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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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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理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00:2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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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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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1: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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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0 (UTC)[回复]
(○)保留:已被IP用户扩充。--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7日 (三) 00:20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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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1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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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纯装备列表,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04:00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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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宣传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4:42 (UTC)[回复]
(○)保留明嫁羽球国手陈炳顺 摩斯特詹嘉美婚纱照曝光--Temp3600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3:49 (UTC)[回复]

已保留,内容已改善。--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6: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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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休伯特·范·艾克。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5:14 (UTC)[回复]

并入休伯特·范·艾克后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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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内容明显胡诌(理论心理学怎会是应试教育下的产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RekishiEJ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06:09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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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文不对题之恶搞, 无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7:1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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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7:34 (UTC)[回复]
(×)快速删除ADVERTISEMENT--Temp3600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3:5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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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还是捣乱?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07:55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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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侵权或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07:58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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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日本。只是运动会记录列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07:59 (UTC)[回复]

已并入日本#体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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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为什么AV女优的生日要列表? AV女优列表还不够?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8:30 (UTC)[回复]

(×)删除没有引用可靠来源建立这样一个列表排序方式的关注度。另外维基不是不加选择的材料堆积处,列表成员的选择应该由可靠媒体决定而不是编者自行拍脑袋造成自我引用。--Skyfiler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9:58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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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疑似宣传,水分子簇与文中所说内容的关系并无可靠来源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akecatTalk 2012年11月1日 (四) 09:37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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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原创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10:40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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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侵权,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日 (四) 10:46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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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转交自快速删除,原理由CSD A5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0:57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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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政治制度条目通常有许多各语言版本,本条目全无,而纯属编者于其个人部落格之原创,既无学理支持讨论,亦乏任何国家实践,更违反“维基百科:利益冲突”之说明,留之无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1:53 (UTC)[回复]

(×)删除:存在这么久,看来要加强巡查。--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1:08 (UTC)[回复]

  • (!)意见:谢谢 WildCursive 先生指教,又在此地看到您,非常感慨!

一、您这么多年不管家庭投票的条目,今天却一直紧紧盯着小弟,又要喊删除,您的公正与您的善意,会得到所有维基朋友的检验,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小弟请您多多注意自己的行为!
二、条目没有其他语言的版本,不构成一定要删除的条件,否则所有没有其他语言的条目,大家都该来讨论其存废!
三、小弟从未匿名出现,也早即说出是自己的原创,所以现在并未发现有任何国家实践,不过已经有振兴经济消费券的类似做法。至于学理支持,已经在来源资料中叙及,且家庭投票之想法早已在联合报投书,并得到刊出,证明这个想法得到认可,为何留之无用?甚且这么多年来一直有人浏览,较之许多条目根本没有人看,其关注度以后应该会因为小弟条目之出现,而更为增加!
四、Outlookxp 先生 惠鉴!小弟先向您道歉,今天早晨临时被召赶去台中赴约,所以未看到您的善意修正,即匆匆按下已经处理了一个多小时的修正,现在之修正,因为较您的版本多了消费券的叙述,不知您还认为有必要修正回您的修正吗?也谢谢您的投票,但建议删除应该负责任,所以请您提出删除之理由!
五、Xtctjames 惠鉴!谢谢您的投票,但小弟对您的出现觉得奇怪,到底维基并未要求一人仅能只有一个账号,甚至容许匿名,所以您这种一下同意甲兄,一下又同意乙兄的留言,难以避嫌,让人觉得这是网络花招,用不同的账号,去呼应自己的意见,小弟有很多办法找出这种弊端,以前就有一人用三、四十个账号被小弟抓包后,同时离开,所以小弟建议您说出删除建议之理由,谢谢!
--(梅峰留言)民国一〇一年十一月八日(四)03:30

由于2012年11月7日 (三) 14:27才在条目页面中挂上{{vfd}}模板,故延长讨论一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7 (UTC)[回复]
  • 与其谁投票就恐吓谁,不如直接行动吧,去举报吧,去抓包吧,不议--Xtctjames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5:32 (UTC)[回复]
  • (!)意见:Xtctjames 先生惠鉴!小弟建议您说出删除之理由,您什么都不说,却反要诬陷小弟恐吓,您心中没有鬼,不做亏心事的话,又在怕什么呢?您分不清楚“恐吓”、“警告”、“质疑”与“提醒”的差别吗?小弟不过是质疑您,并提醒您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吧了,因为您可是要编撰百科全书的知识分子,这样够格吗?小弟连警告的语气都没有,又恐吓您什么了呢?要您的钱?命?腿吗?

--(梅峰留言)民国一〇一年十一月八日(四)14:30

  • (!)意见:维基百科的基本立场,是以第三者客观意见依据来阐述,已发生之历史事件与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各类状态,此条目虽已举出两依据来源,但最终来源依旧是出于同处。没错,此条目之建立,亦为目前现实社会的一种变化。但是以一个依据各方广言与理念的集合,拼凑而出的线上百科来说,此条目需要搜集更多之各方书面意见来支撑此理论。让大众来评议此条目最终建立之立场为无私,客观的理论阐述。以上为个人之浅见。my022822留言)东方甲乙木 2012年11月8日 (四) 09:50 (UTC)[回复]
  • (:)回应:维基人不过是在执行提报问题条目的例行工作。你的兄弟个人创见岂能与国家政策相较?既然你"有很多办法找出这种弊端",那就请继许替维基除三害吧!--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1:44 (UTC)[回复]
  • (×)删除:--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2年11月9日 (五) 10:01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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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米格尔·塞尔韦特。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2:21 (UTC)[回复]

米格尔·塞尔韦特已有相关内容,故直接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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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亚维拉的德兰。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2:25 (UTC)[回复]

亚维拉的德兰已有相关内容,故直接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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