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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下街: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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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下街''',是[[臺灣]]首大型[[地下街]]商場,位於[[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與[[愛河]]交會處,上方為仁愛公園,臨近鹽埕商園,佔地11,206坪。


1989年12月18日,高雄地下街在一場[[火災]]中燒毀,之長期擱置未重建。1995年[[高雄市政府]]回填地下街。1998,現址改建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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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歷史==
高雄地下街所在地於清[[雍正]]年間為[[瀨南鹽場]]。日治初期,此地是杉原產業豆餅工廠。[[二戰]]後變更為十三號公園預定地。1949年改為[[體育場]],為高雄第一個體育場。
高雄地下街所在地於清[[雍正]]年間為[[瀨南鹽場]]。日治初期,此地是杉原產業豆餅工廠。[[二戰]]後變更為高雄市十三號公園預定地。1949年改為[[體育場]],為高雄第一個體育場。


地下街開發計,於1973年由[[王玉雲]]市長提出。他建議興建一個大型地下商場,在上方則是建構一個中國園林式的公園,名為仁愛公園。
地下街開發計,於1973年由時任[[高雄市市長]][[王玉雲]]提出。他建議興建一個大型地下商場,在上方則是建構一個[[中國園林]]式的公園,名為仁愛公園。


1978年10月10日,第一層賣場開始對外營運,多家廠商進駐。經營項目包括綜合百貨商店、[[超級市場]]、書城、大型遊藝場、[[電影院]]、[[歌劇院]]、[[餐廳]]、展覽館、兒童遊藝場、保齡球館、[[溜冰場]]、[[冰宮]]。其上的仁愛公園則在1979年3月對外開放。高雄市政府曾在1987年3月實施全面性調查,當時的地下街共有358家商號,規模之大
1978年10月10日,第一層賣場開始對外營運,多家廠商進駐。經營項目包括綜合百貨商店、[[超級市場]]、書城、大型遊藝場、[[電影院]]、[[歌劇院]]、[[餐廳]]、展覽館、兒童遊藝場、保齡球館、[[溜冰場]]、[[冰宮]]。其上的仁愛公園則在1979年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對外開放。高雄市政府曾在1987年3月實施全面性調查,當時的地下街共有358家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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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地下街第三層開發時,工程遭遇困難。因臨近愛河,地質鬆軟,工程造成[[地下水]]大量滲出,無法控制,連帶使第二層地板龜裂,整個地下街結構出現問題。1988年2月,在市長[[蘇南成]]任內,地下街的安全鑑定報告公布,建議地下街完全停用。高雄市政府曾三次公告地下街停止使用,但是商家仍然繼續在此經營。1989年12月18日,發生大火,整個地下街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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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民間成立文化愛河促進會,呼籲回填地下街,擴建公園至愛河沿岸。
1994年,民間成立文化愛河促進會,呼籲回填地下街,擴建仁愛公園至愛河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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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吳敦義]]市長任內,在鹽埕區部里長的要求下,吳敦義下令委請具國際知名度的顧問公司重新規畫仁愛公園,朝[[國際化]]的風格努力;「歐式宮廷花園」成為市府要求的規畫方向,但完全誤解了國際化的意義。1998年,公園落成,名高雄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公園內樹立二二八紀念碑紀念[[二二八事件]]。
1995年,市長[[吳敦義]]任內,在鹽埕區部里長的要求下,吳敦義下令委請具國際知名度的顧問公司重新規畫仁愛公園,朝[[國際化]]的風格努力;「歐式宮廷花園」成為市府要求的規畫方向。1998年3月8日仁愛公園落成啟用。2006年11月20日仁愛公園更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公園內「[[二二八和平紀念碑|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落成啟用<ref name=":0"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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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http://www.wetland.org.tw/subject/water/water_3_1/05story/down_06.htm 高雄地下街與仁愛公園]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5202 世紀之火~高雄地下街大火撲滅過程紀實]
[[Category:臺灣地下街]]
[[Category:臺灣地下街]]
[[Category:高雄市商場]]
[[Category:高雄市商場]]
[[Category:高雄市歷史]]
[[Category:高雄市歷史]]
[[Category:高雄市已拆除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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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台灣火災]]
[[Category:高雄市火災]]
[[Category:1978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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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89年台灣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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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鹽埕區]]
[[Category:台灣已不存在的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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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下街現址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遠方建築為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高雄地下街,是一座曾位於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愛河交會處(舊高雄市政府對面)的地下商場,上方作為中式庭園-仁愛公園,臨近鹽埕商園,佔地11,206坪、1978年開放,是臺灣首座大型地下街商場。

1989年12月18日,高雄地下街在一場火災中燒毀後荒廢。1995年高雄市政府決議回填地下街,1998年3月8日仁愛公園(今高雄市二二八和平公園)重新啟用。[1]

歷史

[编辑]

高雄地下街所在地於清雍正年間為瀨南鹽場。日治初期,此地是杉原產業豆餅工廠。二戰後變更為高雄市十三號公園預定地。1949年改為體育場,為高雄市第一個體育場。

地下街開發計畫,於1973年由時任高雄市市長王玉雲提出。他建議興建一個大型地下商場,在上方則是建構一個中國園林式的公園,名為仁愛公園。

1978年10月10日,第一層賣場開始對外營運,多家廠商進駐。經營項目包括綜合百貨商店、超級市場、書城、大型遊藝場、電影院歌劇院餐廳、展覽館、兒童遊藝場、保齡球館、溜冰場冰宮。其上的仁愛公園則在1979年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對外開放。高雄市政府曾在1987年3月實施全面性調查,當時的地下街共有358家商號。

在進行地下街第三層開發時,工程遭遇困難。因臨近愛河,地質鬆軟,工程造成地下水大量滲出,無法控制,連帶使第二層地板龜裂,整個地下街結構出現問題。1988年2月,在市長蘇南成任內,地下街的安全鑑定報告公布,建議地下街完全停用。高雄市政府曾三次公告地下街停止使用,但是商家仍然繼續在此經營。1989年12月18日,發生大火,整個地下街被燒毀 ,地面的仁愛公園塌陷。進駐的廠商求償無門,高雄市政府長期擱置處理重建計畫。[2]

1994年,民間成立「文化愛河促進會」,呼籲回填地下街,擴建仁愛公園至愛河沿岸。

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1995年,市長吳敦義任內,在鹽埕區部分里長的要求下,吳敦義下令委請具國際知名度的顧問公司重新規畫仁愛公園,朝國際化的風格努力;「歐式宮廷花園」成為市府要求的規畫方向。1998年3月8日,仁愛公園落成啟用。2006年11月20日,仁愛公園更名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公園內「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落成啟用。[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愛河下游的故事1. 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2019-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3). 
  2. ^ 高傑. 世紀之火~高雄地下街大火撲滅過程紀實. 警光雜誌. [2019-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