然有权恢复自己事前的讨论内容。只是被提报人可能需要引用站内的规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知道这违反指引的)。此外您可以选择性存档,不一定需要全部清空。——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0:57 (UTC)[回复]
    U:Eszerfrm的行为完全可以在WP:AIV进行处理,明显的WP:NOTHERE行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0 (UTC)[回复]
    并不明显。如果之后有人看到Djhuty的现存讨论页是缺失某一方就此发表的意见,可能会导致他人对此共识理解的错误。当然,我认为此事件中两位都有急躁的地方。一个需要在必要时引用规则,另一个在回退三次后就应该Ping他,要求其解释,这样也不用在这里争论。——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9 (UTC)[回复]
    感謝您的明察,
    予以為擅自刪除他人的討論並且造成本人的討論不完整,以這件事來說只是單純的破壞行為,
    另外,就討論內容而言,我也是將其「本人」的留言引用至該討論頁達到一個言論延伸的目的,
    其刪除討論中未攻擊他的留言這一行為反而是明顯的破壞,我恢復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將這一破壞行為-尤其是刪除我的討論的行為-加以恢復而已,若有不妥之處先說聲抱歉,這裡我就不在對該討論做修改。
    另外,Djhuty本人也數次在「斯卡羅人」的討論頁有惡意破壞的行為,違反其自己斯卡羅「人」的決議,與原本合併討論的方向相左,這一行為其實就是惡意的破壞,這裡就這些事實跟您陳述。--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12 (UTC)[回复]

2402:7500:A3B:A418:7DF9:8BAE:390B:96FD

SIridiuM28

Hui 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