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遜欣: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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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國府接收台灣以後,約有長達30年的時間專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其專長為[[法理學]]、[[民法]]、法律思想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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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前總統[[李登輝]]、故中央銀行總裁[[許遠東]]、及故旅日實業家[[邱永漢]]等臺籍菁英應聘任教[[臺北市私立延平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ref>[http://www.taahouston.org/2003news/0305_news/actv_rep.htm 「吳三連台灣史料研究半月刊」第19期 劉明先生 口述歷史]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106225922/http://www.taahouston.org/2003news/0305_news/actv_rep.htm |date=2009-01-06 }}, [[美國]][[德克薩斯州|德州]][[休士頓]]台灣同鄉會</ref><ref>[http://www.yphs.tp.edu.tw/introduction/new_page_9.htm 創校五十週年紀念專輯錄] {{Wayback|url=http://www.yphs.tp.edu.tw/introduction/new_page_9.htm |date=20160304205724 }}, [[延平中學]], 2009</ref><ref>[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8312 延平學院能否從二二八悲情中重生?]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29130222/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8312 |date=2014-07-29 }},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2/02/25</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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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洪遜欣被提名為中華民國第四屆大法官,同年經[[監察院]]同意後就職。任大法官後,仍兼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及其他大學教授。1981年,洪遜欣於大法官任內病逝[[台大醫院]],享壽67歲。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司法典範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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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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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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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編 |
*《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編,19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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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辭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編 |
*《臺灣歷史辭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編,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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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四) 06:32的最新版本
洪遜欣(1914年10月14日—1981年12月27日),台灣南投縣草屯鎮人,台灣法律學者,日治時代在日本內地擔任法官。中華民國前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编辑]洪遜欣成長於日治時期,中學就讀臺中一中,1935年自台北高等學校畢業後,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法律學科,1937年在學時即司法科考試及格,1938年大學畢業,其後歷任廣島地方裁判所、岡山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
1945年國府接收台灣以後,約有長達30年的時間專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其專長為法理學、民法、法律思想史等。
曾與前總統李登輝、故中央銀行總裁許遠東、及故旅日實業家邱永漢等臺籍菁英應聘任教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1][2][3]
1976年,洪遜欣被提名為中華民國第四屆大法官,同年經監察院同意後就職。任大法官後,仍兼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及其他大學教授。1981年,洪遜欣於大法官任內病逝台大醫院,享壽67歲。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司法典範楷模」。
家族
[编辑]- 洪遜欣之父洪火煉於台灣日治時期曾任臺灣總督府評議員。二次大戰後,又任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及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4]
- 洪遜欣之弟洪樵榕曾任南投縣縣長。[4]
- 其女洪智惠為小說家,筆名歐陽子。洪智惠夫為基隆顏家第四代顏祥霖。[4]
參考資料
[编辑]-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編,1998年。
- 《臺灣歷史辭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