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留言 | 贡献) |
Ericliu1912(留言 | 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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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
<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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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tal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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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oker與English billia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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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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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斯诺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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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WikiProject_talk: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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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上,有很多條條目把[[:en:Snooker|Snooker]]音譯為「-{[[士碌架]]}-」(粵音)或「-{[[斯諾克]]}-」(普音),但現時有「英式桌球」之稱,我認為我們不應捨意譯而採音譯,因此主張把所有音譯易名為「英式桌球」,但是我發現有稱為[[:en:English billiards|English billiards]]的運動被譯為[[英式桌球]]。希望在此詢問大家的意見。[[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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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式-{桌}-球」係以宗主國與器材稱呼 Snooker,而非該字的「意譯」,其意譯應為「菜鳥軍官」;諷刺的是,它反而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意譯才對。-[[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10: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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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在香港)雖有「英式-{桌}-球」之稱,但 google 搜尋結果,其符合項目數量不如「士碌架」,其普及度大有問題。--[[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4: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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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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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en:World Professional Billiards and Snooker Association]]」被譯為「[[世界职业台球与斯诺克协会]]」,「檯球」與「桌球」應同指一物,而桌球較常用。如果把Snooker稱為「英式桌球」,則該會要易名為「世界職業桌球與英式桌球協會」……[[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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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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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和其他地區不太一様(可見地區詞轉換很重要)--[[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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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参见[[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2005年]]中的讨论:)--[[User_talk:zy26|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3: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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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威依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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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司諾克]]([[:en:Snooker]])與[[英式撞球]]([[:en:English billiards]])是不一樣的競賽項目,請勿混為一談。--[[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3: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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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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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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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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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dth=15%|英文名称 !! width=15%|zh-tw !! width=35%|zh-hk !! width=35%|z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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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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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oker || '''司'''諾克 || '''士'''碌架、英式'''桌'''球 || '''斯'''诺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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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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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 billiards || 英式'''撞'''球 || 英式'''撞'''球(东亚运动会、明报)、比力、英式比力 || 比例'''台'''球、英式比例'''台'''球、英式'''台'''球(字典)、三球落袋式'''台'''球、英式三球比利(最后两个较少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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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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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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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某搜寻器、相关条目、字词转换组([[Template:CGroup/Snooker]])、[http://www.hkbilliardsports.org.hk/new_09.htm]、[http://www.worldsnookerclub147.com/layout_news_content.php?id=10224&news_link_id=4791&page_no=5]、'00度百科、[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spt/sptothers/mingpao/20091204/1219933075.html]、[http://wsc147.com/news/browse_news.php?newsid=243®ion=2&page=13&hideleft=lqdxkhyfstncr&yeardata=0]。mo、sg不知道。另外找不到 English Billiards 翻成英式桌球,初步判断可能是过度转换。--[[User_talk:Lakokat|'''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32 (UTC) 于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 曾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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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ker和English billards是不同的东西,没有证据显示snooker应该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各地区名称),反而English billards是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3: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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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英式台球跟英式桌球有时候是作为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和合称。真乱……--[[User_talk:Lakokat|'''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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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确实会这样,但需要区分的时候还是会分清楚。—[[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3: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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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再去搜了一下,更新了上表。--[[User_talk:Lakokat|'''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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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https://zhuanlan.zhihu.com/p/348660800 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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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台球协会说法,http://billiards.sport.org.cn/tournaments/rules/ 在zh-cn,应该称English billiards为“英式比利台球”。--[[User_talk:zy26|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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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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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香港的新聞報導也稱Snooker為「(英式)桌球」而非-{「士碌架」}-。由於Snooker已有合理意譯,捨音譯而採意譯為較理想的做法,但單採意譯則難以分辨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因此建議音意合用,但有名稱過長的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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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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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zh-tw !! zh-hk !! z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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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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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oker || 英式'''司'''諾克'''撞'''球 || 英式'''士'''碌架'''桌'''球 || 英式'''斯'''诺克'''台'''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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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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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 billiards || 英式比利'''撞'''球 || 英式比利'''桌'''球 || 英式比利'''台'''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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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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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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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發現表內不能以<nowiki>-{乂乂乂}-</nowiki>的方法禁止地區詞轉換,唯有以粗體作阻礙。[[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5: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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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可加「英式'''撞'''/'''桌'''/'''台'''球」消歧義頁分辨兩者。[[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5: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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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Snooker前面加上“英式”呢?又不是English Snooker……--[[User_talk:zy26|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5: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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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w 欄位內容與一般認知不符;在台灣未曾聽過「比利'''撞'''球」、「英式司諾克」的說法。感覺上前面 Lakokat 君所寫的比較正確。-[[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7:01 (UTC)-[[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7: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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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用Google查了一下"比利'''撞'''球",只有2項結果,而且都是「[[吉諾比利]]」後面接「'''撞'''球XX」。再查"比利'''桌'''球",有多達31,300項結果,顯見兩地對「比利」一詞用法有別。--[[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7: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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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对snooker的书面称呼多用英式桌球,口语则多用士碌架,需要分清玩法的时候也会特地说明是士碌架还是比力。—[[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6: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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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Chinese version).png|thumb|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official Chinese ver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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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名优先,而不是正确名称优先--[[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13年5月13日 (一) 03: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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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zy26:因為Snooker常用名為「-{英式桌球}-」,把「-{士碌架}-」加在詞中是為了與English billiards 作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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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Kolyma:我用「-{比利撞球}-」,是因為上面Wolfch君指出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到底何者為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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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Snorri:維基的稱呼應以書面語為先,但亦要分清玩法。因此我建議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都應包含「-{英式桌球}-」,中間再加「-{士碌架}-」或「-{比力}-」作分辨。[[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3: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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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各地用語分開討論。--[[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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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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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用「比利」來稱呼 Billiards,都是講「'''撞'''球」。Snooker 大多直稱「-{司諾克}-」,較少使用「-{司諾克撞球}-」,而「-{英式司諾克撞球}-」更是罕見。--[[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4: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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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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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建議 zh-tw 以「-{司}-諾克」及「英式-{撞}-球」定調。--[[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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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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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block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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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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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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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用 google 查了一下,"-{士碌架}-"有 750,000項結果,多於"英式-{桌}-球"的 138,000項。既然英式-{桌}-球有歧義(本身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直譯,而且东亚运动会、明报用英式-{撞}-球稱呼 English billiards),為何不用「士碌架」呢?如此一來,English billiards 使用「英式比力」即可,遠比目前Professorjohnas所提的方案簡單明瞭。-[[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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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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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 google 查詢結果,"英式比力" 有 71,500 項結果,而 Professorjohnas 所提"英式比力-{桌}-球"則「找不到」;而"英式士碌架-{桌}-球"也是「找不到」。--[[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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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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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接以搜索結果的多寡來定奪名稱正確與否。如上所言,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同屬「英式桌球」類,加上「-{比力}-」或「-{士碌架}-」只是為了消除歧義。而雖然「-{士碌架}-」的搜索結果比「英式-{桌}-球」多,但正式場合則多稱「英式-{桌}-球」[http://www.hkbilliardsports.org.hk/main.htm][http://hk.sports.yahoo.com/news/%E6%B8%AF%E6%A1%8C%E7%90%83%E8%B3%BD%E6%9D%8E%E4%BF%8A%E5%A8%81%E5%8B%87%E5%A5%AA%E5%86%A0-223000611.html](來源中的「英式-{桌}-球」非指English billiards),所以其實Snooker比English billiards更應稱為「英式-{桌}-球」。而正因English billiards亦稱英式桌球,我提出了上述方案。[[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5: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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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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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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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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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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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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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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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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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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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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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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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block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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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修改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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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WP:命名常規]]1.2節標題為:「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而非官方名稱。Google 搜索結果不見得完全正確,但可適度反映名稱的常用程度。現將 zh-hk 的兩個方案列於下表,請依[[WP:命名常規]]逐一檢視何者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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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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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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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Professorjohnas方案 !! Kolyma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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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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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oker || '''英式士碌架''桌''球''' || '''''士''碌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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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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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 billiards || '''英式比利''桌''球''' || '''英式''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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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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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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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醒您香港桌球總會並非 Snooker、English billiards 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所以不適用「名從主人」;但若為該會所舉辦的比賽建立條目,那就適用了。--[[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7: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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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方面的考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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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在香港,snooker叫作「-{桌球}-」或「-{士碌架}-」,一般來說,書面語會用-{桌球}-[http://www.lcsd.gov.hk/me/cgame/download/prospectus/pros_snooker.pdf]。至於English billiards,似乎也可叫英式-{撞球}-[http://www.lcsd.gov.hk/b5/ppr_release_det.php?id=2082]--[[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8: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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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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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英式桌球並不只由[[香港桌球總會]]使用[http://happypama.mingpao.com/cfm/parenting3.cfm?File=20090424/newa/woa1.txt][http://web02.carmelss.edu.hk/buddingwriters/?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40:188&catid=104&Itemid=58](這些文章與總會或其舉辦的賽事無關,雖然來源21有提及總會,但並非作主要報導)。[[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4: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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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當前的提案並無「英式'''桌'''球」;如果您要放棄提案而改採Gakmo君的意見作為提案內容,那也可以,不過總得說明白。另外,再提醒您一點:香港亦有媒體使用「英式'''撞'''球」來指稱 english billiards。除非您能證明大多數香港人都能明確分辨「英式'''桌'''球」是指 snooker,而「英式'''撞'''球」是指 english billiards,否則就是有歧義,不宜直接用於維基條目中。 --[[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15: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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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您仍未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提案無-{「英式桌球」}-,但建議使用-{「英式士碌架桌球」}-和-{「英式比利桌球」}-,正是由於兩者均應稱作-{「英式桌球」}-,但有歧義,所以加上-{「士碌架」}-和-{「比利」}-以作分辨,這點我在上面已經申述過了。至於我剛提供的兩則來源旨在證明使用-{「英式桌球」}-字眼的合理性,-{「士碌架」}-和-{「比利」}-是在使用-{「英式桌球」}-的前提上加上作消歧義的。[[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09: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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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請問 Gakmo 君是否要提案?-[[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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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johnas君的提案是在常用性和準確性之間選擇了後者,但維基百科條目命名是視乎其是否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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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問題出在-{英式桌球}-可以指snooker又可以指English billiards(見[http://www.hkbilliardsports.org.hk/main.htm]))。根據[http://eglossary.csb.gov.hk/glossary_tc.php 香港政府部門常用辭彙],建議snooker可叫-{桌球}-,English billiards可叫-{英式桌球}-(雖然會很混淆,請熟悉情況的維基人再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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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撞球}-,感覺在香港真的不常用,沒有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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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2: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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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其實如果snooker叫「-{桌球}-」,English billiards叫「-{英式桌球}-」,如您所言,會很混淆。與其如此,我建議使用我的方案。反正-{「英式桌球」}-的常用度已無爭議,只是沒有人會說「-{英式士碌架桌球}-」或「-{英式比利桌球}-」,但實際執行時會建立「-{英式桌球}-」消歧義頁,連結往那兩條條目,我認為已同時兼顧常用性和準確性,而且意義清晰,更可避免分類混亂等衍生問題。[[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0: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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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6}}不好意思,現在這裡是討論[[维基百科:地区词处理|地区词处理]],我先前混淆了。說回來,感覺用「-{英式士碌架桌球}-」作為zh-hk的snooker,用「-{英式比利桌球}-」作為zh-hk的English billiards,好像不太自然。維基始終是常用性優先,應避免違反[[WP:原創研究|原創研究]]。為免混淆,{{建議}}snooker的zh-hk為「-{士碌架}-」,English billiards的zh-hk為「英式<s>-{桌球}-</s><u>-{撞球}-</u>」。---[[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5:4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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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想,可能叫-{英式撞球}-沒有那麼混淆,已改。--[[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6: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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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可以,畢竟香港的確有用-{英式撞球}-稱呼 English billiards。--[[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3:4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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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Professorjohnas 君是否還主張「英式士碌架-{桌}-球」、「英式比利-{桌}-球」呢?您的意思是添加「士碌架」、「比利」來消除歧義,那麼為何不用更常用、更簡潔,而且本身就無歧義的「士碌架」、「英式-{撞}-球(或英式比利)」,卻硬要使用乏人提及(網路上找不到)的名詞呢?再者,當香港讀者看到「英式士碌架-{桌}-球」會不會覺得疊床架屋呢?會不會誤以為這是與「士碌架」有別的另外一種-{桌}-球項目呢?-[[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4: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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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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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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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Google 查詢,"斯諾克" 有 6,900,000 項結果,遠多於 "英式斯諾克-{台}-球" 的 907,000 項。至於 English billiards 方面,"英式-{台}-球" 有 154,000 項結果,也遠多於 "英式比利-{台}-球"(26,100 項)、"英式比例-{台}-球"(37,100 項)、"英式比力-{台}-球"(1,140 項)的總和--[[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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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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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过几次,初步认为斯诺克的桌子更大 更难打,而桌球就小点容易。。。。。--[[User:Qa003qa003|Qa003qa003]]([[User talk:Qa003qa003|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4: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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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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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英式-{台}-球"很多也是指”Snooker“或者”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的合称“的。--[[User_talk:zy26|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1: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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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仅在)对举/并列时使用。--<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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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查到[http://old.top147.com/news/main/20121013/20121013119673.htm 《阿德瓦尼放弃国际锦标赛 七次世界冠军钟情英式比利》]的報導,大陸媒體是否比較常用「英式比利」來稱呼 English billiards ? --[[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4: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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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User:The Puki desu|The Puki desu]]([[User talk: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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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使用{{T1|saveto}}存檔至尚未創建的條目,很可能會造成機器人存檔時候發生錯誤導致存檔遺失。--[[User:wasami007|<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安可</font>]]([[User_talk:wasami007|留言]] ) 2013年6月7日 (五) 14: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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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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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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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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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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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自由雨日|自由雨日]]@[[User:The Puki desu|The Puki desu]]@[[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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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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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地区没有相应规范,应该可以直接按大陆规范统摄。而且这似乎也不是大陆部门的规范?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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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根据现有的讨论,我有一些疑问,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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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设置正式投票程式让更多编辑参与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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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组来推进这项修改?工作组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区的学术规范,整理出一份详细的修改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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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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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修改争议较小的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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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修改有一定争议但多数人支持的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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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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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设置过渡期?比如过渡期内保留旧称的重定向,并在条目中注明新旧称谓,以便读者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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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可能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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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来协调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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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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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利用机器人来协助大规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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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加强与语言学专业人士的合作,确保修改的专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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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报进展,保持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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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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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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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投票。我们几乎都不使用投票来确定共识(而是讨论),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争议性问题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征求意见?(且最终也并非会以投票结果决定。)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讨论已经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讨论,我觉得足够了。如果还要继续扩大的话,可以用{{T|RFC}}和{{T|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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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可以进一步请对该问题感兴趣的编者讨论,比如[[专题:语言学|语言学专题]]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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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争议情况而定,确实可以这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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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应该长期保留;旧称/别称视情况而定,单纯译法语序问题(如“清小舌塞擦音”)应该可以直接不写,但“塞音”等别称应该(长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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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用这么复杂吧……大家都是志愿者,有空就可以作“负责人”协调者(比如您);时间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话,我想也一定是好事<small>儿</small>。机器人修改的问题,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这类改动应该没问题,不过有些术语(比如“塞音”)可能不适合全盘改掉(因为和“擦音”对举时仍常称“塞音”而非“爆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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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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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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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yanlo713|Ryanlo713]]:我看目前并没有反对意见。如果再过几天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可以认为形成了更改的共识。您可以直接改。如果担心有人没看到讨论改完又反对的话,可以先用{{T|公告栏}}公示。--<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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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P: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这么多繁文缛节,要改就改。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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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通知[[WPJ:语言学|语言学]]、[[WPJ:语言|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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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您是怎么邀请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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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用户讨论页</s>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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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然在这里!--<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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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几年前,维基百科采用的术语翻译确实是比当时大陆学界更先进的;但是近年来,大陆学界的语音学学者越来越多采用这个中译版国际音标表里的术语了,维基百科的一些术语就显得过时了,尤其还有[[齿龈音]]vs[[齒齒齦音]]这种脑筋急转弯。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发布后,就曾有人提议过修改条目术语(当然,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最终未能进行。我想,此时不改,更待何时--[[User:Unt Phesoca|Unt Phesoca]]([[User talk: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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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塞音”和“爆发音”,现在中英文学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专指“爆发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专门提及音素名称,那就要说“爆发音/plosive”而不说“塞音/stop”了,这样显得严谨。我想音素的条目名还是应该用“爆发音”,正文里面用“塞音”倒是问题不大--[[User:Unt Phesoca|Unt Phesoca]]([[User talk: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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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Unt Phesoca|Unt Phesoca]]:谢谢大佬回复!{{黑幕|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过几次小互动,在这里见到您是最开心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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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書畫晝盡|書畫晝盡]]告诉我其曾给中文维基百科增加过多个音素条目,或能协助修改。--[[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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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我注册维基账号后最早一批编辑(2020年12月)就是对IPA表“查缺补漏”,补上实际语例或翻译新条目。巧的是,包含创建条目在内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发布(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难立刻回头大改,于是也是成了“历史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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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的条目名,当时是比照现有条目名译的,而“现有条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译,于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腭邊擦音]]等等。至于内容,现在看来实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借此机会润色、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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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書畫晝盡|書畫晝盡]]([[User talk:書畫晝盡|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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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但我认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译为“齿-龈音”更好,以避免译为“齿龈音”会出现的几个问题:①新旧术语混淆导致不必要的误解;②后人会很难判断近年的文章/论文中的“齿龈音”具体表示什么;③避免使用反直觉的名称(也能防止非专业人士望文生义),毕竟现代汉语以双音节词为主,“齿龈音”明显更容易被理解为与“齿龈”有关而非与“齿和龈”有关。--[[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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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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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浊」的位置含义自明,或许不必尽标。而且一些非语言学来源的用法是松散的,如加逗号作「软腭,清,不送气,爆发音」,似乎不当作是成词--[[用户:物灵|物灵]](浪迹江关嗟路浅,周流天地觉风频。请向我[[用户讨论:物灵|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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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字符的使用,我认为需强调与双重调音术语加以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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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术语的构成是两个形容词的结合,应该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图表中的「唇–软腭」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则不涉及双重调音,且其构成涉及词根并入,含义是其调音部位位于齿与龈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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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看图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译名「龈‐腭音」中的连字符和双重调音术语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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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显是错误的,竟然一直没人发现。我旧号丢了,现在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谁有空可以改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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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齿-龈音都应该用[[:en:Hyphen]]。--[[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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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我不确定英维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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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g|Sihjee}}英维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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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维我记得也是禁止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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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一直误解了。--[[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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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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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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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点可惜…--[[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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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与语言和其分类命名相关,虽然与语音学术语无关,但或许可一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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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或许能邀请[https://www.zhihu.com/people/hei-zhi-sheng-lei 黑之圣雷]和[https://www.zhihu.com/people/h-zhang-37 H Zhang]加入讨论(如果可能);两位都曾提及过一些小语种的命名问题,例如(不一一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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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697580907 Afrikaans 的译名:“阿非利卡语”还是“南非语”? - 黑之圣雷的文章 - 知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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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630731678 【微语传记5】亚非语系概况——撒哈拉南北的闪与“含” - 黑之圣雷的文章 - 知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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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503311004 语系是如何命名的,以及一些问题 - 黑之圣雷的文章 - 知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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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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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确实用的是阿非利卡语和亚非语系。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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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有共识,建议再讨论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齿-龈音”还是“齿龈音”。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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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个人无条件听从[[User:Unt Phesoca|Unt Phesoca]]的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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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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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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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荻译《国际语音学会手册》(2008)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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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维佳译《语音学教程》(2011)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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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晓农《语音学》(2010)齿-龈、龈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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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维佳、田飞洋译《世界语音》(2015)齿-龈、龈-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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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连字符仅仅是起到分隔语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别的语义,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汉字书写不存在“分隔语素”的必要,单从这个角度看,就没必要加连字符。不过,从实用的角度看,如上面[[User:Sihjee|Sihjee]]所说,“齿-龈”作为条目名更明确,我个人是赞同加连字符(另外,中译版国际音标表alveolo-palatal也译成带连字符的龈-腭,按这个体例denti-alveolar也要带连字符)--[[User:Unt Phesoca|Unt Phesoca]]([[User talk: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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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因為現已用新分類「福特市售車」來概括這個舊分類,謝謝。[[User:攻殼機動隊員|攻殼機動隊員]]([[User talk:攻殼機動隊員|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03: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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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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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市售車'''」?似乎不是標準漢語。--[[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4: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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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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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市售車」當然並非標準漢語,而是一般俗成既定的用語,這個詞是相對於「概念車」、「改裝車」的。一般來說,各家車廠先發展出概念車,再修正成可以達到大量生產化的產品,然後上市銷售。消費者購買此產品後想加強懸吊、動力、底盤、制動、內裝外觀等,自行花錢改裝後則稱「改裝車」。如果您有更好的用詞,歡迎提出,甚至可以直接修改。[[User:攻殼機動隊員|攻殼機動隊員]]([[User talk:攻殼機動隊員|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5: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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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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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售車」來當分類名感覺很古怪,一般常見的分類應該是用「量產車」(mass production car)來與概念車或賽車作區隔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1日 (二) 15: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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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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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象(我想「市售車」應該只是台灣本地的詞彙,在其他華語地區似乎並不流行。)--[[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3: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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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好,此種分類用來收錄車廠正式上市販售的車型,所以昨夜小弟想到新分類名稱「福特全車系」或「福特全車型」,不知大家覺得如何?[[User:攻殼機動隊員|攻殼機動隊員]]([[User talk:攻殼機動隊員|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3: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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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的,難道概念車或原型車就不是福特車系的一部份嗎?--[[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3: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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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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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貨車」應該都算是「量產車」的一種。建議保留「貨車」分類,另建「私家車」分類如何?--[[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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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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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移动的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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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标题 !! 建议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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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塞音}}* || {{No redirect|爆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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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闪音}} || {{No redirect|拍音与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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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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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齿龈音}} || {{No redirect|龈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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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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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齿齿龈音}} || {{No redirect|齿-龈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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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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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齿龈后音}} || {{No redirect|龈后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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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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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搭嘴音}} || {{No redirect|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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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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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挤喉音}} || {{No redirect|喷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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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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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唇软腭音}}(重定向) || {{No redirect|唇-软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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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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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唇硬腭音}} || {{No redirect|唇-硬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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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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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龈腭音}} || {{No redirect|龈-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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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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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日化元音}} || {{No redirect|r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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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redirect|無聲除阻}} || {{No redirect|无闻除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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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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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塞音应该尽快改写为包含爆发音和塞擦音的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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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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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色彩”似乎是小写?--<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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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兄:將來「福特概念車」可以另立子分類,雖然目前沒有相關條目。<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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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限制。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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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uMai兄:我當然贊成保留「貨車」分類,但建議刪除「福特貨車」子分類。請參考英文版維基百科,並沒有「品牌+貨車」這樣的子目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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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可以{{T|小写标题}}吗()(看来“建议标题”指的是原标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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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哥:如果沒有更好的用詞,小弟目前傾向「福特量產車」這個名稱。[[User:攻殼機動隊員|攻殼機動隊員]]([[User talk:攻殼機動隊員|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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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主要是我用的模板自动转大写()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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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之前就於[[: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之下建了「梅賽德斯-奔馳貨車」的子分類,用以區分Benz的貨車。--[[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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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模板{{思考}}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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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连字符的类型吗--[[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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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短横线啊(另外汉语叫连接号)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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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構成複合名詞,均用连字暨减号(U+002D)。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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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处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复合名词的话后者不算复合名词,因为 denti- 是[[語素#按结构分类|不成词语素]]。--[[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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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里讨论的是「齿」,不过齿也不能成词。那也没法用一字线啊。那得改方针?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9日 (六) 18:3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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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应该不需要用连字符,望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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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拍音或闪音作标题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闪音是否更好?这样在中文语境里更像个标题,也不影响实际意思。--[[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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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用?这里讨论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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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7: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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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寫的是拍音'''與'''閃音。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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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7: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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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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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处理(二)中的页面。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2日 (一) 19: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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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音这样写可否?{{blockquote|'''塞音'''({{lang-en|stop}})广义上指气流受到阻碍的音,可能包括[[爆发音]]、[[塞擦音]]、[[喷音]]、[[啧音]]、[[鼻音 (辅音)|鼻音]]、[[内爆音]]等。{{pb}}狭义上,塞音指[[爆发音]]({{lang|en|plosive}})。}}(参照杨新璐《新疆维吾尔语方言语音类型比较实验研究》p.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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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2日 (一) 19: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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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音已由重定向改为以上文本。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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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错写为爆破音,已改为爆发音。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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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的操作,{{tl|輔音}}並沒有列出所有輔音,也許應該按照[[辅音列表]]來處理?大概不會有遺漏,也有條理可循。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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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unt似乎认为这张表已经是“爱好者自制”“不少符号有待商榷”了(在那篇知乎文章的评论区)?再增加的话……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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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是說需要移動的音素應該從哪裏找。譬如[[齿鼻音]]就沒在<nowiki>{{</nowiki>[[Template:輔音|辅音]]<nowiki>}}</nowiki>中。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8 (UTC){{react|😳|自由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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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闭元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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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Mercedes-Benz Atego white strasbourg.JPG|thumb|200px|這是台灣所謂的「大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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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note|标题为[[User:魔琴|魔琴]]所加。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2日 (一) 19: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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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Keisei-driving-school 120 Quon training-truck.jpg|thumb|200px|在台灣所謂的「大卡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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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次闭后圆唇元音]]”明显存在错误,似乎应改为“次闭次后圆唇元音”,其他此类条目同理。--[[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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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認為「(某某品牌)貨車」這樣的分類也有點怪怪的。一般來說,雖然也有公司採取比較特例的分法,但世界上大部分車輛製造商都會把產品分類為「commercial vehicle」與「passenger vehicle」兩個部門,然後再細分。因此我建議若要把某家汽車製造廠的車輛產品作分類,可以考慮分成「(某某品牌)商用車」與「(某某品牌)乘用車」。順道一提的是「貨車」這稱呼在台灣這頭其實是有歧義的,因為一般口語上若說「貨車」,大部分的人直接聯想到的都是後面有個貨艙或是頂蓋的商用車,而平板或是開篷設計的通常稱呼為「卡車」。雖然說因為地區用語差異考量分類不見得需要遷就台灣用戶的慣用名,但如果其他地區的慣用稱呼方式可達到避免這種分類模糊狀況的效果,建議還是採用可以更準確說明車輛種類的敘述方式來當分類或條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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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只能拜托大家改了。--[[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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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目前並沒有生產commercial/truck這個領域的產品,他們旗下的所謂「貨車」應該是指[[福特F系列|F series]]吧?F series從最小的F-150到大型的F-750用途與尺寸落差很大,但一般來說這類的車都被分類在pickup至light-truck之間,所以應該同時屬於福特的乘用車與商用車分類底下。--[[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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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g|Sihjee}}能否給用例?《普通話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写的是「后近高圆唇元音」(p.23),林焘、王理嘉《语音学教程》对/[[ɪ]]/的描写是「前、次高、不圆唇」(p.40)。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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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Transit不是「貨車」是甚麼?--[[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5: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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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1999), pp. 13, 170, 180.” 与它不同的表述都应该看作错误的或过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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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福特自己的品牌內是把Transit分類為「Van」,算是light-commercial分類底下的類別。以台灣來說習慣叫這種車輛為「小貨車」,以便與truck-base的「大貨車」區隔。底盤版本比較短、車重比較輕的van在全世界都是使用一般乘用車(小客車)執照就可以駕駛,所以通常會跟需要特殊商用車駕駛執照的truck作出區隔,只是各國的法規與市場級距-{}-算-{}-法都不同,所以比較難訂出一個一刀兩斷的分類系統,中間一定有些跨級或是在某些國家屬於A類、其他國家又屬於B類的模糊地帶存在。--[[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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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他语言(如英语)的维基百科都是同样的描述。--[[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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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uMai兄:不過那個「梅賽德斯-奔馳貨車」子分類就沒有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不是嗎?英文版維基百科是條目最多的版本,小弟一直堅持以此語言版本作為相對應。您建立的[[: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給了我靈感,或者把「福特市售車(量產車)」改成「福特車輛」(可對應英文版的Category:Ford vehic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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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移动ɪ、ʊ、ʏ到现名的{{ping2|TongcyDai}}询问移动原因。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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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使用「福特車輛」。分類最重要是易用與邏輯性,有否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個人認為是次要。--[[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7: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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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咨询后对方表示可能是随英维移动。但是英维已经于2020年移回。现不挂[[T:Bulletin|布告板]]地[[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 Template:Make public -->将[[次闭后圆唇元音]]、[[次闭后不圆唇元音]]、[[次闭前圆唇元音]]、[[次闭前不圆唇元音]]分别移动到[[次闭次后圆唇元音]]、[[次闭次后不圆唇元音]]、[[次闭次前圆唇元音]]、[[次闭次前不圆唇元音]],为期6小时。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2日 (一) 19: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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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目前的狀況使用「福特車輛」還算適宜。等此分類中真的收錄了過多車輛條目時,再來依照車輛用途、種類或產品線來拆分更細的分類也不遲。--[[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7: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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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结束,上述页面已移动。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3日 (二) 14: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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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要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到英文維基建個分類不難。--[[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7: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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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21: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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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已查證過英文維基,所有汽車品牌的市售車子分類皆用「Category:(品牌名) vehicles」,所以中文維基皆可以「Category:(品牌名)車輛」相對應。另,是否只有管理員才能修改分類名稱?若是的話,麻煩請通知管理員,小弟設立的「Category:福特市售車」、「Category:日產市售車」、「Category:馬自達市售車」、「Category:速霸陸市售車」等四個子分類都要修改名稱,謝謝。[[User:攻殼機動隊員|攻殼機動隊員]]([[User talk:攻殼機動隊員|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7: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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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的分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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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分類是沒辦法移動的,要更改分類名稱得先創立新分類後,將舊分類中的條目都移入,然後替舊分類掛上刪除模板。原則上只有管理員可以執行最後一個步驟,其他的部分一般用戶也可進行,但是我經先幫您把[[:Category:福特車輛]]、[[:Category:日產車輛]]、[[:Category:速霸陸車輛]]、[[:Category:馬自達車輛]]幾個分類與相關的母分類、wikidata連結都設定好,您只需要動手把條目移入就成。--[[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9: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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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言学中,术语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和区别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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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例子来自《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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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重音 stress 语音学术语。指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重音有通过增加音强来表示的力重音和通过音高的变化来表示的乐调重音。重音还可以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❶词重音,指具有区别词汇意义的重音。多音节词中各音节的轻重往往确定不变。例如,英语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节必须读重音;英语中,ˈrecord表示名词义,reˈcord表示动词义。轻重音有时候和语法也有关,在以多音节为主的语言中,重音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分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总落在词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语重音总在词的第一个音节上,波兰语总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法语和维吾尔语的大多数词则在最末一个音节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不限定于落在词的某一个音节上,不同的词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称为自由重音,如英语中的词重音。根据词重音的突显程度,词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显程度最高,次重音低于主重音但高于非重读音节。英语次重音一般只在词单说或在句尾才比较明显,在语流中和非重读音节差别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个语句中突显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类在研究界没有统一意见,但一般至少有语法重音和逻辑重音两种。语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结构和语义特点决定的重音,即不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读。常念语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谓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动词后由形容词或其他动词充当的补语,表示指代、询问或任指的代词等。逻辑重音是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强调重读。逻辑重音重于语法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对比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强调重音,有的则认为逻辑重音包括对比重音、强调重音等。参见“音高重音”。</p><p>重读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重音。一种语音现象,指在语流中对某些语音或语段以明显的偏高音调、较大音量和较长发音时间的方式进行强调。重读既可指单词发音中的重读音节。例如,英语名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一音节上,读作/ˈɪmpɔːt/,而动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二音节上,读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个句子中被突出强调的词,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词上会对句子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说明她所挥动的是一块黄色而非其他颜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则说明她挥动的是一块手帕而不是其他东西。重音也经常用于节律学中对重读度的描写。例如,在对政治家的演说中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发现其重读度较一般话语强。</p><p>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通过音高变化体现差异的一种单词重音形式。这种变化一般分布在多个音节上。在音高重音的语言中,音调的变化可以是词的结构的一部分,用以区分不同的词义,塞尔维亚和瑞典语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语中的tanken一词,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调锐重音时,则为英语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升调钝重音时,则为英语thought的意思。参见“声调重音”。</p><p>乐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参见“音高重音”。</p><p>音调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学术语,亦称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语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与其周围的音高不同,从而形成了音调重音。</p><p>声调重音 ton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音调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个由相连的声调所组成的声调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声调突出从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语言中,声调重音可以存在于某个词的发音中,并用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譬如,瑞典语tanken,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调锐重音,则表示“坦克”;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升调钝重音,则表示“思想”“想法”。</p><p>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对于具有相同词项的结构区别意义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宽三百米的墙)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宽一百米的墙)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宽一米的墙) 三个例子中,分别通过重音确定了walls的定语,从而消除了歧义。</p><p>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词首强重音。指音节的强重音由词尾向词首第一音节移动的过程。在历史音变过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语名词的显著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词原先的重音都在词末,但现在为词首重音。</p><p>重读力 accentual force 语音学术语。指发音时形成重读音节的空气动力。</p><p>重音系统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学术语。指一种语言中有关重读的全部体系,包括重音级别、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语义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语调结合而起作用,故亦称“重音语调系统”。</p><p>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学术语。超音段音位的一种。当重音成为区别词义的唯一手段时,重音模式就成为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词,当重音在第一音节上,其为名词,意即“嫌疑人”,而当重音在第二音节上,其为动词,意思是“怀疑”“猜想”。</p><p>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学术语。指一个语段中轻重读的结构型。有语言学意义的重音级别一般有三级: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语单词的发音中,单音节的词无重音标记,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会有重音,含有三个音节的词会有主重音,含有三个以上音节的词可能会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单音节词,其读音中无需重音标记;begin和apple是双音节词,重音模式分别为“轻—重”和“重—轻”;超过三个音节的词一般会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为“次重—轻—重—轻”。</p><p>动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为吐气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势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强强调出来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气强度强调出来的重音,如英语的词重音。现代语言中动力重音型语言比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语言皆是。广义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动力重音和音调重音(pitch accent)两种基本类型。音调重音指因话语中某一部分的音调和紧密相临的部分音调不同而造成的该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语和古希腊语。</p><p>重音转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语音学、音系学术语。指某些单词或合成词在用于连续话语时所发生的重音变化,这一变化取决于该单词或合成词后是否紧跟有重读名词。一般而言,此类单词和合成词都有一个次重音(secondary)和一个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连续性话语中,如果该单词或合成词带有语调重音,则该单词或合成词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后面的名词带有主重音,或者带有语调重音,那么independent第三个音节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会失去,第一个音节上的次重音就会变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p><p>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参见“节奏规则”。</p><p>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学术语。指语言中所有的词的重音总是落在固定音节上的现象。如法语的重音总是落在最后音节;匈牙利语通常重读单词的第一个音节;波兰语和威尔士语是在倒数第二音节上重读;拉脱维亚语和捷克语的重音落在第一音节。固定重音可以用来以音节为单位划分词的界限,如捷克语重读音节标志词的开始,波兰语每一重读音节后再隔一个音节标志词的结束,但当词末辅音与后一个词的首元音连读而组成一个音节时,词的界限就难以按固定重音准确划分。与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对立。参见“自由重音”。</p><p>词末重音 fin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落在单词最后音节上的重音。</p>|source=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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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维基词典将 unstressed 定义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译为「带重音的」和「重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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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单词 stress 在语音学的用途而言,具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宽松一个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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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p>Synonym: accent</p><p>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p><p>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p><p>Synonym: stress accent</p><p>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p>|source=Wiktion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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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种意义中,前者与 accent 同义,而后者则应视为 accent 的一种,前者有时被翻译为「力重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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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重音”和“重读”哪个更为合适?或者两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体的翻译建议?--[[User:Ryanlo713|<nowiki>Σ>―(〃°ω°〃)♡→天邪弱</nowiki>]]([[User talk:Ryanlo713|-{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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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两个词而言:重音通常是语音层面的、结构性的,表示语音单位的突出。而重读更多是语用层面的,与说话者的意图有关(主观性较强)。二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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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编辑条目的话,我的建议是条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词条内分出力重音。重读重定向即可,可以在条目内描述一下二者的区别。--[[User:Sihjee|Sihjee]]([[User talk: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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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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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做了一个转换组,希望大家扩充下:{{tl|CGroup/Traffic}}--<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5月30日 (四) 09: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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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如何使用?--[[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30日 (四) 09: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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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ki>{{NoteTA|Gx=Traffic}}</nowiki>--<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6月6日 (四) 08: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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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忍不住想小小指正一下:在這場合轉換組的名稱應該用「transportation」比較適合,「traffic」跟「transportation」的意義其實是有點不大相同的。--[[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11日 (二) 0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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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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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肯尼迪诅咒]]的相关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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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肯尼迪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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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目有“'''在美国民间流传着三种主要的说法,一是20世纪70年代流传于美国南部的迷信说法,肯尼迪家族的先人约瑟夫·肯尼迪为了换取家族掌握经济政治的资源,曾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因而会受到诅咒。二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因阻挠逃脱纳粹统治的犹太牧师在船上祷告,而遭到犹太牧师的诅咒。三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曾拒绝为500名被送进纳粹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派发签证,因而遭到犹太人的诅咒。'''”“--<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Inspector)([[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small>(←防河蟹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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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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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肯尼迪诅咒的具体内容,在美国的民间则有多种说法,大体上是出卖灵魂给魔鬼或遭到犹太人诅咒。”这样的说法不少中文媒体(如[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2_05/18/14625891_0.shtml 凤凰网],[http://history.huanqiu.com/world/2009-03/394204_4.html 环球网])都有转载,但是我在英文维基询问时([[:en:Wikipedia:Reference_desk/Archives/Humanities/2013_May_21#The folk explanations of the cause of Kennedy tragedies?]])人家却认为这些说法完全不靠谱,那么是否应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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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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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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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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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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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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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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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500犹太人一说似乎是出自典型的八卦媒体《[[世界新聞周刊]]》。[http://books.google.co.uk/books?id=CfMDAAAAMBAJ&pg=PA12&lpg=PA12&dq=joseph+kennedy+500+jew+visa+Chaim+Gutnick&source=bl&ots=4nNucfvA7e&sig=APxliJ6B-cSXTOqMecdcLAVwRao&hl=zh-TW&sa=X&ei=gyucUaKFOPCZiAeuwIFA&ved=0CD8Q6AEwAg#v=onepage&q=joseph%20kennedy%20500%20jew%20visa%20Chaim%20Gutnick&f=false]--<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Inspector)([[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small>(←防河蟹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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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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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犹太人一说確實出自於惡搞出名的《[[世界新聞周刊]]》,建議把那段話刪去。這玩笑一點都不好笑。--[[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4: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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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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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此移动到《[[世界新聞周刊]]》条目。此外,此条目英文明明应该翻译为肯尼迪悲剧,为何会成了具有宗教或迷信意识的“诅咒”????--[[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6日 (日) 04: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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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肯尼迪诅咒google结果多一些。还有另外两个说法呢?是否也应该认为是可靠来源的报道?没有可靠来源要不要删除?--<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Inspector)([[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small>(←防河蟹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5月26日 (日) 04: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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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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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来源已经说了:“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Inspector)([[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small>(←防河蟹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5月26日 (日) 13: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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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找個來源去反駁這些說法,而不是在維基裡面原創研究之後而刪去內容。--[[User:wasami007|<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安可</font>]]([[User_talk:wasami007|留言]] ) 2013年6月4日 (二) 14: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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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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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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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高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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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讨论已存档,见[[Talk:高麗#高麗]]。<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5月31日 (五) 15: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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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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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两者的选择上,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社群存在重大分歧。不管怎样,这种分歧一天不解决,任何条目命名(不管是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都理应被视为不合理。而我们展开这个讨论,理应形成共识,结束现在的乱状。那是否为了结束乱状,我们就必须要在二者选其一?维基百科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方针。——[[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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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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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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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得感谢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汉腾博士,虽然他的专业并非历史,对中文地区尤其是中国大陆的历史命名方式一无所知,但他也发挥了他的一技之长,以其固有的'''论文写作方式''',搜索了他认为相当权威的数据库资料。那让我们来看看他的搜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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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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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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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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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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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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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出,高丽王朝在结果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单单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条目的名称应该命名至高丽王朝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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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code>[[KKBOX]]([[科科世界]])</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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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code>[[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code>或<code>[[九廣鐵路公司]]</code>),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code>[[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code>、<code>[[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cod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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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Ping|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Ping|HK5201314|p=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WP: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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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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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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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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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redacted|撤回}}--'''[[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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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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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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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acted|撤回}},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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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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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orz}}--'''[[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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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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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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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User:Patrickov|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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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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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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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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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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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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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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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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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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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tq|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tq|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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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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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木棉花國際|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redlink|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redlink|木棉花動漫}}、{{redlink|木棉花創投}}、{{redlink|羚邦動畫}}、{{redlink|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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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https://www.facebook.com/nadaholdings/posts/pfbid031cW6VZHdppvqhNJFvydhNqKdHAPKabL1LLM16kRS1f2oaBnmYgavZzJsXLGuXFc4l 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webarchive|url=https://archive.is/mZoXj|date=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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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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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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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回應下方@[[User:Milkypine|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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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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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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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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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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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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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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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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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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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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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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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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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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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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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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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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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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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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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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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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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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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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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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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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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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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地產|三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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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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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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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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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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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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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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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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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keh3|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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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
|||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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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不能无视王氏高丽的311结果的存在,尤其是结果的质量上。如果单从数据分析来说,我们可以依从数据数量来决定何者为主。不过这个条目本身并不是数据统计学,而是一段历史。不管怎样说,单纯的数据统计学理论不能支撑一个历史条目,尤其是这种多地区名称争议的条目的问题。 |
|||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
|||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link-en|Google APIs}}」應列為「{{link-en|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
|||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
|||
基於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已有相類變數達至本指引的目標,故此規則不適用於書籍或專輯的信息框,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編輯者只需參考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的模版文件指示,填上相應變數即可。 |
|||
</blockquote> |
|||
:{{ping2|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
|||
::7日無人反對,現{{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 |
|||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 |
|||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 |
|||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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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改--[[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
|||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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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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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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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t|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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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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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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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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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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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你舉的例子,[[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redlink|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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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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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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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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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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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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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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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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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维基百科:列明来源|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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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册》,中國《[[GB/T 7714|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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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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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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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tq|[[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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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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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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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定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定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定向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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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定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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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tq|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反對的是提案{{tq|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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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定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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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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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https://www.cp.com.cn/book/8511542960.html 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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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t|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t|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tq|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就會出現「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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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tq|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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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WikiProject_talk:音樂/專輯條目格式指導#發行歷史列表問題|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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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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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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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册」,而是「特定主题」的格式手冊。--[[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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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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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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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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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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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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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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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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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t|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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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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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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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更改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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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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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u>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u>。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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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le|JW Anderson}}、{{le|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喬納森·安德森 (設計師)|JW Anderson]]、[[蕾哈娜|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LVMH|JW Anderson]]、[[LVMH|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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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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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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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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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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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更不要说,这个统计本身存在一个极大的缺陷。廖汉腾博士依赖的是中国大陆的CNKI数据库,其考量角度,以及选材,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以大陆期刊优先。这就说明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的统计数据,就'''存在着严重的地区性'''。这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们不能以此作为首要的资料来源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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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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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SunAfterRain|SunAfterR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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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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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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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t|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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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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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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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tq|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议作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讨论一下某问题已取得共识」。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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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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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原文是{{tq|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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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重複說了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https://game.udn.com/game/story/122089/7221611])。叢書/文庫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會影響到相關infox(如{{tl|Infobox animanga/Novel}})上欄目的填寫。--[[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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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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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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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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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文件,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文件指示填寫相應變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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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ing|Nostalgiacn}}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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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军将出版品牌定义为出版社所拥有的品牌,包括单本书品牌、丛书品牌、类别书品牌和出版社整体品牌」<ref>饶广祥,李佳逊.[http://www.semiotics.net.cn/userfiles/images/4f5c5ae0bed44a4309ad87e033c7cb3c.pdf 出版品牌:基于出版沟通的符号进路][J].现代出版,2024(2):66-76</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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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https://www.pep.com.cn/products/tj/ppcs/ 人教「品牌丛书」]、[https://lib.csu.edu.cn/info/1176/2669.htm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商务印书馆最为知名的社科学术丛书品牌]、[http://www.zgwh.cn/look.asp?vid=180 大型品牌丛书《21世纪作家精选文丛》组稿启事]、[https://www.cbbr.com.cn/contents/588/73285.html 广西师大社知名品牌“文学纪念碑”丛书又推新品]、[https://book.sina.com.cn/news/whxw/2019-11-17/doc-iihnzhfy9732315.shtml 中国有话说多语种系列丛书 品牌启动仪式在海南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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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tq|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tq|列出「出版社」就可以}},{{tq|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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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del>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del>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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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偷換概念,而是你根本沒理解我的意思,但凡你寫過幾個書籍的條目,就知道你之前提出的機制會有多怪異,當然也可能[[知識的詛咒|你本來就不知道的]]。出版社和品牌叢書都沒有條目時,根據第三點,都要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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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回應{{ping|HK5201314}}{{tq|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WP:CHOICE]]),請不要做任何的道德綁架,這與達成共識沒有太多作用。--[[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6: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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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只會說提案機制很怪,要你舉個例子你又老是舉了根本不會被影響到的例子,你這要我怎麼認同你所謂的習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5: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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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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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2|Nostalgiacn}}--'''[[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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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面提出異議者過了將近七天都沒有再發表反對意見,依照共識方針認定其對修正後的版本無異議。就修正過後的版本重新[[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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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上方討論補充內容,因為書藉及專輯有相類變數達至提案目標。--[[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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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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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ist-tal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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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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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象牙塔学者,其对外间社会缺乏实际的认知,以为一切以大学研究为中心指引,用跨学科的技术去分析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所造成的曲解。当然,不管怎样说我们还是'''感谢一切对此次讨论提供数据支持的讨论者'''。——[[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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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to|Talk:東羅馬帝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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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偏僻怪异标题,该帝国最广为人知的名称就是[[拜占庭帝国]],查[[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这个帝国,只会用拜占庭,没人会用东罗马指代。现行的[[东罗马帝国]]就是个偏僻标题,建议将该条目标题,改成[[拜占庭帝国]]。[[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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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关于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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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2|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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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强烈反对}}是次提案。—-[[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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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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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oppose}}: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User:George6VI|George6VI]]([[User talk: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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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问题本身我并不反对以“拜占庭帝国”命名,但我认为你提出的理据完全不成立,且已经在[[WP:扰乱|扰乱]]边缘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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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反对}}。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Special:用户贡献/PÑēüḾôňïę1357|<span style="color:white;background-color:black">'''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span>]]<sub>'''戒賭熱線:2343-2255'''</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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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d from|Talk:東羅馬帝國|sig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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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名称,该帝国最正规的称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涉及原创研究。[[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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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细查哪个更常用。建议指明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序言属实,目前名称可能为了贴合原意,但这与[[WP:名从主人|名从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后世常用名,可能不贴合易于识别、防止歧义?{{re|Iokseng|p=}}--[[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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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User:Iokseng|Iokseng]]([[User talk: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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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更贴近其自称,他人在称呼上有所矫正注明。拜占庭帝国则是绰号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各称呼。--[[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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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贤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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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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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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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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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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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lar.google.com "东罗马帝国" 1,440 条结果,"拜占庭帝国 "1,690 条结果。--[[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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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提醒,我使用的是不带引号的结果(也就是不限定于一字一句完全相同),不过哪怕按用引号的结果也不足以支撑应改名这一结论。另外用不带引号搜出来的结果如“甘肃靖远新出东罗马鎏金银盘略考”和“略谈我国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这两篇文献中的东罗马显然指的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虽然往后翻几页确实有不少和这个政权无关的结果,但显然数量差距不足以强行移动东罗马帝国至拜占庭帝国([[WP:FCFS]])。——[[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5: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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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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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已经完全属于[[WP:扰乱性编辑|扰乱]]了。至于是否造谣我不确定……维基百科有关于“造谣”之类的方针吗?--<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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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WP:5P1|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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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这个说法,并支持任何人以“扰乱”和“造谣”为由将其提报至ANM。--<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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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我提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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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讨论的主题不相同的样子。另外,目前讨论递进机制不是建议移到条目讨论页吗,怎么反向移。--[[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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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东罗马帝国”一词会涉及大量页面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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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YFdyh000}}主要是因為[[#关于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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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不算造谣扰乱之类,Byzantine Empire 在英语学界是绝对的通用名称,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学界也是一样,国际研究会与会议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陆有关研究机构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湾香港如何,我估计也是一样)。我个人也更喜欢用“拜占庭帝国”。但这个名称基本是后人的发明确实不假……(当然“东罗马帝国”本身也是东魏西魏一样的后人称呼)。[[User:Dkzzl|Dkzzl]]([[User talk:Dkzzl|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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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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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一下諸君,依據命名方針,【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因此[[WP:COMMONNAME]]優先於[[NC:名從主人]]。--[[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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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异标题」並不理性。——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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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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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统编版[https://basic.smartedu.cn/tchMaterial/detail?contentType=assets_document&contentId=61a4f9ac-8bc0-437b-bbc2-f2f86d0ae65c&catalogType=tchMaterial&subCatalog=tchMaterial 义务教育教科书《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48页)上半页还在用“东罗马帝国”的称呼(介绍查士丁尼),下半页(介绍7世纪以后历史)直接无缝使用“拜占庭帝国”😂另外[https://basic.smartedu.cn/tchMaterial/detail?contentType=assets_document&contentId=ec47ff37-71bf-4a88-b4da-f934d0cc40ea&catalogType=tchMaterial&subCatalog=tchMaterial 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下)》]中,(第18页)除了首句接续“罗马分裂”时使用“东罗马帝国”外,后文均使用“拜占庭”(包括查士丁尼内容)。--<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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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东罗马帝国乃人家的正名(更严格来说是罗马帝国),且说法并不罕见,怎么仅能因为拜占庭说法多一些就把人家正名给改了呢?--[[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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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赞成“正名”之类的说法。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从第三方客观中立的角度描述事物,而不是“自传”——过度的“名从主人”反而有不中立之虞。那么现在的历史学者如何称呼这一国家,就应当采用现代历史学者的常用名称。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认为在并非最常用名称的情况下仍应“名从主人”:①现在依然存在(未成为历史)的事物、②该名称虽非最常用,但仍较常用。只要不满足任一条件,我一般就认为不必考虑“名从主人”(例如“[[:白罗斯]]”就不满足第2个条件,故仍命名为“白俄罗斯”)。--<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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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移动到常用的“拜占庭帝国”是可以的,现使用的“东罗马帝国”也不罕见,维持现状也不是不行。但我反对所谓“名从主人”的说法,真要名从主人的话应使用“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都不符合“名从主人”吧。——[[User:杰里毛斯|杰里毛斯]]([[User talk: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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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其实我也更倾向命名为“拜占庭帝国”。一方面我认为提案者完全是在造谣扰乱,另一方面我有其他理据认为确实应当以“拜占庭”命名,这两者并不矛盾。--<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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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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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本身所占据的社会地位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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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d to|Template talk:AFG|sign=[[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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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不否认的是,CNKI作为一个中文地区共知的数据库系统,其资料的权威性,是受到包括台湾在内的大学所承认的。但就之前提到的一个短板,CNKI数据库对台湾地区的研究理论,就整个数据库本身(先不说单一的高丽王朝)来说,是缺乏公正性的,因为其考量是以大陆的论文收入标准作为优先去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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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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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抛开数据库本身,从结果数量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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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d to|WT:消歧义|sig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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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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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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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d to|Talk:南京大屠殺|sign=[[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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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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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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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即使是两个结果加在一起,'''数量也不超过2000'''。这个2000的数据结果,能代表什么样的社会认知,相信专业研究互联网的人士对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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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d to|WT: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sig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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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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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作为跟非专业人士的一个讨论,我还是要在此列出一个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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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騎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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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如何合併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46130 (piggy back)及https://www.wikidata.org/wiki/Q116786505 (piggyback ride)--[[User:Factrecordor|Factrecordor]]([[User talk: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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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恩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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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拆分、撤销合并,如要合并可能需要去维基数据联系他们确认原因。AI说前者是骑上去的行为,后者是骑(背)着走的经历。前者的维基数据属性、英文条目,部分内容与中文维基条目相异。可能中文条目该独立分开写儿童游戏、杂技、背着人等多种概念?德语条目也可参考。--[[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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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Factrecordor}}暫時對合併有所保留,Q2646130(piggyback ride)專指運輸方式,Q116786505(piggy back)專指動作本身。[[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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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Sanmosa|Sanmosa]]各種語言維基分別連去兩邊,似乎內容上根本沒有注意過兩者分別。--[[User:Factrecordor|Factrecordor]]([[User talk: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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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Factrecordor}}剛檢查過一遍,主要是itwiki與trwiki的連結有問題,trwiki的連結應連至Q116786505而誤連至Q2646130(已修正),[[:it:Piggy back|itwiki的Piggy back]]説的則是一種生產協定,與Q2646130、Q116786505兩者均無關(已移除連結),其他wiki的連結的分類似乎並沒有問題。[[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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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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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搜索方式对不对。但对于一个金正恩,其搜索结果居然也有202个。金正恩这个词,我想出现也不过是一年多的事情。当然,googel的搜索量一对比,两个名字跟金正恩的数量差异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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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WikiProject_talk:槍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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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在這些條目發現在記載相關槍械與流行文化的章節有下列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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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比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几百年历史,可以这样认定,其实'''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在绝对数量上均不占有任何优势,不应作为历史学界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绝对的认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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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多過於瑣碎而繁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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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確地使用「奇怪地/的」一詞,當條目記述的槍械與遊戲等作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時被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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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語句或欠通順(上述情況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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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Special:Diff/85156804/85259375|1]]、[[Special:diff/84380352/85259468|2]]、[[Special:diff/85261347/85276680|3]]、[[弗蘭基SPAS-12戰鬥霰彈槍#流行文化|4]]、[[SA80槍族#流行文化|5]]、[[FN_FAL自動步槍#流行文化|6]]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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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關章節可按照相應的社群規範修繕有關内容,並在此邀請各路編者參與討論,謝謝。--[[User:Yage Wu|5-6-7-0-9]]([[User talk:Yage Wu|dial]] - [[User:Yage Wu/訪客簽名區|#sign]])<small>A new beginning</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06: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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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流行文化,实际就是出现在了xx电影电视游戏中,纯粹无价值垃圾内容,应当全数移除。除非有明确的可靠来源指出条目主体在对应作品中产生的影响。->>[[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Guitar'''</span>]]->><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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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有琐碎和原创成分。不知道这种做法怎么来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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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的性别是[[武装直升机]]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谜因是不是也不能保留啊?(虽然谜因起源的小说在英语有条目[[:en:I Sexually Identify as an Attack Helicopter]]并且该小说入围了雨果奖。[https://www.vox.com/the-highlight/22543858/isabel-fall-attack-helicopter]但不符合中文的关注度。)----[[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向资瓷[[2024年韩国戒严|韩国戒盐]]的[[民主進步黨|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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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这个迷因您打算写在哪里…--[[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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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写在武装直升机条目中行不行啊?(因为小说在中文圈没有关注度)----[[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听说台湾停用[[春节|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吗?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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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没有知名到那个程度。在性别认同的争议相关条目中提及且仅写一次就够用了。类似[[Wikipedia:消歧义#部分題目相符]]。--[[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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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或許可以考慮分拆搬運到維基學院。[[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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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有關內容過於瑣碎之餘且以[[WP:FANPOV|愛好者內容]]居多,除非有關槍械在某個文藝作品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WP:關注度|關注度]])才會寫進去,不然很多時候可以被視作[[WP:OR|原創研究]]。又据我觀察,這些內容通常就是講某個特定輕武器在哪些電子遊戲/電影出現過(幾乎是所有),完全不應寫入其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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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將這些內容搬到維基學院,我認為這有點不合理。如要清理/移除/改寫這些瑣碎的內容的話(高關注度者除外),本人無異議。--[[User:Yage Wu|5-6-7-0-9]]([[User talk:Yage Wu|dial]] - [[User:Yage Wu/訪客簽名區|#sign]])<small>A new beginning</small>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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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用[[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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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是可以从维基百科的方针内找到答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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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至|WT: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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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自2007年就開始以不同傀儡在中文維基條目對歷史、宗教、民俗偽造內容。若被刪除他也會加回,被質疑則作擾亂與人身攻擊言論。等外界誤用,他就加上作循環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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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外面已多有誤用,甚至包含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書籍,恐怕中文維基哪一天消失了,這些惡作劇也會繼續散播下去。其破壞時間、範圍、程度、惡質人品遠超[[User:折毛]],但受關注度卻相反。我將目前(2024年12月19日為止)發現受其惡作劇內容的書籍整理如下表,因本人精力與程度有限,以下恐是冰山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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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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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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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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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mw-collapsi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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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我们其实正在为两个根本不中立的名称在纠缠''',这是维基百科所不可取的事情,也是纷争本身为何至今未能解决的关键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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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用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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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让我们看看命名规则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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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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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上面的一般惯例和大家就命名问题达成的其他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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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的规则:凡是因各地文化差异而导致命名有差异的条目,我们要在条目正文里说明各地的命名,然后我们采用重定向的方式把所有的命名方式都包括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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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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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作为无法达成共识的两个名字,均不宜用于条目名称之内'''。参考上面廖汉腾博士的排版工作,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名称使用之间的分歧'''。那么,这两个名字是应该用作条目主名称吗?我想大家心里有数。——[[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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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查证的两个名字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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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也绝对不能否认,两个名字都是有足够的来源作为资料支持的。高丽王朝名称本身不需要解释,王氏高丽也是受到学术界承认的一个名字,而且从时间上来考量,'''王氏高丽更是一个更为新鲜的名字'''。又或者我们应该质疑一句:'''如果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是一个学界共识,为何之后会出现王氏高丽?为何同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其它国家其它朝代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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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继续感谢数据提供者们。“王氏高麗”最早在史學界的使用是台灣歷史學家王儀1971年的《蒙古元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1980年《趙宋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等專著。高明士, 張崑將的《中國文化史》(五南圖書出版)、《王民信高麗史研究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出版)等書都是用“王氏高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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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学界放着好端端的高丽王朝不用,非要创建一个王氏高丽?我觉得这可以从两点去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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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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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本身的歧义''':诚如上面各位讨论的结果,高丽这个名字本身,既用于前朝也就是现在经常被叫做[[高句丽]]的政体的名称,也被作为后朝代的名称。从消歧义的角度看,加个“王朝”两字是最省事的办法。但作为两个政权本身,均为封建王朝,均有王这个称号。如果我们不是史学专家,或者从未了解过高丽历史,请问如何区分前朝跟后朝的区别?尤其是两个朝代根本毫无关系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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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名字的问题''':我们目前可以见到的是,所谓的高丽王朝,是由王氏主导的一个王朝。那让我们再看看“高丽王朝”四个字。到底我们是应该如何理解这四个字呢?'''到底是“高丽”的“王”的朝代,还是“姓王”的高丽的朝代?'''在这个问题上,任何历史资料均无法给我们提供名字的由来依据,因为这就是所谓的“约定俗成”带来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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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俗成本身并非不能使用,比如说[[前秦]]、[[后汉]]、[[南唐]]。但放在这里,就有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个所谓的约定俗成本身,都'''包含着重大的歧义'''。这就可以比照[[蒋中正]],如果“常申凯”这个名字本身就不太符合中文的命名规则,你还能用这个名字做蒋中正的中文翻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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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根据Oneam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发现,高丽王朝一词广泛用于[[朝鲜语]]之中。也就是说这个词可能是'''使用朝鲜语的命名规则''',而不太适合使用在中文之内。这就像是我们将[[日语]]的“自动车”直接用在汉语上描述目前的[[汽车]]一样,显得不伦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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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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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70年代,为何台湾有学者舍弃高丽王朝不用,转而使用王氏高丽?大家将我的话放在他们的思量角度去看,会不会也会产生同样的疑惑?相信大家应该仔细考量,是否应该用一个含有巨大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的主名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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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让我们看看维基百科的命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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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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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在一个页面上使用一个繁复或容易混淆的标题,即使那个标题没有其他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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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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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四个字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准确的认知,其实就属于一个容易混淆的标题。试想一下,如果有学生问他们的历史老师:“为什么高句丽也有王,但是不叫王朝?”老师该如何作答?我想也只有“嗯,这是惯例”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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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再看看王氏高丽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显示出,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个政治体制,这比起多重含义的“高丽王朝”要准确得多。——[[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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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两难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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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不同的历史学家们丢给我们一个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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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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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常用名称,但存在极大的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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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学界的新命名方式,准确,但明显不如高丽王朝这个名字历史积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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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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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学界并未有开会研讨以哪一个名称为准,我们没有统一的名字。也许有人会说,应该“名从主人”,如Oneam所言,使用朝鲜语的搜索,高丽王朝占比例较大。似乎是应该名从朝鲜或韩国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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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跟[[大韩民国]]是“高丽王朝”这个名字的主人吗?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政体,均并非所谓的高丽王朝的政体。在这个问题上,高丽王朝的主人只有一个,就是姓王的所控制的后期高丽政权。在这点问题上,'''使用朝鲜语去搜索高丽王朝的泛用性,与名从主人本身根本毫无瓜葛。'''这就像调查行动电话这个词是否应该在中文地区“名从主人”一样,明明你行动电话只用在台湾一地,即使中文出现结果在台湾占优势,在中国大陆就毫无参考意义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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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两个名称虽然都是'''可供查证''',但两个都'''不合现在的维基百科方针''',不能用作主条目名称。——[[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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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么办:名从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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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am提醒了我一件事,根据命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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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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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则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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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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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疑似朝鲜语的高丽王朝,不应作为首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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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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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混淆。如果存在同名事物,可以使用消歧义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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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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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混淆的名字不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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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两条,'''无论是用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均为违反命名规则'''。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从名从主人考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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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时,他们自称自己是高丽,所以根据名从主人的理论,这个名字是不二之选。但是根据之前的讨论,高丽这个名字跟高句丽时期有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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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我也十分赞同螺钉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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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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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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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则: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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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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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同样摘自命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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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的最后选择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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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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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高丽这个名字,并用括号作出时间段的消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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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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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终的选择。}}——[[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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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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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大家讨论。——[[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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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維基討論冗長之後,就基本都變成初來者很難進入的小圈子,立場對立也已經很難談及共識。意識到差異存在,不再糾結其中而維持現狀未嘗不是最好。--[[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5月23日 (四) 08: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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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歧义的原则是,应当尽量避免消歧义--[[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13年5月24日 (五) 02: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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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使用[[高麗 (918年-1392年)]]的想法,與其他語言維基一致。王氏高麗一稱確實尚未成熟通行於東亞學界。--[[User:Aaa8841|Aaa8841]]([[User talk:Aaa8841|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2: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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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百科全書之中的命名結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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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王氏高丽]]為條目名稱的:外国历史大事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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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高丽王朝]]為條目名稱的:大学历史词典、中外文化知识辞典、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文史哲百科辞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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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不要把條目中有關意義和字眼的分岐,和社群中有的分岐意見混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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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考慮分岐頁在維基百科中的真正用意,如[[User:Shizhao]]所說的,尽量避免消歧义,若真的有必要,請參考[[:模板:Distinguish]]或[[:en:Template:Distinguish]],儘量以分岐頁模版行之,而不要執意堅持要用分岐頁面。 |
|||
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區分可靠來源和找可靠來源的工具,可靠來源維基百科方針有,請詳讀。然而CNKI和Google Books類似,是檢索系統,不是來源,只是比一般搜尋引擎更能找到可靠來源的檢索系統工具而已,然而可靠來源是要點進去看是什麼出版物(如此條目所需的著名歷史研究期刊),看其是否符合可靠來源方針。 |
|||
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 |
|||
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儘量就事論事,不要針對特定維基人的學歷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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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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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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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討論串是由[[User:蘇州宇文宙武]]移動原討論區另開而成,而不少內容有事實上的問題,簡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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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CNKI數量結果來論證的始作俑者是[[User:Snorri]]及[[User:蘇州宇文宙武]],用來支持他們的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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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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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8日 (六) 15:4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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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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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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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哪个更常用自己判断。PS:维基百科不以CNKI参考结果为标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0日 (一) 02: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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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只指出這兩位用的搜查方式及結果論證,沒有科學根據,而且見[[#CNKI擴展查詢效果和誤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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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用他們的立論,重新以符何科學研究的方式做搜查,而結果恰恰和始作俑者的[[User:Snorri]]及[[User:蘇州宇文宙武]]立論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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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蘇州宇文宙武]]先是引用[[User:Snorri]]查的結果來堅持原立場,而後經我質疑其搜查結果並做出相反結論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反過來質疑我利用學術光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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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已好言勸說,並鼓勵[[User:蘇州宇文宙武]]去多找資料,包括香港台灣的,但他不願採納而反過來質疑我過份依賴CN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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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國家圖書館的台灣期刊論文檢索系統[http://readopac3.ncl.edu.tw/nclJournal/search/search_result.jsp]搜查的結果'''仍是反駁了[[User:Snorri]]的論點「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和CNKI一樣,[[高丽王朝]]在学术界(尤其是歷史)比[[王氏高丽]]更加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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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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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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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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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我就不对“始作俑者”这个成语的使用发表意见了。只说一句,我说CNKI是因为之前有人用CNKI查询的结果1比4来提出建议。所以,我并非什么“始作俑者”。—[[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5: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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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警告[[User:Snorri]],注意[[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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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CNKI見[[#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及[[#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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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我基于善意推定原则没有假定你诽谤兼人身攻击,你反而警告起我来了。我在此警告,hanteng称我为“始作俑者”,对我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请管理员酌情处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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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您的發言「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已是[[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您若要說我是對您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請提理據。--<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33 (UTC) |
|||
:::::{{回应}}:始作俑者是贬义词,你将这个词按在我头上,是谓人身攻击。我使用CNKI数量对比是为了回应你使用CNKI进行数量对比,你说我“始作俑者”违反事实,是为诽谤。至于「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是所谓的“不文明的行为”,请提出理据。—[[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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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的先指出以下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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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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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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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誰先開始使用/誤用CNKI的:(...恕刪,可用sear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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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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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會說,在此討論串率先引用CNKI數據比較的人是您Snorri,我也按事實指出您誤用的地方,若您有其他理據要反駁,可請您提出。至於我對CNKI的使用與否採取中立,因為最重要的東西不是搜查工具,而是可靠來源。您在此討論串率先使用(但誤用)的情況是事實,而後來蘇和您見正確使用的結果反而讓您們失去理據,則兩位反過來批評CNKI工具或使用CNKI工具的人本身,實有失立場。 |
|||
::::::至於“始作俑者”一詞本來就有正反兩面詮釋,學術界亦未有定論,我個人覺得在此處在使用CNKI工具找可靠來源來說,本來就只是找可靠來源的方式之一,沒有絕對錯或對,但兩位一開始打著CNKI的紅旗,後來又見正確使用的結果不合已用,又來反紅旗,所以我才為說在此討論串中,您們是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至於使用CNKI的找到的結果、是否合乎科學、自有客觀合理的標準,對或著是錯本應就事情本質來說。若您們的出發展是良意,認為CNKI若能正確使用,可以提供討論的「參考」並能接受正確使用後的結果的話,那麼您們將是在此討論串中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的'''正面'''意思。然而兩位先誤用了CNKI的結果,後來不願自己承認誤用,反到過來攻擊學術或甚至是CNKI的使用,那麼您們就是在此討論串中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的'''負面'''例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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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方針中,本來就有提到不能攻擊他人語文水平,您可以提醒或糾正他人誤用,就如同我提醒(好幾次)然後(不得不)糾正您們兩人誤用CNKI的問題。本人在糾正兩位時,並沒有攻擊兩位的語文水平。至於誰說出了「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就很清楚了。--<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6日 (日) 16: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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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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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歷史類百科全書的命名可靠性,或許大於字典類的解釋的命名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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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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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體中文版《大英百科全書》([[User:Mewaqua]]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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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历史词典》 ([[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http://epub.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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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文化知识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http://epub.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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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http://epub.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
|||
:# 《文史哲百科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http://epub.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
|||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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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大百科全書•外國歷史 I》的「高麗」條目,只介紹高麗一朝的歷史。([[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
|||
:#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百科大辭典》的「高麗」條目以高麗朝為其主要內容。([[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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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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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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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历史大事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http://epub.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
|||
:#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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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AGF直接在上面補充及修改,只要是事實性描述提供的內容及提供的維基編者,我都不會認為是更改個人留言,謝謝。--<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5: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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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见廖博士的小标题“事实区”,还真是想起苏联的《[[真理报]]》,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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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廖博士的资料研究,廖博士做的大量工作'''让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且开拓了广阔的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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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廖博士似乎仍然集中在高丽王朝与王氏高丽二者之中不能自拔''',且连''讨论与共识的差异都分不清,'''一再强调我提出的观点是伪命题。我此前与其它维基人也发表了大量意见,依然被某些人认为原名称'''没有问题'''。所以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个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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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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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否认在搜索结果上,高丽王朝的优势。但同时我也认为,王氏高丽存在有搜索结果,且在时间点上大部分结果比高丽王朝靠后。我承认两个名字均可用,但均不可以作为主要名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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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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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切冲突产生的根源问题,'''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泞中出不来的话,自然也就谈不上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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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既然廖博士做了这么多的研究,我们自然要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数据是怎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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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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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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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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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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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上次廖博士所说的CNKI的'''过千结果'''我们先不看,我们来看看这个结果,嗯,28条,什么?!'''只有2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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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们看看上面的金正恩例子,数量我就不对比了,欢迎各位还没有看清楚原文的朋友再去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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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回到正题,请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博士'''不要开小标题,直接回答我三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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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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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另一数量级的数据,较小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代表其被世界所广泛采用而不是只限于学院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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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注意,我说的是两个名字,不是一个)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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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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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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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包括mewqua、螺钉等反对修改者及全体维基人前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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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告知书生,现在的名字正因为是有着巨大的歧义,所以才需要消歧义。这并不属于“尽量避免消歧义”的范围内。'''且高丽这个名字,实际上是名从主人,因为有歧义所以才需要使用括号消歧义'''。——[[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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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詳讀[[Wikipedia:消歧义#消歧義的方法]]後,AGF他人建議。--<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0: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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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在編寫維基時,引用的可靠來源是什麼?是專業期刊文章呢?還是CNKI或Google Search的搜尋數量比較?是什麼東西可以變成維基百科的註腳?維基百科條目的註腳數正常情況應該是要多少?28條可靠來源和28個註腳夠不夠一個維基條目?有多少維基百科條目沒有28條可靠來源?--<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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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摘要[[User:蘇州宇文宙武]]帶有個人主觀判斷,而並非共識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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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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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不否認的是,CNKI作為一個中文地區共知的資料庫系統,其資料的權威性,是受到包括台灣在內的大學所承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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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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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2000的數據結果,能代表什麼樣的社會認知,相信專業研究網際網路的人士對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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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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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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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70年代,為何台灣有學者捨棄高麗王朝不用,轉而使用王氏高麗?大家將我的話放在他們的思量角度去看,會不會也會產生同樣的疑惑?相信大家應該仔細考量,是否應該用一個含有巨大歧義的名字,作為條目的主名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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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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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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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再看看王氏高麗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顯示出,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個政治體制,這比起多重含義的「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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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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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只能說,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將這些個人原創的意見去找歷史期刊出版,強調「王氏高麗」比「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要求台灣和中國的歷史學者和專家不要再用不準確的字詞,但是在那一天來到之前,現實是使用「高麗王朝」的歷史學家和歷史刊物多過使用「王氏高麗」,台灣和中國都一樣,這情況沒變時,主流觀點應該是「高麗王朝」,少數觀點應該是「王氏高麗」,那麼簡單用重定向或分岐模版就可以,沒有什麼好分岐或糾結的。--<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4日 (五) 07: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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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似乎有太多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我拒绝回应。——[[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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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任何人都可以,看看這裡所謂有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的言語是誰說的?--<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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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此提醒[[User:蘇州宇文宙武]]若要真的討論,就要能和他人按理據按方針來討論,您的以下語言就不恰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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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終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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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這是一切衝突產生的根源問題,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濘中出不來的話,自然也就談不上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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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若您不能接受:討論頁就是大家將各自理據來交流這件事,而只是要大力宣傳您的個人「最終的選擇」才是唯一,就如同您在您個人用戶頁的某種政治主張才是唯一,其他您例出的「負面」政治主張都是罪人,那麼交流的空間就很小。 |
|||
在此,我和其他人並沒有說這些關於[[高麗王朝]]及[[王氏高麗]]的字眼本質上是否消歧義,而是在「如何」做消歧義。而[[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就有好幾種方法,而您的提案實為下下策。 |
|||
目前按可靠來源(可以納入條目可靠來源註腳)的相關用語來說,[[高麗王朝]]是主,[[王氏高麗]]是副,我會說按目前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是主流用法,[[王氏高麗]]是少數用法(至於是不是少數觀點,我不清楚,要看歷史學家採用[[高麗王朝]]或[[王氏高麗]]是否帶有兩種觀點)。那麼按[[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其實可以簡單利用同頁消歧義及主題目消歧義,未必只有您的提案才是唯一「最終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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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報]]的問題,就像您個人用戶頁中的政治主張的問題,就是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而不允許討論。注意科學研究和歷史研究,強調的是討論的開放性,而按理據的本身是否有價值,而非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陈寅恪]]的條目或可讀讀,當中國共產黨請他就任歷史研究所所長時,他的回應說明了學術自由及學術獨立的必要,在科學和學術中沒有「最終的選擇」,只有目前的學術主流共識,而少數觀點不能用理據以外的方式惡意打壓,就如同維基百科的編寫一樣。請您注意其中差異。--<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0: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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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回顧現在中文維基中實有'''內容頁'''、'''消岐義頁'''及'''重定向頁'''的頁面空間和對映的實質內容,再討論各別頁面(1)是否要再拆分、合併或改寫,(2)是否要有不同的命名。'''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促進討論''',我以下以'''頁面編號'''稱呼之。若有明顯遺漏,請以AGF直接改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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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編號49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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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為實有'''內容頁''',頁面資訊在此[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9%BA%97&action=info](簡版[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49302&inprop=url]),為此討論串中'''有最多實質內容(也似為唯一有實質內容)'''的主要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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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編號54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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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為實有'''消岐義頁''',頁面資訊在此[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9%BA%97_(%E6%B6%88%E6%AD%A7%E7%BE%A9)&action=info](簡版[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545786&inprop=url]),為此討論串中現有含納'''所有可能分岐資訊(也似為唯一)的主要消岐義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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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編號317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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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現為[[高麗王朝]]的[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9%BA%97%E7%8E%8B%E6%9C%9D&action=info 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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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編號345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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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現為[[王氏高麗]]的[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8E%8B%E6%B0%8F%E9%AB%98%E9%BA%97&redirect=no 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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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各位在討論時,可以直接簡單說明各別意見,個人覺得以下的建議格式來說明個別意見會比較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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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49302&inprop=url]'''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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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現有實質分岐資訊內容的(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545786&inprop=url]'''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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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49302&inprop=url]採用「高麗王朝」或「高麗」命名,因為前者為可靠來源內容(含台灣及中國的學術期刊和一般百科全書)來說,在數量比例上為主要使用的字眼,亦是最多用於第三級來源的百科全書中 ,而後者則是大眾所熟知的一般名稱(但使用「高麗」二字則有必要使用分岐頁模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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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王氏高麗」亦有可靠來源支持(但不若「高麗王朝」常用),而這些可靠來源內容指的「王氏高麗」即是「高麗王朝」(無岐義),而未必是「高麗」(有岐義)的可能,本人建議頁面編號3459900[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3459900&inprop=url]維持轉向至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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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高麗」一詞有分岐義,唯現有(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api.php?action=query&prop=info&pageids=545786&inprop=url]所列的可能岐義的條目內容,[[高句麗]]、[[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跆拳道]]套拳之一、[[高麗(粵劇演員)]](尚未創,可不考慮)、[[張高麗]],個人評估只有前兩者才有為讀者著想的消岐義必要,建議保留此獨立消岐義頁,並在其他頁面以簡單其他消岐義頁的方式行之。換句話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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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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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王朝」頁面中以Otheruses模版方式方面讀者點含(獨立)消岐義頁:「高麗 (消歧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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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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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高麗 (消歧義)」涉及的其他條目頁面,則用Otheruses或distinguish等其他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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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尊重其他維基編者的意見,以上的建議只為個人建議(並附理據),若有其他編輯堅持要把「高麗」一詞定為(獨立)消岐義頁,再包含[[高麗王朝]]及[[王氏高麗]]為該頁第一項內容,本人雖覺得不是最佳作法,但也可以接受。其實目前主要內容實為「高麗王朝」為主,而該條目內容似與「王氏高麗」指涉同一個對象(只是「高麗王朝」的可靠來源出版數量更多),所以不管是「高麗」或「高麗王朝」為主都可,這沒有什麼絕對如此或不如此的部份。然而就目前看是否有「發生岐義」維基內容條目的現狀來說,實無採取更長命名的必要,在此說明。--<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04: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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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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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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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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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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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5: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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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堅持反對反共反华用户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另五體投地您封禁解除後還能出此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Zhxy_519&diff=prev&oldid=26660272],恭送偉大的[[User:Edouardlicn/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User:鹿目圓|鹿]]/[[User:Edouardlicn|魔]]/[[User:BlackLotux|黑]]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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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P:D|「消歧義」指引]],「如果那些定义擁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故可以考慮使用「高麗王朝」或「王氏高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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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WP:NAME|「命名常規」方針]],我們應使用最常用名字。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應該是吧),故應該使用。根據[[维基百科:方針與指引]],方針比指引層級較高,應當遵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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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麗」在中文語境中可能造成混淆,故應加消歧義。我建議可使用「高麗 (XX)」的方式。至於XX是什麼,可以是「王氏」、「918年-1392年」、「朝鮮半島」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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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各位洋洋灑灑的做論證,令人佩服。只希望大家將同等精力編寫條目(例如[[维基百科: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功德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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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3: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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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同意您的1及3(部份),然而2無來源支持「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且注意此方針指的是無岐義的狀況),再者3的問題讓2有問題,建議以1行之,而1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王氏高麗」,主副立見。另3建議您注意方針中「請不要在一個頁面上使用一個繁複或容易混淆的標題,即使那個標題沒有其他的含義」,個人認為「高麗 (XX)」的方式不宜,因不必要的繁複,建議您看[[Wikipedia:D#消歧義的方法]],並不是一定要搞這麼長的頁面名稱,特別是在「高麗王朝」及「王氏高麗」本身沒岐意的情況下。--<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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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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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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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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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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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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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고려왕조)韓國人有用,另一個沒見過韓國人這樣寫。--[[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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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称'''均不是现在的大韩民国政府的名称,不属于名从主人'''。所以现在韩国人叫那个做什么,不要紧,跟他们没什么关系。--[[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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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偉大的[[User:Edouardlicn/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User:鹿目圓|鹿]]/[[User:Edouardlicn|魔]]/[[User:BlackLotux|黑]]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爬前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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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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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螺釘(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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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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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hanteng的建議]]也已說明解決方式,'''主要有歧义的是高丽'''不是高丽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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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5日 (六) 1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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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拿人家的话做挡箭牌,我要求的是你回答我的问题。现在我没打算谈解决方案。--[[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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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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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高麗」問題<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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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搜索結果的理論<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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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資料庫本身所佔據的社會地位及影響<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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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可供查證的兩個名字的問題<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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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陷入兩難的困境<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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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我們該怎麼辦:名從主人<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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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討論區<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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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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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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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1 高麗王朝<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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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2 高麗<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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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3 王氏高麗<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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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被忽略的事實:請廖博士回答三個問題<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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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0 請堅持反對反共反華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注意<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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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1 User:蘇州宇文宙武個人主觀判斷區<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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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2 討論的重心在於消歧義的方法<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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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 當下狀況事實整理<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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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1 方便討論的建議<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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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2 hanteng的建議<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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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4 請hanteng停止擾亂討論頁,回答我的問題<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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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5 回歸方針和指引<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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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能不要發長文佔住標題洗版?老實講你打在標題上打一堆,裡面也打一堆字佔住首版內容,這一堆字太多太雜,根本分不出是誰發的言論,讓我一個字都沒看,我只有一個感覺就是覺得你字太多很煩而已,能不能用一個「:」、兩個「::」、三個「:::」如此依次井然有序的討論,敵我叫囂佔住標題的行為是討論不出任何結果的,還有,其他維基人在此討論串中正常發言,都被你這佔住標題發長文的詭異行徑完全蓋掉。--[[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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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大法支持者发长文无数,也没见什么人反感。这上面的标题一开始只有6个,后面hanteng加的标题也不少。最后,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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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把他的長文都看過了?一堆又多又雜的文也不曉得是哪個人發的,完全無法辨識,最好你能完全看完。還有,這種發長文讓我無法因此看完的整篇討論的,就不要隨便阻止別人發對此厭煩編輯長文的感想討論。--[[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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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阻止过你发表感想了?看清楚,我是说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要发表感想,还要挤在别人的讨论版里面。你连是谁发的文都不想看,直接就出来喷,我也没话说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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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頭明明就寫「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佬也挺厲害,我連發個對長文佔標的感想也要被你限制不能參與討論,你好大的官威。--[[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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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发感想自己另开一段发,发到别人讨论脚下有什么意思?你的感想与这个讨论的实质内容有什么关系么?懒的说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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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请不要再为破坏者的破坏而打架了,不值得。'''--[[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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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User:蘇州宇文宙武]]此次討論編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D%A1%E7%9B%AE%E6%8E%A2%E8%AE%A8&diff=prev&oldid=26635365]一口氣貢獻六個次標題,39.1-39.6算是破壞,請通報破壞。但這個人認為只是不友善([[User:蘇州宇文宙武]]佔六個次標,而給別人的討論區只有一個小次標),還沒有到破壞的程度。另外[[User:蘇州宇文宙武]]自己決定將一個討論串封閉重開,使得有必要將其他已發表重要意見的維基人發言再於新討論串摘要,這些狀況其實都可以避免的。--<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6日 (日) 05: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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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個人支持全用分號取代此高麗討論串的次標,唯警告黑[[User:BlackLotux]]不要任意片面動他人的發言,而黑[[User:BlackLotux]]也不只一次將本人的發言無來由加次標或改次標,請注意。--<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6日 (日) 05: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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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同学又开始人身攻击了?听说上次你在人家Oneam发言前面“排版”加了个{{支持}}喔。我这次帮你缩减标题你还这么多意见?我又没有给你加内容。--[[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6日 (日) 06: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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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我們仍未知道那天所看見的花的名字。|那讨论]]--[[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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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D%A1%E7%9B%AE%E6%8E%A2%E8%AE%A8&action=history 其实,早些时候我已经做过简化,不过又被hanteng恢复了。]--[[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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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呼吁参与讨论的多方,将讨论限制在一个小标题内。--[[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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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建议各方冷静,回到讨论之中,'''并请不要再谈“事实”、“真相”等字眼'''。--[[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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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欢迎各位反对者,耐心解答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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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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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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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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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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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Oneam外如果其它反对者不对此问题正面回应,'''我们是否可以视作他们无法作答呢'''?--[[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6日 (日) 03: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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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高丽”一词上1971年才出现?我看世界书局1935年章赋浏编的 《东洋史》第49页标题就是“一七 王氏高丽的前期”、第52页标题就是“一八 王氏高丽的后期”。这个名词早就在史学界通用了吧。--[[User_talk:zy26|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2: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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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意见。--[[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6日 (日) 12: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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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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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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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螺釘(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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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也已說明解決方式,'''主要有歧义的是高丽'''不是高丽王朝。--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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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丽王朝(고려왕조)韓國人有用,另一個<ins>(此指[[王氏高丽]])</ins>沒見過韓國人這樣寫。--[[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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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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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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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要討論[[高麗王朝]]等相關條目時,注意此討論其始原串在[[#高麗]],由Gakmo發起,然而因不明原因某鹿/魔/黑頭將此討論直接準備封存[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D%A1%E7%9B%AE%E6%8E%A2%E8%AE%A8&direction=next&oldid=26669155#.E9.AB.98.E9.BA.97],在此提醒各位討論時,應該也要考慮原[[#高麗]]討論串的理據內容和各別維基人的意見發表,'''若此討論串還沒結束前''',則[[#高麗]]不應該移開至別處,這兩討論串有前後歷史接續性(至於為什麼分開,我就不多說了)。若有人選擇只留此討論串而將[[#高麗]]移開,則是不友善的操弄討論頁的作法,大家應注意小心。--<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6日 (日) 15: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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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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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可用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9%BA%97&diff=26675883&oldid=2667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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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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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的是公元918-1392年的高麗王朝(或稱高麗帝國、高麗國或王氏高麗)。關於公元前37年—公元668年的古代韓帝國,請參看「高句麗」。關於「高麗」兩字的可能其他意思,請參看「高麗 (消歧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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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但在任何需要新共識的移動頁面動作之間,用消岐義模板是比較可以做的。--<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6日 (日) 15: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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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一直说,高丽王朝没有问题;'''可是我们一直认为,高丽王朝有问题,且不是名从主人'''。所以就无法达成共识,这就是事实。如果各位维基人都好像hanteng那样处事,我相信维基百科不可能会有共识。这里,让我晒一下最近的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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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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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am'''已经跟我私下沟通过,尽管他觉得我跟苏州提出的部分理由存在问题,'''但是括号消歧义是可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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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过一番查证后,发现'''高丽王朝或是王氏高丽亦非常用名称,反而是高丽是一个常用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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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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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hanteng还抱着一个星期前的讨论意见干什么''',到底是制造共识,'''还是制造误解'''????廖汉腾博士,烦请你去找找你常用的google book,看看大量书籍采用高丽的用法是怎么回事(不要跟我谈那些高丽是对应高句丽,那都是对应王氏政权的)。--[[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04: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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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发觉廖博士似乎在历史研究方面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除了搜索数据库及提交结果数量外根本无法自行回答我提出的几个问题,唯有依赖不断复制他人的意见(也不说这些意见本身对不对,尤其是在名从主人方面)。--[[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0: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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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你的意見或同意你的意見才是正確的意見,請您拿理據出來。另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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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P: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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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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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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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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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同理Google Books也是資料庫,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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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不要不顧社群他人的發言參與,請您按理據來,不是大聲問別人而不願回答他人的問題就是有理。我的提問您也不願回答,但我也沒有重覆張貼三次。--<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7日 (一) 15: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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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社群就只剩下mewqua、螺钉还有你不同意,mewqua、螺钉我已经反复通知,都不出来回答问题。你的回答的话,'''老实说,我估计只有你自己看得懂你在说什么。所以我才反复问。'''中文没学好就满口英文还真是糟糕呢,哦对了,我没说你。--[[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7: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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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对mewqua、螺钉还是比较尊重的,既然廖博士没有什么“廖”,我只好再等等他们的意见。当然,我不会无限期地等下去,不说话不代表你们可以维持现状。共识不需要每个人都同意,'''而且你们的方案违反了命名规则这一最大共识。''''''廖博士你可以继续回复下去,反正没几个人会继续看某人的糟糕中文表达方式。'''--[[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7: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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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送大家一句廖博士的经典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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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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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Books......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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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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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真经典'''!--[[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7: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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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Books現在不是出版社,Amazon也不是,但是他們的資料比一般搜尋引擎收的資料,有比較多比例是已出版的來源。--<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7日 (一) 23: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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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你的意見或同意你的意見才是正確的意見,請魔黑頭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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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onsensus_Flowchart_zh-hant.svg|thumb|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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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P:共識]]:「編者應在討論頁發起一段討論,通過討論來解決編輯紛爭。共識討論有一特殊形式:編者會嘗試通過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共識討論的目標,是形成對頁面內容的一致意見;該意見也許不能完全讓所有人都滿意,但所有涉事編者均視之為對該主題的合理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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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見[[Wikipedia:可靠來源]]「一般公眾的歷史知識都是來自小說、電影、電視劇、導遊等,這些材料充滿了傳說、閒談、虛假和誇大的故事,將一些歷史人物美化,編輯人員應該去尋找靠可靠真實的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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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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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此頁的「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本文介紹的是公元918-1392年的高麗王朝(或稱高麗帝國、高麗國或王氏高麗)。關於公元前37年—公元668年的古代韓帝國,請參看「高句麗」。關於「高麗」兩字的可能其他意思,請參看「高麗 (消歧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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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同理Google Books也是資料庫,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Wikipedia:可靠來源]]提到Google Books稱之為檢索(工具),非來源,來源是「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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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不要不顧社群他人的發言參與,[[WP:共識]]的形成是看理據,勿惡意邊緣化其他持不同意見的用戶。--<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7日 (一) 23: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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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衝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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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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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Wikipedia:投票/命名争议的临时解决办法|之前的社群投票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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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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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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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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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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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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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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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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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28日 (二) 00: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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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不是让每个人满意,是让大部分人满意的事实。'''既然你违反了最大的共识,命名规则,就不应该视为共识。'''--[[User:BlackLotux|黑雪姬]]([[User talk:BlackLotux|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04: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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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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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較早前的討論,當時參與討論者初步形成了一些共識,認為'''「高麗」應為消歧頁'''(見[[Talk:高麗#新的方案展示]]),主要分歧在於應該使用「高麗王朝」、「王氏高麗」或其他名稱。現在主要是「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爭持不下,不知是否可以用地區轉換,條目名稱叫「高麗國」、「高麗」(配合括號作消歧,如"918年–1392年")等,然後zh-cn用王氏高麗,zh-hk/zh-tw用高麗王朝。--[[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16: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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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n用王氏高麗遠多於高麗王朝嗎? --[[Special:用户贡献/114.47.40.160|114.47.40.160]]([[User talk:114.47.40.160|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4: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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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面已經幾次發言,我不支持此為共識。--[[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6: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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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其他用戶對我的意見有何看法。--[[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8: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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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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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宋朝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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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用戶([[Special:用戶貢獻/118.73.155.45|118.73.155.45]]、[[Special:用戶貢獻/118.73.216.212|118.73.216.212]]、[[Special:用戶貢獻/118.73.216.140|118.73.216.140]],應該是同一人),在[[宋朝科技]]條目做出了相關重大修改([//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26073833&oldid=25475408]):對於[//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26110782&oldid=26101694],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删除于宋朝主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對於[//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26117336&oldid=26110831],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其實這兩個修改就只有差一段而已,目前版本主要是基於最後修改的。大家可比較一下這三個編輯歷史。大致上問題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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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段引文的最後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行)「与此同时,在……为阿拉伯后裔等等。」內文有沒有問題?來源有沒有問題?(IP用戶曾刪除它,但後來放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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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通才」那段後半部(編輯歷史顯示第13行或第14行),是浑天仪還是天文望远镜?(他沒改資料來源)[[暗箱]]前該不該加照相机?(p.s. 他堅持在[[海什木]]前面加[[阿拉伯]]人,如果文句通順,我是沒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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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他在「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3行或第64行),添加了一句『领先的……称为“[[希腊火]]”。』但是沒有資料來源、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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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樣是「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4行或第65行),是油泵?還是火器?(他沒改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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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桨轮船」(編輯歷史顯示第119行或第120行),到底是自動船?還是人力船?這差很多!(他沒改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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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風力」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127行或第131行),我就有點看不懂了,他改得有點亂,我先暫時修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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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IP用戶的一些問題,另外('''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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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中,第6個引用錯誤、第55個「Error Page Messages.」、第71個「Not Found」、第99個「中國載籍中非洲史資料彙編問題漫議」顯示「无法找到该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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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述我提出來的問題皆不是我擅長的領域,還請大家討論後幫忙修改(可以先修注釋)。感恩,祝順利![[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6: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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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我發現Zcm11用戶也曾做出了大量貢獻([//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23957082&oldid=22159868]、[//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19326737&oldid=19100731],看似沒什麼問題),其中IP用戶不喜歡的首段引文正是他加進去的。重審時有爭議的「希臘火」(見[[Talk:宋朝科技]])他也有做些修改編輯。再往前的編輯看似沒有問題。我邀請了Zcm11一同進行討論。感恩,祝順利![[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6: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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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邀請了Geistcj(貢獻:[//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8B%E6%9C%9D%E7%A7%91%E6%8A%80&diff=19469315&oldid=19326737])一同前往討論。[[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7: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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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人給我{{回應}}嗎……[[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5: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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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完全没有资料来支持伊斯兰科技介绍一段的比重,如果介绍伊斯兰科技的意图是将宋朝科技和伊斯兰科技相比较,则应该直接引用比较两个文明的可靠来源以证明这段内容在这个上下文中的重要性,比如宋朝科技在世界上排位如何,然后才可以对其他文明的科技作简介,介绍的时候也不能只介绍伊斯兰文明。光给出对伊斯兰科技的介绍不给出和主题相关的总结,让人看了不知所云。--[[User:Skyfiler|Skyfiler]]([[User talk:Skyfiler|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23: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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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應。伊斯蘭那部分肯定是有問題的。因為[[宋朝科技]]是特色條目,所以才希望有更多人關注。願有人能站出來修一下條目,不然我只好先回退IP部分編輯然後送交重審。[[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9: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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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一下我晚點把[[宋朝科技]]的條目缺點列出來。[[User:Simon951434|Simon951434]]([[User talk:Simon951434|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09: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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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en:Sky City|Sky City]]在中文稱為[[:zh:遠望大廈|遠望大廈]]而不是[[:zh:天空城市|天空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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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至|Talk:遠望大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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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en:Sky City|Sky City]]翻成中文變[[:zh:遠望大廈|遠望大廈]]而不是[[:zh:天空城市|天空城市]]?是不是有命名上爭議或者需要被移動到[[:zh:天空城市|天空城市]]?--[[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1.213|36.232.211.213]]([[User talk:36.232.211.213|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6: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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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或许对[[:en:The Four Journeys]]'''翻'''成中文变成[[:zh:西游记]]而不是[[:zh:四趟旅行]]感到疑惑。--[[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4: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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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中文名和外文名有时候不必字字对应。不过The Four Journeys对应的汉语确实是“四趟旅行”(《四游记》)啊,不是《西游记》(Journey to the West)。--[[User:Patvoiiage|Patvoiiage]]([[User talk:Patvoiiage|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2: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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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這是為維基人寫條目所開創的特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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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至|Talk:許瑜真|sign=[[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09.54|36.232.209.54]]([[User talk:36.232.209.54|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8: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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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許瑜真]]條目可以不算是[[Wikipedia:避免自我提及|自我參照]],其它條目就會被認定是自我參照?難道只因為條目是在撰寫維基人,所以為了歌功頌德維基人貢獻而做出特例?明明每個條目都是在維基百科誕生,但待遇上卻有「不平等」,只要是來源由維基百科提供就視為自我參照,又何來不算是自我參照?還是因為撰寫維基人得必須引用維基百科提供的來源做為第一手的可靠訊息,因此被廣為接受這種你們認為不屬於的自我參照?假如是這樣理由,那麼我提議修改或增訂[[Wikipedia:避免自我提及|自我參照]],避免這情況一直存留不解,再說這種問題擱了很久也不見有人處理,只用全保護封鎖編輯,真不知道這舉動算不算是證明偏袒維基人條目所開的特例?--[[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09.54|36.232.209.54]]([[User talk:36.232.209.54|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7: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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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庭可以判人入狱,我们就不能判人入狱?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推翻法庭!为什么警察可以随街查人身份证,我就不能随街查人身份证?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取消警察制度!为什么男人没有月经,女人就一定要月经?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让男人月经!为什么人人都在地球诞生,有人比我漂亮有人比我丑?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将每个人整容成和我一样的样貌!啦啦啦,欢乐的六月就要来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8: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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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請不要擾亂!你已經脫離話題,請務必對題答話,這裡不是鬥嘴或閒聊的地方,請參見[[Wikipedia:討論頁指導]]。--[[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09.54|36.232.209.54]]([[User talk:36.232.209.54|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8: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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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有說「這種問題擱了很久也不見有人處理」,請務必正視這問題,能有明確答覆及正面回應才是這次討論主要目的,謝謝合作。--[[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09.54|36.232.209.54]]([[User talk:36.232.209.54|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8: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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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裁判他人的留言?你是神还是管理员?我觉得我的留言很符合话题。—[[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9: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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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者迷,你自己說的話當然認為符合話題,否則豈不自打嘴巴?瞧你自己說那些話是怎麼答覆這話題的,用很多例子來反問是代表什麼意思?還有最後你還附帶這句「啦啦啦,欢乐的六月就要来了」一看就知道你是來擾亂,更別說前面那些例子所帶的反問。而且我也沒說我是神,也沒說我是管理員,除非你是想轉移話題才這樣做,只要你不擾亂,我怎會說你怎樣?--[[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1.102|36.232.211.102]]([[User talk:36.232.211.102|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6: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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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者迷一句原话奉还。你看不懂我的留言就直说看不懂,没有资格评价我在干什么。言尽于此。—[[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6: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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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看[[Wikipedia:%E9%81%BF%E5%85%8D%E8%87%AA%E6%88%91%E6%8F%90%E5%8F%8A#.E5.AF.B9.E9.97.9C.E6.96.BC.E7.B6.AD.E5.9F.BA.E7.99.BE.E7.A7.91.E6.9C.AC.E8.BA.AB.E7.9A.84.E6.9D.B1.E8.A5.BF.E7.9A.84.E6.92.B0.E5.AF.AB |對關於維基百科本身的東西的撰寫]]小節,如果該來源有必要存在,且語調上「沒有特別暗示條目本身是在維基百科看到或是維基百科的一部分」,在使用外部連結方式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維基百科的頁面做為來源。--[[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8: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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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Talk:許瑜真]]中的過往存廢討論內容及連結。--[[User:White Lotus Society|White Lotus Society]]([[User talk: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8: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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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們諸位答覆,所以是我的問題嗎?不然怎只有我一人有此異議?否則這條目早就因為[[Wikipedia:避免自我提及|自我參照]]而修改掉。--[[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1.102|36.232.211.102]]([[User talk:36.232.211.102|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6: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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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瑜真]]保留是因為除了維基百科本身以外,也有其他的媒體訪問如《天下雜誌》、《30雜誌》、《數位時代》、《聯合報》等作來源。除了「延伸閱讀」指向維基百科本身,有那部份屬自我參照?--[[User:nivekin|<span style="color: #808000;">'''Nivekin'''</span>]]※[[User talk:nivekin|<span style="color: #ff00ff;">請留言</span>]] 2013年5月29日 (三) 17: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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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人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這話引用[[User:KaurJmeb|KJ用戶頁]],雖然現在[[許瑜真]]來源中有移除[[User:KaurJmeb|KJ用戶頁]],但「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沒被移除,我曾經試圖移除,後來遭到保護,所以很明顯是有人在規避這問題,此人還天真以為來源移除掉就沒自我參照問題。--[[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7.20|36.232.217.20]]([[User talk:36.232.217.20|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17: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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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被保護是因為有別的IP用戶在破壞, 見編輯歷史。你不能編輯是因為你不是自动确认用户……--[[User:nivekin|<span style="color: #808000;">'''Nivekin'''</span>]]※[[User talk:nivekin|<span style="color: #ff00ff;">請留言</span>]] 2013年6月2日 (日) 10: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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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段落的「許瑜真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頁」?這種用法很不恰當吧?通常「延伸閱讀」是用來指向外部的書籍或論文。生人條目最忌諱歌功頌德的狗腿型為,「維基女神」?這種沒有任何來源可供查證的敘述真的可以嗎?-[[User:P1ayer|P1ayer]]([[User talk:P1ayer|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0: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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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尷尬的是KJ本人應該是一點都不喜歡這個所謂的「稱號」,所以說是歌功頌德其實是反宣傳吧?那個稱號是知名大報的記者在報導中提及,所以算是有可靠來源,但有沒有必要特別在題目中提及此點我認為應該尊重當事人意見。--[[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8日 (六) 18: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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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夫婦別姓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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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日本夫婦別姓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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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別姓」是日文,不是標準漢語,條目命名與準則不符。建議移動到[[日本冠夫姓問題]]或[[日本妻從夫姓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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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30日 (四) 03: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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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比較莫名其妙的是在日文維基中條目在介紹的只是一個夫婦別姓的社會現象,為何到中文維基來就變成「問題」了?至於啥「日本冠夫姓問題」或「日本妻從夫姓問題」就更不恰當了,不止是個人原創研究,而且還曲解了日文中的原意。如果一個概念原本就是中文中沒有的現象,且其日文名稱對於中文用戶而言沒有理解困難的可能,例如是用日文假名命名的事物,或是其漢字與中文意義相距甚遠之類的(但此例不算,因為不管是「夫婦」還是「別姓」(姓氏相別),都與中文中的意義相同),寧可自己亂發明也要強求翻譯成跟日文「不同」的名稱,就是一種走火入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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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目前該條目中的內容來說,我認為根本沒必要獨立成條,因為條目兩段主文裡面有一段完全是在介紹各國的狀況,根本與日本無關。建議條目應該直接與[[冠夫姓]]一條合併,並在裡面設置專門介紹日本現況的段落。日文維基是因為還收錄了很多背後的法律背景與社會討論等內容,所以才有獨立成條的價值。--[[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2: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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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別姓一詞較佳,因為日本夫婦別姓問題不只涉及婦人嫁入某男方家是否應易其姓,亦涵括男子入贅女方家後是否應易其姓。--[[User:RekishiEJ|RekishiEJ]]([[User talk:RekishiEJ|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08: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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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而且我認為目前中文版的條目名稱也應該改為[[夫婦別姓]],理由是因為如果稱呼其為「問題」,就表示條目名稱已經帶有批評這現象不是一件好事的意味。但在日本這其實是一種正在進行中的討論,抱持正反意見者皆有,而日文版的條目也是側重收錄日本自古以來與姓氏規定相關的歷史,與多年來的法規演變,以及正反意見,只是一種社會現象的敘述與介紹而已。--[[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2: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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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台灣用戶能夠接受直接使用日文中的漢字感到非常驚訝!--[[User talk:SiuMai|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6月3日 (一) 02: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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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一般叫“夫妻不同姓”或“夫妻异姓”,作为社会现象的话应该是叫“婚后改姓问题/现象/传统”。—[[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3: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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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條目的內容不是專指日本當地的風俗,而是包含了其他國家的相關風俗,根據中文環境的習慣用名來命名條目我沒意見。但是,如果今天條目內容是專門在討論日本當地的狀況,但此狀況在中文領域又沒有一個已經存在、廣為人知的稱呼方式時,我想不出強制翻譯成所謂「中文」用語的意義何在?如果真有人是以“夫妻不同姓”或“夫妻异姓”這樣的用法來指稱日本的命名習慣的話,請提出實際的使用範例,如果找不到,那就只能說這種「正名」行為說穿了也只是另一種原創研究罷了。--[[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3: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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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范例,标题中有的:[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WGWT200604006.html 日本夫妇的不同姓问题]、[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RYZS199411016.html 日本妇女呼吁夫妻不同姓]、[http://house.sina.com.cn/overseas/2010-03-01/1746339893.html 日本夫妻子女不同姓法案]、[http://www.people.com.cn/GB/guoji/25/95/20010608/484823.html 日本:“夫妇异姓”路漫长]、[http://zzwb.zynews.com/html/2009-09/29/content_122723.htm 日本妇女有望婚后不改姓],另外更多的内文使用例子就不放进来了了。当然“夫妻别姓”也有使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4: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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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使用Google進行限縮中文範圍的搜尋後,發現「夫婦別姓」跟「夫婦異姓」都有相當程度的使用頻率,應該二者都符合在中文領域中廣為使用的稱呼方式,因此對二者的取捨保持中立,或許應援引名從主人與先到先得等備用原則。不過,我還是認為目前條目名中的「問題」二字應該改掉。--[[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4: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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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兩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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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东京记者 张超. 日首现要求夫妇别姓违宪诉讼[N]. 法制日报,2011-02-2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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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婷. 浅谈日本夫妇别姓问题[J]. 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06:3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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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水. 日本:“夫妇异姓”引发争议[N]. 光明日报,2001-06-08C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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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的看法,「夫婦別姓」跟「夫婦異姓」都可,至於「問題」二字是否改掉,本人認為應刪之,但主要理由為命名不應沒理由過長。若中文可靠來源中並無明顯並主流的漢語翻譯詞,則[[User:Snorri]]的理據似乎有點薄弱。另外,中文維基百科是「中文」維基百科,而不是「漢語」維基百科。--<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4日 (二) 10: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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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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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千年之恋.jpg|thu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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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上古文化艺术馆]]条目。看过一些网友和博物馆微博上的讨论,很多人认为这个博物馆有问题,用当代仿造甚至是臆造的“艺术品”冒充文物(至少是打擦边球),误导或欺骗观众。我支持这种看法。比如所谓的馆藏“千年之恋”,以我这个票友的眼光来看,有臆造的嫌疑。可惜的是正式的媒体没有这样的报道,搜得到的尽是溢美之辞。按维基的方针,来不得原创研究,看来没法加入质疑的部分。可我也不甘心让维基帮着这种单位宣传。我想请教,除了等某位专家对媒体点破(这样就有来源了),还有什么办法能在文中合规地加入对此馆的质疑?(或者,如果维基上有专家,可不可以对着媒体讲点话?)--[[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14: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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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场,你可以在自己的博客、微博等可以自行发表的地方宣传,也可以向可靠来源提供线索。但是决定条目如何选材仍旧是可靠来源的工作,维基人不能越俎代庖。另外,维基百科并非可靠来源,很多引用维基百科的作文甚至不获通过,以维基上存在负面宣传为由来说服别人并不是一个有力的证据。--[[User:Skyfiler|Skyfiler]]([[User talk:Skyfiler|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23: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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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大哥你看懂我写的是什么了么?是我中文太差还是你理解能力不行啊……--[[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03: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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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可靠的第三方参考资料就可以了啊,这一点方针里不是说的很清楚么?没有的话就挂关注度然后提删就可以了。<br>PS:右边那幅图是搞基图片么?我的眼睛要被亮瞎了{{orz}}。--<b>[[user talk:Someone's Moving Castle|某人的移动城堡|欢迎调♂教]]</b> 2013年5月31日 (五) 04: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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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可靠參考來源,否則主觀地在文中加入帶有質疑味道的評語並不適合。但是,這條目有明顯的廣告嫌疑,主文者本身也疑似該館的相關人員、有自我宣傳之疑慮(連「我館」如何如何都寫出來了,真是不懂瓜田李下呀!)應該可以用這理據將內文裡太過吹捧的敘述砍一砍……--[[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04: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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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GLAM未必是錯,唯此圖Google Image 搜查的結果[https://www.google.com/search?tbs=sbi:AMhZZitAT4mDhdRHQr3zWWfIXhxcWSc9zq7EH7SOT7ULhRz32YXVXFJ8dg22cz2d0F7ddn9z-ef7a3Ruhvtz9nDalDy5CQetFFxM5VoVljEMaCwy1yNNQugQKC_1Xf6JGbEhGron0pj6SuVn6mtp1xdYYdkUJG1ml2T_1XYB5vEf1gm0j8evslmtOZ1RlVeObxW5EV8C4iM8-ZBLnK0JUCN_1YdesfJSRBeoBQi1vhjNF4aX-Rrl1Q0O4OZhZ8SR5tFDcQiTDSzn46rkw8WZYOZqvvGRMX9sD93a7PDQKBUSTGv2rCRxUHbrJ1tEySQCXKD8a-YlCr8HabbqAc3unlDCOaqsu3gTvPkl_1A4v4pqBIdqRdz0bMYYyScj9xsTynwagZd5luYlGjzB7PuwZIiyAiY1jprj6nf0xXpcuks4mr5qTECxCAtwtdwKUVsT96s0zKGdnl7tYgTXzfzXl74Ne6OIZupHyDUNcDj0tful8QDdtpOkQM09VSSySLZazEgp4UUo4cMe62yy90nGFbHBz3wCWXokwmE5pRyIW6H2dsDhEZ5zLTByDk-WBBJzoVMAMo3kOhlgVc-EmqNas86Srn484HK546_10LyOqbwMK2h_1f8KsbXCsXGKd47Sf_1hgoKi3ZMJYGJNxmx80zKNScl3zM55_1vKqtX9P-t1NVT88MdzYON5VZ6Pn05Lcr4Ik00M2v5qnKXdUKTnWr2Nt6h9XNhARwMW271yY1NEkVhrf2yjuQq4DeVm6t7XrgOTdcRngKYJ_1bQH99y6nuUhGAE70DkumIFzm1jTcQx-xNwRqlg46vb1lapnTR3gYjL69kfiHuc9Jm3hZbMPFKZ5y7Tdfz2Tk5eD2mZtIhoSC4qFqEdLdJhfseHEVHoyJ7vt_19C1VSVraeZn7LKLC42U8IZosbfjybJfH_1OBVE43BTp_1kyXbgO5RJFoJHQH5FMDRl95xMxDsFtv-pLmuwZ97kKD4k_1AHpf9oNtBu6_12EoZoBuEuZ-FWR-tdvXhTLwDp5FgFmHySsObr5pLZOHN_1F2Y3Jm6LRouaToi5zw_1UGNB9HHcX4KHaO7JcoxaJl46R6mD0j9wBpHHIP_15bWbKaAUgqBVeDTFlui-1x_16wRfF_1_1gjmZBliN7yIiN9scduYGKBysGmVH8QMImqKLECkUFYttZ2Tp_1GSIXN-GMiQl-MzDK4vpSqFEXN9qitO9IRJznbE72Inx97pbTQ9oXI2hj1Xf_1zgZcCazZByIz7DayLnDbj8K_1Ixrw4z5FrduSQ64SmUgsj8WscGZCXu2DoK0XhbsScC32MBrn5dOPGExAdKQsv1cUrWYd5BJsx24&ei=Ab-oUdjeG8ePiAK9woHwBQ&start=10&sa=N&biw=1366&bih=637],看來不妙,似乎真的是上傳者自己的作品有待質疑,建議以此逼上傳者說明和該機構的關係,否則就以侵權刪圖。--<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5月31日 (五) 15: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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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File:Yishuguanquanjing.jpg|這張圖]]已經被覆蓋的早期版本,就會看到圖片上面有該博物館的浮水印與上傳者自己的個人網址,所以擺明他其實就是該博物館的工作人員跑來自吹自擂利用中文維基替其打廣告。該是搬出狗頭鍘來把它給砍了的時候了!--[[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16: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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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Wiki-GLAM的交流什麼是不當廣告,什麼是推廣人類知識,還需要更多實踐和思考。並不是所有博物館的工作人員來中文維基推擴/宣傳其館藏就是不當廣告。砍文章的不當廣告理據在此案是較充分,但砍圖的不當依據,若真的是版權擁有者要上傳/貢獻其內容,那麼應該以確認著作權的機構性釋出為佳。--<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4日 (二) 11: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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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本身已被從WikiCommons上砍除,但砍除前是用什麼理據已經查不到,我之前只有注意到該圖片有三個上傳版本,其中最早的版本有博物館跟User:Sgshine3的浮水印在照片上,所以推論此用戶是該博物館的相關人士。對於圖片本身只要授權符合規定我沒意見,我認為該砍除的是條目內文中明顯屬於廣告性質的敘述。當然維基百科並沒有強制要求相關者不可參與條目編輯的避嫌條款,但是如果已經知道編輯者本身是相關人士的話,在審驗其編輯內容的過程中用比較嚴格的角度去處理,應該是符合一般邏輯的作法,同理其他用戶在編輯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條目主題時,也應該用比較嚴謹的態度自我審查。目前經過修改的條目內容我認為算是比較符合中立要求了,所以主要的問題在於欠缺適當的參考來源等技術性問題。--[[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5日 (三) 11: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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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條目無來源亦無相關報導,所以交給[[WP:關注度]]去處理即可,搞不好使G11也能通過。--[[User:wasami007|<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安可</font>]]([[User_talk:wasami007|留言]] ) 2013年6月7日 (五) 16: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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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侍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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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DYK,FA,GA連過三關,在首頁輪展的條目的導言的結論。這就是維基百科首頁及特色條目portal出現的文字。這就是眾人精心閱讀,謹慎投票,萬中選一選出來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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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用户贡献/63.139.242.50|63.139.242.50]]([[User talk:63.139.242.50|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22: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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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家又把這個當不知所云的陳述了.為什麼不google一下呢?大家就會發現這個維基百科之特色如何影響到眾多資深維基人.以及百度百科的高效率.[[Special:用户贡献/63.139.242.50|63.139.242.50]]([[User talk:63.139.242.50|留言]]) 2013年6月30日 (六) 22: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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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條目是使用者破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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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此條目[[Wikipedia:同行评审/2013年菲律賓公務船對中華民國漁船廣大興28號攻擊事件]],麻煩知道該如何處理的人,幫忙協助處理,謝謝。--[[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21: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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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Wikipedia:同行评审]]已有頁面。--[[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6: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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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接受one of the -est翻譯成「有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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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User:Snorri|Snorri]]屢次到[[氣旋加菲洛]]條目把「最……之一」改成「有數的」,然而一般根本沒有這種用法。該會員不僅不接受,首先侮辱我漢語知識不足,後來還到我的討論頁公然毀謗,誣陷我用拙劣謊言說謊並人身攻擊。-- [[User:Meow|<span style="color:#FFF;background:#B14;padding:0 3px;font-size:120%">Meow</span>]] 2013年6月2日 (日) 18: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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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录谁都可以查,字典谁都可以查。我没有侮辱你汉语知识不足,我只是针对你的问句“什么是有数的?”叫你自行翻查字典。而你查完字典後开始以谎言来作为回退的理由。谎言说的再多也无助于讨论,你拒绝理性沟通,把持条目内容,已经影响到他人的编辑。—[[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9: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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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我高中英文老師只有教過one of the -est應該翻成「最……之一」,從來沒聽過可以翻成「有數的」。--[[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0: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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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插話:我認為「最……之一」較為貼近一般讀者可以理解的白話用法,如果一定要二選一,我認為此用法較適宜。--[[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2:3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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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最之一沒有問題,以前做語文題也有作為正確答案出現。--[[User:淺藍雪|<span style="color:#6495ED;">'''淺藍雪'''</span>]]<sup>[[User Talk:淺藍雪|<small>❉</small>]]</sup> 2013年6月3日 (一) 10: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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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其中一個最……的……」。「有數的」是甚麼?--[[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0: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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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先生曾经就各种英式中文“流毒”作出检讨。载于1987年《明报月刊》的文章:《[http://www.dotblogs.com.tw/huanlin/archive/2008/04/23/3205.aspx 怎樣改進英式中文?──論中文的常態與變態]》就提到了“最……之一”的问题。至于“有数”的含义,真心推荐查字典。—[[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1: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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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不是中文學堂,一個翻譯要讀者查字典後才知意思,就是失敗的翻譯。--[[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1: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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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過字典(民國七十多年出版),上面的解釋:數量不多的;明瞭。現在很多人只知道後一個意思了,不過其實推理一下就能理解,「無數」是很多,「有數」當然就是很少。--[[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1: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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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数”真的不是什么难懂的生僻冷词,随便在金庸里面找一句:“郭靖心想,廣宁子郝大通是全真教中'''有數'''的高手,江湖上武功胜過他的沒有几人,他說這几句話的聲音微微發顫,對頭自必是极厲害的人物”,各种文章里面也常常用到。—[[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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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人像Snorri你有如此高的語文素質,既然「最……之一」沒有錯,為何不選這個常用又易明的用法?--[[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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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怎么就成高素质了?我还可以找出更多国中生写的网络小说,里面“有数”用到烂。至于“最……之一”为什么不好,余光中的文章里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1: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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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四位用户都認為「最……之一」沒問題,不是說“有数”錯,但總不能因余光中十多年前的文章就推翻較常用及易明的用法。--[[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1: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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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能冒犯,但依照维基百科可靠性的方针,余光中的文章比起四位用户的感受来说才是更应参考的可靠来源。我认为以余光中在中文文学和语言学的地位来说,这样说并不过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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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除了“有数”以外,完全可以探讨其他的可能用法。翻译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转换,one of 就一定要对“之一”,否则和机翻无异。—[[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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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普通用語也要可靠來源?翻譯最重要是讓人理解,「最……之一」比「有數」常用及易明,相信絕大部份人包括你都會認同吧?余光中又不是說不可用「最……之一」,而那文章寫在十多年前,語文是會轉變的。--[[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2: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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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说以可靠性标准来说的话,余光中对“最……之一”的看法比普通用户的看法更有分量。至于“有数”和“最……之一”,哪个更易明,我认为是同样易明,但後者不够好。另外,不用“有数”,也可以用“佼佼者”、“顶尖”、“仅有……之一”,不同的情景下可以用的替代说法有很多。总之我觉得“最……之一”应该少用乃至不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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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是大眾的百科全書,文字應以user-friendly為目標,看維基的可不只是余光中,而是普羅大眾,我不認為余光中的看法比普通用户及讀者的看法更有分量。你一來就叫人「请自己查字典」,不就說明“有数”是不常用?上面有誰不是查字典才明白“有数”之義?難道你又要讀者自己查字典?--[[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2: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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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想說哪個較適當,但是又沒說不能改用詞,既然正確就沒什麼好爭的。--[[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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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字典和常用不常用有什么关系?见过没见过因人而异,想要说明十几亿中文人口的认知的话怎么能仅凭几个人的经验就断定。反正我是认为余光中的见解比普通维基用户的见解有分量得多,而且是可靠的来源。即便不用“有数”,也完全可以有其他'''更好的用法'''。另外,遣词用字正确不正确是很模糊的,否则就不会有“劣质翻译”和“好翻译”,“行文粗劣”和“行文流畅”的说法了。有的用法比另一些用法要好,为什么不改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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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又不一定正確,他可是會因為意見不合把人用白色恐怖來迫害的。他誤以為中文本來沒有「之一」這種句法,是外國帶來的,所以認為不是純正的中文用法而反對。但古代明明就有這種用法了,所以「之一」根本不是他說的流毒。對現在人,「最……之一」、「有數」,以前者最白話,讓人明白。--[[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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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不见得正确,但《明报月刊》肯刊登他的文章,说明他的观点起码得到编辑认可,总比维基用户的感受要更符合可靠来源的标准。古代有“最……之一”的用法还请给出证据。我不反对用“之一”,但“最”和“之一”结合是很别扭的。—[[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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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針對余光中所說'''中文原無「……之一」'''的舉反例,例如《北齊書》:「亦為佐命之一。」但古代確實有人用“最……之一”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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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工]]《[[尺牘新鈔]]》:「誠旋乾轉坤之'''最捷最易之一'''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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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望]]《颜氏学记》:「又使复还于无始而为'''最上之一'''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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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绍煐]]《文選箋證》:「凡胜水相合者但取'''最遠之一'''源爲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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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宝轩]]《皇朝蓄艾文編》:「則將三人中舉,'''最多之一'''一人再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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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硏農]]《西域紀要》:「鄂羅斯,北外'''最大之一'''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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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康]]《皇朝經世文編續編》:「...且不狻近年'''最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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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閣下,這樣的證據您接受嗎?--[[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3:4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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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这里的“最……之一”是指“最……的那一个”,恰好说明“最”只能单指。。。算了,姑且当有吧。大家随意使用就好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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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中文維基執著那一種文筆比那一種好,只要隨便找一條出來也可吵上一年半載,請繼續努力吧--[[User:nivekin|<span style="color: #808000;">'''Nivekin'''</span>]]※[[User talk:nivekin|<span style="color: #ff00ff;">請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2: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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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用「条目探讨」而不用「条目探究」的可靠来源在哪?--[[User: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1E90FF; color:white; border:solid 1px #4682B4;">Risk</span>]][[User talk:Riskchard|<span style="background:#FDF5E; color:#4682B4; border:solid 1px #4682B4;">留言</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12: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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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拜託你不要把余光中的雞毛當令箭。語言習慣不是你一個人說改就改得了的。即便不引經據典,之一的用法已經更加通俗也是無疑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5: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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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有一个人说改就改。我要一个人说改就改的话,还举余光中、金庸为来源干什么?当然现在余光中被搞臭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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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之一」真的比較普羅,余老先生德高望重但是太陽春白雪,咱們維基是希望下里巴人也能看的。請Snorri不要那麼堅持這種語文教學。--[[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6: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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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不是单纯看常用性的问题,语文总有好坏之分。另外我不觉得这是什么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问题,我倒觉得“有数”才是下里巴人(网络小说言情小说里面到处都在用),反是“最……之一”才是浑身带着欧洲贵族气的阳春白雪。—[[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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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你知道余光中將「bumbler」一詞翻譯成什麼嗎?受到眾人嘲笑已經不是第一次了。--[[User:Ch.Andrew|章安德魯]]([[User talk:Ch.Andrew|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7: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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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被人耻笑几次就没资格说话了呢?很多人被人耻笑了N次还照样出来秀下限呢。维基百科要不要建一个耻笑记录榜,被耻笑超过一次就不能够作为来源?—[[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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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余光中已经被各位搞臭,我也无话可说。下面另外列举几篇讨论“最……之一”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其中意见不一,希望大家摒弃成见看了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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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安的《“最……之一”新论》,惠州学院学报,2012年。Google可搜到pdf版本。主要观点是:仅当“最”所修饰的概念是1.几个完全相同的最高级概念,比如某班级有两个最高的人(身高相同),可称一人是班里最高人之一,2.主观上无法分辨的多个概念:我认为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牛腩面之一(最好吃是主观概念,而且作者自己也分不清哪次比较好吃)。客观上可以分清或需要分清的概念不应该用“最……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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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qvip.com/Read/Read.aspx?id=11923757 崔国明《“最……之一”正误辨析》],2002年,这篇文章和曹国安的意思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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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osenovel.pixnet.net/blog/post/24311134-%E5%88%A5%E8%AE%93%E3%80%8C%E8%A5%BF%E5%8C%96%E4%B8%AD%E6%96%87%E3%80%8D%E6%B1%A1%E6%9F%93%E4%BA%86%E4%BD%A0%E7%9A%84%E4%BD%9C%E5%93%81 倪采青,别让西化中文污染了你的作品],观点是“最之一”是不符合中文逻辑的怪句,是西化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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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懋勤,《关于“最……之一”》,1985年,主要意见是:“最”後接的是一个群体,故可以用“最……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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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庆华,《试论“最……之一”格式》,1985年,并行叙述两个主要观点:1.“最……之一”是自相矛盾,逻辑错误的句式。2.也需要考虑将错就错的惯例,承认“最……之一”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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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基本是从1980年代起有关“最……之一”争辩的主要观点。希望大家能够看看。维基百科上面要说服一个人看来是不可能的,反正最后写条目的还是大家。—[[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9: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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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以上各位资深编辑、管理员对维基百科行文质量的看法,感到很无奈。我一直想讨论:到底是否维基百科所有事物都以常用性为唯一判据?这样说来常用错别字是否应当取代正字?常用错误观念(光年是时间单位什么的)是否应当取代正确观念?常用易懂的网络语言、方言口语是否应当取代现代书面语?最后,既然大家都拼常用性,那么大陆13亿人的用法是否该比港澳台地区的用法优先?好像又不是?—[[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8: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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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區用語差異時不可以直接大數決論,但是,各地區內部的習慣用語檢討,仍然需要遵循最常用用法為主的原則,兩者並不衝突。或許對於中文用語Snorri君您有自己的理念,如果您想將這樣的理念發揚光大可以自己撰寫blog或個人網頁努力推廣,但是在中文維基這裡既然共識是如此一致的,那就請大家還是遵循之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19: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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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常用用法”是指维基用户的直观感受吗?是否只要有5个维基编辑认为“这很常见啊”,就证明了常用性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9: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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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觉得“最……之一”是最常用最明白最好的用法,我也不多说了。只希望遇到类似的内容时遵循先到先得的惯例,不要强制将之改为“最……之一”。—[[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9: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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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如此冷僻的詞彙脣槍舌戰,擺明唯我獨尊、瞧不起主流意見,既然自認語文能力那麼好,為何不花心思在其他成千上萬水平低下的條目?為了你最愛的「有數的」公開批鬥我「翻譯能力不足,中文水平不夠,導致條目文字質量低下」,即便資深編輯又如何?心態明顯有問題,竟意圖把維基百科搞成古文觀止。-- [[User:Meow|<span style="color:#FFF;background:#B14;padding:0 3px;font-size:120%">Meow</span>]] 2013年6月3日 (一) 20: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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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词语共产中文又出现了。我从未有批斗或被批经验,可能要问问家中长辈到底是什么。至于你「翻譯能力不足,中文水平不夠,導致條目文字質量低下」是我的观点。就我看到的贡献历史,你翻译的水平确实低。起码我认为这里辩论的各位的翻译水平和中文水平都比你好。你无法接受这个批评的话我也没什么办法。不接受他人批评的人多的是。至于我是否想把维基百科搞成古文观止,自有公论,我又不是囧王。—[[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20: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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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你是誠心誠意討論,還是抓緊一切時間攻擊對手呢?--[[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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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有點不明白主題為什麼會從「有數的」換到「最……之一」。雖然Snorri閣下可能會不相信,小弟首次得見「有數的」一詞,正是在維基百科。這詞對小弟來說真的不常見啊。這也不是小弟一個人的看法。另外,試試在搜尋器搜尋「有數的」,卻被一片「心中有數的」所掩蓋。未知閣下對此現像有何看法?-[[User:Hijk910|Hijk910]] {{lang|ja|[[User talk:Hijk910|<sub>登</sub><small>り</small>]]<sup>[[Special:Contributions/Hijk910|坂]]</sup>}} 2013年6月3日 (一) 20: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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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楼不是维基的传统么(笑)。实际上“有数的”只是我为了改进“最……之一”提出的一个替代词语,所以最后焦点还是回到了“最……之一”。至于“有数的”是否是古文,以及它的含义。我想说,“有数”作为“稀少”之一当然少于它最常用的义项,但这不说明它本身不常用。提到這不禁想起法国文学界每年会让小说家“领养”一些较少人用的“孤儿词语”,在新的小说中使用,让它们“重见天日”。中文界无此习惯,甚为可惜。—[[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20: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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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就心理学的观点来说,产生“首次见到某事物”的时刻并不总是真正首次见到某事物的时刻,因为人往往会忽略细节,“视而不见”是很常见的现象。也许你看书看报的时候已经见过“有数”这个用法,但当时上下文衔接自然,让你很轻易地懂得了整个文段,从而没有追究这单个词语。比如说如果你看过《[[神雕侠侣]]》(一本我认为很常见的武侠小说),应该就见过“有数”这个用法,但你应该没有什么印象,这很正常。—[[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20: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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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區分「語言習慣」與「科學概念」之間的分別,「語言習慣」本身沒有對錯,只有常用與否。例如維基百科行文中若使用「難兄難弟」一詞,絕對不是「難為兄、難為弟」義,而是取「兩者處境差不多慘」義;行文中若使用「經濟」,除了極少特例得透過前後文提示來做為「經世濟民」義,大多數也都是當成「物質與服務的交換活動」的稱呼;維基上使用「她」字,肯定是指「女性、第三人稱」,而不是當成「姐」字用。上面都是積非成是,或者外來語用法取代地道漢語用法的例子,只不過取代的時間久些罷了。余光中文中還有「劉伶是竹林七賢的'''同人'''」的取代建議,你會認為中文維基應該把「同人」當成「之一」用嗎?<s>那中文維基很快就會變成腐女最容易被騙入的網站了。</s>--[[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1: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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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见类似于范庆华的《试论“最……之一”格式》(1985年)的意见。对此,“最之一”论证中其他专家的看法是:积非成是是一个过程,一部分人较快接受的同时,也会有另一部分人较慢接受甚至不接受。一个用法从被少量人接受到被大多数人接受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最之一”还处在积非成是的过程中,接受者有之,不接受者也有之。具体请看我上面列举的从1985年到2012年的各种文章中提出的各种观点。到2012年的论文中,对“最之一”的分析已经很深刻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2: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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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告訴你,日語常用「有數」,你這種用法已經可以被視為歐式中文之外的日式中文了,你還想這麼堅持嗎?你不知道你現在經常見到很多台灣用戶就變得異常亢奮,像戴了有色眼鏡一樣,無理也要爭三分嗎?你這樣的多次爭執,是真的爲了維基好,還是把維基當成你的撒氣桶?--[[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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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這樣說我也無話可說。我說的都是建立在可靠來源之上的。我辛辛苦苦找參考找來源,不知道為什麼就變成了無理的一方。這個討論裡面除了我以外就只有outlookxp能夠將自己的論點建立在自己的參考論據之上。而且在這個討論中我也自問從未因為對方是台灣用戶就改變我的看法和立場,如果對台灣用戶造成了這樣的印象,我感到抱歉。“最……之一”的爭論是兩岸三地中文界持續討論了30年的話題,我現在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看一看我辛苦找出來的資料,大家在可靠的參考來源上建立自己的論點,理性地討論難道不好嗎?—[[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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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回應我的很有建設性啊,澄清了古代有「最……之一」,也指出古代與現在用法的差別。--[[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9: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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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這些論文放進一個介紹中文差異的條目裡邊介紹「之一」和「有數」的爭執,那無疑是非常正確的做法。但語言習慣不是,即使有權威如此指點,我們的習慣也不是第二天就能改,維基的用詞的改法也不是這樣。理性不是壞事,但不該站上理性的制高點就看低一切,這樣就像是無理的壓人。--[[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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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真心求教:維基百科決定一個詞語用法的常用性的依據是什麼?是否只要有若干個維基編輯覺得“這個用法最常見最好”,就OK了呢?如果是的話以後我就按照這個流程去做了,免得每次辛苦找一大堆資料還讓人覺得我在無理蠻纏,吃力不討好。另:大家雖然都覺得“最……之一”是好中文,但我辛辛苦苦找到的資料也請大家看一眼,裡面的觀點並不是傾向於我的或傾向於這裡的任何一方,而且我覺得說的很有道理,希望大家能夠讀一讀,說不定能對“最……之一”的使用有新的改觀。—[[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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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詞語的用法你真是想太多了。不錯,遣詞造句就是可以多人共識來決定的,還有一點就是先到先得。找資料雖然不得不說你努力錯了方向,終究不是壞事,相信諸位讀過後總會增加瞭解,今後動筆前每每想到也會三思。--[[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4: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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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希望能夠把這個流程定為指引,以便後人按此操作。既然“最……之一”最好已經成為共識,我也就不反對了。討論就此結束。順便說一下:強烈建議各位看一看以上的兩篇論文,對“最……之一”問題應該會有更深的認識。—[[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4: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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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如果我沒理會你偷偷修改成「有數的」,你會特別投下反對票並公開說我語言程度低下?還一直強調我說謊,你這不是公然毀謗加批鬥又是什麼?中文維基百科就是有你這種偽專家才搞得烏烟瘴氣,我沒投訴你人身攻擊就不錯了。-- [[User:Meow|<span style="color:#FFF;background:#B14;padding:0 3px;font-size:120%">Meow</span>]] 2013年6月4日 (二) 05: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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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收回相關言論。在此向你道歉。—[[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5: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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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過一年翻譯概論,余光中的理論是最主要的教材,因此當然知道要避免「歐化中文」。但這裡是維基百科,應該要用正確而且多數人知道的用法,我才認為「有數的」不太適合。中文維基百科許多條目濫用「一個……」、「做出…的動作」等歐化中文,我起碼避免了很多。-- [[User:Meow|<span style="color:#FFF;background:#B14;padding:0 3px;font-size:120%">Meow</span>]] 2013年6月4日 (二) 07: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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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我將[[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回應在此。我說:「[[氣旋加菲洛#氣象歷史]]陳述方式或許可以做個調整……」,這當中抓出不少不適用於自然現象的形容用詞,但不代表這是要求你惕除這些形容用詞(我從沒這麼說),而且你說:「氣象報文那些你們覺得「唱戲」的字眼全是機構慣用語……」,我這建議編者應負起校對責任,不是別人寫什麼就沒思考地照抄進去,否則唱戲不成反成抄襲,這有沒有侵權就得看官方,這只不過純粹對條目提供改善的意見,形容用詞調整的好可使條目閱讀起來更加貼近及順暢,更何況都已經叫[[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理當會有人提出意見與建議,你想不想改善也沒人控制到你的手去做修改,所以當你說:「各位不要更動結構」,我建議你若沒心理準備去看待別人給條目的意見與建議,請別將條目推薦,因為我們說的都是對條目而言,根據[[Wikipedia:条目的所有权]],別有著條目是編者一人所有,否則別人不會因為你而不去修訂或改善你推薦的條目。另外提醒,維基百科不是在上語文課,也就沒必要特開此討論「最……之一」改成「有數的」,還是別花太多時間在鑽牛角尖上,假如真覺得條目現狀沒有需要被調整或改善之處,那麼又為何討論呢?--[[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1.242|36.232.211.242]]([[User talk:36.232.211.242|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17: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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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是否在维基条目的主要作者就没有条目编辑的主导权呢?--[[User:ミカサ|ミカサ]]([[User talk:ミカサ|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2: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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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條目的編輯權利是由全體參與者公平分享。--[[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5日 (三) 13: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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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世界各政權受承認狀況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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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的名稱是「'''世界各政權'''受承認狀況列表」,為何沒有[[美國]]、[[法國]]、[[德國]]之類的國家?這些國家應該也是算是"政權"吧--[[User:M940504|M940504]]([[User talk:M940504|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4: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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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當初條目命名得不太恰當,如能改為「世界未獲廣泛承認政權列表」之類的條目名,就不會有這種疑慮了。--[[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5: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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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查看了一下修訂沿革,發現原本名稱叫做「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列表」,不過有用戶認為“未被普遍承认”的标准有爭議,才改了條目名稱。不過我覺得原本的名稱比較不易被誤解--[[User:M940504|M940504]]([[User talk:M940504|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9: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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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拥有多样的动植物。没有陆军和海军,是野生动物的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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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错误叙述。<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183.13.217.94|183.13.217.94]]([[User talk:183.13.217.94|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183.13.217.94|貢獻]])於2013年6月3日 (一) 05:31 (UTC)加入。</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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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出錯誤點?--[[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9: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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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受保護條目「香港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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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和「Kong U」是現時學生口耳相傳的中文(粵語)暱稱。「Hong Kong University」是香港大學的英文「簡稱」而不是中文「[[暱稱]]」(nickname),只適合在英文維基百科編輯。有關編輯是[[Special:用户贡献/14.198.203.200|14.198.203.200]]在2013年4月3日 (三) 03:54所作之破壞,請回退之。--[[Special:用户贡献/116.49.137.206|116.49.137.206]]([[User talk:116.49.137.206|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3: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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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维基中文6月5日首页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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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用户贡献/183.62.161.121|183.62.161.121]]([[User talk:183.62.161.121|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2: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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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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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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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年''','''大明宫'''决定将'''大明宫'''作为'''明朝'''政府所在地和皇室居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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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關於標題翻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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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GA條目上,貌似有著不能翻譯參考文獻之規定,那請問,關於模板{{tl|cite journal}}、{{tl|cite web}}、{{tl|cite book}}等的「trans_title」參數還有必要嗎?還是標題是能翻譯的?謝回答。--[[User:Ai6z83xl3g|Ai6z83xl3g]]([[User talk:Ai6z83xl3g|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8: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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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變成外部連結要翻譯……--[[User:KOKUYO|KOKUYO]]([[User talk:KOKUYO|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9: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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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dyk時看到就覺得很莫名,參考不準翻、外連要翻...—[[User:Ai6z83xl3g|Ai6z83xl3g]]([[User talk:Ai6z83xl3g|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3: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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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過說幾句,下面如果需要直接引用我的話就好,不需要回覆我了。(其實格式方面已經懶得管了)使用cite模板時可以在trans_title里翻譯標題,但不要在title里直接翻譯標題,其他參數類似。而且,參考和外連章節的性質其實不同——參考更像是給編者本人看的,即使大多數讀者無法理解參考的內容,在找不到中文代替品時還是要用它來支撐條目;外連的目的則是讓讀者擴展閱讀,如果外文頁面對不懂外文的人也有一定意義,我可能考慮添加,如果大多數讀者無法理解,它也就沒什麽添加的價值了。基於這點,參考文獻標題很多時候翻譯過來意義不大(而且不翻譯也是慣例),除非內容直接參考標題時,翻譯會有些意義;至於外部連結,如果是我的話可能會選擇“<nowiki>[http://www.example.org Orig. Title] {{xx icon}} - 中文簡短介紹</nowiki>”這種形式,這樣不懂外文的讀者來說,至少可以決定是否應該點進去。--[[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15: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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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妹项目链接模板有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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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from|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sign=<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6月6日 (四) 09: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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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用 {{tl|sister}}、{{tl|sister-inline}} 这两个模板统一了大部分姊妹计划链接模板的样式(被保护模板除外),还从英文维基百科引进了几个同类模板。<!-- 詳情見我的用戶貢獻 -->我还利用这些模板为一部分语言类条目扩充了一些链接,希望大家能继续以此为其它语言类条目扩充内容,并更新 [[Wikipedia:姊妹项目]]这个页面。如有必要,可以对此类模板加以改进。--<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6月5日 (三) 15: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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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我最近用 {{tl}sister}}、{{tl}sister-inline}} 统一了大部分姊妹项目链接模板有的样式(被保护的模板除外),并且我还从英文维基百科引进了一部分模板。--<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6月6日 (四) 08:52 (UT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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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语言类条目,其他任何条目也可以用这个链接到其他维基项目的内容。另建议馆里猿也调整一下被保护的模板的样式。--<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6月7日 (五) 10: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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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請求移除莫名其妙的台灣共和國條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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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Wikipedia_talk:臺灣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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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台灣共和國護照]]條目感覺是一個利用維基百科,試圖使自己存在正當化的條目,第一次想請求刪除條目卻不知道哪邊可以問,所以來這裡問看看了。他們在台中到處發散傳單,宣稱只要台灣宣布不叫中華民國,美國會馬上派XXX多少的陸戰特種部隊來台灣幫忙,還有說在桃園訓練的多少千名幹部,另外還自行散發了身分證,印製自己的鈔票,還自訂匯率來兌換新台幣...感覺這種莫名其妙反社會的資訊應該沒必要存在。 --[[User:風之水|鳳雩晞風]]([[User talk:風之水|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0: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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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關注度足夠,也有在維基百科紀錄之資格,與其本身性質、立場無關。—[[User:Ai6z83xl3g|Ai6z83xl3g]]([[User talk:Ai6z83xl3g|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1: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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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那麼很多政治不正確的條目都要被河蟹了,台灣人居然有這種想法。該些條目多有報導、關注度,最多只能把宣傳文句刪除。--[[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3: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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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誤會大了,我已在詢問處回答閣下問題,回Outlookxp先生他說的是[[台灣民政府]](已被刪),這的確是有點奇怪的組織,他說的不無道理。--[[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3: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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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測是綠營的人或支持者幹的。--<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 ──★── </font>]]</span> 2013年6月7日 (五) 10: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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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因為被改成宣傳的東西被刪掉了,不過有關條目仍存在,而這三個條目一點問題也沒有跟宣傳無關,他們的時間點都比台灣民政府早,只是獨立運動的一部份而已。閣下感到莫名其妙是正常的,但是這並不是可以刪除條目的理由,只要條目本身不是宣揚莫名其妙的觀點,再怪異的事物有成立條目的可能。--[[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3: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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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Google玩笑和复活节彩蛋列表]]外部链接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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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例如下面这个彩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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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英文版[https://www.google.com/search?q=define+anagram 搜索“define anagram”](字谜的定义),显示“Did you mean: ''nerd fame ag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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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外部链接应显示为目前这样,还是应为[https://www.google.com/search?q=define+anagram 搜索“字谜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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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Qiyue2001|<span style="color: #00BFFF;">'''Qiyue'''</span>]][[User talk:Qiyue2001|<span style="color: #030D538;">'''2001'''</span>]] 2013年6月7日 (五) 03: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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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mplate:中国历史]]的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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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emplate_talk:中国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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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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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原版|collapse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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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collapse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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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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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中国历史}}模板的编辑战又爆发了。不过这次和近代史争议无关。[[User:蘇州宇文宙武|蘇州宇文宙武]]说自己“考虑每个政权时间的长短、疆域大小的情况下对本模板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比原版更加清晰”。然而实际上模板变得更加复杂,宽度也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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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板的主要特点,就是反映所谓的疆域大小。于是就出现了不少怪异现象,比如:春秋战国把东周挤到旁边;魏、蜀、吴宽度不同,效果怪异;南北朝的宋、齐、梁、陈变成梯形,朝代相互镶嵌,看起来比较混乱;中华民国(台湾)蜗居一角;等等。而且,朝代名称(周朝、汉朝、三国、晋、南北朝等)都放到右边,也不合从左到右阅读的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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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至少有一位台湾和一位大陆的编者提出了异议。请各位讨论一下该模板如何修订。左为原版,右为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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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DeBit|貢獻]])於2013年6月7日 (五) 12:12加入。</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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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比现在的版本要宽而不是反过来,大家都能看到。要说复杂,同样的朝鲜历史模板比这个还要复杂呢,我泱泱中华就这么点就复杂了?那干脆不要模板算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7日 (五) 12: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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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模板就弄宽的不就是你自己吗?自己看看原版和你的版本那个更宽,哪个更简洁。--[[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3: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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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是上面那个宽呢!况且宽又如何,不是可以改吗?我基本上是在原版的基础上加了一点点东西,也不多,不存在什么更简洁的问题,要更简洁干脆什么都不要得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7日 (五) 13: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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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X768的表示看不出来任何区别……--[[User:Jarodalien|ALIEN]]([[User talk:Jarodalien|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4: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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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两者的分别主要在于格式,希望整合一下以解决分歧。--[[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6: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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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是不可以把[[汉朝]]、[[南北朝]]等大时代放到左边,但我不会弄(其实对排版不在行)。如果可以保持现在添加的内容,又把大时代移回左边,相信就没什么争议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08: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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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建議可以去看[[宋朝]]條目。我的是1920x1080,換成新版後,內容更複雜,必須要調寬模板才行。這次改版也只是將'''朝代名改到右邊''',並將部分朝代'''相互镶嵌''',沒有多大意義,反而失去'''簡潔易懂'''的特色。現在有三個反對者了,希望大家能救救這個模板--[[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60.133|118.165.160.133]]([[User talk:118.165.160.133|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2: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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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蘇州君的說法讓我百思不解。我複製他的說法讓大家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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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有問題那是你的事,這個模板改動後有好多天了,就你一個人有異議,其他人都沒有大的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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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舊版用了好幾年了,格式也沒被大改吧,都沒人提異議。他這樣一改就三個人反對了。所以,可以請他想一想嗎?--[[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60.133|118.165.160.133]]([[User talk:118.165.160.133|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2: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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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几年不改不代表就一定好,现在如果有更好的当然用更好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08: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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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你如何证明自己的就更好呢?现在看来似乎只有阁下一人在支持自己的版本。--[[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8: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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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的人是不会有异议的,有异议的人才会提出来。支持的人在修改这个模板的时候并没有对排版做修改,可以看历史。——[[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09: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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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在你之后修改模板的人全都是支持你的。那么按照你的理论,原版有数千次编辑,也没人对整体布局提出异议,支持原版的人有上千人呢。哈哈。--[[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3: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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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种话无助于改善,说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我也没有说一定要从右往左啊。再说,整体布局争议和部分争议不过多和少的区别,本质没什么区别,都是争议。——[[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4: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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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并非别人暂时未改你的模版就意味着他们支持你,相反现在有明确的反对意见。--[[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5: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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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你的意见才能解决问题,说这些没有用。——[[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5: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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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经说的清楚了,你不愿意接受而已。本模板的主要功能是表明历史朝代更替顺序。至于疆域大小,通过历史地图则表示得更为清楚,不应该是本模板的主要功能。为了表示疆域大小,导致朝代相互镶嵌,模板变宽,且失去了简洁易懂的特色。读者如果未经提示,恐怕也难以得出“北朝的疆域相当于曹魏而非蜀汉和孙吴”之类的结论。因此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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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模版的方位应为左侧为南,右侧为北,较符合读图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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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及之前采用原版的排法,但如果要兼顾整个模板的方位,魏、蜀、吴的顺序可变为蜀、吴、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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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示唐、定难军、西夏的承继关系,将原版五代十国的宽度减小并使西夏和唐相连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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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朝代应放在左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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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台湾)宽度宜相等,避免争议。用疆域大小来分宽度就会产生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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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6: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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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做出来展示给大家看。另外,既然你说要兼顾整个模板的方位,那就不能不考虑疆域变化和承继关系。比如原版北朝比南朝大,而北朝应该完全继承曹魏(北魏又叫后魏)。南朝那个梯形确实不太美观,但那也只是极少数例子而已。一定有更好的办法既能兼顾各政权的继承关系和疆域大小又能不变宽的。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台湾)宽度宜相等,避免争议”的观点本来就不符合事实,本来就不对称的对比,做成一样宽,觉得合适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6: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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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本来就不应该反映疆域大小,那么方位也可以免了。另外原版的用色也反映了承继关系,如曹魏和北魏颜色一致,唐和西夏颜色一致。总之,为了表示疆域而将模模板复杂化,不太值得。--[[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2: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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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版本供参考:{{tl|Template:中国历史/修改|collapsed=1}}。--[[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2: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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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出现什么“中华民国(台湾)”。另外,请一律用一个字,除非与之前的有所区别。先试着把左右对调,其他不要改。颜色也并不能说明承继关系。——[[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9日 (日) 02: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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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是多次讨论才稳定下来的写法,你自己改了而已。现在全部是一个字。没错,颜色和宽度一样都不能完全说明承继关系,疆域变化看地图是最清楚的。希望阁下不要再纠结于这种东西。--[[User:DeBit|DeBit]]([[User talk:DeBit|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3: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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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同意。另外,就像曹魏比蜀汉、孙吴大一样,大陆和台湾一定要分大小。——[[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9日 (日) 03: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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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坚持大陆和台湾一定要分大小,这已经超出了纯粹的排版问题,建议另开议题。--2013年6月11日 (二) 15: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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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請回歸歷史製圖GIS等專業,可參考[http://www.fas.harvard.edu/~chgis/data/chgis/downloads/v4/ 哈佛]、[http://gis.rchss.sinica.edu.tw/ 中研院]或大陸其他主要科研單位的資料及圖,必要時提供Shapefile來源名稱、圖資料來源、及參考資料來源。--<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8日 (六) 07: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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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项目的左右挪动有什么意义啊。<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6月8日 (六) 08: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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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了排版暂时移动到右边,想移回左边但是不熟悉。——[[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09: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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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两个版本在内容上貌似没有差异。<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6月8日 (六) 09: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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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还是有差异的,虽然不大。。。——[[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0: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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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在哪里,我实在没看出来。<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6月8日 (六) 10: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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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这么说吧,增加了一些政权,比如[[西辽]]。——[[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0: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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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移动项目位置的意义何在?<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3年6月8日 (六) 10:5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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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说明各政权的承继关系,比如[[西夏]]及其前身[[定难军]]脱离于唐朝,而非五代十国。北朝的疆域相当于曹魏而非蜀汉和孙吴。——[[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0: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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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想移动到右边,但不会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8日 (六) 10: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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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改回左邊吧,右邊真的很不習慣。而且,疆域變化看地圖是最清楚的。為了疆域把簡表複雜化,是否和簡表的用途相衝突呢--[[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73.85|118.165.173.85]]([[User talk:118.165.173.85|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7: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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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做的修改就不要做了吧,像我这样的新手看得眼疼。--[[User:ミカサ|冬菇蚝油捞面]]([[User talk:ミカサ|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7: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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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提案者,此類模版主要是導航性質navigation,而並非infographics,若您要以您的創意製圖(如彊域大小對映圖示大小,還要突顯繼承關係),那麼就有原創研究的問題。記得模板也要有可靠來源支持,如乌拉跨氪在其他導航模版中的討論所要求的。--<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9日 (日) 07: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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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 “中国历史”模块 恢复 以前的 版本!!!! 蘇州宇文宙武修改的新版本 把 朝代放右边的做法 不利于阅读,朝代应该放在左边利于阅读(因为我们 一般都说朝代 至于 一个朝代内的政权很少人会去调查,所以 朝代应该放在 利于阅读的位置!!! 又因为我们 是从左往右阅读的,所以放在左边利于阅读!!!综上所述, 朝代应该放在左边!!!) 其次 蘇州宇文宙武修改的新版本中 关于唐朝 的 那行本身就有问题。。。 所以 恢复 以前的 排法!!!!我支持恢复以前的版本,即恢复{{tl|中国历史/原版|collapsed=1}}——————[[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04: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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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建議恢復原版,不如發起投票吧--[[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66.66|118.165.166.66]]([[User talk:118.165.166.66|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7: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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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个人感觉还是原版或Gakmo的整合版本比较好,希望无论最后选择哪个版本都不要丢失模板的折叠隐藏功能。建议导航模板尽量简洁,目的在于提供链接,将读者导航到相关条目,深入阅读,像辽朝这种有争议的一些终始年代等类似问题最好就挑一种说法:“916–1125” 或者是 “907–1125”,“907–916–1125”不太好。一些前后延续的政权如西梁、代国、定难军,甚至西楚、玄汉、赤眉汉等实际没什么必要列得那么详细。要太详细的那就盛不下了:[[:Template:Wei Jin Southern Northern Dynasties|1]]、[[:Template:Five Dynasties and Song Liao Jin Xia Dynasties|2]]。赞成省略“朝”字('''[[清朝]]'''→'''[[清朝|清]]''')。--[[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13年6月12日 (三) 0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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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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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把最頂的兩個版本做了整合如右面所示(暫時為不摺疊版本,待討論完畢後才重置)。支持使用較窄版本,主要改良是把連結擴大了,方便用戶點閱。請討論,謝謝。--[[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04: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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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分大小了,那么将显示台湾比大陆大的做法显然是说不过去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1日 (二) 14: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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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只有蘇州版有做到,容易理解。--[[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6: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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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版本还不是最终版,还有很多要调整,只不过被保护了,暂时编辑不了。另外,我不支持在仍可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贸然开投票,投票不能代替共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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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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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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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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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原版|collapse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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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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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qualifiedh}}{{支持}}--[[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66.66|118.165.166.66]]([[User talk:118.165.166.66|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7:56 (UTC){{notqualifiedf|sign=--——[[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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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我支持原版,当然 Gakmo 搞的“整合版”也不错, 我也支持。。。。 至于“蘇州版”也就是新版 ,我完全不赞同。。。)————[[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1: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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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qualifiedh}}{{支持}}--[[Special:用户贡献/218.75.87.142|218.75.87.142]]([[User talk:218.75.87.142|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3:39 (UTC){{notqualifiedf|sign=--——[[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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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qualifiedh}}{{支持}},原版的比较好看--[[User:Zgshanghai|Zgshanghai]]([[User talk:Zgshanghai|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3:15 (UTC){{notqualifiedf|sign=--——[[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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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不要动不动就投票,我的版本也不是最终版,现在投票有什么意思?——[[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2: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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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決定用哪一版,畢竟維基百科是大家的,不是一個人的。另外,請選你想要的版本,而不是反對別人的版本--[[Special:用户贡献/118.165.177.18|118.165.177.18]]([[User talk:118.165.177.18|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3: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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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不是靠投票决定的,现在不是不能达成共识,但你直接开投票,放弃达成共识的机会,我也可以选择无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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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注意,即使真的开始投票,你这个ip也没有资格投票。——[[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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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宇文宙武你的原话:「你覺得有問題那是你的事,這個模板改動後有好多天了,就你一個人有異議,其他人都沒有大的異議。」。。。。 现在 大家很多有不赞同你的版本,这样难道还不可以投票表决吗?——————[[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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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最后的手段,现在显然还可以达成共识,但你们放弃这样的机会,显然是不妥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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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宇文宙武 你说IP 不可以投票? IP都可以编辑 ,为啥不可以投票、? 哪条规定 说不可以的呢? ————[[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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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Wikipedia:投票#投票资格]],另外你四处拉票,有干扰投票结果之嫌。——[[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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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维基人的讨论界面 留言 希望 他们 参与投票 , 我并没有留言说希望他们 “投原版” ,何来拉票一说??希望你不要造谣了。。——————[[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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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拉票]]的定义,并不是说你没有让他们投哪个方案就不是拉票,他们看到后自然会过来,另外请注意文明礼仪。——[[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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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 你认真看维基百科的规定,[[Wikipedia:投票#投票资格]]里面写的清清楚楚:“ 謹記在每個投票或討論後,加上簽名「--[[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50 (UTC)」,否則可當作選票無效。” 其中[[维基百科:签名]]里写的明明白白:“如果您沒有登入,以上的簽名方法會使用你的IP位址作為用戶名。(您註冊了維基百科就不會有IP位址的私隱問題)。如果您希望保持匿名,請您考慮以“無名氏”或其他假名作為您的署名,並且加上5個~留下發表時間。然而,您的IP仍然可以通过页面历史查询到。”。。。。 说明 IP 完全可以参与 投票!!!————[[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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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呵呵。——[[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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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百科上 谁都可以说, 问题是 要 仔细阅读 维基百科的 规定 ,再来发表 你有关维基百科规定的 观点。。。。————[[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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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呵呵”不过表示无语,你还真以为你说的对啊?[[Wikipedia:投票#投票资格]]:“投票人的投票资格为自动确认用户资格,即以投票发起一刻计算,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连规则都不明白,还在这里胡乱发表意见?——[[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5: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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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13年6月12日 (三) 04: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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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幾個版本中最簡潔。<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3年6月12日 (三) 05: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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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请不要随便删除他人留言,还是你想掩饰什么?非确定用户虽然没有资格投票,但意见仍可供参考。——[[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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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什么好掩饰的呢? 既然 IP 不可以用 我 当然 要把它删掉,留着算一票 吗? 占版面。。。 其次 , 本投票 是 让你 支持哪个,不是 反对哪个。。。以前一个网友已经说的很明白!————[[User:Maibu123|Maibu123]]([[User talk:Maibu123|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6: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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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这里是论坛啊,还网友?再说这也不是正式的投票,根本不符合投票的程序。——[[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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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不按一下根本不知道可以打开,原则设计就有问题。--[[User:ミカサ|冬菇蚝油捞面]]([[User talk:ミカサ|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9: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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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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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collapse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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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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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请注意这不是我想的最终版本,我只不过不会排版,如果会的话,会把大时代都移回左边的。而且我也不支持在仍可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急于开投票,投票并不能代替共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6月12日 (三) 06: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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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User:立足东方|立足东方]]([[User talk:立足东方|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3:3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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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5: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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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6月12日 (三) 08: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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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不按下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打开,差评。--[[User:ミカサ|冬菇蚝油捞面]]([[User talk:ミカサ|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09: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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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kmo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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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infobox" cellspacing="1.5px" style="border:1px solid #BBBBBB; margin: 0 0 1em 1em; font-size: 90%; line-height:1.3em; text-align:center;" align="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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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時間 !! 偽造項目 !! 誤用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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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0" bgcolor="#EFEEEE" align="center" |[[文件:History of China.png|190px|border|link=中国历史|中國歷史]]<br />'''[[中国历史]]系列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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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 || 偽造[[谢安]]稱呼「[[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謝聖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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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4" rowspan="4" | '''[[中国史前文化|史{{-}}前{{-}}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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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臺南王爺信仰與儀式》第14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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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中国旧石器文化列表|舊石器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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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書《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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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偽造[[孫中山]]化名「[[Talk:孫中山/檔案1#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孫中山的化名 |品蘭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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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中国中石器文化列表|中石器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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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趣味漫畫資治通鑑:清(下)》第17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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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偽造[[鍾離權]]稱為「[[Talk:鍾離權#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惡作劇|正陽開悟傳道重教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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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中国新石器文化列表|新石器時代]] |
|||
*《謝選駿全集》第221卷第53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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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極樂八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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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歇後語:探索中華智慧》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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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捏造古書名「[[Talk:宋孝宗#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的古書名《異蹟略》與假內文|異蹟略]]」、「異迹略」與假原文、捏造[[宋高宗]]、[[宋孝宗]]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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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CE1" colspan="3" | [[黃河史前文化|黄河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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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謝選駿全集》第159卷38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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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CE1" colspan="3" | [[長江史前文化|長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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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捏造古書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9/22#稱謂雜記|稱謂雜記]]」與假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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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10" | '''[[中国传说时代|传说時代]]'''<small>([[三皇五帝]])</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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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學易經的第一步:「易」有幾千歲的壽命,而且活得很有活力》第1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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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夕堂戲墨箋注》第306到30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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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 偽造古書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7#蓬萊小語|蓬萊小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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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10" | [[夏|'''夏''' <font style="color:#888"><small>约前21世纪–约前16世纪</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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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臺灣文藝叢誌》〈森春濤與《新文詩》系列〉第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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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森春濤的香奩詩受容與漢詩創作》頁碼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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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 偽造[[李贄]]稱呼「[[Talk:李贽#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溫陵先師」、《海泉傳考》、《異蹟略》|溫陵先師]]」與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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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10" | [[商|'''商''' <font style="color:#888"><small>约前17世纪–约前11世纪</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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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全集》157卷第60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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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故事 無妄》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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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24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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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紫柏真可:鐵膽禪僧》第5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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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偽造[[林本源家族]]、[[林維源]]、[[李春生]]、[[洪騰雲]]資產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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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4" rowspan="3" | [[周|'''周''' <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11世紀<br/>|<br/>前256</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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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生活在這塊土地的你可以拿來說嘴的七十則冷知識》第3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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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6" | [[西周|'''西周'''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11世紀–前771</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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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看就懂台灣博覽》第2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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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式街屋建築:臺北篇》第6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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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偽造古書名「[[Talk:%E4%BA%94%E6%96%B9%E4%BD%9B#%E5%81%BD%E9%80%A0%E6%9B%B8%E5%90%8D%E3%80%8A%E5%A6%82%E4%BE%86%E6%B7%B5%E6%BA%90%E6%94%B7%E3%80%8B|如來淵源攷]]」與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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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3" rowspan="2" | [[东周|'''東周'''<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770–前256</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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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滴露研朱: 第五輯》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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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3" |[[春秋时期|'''春秋'''{{-}}<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770–前476</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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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張巡]]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5#威武尊王|尊武尊王]]」移花接木至[[王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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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3" | [[戰國|'''戰國'''{{-}}<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476–前221</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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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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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偽造[[王潮]]稱呼「[[Talk:王審知#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偽造「泉安尊王」|泉安尊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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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10" | [[秦|'''秦'''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221–前207</small></font>]]<br /><small>([[西楚|西楚 <font style="color:#888">前206–前202</font>]])</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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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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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偽造部分[[八家將]]稱為「[[Talk:八家將#偽造「四季帝君」、「四季星君」|四季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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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出版的《圖解台灣史》第8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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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捏造[[羅清]]字號「思孚」、又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6#羅思孚|羅思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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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4" rowspan="3" style="height:60px" | [[汉|'''漢'''<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202<br/>|<br/>22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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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道狂之詩卷十一劍豪戰爭》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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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西汉|西漢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前202–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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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在人間的靈修迷藏: 70年靈修大調查,看穿靈修人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第10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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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一貫道》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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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6" | [[新|'''新''' <font style="color:#888"><small>9–23</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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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看懂北海老人全書》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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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捏造[[文昌帝君]]稱呼「[[Talk:文昌帝君#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捏造「瘟祖大神」此稱與其他大量惡作劇|文昌武烈梓潼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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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布拉格文創社《東京夢華錄》第30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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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柳修因]]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29#普渡真君|普渡真君]]」移花接木至[[面燃大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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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small>([[汉更始帝|玄漢 <font style="color:#888">23–25</font>]])</small></font><br/>[[东汉|東漢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5–22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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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賴惠川竹枝詞研究:以<<悶紅墨屑>>、<<續悶紅墨屑>>為主要線索》第28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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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香港盂蘭夜話》第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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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第6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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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水虎地坳風物志》 第4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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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面燃大士]]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29#面燃大士普渡真君|面燃大士普渡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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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4" | [[三国|'''三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20–28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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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 》第6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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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 [[曹魏|魏<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20–266</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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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2" | [[蜀汉|蜀<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21–263</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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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2" | [[東吳|吳<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29–28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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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捏造[[骷髏杯]]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12#首爵|首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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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4" rowspan="2" | [[晋朝|'''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66-42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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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全集》第102卷第58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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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6" | [[西晋|西晋 <font style="color:#888"><small>266–316</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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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捏造古書名「[[Talk:五方佛#偽造書名《佛名釋典傳略》|佛名釋典傳略]]與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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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3" | [[东晋|東晋<br/><font style="color:#888"><small>317–42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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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關於佛教諸佛的100個故事》第5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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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3" | [[五胡十六国|'''十六国'''<br/><font style="color:#888"><small>304–43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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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般若花開: 佛教諸佛最精彩的故事》第5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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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捏造[[大院君]]別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15#雲峴君|雲峴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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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4" rowspan="3" | [[南北朝|'''南{{-}}北{{-}}朝{{-}}'''<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420<br/>|<br/>58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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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全集》第179卷11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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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3" | [[刘宋|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420–479</small></font>]]<br />[[南齐|齐<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479–502</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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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拆拆中國史:原來中國史可以這樣整理》第3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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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3" | [[北魏|北魏 <font style="color:#888"><br/><small>386–534</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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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追溯近现代中国起源与历史 第二章》第25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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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你必須認識的韓國人》第5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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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偽造[[蒯祥]]字號「香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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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2" | [[梁 (南朝)|梁<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02–557</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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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藝術生活(視覺應用)》第8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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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 [[西魏|西魏<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35–557</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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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 [[东魏|東魏<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34–550</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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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偽造[[鍾馗]]等合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29#三伏魔帝君|三伏魔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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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2" | [[陳 (南朝)|陳<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57-58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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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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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 [[北周|北周<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57–581</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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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濁水溪流域彰化縣東南區客家文化傳衍之研究》第21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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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 [[北齐|北齊<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50–577</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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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明代宗教雜劇研究》第33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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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和魂漢神: 中國民間信仰在德川日本的在地化》第17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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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偽造[[鍾馗]]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29#鎮宅真君|鎮宅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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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10" | [[隋朝|'''隋''' <font style="color:#888"><small>581–61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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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香港樂活節氣文化》第11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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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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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波斯和中國: 帖木兒及其後》第12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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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偽造[[玄天上帝]]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10#北极荡魔天尊|北極蕩魔天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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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10" | [[唐朝|'''唐''' <font style="color:#888"><small>618–907</small></font>]]<small>([[武周|武周 <font style="color:#888">690–705</font>]])</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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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4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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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史上最有梗的東方魔法書:奇幻深遠的道門咒語》第1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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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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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面然大士]]稱呼「[[Talk:面燃大士#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面燃大士羽林監齋普渡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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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6" | [[五代十国|'''五代十国'''{{-}}<font style="color:#888"><small>907–97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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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鬼故事小說《香港盂蘭夜話》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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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FFE1" colspan="2" rowspan="3" |<small>([[定难节度使|定难军{{-}}<font style="color:#888">881–982</font>]])</small>{{-}}[[西夏|'''西夏'''<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038–1227</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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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流行閒情系列(16):香港盂蘭夜話【精華版】》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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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2" rowspan="2"| <font style="color:#888"><small>([[契丹國|契丹]])</small></font><br />[[辽|'''辽'''<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916–1125</small></font>]]<br /><small>([[西辽|西辽{{-}}<font style="color:#888">1124–1218</font>]])</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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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 偽造[[謝安]]稱呼「[[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廣惠靈應顯濟尊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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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4" rowspan="2" | [[宋朝|'''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960<br/>|<br/>127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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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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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2" rowspan="2" | [[北宋|北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960–1127</small></font>]]<br />[[南宋|南宋<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127–1279</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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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 偽造[[李鴻章]]說「[[Talk:胡雪巖#請留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的造假|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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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7FABE" colspan="2" | [[金朝|'''金'''<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115–1234</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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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走近徽州文化》第4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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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搞懂顧客服務旅程: 打造鐵粉》第10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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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 偽造[[劉海蟾]]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30#廣陽真人|廣陽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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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CE1" colspan="10" | <small>([[蒙古帝国|大蒙古國 <font style="color:#888">1206–1271</font>]])</small><br />[[元朝|'''元'''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271–1368</small></font>]]<br /><small>([[北元|北元 <font style="color:#888">1368–1388</font>]])</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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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2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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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乙金華宗旨 : 天心金丹秘法》第vii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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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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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偽造王重陽、呂洞賓、劉海蟾、王玄甫、鍾離權合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30#五陽祖師|五陽祖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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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1FFE1" colspan="10" | [[明朝|'''明'''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368–1644</small></font>]]<br /><small>([[南明|南明 <font style="color:#888">1644–1662</font>]])</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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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1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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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十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從檔案看明治36年(1903)臺南廳之官廟調查概況〉第14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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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29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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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關尹子》公案徹底終結》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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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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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 偽造[[比干]]被周武王追封為「壟神(國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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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7FABE" colspan="10" | <small>([[後金|後金 <font style="color:#888">1616–1636</font>]] )</small><br />[[清朝|'''清'''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636–1912</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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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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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 偽造[[谢安]]稱為「[[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謝府太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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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10" | [[中華民國歷史|'''中華民國'''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912至今</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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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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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守財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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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FFE1FF" colspan="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949至今</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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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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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C1F8F7" colspan="4" style="margin-top:-5px;" | '''[[中華民國歷史|中華民國]]([[台灣戰後時期|臺灣]])'''<br /><font style="color:#888"><small>1949至今</small></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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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解讀2018風水密碼》第3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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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10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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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財祿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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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color="#EFEEEE" align="right" colspan="10" | {{Navbar|中国历史|min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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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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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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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文財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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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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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增福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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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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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 偽造[[蓮池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合稱「[[Talk:憨山德清#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偽造「蓮柏椒蕅」此詞|蓮柏椒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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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林姓作者電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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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般若心要》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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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圓滿覺悟》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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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學佛指南》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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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亂世好修莊子禪》未標頁碼 |
|||
**2019年《你真的讀懂老子道德經》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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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跟著大師學易經》未標頁碼 |
|||
**2021年《蕅益大師教淨土法門》未標頁碼 |
|||
**2022年《唯識心要》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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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開悟在楞嚴》未標頁碼 |
|||
**2024年《唯識觀心》未標頁碼 |
|||
*2023年《都市養生Urban Health》第39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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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中國及藏傳佛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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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隱元隆琦──日本黃檗宗初祖》第5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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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海德堡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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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焚書:遭到攻擊與在烈焰中倖存的知識受難史》第28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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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路德小探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路德大探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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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論點‧西洋史學:一本掌握!橫跨世界五大洲的歷史學關鍵課題》第1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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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天主教探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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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築設計:涵構與理路》第13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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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宗教超圖解:100張圖秒懂世界信仰文明與神祇知識》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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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黃阿祿嫂]]稱呼「[[Talk:%E9%BB%83%E9%98%BF%E7%A5%BF%E5%AB%82#%E8%AB%8B%E6%B3%A8%E6%84%8FWikipedia:%E6%8C%81%E7%BA%8C%E5%87%BA%E6%B2%92%E7%9A%84%E7%A0%B4%E5%A3%9E%E8%80%85/User:Qqqyyy%E5%9C%A8%E6%AD%A4%E5%81%BD%E9%80%A0%E3%80%8C%E8%89%8B%E8%88%BA%E5%A4%A7%E6%AA%80%E8%B6%8A%E3%80%8D%E4%B8%A6%E5%BE%AA%E7%92%B0%E8%AA%8D%E8%AD%89|艋舺大檀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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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臺灣文獻季刊》72卷4期「臺灣軟身媽祖神像的製作與展演—以艋舺啟天宮、白沙屯拱天宮為例」19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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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熟語「[[Talk:李建興#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捏造|要生意,找顏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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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代女礦工》第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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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虛構歷史人物「[[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13#公沙曉|公沙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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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追溯近現代中國起源與歷史第二章(下)》第7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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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張仙]]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08#桂宫广应善利育嗣赐子真君|桂宮廣應善利育嗣賜子真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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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台南體傳統工藝》第24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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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管輅]]稱為「[[Talk:管輅#注意所謂的《稱謂雜記》、「管先師」、與「觀相真君」是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 |觀相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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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31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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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李白]]稱為「[[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太白先師]]」 || |
|||
*2019年《華人社會與文化》第7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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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孫思邈]]稱為「[[Talk:孙思邈#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偽造神號|天醫妙應廣援善濟真君]]」 || |
|||
*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第5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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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衣冠南渡》第1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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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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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文昌帝君]]稱為「[[Talk:文昌帝君#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捏造「瘟祖大神」此稱與其他大量惡作劇|七曲山雷澤神龍濟渡大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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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56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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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昊天玄穹上帝|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金闕至尊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大天尊昊天玄穹高上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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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19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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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神明便利商店》第4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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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昊天玄穹上帝|昊天玄穹上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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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32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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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偽造[[六福]]是「[[Talk:福祿壽#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的造假|名、利、健康、長壽、善終、多子多孫]]」、「名、利、壽、安康、善終、多子多孫」 || |
|||
*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7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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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客家民俗禁忌》第12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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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5#結盟宗|結盟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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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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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周出版《紅與黑(法文全譯本)》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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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基督教》第10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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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2#盎格魯宗|盎格魯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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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
|||
*《謝選駿全集》327卷第38頁 |
|||
*2024年《寫在歐洲行起飛前:36個旅途中的生活文化與行程規劃答疑》第8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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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基督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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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偽造[[朱衣神]]稱呼「[[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文選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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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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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偽造[[呂洞賓]]稱呼「[[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文尼帝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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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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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分出优劣, 但是我有倾向于令人看着更加整洁的原始版本和此Gakmo版本. 疆域大小反映在面积上的做法只能做到定性不定量, 横向不纵向, 所以虽然是很有创意的想法但是我不支持. [[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aa;box-shadow:2px 2px 11px #aaa;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px;background:#111;padding:0 50px;color:#fff" title="抗議臺版SOPA。">Bluedeck</span>]] 2013年6月12日 (三) 04: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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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个很清洁!--[[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13年6月12日 (三) 04: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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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Template:Infobox Fil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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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一些电影条目,满屏的万国旗。是实在太难看了,页面的清爽美观和平衡性完全被打破。我已经无法忍受,提以下几个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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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旗帜]]尚未达成共识,特在此单独为该模板设立旗帜使用规则,避免滥用。建议除“产地”参数外,其余参数禁用旗帜模板。多国产地不宜再使用旗帜。 |
|||
*“上映日期”参数中请使用{{tl|Film date}}或直接列出([[星际迷航 (电影)|例子]])。所列出的上映日期不宜过多,建议只包含全球首映日期、出产国上映日期,或可加上中港澳台马新等地上映日期,个人认为较为实用,需再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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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数中,若各地有不同情况,在各地内容后括号加注信息,均不使用旗帜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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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我希望部分喜欢用旗帜的朋友们了解一点,旗子多了,真的很丑。--[[User:InstantNull|InstantNull]]([[User talk: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4: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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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3年6月8日 (六) 04: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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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并且我认为即使在产地也直接使用汉字。发售日期赞成列出首映日期,产地国上映日期和中文版上映日期。--[[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8日 (六) 09: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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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可以減少版面變得花花綠綠的建議我都支持!--[[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11日 (二) 14: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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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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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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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參與討論的[[User:BlackLotux|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而且[[#乌拉跨氪Deltalk|乌拉跨氪Deltalk本人在此的擴大的討論]],我在此重新提請關於“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的移動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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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張移動的理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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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运动]]為特定的中國某段時期的現象,有其特定時空脈絡和使用,此兩字[[维权]]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為證,並非一般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可能包括時間更早的人權維护),目前條目內容指的是特定的[[维权运动]]而非中國有史以來的一般性的人权维护运动(如國民黨訓政時期的[[白色恐怖]]迫害有的營救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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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原創研究,回歸多少可靠來源用語(含外國研究專書和中國法律出版物及人民社團出版物的多方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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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一詞原官方用法未必指人權。試考慮並搜查[[人權日]]和[[维權日]](兩者日期和中國特色有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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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討論見[[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並參考[[维权]]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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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8日 (六) 08:2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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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7: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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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所有中國大陸大學条目里最下面的“中央部属高校”怎麼都自動變打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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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Outlookxp}}或許你可以考慮建一個專門的頁面來説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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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建了,放在只是為了增加google能見度。--[[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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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的意思是建一個專門的頁面或章節來放類似上面的表格的東西,表格化的資訊比較方便社羣對照與具體引述,比如我要提及被虛構出來的人物「公沙曉」時我可以説“見[[LTA:QY]]‘公沙曉’項”之類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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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是能知會原作者或出版社,並提醒他們慎防誤用。——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20: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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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触目惊心,气得我血压都高了,感谢您一直辛苦地排雷。--[[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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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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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影響条目觀感,能不能弄一下?--[[User:Chunon425|Chunon425]]([[User talk:Chunon425|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8: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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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已修改。--[[User:Myheimu|<span style="padding:1px 2px;background:#bbd5ff;color:#16499e">∰ 黑目观世界</span>]]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font-size:1em;color:#27529f;">[[User talk:Myheimu|⌘]]</span> 2013年6月8日 (六) 12: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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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與[[宋朝]]同時期。建於西夏的建築物,如建於西夏晚期的[[宏佛塔]],歸為「宋朝建築物」合適嗎?--[[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font-weight:bold">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font-weight:bold">夢人</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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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變成這樣了,為什麼?--[[User:Chunon425|Chunon425]]([[User talk:Chunon425|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08: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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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归类为“建于'''宋时代'''的建筑物”应该合适(毕竟国务院就是这么表示的),但“宋朝”可能不太好。--<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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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分类就叫“宋朝”,没有“宋时代”这种分类。--——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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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分类?没有可以建啊。--<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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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把“X代”的分类统一改成了“X朝”,比如[[Special:Diff/61855120]]。--——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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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新建一個「西夏建築物」,這樣不是更直觀、更簡潔、更不會產生其他衍伸問題?--[[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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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西夏建筑]],已经有了。--——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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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tq|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维基百科编者不负责、也不应该负责对来源进行分析、综合或总结。来源写西夏,条目就写西夏;来源写宋朝,条目就写宋朝。就这么简单。--——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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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写的好像不是宋朝,而是宋时代?--<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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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與說「[[愛因斯坦]]出生於[[光緒]]五年」類似,如果能接受這種說法,「西夏建築物建於宋朝」就可以,如果不能接受,就不可以。-[[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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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只是在实际习惯中,很少有人会把西夏的遗迹说为西夏,更喜欢说北宋南宋。当然这种习惯并不准确,尤其不适用于百科。只是嘛,话虽如此实际做起来还是容易编纂出错。头疼呢。--[[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0: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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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在後期甚至已經不是宋朝的藩屬,這種描述顯然是不合適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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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地有:南诏—唐朝,大理国—宋朝。--[[User:Kcx36|Kcx36]]([[User talk:Kcx36|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2: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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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建築物」有歧義,我認為指「宋朝統治地區內建造的建築物」較好。若此分類指「時期」而非「地區」,那是否美國白宮也要列入「清朝建築物」分類?後者違反直覺,要分類也應該稱「與清朝同時代的建築物」。--[[User:Happyseeu|歡顏展卷]]([[User talk:Happyseeu|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8: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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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其實有兩個意思,一個是中國國家「宋(朝)」,一個是中國歷史時段「宋代」(即所謂「宋時代」)。如果「宋朝」前者涵義不宜用,個人認為可斟酌考慮使用「宋代」。至於何者應歸屬之,應考量現代分類情況,如大陸當局既將上述文化資產分類於「宋時代」,則未嘗不可用「宋代建築物」統一收納。——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4日 (二) 10: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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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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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目正文第一次提及人物時應使用哪個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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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正文提及人物時,若該人物有多個名稱,應使用最常用名稱還是本名?如[[本因坊道策]]條目提及[[毛榮清]],但此人在文獻中的最常用名稱是[[濱比嘉親雲上]],應使用哪個?--[[User:Ws227|Ws227]]([[User talk:Ws227|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22: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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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至|Talk:西安市市长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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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描述琉球人與日本人下棋,建議寫成「和名(唐名)」,即「[[濱比嘉親雲上]](唐名:毛榮清)」。--[[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1: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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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条目标题为“西安市市长列表”,但实际上列出的内容不仅包括历任(民国和人民共和国时期的)西安市市长,还涵盖了1930年至1944年西安市政府废立期间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长、西安市政处处长,以及1949年中共接管西安后的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和文革时期的革命委员会主任。所以本条目到底是更名为“西安市行政首长列表”,还是保留现有名称,我希望社群能在这里讨论一下。--[[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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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設立以前的職位可以作為前身來敘述,標題使用「市長」可能仍然可行。如果從一致性來考慮可能需要一併討論[[:分類:中国市长列表]]下各條目。--[[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font-weight:bold">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font-weight:bold">夢人</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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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译名与原名的对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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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条目标题使用“市长”一词可行的话。那目前这个条目的架构,也就是列举的项目依然是以“市长”为主(比如西安市政府市长、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市长等等),而以其他行政首长,也就是我上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为辅,并在对应的子标题中用“附”这个字来和主项目做区分。这样做难道也是可行的?不需要考虑标题和列表项目之间的完全一致性?--[[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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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保证一致性的话,可以用[[User:Sanmosa|Sanmosa]]建议的“行政首长列表”作为标题。不过我更倾向于认同[[User:Nishino Asuka|Nishino Asuka]]的方法用“附”的方式标注非市长名号的行政首长。--—<span style="text-shadow:3px 2px #DCDCDC">'''[[U:FradonStar|<font color="blue">Фрадон</font>]][[UT:FradonStar|<font color="orange">Стар</font>]]'''|<sup><font color="black">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font></sup></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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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此例而言,我更傾向於維持現名。[[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阿布哈茲人民議會槍擊案|腦洞大開]]</sub>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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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FradonStar|Sanmosa}}如果维持现名更好的话,那就维持现名吧。我觉得这样做也是没问题的。--[[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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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麦语译写导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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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日在自己的文本编辑器里翻译[[堡垒 (电子游戏)]],但碰到了如题所述的问题,总觉得比较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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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Wikipedia_talk:譯名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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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BigBullfrog}}您在网上能搜索到丹麦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吗?我注意到您及其他编辑已在或正在修改丹麦的市区条目及车站条目的名称。地名辞典等权威来源里一般只收入各国各级聚居地(一般到基层政权一级,有时也会到村一级)的译名,这些译名通常是采用音译的。但有时也会采用意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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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条目内有许多英文人名,按zhwiki的习惯,条目内人名应尽量翻译,尤其是GA/FA;但若无原名参照,就不利于查询。不过,问题是,应怎样对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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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找到了芬兰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细则5.1.2规定“明显反应地理实体特征的专名宜意译”,例子有“Kallioniemi-岩石半岛”(而不是音译为“卡利奥涅米”,如果该名是个市镇的话,则肯定该音译),及“Koivusaari-白桦岛”(如果是一个市镇的话肯定该音译为“科伊武萨里”,同名地铁站我已按此译为[[白桦岛站]]了)。细则5.2.1则规定“通名宜意译”,例子有“Aurajoki-奥拉河”(如果某个市镇以河为名的话则会译为“XX约基”),及“Haltiatunturi-哈尔蒂亚山”。前面这些例子都是自然地理地名,但问题是这样的地名也会延申到市镇之下的市区名、街道名、车站名里。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能意译的都应该意译,何况在芬兰还有另外一种官方语言瑞典语,而芬瑞地名里有很多都是互相意译而来的,因此有时候不管源语言是芬兰语或瑞典语,意译过来都是一样的。我试着按照芬兰语译写导则意译了一些芬兰地名([[:zh:Category:赫尔辛基市区]]、[[:zh:Category:赫尔辛基地铁站]]),感兴趣的话请检查并在有问题时一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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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有几个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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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tl|ilh}}跨语言链接对照,即<nowiki>[[譯名]]</nowiki>。不过无论是zhwiki还是enwiki,都无这些人的条目,这样无异于制造“有(英文)条目”的假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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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tl|span-tl}}对照,即<nowiki>{{span-tl|译名|原名}}</nowiki>,显示为译名,鼠标移上后出现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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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红链作隐式对照,即<nowiki>[[原名|译名]]</nowiki>。只是,这会造出很多红链,且多无足够关注度,无法立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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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ki>译名({{lang-en|原名}})</nowiki>式对照。这是很常用的做法,但一旦多了就很占版面,而且很难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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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带上效果:{{Tsl|en|据说是原名|据说是译名}},{{span-tl|据说是译名|据说是原名}},[[据说是原名|据说是译名]],据说是译名({{lang-en|据说是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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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联想到丹麦的地名可能跟瑞典地名(及芬兰地名)类似。如果丹麦语译写导则也有类似规定的话,那么[[厄斯特布羅]]也许就可以译为“东桥(区)”,[[诺勒布罗站]]也可以译为“北桥站”,旁边的街道译为“北桥街”等等。--[[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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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方法各有优劣,个人觉得多害相权取其轻<small>(听起来是有点怪……)</small>,{{tl|span-tl}}似乎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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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BigBullfrog}}连同丹麦语地名译写导则征求意见稿在内的网上资源冷门的译写规则我{{URL|1=https://www.dropbox.com/scl/fo/8ivqfky2iv46qe2w4v7ip/AJPt_MP9owVpixz0rhAawkI?rlkey=nbnuruunf3ysp0z3d5mw39531&st=w8c2rqbp&dl=0|2=传Dropbox了}}(不断更新中),您可自取。问题稍后作答。--[[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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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2|TuhansiaVuoria}}({{U|BigBullfrog}}你咋自己ping自己了?)。[[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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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误了,这下尴尬了…--[[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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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既然我问了问题,肯定会不是过来看看。:) 不过谢谢了!--[[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7: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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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見中國大陸的譯寫導則開始認可意譯。一般而言,意譯較不會產生地域差異的問題,因為一個詞語在不同地方的讀法不影響詞義。[[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2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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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一直认可的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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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自由雨日}}見上,現時一般情況下是不認可的,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中國大陸的翻譯規則反直覺的一點。[[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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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了BigBullfrog给的链接中的一些文档,里面有一个《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应用指南的文档,值得一读。好像是针对99年版的国标,不知有没有更新的版本。不过这些说明应该是通用的,况且99版和09年版的国标可能只是一些细微的更新。不管怎样,例如在英语的指南部分是这么说明的(我精简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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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专名一般音译是总原则,但历史上不乏有些地名被意译了。意译的地名不宜过多,且应尽量避免。地名译写的主要作用在于方便人们交流,知其音知其名足以。地名汉字译写时,特别强调要对本条纹中“明显”两字的理解。所意译的地名应是较大的,而且译名确实要与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特征相吻合。例子有“红海”、“长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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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小语种如丹麦语给出的例子为“熊岛”,芬兰语导则中的例子为“岩石半岛”和“白桦岛”。这些好像也不是什么大地名,且熊岛上可能不再有熊,芬兰到处都是岩石和白桦,白桦岛上可能大部分是松树。再以“白桦岛/Koivusaari”为例,如果该名指代的是岛屿的话,saari作为通名肯定要意译为“岛”,在“科伊武岛”和“白桦岛”两个译名中,似乎“白桦岛”更佳。但如果Koivusaari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如最低的行政单位市镇)的名称时,则肯定要全音译为“科伊武萨里”。但问题是当这个名字从岛屿名延伸至市区或居民小区,甚至被采用为车站名时该如何翻译为好。我看丹麦的一些市区及车站条目原先的名称是采用意译的,现在正在被调整至音译名。我也意译了一些赫尔辛基的市区名和地铁站名。所以希望社群关注并讨论一下。--[[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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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Sanmosa}}不是“开始”,其实大陆历来规范一直都有意译相关规定,上文提到的意译规定早在快三十多前的导则里就有了,不是新加的,也已有不少意译案例(例:[[紅軍城 (莫斯科州)|红军城]]、[[英雄港]]、[[三河城 (密歇根州)|三河城]]、[[大急流城]]、[[解放者聖馬丁將軍鎮]]),只不过对意译有限定罢了,不能啥都乱意译一气。此外限定意译也不是大陆特色,[https://ctr.naer.edu.tw/v01.1/ctr010116.pdf 台湾方面对音译意译的处理和大陆也是差不多的],[https://terms.naer.edu.tw/search/?csrfmiddlewaretoken=WsIRyZZtkYg7j4Yq1kb3CpdojtBoSQsqAFOkxSq5ryhbJUwIWeBaQvt47CDKNSiI&match_type=phrase&query_op=&query_field=title&query_term=Kempton+Park&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 实际案例也是如此],只不过大部分人不遵循罢了。--[[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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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意譯適用範圍的擴大於我而言是一件好事情。[[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9: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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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归要杜绝规定之外的过度滥译。--[[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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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将伊尔汗国的条目标题移动到伊利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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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各位感觉如何呢?如果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也请不吝赐教,在此先谢过了{{lilyu}}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9日 (日) 05: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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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to|Talk:伊兒汗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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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文中第一次出現以(4)lang-en為主(符合一般出版品做法),其他再出現可以不用原名,若其他再出現採用(2)span-t也行。現在的多數編輯習慣不是這樣嗎?--<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9日 (日) 06:5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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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话将来enwiki上建了一个有歧义的条目(同一个名字的另一个人)就乱了。<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3年6月9日 (日) 07: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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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没错,而且不仅这样,其实1也有3的问题。{{tl|span-tl}}若要说有什么问题,就是过于“隐式”,看不出来。所以,各种方法都不怎样,但一时间想不出更好的方法……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9日 (日) 07: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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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留意到似乎有幾位特定用戶大規模地在把條目中已經有藍鏈的名詞之(第一次出現時之)原文註釋刪除,我經常會斟酌那些被刪除的註釋之知名度,回退恢復一些較為冷門名詞的原文註釋。我個人認為縱使已經有藍鏈,如果一個條目中有著大量陌生名詞、或是譯名版本不統一的名詞,為了搞清楚所指為何還需要反覆點入不同的條目中比對觀看原文,其實是有礙於閱讀方便的一件事。我支持名詞第一次出現時使用(4)來註釋,之後可選擇性的利用(2)的方式補充的作法(看兩次出現時中間的間隔篇幅吧,如果間隔不遠似乎沒必要註釋太多次,但如果上下文差很遠,補充一下也無壞處)。我也認為Liangent君提到的那個問題是個風險,因為英文中出現同名同姓的人物機率還不低,因此在對應語版尚未存在條目之前,不建議使用ILH模板來產生註釋效果。--[[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 2013年6月11日 (二) 04:3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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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玩笑地说,大象君的发言挺有意思,谢啦{{lilyu|happy}}我在正文内也多使用样式4(以前用样式3),而人名译名很可能永无条目参照,更麻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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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还有个更麻烦的问题:在首段和信息框内,译名与原名要用什么方式对照?或许这也是我一开始真正想问的问题,“正文”只是附带提到<small>(虽然用着样式4,但仍不喜欢)</small>,因为这两部分是条目的门面,如果用显式对照的话,整个条目就显得很难看,但是有些信息下文并未提及,不对照就没地方对照了。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11日 (二) 08:2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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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汗国]]现行的条目标题并非常用译名,建议移动到学界的通用译名伊利汗国。--[[User:Custthedown|Custthedown]]([[User talk:Custthedown|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2: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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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rtal:VRMMO]]該在主題列表裡放到哪一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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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被封鎖了換了小號來,又來一個所謂「非常用譯名」提案。雖然此人被封鎖已經不能再回應,但是還是說一句,至少在台灣,教科書用的名字都是「[[伊兒汗國]]」,沒聽過所謂「伊利汗国」,我還伊莉討論區呢。就算真的在大陸是那樣說,最多就是調整字詞轉換,否則先到先得。——[[User:George6VI|George6VI]]([[User talk: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3: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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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相關技術還在持續研發中,他是基於VR與MMO這兩種領域的整合運用,目前大多出現在科幻類虛構作品裡(小說、動畫、漫畫)。但是在世界各地真的有人提出相關的研究,但是這該算是「娛樂」?還是「科學」?-[[User:P1ayer|P1ayer]]([[User talk:P1ayer|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11: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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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的读秀平台搜索,“伊儿汗国”371条,“伊尔汗国”186条,“伊利汗国”363条,不管大陆模式用“伊儿”还是“伊利”,也用不了“伊尔”。这种使用状况差不多的名字,不存在所谓“非常用译名”的问题,我同意先到先得的翻译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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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陕甘回变"條目非法刪去屠殺漢人事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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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搞笑,被封了还秉性不改,一边在主账号保证自己不会再随意发表名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实则扰乱的议题,一边把自己当初没被管理员封禁的漏网傀儡重新拿出来又发表这种提案,真是难绷。--—<span style="text-shadow:3px 2px #DCDCDC">'''[[U:FradonStar|<font color="blue">Фрадон</font>]][[UT:FradonStar|<font color="orange">Стар</font>]]'''|<sup><font color="black">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font></sup></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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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似又有老师布置「编辑维基百科」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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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亚洲中心主义]]页面近期有多个新用户加入疑似使用大语言模型生成的内容。其中,[[User:WANGYIZHE1124]]在多个其他条目中加入疑似使用机器翻译的内容。其他参与编辑[[Talk:亚洲中心主义]]的用户也有类似行为。根据其用户名,猜测此类编辑行为的原因是再度有[[Wikipedia:给老师们的提示|老师给学生布置了「编辑维基百科」作业]]。是否有必要对此深入调查?--[[User:Quasiboost|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sup>[[User talk:Quasiboost|𝕥𝕒𝕝𝕜]]</sup>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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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Leon119|Leon119]]([[User talk:Leon119|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2: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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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麽要刪除屠殺漢人的並有歷史記載的事實?還鎖定?維基百科還有公信力嗎?!!!請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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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裸侵犯漢人人權。這個種族死了千多萬人都不能記載在維基百科上嗎?因為他們是漢人就該死嗎?死了也不準說是誰殺害他們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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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麽回族宗教被清廷壓迫就能寫上去,漢人辛苦種的田地糧食被回民牛羊了也是回漢矛盾之一卻吃不能寫上去?爲什麽回人死了人可以寫上去,爲什麽漢人無辜平民被殺也不能寫上去?厚此薄彼,不分青紅皂白全部以回族主管利益為主,客觀嗎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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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夠還一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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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恢復Smallsky在2013年6月2日 (日) 10:43 的版本,或者給出其他能夠客觀的解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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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Quasiboost|Quasiboost]]:此為韓國大學的教育專案,如有任何意見可至[[Wikipedia:教育專案佈告板#My_fall_2024_courses_are_coming|佈告版]]提出。另外,就個人所知,導師有提醒學生切勿使用機器翻譯及 LLM,但似乎有部分學生沒有理會。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0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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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欲解除保護得以編輯請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请求解除保护]]提出要求,這裡沒有什麼「回族主管」,保護是因為條目發生[[維基百科:編輯戰|編輯戰]]而採取的措施,當事兩方皆被封禁處理,沒有偏袒的問題。--[[User:全無尊嚴先生|全無尊嚴先生]]([[User talk: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5:0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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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10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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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 77 | 9 | 魔琴 | 2024-12-16 09:18 |
2 |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 88 | 5 | SunAfterRain | 2024-12-22 13:00 |
3 |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 37 | 13 | 自由雨日 | 2024-12-18 21:33 |
4 |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 1 | 1 | Sanmosa | 2024-12-23 11:14 |
5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 1 | 1 | Sanmosa | 2024-12-21 12:00 |
6 | 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 1 | 1 | Sanmosa | 2024-12-23 09:59 |
7 |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 1 | 1 | Sanmosa | 2024-12-17 23:40 |
8 | 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 5 | 3 | Sanmosa | 2024-12-17 20:28 |
9 |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 9 | 5 | Yage Wu | 2024-12-18 19:10 |
10 | 誤用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 6 | 4 | BigBullfrog | 2024-12-24 00:27 |
11 |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 15 | 10 | Ericliu1912 | 2024-12-24 18:14 |
12 |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 6 | 4 | Nishino Asuka | 2024-12-24 14:26 |
13 | 丹麦语译写导则 | 12 | 4 | BigBullfrog | 2024-12-24 00:25 |
14 | 提议将伊尔汗国的条目标题移动到伊利汗国 | 3 | 3 | FradonStar | 2024-12-24 14:14 |
15 | 疑似又有老师布置「编辑维基百科」作业? | 2 | 2 | SCP-2000 | 2024-12-24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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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和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頫(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正在翻譯護理人員條目,但發現英文維基百科的Nursing對應本條目。此外,護理人員和護理學兩者的內容高度重疊,甚至可以說護理人員就是護理學主體,因此建議直接合併。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20 (UTC)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智寶國際開發 § 提議將REMOW拆出此條目,改置於集英社之下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著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和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参考資料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编辑]
背景
[编辑]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编辑]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
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编辑]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编辑]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编辑]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
- (+)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
- 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我是说(仅在)对举/并列时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
- 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意見: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
-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
- (&)建議&(~)補充:
-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
- @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
- 如果其他地区没有相应规范,应该可以直接按大陆规范统摄。而且这似乎也不是大陆部门的规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
- (~)補充:根据现有的讨论,我有一些疑问,包括:
- 是否需要设置正式投票程式让更多编辑参与表决?
- 是否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组来推进这项修改?工作组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区的学术规范,整理出一份详细的修改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
- 是否需要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阶段:修改争议较小的术语
- 第二阶段:修改有一定争议但多数人支持的术语
- 第三阶段: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术语
- 是否需要设置过渡期?比如过渡期内保留旧称的重定向,并在条目中注明新旧称谓,以便读者适应。
- 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来协调整个过程?
- 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机器人来协助大规模修改?
- 需要加强与语言学专业人士的合作,确保修改的专业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报进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
- 没必要投票。我们几乎都不使用投票来确定共识(而是讨论),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争议性问题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征求意见?(且最终也并非会以投票结果决定。)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讨论已经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讨论,我觉得足够了。如果还要继续扩大的话,可以用{{RFC}}和{{公告栏}}。
- 也许可以进一步请对该问题感兴趣的编者讨论,比如语言学专题编者。
- 视争议情况而定,确实可以这么做。
- 重定向应该长期保留;旧称/别称视情况而定,单纯译法语序问题(如“清小舌塞擦音”)应该可以直接不写,但“塞音”等别称应该(长期)写。
- 应该不用这么复杂吧……大家都是志愿者,有空就可以作“负责人”协调者(比如您);时间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话,我想也一定是好事儿。机器人修改的问题,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这类改动应该没问题,不过有些术语(比如“塞音”)可能不适合全盘改掉(因为和“擦音”对举时仍常称“塞音”而非“爆发音”)。
-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
-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
-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这么多繁文缛节,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
- 已通知语言学、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unt您是怎么邀请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用户讨论页——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 😱她居然在这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
- unt您是怎么邀请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 谢谢!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几年前,维基百科采用的术语翻译确实是比当时大陆学界更先进的;但是近年来,大陆学界的语音学学者越来越多采用这个中译版国际音标表里的术语了,维基百科的一些术语就显得过时了,尤其还有齿龈音vs齒齒齦音这种脑筋急转弯。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发布后,就曾有人提议过修改条目术语(当然,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最终未能进行。我想,此时不改,更待何时--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
- 关于“塞音”和“爆发音”,现在中英文学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专指“爆发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专门提及音素名称,那就要说“爆发音/plosive”而不说“塞音/stop”了,这样显得严谨。我想音素的条目名还是应该用“爆发音”,正文里面用“塞音”倒是问题不大--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
- @Unt Phesoca:谢谢大佬回复!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过几次小互动,在这里见到您是最开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
- 已通知语言学、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書畫晝盡告诉我其曾给中文维基百科增加过多个音素条目,或能协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惭愧,我注册维基账号后最早一批编辑(2020年12月)就是对IPA表“查缺补漏”,补上实际语例或翻译新条目。巧的是,包含创建条目在内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发布(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难立刻回头大改,于是也是成了“历史遗留”。
- 新条目的条目名,当时是比照现有条目名译的,而“现有条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译,于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腭邊擦音等等。至于内容,现在看来实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借此机会润色、改正。
- 書畫晝盡(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
- (+)支持 但我认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译为“齿-龈音”更好,以避免译为“齿龈音”会出现的几个问题:①新旧术语混淆导致不必要的误解;②后人会很难判断近年的文章/论文中的“齿龈音”具体表示什么;③避免使用反直觉的名称(也能防止非专业人士望文生义),毕竟现代汉语以双音节词为主,“齿龈音”明显更容易被理解为与“齿龈”有关而非与“齿和龈”有关。--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清」「浊」的位置含义自明,或许不必尽标。而且一些非语言学来源的用法是松散的,如加逗号作「软腭,清,不送气,爆发音」,似乎不当作是成词--物灵(浪迹江关嗟路浅,周流天地觉风频。请向我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
- 关于连字符的使用,我认为需强调与双重调音术语加以区分。
- 这类术语的构成是两个形容词的结合,应该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图表中的「唇–软腭」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则不涉及双重调音,且其构成涉及词根并入,含义是其调音部位位于齿与龈之间。
- 另外我看图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译名「龈‐腭音」中的连字符和双重调音术语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
-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显是错误的,竟然一直没人发现。我旧号丢了,现在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谁有空可以改一下。
-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齿-龈音都应该用en:Hyphen。--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
- (补充:我不确定英维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
- @Sihjee:英维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
- 中维我记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
- 明白了,一直误解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
- 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点可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
- 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以下内容与语言和其分类命名相关,虽然与语音学术语无关,但或许可一同解决。
- 我想或许能邀请黑之圣雷和H Zhang加入讨论(如果可能);两位都曾提及过一些小语种的命名问题,例如(不一一列举):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
基本有共识,建议再讨论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齿-龈音”还是“齿龈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
- 个人无条件听从Unt Phesoca的意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
- 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 江荻译《国际语音学会手册》(2008)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张维佳译《语音学教程》(2011)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朱晓农《语音学》(2010)齿-龈、龈腭
- 张维佳、田飞洋译《世界语音》(2015)齿-龈、龈-腭
-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连字符仅仅是起到分隔语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别的语义,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汉字书写不存在“分隔语素”的必要,单从这个角度看,就没必要加连字符。不过,从实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说,“齿-龈”作为条目名更明确,我个人是赞同加连字符(另外,中译版国际音标表alveolo-palatal也译成带连字符的龈-腭,按这个体例denti-alveolar也要带连字符)--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
- 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
-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
执行修改
[编辑](一)音素
?
(二)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现标题 | 建议标题 |
---|---|
塞音* | 爆发音 |
闪音 | 拍音与闪音 |
齿龈音 | 龈音 |
齿齿龈音 | 齿-龈音 |
齿龈后音 | 龈后音 |
搭嘴音 | 啧音 |
挤喉音 | 喷音 |
唇软腭音(重定向) | 唇-软腭音 |
唇硬腭音 | 唇-硬腭音 |
龈腭音 | 龈-腭音 |
日化元音 | R色彩 |
無聲除阻 | 无闻除阻 |
- 其中塞音应该尽快改写为包含爆发音和塞擦音的术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
- “r色彩”似乎是小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
- 不区分连字符的类型吗--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
- 肯定是短横线啊(另外汉语叫连接号)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構成複合名詞,均用连字暨减号(U+002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
-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处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复合名词的话后者不算复合名词,因为 denti- 是不成词语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
-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应该不需要用连字符,望斟酌。
- 另外,拍音或闪音作标题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闪音是否更好?这样在中文语境里更像个标题,也不影响实际意思。--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
- 为何不用?这里讨论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
- 2.我寫的是拍音與閃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还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
- 我已经处理(二)中的页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12 (UTC)
- 塞音这样写可否?
塞音(英語:stop)广义上指气流受到阻碍的音,可能包括爆发音、塞擦音、喷音、啧音、鼻音、内爆音等。
狭义上,塞音指爆发音(plosive)。
(参照杨新璐《新疆维吾尔语方言语音类型比较实验研究》p.73-74)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21 (UTC)
- 塞音已由重定向改为以上文本。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1 (UTC)
- 關於(一)的操作,{{輔音}}並沒有列出所有輔音,也許應該按照辅音列表來處理?大概不會有遺漏,也有條理可循。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5 (UTC)
次闭元音
[编辑]- 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次闭后圆唇元音”明显存在错误,似乎应改为“次闭次后圆唇元音”,其他此类条目同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
- 我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只能拜托大家改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
- @Sihjee:能否給用例?《普通話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写的是「后近高圆唇元音」(p.23),林焘、王理嘉《语音学教程》对/ɪ/的描写是「前、次高、不圆唇」(p.40)。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7 (UTC)
-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1999), pp. 13, 170, 180.” 与它不同的表述都应该看作错误的或过时的。
- 另外,其他语言(如英语)的维基百科都是同样的描述。--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54 (UTC)
- ping移动ɪ、ʊ、ʏ到现名的@TongcyDai询问移动原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18 (UTC)
关于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的分歧
[编辑]- 在语言学中,术语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和区别的探讨。
- 以下例子来自《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重音 stress 语音学术语。指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重音有通过增加音强来表示的力重音和通过音高的变化来表示的乐调重音。重音还可以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❶词重音,指具有区别词汇意义的重音。多音节词中各音节的轻重往往确定不变。例如,英语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节必须读重音;英语中,ˈrecord表示名词义,reˈcord表示动词义。轻重音有时候和语法也有关,在以多音节为主的语言中,重音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分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总落在词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语重音总在词的第一个音节上,波兰语总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法语和维吾尔语的大多数词则在最末一个音节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不限定于落在词的某一个音节上,不同的词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称为自由重音,如英语中的词重音。根据词重音的突显程度,词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显程度最高,次重音低于主重音但高于非重读音节。英语次重音一般只在词单说或在句尾才比较明显,在语流中和非重读音节差别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个语句中突显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类在研究界没有统一意见,但一般至少有语法重音和逻辑重音两种。语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结构和语义特点决定的重音,即不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读。常念语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谓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动词后由形容词或其他动词充当的补语,表示指代、询问或任指的代词等。逻辑重音是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强调重读。逻辑重音重于语法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对比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强调重音,有的则认为逻辑重音包括对比重音、强调重音等。参见“音高重音”。
重读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重音。一种语音现象,指在语流中对某些语音或语段以明显的偏高音调、较大音量和较长发音时间的方式进行强调。重读既可指单词发音中的重读音节。例如,英语名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一音节上,读作/ˈɪmpɔːt/,而动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二音节上,读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个句子中被突出强调的词,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词上会对句子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说明她所挥动的是一块黄色而非其他颜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则说明她挥动的是一块手帕而不是其他东西。重音也经常用于节律学中对重读度的描写。例如,在对政治家的演说中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发现其重读度较一般话语强。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通过音高变化体现差异的一种单词重音形式。这种变化一般分布在多个音节上。在音高重音的语言中,音调的变化可以是词的结构的一部分,用以区分不同的词义,塞尔维亚和瑞典语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语中的tanken一词,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调锐重音时,则为英语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升调钝重音时,则为英语thought的意思。参见“声调重音”。
乐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参见“音高重音”。
音调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学术语,亦称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语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与其周围的音高不同,从而形成了音调重音。
声调重音 ton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音调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个由相连的声调所组成的声调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声调突出从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语言中,声调重音可以存在于某个词的发音中,并用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譬如,瑞典语tanken,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调锐重音,则表示“坦克”;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升调钝重音,则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对于具有相同词项的结构区别意义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宽三百米的墙)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宽一百米的墙)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宽一米的墙) 三个例子中,分别通过重音确定了walls的定语,从而消除了歧义。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词首强重音。指音节的强重音由词尾向词首第一音节移动的过程。在历史音变过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语名词的显著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词原先的重音都在词末,但现在为词首重音。
重读力 accentual force 语音学术语。指发音时形成重读音节的空气动力。
重音系统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学术语。指一种语言中有关重读的全部体系,包括重音级别、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语义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语调结合而起作用,故亦称“重音语调系统”。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学术语。超音段音位的一种。当重音成为区别词义的唯一手段时,重音模式就成为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词,当重音在第一音节上,其为名词,意即“嫌疑人”,而当重音在第二音节上,其为动词,意思是“怀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学术语。指一个语段中轻重读的结构型。有语言学意义的重音级别一般有三级: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语单词的发音中,单音节的词无重音标记,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会有重音,含有三个音节的词会有主重音,含有三个以上音节的词可能会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单音节词,其读音中无需重音标记;begin和apple是双音节词,重音模式分别为“轻—重”和“重—轻”;超过三个音节的词一般会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为“次重—轻—重—轻”。
动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为吐气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势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强强调出来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气强度强调出来的重音,如英语的词重音。现代语言中动力重音型语言比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语言皆是。广义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动力重音和音调重音(pitch accent)两种基本类型。音调重音指因话语中某一部分的音调和紧密相临的部分音调不同而造成的该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语和古希腊语。
重音转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语音学、音系学术语。指某些单词或合成词在用于连续话语时所发生的重音变化,这一变化取决于该单词或合成词后是否紧跟有重读名词。一般而言,此类单词和合成词都有一个次重音(secondary)和一个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连续性话语中,如果该单词或合成词带有语调重音,则该单词或合成词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后面的名词带有主重音,或者带有语调重音,那么independent第三个音节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会失去,第一个音节上的次重音就会变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参见“节奏规则”。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学术语。指语言中所有的词的重音总是落在固定音节上的现象。如法语的重音总是落在最后音节;匈牙利语通常重读单词的第一个音节;波兰语和威尔士语是在倒数第二音节上重读;拉脱维亚语和捷克语的重音落在第一音节。固定重音可以用来以音节为单位划分词的界限,如捷克语重读音节标志词的开始,波兰语每一重读音节后再隔一个音节标志词的结束,但当词末辅音与后一个词的首元音连读而组成一个音节时,词的界限就难以按固定重音准确划分。与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对立。参见“自由重音”。
词末重音 fin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落在单词最后音节上的重音。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 英语维基词典将 unstressed 定义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译为「带重音的」和「重读的」。
- 但就单词 stress 在语音学的用途而言,具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宽松一个严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 在这两种意义中,前者与 accent 同义,而后者则应视为 accent 的一种,前者有时被翻译为「力重音」。
- 使用“重音”和“重读”哪个更为合适?或者两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体的翻译建议?--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
- 就这两个词而言:重音通常是语音层面的、结构性的,表示语音单位的突出。而重读更多是语用层面的,与说话者的意图有关(主观性较强)。二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 如果你要编辑条目的话,我的建议是条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词条内分出力重音。重读重定向即可,可以在条目内描述一下二者的区别。--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编辑]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 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 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 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 (!)意見: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KKBOX(科科世界)
) -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或九廣鐵路公司
),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
等)。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
」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
」。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的存檔,存档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
- 業主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營運單位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 即
- 「三號公司」
-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 「三號公司」
- .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修訂
[编辑]-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基於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已有相類變數達至本指引的目標,故此規則不適用於書籍或專輯的信息框,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編輯者只需參考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的模版文件指示,填上相應變數即可。
-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 7日無人反對,現 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
-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
-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
-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
-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
-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
-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册》,中國《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
-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
,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
-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定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定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定向關係。
-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定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
,我反對的是提案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 -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定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就會出現「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
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 -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册」,而是「特定主题」的格式手冊。--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
-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
- {{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 xxxx
-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 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
- 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
- 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
- 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一類。
-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 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
- 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更改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
- 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
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 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
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
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
你舉的例子,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
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 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
- 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9 (UTC)
- @SunAfterRain:
- 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
- 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 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
- 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 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
- 我上面
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
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议作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讨论一下某问题已取得共识」。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
- 我上面
- 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
- 提案原文是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
。 - 我上面重複說了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6])。叢書/文庫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會影響到相關infox(如{{Infobox animanga/Novel}})上欄目的填寫。--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44 (UTC)
- 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
- 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
-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
- 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文件,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文件指示填寫相應變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
-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
- 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
- 「范军将出版品牌定义为出版社所拥有的品牌,包括单本书品牌、丛书品牌、类别书品牌和出版社整体品牌」[1]。
- 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人教「品牌丛书」、“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商务印书馆最为知名的社科学术丛书品牌、大型品牌丛书《21世纪作家精选文丛》组稿启事、广西师大社知名品牌“文学纪念碑”丛书又推新品、中国有话说多语种系列丛书 品牌启动仪式在海南举行
- 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
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
,列出「出版社」就可以
,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
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 沒有在偷換概念,而是你根本沒理解我的意思,但凡你寫過幾個書籍的條目,就知道你之前提出的機制會有多怪異,當然也可能你本來就不知道的。出版社和品牌叢書都沒有條目時,根據第三點,都要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 順便回應@HK5201314:
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
(WP:CHOICE),請不要做任何的道德綁架,這與達成共識沒有太多作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6:49 (UTC)- 你就只會說提案機制很怪,要你舉個例子你又老是舉了根本不會被影響到的例子,你這要我怎麼認同你所謂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5:00 (UTC)
- 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 @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
-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
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
- 提案原文是
- 由於上面提出異議者過了將近七天都沒有再發表反對意見,依照共識方針認定其對修正後的版本無異議。就修正過後的版本重新 公示7日,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結束--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46 (UTC)
- 已就上方討論補充內容,因為書藉及專輯有相類變數達至提案目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7 (UTC)
参考資料
- ^ 饶广祥,李佳逊.出版品牌:基于出版沟通的符号进路[J].现代出版,2024(2):66-76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编辑]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偏僻怪异标题,该帝国最广为人知的名称就是拜占庭帝国,查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这个帝国,只会用拜占庭,没人会用东罗马指代。现行的东罗马帝国就是个偏僻标题,建议将该条目标题,改成拜占庭帝国。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
- 不是,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
- @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
- 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強烈反对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 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
- 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強烈反对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 (-)強烈反对: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
- 虽然这个问题本身我并不反对以“拜占庭帝国”命名,但我认为你提出的理据完全不成立,且已经在扰乱边缘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
- (-)強烈反对。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名称,该帝国最正规的称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涉及原创研究。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
- 两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细查哪个更常用。建议指明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序言属实,目前名称可能为了贴合原意,但这与名从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后世常用名,可能不贴合易于识别、防止歧义?@Iokseng--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
-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 东罗马帝国更贴近其自称,他人在称呼上有所矫正注明。拜占庭帝国则是绰号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各称呼。--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
-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 @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贤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
-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 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 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 scholar.google.com "东罗马帝国" 1,440 条结果,"拜占庭帝国 "1,690 条结果。--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
- 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
- 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 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 我觉得已经完全属于扰乱了。至于是否造谣我不确定……维基百科有关于“造谣”之类的方针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
-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 我赞同这个说法,并支持任何人以“扰乱”和“造谣”为由将其提报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
-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 我没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讨论的主题不相同的样子。另外,目前讨论递进机制不是建议移到条目讨论页吗,怎么反向移。--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
- 可能是“东罗马帝国”一词会涉及大量页面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
- @YFdyh000:主要是因為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
- 这显然不算造谣扰乱之类,Byzantine Empire 在英语学界是绝对的通用名称,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学界也是一样,国际研究会与会议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陆有关研究机构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湾香港如何,我估计也是一样)。我个人也更喜欢用“拜占庭帝国”。但这个名称基本是后人的发明确实不假……(当然“东罗马帝国”本身也是东魏西魏一样的后人称呼)。Dkzzl(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
-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 另外提醒一下諸君,依據命名方針,【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因此WP:COMMONNAME優先於NC:名從主人。--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5 (UTC)
-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异标题」並不理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
- 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
- 我国统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48页)上半页还在用“东罗马帝国”的称呼(介绍查士丁尼),下半页(介绍7世纪以后历史)直接无缝使用“拜占庭帝国”😂另外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下)》中,(第18页)除了首句接续“罗马分裂”时使用“东罗马帝国”外,后文均使用“拜占庭”(包括查士丁尼内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2 (UTC)
- (-)反对。东罗马帝国乃人家的正名(更严格来说是罗马帝国),且说法并不罕见,怎么仅能因为拜占庭说法多一些就把人家正名给改了呢?--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22 (UTC)
- 我不是很赞成“正名”之类的说法。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从第三方客观中立的角度描述事物,而不是“自传”——过度的“名从主人”反而有不中立之虞。那么现在的历史学者如何称呼这一国家,就应当采用现代历史学者的常用名称。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认为在并非最常用名称的情况下仍应“名从主人”:①现在依然存在(未成为历史)的事物、②该名称虽非最常用,但仍较常用。只要不满足任一条件,我一般就认为不必考虑“名从主人”(例如“白罗斯”就不满足第2个条件,故仍命名为“白俄罗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33 (UTC)
- 我认为移动到常用的“拜占庭帝国”是可以的,现使用的“东罗马帝国”也不罕见,维持现状也不是不行。但我反对所谓“名从主人”的说法,真要名从主人的话应使用“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都不符合“名从主人”吧。——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2 (UTC)
- 完全同意。其实我也更倾向命名为“拜占庭帝国”。一方面我认为提案者完全是在造谣扰乱,另一方面我有其他理据认为确实应当以“拜占庭”命名,这两者并不矛盾。--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33 (UTC)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编辑]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编辑]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编辑]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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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如何合併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46130 (piggy back)及https://www.wikidata.org/wiki/Q116786505 (piggyback ride)--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16 (UTC)
- 曾被拆分、撤销合并,如要合并可能需要去维基数据联系他们确认原因。AI说前者是骑上去的行为,后者是骑(背)着走的经历。前者的维基数据属性、英文条目,部分内容与中文维基条目相异。可能中文条目该独立分开写儿童游戏、杂技、背着人等多种概念?德语条目也可参考。--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35 (UTC)
- @Factrecordor:暫時對合併有所保留,Q2646130(piggyback ride)專指運輸方式,Q116786505(piggy back)專指動作本身。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49 (UTC)
- @Sanmosa各種語言維基分別連去兩邊,似乎內容上根本沒有注意過兩者分別。--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0 (UTC)
- @Factrecordor:剛檢查過一遍,主要是itwiki與trwiki的連結有問題,trwiki的連結應連至Q116786505而誤連至Q2646130(已修正),itwiki的Piggy back説的則是一種生產協定,與Q2646130、Q116786505兩者均無關(已移除連結),其他wiki的連結的分類似乎並沒有問題。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28 (UTC)
- @Sanmosa各種語言維基分別連去兩邊,似乎內容上根本沒有注意過兩者分別。--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0 (UTC)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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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在這些條目發現在記載相關槍械與流行文化的章節有下列問題:
- 內容大多過於瑣碎而繁雜
- 不正確地使用「奇怪地/的」一詞,當條目記述的槍械與遊戲等作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時被使用
- 大多語句或欠通順(上述情況也是)
希望有關章節可按照相應的社群規範修繕有關内容,並在此邀請各路編者參與討論,謝謝。--5-6-7-0-9(dial - #sign)A new beginning 2024年12月17日 (二) 06:27 (UTC)
- 说是流行文化,实际就是出现在了xx电影电视游戏中,纯粹无价值垃圾内容,应当全数移除。除非有明确的可靠来源指出条目主体在对应作品中产生的影响。->>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9 (UTC)
- 有道理,有琐碎和原创成分。不知道这种做法怎么来的。--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1 (UTC)
- 那我的性别是武装直升机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谜因是不是也不能保留啊?(虽然谜因起源的小说在英语有条目en:I Sexually Identify as an Attack Helicopter并且该小说入围了雨果奖。[7]但不符合中文的关注度。)----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的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0 (UTC)
- 取决于这个迷因您打算写在哪里…--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 那我写在武装直升机条目中行不行啊?(因为小说在中文圈没有关注度)----甜甜圈听说台湾停用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吗?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 不行,没有知名到那个程度。在性别认同的争议相关条目中提及且仅写一次就够用了。类似Wikipedia:消歧义#部分題目相符。--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3 (UTC)
- 那我写在武装直升机条目中行不行啊?(因为小说在中文圈没有关注度)----甜甜圈听说台湾停用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吗?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 取决于这个迷因您打算写在哪里…--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 感覺或許可以考慮分拆搬運到維基學院。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6 (UTC)
誤用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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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自2007年就開始以不同傀儡在中文維基條目對歷史、宗教、民俗偽造內容。若被刪除他也會加回,被質疑則作擾亂與人身攻擊言論。等外界誤用,他就加上作循環認證。
維基外面已多有誤用,甚至包含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書籍,恐怕中文維基哪一天消失了,這些惡作劇也會繼續散播下去。其破壞時間、範圍、程度、惡質人品遠超User:折毛,但受關注度卻相反。我將目前(2024年12月19日為止)發現受其惡作劇內容的書籍整理如下表,因本人精力與程度有限,以下恐是冰山一角。
偽造時間 | 偽造項目 | 誤用書籍 |
---|---|---|
2007年 | 偽造谢安稱呼「謝聖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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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偽造孫中山化名「品蘭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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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偽造鍾離權稱為「正陽開悟傳道重教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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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捏造古書名「異蹟略」、「異迹略」與假原文、捏造宋高宗、宋孝宗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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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捏造古書名「稱謂雜記」與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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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古書名「蓬萊小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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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李贄稱呼「溫陵先師」與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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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林本源家族、林維源、李春生、洪騰雲資產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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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古書名「如來淵源攷」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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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張巡稱呼「尊武尊王」移花接木至王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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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偽造王潮稱呼「泉安尊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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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偽造部分八家將稱為「四季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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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羅清字號「思孚」、又名「羅思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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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文昌帝君稱呼「文昌武烈梓潼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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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柳修因稱呼「普渡真君」移花接木至面燃大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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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面燃大士稱呼「面燃大士普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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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骷髏杯稱為「首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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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古書名「佛名釋典傳略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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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捏造大院君別稱「雲峴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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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蒯祥字號「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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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鍾馗等合稱「三伏魔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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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鍾馗稱為「鎮宅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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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玄天上帝稱為「北極蕩魔天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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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面然大士稱呼「面燃大士羽林監齋普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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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謝安稱呼「廣惠靈應顯濟尊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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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李鴻章說「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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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劉海蟾稱為「廣陽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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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王重陽、呂洞賓、劉海蟾、王玄甫、鍾離權合稱「五陽祖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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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被周武王追封為「壟神(國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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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谢安稱為「謝府太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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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守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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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財祿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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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文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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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增福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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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偽造蓮池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合稱「蓮柏椒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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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海德堡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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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路德小探題」、「路德大探題」 |
|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天主教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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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黃阿祿嫂稱呼「艋舺大檀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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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熟語「要生意,找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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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虛構歷史人物「公沙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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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張仙稱為「桂宮廣應善利育嗣賜子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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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管輅稱為「觀相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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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李白稱為「太白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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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孫思邈稱為「天醫妙應廣援善濟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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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文昌帝君稱為「七曲山雷澤神龍濟渡大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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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 「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金闕至尊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大天尊昊天玄穹高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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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昊天玄穹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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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六福是「名、利、健康、長壽、善終、多子多孫」、「名、利、壽、安康、善終、多子多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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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結盟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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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盎格魯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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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偽造朱衣神稱呼「文選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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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偽造呂洞賓稱呼「文尼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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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7:52 (UTC)
- @Outlookxp:或許你可以考慮建一個專門的頁面來説明?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2 (UTC)
- 我有建了,放在只是為了增加google能見度。--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
- 最好是能知會原作者或出版社,並提醒他們慎防誤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9日 (四) 20:49 (UTC)
- 简直触目惊心,气得我血压都高了,感谢您一直辛苦地排雷。--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7 (UTC)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编辑]西夏與宋朝同時期。建於西夏的建築物,如建於西夏晚期的宏佛塔,歸為「宋朝建築物」合適嗎?--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1 (UTC)
- 我认为归类为“建于宋时代的建筑物”应该合适(毕竟国务院就是这么表示的),但“宋朝”可能不太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5 (UTC)
- 上级分类就叫“宋朝”,没有“宋时代”这种分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 维基百科分类?没有可以建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 之前有人把“X代”的分类统一改成了“X朝”,比如Special:Diff/61855120。--——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5 (UTC)
- 為什麼不新建一個「西夏建築物」,這樣不是更直觀、更簡潔、更不會產生其他衍伸問題?--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11 (UTC)
- 分类:西夏建筑,已经有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
- 维基百科分类?没有可以建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 上级分类就叫“宋朝”,没有“宋时代”这种分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
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
维基百科编者不负责、也不应该负责对来源进行分析、综合或总结。来源写西夏,条目就写西夏;来源写宋朝,条目就写宋朝。就这么简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9 (UTC)- 来源写的好像不是宋朝,而是宋时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3 (UTC)
- 我個人認為這與說「愛因斯坦出生於光緒五年」類似,如果能接受這種說法,「西夏建築物建於宋朝」就可以,如果不能接受,就不可以。-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12 (UTC)
- 学习了 只是在实际习惯中,很少有人会把西夏的遗迹说为西夏,更喜欢说北宋南宋。当然这种习惯并不准确,尤其不适用于百科。只是嘛,话虽如此实际做起来还是容易编纂出错。头疼呢。--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0:48 (UTC)
- 西夏在後期甚至已經不是宋朝的藩屬,這種描述顯然是不合適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2 (UTC)
- 类似地有:南诏—唐朝,大理国—宋朝。--Kcx36(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2:31 (UTC)
- 「宋朝建築物」有歧義,我認為指「宋朝統治地區內建造的建築物」較好。若此分類指「時期」而非「地區」,那是否美國白宮也要列入「清朝建築物」分類?後者違反直覺,要分類也應該稱「與清朝同時代的建築物」。--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8:35 (UTC)
- 「宋朝」其實有兩個意思,一個是中國國家「宋(朝)」,一個是中國歷史時段「宋代」(即所謂「宋時代」)。如果「宋朝」前者涵義不宜用,個人認為可斟酌考慮使用「宋代」。至於何者應歸屬之,應考量現代分類情況,如大陸當局既將上述文化資產分類於「宋時代」,則未嘗不可用「宋代建築物」統一收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4日 (二) 10:14 (UTC)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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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条目标题为“西安市市长列表”,但实际上列出的内容不仅包括历任(民国和人民共和国时期的)西安市市长,还涵盖了1930年至1944年西安市政府废立期间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长、西安市政处处长,以及1949年中共接管西安后的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和文革时期的革命委员会主任。所以本条目到底是更名为“西安市行政首长列表”,还是保留现有名称,我希望社群能在这里讨论一下。--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12 (UTC)
- 「市長」設立以前的職位可以作為前身來敘述,標題使用「市長」可能仍然可行。如果從一致性來考慮可能需要一併討論分類:中国市长列表下各條目。--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20 (UTC)
- 如果条目标题使用“市长”一词可行的话。那目前这个条目的架构,也就是列举的项目依然是以“市长”为主(比如西安市政府市长、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市长等等),而以其他行政首长,也就是我上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为辅,并在对应的子标题中用“附”这个字来和主项目做区分。这样做难道也是可行的?不需要考虑标题和列表项目之间的完全一致性?--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4 (UTC)
- 如果要保证一致性的话,可以用Sanmosa建议的“行政首长列表”作为标题。不过我更倾向于认同Nishino Asuka的方法用“附”的方式标注非市长名号的行政首长。--—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2 (UTC)
- 其實就此例而言,我更傾向於維持現名。Sanmosa 腦洞大開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3 (UTC)
- @FradonStar、Sanmosa:如果维持现名更好的话,那就维持现名吧。我觉得这样做也是没问题的。--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6 (UTC)
- 其實就此例而言,我更傾向於維持現名。Sanmosa 腦洞大開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3 (UTC)
- 如果要保证一致性的话,可以用Sanmosa建议的“行政首长列表”作为标题。不过我更倾向于认同Nishino Asuka的方法用“附”的方式标注非市长名号的行政首长。--—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2 (UTC)
- 如果条目标题使用“市长”一词可行的话。那目前这个条目的架构,也就是列举的项目依然是以“市长”为主(比如西安市政府市长、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市长等等),而以其他行政首长,也就是我上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为辅,并在对应的子标题中用“附”这个字来和主项目做区分。这样做难道也是可行的?不需要考虑标题和列表项目之间的完全一致性?--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4 (UTC)
丹麦语译写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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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ullfrog:您在网上能搜索到丹麦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吗?我注意到您及其他编辑已在或正在修改丹麦的市区条目及车站条目的名称。地名辞典等权威来源里一般只收入各国各级聚居地(一般到基层政权一级,有时也会到村一级)的译名,这些译名通常是采用音译的。但有时也会采用意译的。
我在网上找到了芬兰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细则5.1.2规定“明显反应地理实体特征的专名宜意译”,例子有“Kallioniemi-岩石半岛”(而不是音译为“卡利奥涅米”,如果该名是个市镇的话,则肯定该音译),及“Koivusaari-白桦岛”(如果是一个市镇的话肯定该音译为“科伊武萨里”,同名地铁站我已按此译为白桦岛站了)。细则5.2.1则规定“通名宜意译”,例子有“Aurajoki-奥拉河”(如果某个市镇以河为名的话则会译为“XX约基”),及“Haltiatunturi-哈尔蒂亚山”。前面这些例子都是自然地理地名,但问题是这样的地名也会延申到市镇之下的市区名、街道名、车站名里。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能意译的都应该意译,何况在芬兰还有另外一种官方语言瑞典语,而芬瑞地名里有很多都是互相意译而来的,因此有时候不管源语言是芬兰语或瑞典语,意译过来都是一样的。我试着按照芬兰语译写导则意译了一些芬兰地名(zh:Category:赫尔辛基市区、zh:Category:赫尔辛基地铁站),感兴趣的话请检查并在有问题时一起讨论。
这让我联想到丹麦的地名可能跟瑞典地名(及芬兰地名)类似。如果丹麦语译写导则也有类似规定的话,那么厄斯特布羅也许就可以译为“东桥(区)”,诺勒布罗站也可以译为“北桥站”,旁边的街道译为“北桥街”等等。--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3 (UTC)
- @BigBullfrog:连同丹麦语地名译写导则征求意见稿在内的网上资源冷门的译写规则我传Dropbox了(不断更新中),您可自取。问题稍后作答。--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02 (UTC)
- @TuhansiaVuoria(BigBullfrog你咋自己ping自己了?)。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5 (UTC)
- 手误了,这下尴尬了…--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7 (UTC)
- 没事的,既然我问了问题,肯定会不是过来看看。:) 不过谢谢了!--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7:29 (UTC)
- 樂見中國大陸的譯寫導則開始認可意譯。一般而言,意譯較不會產生地域差異的問題,因為一個詞語在不同地方的讀法不影響詞義。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29 (UTC)
- 好像一直认可的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37 (UTC)
- @自由雨日:見上,現時一般情況下是不認可的,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中國大陸的翻譯規則反直覺的一點。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01 (UTC)
- 下载了BigBullfrog给的链接中的一些文档,里面有一个《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应用指南的文档,值得一读。好像是针对99年版的国标,不知有没有更新的版本。不过这些说明应该是通用的,况且99版和09年版的国标可能只是一些细微的更新。不管怎样,例如在英语的指南部分是这么说明的(我精简了一下):
- 地名专名一般音译是总原则,但历史上不乏有些地名被意译了。意译的地名不宜过多,且应尽量避免。地名译写的主要作用在于方便人们交流,知其音知其名足以。地名汉字译写时,特别强调要对本条纹中“明显”两字的理解。所意译的地名应是较大的,而且译名确实要与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特征相吻合。例子有“红海”、“长岛”。
- 不过在小语种如丹麦语给出的例子为“熊岛”,芬兰语导则中的例子为“岩石半岛”和“白桦岛”。这些好像也不是什么大地名,且熊岛上可能不再有熊,芬兰到处都是岩石和白桦,白桦岛上可能大部分是松树。再以“白桦岛/Koivusaari”为例,如果该名指代的是岛屿的话,saari作为通名肯定要意译为“岛”,在“科伊武岛”和“白桦岛”两个译名中,似乎“白桦岛”更佳。但如果Koivusaari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如最低的行政单位市镇)的名称时,则肯定要全音译为“科伊武萨里”。但问题是当这个名字从岛屿名延伸至市区或居民小区,甚至被采用为车站名时该如何翻译为好。我看丹麦的一些市区及车站条目原先的名称是采用意译的,现在正在被调整至音译名。我也意译了一些赫尔辛基的市区名和地铁站名。所以希望社群关注并讨论一下。--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39 (UTC)
- @自由雨日:見上,現時一般情況下是不認可的,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中國大陸的翻譯規則反直覺的一點。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01 (UTC)
- @Sanmosa:不是“开始”,其实大陆历来规范一直都有意译相关规定,上文提到的意译规定早在快三十多前的导则里就有了,不是新加的,也已有不少意译案例(例:红军城、英雄港、三河城、大急流城、解放者聖馬丁將軍鎮),只不过对意译有限定罢了,不能啥都乱意译一气。此外限定意译也不是大陆特色,台湾方面对音译意译的处理和大陆也是差不多的,实际案例也是如此,只不过大部分人不遵循罢了。--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51 (UTC)
- 但無論如何,意譯適用範圍的擴大於我而言是一件好事情。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9:01 (UTC)
- 但总归要杜绝规定之外的过度滥译。--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5 (UTC)
- 但無論如何,意譯適用範圍的擴大於我而言是一件好事情。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9:01 (UTC)
- 好像一直认可的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37 (UTC)
提议将伊尔汗国的条目标题移动到伊利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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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汗国现行的条目标题并非常用译名,建议移动到学界的通用译名伊利汗国。--Custthedown(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2:35 (UTC)
原來被封鎖了換了小號來,又來一個所謂「非常用譯名」提案。雖然此人被封鎖已經不能再回應,但是還是說一句,至少在台灣,教科書用的名字都是「伊兒汗國」,沒聽過所謂「伊利汗国」,我還伊莉討論區呢。就算真的在大陸是那樣說,最多就是調整字詞轉換,否則先到先得。——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3:56 (UTC)
- 在中国大陆的读秀平台搜索,“伊儿汗国”371条,“伊尔汗国”186条,“伊利汗国”363条,不管大陆模式用“伊儿”还是“伊利”,也用不了“伊尔”。这种使用状况差不多的名字,不存在所谓“非常用译名”的问题,我同意先到先得的翻译模式。
- 真是搞笑,被封了还秉性不改,一边在主账号保证自己不会再随意发表名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实则扰乱的议题,一边把自己当初没被管理员封禁的漏网傀儡重新拿出来又发表这种提案,真是难绷。--—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14 (UTC)
疑似又有老师布置「编辑维基百科」作业?
[编辑]Talk:亚洲中心主义页面近期有多个新用户加入疑似使用大语言模型生成的内容。其中,User:WANGYIZHE1124在多个其他条目中加入疑似使用机器翻译的内容。其他参与编辑Talk:亚洲中心主义的用户也有类似行为。根据其用户名,猜测此类编辑行为的原因是再度有老师给学生布置了「编辑维基百科」作业。是否有必要对此深入调查?--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𝕥𝕒𝕝𝕜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18 (UTC)
- @Quasiboost:此為韓國大學的教育專案,如有任何意見可至佈告版提出。另外,就個人所知,導師有提醒學生切勿使用機器翻譯及 LLM,但似乎有部分學生沒有理會。謝謝。--SCP-0000(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