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19: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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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也看到文物保护法第三条是怎么分类的了,被提删条目里的分类也就两个是对的。--———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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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春秋笔法,总共也就三个,什么叫“也就两个是对的”。(友好小吐槽,无恶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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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至少承认主体(前两个)没什么大问题。--[[User:FreeePedia|FreeePedia]]([[User talk: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7: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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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气干嘛那么冲。条目说“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在此列,顶多是补充介绍未核定的情况。“;按照文物所有者划分”改成句号就对了,也就是暂缺但应该会有来源的一种分类方式。集中地同上,只是序言提到文物保护法,但条目的“很多分类”主旨必然不能全按该法律去编写。同意言过其实。--[[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2 (UTC) |
:::::火气干嘛那么冲。条目说“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在此列,顶多是补充介绍未核定的情况。“;按照文物所有者划分”改成句号就对了,也就是暂缺但应该会有来源的一种分类方式。集中地同上,只是序言提到文物保护法,但条目的“很多分类”主旨必然不能全按该法律去编写。同意言过其实。--[[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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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不对事,他在那阴阳怪气我不是一次两次了。--———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5 (UTC) |
::::::对人不对事,他在那阴阳怪气我不是一次两次了。--———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5 (UTC) |
2024年4月25日 (四) 07:1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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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余东昇"”——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00:06 (UTC)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8日 (一) 00:00 (UTC)
来源搜索:“"廪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00:07 (UTC)
来源搜索:“"梁咏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原标题为:天光道驾驶考试中心
(×)删除理据:不认为符合收录标准。而且主要章节类似驾照考试指南。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01:42 (UTC)
- 机器人修正了该存废讨论的段落标题。因为该标题的繁简用字与被提删页面不同。--A2093064-bot(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03:06 (UTC)
- (※)注意:已从该条目删除了{{Notability}},因为出现了提报冲突:若想以关注度为由提报,则应等待30天后再议,但提报人却又同时以其他理由提报--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24年3月17日 (日) 05:45 (UTC)
- 不该删,是并行进行的,关注度公示+雪球提删。如果提删没过,就等关注度。而且有标识关注度的价值。--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4:25 (UTC)
- 关注度和内容水平感觉踩在边界线上。缺乏讨论,无共识暂时保留或删后重建都可。--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06:10 (UTC)
- (×)删除:显然不可能获得独立来源作有效介绍的主题。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4:42 (UTC)
(×)删除理据:WP:NOTDIR、WP:NOTIINFO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Stevencocoboy 2024年3月17日 (日) 04:58 (UTC)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资料库、过度统计清单。疑似小众爱好者内容(WP:F)。关注度存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17日 (日) 05:24 (UTC)
- 搜了几条,星洲网 梁朝伟、世界新闻网(中新社) - 梁朝伟、HK01 - 周冬雨、三立新闻 - 梁朝伟、AM730- 梁朝伟、TVBS - 梁朝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 周冬雨--Kethyga(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5:40 (UTC)
- (×)倾向删除 条目没注明要列出哪种三金。该概念可能有关注度,但目前写成了过度统计的列表,没有体现该概念的影响力等。并且可能涉及复杂计算和原创总结,如果与媒体的计算标准出现差异,或者谬误传播,都很麻烦。--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7:39 (UTC)
- 就这种程度还过度统计?--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22:48 (UTC)
- 准确次数是新闻稿宣传稿要去关心的,读者更应该关心入围的奖项和作品。目前的写法,怎么更新和复验数值呢。“大满贯”确切次数,除了宣传,有足够的关注度吗。--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23:10 (UTC)
- 过度统计不是说条目有多么多么长才有资格被称作过度统计,只要有琐碎信息就可以是过度统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18日 (一) 03:09 (UTC)
- (✓)已改善以三金影帝/影后取代--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01:15 (UTC)
- 如果“三金艺人”本身是个有关注度的概念,那“主题关系松散的资料库”和“过度统计清单”均不成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8日 (四) 03:37 (UTC)
- 香港信报-三金介绍[1]、HK01-惠英红饮恨第三金[2]--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8日 (一) 14:03 (UTC)
(×)删除理据:WP:NOTDIR、WP:NOTIINFO,有滥用模板之嫌。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tevencocoboy 2024年3月17日 (日) 05:06 (UTC)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资料库、过度统计清单。疑似小众爱好者内容(WP:F)。关注度存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17日 (日) 05:26 (UTC)
- (!)意见,删除理由言过其实,华语电影圈至今只有3位三金影后、1位三金影帝,是否值得建立WP:导航模板有待商权,但把这个导航模板说成滥用模板、资料库、统计清单就有点夸大。--O-ring(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4:57 (UTC)
- 同上文,必要性似乎不高。--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7:39 (UTC)
- 同上,删除理由言过其实,但模板本身存在的必要性不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8日 (四) 03:35 (UTC)
(×)删除理据:几乎全红,无导航意义;剩下的蓝链也有好几个指向的是消歧义页面。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8日 (一) 04:51 (UTC)
- (○)保留,有足够的导航意义。--☥⚕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4月8日 (一) 07:08 (UTC)
- 理由呢?--———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8日 (一) 07:34 (UTC)
- (×)倾向删除 太长,可能更适合列表。--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8日 (一) 17:48 (UTC)
- 同YFdyh000,这导航模板也未免太臃肿了些。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59 (UTC)
(×)删除理据:转交至(CSD G18)条目或草稿建立时,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或草稿或其历史版本的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称不适合作为其他条目之重新导向(不包括拆分、合并、重组后产生之条目,或是引用相关资料之条目)
因为模板提示仅适用条目空间但说明文字与仅适用条目空间意思似乎有矛盾,转成存废讨论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4月8日 (一) 11:54 (UTC)
Rastinition, 36.226.145.112, Shizhao: 草稿的原作者 User:MindLakeDuck 在如上连结讨论中指出,他是因为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编辑,才建立草稿。因为草稿实质的变动甚多,基本上是往好的方向,建议应该将草稿与主条目的编辑历史合并(但似乎已经有其他用户对主条目做出了修改)后再删除草稿。而后如果认为原作者改动的内容有不妥之处,再于主条目修改。--120.126.194.244(留言) 2024年4月21日 (日) 05:28 (UTC)
原标题为:维新体制
(±)合并到十月维新。这二者指代的完全是同一件事。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Coddlebean(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3:13 (UTC)
- (!)意见,维新体制是特别指1972年12月27日到1980年10月27日在大韩民国实施的政治体制,也就是大韩民国宪法第八次(版本),而十月维新是指朴正熙对其自身政权发起的自我政变的事件。这两者虽然相关,但是在时间跨度上有差异。如果真的要合并,也应该是第四共和国和维新体制合并(尤其是中维没有那么多篇幅还有描述的情况下)。维基修改器❯❯❯公文来信 2024年4月19日 (五) 13:31 (UTC)
- 有道理,同意(±)合并至第四共和国 (大韩民国)--Coddlebean(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3:46 (UTC)
- 机器人修正了该存废讨论的段落标题。因为该标题的繁简用字与被提删页面不同。--A2093064-bot(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5:06 (UTC)
- 条目较短,支持(±)合并至第四共和国 (大韩民国)。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58 (UTC)
- 或者学韩语维基那样以宪法的角度改写为“大韩民国宪法第八号”。--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3:57 (UTC)
- (!)意见,这个方案我更倾向(似乎更中性),如果社群共识采纳阁下的主张,我愿意参与改写。不过我后来想了想,维新体制有两个面向,一个是上面的第四共和国(因为这个体制实施后对韩国在跟北方金日成政权的经济比较更拉大了),一个是阁下说的宪政层面(单独叙述和评价这个第八号版本的宪法,对韩国之后的宪政带来的影响还有同时期跟北方金日成政权的制度比较失去了优势。)阁下提出的意见是另一个思路。不知道有无兼顾两者的方案? --维基修改器❯❯❯公文来信 2024年4月20日 (六) 04:00 (UTC)
(±)合并到胡耀邦之死。该条目的关注度不够,建议从胡耀邦之死条目中增加相关纪念活动。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Coddlebean(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3:50 (UTC)
- 质疑关注度的话需要走{{Notability}}模板的30天程序,不能直接提存废。--———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19日 (五) 16:06 (UTC)
- 先不考虑关注度的问题,单看两条条目的长度的话,合并介绍并非不合适。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57 (UTC)
- 同上,篇幅来说可以合并。--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3:25 (UTC)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无来源+以中国大陆为叙述中心(WP:BIAS)+我质疑其独立作为条目的必要性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19日 (五) 15:55 (UTC)
- 同红渡厨。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3:00 (UTC)
- (►)移动到维基学院--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3:26 (UTC)
- 以我对文物的了解,他这里面好多内容都是错的,移动到学院感觉没必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0日 (六) 03:34 (UTC)
- 有错误,但“好多内容都是错的”有点言过其实。
- 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章 第三条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 第十四条:
-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4:16 (UTC)
- 我文物保护法记得比你熟用不着你在这给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明确表示了不可移动文物分为四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法最早在02年的修订版本中就已经这样规定,所以他这个05年的条目写的三级分类明显是错的。再者,文物保护法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公有文物”和“私有文物”的定义,完全是他自己牵强附会出来的。再还有,所谓“文物集中地”更是他自己编出来的概念,文物保护法根本就没出现过这五个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4:53 (UTC)
- 首先如果鄙人附的条文冒犯了您,十分抱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个人认为理解成三级没什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确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就是现在都不是文保,谈何“级别”,如果归为“四类”之一更妥。(当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仅是个人意见)
- “公有文物”和“私有文物”、“文物集中地”我同意您的看法,就像我一开始也认为有错误,但即使算上您提到的第一个也算不上“好多”。而我也不是想保留维基百科条目,我支持移入维基学院。
- 之前多有冒犯,在此真诚道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友好讨论,共同进步!
- --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32 (UTC)
- 其他的不说了。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就是现在都不是文保
是啊当然,可是我讲的(包括该条目对应叙述的章节名字)说的都是“不可移动文物”而非“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有三级,跟、“不可移动文物”有四级,完全是两码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3 (UTC)- 那“分为三级”改成“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就解决了。语句的歧义。--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7 (UTC)
- 一字两字的修改改变不了该条目整体存在的原创研究的毛病。--———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3 (UTC)
- 我附法条其实就是想表示:该条目总体是按照文保法的,没什么大问题。不认可“整体存在的原创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章 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条主语是“不可移动文物”。
- 搁置争议。支持YFdyh000的修改,比较没歧义。
- --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6:38 (UTC)
- 你自己也看到文物保护法第三条是怎么分类的了,被提删条目里的分类也就两个是对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42 (UTC)
- 这是什么春秋笔法,总共也就三个,什么叫“也就两个是对的”。(友好小吐槽,无恶意)
- 挺好,至少承认主体(前两个)没什么大问题。--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7:11 (UTC)
- 你自己也看到文物保护法第三条是怎么分类的了,被提删条目里的分类也就两个是对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42 (UTC)
- 一字两字的修改改变不了该条目整体存在的原创研究的毛病。--———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3 (UTC)
- 那“分为三级”改成“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就解决了。语句的歧义。--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7 (UTC)
- 其他的不说了。
- 火气干嘛那么冲。条目说“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在此列,顶多是补充介绍未核定的情况。“;按照文物所有者划分”改成句号就对了,也就是暂缺但应该会有来源的一种分类方式。集中地同上,只是序言提到文物保护法,但条目的“很多分类”主旨必然不能全按该法律去编写。同意言过其实。--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52 (UTC)
- 对人不对事,他在那阴阳怪气我不是一次两次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5 (UTC)
- 仅(表次数,不表应该)一次(青岛市德国建筑),其他的是您多想了。--FreeePedia(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6:21 (UTC)
- 对人不对事,他在那阴阳怪气我不是一次两次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6:05 (UTC)
- 我文物保护法记得比你熟用不着你在这给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明确表示了不可移动文物分为四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法最早在02年的修订版本中就已经这样规定,所以他这个05年的条目写的三级分类明显是错的。再者,文物保护法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公有文物”和“私有文物”的定义,完全是他自己牵强附会出来的。再还有,所谓“文物集中地”更是他自己编出来的概念,文物保护法根本就没出现过这五个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5日 (四) 04:53 (UTC)
- 以我对文物的了解,他这里面好多内容都是错的,移动到学院感觉没必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0日 (六) 03:34 (UTC)
- 有来源[3]说文物分类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区域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价值分类法”,和条目叙述的不一样。--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4:02 (UTC)
- 感觉这是“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条目说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集中地的分类法。--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4: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