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楊佳襲警案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請不要在討論頁討論離題的內容 討論頁僅用於幫助編寫改進條目,而非對條目主題評論、留心得,與條目無關的話題請在使用者討論頁討論。參見:討論頁指導。 |
楊佳襲警案曾於2008年7月8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
[編輯]要求特赦的文章不是周曙光寫的,也不是周曙光發起的,誰能改一下?Zolazhou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07:32 (UTC)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2008年7月1日上海市發生哪一宗嚴重襲警事件?(User:Roadsteps創建及大幅擴充)—Baycrest (作客) 2008年7月6日 (日) 18:14 (UTC)
- (+)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8年7月6日 (日) 18:14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7月7日 (一) 05:55 (UTC)
- (+)支持—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7月7日 (一) 06:05 (UTC)
- (+)支持—J.Wong 2008年7月7日 (一) 09:39 (UTC)
- (+)支持—乾隆大帝 皇帝御令 2008年7月7日 (一) 12:02 (UTC)
- (+)支持—Timothy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12:34 (UTC)
- (+)支持—悠長假期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08:15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7月8日 (二) 10:21 (UTC)
這人算是「疑兇」嗎?在派出所作案幾分鐘後當場被制伏,他不算是兇手難道兇手還另有他人?--Roadsteps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4:18 (UTC)
- 兇手帶有犯罪的指控,理論上講他一天不被法庭審判定罪,都只是疑兇。因為犯罪不僅僅需要殺人的事實(這點就如你說的可能毫無爭議),還需要殺人的心理、心智,有可能(當然可能性很小)人是他殺的,但是他完全處於精神病發作的狀態、夢遊(這可能性就更加小了)、被催眠等情況。—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6:27 (UTC)
是不是可以增加外部連結 作為參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odo.html 經過整理的很詳細.
我想知道關於生殖器的是不是真的,或者整理的比較詳細的,中立的論述—ted423
可否改名?
[編輯]現在好像媒體已經漸漸地用「楊佳案」或者「楊佳襲警案」來稱呼此案件了,我們要不要改名為楊佳襲警案?—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3日 (三) 13:38 (UTC)
- 以google及baidu分別搜尋,楊佳襲警案比閘北公安分局襲警案得到更多結果。支持上述建議。—Baycrest (作客) 2008年9月10日 (三) 18:32 (UTC)
中國政府對楊佳案的媒體報道進行封鎖
[編輯]只有部分非官方報道在網上流傳,多數論壇進行了關鍵字屏蔽、刪除內容等封鎖方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74.50.119.142(對話|貢獻)加入。
抱歉,沒有註冊的習慣,我曾在某地從事網監相關工作,我們接到公安部門的要求是除官方報道之外,不予報道.(論壇/新聞的情況不同.論壇完全刪除,避免討論.) 例如<楊佳青春檔案>一文.南方報業因此遭到公安部批評不實報道,論壇相關帖子一律刪除.因為身份敏感,我不願留名,還望諒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5.33.168.206(對話|貢獻)加入。
- 所以與上面74.50.119.142所說的情況恰恰相反,是網上只有官方報道而沒有非官方報道。—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07:34 (UTC)
- 僅僅看文字的話,我差點以為Msuker不在大陸。— fdcn talk — 2009年2月7日 (六) 01:44 (UTC+8) — 2009年2月6日 (五) 17:44 (UTC)
- 非官方報道也有,例如老虎廟,劉曉原的博客,但是大多都被刪除了。另外,還有艾未未的博客也有很多相關內容,大部分沒有刪除另外,網上也有很多流傳的說法,例如說不是楊佳一人作案,甚至說根本不是楊佳作案,他只是替人背案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7日 (日) 12:53 (UTC)
- 也是,楊佳被捕時身上沒有血點子,只有左肩部分有一大片洇上去的淡血跡,這一點極為不正常;程春名那個案子,血都濺到門把手上了。--221.221.12.87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9:08 (UTC)
- 不存在x法,或者木訥,內x,除官媒x等不管怎麼說,可說,做,be任何任何都完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eteciwk(對話|貢獻)於2020年3月1日 (日) 08:30 (UTC)加入。
吳鈺驊、吳志明和江澤民的關係
[編輯]我認為應該在條目中加入關於吳鈺驊、吳志明和江澤民的關係的內容。因為很多來源指出吳鈺驊是楊佳行兇的主要目標,而他們三人的關係很可能是官方之所以要如此處理此事的重要原因。吳鈺驊是當時處理自行車糾紛的警督,是吳志明之子;吳志明是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江澤民的姨外甥。有評論將楊佳比為林沖而吳鈺驊則是高衙內。 —— Jawley TALK EMAIL —— 2009年2月6日 (五) 17:26 (UTC)
- WP:V。—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7:44 (UTC)
- 那後兩者在這案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呢?--ABCDEAN(留言) 2021年9月19日 (日) 03:37 (UTC)
不懂?
[編輯]""楊佳的母親已經於7月4日自行離開派出所。[45] 而上海警方同樣表示不了解此事。楊佳父親楊福生與姨媽王靜榮持續在網上發帖,尋找楊佳母親王靜梅下落。但令人不解的是,官方指定的代理律師謝有明卻在楊母失蹤期間得到楊母的親筆簽名授權委託書。11月8日,楊佳的姨媽王靜榮接到居委會通知說,楊佳的母親王靜梅在北京公安機關所屬的安康醫院接受治療""
- 被軟禁?不然人好好的跑到醫院做什麼??
- 不同意律師委任就把楊佳的母親一直""關""在公安所屬醫院??
今天楊佳一周年祭,來看看
[編輯]「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Soaring1911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18 (UTC)
明天是二周年,來看看 釀泉為酒/tioover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16:37 (UTC)
- 看來,像比如百度,維基許多的熱心網友說的:「大party已經開始風聲鶴唳了」...是真的。太好了!民主自由之憲政越來越
近了,呵呵!rock_com_cn(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3:20 (UTC)
Farm同學是不是被人罵了……
[編輯]RT—CHEM.is.TRY 2010年5月29日 (六) 14:05 (UTC)
- 哈哈,這個條目確實存在不小的問題,先前我貌似沒有參加過編輯。--farm (talk) 2010年5月30日 (日) 12:54 (UTC)
事件4周年
[編輯]新浪微博上@記者劉向南,發表了長篇微博緬懷楊佳。[閱讀連結|http://weibo.com/1684232061/yqrB4vpii] Hier(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15:09 (UTC)
為什麼首段前會有如下的提示語?
[編輯]新聞來源大部分來自中國境內媒體,中立性有很大爭議,新聞來源請適當參考境外權威媒體!要查看更加準確的版本,請點擊"查看歷史"! 此頁面部分內容可能由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所撰寫!!請注意真實性。 |
第一句和中立性模板重複,第二句沒有根據,還有誹謗維基編者的嫌疑。如果沒有異議的話,我準備把這一段刪去。—Snorri(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6:28 (UTC)
- 我要用模板標記-Gqqnb(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18:19 (UTC)
動機
[編輯]為何襲警,這個完全沒有說清楚呀,怎麼一上來就說捅警察的事情。--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13:31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楊佳襲警案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htm/2008-7-13/97682.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908110348/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htm/2008-7-13/97682.htm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6月5日 (二) 10:52 (UTC)
刪除部分不可靠來源
[編輯]原文「同時,也有媒體和新聞稱對於如《南方周刊》在整起事件中只報道部分事實違反新聞人員職業道德[1]。」經翻查原文存檔,為聯合早報網直接轉載自凱迪網絡(網絡論壇)之內容,屬不可靠來源。現予以刪除。 --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29日 (五) 14:32 (UTC)
參考資料
- ^ 杨佳案,不得不说的真相. 聯合早報. 2008-09-19 [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