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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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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行: 第1行:
<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reftalk}}
== 關於香城 (虛構城市)不能提及歷史和地理的內容 ==
==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
{{saveto|talk:香城 (虛構城市)}}
{{存檔至|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信息框|WikiProject talk:公司}}
有用戶以格式手冊為由,將[[香城 (虛構城市)]]提及的歷史和地理的內容完全刪除,而有關內容可以在圖書館翻查past paper可以找到。這些刪除是不是對讀者造成更少資料獲得呢?感覺目前維基風氣不斷官僚化後,本來可以接受的內容在目前被禁止而刪除,不是一件好事。--[[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3年5月5日 (五) 11:28 (UTC)--[[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3年5月5日 (五) 11:28 (UTC)
{{archive top|status=通過|result=公示期間無異議。--[[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1 (UTC)}}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所以你有在讀規則嗎。[[MOS:INUNIVERSE]]限制的是'''將虛構劇情當作現實來描述'''的寫作手法。請不要再覺得你是老手就可以無視一切規則在這邊嚷嚷那邊嚷嚷說別人刪除內容。--'''[[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5月6日 (六) 00:55 (UTC)
:「歷史和地理」內容原來的描述方式不合適,如果想保留相關內容,需要修改用詞,表明這些內容是「設定」。--[[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4日 (日) 06:25 (UTC)
:有案例可以参:[[糸守町]]。同认为将关于这个虚构城市的设定(例如历史、地理等作品设定的信息)放到“设定”的章节中。——[[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15日 (一) 01:46 (UTC)
::這本質跟動畫不同,香城設定每年都不一樣,保留設定沒有什麼實際意義--[[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3年5月15日 (一) 03:58 (UTC)
:[[WP:NOTESSAY]],看不出总结这些内容的价值所在。如果适合,依靠报道+一手来源,可以写一篇[[于谦 (相声演员)|于]]父传[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9019807]{{二哈|}}--[[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46 (UTC)
::「不了解虚构作品或事物的故事背景,领会现实世界信息就难以谈起。」([[WP:WAF]]),不寫一段設定內容,一般人怎能理解這個虛擬城市「影射現實的香港」。就原來記錄的設定內容,個人反而覺得不夠,不到點。不過上文知情人士AINH也提到每一年都不同設定,具體要寫什麼還有待商榷。--[[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01:04 (UTC)
:::就“一般人怎能理解”,应该直接引用二手来源观点,而不是收集总结一手来源。“影射”似乎只是一种观点,如也有表述为“以香港作為藍本”或“与现实的香港相似”。--[[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04:09 (UTC)
::::你似乎理解錯我的意思,設定內容本身就是「收集总结一手来源」([[WP:BOOKPLOT]]),而「影射現實的香港」這個觀點才是要二手資料。
::::沒有總結設定內容,之後多少二手資料引述的「觀點」,他人都無法理解,個人引述「不了解虚构作品或事物的故事背景,领会现实世界信息就难以谈起」是想表達這個意思。--[[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8:47 (UTC)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請社群檢視[[台灣棒球維基館]]是否可作為外部連結 ==
----
*[[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saveto|WikiProject_talk:棒球/編輯須知}}
根據[[Wikipedia:ELNO|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的第十一點:
*開放式的Wiki網站;除非是已經'''長期穩定'''地運作,且有'''可觀數量編者'''的網站。拷貝維基百科的網站也不該被連結。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台灣棒球維基館長期穩定是沒問題,但可觀數量編者就有疑慮,一小時十筆編輯似乎不能算太可觀呢,但也不是很少!--[[User:林天蓬|'''天蓬大元帥''']]-[[User_talk:林天蓬|會客]] 閱讀[[U:林天蓬/mt|<span style="color: red;">'''機器翻譯'''</span>]]放鬆一下 2023年5月9日 (二) 14:13 (UTC)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1小时10笔编辑算少啊……是不是维基百科把你的感觉带偏了(
----
:隔壁[[vndb]],1小时只有5笔编辑照样能用。--[[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10日 (三) 03:11 (UTC)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Template:台灣棒球維基館|模板]]曾經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3/09#Template:台灣棒球維基館|提刪]]過,可以參考。[[User:林天蓬|'''天蓬大元帥''']]-[[User_talk:林天蓬|會客]] [[Wikipedia:DC21|<span style="color: red;">'''關注第二十一次動員令'''</span>]] 2023年5月18日 (四) 11:26 (UTC)
:先前讨论见[[Template_talk:台灣棒球維基館]],倾向不宜。编辑频次未必重要,但参与人数和质量我觉得重要,内容是否能得到专业且及时的审阅,需可靠来源印证。--[[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20 (UTC)
:驚訝,Wiki自己及百度百科算不算長期穩定地運作,且有可觀數量編者?究竟有哪個開放式網站能用?--[[User:Factrecordor|Factrecordor]]([[User talk: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01:11 (UTC)

== 关于轨道交通相关条目的来源需求问题 ==

如题。最近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主题条目很多,也有不少提报到DYK;在那里收到了关于「接驳交通」是否需要来源的一系列问题。如今在「[[户县站]]」条目中甚至出现了一系列围绕此部分内容的编辑冲突(如[[Special:Diff/76966933|此次删减]]、[[Special:Diff/76966979|此次回退]]和[[Special:Diff/77075335|此次撤销]])。

毫无疑问公交列表在大多数同类条目中都有,而没有参考来源也是相当普遍的问题(如「[[南京站#公交]]」等);故在此想讨论出轨道交通条目在基本信息和周边交通方面是否需要来源的共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3年5月12日 (五) 12:08 (UTC)


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你自己看看過濾器說了什麽'''[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6%88%B7%E5%8E%BF%E7%AB%99&oldid=76977357]。--[[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3年5月13日 (六) 14:02 (UTC)
::“手工回退、已被回退、2017年版源代码编辑、增加不可靠来源”。
::前三者与主题无关。
::最后一则,目前唯一涉及争议的来源是[http://society.sohu.com/a/601641856_735537],本人根据[[WP:RSP]]的指引,已请求提供更佳来源,在得到结果之前不予展示其对应的段落(在执意删除前请认真阅读[[WP:RS#无来源的材料]]第二段最后一句)。其余原先涉及争议的来源本人不持异议。
::必须指出,此处讨论的是包括公交车信息的接驳交通的来源,故最后一条也与主题无关。
::综上,这四条均与主题无关。[[User:Bob Wehn|Bob Wehn]]([[User talk:Bob Wehn|留言]]) 2023年5月13日 (六) 16:02 (UTC)
:原創研究擱Infobox裏面搞我本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接整正文裏搞我不會坐視不管。--[[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3年5月13日 (六) 14:03 (UTC)
:「是否需要來源」???[[WP:可供查證]],這麽基本的頁面您沒看過?--[[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3年5月13日 (六) 14:05 (UTC)
:若一定要提供来源,[[西安地铁]]的简单,照着部分[[深圳地铁]]条目的做法,贴上站内导向图的照片即可,因为其中包含了公交车信息。
:不过其他的,[[两岸三地]]均有所涉及,包括[[上海地铁]]、[[港铁]]和[[北捷]]的条目,若要按照这个标准则必须与此同时重新审视。至少这三者的官网本人没有看到有相应资讯。[[User:Bob Wehn|Bob Wehn]]([[User talk:Bob Wehn|留言]]) 2023年5月13日 (六) 15:42 (UTC)
::请注意本讨论的主题。「接驳交通」章节没有[[WP:可供查证|可供查证的来源]]是轨道交通条目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此的讨论旨在寻求此方面的共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3年5月15日 (一) 04:37 (UTC)
:如果无可靠来源,我倾向这是易过时出错的信息兼原创总结。最好引用保持更新且全面的一手来源,或者较新且总结性的可靠二手/三手来源(加上截至),再审视相关信息是否会违背[[WP:NOTDIR]]。普遍问题就是[[WP:闯红灯|闯红灯]]。--[[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28 (UTC)
:再强调一遍,维基百科不是导游,不应列入公交信息。-&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3年5月24日 (三) 03:17 (UTC)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 删条目之前能不能检查一下連入? ==
{{存檔至|Talk:广西文革屠杀}}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3日 (二) 19:42 (UTC)}}
乳題。[[广西文革屠杀#参见]]這個紅色的[[中国食人史]]不是又吸引人去建?--[[User:GnolizX|GnolizX]]([[User talk:GnolizX|留言]]) 2023年5月13日 (六) 16:42 (UTC)
:已經移除。--[[User:Kenny023|Kenny023]]([[User talk:Kenny023|留言]]) 2023年5月14日 (日) 00:44 (UTC)

== 地铁站台的楼层分布写法 ==

想问一下,如果一个站台是岛式站台,但是其中一边被墙堵死了(例:南京地铁[[集庆门大街站]]鱼嘴方向的对侧站台),要不要考虑使用侧式站台的模板,且在里面标明岛式站台?
--[[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14日 (日) 10:34 (UTC)
:请参考条目「[[省体育馆站 (西安)]]」。--<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3年5月15日 (一) 04:29 (UTC)
::我看了下,该条目和条目“[[南京站_(地铁)]]”3号线与9号线的情况差不多,但是条目“南京站_(地铁)”并没说明是否使用假墙围挡。
::这样综合下来我个人认为本讨论涉及的这三个条目及这一类型情况都可以统一在对应站台上特别标明糊了假墙。--[[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15日 (一) 11:17 (UTC)
::我知道了,可以在车站结构的文字描述部分进行阐述。感谢指导。
::两天前暂时没发现在文字部分有描述请见谅。--[[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17日 (三) 11:15 (UTC)
:[[會展站]](香港),一面有假牆標註為側式月台。--'''[[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5月19日 (五) 05:48 (UTC)
::但是大家普遍认为集庆门大街站为双岛式站台,所以我觉得这种侧式站台的情况可能不太适用(比较类似[[曹杨路站]](上海)的11号线部分)。--[[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03:55 (UTC)
:::會展站也同樣實際已建成層疊島式站台,也同樣只是假牆圍擋,但{{strong|實際只是兩個側式站台}}。[[集慶門大街站]]與會展站情況相同,既然不是照樣興建站台屏蔽門作為預留站台,那假牆封閉的一面就{{strong|不是<u>一面</u>站台}},一般人也不會看出那是島式站台。[[曹楊路站]]情況不同,[[:File:Platform_of_Caoyang_Road.jpg|圖片可見]]另一側預留站台亦有安裝站台屏蔽門,明顯'''常人可理解為島式站台'''。--'''[[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5月21日 (日) 01:47 (UTC)
::::首先,我不得不指出,[[:File:Platform of Caoyang Road.jpg|这张照片]]是14号线的部分,并不是11号线的部分。
::::其次,根据我的观察,在地铁讨论的圈子里公认[[集庆门大街站]]为双岛式站台,望知悉。
::::另:截至本回复发布,维基百科上对于[[岛式站台]]的定义是“路轨在两旁,站台被夹在中间的设计”,而集庆门大街站是符合这一点的。--[[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6:43 (UTC)
:::::「根據我的觀察」「在地鐵討論的圈子裏公認」{{or}};[[Wikipedia:可供查證#维基百科以及维基百科镜像的来源|維基百科本身絕非可靠來源]],中文維基百科關於月台的一系列條目基本上全部是沒有來源的,沒有任何一則值得參考。集慶門大街站兩個月台實際僅有側式月台作用,常人看到該站不會認為該站是兩組島式月台,直接寫島式僅會引致誤會。應如[[會展站]]一樣,'''主要標記'''為側式月台,另一邊標記「原島式月台向車站中央路軌一面封閉」或類似文字,絕對不可以只標島式。[[WP:PRIMARY|就算讓您當作一手來源也難以讓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自行加以驗證該站原先是島式月台]]。--'''[[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5月22日 (一) 03:27 (UTC)
::::::我再去确认一下本站的站台类型--[[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0:59 (UTC)
::::::想了一下,这站本身就是按照两个岛式站台可以同台换乘设计的,故个人认为可以标为岛式站台。--[[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1:16 (UTC)
::::::同时还有一点,会展站的北港岛线部分不对外开放,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岛式站台。而集庆门大街站将原来计划的所有空间均开放,所以根据工程规划可以认为是岛式站台。--[[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1:42 (UTC)
:::::::你這個討論有作用嗎?你已經有屬意的處理方式,別人給你什麼意見你都不打算接受,堅持自己的做法,那你來客棧開討論幹嘛?你是以為來客棧等有人支持就動手,不會遇到其他意見嗎?
:::::::會展站整個島式月台已完成興建並已預留未來軌道位置,只是封住月台的邊緣,者跟集慶門大街站基本上沒有任何分別。封板往外移三公尺跟往內三公尺就有定義上的分別也太兒戲了吧。--'''[[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5月22日 (一) 14:53 (UTC)
::::::::我承认我对会展站没有进行过多了解而妄下定论,我深表歉意;但我综合考虑认为[[省体育馆站_(西安)]]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更好。
::::::::同时,我还想表明,我从与您讨论之初只是想表明我的想法是建立在将集庆门大街站鱼嘴方向的这个站台当做一个岛式站台的基础上,且自该条目创建的10年以来,并没有人对其产生歧义且将该站台修改为侧式站台。而我们却对于这个站台的类型都持有分歧且无法统一,我觉得本讨论有必要告一段落了。待我们双方中有一方能够改变自己的观点再进行深入研究。--[[User:Fz20181223|Fz20181223]]([[User talk:Fz20181223|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7:11 (UTC)

== 要求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 英文版本 ==

要求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 英文版本--[[User:Happygirl1976|Happygirl1976]]([[User talk:Happygirl1976|留言]]) 2023年5月17日 (三) 10:31 (UTC)

:应该去英文维基提吧。--[[User:Kcx36|Kcx36]]([[User talk:Kcx36|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15:34 (UTC)

== 關於配音員消歧義的命名一致性問題 ==
{{save to|Wikipedia talk:消歧义|WikiProject talk:ACG|WikiProject talk:動畫|WikiProject talk:电影|WikiProject talk:电子游戏|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最近寫了個配音員條目要消歧義,由於「技术要求」的[[WP:命名一致性]],所以去看了一下配音員怎樣消歧義。發現同名情況下配音員消歧義有幾種方法。

*'''XXX (聲優)''',如[[小松由佳 (声优)]],主要是日本人
*'''XXX (配音員)''',如[[黃文偉 (配音員)]],港台出生的都用這個
*'''XXX (配音演员)''',如[[鬼月 (配音演员)]],部分中國大陸出生的用這個

相關分類全是「XX配音員」,符合[[Wikipedia:分类名称#命名一致性|分類命名一致性]],包括[[:Category:日本配音員]]

條目消歧義是否應該全部跟分類統一為'''XXX (配音員)''',好符合命名一致性。--[[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2:08 (UTC)
: 「聲優」本質上是日文,範圍較為狹隘,首先不考慮採用;「配音演員」是不是地區詞?我不確定這種用法有沒有冗餘成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18日 (四) 02:41 (UTC)
::配音员吧,配音演员地区词不至于,应该就是用词冗赘--[[User:淺藍雪|<span style="color:#6495ED;">'''淺藍雪'''</span>]]<sup>[[User Talk:淺藍雪|<small>❉</small>]]</sup> 2023年5月18日 (四) 03:19 (UTC)
:可以劃一為「配音員」。--'''[[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夢人</span>]]''' 2023年5月18日 (四) 03:21 (UTC)
: 中国大陆用“配音演员”的比较多,如[[729声工场]]的[http://www.729voice.com/gsjj 官网]内都用的是“配音演员”,[[光合积木工作室]] [https://weibo.com/ghjm 官方微博 ]内容也用的是“配音演员”。[[广电总局]]的官方文件内也使用“配音演员”,如[https://ent.ifeng.com/c/8GJHh5uE0n7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避免一人配多角色]内有配音演员的定义--[[User:桃花影落飞神剑|桃花影落飞神剑]]([[User talk: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3:30 (UTC)
::729声工场官網還用「聲優」([http://www.729voice.com/syyl 声优一览-729声工场]),「官网内都用」說法不符。729声工场的例子並不好。--[[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3:42 (UTC)
:::那除去配音公司,首先参照广电总局的这个文件吧,[http://www.nrta.gov.cn/art/2022/7/28/art_113_61080.html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规范》],PDF第10页章节7.3写的“配音演员指为节目中角色的对白、独白、旁白、解说、群杂声等进行目标语言配音的人员”。外加一些新华社、中新网稿件如[http://m.xinhuanet.com/2017-05/13/c_1120966951.htm 著名译制电影配音演员张玉昆去世...]、[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05/21/c_1121009853.htm ...数码时代配音演员不应过度依赖技术手段]、[https://www.chinanews.com.cn/tw/2019/09-16/8957113.shtml 台媒:蜡笔小新、柯南配音演员蒋笃慧去世...]、[http://www.chinanews.com.cn/cul/2023/04-17/9991323.shtml 电影《灌篮高手》首映 两代配音演员惊喜同台]。--[[User:桃花影落飞神剑|桃花影落飞神剑]]([[User talk: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4:26 (UTC)
:::举例 [[蔣篤慧]] 讣告能看出地区用词区别,[[中国新闻社|中新网]]用的是配音演员 https://www.chinanews.com.cn/tw/2019/09-16/8957113.shtml ,[[中央通訊社|中央社]] 用的是 配音員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165004.aspx--[[User:桃花影落飞神剑|桃花影落飞神剑]]([[User talk: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4:34 (UTC)
::::看來是地區詞,配音員這個詞使用頻率很高,後續建議加入[[WP:CGROUP]]。
::::谷歌一下,發現日本一提供配音員專業的學院,在中文繁簡頁面的翻譯的確有分別,[http://ncie.neec.ac.jp/sc/creators/act/ 配音演员 / 演剧科](簡),[http://ncie.neec.ac.jp/tc/creators/act/ 聲優 (配音員) 演劇科](繁)
::::順便找了一下馬來西亞的稱呼,當地的Voice Guild Malaysia中文名是「马来西亚配音员公会」([https://www.facebook.com/XieSongfan/posts/pfbid02wBTJRNgXeB38ySd9cqKsRqLsgSkHF3YXAzk5QW7W6LqfE127TDGDky8KvkvvH26jl])。--[[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6:42 (UTC)
::::是中国大陆的术语,个人理解是将配音者归入节目演绎和演员管理的范畴。--[[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13 (UTC)
:“声优”已经被中文借用进来了,所以不存在源语问题。不过同用“配音员”做消歧义词比较好。——[[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18日 (四) 06:53 (UTC)
::我个人认为日本的声优行业已经走出了与全世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路子了。所以在日本活动的我认为应当保持声优后缀不变,其他地方的,后缀写配音员也好配音演员也罢我无特别看法。--[[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18日 (四) 09:37 (UTC)
::: 「聲優」通常專指日本配音員吧?那還是配音員,我覺得沒有不統一消歧義後綴的理由。——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18日 (四) 12:50 (UTC)
::::我觉得他们的业务范围都扩展到不只是配音了。--[[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18日 (四) 12:58 (UTC)
::::: 消歧义后缀只是用于区分其他同名主题,不是用来对条目主题做完整的描述(这是正文的工作),所以「配音员」已经足够了。至於日本聲優走出不同的路子,就算寫成「[[:en:Voice acting in Japan|日本配音行業]]」六個字也是懂的都懂,寫成「聲優行業」不懂的還是不懂。
::::: 我觉得讲真「声优」[[Wikipedia:行话解释#避免过度技术性的语言|在正文中使用都不适合]],最好用大眾都能理解的「配音:XX」取代「声优:XXX」。不关心日本文化的人可能只会把「声优」硬理解为「声音优秀」;「声优」一詞還沒收到辭典裡,当短语处理「優」也很少作「演員」解了。再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女优」这个词就有人完全看不懂。当然这还算好,就怕理解出现偏差。--[[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3年5月18日 (四) 13:48 (UTC)
:::::如果真要較真,有各項業務的「聲優」,改為'''XXX(演藝界)'''就好了,這樣最準確。--[[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01:19 (UTC)
:::::首要業務仍然是配音,不然就只是歌手、主持人甚麼的了。我覺得標題可以劃一為「配音員」等,內文各種用法皆可,可以加內部連結。--'''[[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夢人</span>]]''' 2023年5月19日 (五) 10:07 (UTC)
:::::日本声优偶像化比较多,但本职还是配音,消歧义后缀统一为配音员感觉没问题。正文修改不置可否,日系条目中也可加内部链接弥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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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span style="color: #0080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以上討論已有明確的共識:使用「配音員」作為消歧義詞</span>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討論中另一個問題就是地區詞,「配音演员」和「配音員」在{{tl|配音員}}已經是以地區詞處理。「配音员」在中國大陸也有使用,只是不夠正式,上面舉例也說了馬來西亞是用「配音员」,取最大公約數,統一為「配音員」是比較恰當的。除了條目增加地區詞,中國大陸出身的配音員可以增加'''XXX (配音演员)'''重定向,日本出身的可以增加'''XXX (聲優)'''重定向。


:{{意見}}:
下面提到的Liyuu個案,多身份疊加的(中國大陸出生日本出道、中國大陸出生馬來西亞出道、日本出生中國大陸出道等等等等),可以增加'''XXX (配音演员)'''或者'''XXX (聲優)'''重定向。(若您對當前已形成的共識有不同意見,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的下方,謝謝。)---[[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02:28 (UTC)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code>[[KKBOX]]([[科科世界]])</code>)
:#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code>[[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code>或<code>[[九廣鐵路公司]]</code>),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code>[[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code>、<code>[[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code>等)。
:{{題外話}}:{{Ping|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Ping|HK5201314|p=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WP: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ping|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noping|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redacted|撤回}}--'''[[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redacted|撤回}},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orz}}--'''[[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如果按照@[[User:Patrickov|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tq|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tq|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ping|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因為[[木棉花國際|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redlink|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redlink|木棉花動漫}}、{{redlink|木棉花創投}}、{{redlink|羚邦動畫}}、{{redlink|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https://www.facebook.com/nadaholdings/posts/pfbid031cW6VZHdppvqhNJFvydhNqKdHAPKabL1LLM16kRS1f2oaBnmYgavZzJsXLGuXFc4l 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webarchive|url=https://archive.is/mZoXj|date=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所以回應下方@[[User:Milkypine|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google|"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noping|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
::::::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
:::::::{{noping|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
:{{ping|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業主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營運單位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即
::「[[三號公司]]」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新鴻基地產|三號公司]]」
::.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修訂===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blockquote>
{{fakeh3|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也許用戶協議出賣了搜索記錄,在社交平台首頁推送看到一個特別情況:[[Liyuu]],中國出生,在日本出道做偶像,還去做了配音員。分類同時有[[:Category:日本女配音員]]和[[:Category:中國女配音員]]{{二哈 (無文字版)}}。--[[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08:33 (UTC)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link-en|Google APIs}}」應列為「{{link-en|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這題外話了吧……--'''[[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夢人</span>]]''' 2023年5月19日 (五) 10:01 (UTC)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只是舉一個特別的例子,來說明'''聲優'''就算用於「專指日本配音員」,在某種情況也會很微妙。所以還是配音員好了。--[[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14:24 (UTC)
基於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已有相類變數達至本指引的目標,故此規則不適用於書籍或專輯的信息框,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編輯者只需參考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的模版文件指示,填上相應變數即可。
</blockquote>
:{{ping2|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7日無人反對,現{{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
:第二次修改--[[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noping|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t|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noping|Nostalgiacn}}你舉的例子,[[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redlink|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
:::::::{{noping|Nostalgiacn}}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维基百科:列明来源|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册》,中國《[[GB/T 7714|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
:::::::::{{noping|Nostalgiacn}}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tq|[[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定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定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定向關係。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定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tq|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反對的是提案{{tq|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定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https://www.cp.com.cn/book/8511542960.html 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t|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t|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tq|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就會出現「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tq|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WikiProject_talk:音樂/專輯條目格式指導#發行歷史列表問題|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
:::::::::::::::{{noping|Nostalgiacn}}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册」,而是「特定主题」的格式手冊。--[[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
:::::::::::::::::{{tl|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xxxx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
:::::::::::::::::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
:::::::::::::::::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
::::::::::::::::::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t|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一類。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
:::::::::::::::::::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更改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
:::::::::::::::::::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
:::::::::::{{noping|Nostalgiacn}}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u>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u>。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le|JW Anderson}}、{{le|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喬納森·安德森 (設計師)|JW Anderson]]、[[蕾哈娜|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LVMH|JW Anderson]]、[[LVMH|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noping|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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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
统一成配音员感觉就挺好的,不过不能说很同意这个构成“地区用词”(至少是能达到动用[[Wikipedia:CGROUP]]的程度)。如果“配音员”只是大陆极少使用就罢了,这个明显从字面上来看就只是多字少字的关系,而且使用频量极高,即便在和“配音演员”有一定差距的情况下,我不觉得能够构成“地区用词”。从字面上看,一般大陆读者(不知道其他地区读者如何)真的会对“员”、“演员”、“配音员”、“配音演员”产生“地域差异”这种感觉吗?再者,一个搜索结果是100比10000的,后者说成常用词我能理解,一个3000万和6000万的,使用量有3000万就是不常用吗?这做成地域差异,就我的个人感觉就是:只是因为港台使用“配音员”(我没证实过),而大陆存在较多使用的“配音演员”,所以大陆不能使用/显示“配音员”(或者必须显示为“配音演员”)。其实“配音员”这个词去找的话一样可以找到官方使用、甚至和“配音演员”混用的记录([https://jxjyb.cusx.edu.cn/__local/A/2B/D8/04882EE277472DF916ADD93EB60_6D0488CA_320CE.pdf?e=.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但这种程度的日常用词是否需要拿官方文档(甚至于文档本身的正式性)/搜索结果来证明、定性“常用”、“不常用”、“地区用词”?[[User:淺藍雪|<span style="color:#6495ED;">'''淺藍雪'''</span>]]<sup>[[User Talk:淺藍雪|<small>❉</small>]]</sup> 2023年5月22日 (一) 08:09 (UTC)
:内容可以单向转换配音演员->配音员大陆除外。--[[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522日 () 08:34 (UTC)
: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126日 () 03:59 (UTC)
:@[[User:SunAfterRain|SunAfterRain]]:
: 當然也是可以統一用「配音員」的,我自己也傾向儘量統一用詞。只是因為我不好擅自決定大陸用詞如何,故交由社群討論來判斷。——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2日 (一) 11:36 (UTC)
: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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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七日之期已過([[WP:7DAYS]]),準備統一「配音員」作為消歧義詞。--[[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8:51 (UTC)
::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t|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
:{{Ping|Ericliu1912}}:部分需要刪除權限才能移動,請幫忙處理:
:::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小松由佳 (声优)]]→[[小松由佳 (配音员)]]
:::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
:*[[鯨 (聲優)]]→[[鯨 (配音員)]]
::::我上面{{tq|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议作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讨论一下某问题已取得共识」。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
:*[[川上弘美 (聲優)]]→[[川上弘美 (配音員)]]
:::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
:--[[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9:42 (UTC)
::::提案原文是{{tq|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
:: {{noping|Nostalgiacn}}這些就是全部了麼?——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9日 (一) 13:25 (UTC)
:::目前只找到這些。兩岸三地和日本點關注了,[[:Category:各國配音員|其他國家配音員]]是否漏網之魚,有待查閱印象中有工可以查找分類條目當時沒想過用得,沒記下。--[[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529日 () 14:39 (UTC)
::::我上面複說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https://game.udn.com/game/story/122089/7221611]叢書/文庫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影響到相關infox(如{{tl|Infobox animanga/Novel}})欄目的填寫。--[[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128日 () 10:44 (UTC)
:::::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
:::使用-{[[特殊:搜索/intitle:"聲優"]]}-可找出所有標題含「-{聲優}-」的條目,其他亦同,除[[小松由佳 (声优)]]外已劃一。--'''[[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夢人</span>]]''' 2023年5月29日 (一) 14:52 (UTC)
:::::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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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淺藍雪}}到編輯摘要留言,補充一下,這段討論已經在[[维基百科: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存檔參考之前[[维基百科:分類頁面命名致性決議|分類一致性決議]]的存檔決議記錄頁碼存檔的。--[[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530日 () 05:42 (UTC)
::::::你可以去看既有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出版社並不填「KADOKAWA」。--[[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129日 () 11:57 (UTC)
:::::::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文件,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文件指示填寫相應變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
:::::{{noping|Nostalgiacn}}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
::::::「范军将出版品牌定义为出版社所拥有的品牌,包括单本书品牌、丛书品牌、类别书品牌和出版社整体品牌」<ref>饶广祥,李佳逊.[http://www.semiotics.net.cn/userfiles/images/4f5c5ae0bed44a4309ad87e033c7cb3c.pdf 出版品牌:基于出版沟通的符号进路][J].现代出版,2024(2):66-76</ref>。
::::::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https://www.pep.com.cn/products/tj/ppcs/ 人教「品牌丛书」]、[https://lib.csu.edu.cn/info/1176/2669.htm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商务印书馆最为知名的社科学术丛书品牌]、[http://www.zgwh.cn/look.asp?vid=180 大型品牌丛书《21世纪作家精选文丛》组稿启事]、[https://www.cbbr.com.cn/contents/588/73285.html 广西师大社知名品牌“文学纪念碑”丛书又推新品]、[https://book.sina.com.cn/news/whxw/2019-11-17/doc-iihnzhfy9732315.shtml 中国有话说多语种系列丛书 品牌启动仪式在海南举行]
::::::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tq|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tq|列出「出版社」就可以}},{{tq|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del>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del>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
::::::::沒有在偷換概念,而是你根本沒理解我的意思,但凡你寫過幾個書籍的條目,就知道你之前提出的機制會有多怪異,當然也可能[[知識的詛咒|你本來就不知道的]]。出版社和品牌叢書都沒有條目時,根據第三點,都要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順便回應{{ping|HK5201314}}{{tq|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WP:CHOICE]]),請不要做任何的道德綁架,這與達成共識沒有太多作用。--[[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6:49 (UTC)
:::::::::你就只會說提案機制很怪,要你舉個例子你又老是舉了根本不會被影響到的例子,你這要我怎麼認同你所謂的習慣?--'''[[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5:00 (UTC)
:::::::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ping2|Nostalgiacn}}--'''[[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
:由於上面提出異議者過了將近七天都沒有再發表反對意見,依照共識方針認定其對修正後的版本無異議。就修正過後的版本重新[[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46 (UTC)
::已就上方討論補充內容,因為書藉及專輯有相類變數達至提案目標。--[[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7 (UTC)
::無人反對,通過。--[[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2:41 (UTC)
{{-}}
{{reflist-talk}}
{{archive bottom}}


==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
== [[汪精衛政權行政區劃|汪偽政權行政區劃]]之[[中原省]]? ==
{{save to|Talk:東羅馬帝國}}
{{移動至|Talk:中原省|Talk:汪精衛政權行政區劃|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8:14 (UTC)}}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偏僻怪异标题,该帝国最广为人知的名称就是[[拜占庭帝国]],查[[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这个帝国,只会用拜占庭,没人会用东罗马指代。现行的[[东罗马帝国]]就是个偏僻标题,建议将该条目标题,改成[[拜占庭帝国]]。[[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
== 法國國旗模板更新 ==
:不是,[[#关于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
{{存檔至|WikiProject talk:法国|Template talk:User Love-France|Template talk:User 法国专题}}
:{{ping2|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
法國國旗在2020年已經重新以深藍色的版本為主要使用了,目前法國國旗的文章也主要使用深藍色的版本。我發現有兩個模板中的{{tl|User Love-France}}{{tl|User 法國專題}}
::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强烈反对}}是次提案。—-[[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
:{{Strong oppose}}: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User:George6VI|George6VI]]([[User talk: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
:虽然这个问题本身我并不反对以“拜占庭帝国”命名,但我认为你提出的理据完全不成立,且已经在[[WP:扰乱|扰乱]]边缘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
:{{强烈反对}}。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Special:用户贡献/PÑēüḾôňïę1357|<span style="color:white;background-color:black">'''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span>]]<sub>'''戒賭熱線:2343-2255'''</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
{{moved from|Talk:東羅馬帝國|sig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3 (UTC)}}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名称,该帝国最正规的称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涉及原创研究。[[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
:两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细查哪个更常用。建议指明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序言属实,目前名称可能为了贴合原意,但这与[[WP:名从主人|名从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后世常用名,可能不贴合易于识别、防止歧义?{{re|Iokseng|p=}}--[[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User:Iokseng|Iokseng]]([[User talk: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东罗马帝国更贴近其自称,他人在称呼上有所矫正注明。拜占庭帝国则是绰号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各称呼。--[[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
:{{ping|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贤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User:夏土贤|夏土贤]]([[User talk: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scholar.google.com "东罗马帝国" 1,440 条结果,"拜占庭帝国 "1,690 条结果。--[[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
:::::::感谢提醒,我使用的是不带引号的结果(也就是不限定于一字一句完全相同),不过哪怕按用引号的结果也不足以支撑应改名这一结论。另外用不带引号搜出来的结果如“甘肃靖远新出东罗马鎏金银盘略考”和“略谈我国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这两篇文献中的东罗马显然指的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虽然往后翻几页确实有不少和这个政权无关的结果,但显然数量差距不足以强行移动东罗马帝国至拜占庭帝国([[WP:FCFS]])。——[[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伊利诺伊州立大学|<span style="color:#CE1126;">Redbirds</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5:04 (UTC)
:::::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
::我觉得已经完全属于[[WP:扰乱性编辑|扰乱]]了。至于是否造谣我不确定……维基百科有关于“造谣”之类的方针吗?--<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WP:5P1|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我赞同这个说法,并支持任何人以“扰乱”和“造谣”为由将其提报至ANM。--<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
:::::行,我提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7 (UTC)
::我没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讨论的主题不相同的样子。另外,目前讨论递进机制不是建议移到条目讨论页吗,怎么反向移。--[[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
:::可能是“东罗马帝国”一词会涉及大量页面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
:::{{ping|YFdyh000}}主要是因為[[#关于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袁彭年|新朝雅政]]</sub>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
:::这显然不算造谣扰乱之类,Byzantine Empire 在英语学界是绝对的通用名称,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学界也是一样,国际研究会与会议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陆有关研究机构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湾香港如何,我估计也是一样)。我个人也更喜欢用“拜占庭帝国”。但这个名称基本是后人的发明确实不假……(当然“东罗马帝国”本身也是东魏西魏一样的后人称呼)。[[User:Dkzzl|Dkzzl]]([[User talk:Dkzzl|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另外提醒一下諸君,依據命名方針,【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因此[[WP:COMMONNAME]]優先於[[NC:名從主人]]。--[[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5 (UTC)
: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异标题」並不理性。——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
: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
::我国统编版[https://basic.smartedu.cn/tchMaterial/detail?contentType=assets_document&contentId=61a4f9ac-8bc0-437b-bbc2-f2f86d0ae65c&catalogType=tchMaterial&subCatalog=tchMaterial 义务教育教科书《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48页)上半页还在用“东罗马帝国”的称呼(介绍查士丁尼),下半页(介绍7世纪以后历史)直接无缝使用“拜占庭帝国”😂另外[https://basic.smartedu.cn/tchMaterial/detail?contentType=assets_document&contentId=ec47ff37-71bf-4a88-b4da-f934d0cc40ea&catalogType=tchMaterial&subCatalog=tchMaterial 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下)》]中,(第18页)除了首句接续“罗马分裂”时使用“东罗马帝国”外,后文均使用“拜占庭”(包括查士丁尼内容)。--<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2 (UTC)
:{{反对}}。东罗马帝国乃人家的正名(更严格来说是罗马帝国),且说法并不罕见,怎么仅能因为拜占庭说法多一些就把人家正名给改了呢?--[[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22 (UTC)
::我不是很赞成“正名”之类的说法。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从第三方客观中立的角度描述事物,而不是“自传”——过度的“名从主人”反而有不中立之虞。那么现在的历史学者如何称呼这一国家,就应当采用现代历史学者的常用名称。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认为在并非最常用名称的情况下仍应“名从主人”:①现在依然存在(未成为历史)的事物、②该名称虽非最常用,但仍较常用。只要不满足任一条件,我一般就认为不必考虑“名从主人”(例如“[[:白罗斯]]”就不满足第2个条件,故仍命名为“白俄罗斯”)。--<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33 (UTC)
:我认为移动到常用的“拜占庭帝国”是可以的,现使用的“东罗马帝国”也不罕见,维持现状也不是不行。但我反对所谓“名从主人”的说法,真要名从主人的话应使用“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都不符合“名从主人”吧。——[[User:杰里毛斯|杰里毛斯]]([[User talk: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2 (UTC)
::完全同意。其实我也更倾向命名为“拜占庭帝国”。一方面我认为提案者完全是在造谣扰乱,另一方面我有其他理据认为确实应当以“拜占庭”命名,这两者并不矛盾。--<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33 (UTC)


==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
法國國旗尚未更新,想問其他維基人,我們是否也應該把模板中的法國國旗更換成深藍色的版本。例外我註意到[[18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法國代表團]]和[[1924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法国代表团|1924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法國代表團]]他們所使用的法國國旗並不是使用當年的深藍色版本,我有嘗試過編輯但我找不到能換圖片的地方,而英維所使用的版本也是當年的深藍色版本。想請其他維基人幫忙修改。--[[Special:用户贡献/112.104.137.38|112.104.137.38]]([[User talk:112.104.137.38|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11:43 (UTC)
{{moved to|Template talk:AFG|sign=[[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14 (UTC)}}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
:有關[[模板:WikiProject France]]中有一個法國主題的小框(要電腦版檢視才會出現),我想請各位維基人協助更新,他在框中所用的國旗應該更新成目前法國文章主要用的[[:File:Flag of France (1794–1815, 1830–1974, 2020–present).svg]],並和和[[WikiProject:法国|維基專題:法國]]頁面中同樣帶有法國主題的小框保持一致--[[Special:用户贡献/112.104.137.38|112.104.137.38]]([[User talk:112.104.137.38|留言]]) 2023年5月27日 (六) 05:27 (UTC)
{{moved to|WT:消歧义|sig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00 (UTC)}}


== 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
== 「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與「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 ==
{{moved to|Talk:南京大屠殺|sign=[[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9 (UTC)}}


== [[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
各位編輯先進,大家好:現在我與[[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在[[番膏]]頁發生爭執。同他的連串討論,全在[[Talk:番膏]]。我認為,我與Mafalda4144之間,現在主要的問題有二:<br>
{{移動至|Talk:騎脖子|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4年12月27日 (五) 16:14 (UTC)}}
一、Mafalda4144說「維基百科上發表條目必須只能是如實記載,學者的評論或討論或判斷什麼的是個人看法不得引用」(見[[Special:Diff/77281516]])。但是,在我提出[[WP:ASF]]中的「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見[[Special:Diff/77284244]])之後。Mafalda4144仍然說,「後人的評論討論只能參考不能混入條目中」(見[[Special:Diff/77284640]])。他更說,「那難怪會將所謂學者評論引用進條目內,那是他們的研究他們的想法,他們對這件事發表自己的言論,這樣就是他們的原創,不會是百科內容也不該引用」(見[[Special:Diff/77293372]])。<br>
==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
我認為,他錯讀[[Wikipedia:非原创研究|WP:OR]]與[[WP:NOT]]的意思,'''所謂的禁止原創,約束的對象,應該是指線上維基編者,而不是指線下學者'''。線上維基編者,引用學者的觀點,並且列明參考來源,本來就是合理的,但是在Mafalda4144眼中,卻變成「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br>
{{saveto|WikiProject_talk:槍械}}
二、Mafalda4144一直堅持我的改寫沒有如實,亦用模板提出指控:「可能包含原創研究或未查證內容。」、「可能包含不適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資料,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無法被證實。」但是我自己認為,對於學者的觀點,我已經改寫的相當清楚了,也沒有滲入自己的感想。對於學者觀點的處理,已是列明是誰認為的觀點、是誰說的話,並且參考來源都已完整附上了。但是,Mafalda4144持續指控「更不用說引用了就順勢放入自己的感想」(見[[Special:Diff/77293372]])。<br>
在這些討論中,因此我問Mafalda4144,兩個關鍵性問題——有沒有讀過學者的著作?我的哪一句話的處理,究竟犯了不如實?哪句話有自己的感想?但是Mafalda4144又不講。持續認為我的改寫沒有如實,然後一直重複寫[[WP:NOT]]與[[WP:NPOV]]。<br>
綜合上述,我只好合理的懷疑——Mafalda4144是在不看學者們著作的情況下,逕自認定我的編輯,沒有如實的契合學者的觀點。但是這種作為豈不就是「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我認為,指控的這種作法,也如同——我指控你有犯罪,但是我不須要講是何罪,我也不須講你的行為是哪裡成立犯罪,只有直接丟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中華民國刑法]]》,要你自己去翻找,自己是究竟觸犯了何罪。指控先行,之後再羅織證據,或是根本不羅織證據。試問,維基百科上,有誰會接受這種作法?<br>
最後,對於這類「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的編者;對於這類會「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的編者;對於對於這類會「指控先行,但又不講犯何罪與哪裡犯罪」的編者,請問各位編輯先進,這種情況,該要如何處理?[[User:雨天中人|雨天中人]]([[User talk: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2:34 (UTC)


本人近期在這些條目發現在記載相關槍械與流行文化的章節有下列問題:
:好的,改寫的內容第一句就來:「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學者周憲文認為:「這是文明與野蠻的反照」。他並且覺得「讀之心悸」。」讀之心悸是他自己的感想,個人感想就應該避免引用,<s>讀者有沒有和他一樣覺得心悸不用寫在這裡提醒讀者要注意自己有沒有同樣的感覺接下來是不是要到討論留言說對我也覺得心悸</s>。任何一篇您說的不可靠新聞來源,寫得都比學者中立,維基百科僅只是記載發生過的事,中立的觀點為「記載當時曾發生過製作番膏的歷史」。
#內容大多過於瑣碎而繁雜
:若您要引用學者研究,應該專注在他們研究此一事件的歷史過程,而不是抽取感想自我認同。任何想法感想評論請到其他更適合的場所,謝謝。--[[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User talk: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3:15 (UTC)
#不正確地使用「奇怪地/的」一詞,當條目記述的槍械與遊戲等作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時被使用
:[[WP:SCHOLARSHIP]]“主张有同行评审并不代表发表者被广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评审。未被学术界广泛审核过的期刊并不应该被认为可靠”。[[Special:Diff/77279383|版本差异]]。学者自行出版的内容代表个人观点,为一手来源。对观点及讨论的引用似乎过多了。似乎只是学者的感想与猜测,未体现公信度和影响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23:25 (UTC)
#大多語句或欠通順(上述情況也是)
::[[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 寫了那麼多,你終於指出來是哪一句有問題了。我可以接受你的理由。那就把「讀之心悸」移除。
:例子:[[Special:Diff/85156804/85259375|1]]、[[Special:diff/84380352/85259468|2]]、[[Special:diff/85261347/85276680|3]]、[[弗蘭基SPAS-12戰鬥霰彈槍#流行文化|4]]、[[SA80槍族#流行文化|5]]、[[FN_FAL自動步槍#流行文化|6]]等
::[[User:YFdyh000|YFdyh000]] [[WP:SCHOLARSHIP]]中的「僅用來推廣某個觀點的'''期刊'''應該被特別注意。主張有同行評審並不代表發表者被廣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評審。未被學術界廣泛稽核過的期刊並不應該被認為可靠,除非是為了描述這些期刊代表的團體的觀點。」周憲文與陳龍廷的著作,'''並非期刊'''。我認為,無法應用這原則來討論。然後周憲文與陳龍廷的著作,也不算是「學者自行出版的」。它們分別是由「臺灣開明書店」與「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所出版的。最後,[[番膏]]只是個眾多歷史題目中的小題目,我認為,對於百科而言,使用學術上的小研究來寫一個小條目,已是足夠。要求一個依照小研究而寫的小條目去「體現公信度和影響力」,這標準是否過於苛刻?--[[User:雨天中人|雨天中人]]([[User talk: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2:57 (UTC)
希望有關章節可按照相應的社群規範修繕有關内容,並在此邀請各路編者參與討論,謝謝。--[[User:Yage Wu|5-6-7-0-9]]([[User talk:Yage Wu|dial]] - [[User:Yage Wu/訪客簽名區|#sign]])<small>A new beginning</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06:27 (UTC)
:::窩的天,問題不只這個好ㄇ,請繼續往下讀:「學者陳龍廷在引用由英國人類學學者詹姆斯·弗雷澤所撰寫之《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一書中對於食人議題的研究觀點上表示,野蠻人之何以會吃掉文明人,其行動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得物質的特性,也是為了獲得文明人的道德與智力。所以,陳氏認為:「中國人可能潛意識地認為臺灣原住民嫉妒他們的文明,因而想像原住民會吃掉他們,占有他們的文明。」
:说是流行文化,实际就是出现在了xx电影电视游戏中,纯粹无价值垃圾内容,应当全数移除。除非有明确的可靠来源指出条目主体在对应作品中产生的影响。-&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9 (UTC)
:::請問閣下真的理解了,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歷史了嗎?怪不得民代認為該將番膏的歷史編進歷史課本裡。閣下認為這位學者寫之有理,引用之放進條目裡,這樣還不構成引導讀者想法嗎?完全有違中立觀點。閣下有空要不回頭重看馬偕博士還有胡傳先生「記載」了什麼,再來說閣下不是把維基百科當論文寫。此外,「中國人」這個指稱完全不正確,閣下既然收集的文獻更為豐富,應該能輕易分辨出問題在哪裡。--[[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User talk: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3:47 (UTC)
::有道理,有琐碎和原创成分。不知道这种做法怎么来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1 (UTC)
::這個我有不同意見,維基方針[[WP:PSTS]]針對參考來源有清楚的定義,【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其中第二手來源定義為【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因此學者的著作屬於第二手來源,是學者依據第一手來源所做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這才是維基百科的推薦主要參考來源。--[[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3:57 (UTC)
::那我的性别是[[武装直升机]]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谜因是不是也不能保留啊?(虽然谜因起源的小说在英语有条目[[:en:I Sexually Identify as an Attack Helicopter]]并且该小说入围了雨果奖。[https://www.vox.com/the-highlight/22543858/isabel-fall-attack-helicopter]但不符合中文的关注度。)----[[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向资瓷[[2024年韩国戒严|韩国戒盐]]的[[民主進步黨|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0 (UTC)
:我稍微點進去[[番膏]]看了一眼,然後才看到記述段落部分"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云云,就看不下去,先跳出來了。因為我沒有翻查整組編輯歷史,所以我不知道這個段落是兩造或者是其他何人所做,所以我也不曉得我待會的評論會講到哪個編輯身上。
:::取决于这个迷因您打算写在哪里…--[[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這個段落叫什麼?叫"記述"
::::那我写在武装直升机条目中行不行啊?(因为小说在中文圈没有关注度)----[[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听说台湾停用[[春节|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吗?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請問"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裡面有任何符合"記述"的內容嗎?裡面有任何一字一句描述了番膏是在哪個時間哪個地方經由何人之手作出了什麼東西在什麼地點被哪一些人採用什麼樣的方式進行何種方式的處理運用呢?
:::::不行,没有知名到那个程度。在性别认同的争议相关条目中提及且仅写一次就够用了。类似[[Wikipedia:消歧义#部分題目相符]]。--[[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3 (UTC)
:所以問題根本不是什麼引用不引用觀點的問題,"記述"段落就不該出現那些內容。編寫出"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的編輯應該先去搞清楚這個條目打算要搞出怎樣的[[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怎樣去規劃段落,再論要把"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加入條目的事情。--[[User:Anghualee|Anghualee]]([[User talk:Anghualee|留言]]) 2023年5月28日 (日) 21:32 (UTC)
:感覺或許可以考慮分拆搬運到維基學院。[[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6 (UTC)
::綜上所述,有關內容過於瑣碎之餘且以[[WP:FANPOV|愛好者內容]]居多,除非有關槍械在某個文藝作品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WP:關注度|關注度]])才會寫進去,不然很多時候可以被視作[[WP:OR|原創研究]]。又据我觀察,這些內容通常就是講某個特定輕武器在哪些電子遊戲/電影出現過(幾乎是所有),完全不應寫入其條目。
::至於將這些內容搬到維基學院,我認為這有點不合理。如要清理/移除/改寫這些瑣碎的內容的話(高關注度者除外),本人無異議。--[[User:Yage Wu|5-6-7-0-9]]([[User talk:Yage Wu|dial]] - [[User:Yage Wu/訪客簽名區|#sign]])<small>A new beginning</small>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10 (UTC)


== 誤用[[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
== 关于中国铁路高速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条目的展示是否应根据中国铁路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何调整? ==
{{存檔至|WT: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
[[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自2007年就開始以不同傀儡在中文維基條目對歷史、宗教、民俗偽造內容。若被刪除他也會加回,被質疑則作擾亂與人身攻擊言論。等外界誤用,他就加上作循環認證。


維基外面已多有誤用,甚至包含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書籍,恐怕中文維基哪一天消失了,這些惡作劇也會繼續散播下去。其破壞時間、範圍、程度、惡質人品遠超[[User:折毛]],但受關注度卻相反。我將目前(2024年12月19日為止)發現受其惡作劇內容的書籍整理如下表,因本人精力與程度有限,以下恐是冰山一角。
关于中国铁路当中各高速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是否应列为独立条目,如何命名等问题上,阁下原本并不愿意过多去探讨。但是,阁下认为结合当今中国铁路的一些实际情况,是否应该做出调整。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直接利用车次作为条目本应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是,由于高速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的灵活性相较普速列车有很大不同。动车组的交路常伴随中国铁路每一次的调图而发生一定的变化,不连续车次为一对甚至是相当常见的。比如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就有一对往返于西安北站至深圳北站的G816/813、G830/831次列车,车次呈现就与普速列车有明显不同。
2、利用各地方的简称是现阶段此类条目非常常见的形式。但是我们要知道,一个简称可以同时对应数个地方,且阁下先前发现有维基人提出这种属于维基百科不允许的原创研究行为。
3、目前中国铁路的列车运行区段浮动空间大,诸如G1304/1301、G1302/1303次列车原先为往返于南通站至广州南站的高速动车组列车,但后续该车次延长珠海站。此时又要使用重定向的方式重新定位到别的条目,再维基百科上本就属于严重资源浪费。但我们更要看见的是,随着中国的各地不断提出争取开往某地的列车的要求,如继续实行现在的模式,此类重定向必然如狗皮膏药般不停地翻新。
综合中国铁路现有的实际情况,阁下提出这样的一个新方案:那就是专门开一个对应的条目,将中国铁路所有的高速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的基本信息统一装在一个条目,单独条目方面保留各个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开往北京、上海、广州(中国铁路称“三进列车”的三个目的地)的有关条目,其余条目全部删除,只保留统一条目内的基本信息展示。
以上是阁下的一些想法,是否能采纳还请各位维基人能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User:Wangzhiming649|Wangzhiming649]]([[User talk:Wangzhiming649|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3:56 (UTC)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mw-collapsible"
:首先我不懂铁路相关的知识,但是阁下的意思是对'''对方'''的尊称,用于自己的谦称应该是在下。--[[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 Beat <span style="color:#0C2340;">Ant</span><span style="color:#FFC72C;">eaters</span>! 2023年5月21日 (日) 21:12 (UTC)
|+ 誤用書籍
::噢明白了--[[User:Wangzhiming649|Wangzhiming649]]([[User talk:Wangzhiming649|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0:08 (UTC)
:不太懂。塞在一个条目可能[[WP:条目长度|过长]]和超过[[WP:模板限制|模板限制]]吧。如果基本信息能按车次稳定的延续和全面收集整理,可以制作为[[WP:模块|模块]]并调用,但可能不影响条目如何编排。删条目、统一格式估计不可行;“统一条目内的基本信息展示”是否[[WP:NOT#IINFO]]。--[[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23:10 (UTC)
::现行模式的确如阁下所说,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中国铁路调整运行图次数并不少,且许多地方已不满足于过路列车纷纷提出开行始发列车。如继续按现行模式势必又要创建过多条目、重定向导向等。且由于中国各地简称并未有确切的称呼,又有原创研究的嫌疑。--[[User:Wangzhiming649|Wangzhiming649]]([[User talk:Wangzhiming649|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3 (UTC)
:简而言之,除了一些有历史或重大意义的车次以外,其余通通不应写入维基百科。-&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3年5月24日 (三) 03:13 (UTC)
::重大意義車次?比如用毛澤東號機車頭牽引的[[Z1/2次列車|Z1/Z2]]?(我知道那不是動車,不過都是中國國鐵的車次條目)---- [[U:Matt Zhuang|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User_talk:Matt_Zhuang|「此」]]'''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4:45 (UTC)
::在下的思路正如阁下所说,大部分无重大意义车次确实不应作为单独的条目存在。但是对于高速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而言,整体并没有太多历史可言,故在下才提出是否应专门设一个条目将这些无重大意义车次装起来,不作为单独条目。--[[User:Wangzhiming649|Wangzhiming649]]([[User talk:Wangzhiming649|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1 (UTC)
:::那條目內容可能會極不穩定,維護起來會非常困難。--[[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3年5月25日 (四) 00:31 (UTC)

== 各国普遍都设立的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条目名称如何消歧义 ==
{{存檔至|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Wikipedia talk:消歧义|WikiProject talk:政治}}
以各国议会和外交部为例,是使用“[[众议院 (泰国)]]”、“[[外交部 (瑞典)]]”,还是使用“[[泰国众议院]]”、“[[瑞典外交部]]”,两种消歧义方式哪个更好一些?--[[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1:02 (UTC)
: 一般而言,正式名稱是什麼,就寫什麼。有一些機關名稱叫做「眾議院」,所以加後綴消歧義;另一些機關名稱帶有國名,便直接用前綴消歧義。——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4日 (三) 04:16 (UTC)
:[[NC:易于识别]]角度我倾向后者,前两个条目当前序言阅读体验有点累。但名从主人来说前者似乎更好,其他维基也是用前者。--[[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4:25 (UTC)
:泰国下议院的英维条目名是“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ailand)”,上议院却又是“Senate of Thailand”,并不统一。--[[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2:10 (UTC)
:*首先依[[WP:常用名稱]],「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
:*其次依[[WP:DABNAME]],「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例:[[泰坦火箭]](而不用{{red|泰坦 (火箭)}})、[[计算机病毒|電腦病毒]](而不用{{red|病毒 (電腦)}})」。
:--[[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4:37 (UTC)
{{ping|逐风天地|Ericliu1912|YFdyh000}}討論無後續,請問可否繼續討論達成共識?--[[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3:48 (UTC)
:倾向无共识,想起[[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一种更加中文化,另一种更加原生态,两者都可能有可靠来源和常用性。--[[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2:04 (UTC)
:*[[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的確是一個讓人無法忽視的例子...
:*我想先試試對「外交部」達成共識,請閣下參考。以下表格比較中文地區四個外交部在中文維基百科與英語維基百科的條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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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時間 !! 偽造項目 !! 誤用書籍
|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名稱
|英語維基百科條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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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 || 偽造[[谢安]]稱呼「[[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謝聖王]]」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3年《臺南王爺信仰與儀式》第140頁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aiwan)
*2022書《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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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偽造[[孫中山]]化名「[[Talk:孫中山/檔案1#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孫中山的化名 |品蘭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16年《趣味漫畫資治通鑑:清(下)》第173頁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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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 || 偽造[[鍾離權]]稱為「[[Talk:鍾離權#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惡作劇|正陽開悟傳道重教帝君]]」 ||
|[[新加坡外交部]]
*《謝選駿全集》第221卷第530頁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Singapore)
*2009年《極樂八仙》未標頁碼
*2023年《歇後語:探索中華智慧》未標頁碼
|-
|-
| 2010年|| 捏造古書名「[[Talk:宋孝宗#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的古書名《異蹟略》與假內文|異蹟略]]」、「異迹略」與假原文、捏造[[宋高宗]]、[[宋孝宗]]歷史 ||
|[[馬來西亞外交部]]
*謝選駿《謝選駿全集》第159卷387頁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
{{end box}}
| 2010年|| 捏造古書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9/22#稱謂雜記|稱謂雜記]]」與假原文 ||
::由這個表格來看,應該可以說中文維基百科中,[[瑞典外交部]]是比[[外交部 (瑞典)]]更習慣使用的條目名稱。--[[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39 (UTC)
*2013年《我學易經的第一步:「易」有幾千歲的壽命,而且活得很有活力》第18頁
:::从语法差异来说,中文里将国家名前置似乎是合适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55 (UTC)
*2017年《夕堂戲墨箋注》第306到307頁
:::同意,符合口語、閱讀與搜尋習慣。除了專有名稱外(例如[[行政院]]、[[国家杜马]]等),可行的話,就一併將政府機構統一中文名稱,即國名+機構名(例如上述的泰國眾議院、瑞典外交部)。--[[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20: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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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先看看該國的駐華領事館怎樣稱呼自己,具體到瑞典外交部,對方是用「瑞典外交部」的:[https://www.swedenabroad.se/zh-cn/embassies/%E4%B8%8A%E6%B5%B7/%E8%81%94%E7%B3%BB%E6%88%91%E4%BB%AC/ 当总领事馆闭馆时,您可以通过按总机上的按钮连接到'''瑞典外交部'''热线。]--[[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7:28 (UTC)
| 2010年 || 偽造古書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7#蓬萊小語|蓬萊小語]]」 ||
::::這是將機構描述為「瑞典的外交部」吧?--'''[[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夢人</span>]]''' 2023年5月30日 (二) 11:21 (UTC)
*2013年《臺灣文藝叢誌》〈森春濤與《新文詩》系列〉第20頁
:::::[https://www.swedenabroad.se/en/embassies/china-shanghai/about-us/ 英][https://www.swedenabroad.se/zh-cn/embassies/%E4%B8%8A%E6%B5%B7/%E5%85%B3%E4%BA%8E%E6%88%91%E4%BB%AC/ 中],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in Stockholm=瑞典外交部,Swedish Migration Agency=瑞典移民局。翻译时调整语句挺正常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
*2019年《森春濤的香奩詩受容與漢詩創作》頁碼待查
::::::話說有沒有人會這樣杠,瑞典外交部可以指「瑞典'''的'''外交部」或者「'''在'''瑞典'''的'''外交部」。--[[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4 (UTC)
|-
:::::::驻瑞典的其他外交部门不叫外交部。没必要,那么[[中国地铁]]也能指中国制造的地铁系统了。--[[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52 (UTC)
| 2010年 || 偽造[[李贄]]稱呼「[[Talk:李贽#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捏造「溫陵先師」、《海泉傳考》、《異蹟略》|溫陵先師]]」與民俗||
::: 前兩者全銜應該包含國名。後面兩者我不肯定。另外,就政府行政部門加上國名似乎是常見做法(畢竟沒幾個機關的外交部門不叫「外交部」),而各國立法部門名稱更多樣一些。至於專有名詞,「外交部」跟「立法院」同樣都是專有名詞,我們這裡討論的只是如何消歧義(前綴還是後綴)的問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30日 (二) 12:32 (UTC)
*《謝選駿全集》157卷第602頁
::::其實外交部的名字挺多樣的,上面沒有全面考慮,如英國的外交部:[[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日本的[[外務省 (日本)]]、朝鮮的[[外務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意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義大利)]]、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
*《易經故事 無妄》未標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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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247頁
*感謝各位的意見,我上方舉例確實沒有全面考慮,只先對「外交部」一詞進行討論。
*2020年《紫柏真可:鐵膽禪僧》第54頁
*以下整理目前為止的討論共識共三項提案,請各位分案討論是否支持及提供修訂意見;若有任一提案達成共識,則將該案共識寫入[[Wikipedia: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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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我後來想想,下面的共識一範圍太小,只改一個瑞典外交部,共識二改了各國外交部,但其他部門沒動,兩者好像沒有「畢其功於一役」。但如果共識二能形成共識,也算有進展。--[[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20 (UTC)
| 2010年|| 偽造[[林本源家族]]、[[林維源]]、[[李春生]]、[[洪騰雲]]資產數據||
:::共识一还是有用的,看上文讨论基础上是否有不同意见出现。--[[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0 (UTC)
*2016年《生活在這塊土地的你可以拿來說嘴的七十則冷知識》第34頁
:::感謝閣下的意見。三個提案各自涵蓋的範圍由小到大,是我的刻意設計,我預期共識二及共識三可能會有反對意見,不一定可以達成共識,因此設計了範圍最小的共識一,希望在這一週的討論之後,至少可以達到一項成果。三個提案中只有共識三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然而範圍大就會出現預料外的狀況,需要釐清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再討論達成共識,這個就需要時間跟耐心,還要有一些運氣了。--[[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6 (UTC)
*2017年《一看就懂台灣博覽》第27頁
::::瞭解。--[[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
*2024年《日式街屋建築:臺北篇》第65頁

|-
=== 共識提案一、瑞典外交部 ===
| 2010年|| 偽造古書名「[[Talk:%E4%BA%94%E6%96%B9%E4%BD%9B#%E5%81%BD%E9%80%A0%E6%9B%B8%E5%90%8D%E3%80%8A%E5%A6%82%E4%BE%86%E6%B7%B5%E6%BA%90%E6%94%B7%E3%80%8B|如來淵源攷]]」與原文 ||
依[[WP:命名一致性]]、[[NC:易於識別]]及[[NC:名從主人]],條目名稱[[瑞典外交部]]優於[[外交部 (瑞典)]],將條目移動到[[瑞典外交部]]。--[[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
*2024年《滴露研朱: 第五輯》未標頁碼
*{{支持}}--[[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
|-
*{{支持}}。--[[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
| 2011年 || [[張巡]]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5#威武尊王|尊武尊王]]」移花接木至[[王潮]] ||

*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 共識提案二、各國外交部 ===
|-
依[[WP:命名一致性]],將「國名+機構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國政府外交機構,即便該機構名稱不僅是「外交部」三個字,例如[[加拿大全球事務部]]。依此原則,將做以下移動:
| 2011年 ||偽造[[王潮]]稱呼「[[Talk:王審知#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偽造「泉安尊王」|泉安尊王]]」 ||
*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 → [[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
*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日本:[[外務省 (日本)]] → [[日本外務省]]
|-
*朝鮮:[[外務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朝鮮外務省]]
| 2011年|| 偽造部分[[八家將]]稱為「[[Talk:八家將#偽造「四季帝君」、「四季星君」|四季帝君]]」 ||
*意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義大利)]] → [[義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2015年出版的《圖解台灣史》第81頁
*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 → [[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
--[[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
| 2011年 ||捏造[[羅清]]字號「思孚」、又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6#羅思孚|羅思孚]]」 ||
*{{支持}}--[[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
*2012年《武道狂之詩卷十一劍豪戰爭》未標頁碼
*{{倾向支持}}。如果国家名很长、简写有冲突,是否维持括号版不变,哪种利于输入。比如假设南北[[朝鲜]]都有的部门——[[朝鲜外交部]]可能就有这种歧义。--[[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
*2016年《我在人間的靈修迷藏: 70年靈修大調查,看穿靈修人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第101頁
::可以改「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外務省」,例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鐵道省]]。--[[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3 (UTC)
*2024年《看懂一貫道》未標頁碼
:::担心增加用户手动输入时的繁琐度,输入“外务省”只有3条自动建议,后者长长的国家名、结果太多。不过,自动建议看上去会建议重定向,那么有重定向就没问题。--[[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3 (UTC)
*2024《看懂北海老人全書》未標頁碼
::::只能說「這個國家」的國名太長,應該是僅次於「[[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那個國家]]」,但後者沒有歧異。--[[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
|-

| 2011年 || 捏造[[文昌帝君]]稱呼「[[Talk:文昌帝君#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捏造「瘟祖大神」此稱與其他大量惡作劇|文昌武烈梓潼帝君]]」 ||
=== 共識提案三、各國政府機構 ===
*2023年布拉格文創社《東京夢華錄》第300頁
依[[WP:命名一致性]],基本原則將「國名+機構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國政府機構,例如[[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及[[美国参议院]],但部分專有名稱除外(如[[行政院]]、[[國家杜馬]])。依此原則,將[[众议院 (泰国)]]移動至[[泰国众议院]]。--[[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
|-
:{{補充}}:抱歉,補上專有名稱例外之描述。--[[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5 (UTC)
| 2011年 || [[柳修因]]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29#普渡真君|普渡真君]]」移花接木至[[面燃大士]] ||
*{{支持}}--[[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
*2016年《賴惠川竹枝詞研究:以<<悶紅墨屑>>、<<續悶紅墨屑>>為主要線索》第289頁
*{{中立}} 如果国家名很长且同系列机构有相似性或关联,不确定哪种更好。[[印度尼西亚外交部]]相比[[外交部 (印度尼西亚)]]好像还行,以及[[各国红十字会列表|各国红十字会]]等机构条目。--[[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
*2016年《香港盂蘭夜話》第16頁
*:依[[NC:使用全稱]]:「例如[[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就比『臺中一中』要好,儘管來自[[臺中]]的讀者大多都明白『臺中一中』的意思。」[[WP:命名常規]]有些情況下偏好長條目名稱,此時的確只能透過重新導向輔助,以[[印度尼西亞外交部]]為例,我搜尋時只會輸入[[印尼外交部]],幾乎不會想到輸入[[印度尼西亞外交部]]去搜尋。--[[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0 (UTC)
*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第62頁

*2023年《上水虎地坳風物志》 第43頁
=== 共識提案四、各國政府機構 ===
|-
參照[[WP:命名常規]]及[[WP:消歧義]],依照以下順序引用相關指引命名政府機構條目。
|2011年 || 捏造[[面燃大士]]稱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29#面燃大士普渡真君|面燃大士普渡真君]]」 ||
#依[[NC:名從主人]]及[[NC:使用全稱]],優先使用該機構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稱,例如[[中華民國外交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 》第62頁
#若無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稱,則依[[WP:常用名稱]],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例如[[國家杜馬]]。
|-
#若無符合[[WP:常用名稱]]的名稱,則使用該機構原文全稱的中文翻譯,例如[[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
| 2011年 || 捏造[[骷髏杯]]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12#首爵|首爵]]」 ||
#若依前三條規則選用的條目名稱出現歧義,則依[[WP:DABNAME]],採用「國名+機構名」方式命名,例如[[新加坡外交部]]、[[馬來西亞外交部]]、[[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及[[美国参议院]]。
*《謝選駿全集》第102卷第580頁

|-
依此共識,將做以下移動:
| 2011年 || 捏造古書名「[[Talk:五方佛#偽造書名《佛名釋典傳略》|佛名釋典傳略]]與原文」 ||
*[[外交部 (瑞典)]] → [[瑞典外交部]]
*2015年《關於佛教諸佛的100個故事》第58頁
*[[众议院 (泰国)]] → [[泰国众议院]]
*2017年《般若花開: 佛教諸佛最精彩的故事》第58頁
*[[外務省 (日本)]] → [[日本外務省]]
|-
*[[外務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朝鮮外務省]]
| 2012年 || 捏造[[大院君]]別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15#雲峴君|雲峴君]]」 ||
*[[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義大利)]] → [[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謝選駿全集》第179卷113頁
*[[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 → [[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2017年《拆拆中國史:原來中國史可以這樣整理》第320頁
*[[法國外交部]] → [[歐洲暨外交事務部]]
*2022年《追溯近现代中国起源与历史 第二章》第253頁
*[[加拿大全球事務部]] → [[外交、貿易和發展部]]
*2022年《你必須認識的韓國人》第54頁
*[[立法院 (琉球政府)]] → [[琉球政府立法院]](參見[[立法院 (消歧義)]])
|-
*[[國民政府行政院]] → [[行政院 (國民政府)]](參見[[行政院 (消歧義)]])
| 2012年 || 偽造[[蒯祥]]字號「香山」 ||

*2019年《藝術生活(視覺應用)》第87頁
;特別說明
|-
共識四與共識二及共識三有衝突,無法同時通過。--[[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2 (UTC)
| 2012年 || 偽造[[鍾馗]]等合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29#三伏魔帝君|三伏魔帝君]]」 ||

*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 其他討論 ===
*2019年《濁水溪流域彰化縣東南區客家文化傳衍之研究》第219頁
{{意见}} [[WP:序言|序言]][[MOS:FIRST|首句]]要紧随条目名变动吗,我觉得不一定,如当前的[[法國外交部]],先写机构全名、后写通称好像也不错。部门原名没有、中文名加上的国家名要加粗吗,不加粗改为国家名内链或许也行、语法更顺畅,但格式统一性稍有下降,但[[MOS:REDUNDANT]]允许。--[[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1 (UTC)
*2020年《明代宗教雜劇研究》第335頁
:不必然連動,例如[[中国驻美国大使馆]]。--[[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6 (UTC)
*2021年《和魂漢神: 中國民間信仰在德川日本的在地化》第171頁
:*現在的[[MOS:FIRST]]已經放寬第一句的格式,參見備註c舉例:「例如,在[[英國]]條目中: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簡稱'''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一般通稱'''英國'''(Britain),是位於歐洲大陸西北部海岸的主權島國。」
|-
:*[[法國外交部]]是先寫全名,後寫通稱;[[加拿大全球事務部]]是先寫通稱,後寫法定名稱,我認為兩種寫法都符合[[MOS:FIRST]]。
| 2012年 || 偽造[[鍾馗]]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29#鎮宅真君|鎮宅真君]]」 ||
:--[[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7:05 (UTC)
*2015年《香港樂活節氣文化》第115頁
: 實際上,無論是「參議院」、「眾議院」還是「立法院」全部都是專有名詞,不應該因為「長得比較特別」(姑且如此認為)等原因而區別對待。另外,就上面這三項討論而言,我們本質上是在進行消歧義工作,那麼不需要消歧義(或使用主從消歧義)的條目就沒有必要加上國名。——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30日 (二) 18:21 (UTC)
*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感謝閣下的意見,閣下的觀點從消歧義角度出發,我完全明白。
*2015年《波斯和中國: 帖木兒及其後》第128頁
::*如同我在上方提案的說明,三個共識提案可以分別討論是否支持及提出修訂。在此就共識一爭取閣下支持:
|-
:::*[[瑞典外交部]]是必須消歧義的條目,符合閣下的先決條件。
| 2012年 || 偽造[[玄天上帝]]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10#北极荡魔天尊|北極蕩魔天尊]]」 ||
:::*依上方社群討論,條目名稱[[瑞典外交部]]優於[[外交部 (瑞典)]]。
*2014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410頁
:::*希望閣下支持共識一。
*2024年《史上最有梗的東方魔法書:奇幻深遠的道門咒語》第17頁
::*共識二及共識三的修訂方式,請容我思考一下再提出修訂方案。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1: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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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需要消歧義的行政機關,尤其是依附於政府的部門,基本上不反對如此做。至於其他機關,則有待商榷。——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4 (UTC)
|2012年 || 偽造[[面然大士]]稱呼「[[Talk:面燃大士#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面燃大士羽林監齋普渡真君]]」 ||
*{{反對}}上述所有提案。命名一致性只是技術要求,不應蓋過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等命名原則和慣例。僅支持後綴括號消歧義。—[[User:AT|<span style="color:purple; font-size:120%; ">'''A'''</span>]][[User talk:AT|<span style="color:skyblue; font-size:120%; ">'''T'''</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4:35 (UTC)
*2016年鬼故事小說《香港盂蘭夜話》未標頁碼

*2022年《流行閒情系列(16):香港盂蘭夜話【精華版】》未標頁碼
:说几点。命名一致性是技术要求,而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是高于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的。我记得Sanmosa在某次討論說過,我也同意「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的。只是這個「命名一致性」應該是用於描述性的標題,也就是您維編者原創出來的標題,而不是已有事物的標題。目的是為了將這些原創標題統一,方便加連結和命名,像是[[Wikipedia:分类名称#各主題作品及其轄下分類命名法]]這樣。這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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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即是「命名一致性」即使可以用於這種標題,要統一的都不是單位不是「各國」的外交部。各國的外交部之間是沒有關連性的,外交部和外交部之間是獨立的組織,他們只是單純在中維被譯成同一個名稱而已。
| 2013年 || 偽造[[謝安]]稱呼「[[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廣惠靈應顯濟尊王]]」 ||
:然後回歸到這個問題。英維根本沒有「名從主人」方針。事實上也不是太需要管他,您維的條題是用來檢索的。名從主人根本沒有起到檢索方面的作用。您們只需按常用名稱將他們命名就行了。而且這種討論其實沒什麼營養。哪有學者專門留意人家國家的部門是否包括國家名啊。--[[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6 (UTC)
*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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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模板:Infobox ship begin等子模板合併事宜和Infobox aircraft子模板合併事宜 ==
| 2013年 || 偽造[[李鴻章]]說「[[Talk:胡雪巖#請留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的造假|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 ||
{{存檔至|WikiProject talk:船舶|Template talk:Infobox ship|Template talk:Infobox ship begin|Template talk:Infobox aircraft}}
*2016年 《走近徽州文化》第47頁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sign='''[[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8日 (日) 08:02 (UTC)}}
*2018年《搞懂顧客服務旅程: 打造鐵粉》第107頁
經過多個月後,英維社群〈實際推手是[[:en:User:Prarambh20]])已發佈[[模板:Infobox ship begin]]等子模板合併後,[[模板:Infobox ship]]的元模板,詳情請看:[[:en:Template:Infobox ship]]和相關討論:[[:en:Template talk:Infobox ship#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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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 偽造[[劉海蟾]]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30#廣陽真人|廣陽真人]]」 ||
另外,Prarambh20也發佈[[模板:Infobox aircraft type]]和[[模板:Infobox aircraft career]]的合併板:新版[[模板:Infobox 航空器]]英文版的元模板,詳情請看:[[:en:Template:Infobox aircraft]]和相關討論:[[:en:Template talk:Infobox aircraft]]。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21頁

*2022年《太乙金華宗旨 : 天心金丹秘法》第vii頁
合併後,有引進此兩模板的中維,一定會受影響,如果我們不跟着它們合併,長遠會影響中維翻譯英維船舶、飛機條目的工作(需要轉換原始碼,費時失事)。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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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有沒有熟悉模板編輯(主要是熟悉模板合併)的用戶處理此等事宜 ? 有沒有能夠進行成千上萬的船舶條目的原始碼轉換的機器人 ?
|2013年||偽造王重陽、呂洞賓、劉海蟾、王玄甫、鍾離權合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30#五陽祖師|五陽祖師]]」 ||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15頁
望社群關注,甚至到英維發表意見。
*2019年《第十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從檔案看明治36年(1903)臺南廳之官廟調查概況〉第141頁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299頁
副知@-{[[User:Cwek|Cwek]]、[[User:Vozhuo|Vozhuo]]、[[User:kanashimi|kanashimi]]、[[user:YFdyh000|YFdyh000]]、[[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這次可能真需要進行模板合併的準備。--[[User:Comrade John|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User talk:Comrade John|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9:16 (UTC)
*2023年《《關尹子》公案徹底終結》未標頁碼
:假如是[[Wikipedia:机器人/作业请求#羽毛球賽事級別索引模板]]這種模式的,我可以幫忙處理。--[[User:Kanashimi|Kanashimi]]([[User talk:Kanashimi|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21:07 (UTC)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ping|kanashimi}}新版看來似移走被合併的模板,最頂一律改成Infobox Ship;為了自訂某些參數位置,需要加上[[:en:Template:Infobox ship/subbox]](要引入,中維沒有)。改動看上來具重複性,機器人可能能夠協助。--[[User:Comrade John|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User talk:Comrade John|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2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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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是有人提了一个初版方案,这个方案能不能用,最终版本是什么样的都不好说。中维要引进也要等到模板最终确定下来才行。我觉得可以先把中维相同名称的模板空闲下来,方便以后引进。{{tl|Infobox aircraft}}现在是重定向,我已经把相关引用都修改了,现在没有条目在用。{{tl|Infobox ship}}目前有24个条目在用,我建议都暂时改成{{tl|船舶信息框}},应该也不难。--[[User:Vozhuo|<span style="font-family:Consolas; color: #191970">Vozhuo</span>]][[User talk:Vozhuo|<span style="font-family:STXinwei; color: #191970"><sub>whisper</sub></span>]] 2023年5月27日 (六) 06:47 (UTC)
| 2014年 || 偽造[[比干]]被周武王追封為「壟神(國神)」 ||
::您可以提機器人請求,我這邊可以幫忙處理。--[[User:Kanashimi|Kanashimi]]([[User talk:Kanashimi|留言]]) 2023年5月27日 (六) 07:12 (UTC)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不存檔|直至中維引進、合併模板成功或英維模板合併工作再度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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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 偽造[[谢安]]稱為「[[Talk:谢安#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造假出處、名稱「廣惠靈應顯濟尊王」|謝府太傅]]」 ||
== 請求熟悉民國史維基人驗證警官[[徐勵]]條目的可信度 ==
*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存檔至|Talk:徐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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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立即提刪。現時來源為其著作及一個稱為中國警察歷史資料庫的討論區,如所寫內容為真確則屬於Notability Unreferenced。但現在發現很多逼真的虛構內容,需進一步查證。--[[User:Factrecordor|Factrecordor]]([[User talk: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00:59 (UTC)
| 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守財真君]]」 ||
:@[[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Dr. Luther|Dr. Luther]]--[[User:Factrecordor|Factrecordor]]([[User talk: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01:02 (UTC)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爲條目補充了圖片。《臺灣光復初期歷史》一書中似乎有該人物簡歷,通過谷歌圖書搜索可以預覽到一部分,與條目導言內容有重合處:“徐勵,浙江省青田縣人,浙江省警官學校正科一期畢業後,被選派公費留日,先就學於明治大學高等専攻科,後於日本內務省警察大學本科第二期,攻讀法律與警政。返國後先後在浙江、福建擔任警職。民國 33 年 1 月調訓中央警官學校警政高等...”--[[User:源義信|源義信]]([[User talk:源義信|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5:37 (UTC)
*2018年《解讀2018風水密碼》第34頁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impSearch?q=%E5%BE%90%E5%8B%B5&PageNow=1&DisplayNumber=50&sortField=_score&sortType=desc&searchType=&mode=1&FileCase=&classUnit=&classFond=&classYear=&classType= 國家檔案資訊網]有多份任免等第一手资料。--[[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6:04 (UTC)
*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1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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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中國警察歷史資料庫」,但裡面是網路論壇,不屬於可靠資料。我查舊報,1950年到1960年會有提及,但無特別講他的傳記。—-[[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01:13 (UTC)
|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財祿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東亞歷史人物條目姓與名的表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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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文財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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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Talk:比干#注意這曾有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偽造的內容|增福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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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 偽造[[蓮池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合稱「[[Talk:憨山德清#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偽造「蓮柏椒蕅」此詞|蓮柏椒蕅]]」||
*以下林姓作者電子書
**2019年《般若心要》未標頁碼
**2019年《圓滿覺悟》未標頁碼
**2019年《學佛指南》未標頁碼
**2019年《亂世好修莊子禪》未標頁碼
**2019年《你真的讀懂老子道德經》未標頁碼
**2020年《跟著大師學易經》未標頁碼
**2021年《蕅益大師教淨土法門》未標頁碼
**2022年《唯識心要》未標頁碼
**2022年《開悟在楞嚴》未標頁碼
**2024年《唯識觀心》未標頁碼
*2023年《都市養生Urban Health》第390頁
*2024年《看懂中國及藏傳佛教》未標頁碼
*2024年《隱元隆琦──日本黃檗宗初祖》第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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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海德堡探題]]」||
*2022年《焚書:遭到攻擊與在烈焰中倖存的知識受難史》第2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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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路德小探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路德大探題]]」 ||
*2023年《論點‧西洋史學:一本掌握!橫跨世界五大洲的歷史學關鍵課題》第14頁
|-
| 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1#探題_(基督教)|天主教探題]]」 ||
*2020年《建築設計:涵構與理路》第132頁
*2023年《宗教超圖解:100張圖秒懂世界信仰文明與神祇知識》未標頁碼
|-
| 2016年 || 偽造[[黃阿祿嫂]]稱呼「[[Talk:%E9%BB%83%E9%98%BF%E7%A5%BF%E5%AB%82#%E8%AB%8B%E6%B3%A8%E6%84%8FWikipedia:%E6%8C%81%E7%BA%8C%E5%87%BA%E6%B2%92%E7%9A%84%E7%A0%B4%E5%A3%9E%E8%80%85/User:Qqqyyy%E5%9C%A8%E6%AD%A4%E5%81%BD%E9%80%A0%E3%80%8C%E8%89%8B%E8%88%BA%E5%A4%A7%E6%AA%80%E8%B6%8A%E3%80%8D%E4%B8%A6%E5%BE%AA%E7%92%B0%E8%AA%8D%E8%AD%89|艋舺大檀越]]」 ||
*2021年《臺灣文獻季刊》72卷4期「臺灣軟身媽祖神像的製作與展演—以艋舺啟天宮、白沙屯拱天宮為例」194頁
|-
| 2016年 || 偽造熟語「[[Talk:李建興#請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捏造|要生意,找顏李]]」 ||
*2024年《末代女礦工》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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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虛構歷史人物「[[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13#公沙曉|公沙曉]]」 ||
*2022年《追溯近現代中國起源與歷史第二章(下)》第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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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偽造[[張仙]]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08#桂宫广应善利育嗣赐子真君|桂宮廣應善利育嗣賜子真君]]」 ||
*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台南體傳統工藝》第245頁
|-
| 2017年 || 偽造[[管輅]]稱為「[[Talk:管輅#注意所謂的《稱謂雜記》、「管先師」、與「觀相真君」是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惡作劇 |觀相真君]]」||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310頁
|-
| 2017年 || 偽造[[李白]]稱為「[[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3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2FUser%3A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太白先師]]」 ||
*2019年《華人社會與文化》第74頁
|-
| 2017年 || 偽造[[孫思邈]]稱為「[[Talk:孙思邈#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偽造神號|天醫妙應廣援善濟真君]]」 ||
*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第59頁
*2023年《衣冠南渡》第120頁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 2017年 || 偽造[[文昌帝君]]稱為「[[Talk:文昌帝君#注意這曾含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捏造「瘟祖大神」此稱與其他大量惡作劇|七曲山雷澤神龍濟渡大王]]」 ||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5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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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昊天玄穹上帝|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金闕至尊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大天尊昊天玄穹高上帝]]」 ||
*2021年在《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192頁
*2022年《神明便利商店》第41頁
|-
|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昊天玄穹上帝|昊天玄穹上帝]]」 ||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323頁
|-
|2018年 ||偽造[[六福]]是「[[Talk:福祿壽#請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的造假|名、利、健康、長壽、善終、多子多孫]]」、「名、利、壽、安康、善終、多子多孫」 ||
*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75頁
*2021年《客家民俗禁忌》第128頁
|-
| 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5#結盟宗|結盟宗]] 」||
*《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2020年商周出版《紅與黑(法文全譯本)》未標頁碼
*2024年《看懂基督教》第103頁
|-
| 2019年 ||偽造宗教術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2#盎格魯宗|盎格魯宗]]」 ||
*《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謝選駿全集》327卷第38頁
*2024年《寫在歐洲行起飛前:36個旅途中的生活文化與行程規劃答疑》第86頁
*2024年《看懂基督教》未標頁碼
|-
| 2020年 ||偽造[[朱衣神]]稱呼「[[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文選帝君]]」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 2020年 ||偽造[[呂洞賓]]稱呼「[[Talk:五文昌#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長期的捏造|文尼帝君]]」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


--[[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7:52 (UTC)
在越南後黎朝君主[[黎威穆帝]]和[[黎襄翼帝]]條目的开頭,我與{{ping|风来居士}}就如何表述兩人的姓名產生了分歧。條目原表述為“黎威穆,名黎濬,又名黎諠”、“黎襄翼,名黎潆,又名黎晭”,我認為這種表述並無不妥。但风来居士認為,姓與名不同,不能概稱為“名”,所以刪去了姓氏“黎”字,改為“黎威穆,名濬,又名諠”、“黎襄翼,名潆,又名晭”。我和他爭執不下,因此征求社群意見。--[[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12:22 (UTC)
:{{ping|Outlookxp}}或許你可以考慮建一個專門的頁面來説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2 (UTC)
:「姓名」能否概稱為「名」暫且不論,但竊以為“黎威穆,名濬,又名諠”這種寫法仍然不行,因為你沒告訴讀者他「姓」什麼。蓋[[陳武帝]]的名不是「武帝」,但他真的姓陳;但[[宋徽宗]]的名不是「徽宗」,而他也不姓宋。所以你能寫「陳武帝,名霸先」嗎?如果「武帝」不是他的真名,憑什麼推論「陳」就是他的真姓?我們不能預設讀者知道越南後黎朝的君主的姓氏與朝代名稱相同。-[[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3年5月25日 (四) 16:06 (UTC)
::我有建了,放在只是為了增加google能見度。--[[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
::陈武帝条目是“陈高祖武皇帝陈霸先,字兴国,小字法生”,宋理宗条目是“宋理宗赵昀,原名赵与莒,后赐名赵贵诚……改名赵昀”,唐昭宗条目是“唐昭宗李晔,原名杰,即位后改为敏,又改晔”,目前中维并无统一表述方式。--[[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4:38 (UTC)
:::啊,我的意思是建一個專門的頁面或章節來放類似上面的表格的東西,表格化的資訊比較方便社羣對照與具體引述,比如我要提及被虛構出來的人物「公沙曉」時我可以説“見[[LTA:QY]]‘公沙曉’項”之類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8 (UTC)
:如果没有公认的表述,我宁愿它是“也称”+脚注。如果文献有表述,优先用文献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0:19 (UTC)
: 最好是能知會原作者或出版社,並提醒他們慎防誤用。——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20:49 (UTC)
::阁下试举一例?--[[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4:38 (UTC)
:简直触目惊心,气得我血压都高了,感谢您一直辛苦地排雷。--[[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7 (UTC)
:::“黎威穆,也称黎濬(……)、黎諠(……)、……,《明实录》和《明史·安南传》中称黎谊,谥号威穆帝”,我是这样想的。目前没有脚注,这些称呼的出处不清晰。--[[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4:54 (UTC)
: 上古人士:「孔丘,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中古人士:「岳飛,字鵬舉」;近代人士:「汪兆銘,字季新,號精衛」。我認為風君的寫法比較嚴謹一些,畢竟「字」、「號」都不會添加姓氏前綴,那麼「名」應該也不用。如果要提及完整姓名,建議從YFdyh000君之建議使用「稱」,「作」及「本名」亦可。建議東亞漢字姓氏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通常不必再寫一遍或分開提出(例如「岳飛,姓岳,字鵬舉」之類)。——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6日 (五) 05:34 (UTC)
:: 不過,就這裡提到的越南君主而言,既然後面有提到諡號,那自然可以假定前面第一個提到的是常用姓名,而後面提到好幾個別名,直接寫單名又稍顯奇怪,所以應該可以這樣寫:「黎襄翼,本名黎瀠,又作黎晭,諡號襄翼帝」;「黎威穆,本名黎濬,又名黎諠,《明實錄》和《明史·安南傳》則作黎誼,諡號威穆帝」等。總而言之,只要讀者不誤會就好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6日 (五) 05:39 (UTC)
:我只想问你身份证上尊姓大名那栏写的是“姓名”还是“名”,如果是“姓名”,否则不要以不标准的现代口语来搪塞,分明就是连客观事实都不顾的[[强迫症]]。再说我是你说的那样吗?我后来已经改成姓名某某了,这完全没有问题吧?你是出于什么理由必改之而后快呢?--[[User:风来居士|风来居士]]([[User talk:风来居士|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8:33 (UTC)
:: 还有,条目右边东亚人物模板写的是姓名,你既然如此仇视“姓名”这种说法,何乐而不把模板中的“姓名”改成“名”?不然正文说的说名黎某,模块说姓名黎某,岂不是自相矛盾?
:::中维正文里没有“姓名某某”的表述。“名某某”符合现代汉语表述,没有必须修改的必要。中维的越南君主条目绝大部分都是这种表述,维护条目格式统一。--[[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8:43 (UTC)
::::中维没有?[[朝鲜景宗]]和[[朝鲜哲宗]]两个GA就是,无人认为这种表述不妥。如果修改没有错误,就不可以禁止修改。何况“名某某”表达并不规范,全部改正也不是不可以。前面也可以改成“黎氏/姓黎,名/讳某某”,总之,只要没错就可以修改,不必强迫统一格式,尤其是某一并不规范的表达。--[[User:风来居士|风来居士]]([[User talk:风来居士|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9:25 (UTC)
:::::我和阁下的意见正好相反,我认为“名某某”的表述符合规范,反而是在叙述中“姓名某某”的表达较为少见。让社群煮一会儿吧。--[[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10:00 (UTC)
::::::你觉得你认为“名”可以包括“姓名”没问题,不代表我姓名分开的表述就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你找各种借口不准我修改,如果我有错误我固然不应改,我明明没错(我就不说你的观点对不对),为何不准我修改?就为了你自己强行确定的规范?如果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只要正确不应该允许修改吗?为什么围着你的观点和主观定的规范转呢?--[[User:风来居士|风来居士]]([[User talk:风来居士|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12:56 (UTC)
:::::::自由百科全书,当然允许修改。所以我也跟着改啊。--[[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16:01 (UTC)


==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
== 法國模板更新 ==
{{saveto|Template talk:WikiProject France}}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sign='''[[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28日 (日) 07:58 (UTC)}}
有關[[模板:WikiProject France]]中有一個法國主題的小框,我想請管理員協助更新,他在框中所用的國旗應該更新成目前法國文章主要用的[[:File:Flag of France (1794–1815, 1830–1974, 2020–present).svg]]。--[[Special:用户贡献/112.104.137.38|112.104.137.38]]([[User talk:112.104.137.38|留言]]) 2023年5月25日 (四) 16:50 (UTC)
*這請求感覺沒什麼毛病。--[[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内容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3年5月27日 (六) 06:32 (UTC)


[[西夏]]與[[宋朝]]同時期。建於西夏的建築物,如建於西夏晚期的[[宏佛塔]],歸為「宋朝建築物」合適嗎?--[[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font-weight:bold">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font-weight:bold">夢人</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1 (UTC)
== Billytanghh 不斷用假資料維持陳寶珠 的虛假形象 ==
:我认为归类为“建于'''宋时代'''的建筑物”应该合适(毕竟国务院就是这么表示的),但“宋朝”可能不太好。--<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5 (UTC)
::上级分类就叫“宋朝”,没有“宋时代”这种分类。--——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维基百科分类?没有可以建啊。--<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之前有人把“X代”的分类统一改成了“X朝”,比如[[Special:Diff/61855120]]。--——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5 (UTC)
:::為什麼不新建一個「西夏建築物」,這樣不是更直觀、更簡潔、更不會產生其他衍伸問題?--[[User:Djhuty|Djhuty]]([[User talk: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11 (UTC)
::::[[:分类:西夏建筑]],已经有了。--——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tq|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维基百科编者不负责、也不应该负责对来源进行分析、综合或总结。来源写西夏,条目就写西夏;来源写宋朝,条目就写宋朝。就这么简单。--——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9 (UTC)
::来源写的好像不是宋朝,而是宋时代?--<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3 (UTC)
::我個人認為這與說「[[愛因斯坦]]出生於[[光緒]]五年」類似,如果能接受這種說法,「西夏建築物建於宋朝」就可以,如果不能接受,就不可以。-[[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12 (UTC)
::学习了 只是在实际习惯中,很少有人会把西夏的遗迹说为西夏,更喜欢说北宋南宋。当然这种习惯并不准确,尤其不适用于百科。只是嘛,话虽如此实际做起来还是容易编纂出错。头疼呢。--[[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0:48 (UTC)
:西夏在後期甚至已經不是宋朝的藩屬,這種描述顯然是不合適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2 (UTC)
:类似地有:南诏—唐朝,大理国—宋朝。--[[User:Kcx36|Kcx36]]([[User talk:Kcx36|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2:31 (UTC)
:「宋朝建築物」有歧義,我認為指「宋朝統治地區內建造的建築物」較好。若此分類指「時期」而非「地區」,那是否美國白宮也要列入「清朝建築物」分類?後者違反直覺,要分類也應該稱「與清朝同時代的建築物」。--[[User:Happyseeu|歡顏展卷]]([[User talk:Happyseeu|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8:35 (UTC)
: 「宋朝」其實有兩個意思,一個是中國國家「宋(朝)」,一個是中國歷史時段「宋代」(即所謂「宋時代」)。如果「宋朝」前者涵義不宜用,個人認為可斟酌考慮使用「宋代」。至於何者應歸屬之,應考量現代分類情況,如大陸當局既將上述文化資產分類於「宋時代」,則未嘗不可用「宋代建築物」統一收納。——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4日 (二) 10:14 (UTC)
: {{意见}},我认为这里必须说明白一件事情。举个例子来说,任何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都应该知道1+1=2。但如果,有个来源说1+1=3,或者1+1=4,这种明摆着存在基础性错误的来源,我完全同意[[Wikipedia:5P1|把它们摒弃,坚决不予采纳于条目中]]。但是,对于宋朝还是西夏,这应该是学者们才需要去考虑的学术性问题,而我们是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的编者,我们要做的就是,[[Wikipedia:5P2|不带任何偏见地,将所有写在来源中的内容,如实记录在条目中]],这就可以了。而且,本案中的来源,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是一国的中央政府,国务院的背后是有国家文物局,以及大量文物专家在为这个来源背书的,权威性不可谓不高。我们没有理由对国务院的来源不予采纳。[[农夫山泉]]有句话说的好: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我们维基百科编者则是:我们不生产条目,我们只是来源的搬运工。——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ping|紅渡廚}}國務院可以作為可靠來源,但沒有排除其他觀點的權威性,還是要看不同的可靠來源的觀點,否則這是一種違反中立性的「地域中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排除其他可靠來源的觀點。--[[User:Happyseeu|歡顏展卷]]([[User talk:Happyseeu|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4:14 (UTC)
:::请你不要二极管,我说要采纳国务院的来源,但我没有说不要采纳西夏的来源。--——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2月25日 (三) 04:18 (UTC)


==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
維基有一批陳寶珠及梅雪詩粉,不斷在任劍輝,雛鳳鳴劇團 甚至龍劍笙的維基內容搞破壞,加入他們認為正確的資料。其實是斷章取義。當其他作者加入正確資料的時候,他們就一次過返回錯誤版面。請問維基有冇檢視過所有資料的真確性?
而不斷讓這批破壞者在維基擾亂, 錯誤引導公眾視線呢?
維基應該是一個讓不同作者將資料蒐證的平台。為什麼不斷維護一班破壞者將不實資訊 長年在為己出現!--[[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3:14 (UTC)


{{存檔至|Talk:西安市市长列表}}
:@[[User:Tea0987|Tea0987]]:以[[陈宝珠]]为例,我希望你用以下的格式具体阐述你的指控。
虽然本条目标题为“西安市市长列表”,但实际上列出的内容不仅包括历任(民国和人民共和国时期的)西安市市长,还涵盖了1930年至1944年西安市政府废立期间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长、西安市政处处长,以及1949年中共接管西安后的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和文革时期的革命委员会主任。所以本条目到底是更名为“西安市行政首长列表”,还是保留现有名称,我希望社群能在这里讨论一下。--[[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12 (UTC)
:{{cquote|Billytanghh多次使用【什么虚假的资料】声称陈宝珠【的什么虚假形象或虚假内容】。}}
:如果不是[[陈宝珠]]条目,你也可以选择[[梅雪诗]]、[[任剑辉]]、[[雏凤鸣剧团]]、[[龙剑笙]]条目来证明你的指控。
:Billytanghh上一次编辑[[陈宝珠]]条目还是在三月份,我希望您能具体说明一下事由。--[[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30日 (二) 05:02 (UTC)
::Tea0987及疑似傀儡Copyrighthaha? 我想請問所有的維基人,在你們決定刪除 或禁止某個作者的時候,是否永遠都叫他做傀儡 叫他做機械人 ?如果在你們刪除前沒有清楚了解 人家留下的所有改動,審查所有資料是否真確 ,去作決定。你們不如將 整個維基 刪除! 你們的行動只是不斷偏方提供錯誤資料的粉絲群 !如果你要我再舉例子說明,不如你詳細睇一次我在更新版面內提供的所有資料,所有參考是否真確 !合埋眼將所有修改都當造惡作劇,當做傀儡工作,你們的 行為實在幼稚 !幾多人利用這個平台做是非宣傳自己偶像, 就可以達到將真真實資料永遠隱藏的目的 。 我做任何改動時都會寫出備註, 如果 原有作者不同意就提出反駁 理據及提出新證據新理由新文獻 ,不是由你們決定去將某些作者禁止 及永遠封禁 !你們究竟邊偏幫邊一方已經很明顯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0 (UTC)
:::请明确举证哪笔编辑将何种正确资料改为不實資料,资料正确性的依据(查证方式)。
:::[[Special:Diff/77477280|此版本]]中您认为1964年而非1963年创立,但这与我当前找到的资料不符[https://www.filmarchive.gov.hk/documents/18995340/19057017/PAK%2BSuet-sin_c.pdf][https://archives.lib.cuhk.edu.hk/agents/people/422]。--[[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8 (UTC)
:見:[[维基百科:免责声明]]:「维基百科不保证其内容正確無誤」。
:如果希望其他編者關注這個內容,最好說明情況,畢竟未必剛好有這方面的專家。過去某些破壞者如[[WP:折毛|折毛]]還能混成專家。--[[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32 (UTC)
::沒有人是專家專家!都是從所有文獻資料 第一手第二手報導綜合出來的,最重要的問題是作者是否基於真實資料提供 有力的參考! 還是採用偏頗, 斷章取義的態度 。
::有關龍劍笙, 任劍輝,雛鳳鳴劇團,白雪仙,陳寶珠等的資料,可以說是由一班陳寶珠,梅雪詩的粉絲群,日日夜夜用不同帳號去堆砌出來!有常識的 學者讀者都知道维基只是一個參考平台,要尋找真實資料,必須去圖書館大學圖書館,及幾十年來有關的戲曲作者書籍裏面尋找答案。
::有關任劍輝,龍劍笙,雛鳳鳴劇團的資料 其實主要來自 任劍輝傳記,龍劍生細說當年, 細說任龍初 ,香港粵劇概論, 華僑日報 ,香港戲曲雜誌例如戲曲之旅,戲曲品味 等等。 尤其是華僑日報 ,由 40年代至90年代 ,完全紀錄了 龍劍笙,任劍輝,雛鳳鳴劇團所有成員的成長及演出紀錄 ,如果有關作者冇參考憑空想像 。同欺騙沒有分別。
::一個很清晰的事實就是,某批作者及多個帳號,他們一直不能夠接受陳寶珠不是任劍輝真正學生的事實! 我列舉的參考只是少部分,其實有關文章書籍已經重複提及 幾十年。 香港粵劇界全部都知道龍劍笙女士和任劍輝女士的親密師徒關係, 沒有人承認陳寶珠的地位!只不過是 一班粉絲甚至娛樂記者及 收錢 作家不能夠接受龍劍笙女士過去幾十年在粤劇藝術方面的巨大貢獻, 包括能夠承傳任劍輝老師的藝術 ,帶領的劇團成為班霸 獲獎無數 ,及近年帶領弘一輩 走上藝術的更高層次 。以上都是陳寶珠永遠做不到的!因而立心不斷搞破壞, 將事實倒轉 !將人家的資料刪除!
::他們是完全違反維基百科 對作者的要求,就是真實,公平,公正 及資料參考的廣泛性!--[[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9 (UTC)
:::我觉得吧,是学生那就是学生,现在你要搞一个「真正的学生」出来做切割,颇有一种「逐出师门」的感觉,就像是要区分「[[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真正的苏格兰人]]」和「虚假的苏格兰人一样」。你的意思是不是认为维基百科[[陈宝珠]]条目内的内容过多,而[[龍劍笙]]条目的内容少了?--[[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1:54 (UTC)
::::2017年文匯報報道陳寶珠已經向記者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所以即他自己承認不是真正學生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02 (UTC)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 文汇报]的确如此报道。但存在冲突来源[https://esee99.com/tw/%E8%AB%87%E5%A8%9B%E8%AA%AA%E8%97%9D/646-%E4%BB%BB%E5%8A%8D%E8%BC%9D%E6%94%B6%E9%99%B3%E5%AF%B6%E7%8F%A0%E7%82%BA%E5%BE%92%E4%BC%8F%E7%B7%9A%2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XQlit5P4ws&t=54 有線電視-2020][https://collection.news/appledaily/articles/YCSJL5HGX3UQIDE62M5MJMKZX4][http://www.101arts.net/19common1content.php?category=101%E6%9C%83%E5%AE%A2%E5%AE%A4&contentid=469]等,按[[WP:POV]]讲各说法都要写明。--[[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3 (UTC)
::::::''<nowiki>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nowiki> 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因此, 有關入室弟子的說法已經不成立。 過去報導真正有跟任劍輝老師深究粵劇的士龍劍笙及朱劍丹兩位, 陳寶珠自己承認武學藝 就不是真正學生已經好明顯.''--[[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9 (UTC)
::::::你引述的電視訪問已經是2013年 而陳寶珠在內裏只是提及聽任劍輝的 錄影帶 沒有提到他跟任劍輝直接學習及後2017年他是直接講出從來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42 (UTC)
:::::::没有直接学习,但有拜师收徒,讲明后者注明前者就行,师徒关系是重要信息且受传媒报道及民众观念的一定认可,是否学习则是细节。感谢指正年份疏失。--[[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55 (UTC)
::::::::另一位名伶林錦堂曾經在1980年在廣州向 羅品超先生跪地斟茶拜師亦都在報紙上有報道但其後林錦堂 因為真的沒有跟羅品超先生學習過所以他所有報道都沒有提及羅品超是他的師父而他真正師父是林家聲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58 (UTC)
::::::::: <nowiki>https://m.facebook.com/am730hk/videos/%E9%99%B3%E5%AF%B6%E7%8F%A0%E6%A2%85%E9%9B%AA%E8%A9%A9-%E4%B8%80%E5%8F%B0%E5%A5%BD%E6%88%B2/1117502761622143/?locale=zh_HK</nowiki>
::::::::: 這個訪問裏面陳寶珠又再次承認冇跟任劍輝學過,冇學過冇返學,就不是學生,更加不是什麼入室弟子! 拜師儀式只是一個入學禮,冇返學就不是弟子!
:::::::::
::::::::更正,有關林錦堂拜羅品超為師的新聞,刊載於廣東粵劇史系列內,年份是1981年。 林錦堂冇跟羅品超學過 ,不會承認自己是羅老師學生 ,報章有報導又如何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05 (UTC)
::::::<nowiki>https://youtu.be/Z24G4WWIr_o</nowiki> 陳寶珠再次承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只是看龍劍笙梅雪詩錄影帶去演出。所以有報名冇畢業,根本不是學生!--[[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46 (UTC)
*請注意提報人Tea0987及疑似傀儡Copyrighthaha多年以來只以同一傾向編輯任劍輝以及相關粵劇條目,完全沒有其他編輯貢獻,為典型的SPA及NOTHERE-[[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3年5月30日 (二) 07:06 (UTC)
*:你本人就是陳寶珠梅雪詩粉絲,傀儡即是木頭公仔機械人! 傀儡會去自己找資料 ?會用真實證據修改錯誤?一班粉絲自己已經有預設的宣傳文稿,年年月月將同一個文搞用不同形式在各大平台包括維基百科,youtube Facebook, 微博裏面作長年宣傳!將人家抹黑,將自己偶像抬高,這是什麼做人品德 !閱讀維基百科都是有識之士,不會單憑你們 的詐騙文章相信就是事實!
*:我強烈呼籲維基所有管理人,作者,睇清楚這班 粉絲的真面目! 将維基百科還原為一個乾淨,歸於事實的平台!不要再被這班粉絲欺騙 !亦歡迎所有管理人作者親身到圖書館查閱所有資料,包括你們眼中以為傀儡所提供的資料,全部真實無誤 , 是經過 長時間考證搜習及總結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38 (UTC)
:{{Citation needed|維基有一批陳寶珠及梅雪詩粉,不斷在任劍輝,雛鳳鳴劇團 甚至龍劍笙的維基內容搞破壞,加入他們認為正確的資料。|time=2023-05-31T14:01:09+00:00}},好歹給出資訊我們才能核對吧。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4:01 (UTC)
::請你翻查 有關條目內的歷史有多位作者不斷維護陳寶珠再搓鳳鳴劇團的位置, 改完又改, 陳寶珠完成三個折子戲之後1965年已經離團,對劇團沒有貢獻!但有關粉絲就將他的名字放到最放在第一位。 而且描述到不是因為陳寶珠退出,龍劍笙就不可以做正印文武生。 實際上,已經有作者加入資料,一九六五年之後任劍輝老師已經 盡心盡力培養龍劍笙,,龍劍笙的1964 的表現比前輩稱為縮水任劍輝, 即表示對他非常欣賞!
::另外有關梅雪詩,是雛鳳鳴劇團其中亦是服務比較長的花旦。但是,他的粉絲就刻意用一個表格將梅雪詩的同學包括謝雪心、 呂雪欣、 方雪羽的名字都刪除,又將另一位同學江雪鷺的是非新聞放大,這是什麼居心呢 ?
::最後想提提任劍輝 的條目,因為有作者加入 更加多參考文件,證實龍劍笙就是任劍輝女士的嫡傳弟子及接班人, 卻就被禁止,被強行返回原本錯誤百出的版面去 。 主要是因為有人不斷爭拗陳寶珠是任劍輝的入室弟子!
::但事實上 2017年陳寶珠已經承認任劍輝 不是他的老師,因為他根本冇學習過。至於入室弟子的報導,有報名返學沒有畢業就不是學生!例如名伶林錦堂1981年在廣州向羅品超先生拜師,跪地斟茶亦有報章報道。但是最後林錦堂沒有跟羅品超學習,反而拜林家聲先生做老師。所以,林錦堂是林家聲的弟子,他從不說自己是羅品超弟子, 冇學過就係冇學過。( 有關剪報以刊載於廣東粵劇史系列內。)--[[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33 (UTC)
::''<nowiki>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nowiki> 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因此, 有關入室弟子的說法已經不成立。''--[[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37 (UTC)
::<nowiki>https://youtu.be/Z24G4WWIr_o</nowiki> 陳寶珠再次承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只是看龍劍笙梅雪詩錄影带去演出。所以有報名冇畢業,根本不是學生!--[[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43 (UTC)
::<nowiki>https://m.facebook.com/am730hk/videos/%E9%99%B3%E5%AF%B6%E7%8F%A0%E6%A2%85%E9%9B%AA%E8%A9%A9-%E4%B8%80%E5%8F%B0%E5%A5%BD%E6%88%B2/1117502761622143/?locale=zh_HK</nowiki>
::這個訪問裏面陳寶珠又再次承認冇跟任劍輝學過,冇學過冇返學,就不是學生,更加不是什麼入室弟子! 拜師儀式只是一個入學禮,冇返學就不是弟子!--[[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59 (UTC)
::根據1986年6月5日出版的<細說任龍雛>,內容講述任劍輝的奮鬥史,仙鳳鳴劇團只是任劍輝參與劇劇團其中之一。但是在任劍輝的條目內, 陳寶珠及梅雪詩的粉絲不斷強調仙鳳鳴劇團的公演內容。這些內容已經在仙鳳鳴劇團的條目裏詳述,再在任劍輝的條目裏有詳述一次。 刻意貶低了任劍輝女士在其他劇團的貢獻, 顯然不是公平的做法! 除了白雪仙之外,任劍輝和唐滌生、芳艷芬、吳君麗 、陳艷僼等都合作無間,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白雪仙及他的仙鳳鳴劇團呢? 白雪仙及仙鳳鳴劇團的條目內不斷不斷重複任劍輝的名字,但相反 任劍輝本身是一位獨立大老倌。他不需要依附任何一個人,或者任何一個劇團,他的故事不只如此!
::另外他們亦都積極去刪除有關龍劍笙女士是任劍輝女士嫡傳弟子的所有參考紀錄及文字, 因為他一定要突出陳寶珠就是任劍輝入室弟子 的名目!
::但我上述已經列舉多個報道,及陳寶珠親口承認的事實。這個衝突, 是陳寶珠梅雪詩粉絲一直想欺騙大眾 !告訴大眾陳寶珠就是正式弟子,龍劍笙不是。 真正事實是相反!陳寶珠的所謂入室弟子是假的!自己承認我冇學過!
::龍劍笙才是任劍輝真正入室及嫡傳弟子- 龍劍笙在訪問中親口講過和任老師同食同住學藝, 而他是任劍輝的承繼人早已被粵劇人所認同, 包括白雪仙,李香琴,譚倩紅及多位戲曲書籍讚寫人。她的成就已在多個書刊內記載。
::若要提供更多參考,隨時可以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28 (UTC)
::懇請各位維基人細心再檢查一次 參考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發覺某些作者係有私人目的,及意圖去貶低某些人抬高某些人就要立即將他們永遠封禁。因為這班人已經用了多個帳號,長年製造事端, 存放假資料 。 並應該将資料真確的版本 回復。--[[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35 (UTC)
::陳寶珠的條目內長年強調他是任劍輝的入室弟子, 因為他已經承認從來冇學過,拜師儀式不等於畢業!所以 所謂入室弟子的稱呼應該被取消 !被永遠取消! 他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已經離開雛鳳鳴劇團,對劇團完全冇貢獻 。 現時雛鳳鳴劇團已經是註冊公司, 龍劍笙女士才是公司董事 , 與陳寶珠完全冇關係! 陳寶珠條目再提及 他在雛鳳鳴劇團有什麼影響成就都是欺騙讀者!--[[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42 (UTC)
:::“拜师仪式不等于毕业!所以 所谓入室弟子的称呼应该被取消 !被永远取消!”掺杂了严重的个人情感,旁人无权决定这个。条目只需要一板一眼的记述传媒文献说过什么,请勿[[WP:原创研究|原创研究]]。--[[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18 (UTC)
::::資料不正確就應該被取消,沒有什麼私人情感問題 。
::::全部以事論事 ! 林錦堂的條目內亦清楚說明他是林家聲的弟子,隻字不提羅品超。雖然他已經拜過師而且拜師儀式畀陳寶珠更多隆重。 懇請公平處理所有資料項目的真確性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40 (UTC)
::::如果我報讀了香港科技大學的碩士課程,但上了一個月就去外地讀書。 我還是科技大學的學生嗎?我可以自稱做科技大學的入室學子嗎 ? 我通知了所有親友我會讀科技大學又如何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49 (UTC)
:::::除非退學或者學校開除學籍,不然這種狀態下的確是科技大學的學生。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8:08 (UTC)
::::::陳寶珠1965年11月已經自動退出雛鳳鳴劇團,直至任劍輝1989離世。維基內容應該終於當事人的表白,他已經三次向傳媒表示過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 再文匯報的訪問內他只承認粉菊花是他的正式師傅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9:16 (UTC)
:::::自录取报道有学籍就是,没读完是[[肄业]],没合格是[[结业]],仅仅不能称作毕业生。条目中,曾被录取的事实不能因未上课或被开除而抹去。包括如相声演员师承关系,传授技艺非必需,名分是重点。--[[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8:22 (UTC)
::::::陳寶珠1965年11月已經自動退出雛鳳鳴劇團,直至任劍輝1989離世。維基內容應該終於當事人的表白,他已經三次向傳媒表示過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 在文匯報的訪問內,他只承認粉菊花是他的師傅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9:19 (UTC)
::::::以你的論述,林錦堂曾經向羅品超拜師, 甚至可能在藝術上有交流。但在戲曲的師徒制內 ,他明白沒有學就是沒有學, 從來冇提他是羅品超學生,更加冇可能說自己是入室弟子, 這是忠於自己的表現, 不需外人去評斷, 當時人自己最清楚!--[[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20:18 (UTC)
::::::另外想補充有關入室弟子的定義:<nowiki>https://baike.baidu.hk/item/%E5%85%A5%E5%AE%A4%E5%BC%9F%E5%AD%90/11058107</nowiki> 入室弟子是指學生跟老師同食同住及學藝,而且入室就是有嫡係的意思,即得老師真傳。 真正和任劍輝老師同食堂住及學藝是龍劍笙。<nowiki>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41009/HK-mba1_r.htm</nowiki>
::::::「有段日子住在師父家中,任姐起牀後,我倆就會聊天,她坐在梳化上,我就依偎在任姐膝伴,和她閒話家常。任姐去世後,我經常夢中見到她,夢中的任姐就像生時一樣親切。」阿刨每念恩師,至今仍難仰悲慟。
::::::陳寶珠不符合以上入室弟子的定義, 加上自己否定 是任劍輝的學生 ,真實情況已經好清楚 。
::::::<nowiki>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41009/HK-mba1_r.htm</nowiki>--[[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20:35 (UTC)


:「市長」設立以前的職位可以作為前身來敘述,標題使用「市長」可能仍然可行。如果從一致性來考慮可能需要一併討論[[:分類:中国市长列表]]下各條目。--[[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font-weight:bold">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font-weight:bold">夢人</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20 (UTC)
== 本人已经在洗碗天后吧下完成图片授权 ==
::如果条目标题使用“市长”一词可行的话。那目前这个条目的架构,也就是列举的项目依然是以“市长”为主(比如西安市政府市长、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市长等等),而以其他行政首长,也就是我上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为辅,并在对应的子标题中用“附”这个字来和主项目做区分。这样做难道也是可行的?不需要考虑标题和列表项目之间的完全一致性?--[[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4 (UTC)
{{Archive_top|result=自己授权后重新上传到维基共享空间|status=已通过}}
:::如果要保证一致性的话,可以用[[User:Sanmosa|Sanmosa]]建议的“行政首长列表”作为标题。不过我更倾向于认同[[User:Nishino Asuka|Nishino Asuka]]的方法用“附”的方式标注非市长名号的行政首长。--—<span style="text-shadow:3px 2px #DCDCDC">'''[[U:FradonStar|<font color="blue">Фрадон</font>]][[UT:FradonStar|<font color="orange">Стар</font>]]'''&#124;<sup><font color="black">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font></sup></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2 (UTC)
::::其實就此例而言,我更傾向於維持現名。[[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阿布哈茲人民議會槍擊案|腦洞大開]]</sub>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3 (UTC)
:::::{{ping|FradonStar|Sanmosa}}如果维持现名更好的话,那就维持现名吧。我觉得这样做也是没问题的。--[[U:Nishino Asuka|<span style="color:#F5DEB3">Nishino</span>]]⭐[[UT:Nishino_Asuka|<span style="color:#FFA500">Asuka</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6 (UTC)


== 丹麦语译写导则 ==
https://tieba.baidu.com/p/8431507714 [[File:自己拍的合肥巨星演唱会.jpg|100px]] 这个图片,是本人照的,本人已经在回复帖当中授权了。[[User:章彦博|章彦博]]([[User talk: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57 (UTC)--[[User:章彦博|章彦博]]([[User talk: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57 (UTC)
{{saveto|Wikipedia_talk:譯名規範}}
*还有本人刚发了邮件,本人的邮箱为laozhangyanbo@163.com [[User:章彦博|章彦博]]([[User talk: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6:06 (UTC)
{{Archive_bottom}}


{{ping|BigBullfrog}}您在网上能搜索到丹麦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吗?我注意到您及其他编辑已在或正在修改丹麦的市区条目及车站条目的名称。地名辞典等权威来源里一般只收入各国各级聚居地(一般到基层政权一级,有时也会到村一级)的译名,这些译名通常是采用音译的。但有时也会采用意译的。
== 為何編寫一個有關慈善基金的維百內容會被要求立即刪除? ==


我在网上找到了芬兰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细则5.1.2规定“明显反应地理实体特征的专名宜意译”,例子有“Kallioniemi-岩石半岛”(而不是音译为“卡利奥涅米”,如果该名是个市镇的话,则肯定该音译),及“Koivusaari-白桦岛”(如果是一个市镇的话肯定该音译为“科伊武萨里”,同名地铁站我已按此译为[[白桦岛站]]了)。细则5.2.1则规定“通名宜意译”,例子有“Aurajoki-奥拉河”(如果某个市镇以河为名的话则会译为“XX约基”),及“Haltiatunturi-哈尔蒂亚山”。前面这些例子都是自然地理地名,但问题是这样的地名也会延申到市镇之下的市区名、街道名、车站名里。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能意译的都应该意译,何况在芬兰还有另外一种官方语言瑞典语,而芬瑞地名里有很多都是互相意译而来的,因此有时候不管源语言是芬兰语或瑞典语,意译过来都是一样的。我试着按照芬兰语译写导则意译了一些芬兰地名([[:zh:Category:赫尔辛基市区]]、[[:zh:Category:赫尔辛基地铁站]]),感兴趣的话请检查并在有问题时一起讨论。
本人正在編寫一個慈善基金的維基內容,只是第二天已經有人要求刪除 。維基內容交代的 是這個基金歷年來的活動,籌款數字,參與人物 。請問犯了什麼大錯?


这让我联想到丹麦的地名可能跟瑞典地名(及芬兰地名)类似。如果丹麦语译写导则也有类似规定的话,那么[[厄斯特布羅]]也许就可以译为“东桥(区)”,[[诺勒布罗站]]也可以译为“北桥站”,旁边的街道译为“北桥街”等等。--[[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3 (UTC)
我參考過其他慈善團體甚至公司的维基內容, 畀我編寫詳盡10倍的大有人在 !究竟維基人是用什麼準則去管理所有版面 ?如果一開始就叫人刪除,究竟 是否要保護某些組織,某些人物 ! 明明一個公開機構的資料 已在各大報章雜誌出現過 ,是不可以向在維基發放的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ping|BigBullfrog}}连同丹麦语地名译写导则征求意见稿在内的网上资源冷门的译写规则我{{URL|1=https://www.dropbox.com/scl/fo/8ivqfky2iv46qe2w4v7ip/AJPt_MP9owVpixz0rhAawkI?rlkey=nbnuruunf3ysp0z3d5mw39531&st=w8c2rqbp&dl=0|2=传Dropbox了}}(不断更新中),您可自取。问题稍后作答。--[[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02 (UTC)
:{{ping2|TuhansiaVuoria}}({{U|BigBullfrog}}你咋自己ping自己了?)。[[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5 (UTC)
::手误了,这下尴尬了…--[[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7 (UTC)
::没事的,既然我问了问题,肯定会不是过来看看。:) 不过谢谢了!--[[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7:29 (UTC)
:樂見中國大陸的譯寫導則開始認可意譯。一般而言,意譯較不會產生地域差異的問題,因為一個詞語在不同地方的讀法不影響詞義。[[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29 (UTC)
::好像一直认可的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37 (UTC)
:::{{ping|自由雨日}}見上,現時一般情況下是不認可的,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中國大陸的翻譯規則反直覺的一點。[[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01 (UTC)
::::下载了BigBullfrog给的链接中的一些文档,里面有一个《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应用指南的文档,值得一读。好像是针对99年版的国标,不知有没有更新的版本。不过这些说明应该是通用的,况且99版和09年版的国标可能只是一些细微的更新。不管怎样,例如在英语的指南部分是这么说明的(我精简了一下):
::::地名专名一般音译是总原则,但历史上不乏有些地名被意译了。意译的地名不宜过多,且应尽量避免。地名译写的主要作用在于方便人们交流,知其音知其名足以。地名汉字译写时,特别强调要对本条纹中“明显”两字的理解。所意译的地名应是较大的,而且译名确实要与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特征相吻合。例子有“红海”、“长岛”。
::::不过在小语种如丹麦语给出的例子为“熊岛”,芬兰语导则中的例子为“岩石半岛”和“白桦岛”。这些好像也不是什么大地名,且熊岛上可能不再有熊,芬兰到处都是岩石和白桦,白桦岛上可能大部分是松树。再以“白桦岛/Koivusaari”为例,如果该名指代的是岛屿的话,saari作为通名肯定要意译为“岛”,在“科伊武岛”和“白桦岛”两个译名中,似乎“白桦岛”更佳。但如果Koivusaari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如最低的行政单位市镇)的名称时,则肯定要全音译为“科伊武萨里”。但问题是当这个名字从岛屿名延伸至市区或居民小区,甚至被采用为车站名时该如何翻译为好。我看丹麦的一些市区及车站条目原先的名称是采用意译的,现在正在被调整至音译名。我也意译了一些赫尔辛基的市区名和地铁站名。所以希望社群关注并讨论一下。--[[User:TuhansiaVuoria|万水千山]]([[User talk:TuhansiaVuoria|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39 (UTC)
::{{ping|Sanmosa}}不是“开始”,其实大陆历来规范一直都有意译相关规定,上文提到的意译规定早在快三十多前的导则里就有了,不是新加的,也已有不少意译案例(例:[[紅軍城 (莫斯科州)|红军城]]、[[英雄港]]、[[三河城 (密歇根州)|三河城]]、[[大急流城]]、[[解放者聖馬丁將軍鎮]]),只不过对意译有限定罢了,不能啥都乱意译一气。此外限定意译也不是大陆特色,[https://ctr.naer.edu.tw/v01.1/ctr010116.pdf 台湾方面对音译意译的处理和大陆也是差不多的],[https://terms.naer.edu.tw/search/?csrfmiddlewaretoken=WsIRyZZtkYg7j4Yq1kb3CpdojtBoSQsqAFOkxSq5ryhbJUwIWeBaQvt47CDKNSiI&match_type=phrase&query_op=&query_field=title&query_term=Kempton+Park&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filter_term=&filter_field=&filter_op=&filter_bool= 实际案例也是如此],只不过大部分人不遵循罢了。--[[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08:51 (UTC)
:::但無論如何,意譯適用範圍的擴大於我而言是一件好事情。[[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9:01 (UTC)
::::但总归要杜绝规定之外的过度滥译。--[[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5 (UTC)


== 提议将伊尔汗国的条目标题移动到伊利汗国 ==
:
{{saveto|Talk:伊兒汗國}}
: 以下是薏仁將的指令!令人大惑不解!!!
{{Archive top|result=提案人已被证实为夏土贤的傀儡,已被封禁。<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6日 (四) 04:13 (UTC)|status=关闭}}
: @[[User:Tea0987|Tea0987]]君,基金會如果是簡單介紹搭配[[Wikipedia:可靠|可靠來源]]我個人不反對你建立,但是,如果你硬是要把基金會的歷年資料、出席活動、董事政商出席名單、慈善捐款贊助全部都搬來揭露,那麼以我個人而言,那麼你可能真的把維基百科當成是[[Wikipedia:IINFO|資料蒐集處]]或者當成[[Wikipedia:SOAP|廣告推銷處]],而且您曾說過,這只是初稿,蒐集所有資訊需要再花一個月時間,那麼屆時該條目可能會更複雜繁瑣,讀者閱讀可能有一定理解的難度,這應該不是你我想樂見,我不知道二次的快速刪除通知提醒內容你是否有看過?倘若您還想要再介紹該基金會,那麼請您先閱讀[[Help:AD|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這篇資訊輔助說明內容看看吧…仔細閱讀該篇內容各種說明和步驟您可能會找出如何編寫該文章內容。
[[伊尔汗国]]现行的条目标题并非常用译名,建议移动到学界的通用译名伊利汗国。--[[User:Custthedown|Custthedown]]([[User talk:Custthedown|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2:35 (UTC)
: 至於發警告提醒,是因為您個人已經二次不適當的創建條目且未注意刪除通知所提示你的消息以及要求避免的事項,你個人可能選擇性的漠視忽略,個人才會再發一次嚴正警告提醒,是希望您能理解'''文章被撤銷移除後請冷靜思考原因,並且請不要忽略刪除或者警告提醒的提示,避免不必要重複再發生相同的錯誤'''希望您能理解。


原來被封鎖了換了小號來,又來一個所謂「非常用譯名」提案。雖然此人被封鎖已經不能再回應,但是還是說一句,至少在台灣,教科書用的名字都是「[[伊兒汗國]]」,沒聽過所謂「伊利汗国」,我還伊莉討論區呢。就算真的在大陸是那樣說,最多就是調整字詞轉換,否則先到先得。——[[User:George6VI|George6VI]]([[User talk: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3:56 (UTC)


:在中国大陆的读秀平台搜索,“伊儿汗国”371条,“伊尔汗国”186条,“伊利汗国”363条,不管大陆模式用“伊儿”还是“伊利”,也用不了“伊尔”。这种使用状况差不多的名字,不存在所谓“非常用译名”的问题,我同意先到先得的翻译模式。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23:02 (UTC)
::真是搞笑,被封了还秉性不改,一边在主账号保证自己不会再随意发表名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实则扰乱的议题,一边把自己当初没被管理员封禁的漏网傀儡重新拿出来又发表这种提案,真是难绷。--—<span style="text-shadow:3px 2px #DCDCDC">'''[[U:FradonStar|<font color="blue">Фрадон</font>]][[UT:FradonStar|<font color="orange">Стар</font>]]'''&#124;<sup><font color="black">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font></sup></span>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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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似又有老师布置「编辑维基百科」作业? ==
:{{意見}}:其並非指令,而是相關方針指引以及其他輔助說明頁,我是不知道對於這裡的遊戲規則(方針指引)您個人是否都有注意或者理解和適應,不過,看似您似乎仍在情緒上,那麼還是建議您冷靜下來再談吧…持續的不理性僅會讓您無法釐清問題的癥結點與看清事實本質...還有您可以額外參考[[維基百科:如何降低條目被提交刪除的可能性]]內容描述說明吧,以上。[[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3年5月30日 (二) 23:36 (UTC)
:建議閣下透過[[Wikipedia:建立條目]]的草稿建立流程來建立條目,閣下目前所編寫的文字以中文維基百科的標準來說建立幾次都會被已相同的理由刪除,而透過草稿建立流程則會有草稿審核員提供您修改建議藉以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標準,謝謝。--[[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23 (UTC)
:{{意见}}:先移到草稿去慢慢写吧,你自己说的还要一个月时间才能搜集完资料。--[[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2:09 (UTC)
::我不認識這個技術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04 (UTC)
:::就你現在在編輯的條目而言,去[[Draft: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寫吧。(我也是剛開始編輯這裡沒多久,稍早前才知道有草稿頁面的存在...我個人都在自己的用戶頁修編條目再移出去。)--[[U:T45614631|WiTo]][[UT:T45614631|<sup>Talk</sup>]]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1 (UTC)


[[Talk:亚洲中心主义]]页面近期有多个新用户加入疑似使用大语言模型生成的内容。其中,[[User:WANGYIZHE1124]]在多个其他条目中加入疑似使用机器翻译的内容。其他参与编辑[[Talk:亚洲中心主义]]的用户也有类似行为。根据其用户名,猜测此类编辑行为的原因是再度有[[Wikipedia:给老师们的提示|老师给学生布置了「编辑维基百科」作业]]。是否有必要对此深入调查?--[[User:Quasiboost|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sup>[[User talk:Quasiboost|𝕥𝕒𝕝𝕜]]</sup>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18 (UTC)
== 加拿大君主有關模板中的符合君主 ==
{{存檔至|Template talk:Infobox monarchy}}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我發現在[[加拿大君主]]/[[澳大利亚君主|澳洲君主]]這兩篇文章中的模板將其標註成符合君主,但是我記得之前並不是使用這個詞,想詢問各位維基人最近是否有甚麼討論將其相關模板決議修改(其實我真看不懂甚麼叫符合君主),例[[天皇|日本天皇]]這篇的模板也從原來的帝國君主改成帝制君主(但我覺得這修改後的詞還算能理解)--[[Special:用户贡献/61.216.108.176|61.216.108.176]]([[User talk:61.216.108.176|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40 (UTC)
:我也有嘗試搜尋符合君主這個詞,但沒找到很好的相關介紹--[[Special:用户贡献/61.216.108.176|61.216.108.176]]([[User talk:61.216.108.176|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42 (UTC)
: 已改回「聯邦君主」。雖然我不是很懂這欄位的作用。——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2 (UTC)
::我剛剛才看到閣下的解釋「Most Eminent Highness」翻譯成中文就是「猊下」。該頭銜主要適用於馬爾他騎士團(SMOM)大教長。
::我沒註意到,感謝閣下的回覆--[[Special:用户贡献/61.216.108.177|61.216.108.177]]([[User talk: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6 (UTC)
::感謝閣下協助修復(其實我也不清楚該欄位的作用,可能是當時從英維引入時留下的,我看英維也是有在使用該欄位,其標註加拿大/澳州君主的部份就是聯邦)--[[Special:用户贡献/61.216.108.177|61.216.108.177]]([[User talk: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44 (UTC)
:我注意到在修復[[模板:Infobox monarchy]]時,加入了[[猊下]]這個詞,我查看了目前在維基百科上的介紹,不是很清楚他和君主之間的關係,能請閣下解釋下加入猊下這個詞的原因嗎?--[[Special:用户贡献/61.216.108.177|61.216.108.177]]([[User talk: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4 (UTC)


:@[[User:Quasiboost|Quasiboost]]:此為韓國大學的教育專案,如有任何意見可至[[Wikipedia:教育專案佈告板#My_fall_2024_courses_are_coming|佈告版]]提出。另外,就個人所知,導師有提醒學生切勿使用機器翻譯及 LLM,但似乎有部分學生沒有理會。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01 (UTC)
== 為何 維基內容會被chatgpt控制,然後將真實引述標籤成垃圾內容。 ==


==请求协助评级==
本人正在編寫的條目引述各大報章雜誌的內容,所有句子抽取自刊載的原文, 請問有什麼問題?


请见[[Talk:朴正熙遇刺案#%E5%BE%81%E6%B1%82%E6%84%8F%E8%A7%81|此]]--[[User:Gaolezhe|Gaolezhe]]([[User talk: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1:42 (UTC)
網上亦有多條新聞片段作為證據,個別的擊率已達70萬
https://youtube.com/@connie.shirley


== 「五代十國」與「五代」、「十國」分類 ==
每一個機構公司都有它不同報道,這個網頁嘗試整理這個基金所有報導,以最忠實的方式呈現 。


「[[五代十国]]」即(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先後「五代」與同時期的(楊)吳、(南)唐、吳越、閩、(前)蜀、(後)蜀、荊南、(馬)楚、(南)漢、(北)漢「十國」。本站有必要在上層的「五代十國」與下層的「後梁」、「南唐」等分類之間建立「五代」與「十國」這樣的中間分類(例如[[:分類:五代十国的州]]>[[:分類:五代的州]]與[[:分類:五代十国的州]]>[[:分類:十国的州]]),還是只需要上層及下層分類,將「五代」與「十國」這樣的中間分類重新導向至「五代十國」分類(例如將[[:分類:五代的州]]與[[:分類:十国的州]]與重新導向至[[:分類:五代十国的州]])?--[[User talk:Yumeto|<span style="color:purple;font-weight:bold">紺野</span>]][[User:Yumeto|<span style="color:#000;font-weight:bold">夢人</span>]] 2024年12月27日 (五) 13:00 (UTC)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21 (UTC)--[[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21 (UTC)
:請問是哪個條目?另外,中文維基百科全書是放「條目」的地方,不是放「報導」的。「報導」僅能是來源,您必須自己消化吸收,讓它們成為「條目」。-[[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4:09 (UTC)
::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當我引術雜誌原文內容就被視為是垃圾及要求刪除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19 (UTC)
:::知道了!那麼我再說一遍:中文維基百科全書是放「條目」的地方,不是放「報導」、「募款紀錄」、「董事會名單」或「歷年活動」等瑣碎訊息的地方。內容真實的瑣碎訊息仍然不是可被收錄的內容,不是因為它真實,而是因為它瑣碎。被提出快速刪除不一定是因為[[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不能被中維收錄,而是因為您不懂如何合宜地呈現它。這是我的逆耳忠言。-[[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5:07 (UTC)
::::沒有問題,我已經在欄目下面寫明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整理。我只是一個獨立作者,不是任何寫作機器,寫作結構,或者出版社 ,要整理需要時間!不是一小時兩小時立即做到 。 有關內容所說的問題我參考過其他同樣的慈善團體包括 護苗基金 無線電視廣播公司 黎明 慈善活動全部都非常瑣碎 我究竟犯上什麼錯誤呢
::::護苗基金列寫清楚他的董事會委員職銜 及成立以來所有活動地點時間籌款內容都是非常瑣碎 請問我錯在什麼地方呢 如果要縮整所有資料我需要時間我再強調我需要時間整理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1 (UTC)
::::<nowiki>https://zh.m.wikipedia.org/wiki/MIRROR_(%E7%B5%84%E5%90%88)</nowiki>
::::這個組合的資料亦非常龐大繁多繁瑣 包括所有成員成長經歷新聞正面負面經理人公司的支持各項傳媒報道 我可以用同樣手法綜合處理但我需要時間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6 (UTC)
::::[[陳慧琳兒童助學基金]] 這個維基都是詳細列出基金成員籌募活動捐款 數字 ,我只可以說我會盡力將內容 修整。 但要我刪除某些細節,我覺得十分奇怪,因為其他基金 ,慈善團體,或者私人公司的維基,內容亦是一樣。--[[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3 (UTC)
:::結構:麻煩先分成歷史、活動、評價三大章節。其他資料先不管。歷史章節請用散文形式編寫,盡可能由創立寫到今天。類近某某年,XX因什麼事而萌生創辦念頭。活動請介紹這機構是幹什麼的。評價請用二手可靠來源的評價或其出現的人物的評價,沒有的先不用寫。以上。--[[User:So47009|S叔]]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2 (UTC)
::::冇問題可以做到,但我需要時間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5 (UTC)
:::那就移动到草稿页面写吧。慢慢写,安心写,没有被快速删除的焦虑,什么时候写完了什么时候告诉我们一声就移动回去。我可以帮你移。草稿就是这么用的。--[[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8 (UTC)
::::非常之好,唔該曬 !--[[User:Tea0987|Tea0987]]([[User talk: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0 (UTC)

2024年12月27日 (五) 16:14的最新版本

此頁面探討條目模板主題相關議題;与条目是否符合中立的观点有关的问题,亦可在此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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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

本討論摘要:本條目中存在對事件細節的表述偏差、不當改寫或刪減可信來源的情況,可能導致事實失真或偏離中立性,敬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3日 (二) 05:18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汉族 § 汉族名人图组问题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頫(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乡 (波兰) § 行政单位的译名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尔巴阡山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亚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Talk:朴正熙遇刺案 § 征求意见
请求评级--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1:39 (UTC)
Talk:均質區 § 请求协助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2:08 (UTC)
Talk:中印边境战争 § 请求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3:39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护理学 § 合併請求:護理人員合併到此

目前正在翻譯護理人員條目,但發現英文維基百科的Nursing對應本條目。此外,護理人員和護理學兩者的內容高度重疊,甚至可以說護理人員就是護理學主體,因此建議直接合併。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20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智寶國際開發 § 提議將REMOW拆出此條目,改置於集英社之下

如題,根據去年的公開資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集英社持股48.5%,基本可以肯定雖然集英社不是股東,但對REMOW而言,集英社有遠比智寶的影響力,故建議將智寶國際開發#REMOW一節切過去集英社條目。--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4:50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社会主义国家”来源

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中印边境战争 § 请求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3:39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來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1][2]与“《中國新聞週刊》”[3][4][5]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参考資料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KKBOX科科世界
  2.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九廣鐵路公司),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等)。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回复]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回复]
@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回复]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回复]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回复]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回复]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回复]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回复]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回复]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回复]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回复]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回复]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回复]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回复]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回复]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回复]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回复]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回复]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回复]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回复]
@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回复]
@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回复]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回复]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業主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營運單位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三號公司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三號公司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回复]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回复]

修訂

[编辑]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1.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2.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3.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基於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已有相類變數達至本指引的目標,故此規則不適用於書籍或專輯的信息框,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編輯者只需參考書籍及專輯的信息框的模版文件指示,填上相應變數即可。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回复]
7日無人反對,現 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回复]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回复]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回复]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回复]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回复]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回复]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回复]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回复]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回复]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回复]
@Nostalgiacn你舉的例子,角川書店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回复]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回复]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回复]
@Nostalgiacn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回复]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册》,中國《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回复]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回复]
@Nostalgiacn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回复]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回复]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定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定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定向關係。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定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回复]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反對的是提案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定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回复]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回复]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就會出現「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回复]
@Nostalgiacn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回复]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册」,而是「特定主题」的格式手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回复]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回复]
{{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xxxx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回复]
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回复]
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回复]
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一類。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回复]
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更改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回复]
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回复]
@Nostalgiacn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回复]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英语JW AndersonFenty Beauty英语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回复]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回复]
@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回复]

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回复]

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回复]
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9 (UTC)[回复]
@SunAfterRain:
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回复]
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回复]
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回复]
我上面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议作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讨论一下某问题已取得共识」。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回复]
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回复]
提案原文是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
我上面重複說了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6])。叢書/文庫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會影響到相關infox(如{{Infobox animanga/Novel}})上欄目的填寫。--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44 (UTC)[回复]
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回复]
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回复]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回复]
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文件,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文件指示填寫相應變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回复]
@Nostalgiacn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回复]
「范军将出版品牌定义为出版社所拥有的品牌,包括单本书品牌、丛书品牌、类别书品牌和出版社整体品牌」[1]
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人教「品牌丛书」“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商务印书馆最为知名的社科学术丛书品牌大型品牌丛书《21世纪作家精选文丛》组稿启事广西师大社知名品牌“文学纪念碑”丛书又推新品中国有话说多语种系列丛书 品牌启动仪式在海南举行
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列出「出版社」就可以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回复]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回复]
沒有在偷換概念,而是你根本沒理解我的意思,但凡你寫過幾個書籍的條目,就知道你之前提出的機制會有多怪異,當然也可能你本來就不知道的。出版社和品牌叢書都沒有條目時,根據第三點,都要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順便回應@HK5201314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WP:CHOICE),請不要做任何的道德綁架,這與達成共識沒有太多作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6:49 (UTC)[回复]
你就只會說提案機制很怪,要你舉個例子你又老是舉了根本不會被影響到的例子,你這要我怎麼認同你所謂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5:00 (UTC)[回复]
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回复]
@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回复]
由於上面提出異議者過了將近七天都沒有再發表反對意見,依照共識方針認定其對修正後的版本無異議。就修正過後的版本重新 公示7日,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結束--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46 (UTC)[回复]
已就上方討論補充內容,因為書藉及專輯有相類變數達至提案目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7 (UTC)[回复]
無人反對,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41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饶广祥,李佳逊.出版品牌:基于出版沟通的符号进路[J].现代出版,2024(2):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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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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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偏僻怪异标题,该帝国最广为人知的名称就是拜占庭帝国,查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这个帝国,只会用拜占庭,没人会用东罗马指代。现行的东罗马帝国就是个偏僻标题,建议将该条目标题,改成拜占庭帝国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回复]

不是,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回复]
@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回复]
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強烈反对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回复]
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回复]
(-)強烈反对: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George6VI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回复]
虽然这个问题本身我并不反对以“拜占庭帝国”命名,但我认为你提出的理据完全不成立,且已经在扰乱边缘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回复]
(-)強烈反对。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回复]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名称,该帝国最正规的称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涉及原创研究。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回复]

两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细查哪个更常用。建议指明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序言属实,目前名称可能为了贴合原意,但这与名从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后世常用名,可能不贴合易于识别、防止歧义?@Iokseng--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回复]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回复]
东罗马帝国更贴近其自称,他人在称呼上有所矫正注明。拜占庭帝国则是绰号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各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回复]
@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贤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回复]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回复]
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回复]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回复]
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回复]
scholar.google.com "东罗马帝国" 1,440 条结果,"拜占庭帝国 "1,690 条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回复]
感谢提醒,我使用的是不带引号的结果(也就是不限定于一字一句完全相同),不过哪怕按用引号的结果也不足以支撑应改名这一结论。另外用不带引号搜出来的结果如“甘肃靖远新出东罗马鎏金银盘略考”和“略谈我国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这两篇文献中的东罗马显然指的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虽然往后翻几页确实有不少和这个政权无关的结果,但显然数量差距不足以强行移动东罗马帝国至拜占庭帝国(WP:FCFS)。——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5:04 (UTC)[回复]
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回复]
我觉得已经完全属于扰乱了。至于是否造谣我不确定……维基百科有关于“造谣”之类的方针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回复]
我赞同这个说法,并支持任何人以“扰乱”和“造谣”为由将其提报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回复]
行,我提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7 (UTC)[回复]
我没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讨论的主题不相同的样子。另外,目前讨论递进机制不是建议移到条目讨论页吗,怎么反向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回复]
可能是“东罗马帝国”一词会涉及大量页面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回复]
@YFdyh000主要是因為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回复]
这显然不算造谣扰乱之类,Byzantine Empire 在英语学界是绝对的通用名称,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学界也是一样,国际研究会与会议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陆有关研究机构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湾香港如何,我估计也是一样)。我个人也更喜欢用“拜占庭帝国”。但这个名称基本是后人的发明确实不假……(当然“东罗马帝国”本身也是东魏西魏一样的后人称呼)。Dkzzl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回复]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Djhuty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回复]
另外提醒一下諸君,依據命名方針,【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因此WP:COMMONNAME優先於NC:名從主人。--Djhuty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5 (UTC)[回复]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异标题」並不理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回复]
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回复]
我国统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48页)上半页还在用“东罗马帝国”的称呼(介绍查士丁尼),下半页(介绍7世纪以后历史)直接无缝使用“拜占庭帝国”😂另外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下)》中,(第18页)除了首句接续“罗马分裂”时使用“东罗马帝国”外,后文均使用“拜占庭”(包括查士丁尼内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2 (UTC)[回复]
(-)反对。东罗马帝国乃人家的正名(更严格来说是罗马帝国),且说法并不罕见,怎么仅能因为拜占庭说法多一些就把人家正名给改了呢?--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7:22 (UTC)[回复]
我不是很赞成“正名”之类的说法。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从第三方客观中立的角度描述事物,而不是“自传”——过度的“名从主人”反而有不中立之虞。那么现在的历史学者如何称呼这一国家,就应当采用现代历史学者的常用名称。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认为在并非最常用名称的情况下仍应“名从主人”:①现在依然存在(未成为历史)的事物、②该名称虽非最常用,但仍较常用。只要不满足任一条件,我一般就认为不必考虑“名从主人”(例如“白罗斯”就不满足第2个条件,故仍命名为“白俄罗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33 (UTC)[回复]
我认为移动到常用的“拜占庭帝国”是可以的,现使用的“东罗马帝国”也不罕见,维持现状也不是不行。但我反对所谓“名从主人”的说法,真要名从主人的话应使用“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都不符合“名从主人”吧。——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2 (UTC)[回复]
完全同意。其实我也更倾向命名为“拜占庭帝国”。一方面我认为提案者完全是在造谣扰乱,另一方面我有其他理据认为确实应当以“拜占庭”命名,这两者并不矛盾。--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33 (UTC)[回复]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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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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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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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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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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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在這些條目發現在記載相關槍械與流行文化的章節有下列問題:

  1. 內容大多過於瑣碎而繁雜
  2. 不正確地使用「奇怪地/的」一詞,當條目記述的槍械與遊戲等作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時被使用
  3. 大多語句或欠通順(上述情況也是)
例子:123456

希望有關章節可按照相應的社群規範修繕有關内容,並在此邀請各路編者參與討論,謝謝。--5-6-7-0-9dial - #signA new beginning 2024年12月17日 (二) 06:27 (UTC)[回复]

说是流行文化,实际就是出现在了xx电影电视游戏中,纯粹无价值垃圾内容,应当全数移除。除非有明确的可靠来源指出条目主体在对应作品中产生的影响。->>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9 (UTC)[回复]
有道理,有琐碎和原创成分。不知道这种做法怎么来的。--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1 (UTC)[回复]
那我的性别是武装直升机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谜因是不是也不能保留啊?(虽然谜因起源的小说在英语有条目en:I Sexually Identify as an Attack Helicopter并且该小说入围了雨果奖。[7]但不符合中文的关注度。)----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0 (UTC)[回复]
取决于这个迷因您打算写在哪里…--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回复]
那我写在武装直升机条目中行不行啊?(因为小说在中文圈没有关注度)----甜甜圈听说台湾停用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吗?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回复]
不行,没有知名到那个程度。在性别认同的争议相关条目中提及且仅写一次就够用了。类似Wikipedia:消歧义#部分題目相符。--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3 (UTC)[回复]
感覺或許可以考慮分拆搬運到維基學院。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6 (UTC)[回复]
綜上所述,有關內容過於瑣碎之餘且以愛好者內容居多,除非有關槍械在某個文藝作品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關注度)才會寫進去,不然很多時候可以被視作原創研究。又据我觀察,這些內容通常就是講某個特定輕武器在哪些電子遊戲/電影出現過(幾乎是所有),完全不應寫入其條目。
至於將這些內容搬到維基學院,我認為這有點不合理。如要清理/移除/改寫這些瑣碎的內容的話(高關注度者除外),本人無異議。--5-6-7-0-9dial - #signA new beginning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10 (UTC)[回复]

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自2007年就開始以不同傀儡在中文維基條目對歷史、宗教、民俗偽造內容。若被刪除他也會加回,被質疑則作擾亂與人身攻擊言論。等外界誤用,他就加上作循環認證。

維基外面已多有誤用,甚至包含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書籍,恐怕中文維基哪一天消失了,這些惡作劇也會繼續散播下去。其破壞時間、範圍、程度、惡質人品遠超User:折毛,但受關注度卻相反。我將目前(2024年12月19日為止)發現受其惡作劇內容的書籍整理如下表,因本人精力與程度有限,以下恐是冰山一角。

誤用書籍
偽造時間 偽造項目 誤用書籍
2007年 偽造谢安稱呼「謝聖王
  • 2013年《臺南王爺信仰與儀式》第140頁
  • 2022書《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2009年 偽造孫中山化名「品蘭堂
  • 2016年《趣味漫畫資治通鑑:清(下)》第173頁
2009年 偽造鍾離權稱為「正陽開悟傳道重教帝君
  • 《謝選駿全集》第221卷第530頁
  • 2009年《極樂八仙》未標頁碼
  • 2023年《歇後語:探索中華智慧》未標頁碼
2010年 捏造古書名「異蹟略」、「異迹略」與假原文、捏造宋高宗宋孝宗歷史
  • 謝選駿《謝選駿全集》第159卷387頁
2010年 捏造古書名「稱謂雜記」與假原文
  • 2013年《我學易經的第一步:「易」有幾千歲的壽命,而且活得很有活力》第18頁
  • 2017年《夕堂戲墨箋注》第306到307頁
2010年 偽造古書名「蓬萊小語
  • 2013年《臺灣文藝叢誌》〈森春濤與《新文詩》系列〉第20頁
  • 2019年《森春濤的香奩詩受容與漢詩創作》頁碼待查
2010年 偽造李贄稱呼「溫陵先師」與民俗
  • 《謝選駿全集》157卷第602頁
  • 《易經故事 無妄》未標頁碼
  •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247頁
  • 2020年《紫柏真可:鐵膽禪僧》第54頁
2010年 偽造林本源家族林維源李春生洪騰雲資產數據
  • 2016年《生活在這塊土地的你可以拿來說嘴的七十則冷知識》第34頁
  • 2017年《一看就懂台灣博覽》第27頁
  • 2024年《日式街屋建築:臺北篇》第65頁
2010年 偽造古書名「如來淵源攷」與原文
  • 2024年《滴露研朱: 第五輯》未標頁碼
2011年 張巡稱呼「尊武尊王」移花接木至王潮
  • 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2011年 偽造王潮稱呼「泉安尊王
  • 2022年《圖解閩南語概論》第29頁
2011年 偽造部分八家將稱為「四季帝君
  • 2015年出版的《圖解台灣史》第81頁
2011年 捏造羅清字號「思孚」、又名「羅思孚
  • 2012年《武道狂之詩卷十一劍豪戰爭》未標頁碼
  • 2016年《我在人間的靈修迷藏: 70年靈修大調查,看穿靈修人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第101頁
  • 2024年《看懂一貫道》未標頁碼
  • 2024《看懂北海老人全書》未標頁碼
2011年 捏造文昌帝君稱呼「文昌武烈梓潼帝君
  • 2023年布拉格文創社《東京夢華錄》第300頁
2011年 柳修因稱呼「普渡真君」移花接木至面燃大士
  • 2016年《賴惠川竹枝詞研究:以<<悶紅墨屑>>、<<續悶紅墨屑>>為主要線索》第289頁
  • 2016年《香港盂蘭夜話》第16頁
  • 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第62頁
  • 2023年《上水虎地坳風物志》 第43頁
2011年 捏造面燃大士稱呼「面燃大士普渡真君
  • 2023年《金瓶梅詞話歲時節令 》第62頁
2011年 捏造骷髏杯稱為「首爵
  • 《謝選駿全集》第102卷第580頁
2011年 捏造古書名「佛名釋典傳略與原文」
  • 2015年《關於佛教諸佛的100個故事》第58頁
  • 2017年《般若花開: 佛教諸佛最精彩的故事》第58頁
2012年 捏造大院君別稱「雲峴君
  • 《謝選駿全集》第179卷113頁
  • 2017年《拆拆中國史:原來中國史可以這樣整理》第320頁
  • 2022年《追溯近现代中国起源与历史 第二章》第253頁
  • 2022年《你必須認識的韓國人》第54頁
2012年 偽造蒯祥字號「香山」
  • 2019年《藝術生活(視覺應用)》第87頁
2012年 偽造鍾馗等合稱「三伏魔帝君
  • 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 2019年《濁水溪流域彰化縣東南區客家文化傳衍之研究》第219頁
  • 2020年《明代宗教雜劇研究》第335頁
  • 2021年《和魂漢神: 中國民間信仰在德川日本的在地化》第171頁
2012年 偽造鍾馗稱為「鎮宅真君
  • 2015年《香港樂活節氣文化》第115頁
  • 2015年《林金鍊跳鍾馗儀式劇場》第15頁
  • 2015年《波斯和中國: 帖木兒及其後》第128頁
2012年 偽造玄天上帝稱為「北極蕩魔天尊
  • 2014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410頁
  • 2024年《史上最有梗的東方魔法書:奇幻深遠的道門咒語》第17頁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2012年 偽造面然大士稱呼「面燃大士羽林監齋普渡真君
  • 2016年鬼故事小說《香港盂蘭夜話》未標頁碼
  • 2022年《流行閒情系列(16):香港盂蘭夜話【精華版】》未標頁碼
2013年 偽造謝安稱呼「廣惠靈應顯濟尊王
  • 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2013年 偽造李鴻章說「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
  • 2016年 《走近徽州文化》第47頁
  • 2018年《搞懂顧客服務旅程: 打造鐵粉》第107頁
2013年 偽造劉海蟾稱為「廣陽真人
  •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21頁
  • 2022年《太乙金華宗旨 : 天心金丹秘法》第vii頁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2013年 偽造王重陽、呂洞賓、劉海蟾、王玄甫、鍾離權合稱「五陽祖師
  •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115頁
  • 2019年《第十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從檔案看明治36年(1903)臺南廳之官廟調查概況〉第141頁
  •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299頁
  • 2023年《《關尹子》公案徹底終結》未標頁碼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2014年 偽造比干被周武王追封為「壟神(國神)」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2014年 偽造谢安稱為「謝府太傅
  • 2022年《清代噶瑪蘭寺廟興建與市街形成》第216頁
2014年 偽造比干稱為「守財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 2018年《解讀2018風水密碼》第34頁
  • 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105頁
2014年 偽造比干稱為「財祿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2014年 偽造比干稱為「文財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2014年 偽造比干稱為「增福真君
  • 2016年《日日見財!全台33家超人氣必拜財神廟開運指南》第10頁
2015年 偽造蓮池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合稱「蓮柏椒蕅
  • 以下林姓作者電子書
    • 2019年《般若心要》未標頁碼
    • 2019年《圓滿覺悟》未標頁碼
    • 2019年《學佛指南》未標頁碼
    • 2019年《亂世好修莊子禪》未標頁碼
    • 2019年《你真的讀懂老子道德經》未標頁碼
    • 2020年《跟著大師學易經》未標頁碼
    • 2021年《蕅益大師教淨土法門》未標頁碼
    • 2022年《唯識心要》未標頁碼
    • 2022年《開悟在楞嚴》未標頁碼
    • 2024年《唯識觀心》未標頁碼
  • 2023年《都市養生Urban Health》第390頁
  • 2024年《看懂中國及藏傳佛教》未標頁碼
  • 2024年《隱元隆琦──日本黃檗宗初祖》第59頁
2016年 偽造宗教術語「海德堡探題
  • 2022年《焚書:遭到攻擊與在烈焰中倖存的知識受難史》第282頁
2016年 偽造宗教術語「路德小探題」、「路德大探題
  • 2023年《論點‧西洋史學:一本掌握!橫跨世界五大洲的歷史學關鍵課題》第14頁
2016年 偽造宗教術語「天主教探題
  • 2020年《建築設計:涵構與理路》第132頁
  • 2023年《宗教超圖解:100張圖秒懂世界信仰文明與神祇知識》未標頁碼
2016年 偽造黃阿祿嫂稱呼「艋舺大檀越
  • 2021年《臺灣文獻季刊》72卷4期「臺灣軟身媽祖神像的製作與展演—以艋舺啟天宮、白沙屯拱天宮為例」194頁
2016年 偽造熟語「要生意,找顏李
  • 2024年《末代女礦工》第6頁
2017年 虛構歷史人物「公沙曉
  • 2022年《追溯近現代中國起源與歷史第二章(下)》第75頁
2017年 偽造張仙稱為「桂宮廣應善利育嗣賜子真君
  • 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台南體傳統工藝》第245頁
2017年 偽造管輅稱為「觀相真君
  • 2018年《地球論理(世界各國)》第310頁
2017年 偽造李白稱為「太白先師
  • 2019年《華人社會與文化》第74頁
2017年 偽造孫思邈稱為「天醫妙應廣援善濟真君
  • 2022年《圖解台灣行業神明圖鑑》第59頁
  • 2023年《衣冠南渡》第120頁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2017年 偽造文昌帝君稱為「七曲山雷澤神龍濟渡大王
  •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565頁
2018年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 「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金闕至尊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大天尊昊天玄穹高上帝
  • 2021年在《天律聖典大全譯註》1192頁
  • 2022年《神明便利商店》第41頁
2018年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昊天玄穹上帝
  • 2021年《天律聖典大全譯註》第1323頁
2018年 偽造六福是「名、利、健康、長壽、善終、多子多孫」、「名、利、壽、安康、善終、多子多孫」
  • 2021年《台灣百神巡禮嚴選100尊神明,領略東方文化的神奇與奧秘》第75頁
  • 2021年《客家民俗禁忌》第128頁
2019年 偽造宗教術語「結盟宗
  • 《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 2020年商周出版《紅與黑(法文全譯本)》未標頁碼
  • 2024年《看懂基督教》第103頁
2019年 偽造宗教術語「盎格魯宗
  • 《謝選駿全集》236卷第658頁
  • 《謝選駿全集》327卷第38頁
  • 2024年《寫在歐洲行起飛前:36個旅途中的生活文化與行程規劃答疑》第86頁
  • 2024年《看懂基督教》未標頁碼
2020年 偽造朱衣神稱呼「文選帝君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2020年 偽造呂洞賓稱呼「文尼帝君
  • 2024年《看懂道教》未標頁碼

--Outlookxp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7:52 (UTC)[回复]

@Outlookxp或許你可以考慮建一個專門的頁面來説明?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2 (UTC)[回复]
我有建了,放在只是為了增加google能見度。--Outlookxp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回复]
啊,我的意思是建一個專門的頁面或章節來放類似上面的表格的東西,表格化的資訊比較方便社羣對照與具體引述,比如我要提及被虛構出來的人物「公沙曉」時我可以説“見LTA:QY‘公沙曉’項”之類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8 (UTC)[回复]
最好是能知會原作者或出版社,並提醒他們慎防誤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9日 (四) 20:49 (UTC)[回复]
简直触目惊心,气得我血压都高了,感谢您一直辛苦地排雷。--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7 (UTC)[回复]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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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宋朝同時期。建於西夏的建築物,如建於西夏晚期的宏佛塔,歸為「宋朝建築物」合適嗎?--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1 (UTC)[回复]

我认为归类为“建于宋时代的建筑物”应该合适(毕竟国务院就是这么表示的),但“宋朝”可能不太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5 (UTC)[回复]
上级分类就叫“宋朝”,没有“宋时代”这种分类。--——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回复]
维基百科分类?没有可以建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回复]
之前有人把“X代”的分类统一改成了“X朝”,比如Special:Diff/61855120。--——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5 (UTC)[回复]
為什麼不新建一個「西夏建築物」,這樣不是更直觀、更簡潔、更不會產生其他衍伸問題?--Djhuty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8:11 (UTC)[回复]
分类:西夏建筑,已经有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回复]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维基百科编者不负责、也不应该负责对来源进行分析、综合或总结。来源写西夏,条目就写西夏;来源写宋朝,条目就写宋朝。就这么简单。--——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9 (UTC)[回复]
来源写的好像不是宋朝,而是宋时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3 (UTC)[回复]
我個人認為這與說「愛因斯坦出生於光緒五年」類似,如果能接受這種說法,「西夏建築物建於宋朝」就可以,如果不能接受,就不可以。-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12 (UTC)[回复]
学习了 只是在实际习惯中,很少有人会把西夏的遗迹说为西夏,更喜欢说北宋南宋。当然这种习惯并不准确,尤其不适用于百科。只是嘛,话虽如此实际做起来还是容易编纂出错。头疼呢。--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0:48 (UTC)[回复]
西夏在後期甚至已經不是宋朝的藩屬,這種描述顯然是不合適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2 (UTC)[回复]
类似地有:南诏—唐朝,大理国—宋朝。--Kcx36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2:31 (UTC)[回复]
「宋朝建築物」有歧義,我認為指「宋朝統治地區內建造的建築物」較好。若此分類指「時期」而非「地區」,那是否美國白宮也要列入「清朝建築物」分類?後者違反直覺,要分類也應該稱「與清朝同時代的建築物」。--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8:35 (UTC)[回复]
「宋朝」其實有兩個意思,一個是中國國家「宋(朝)」,一個是中國歷史時段「宋代」(即所謂「宋時代」)。如果「宋朝」前者涵義不宜用,個人認為可斟酌考慮使用「宋代」。至於何者應歸屬之,應考量現代分類情況,如大陸當局既將上述文化資產分類於「宋時代」,則未嘗不可用「宋代建築物」統一收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4日 (二) 10:14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这里必须说明白一件事情。举个例子来说,任何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都应该知道1+1=2。但如果,有个来源说1+1=3,或者1+1=4,这种明摆着存在基础性错误的来源,我完全同意把它们摒弃,坚决不予采纳于条目中。但是,对于宋朝还是西夏,这应该是学者们才需要去考虑的学术性问题,而我们是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的编者,我们要做的就是,不带任何偏见地,将所有写在来源中的内容,如实记录在条目中,这就可以了。而且,本案中的来源,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是一国的中央政府,国务院的背后是有国家文物局,以及大量文物专家在为这个来源背书的,权威性不可谓不高。我们没有理由对国务院的来源不予采纳。农夫山泉有句话说的好: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我们维基百科编者则是:我们不生产条目,我们只是来源的搬运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紅渡廚國務院可以作為可靠來源,但沒有排除其他觀點的權威性,還是要看不同的可靠來源的觀點,否則這是一種違反中立性的「地域中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排除其他可靠來源的觀點。--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4:14 (UTC)[回复]
请你不要二极管,我说要采纳国务院的来源,但我没有说不要采纳西夏的来源。--——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5日 (三) 04:18 (UTC)[回复]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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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条目标题为“西安市市长列表”,但实际上列出的内容不仅包括历任(民国和人民共和国时期的)西安市市长,还涵盖了1930年至1944年西安市政府废立期间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长、西安市政处处长,以及1949年中共接管西安后的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和文革时期的革命委员会主任。所以本条目到底是更名为“西安市行政首长列表”,还是保留现有名称,我希望社群能在这里讨论一下。--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12 (UTC)[回复]

「市長」設立以前的職位可以作為前身來敘述,標題使用「市長」可能仍然可行。如果從一致性來考慮可能需要一併討論分類:中国市长列表下各條目。--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20 (UTC)[回复]
如果条目标题使用“市长”一词可行的话。那目前这个条目的架构,也就是列举的项目依然是以“市长”为主(比如西安市政府市长、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市长等等),而以其他行政首长,也就是我上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为辅,并在对应的子标题中用“附”这个字来和主项目做区分。这样做难道也是可行的?不需要考虑标题和列表项目之间的完全一致性?--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4 (UTC)[回复]
如果要保证一致性的话,可以用Sanmosa建议的“行政首长列表”作为标题。不过我更倾向于认同Nishino Asuka的方法用“附”的方式标注非市长名号的行政首长。--—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2 (UTC)[回复]
其實就此例而言,我更傾向於維持現名。Sanmosa 腦洞大開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3 (UTC)[回复]
@FradonStarSanmosa如果维持现名更好的话,那就维持现名吧。我觉得这样做也是没问题的。--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6 (UTC)[回复]

丹麦语译写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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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ullfrog您在网上能搜索到丹麦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吗?我注意到您及其他编辑已在或正在修改丹麦的市区条目及车站条目的名称。地名辞典等权威来源里一般只收入各国各级聚居地(一般到基层政权一级,有时也会到村一级)的译名,这些译名通常是采用音译的。但有时也会采用意译的。

我在网上找到了芬兰语译写导则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细则5.1.2规定“明显反应地理实体特征的专名宜意译”,例子有“Kallioniemi-岩石半岛”(而不是音译为“卡利奥涅米”,如果该名是个市镇的话,则肯定该音译),及“Koivusaari-白桦岛”(如果是一个市镇的话肯定该音译为“科伊武萨里”,同名地铁站我已按此译为白桦岛站了)。细则5.2.1则规定“通名宜意译”,例子有“Aurajoki-奥拉河”(如果某个市镇以河为名的话则会译为“XX约基”),及“Haltiatunturi-哈尔蒂亚山”。前面这些例子都是自然地理地名,但问题是这样的地名也会延申到市镇之下的市区名、街道名、车站名里。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能意译的都应该意译,何况在芬兰还有另外一种官方语言瑞典语,而芬瑞地名里有很多都是互相意译而来的,因此有时候不管源语言是芬兰语或瑞典语,意译过来都是一样的。我试着按照芬兰语译写导则意译了一些芬兰地名(zh:Category:赫尔辛基市区zh:Category:赫尔辛基地铁站),感兴趣的话请检查并在有问题时一起讨论。

这让我联想到丹麦的地名可能跟瑞典地名(及芬兰地名)类似。如果丹麦语译写导则也有类似规定的话,那么厄斯特布羅也许就可以译为“东桥(区)”,诺勒布罗站也可以译为“北桥站”,旁边的街道译为“北桥街”等等。--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3 (UTC)[回复]

@BigBullfrog连同丹麦语地名译写导则征求意见稿在内的网上资源冷门的译写规则我传Dropbox了(不断更新中),您可自取。问题稍后作答。--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2日 (日) 09:02 (UTC)[回复]
@TuhansiaVuoriaBigBullfrog你咋自己ping自己了?)。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5 (UTC)[回复]
手误了,这下尴尬了…--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3日 (一) 01:57 (UTC)[回复]
没事的,既然我问了问题,肯定会不是过来看看。:) 不过谢谢了!--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07:29 (UTC)[回复]
樂見中國大陸的譯寫導則開始認可意譯。一般而言,意譯較不會產生地域差異的問題,因為一個詞語在不同地方的讀法不影響詞義。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29 (UTC)[回复]
好像一直认可的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2:37 (UTC)[回复]
@自由雨日見上,現時一般情況下是不認可的,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中國大陸的翻譯規則反直覺的一點。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3:01 (UTC)[回复]
下载了BigBullfrog给的链接中的一些文档,里面有一个《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应用指南的文档,值得一读。好像是针对99年版的国标,不知有没有更新的版本。不过这些说明应该是通用的,况且99版和09年版的国标可能只是一些细微的更新。不管怎样,例如在英语的指南部分是这么说明的(我精简了一下):
地名专名一般音译是总原则,但历史上不乏有些地名被意译了。意译的地名不宜过多,且应尽量避免。地名译写的主要作用在于方便人们交流,知其音知其名足以。地名汉字译写时,特别强调要对本条纹中“明显”两字的理解。所意译的地名应是较大的,而且译名确实要与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特征相吻合。例子有“红海”、“长岛”。
不过在小语种如丹麦语给出的例子为“熊岛”,芬兰语导则中的例子为“岩石半岛”和“白桦岛”。这些好像也不是什么大地名,且熊岛上可能不再有熊,芬兰到处都是岩石和白桦,白桦岛上可能大部分是松树。再以“白桦岛/Koivusaari”为例,如果该名指代的是岛屿的话,saari作为通名肯定要意译为“岛”,在“科伊武岛”和“白桦岛”两个译名中,似乎“白桦岛”更佳。但如果Koivusaari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如最低的行政单位市镇)的名称时,则肯定要全音译为“科伊武萨里”。但问题是当这个名字从岛屿名延伸至市区或居民小区,甚至被采用为车站名时该如何翻译为好。我看丹麦的一些市区及车站条目原先的名称是采用意译的,现在正在被调整至音译名。我也意译了一些赫尔辛基的市区名和地铁站名。所以希望社群关注并讨论一下。--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08:39 (UTC)[回复]
@Sanmosa不是“开始”,其实大陆历来规范一直都有意译相关规定,上文提到的意译规定早在快三十多前的导则里就有了,不是新加的,也已有不少意译案例(例:红军城英雄港三河城大急流城解放者聖馬丁將軍鎮),只不过对意译有限定罢了,不能啥都乱意译一气。此外限定意译也不是大陆特色,台湾方面对音译意译的处理和大陆也是差不多的实际案例也是如此,只不过大部分人不遵循罢了。--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3日 (一) 08:51 (UTC)[回复]
但無論如何,意譯適用範圍的擴大於我而言是一件好事情。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9:01 (UTC)[回复]
但总归要杜绝规定之外的过度滥译。--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3日 (一) 16:25 (UTC)[回复]

提议将伊尔汗国的条目标题移动到伊利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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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提案人已被证实为夏土贤的傀儡,已被封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04:1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伊尔汗国现行的条目标题并非常用译名,建议移动到学界的通用译名伊利汗国。--Custthedown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2:35 (UTC)[回复]

原來被封鎖了換了小號來,又來一個所謂「非常用譯名」提案。雖然此人被封鎖已經不能再回應,但是還是說一句,至少在台灣,教科書用的名字都是「伊兒汗國」,沒聽過所謂「伊利汗国」,我還伊莉討論區呢。就算真的在大陸是那樣說,最多就是調整字詞轉換,否則先到先得。——George6VI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3:56 (UTC)[回复]

在中国大陆的读秀平台搜索,“伊儿汗国”371条,“伊尔汗国”186条,“伊利汗国”363条,不管大陆模式用“伊儿”还是“伊利”,也用不了“伊尔”。这种使用状况差不多的名字,不存在所谓“非常用译名”的问题,我同意先到先得的翻译模式。
真是搞笑,被封了还秉性不改,一边在主账号保证自己不会再随意发表名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实则扰乱的议题,一边把自己当初没被管理员封禁的漏网傀儡重新拿出来又发表这种提案,真是难绷。--—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1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疑似又有老师布置「编辑维基百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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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亚洲中心主义页面近期有多个新用户加入疑似使用大语言模型生成的内容。其中,User:WANGYIZHE1124在多个其他条目中加入疑似使用机器翻译的内容。其他参与编辑Talk:亚洲中心主义的用户也有类似行为。根据其用户名,猜测此类编辑行为的原因是再度有老师给学生布置了「编辑维基百科」作业。是否有必要对此深入调查?--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𝕥𝕒𝕝𝕜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18 (UTC)[回复]

@Quasiboost:此為韓國大學的教育專案,如有任何意見可至佈告版提出。另外,就個人所知,導師有提醒學生切勿使用機器翻譯及 LLM,但似乎有部分學生沒有理會。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01 (UTC)[回复]

请求协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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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Gaolezh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11:42 (UTC)[回复]

「五代十國」與「五代」、「十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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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即(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先後「五代」與同時期的(楊)吳、(南)唐、吳越、閩、(前)蜀、(後)蜀、荊南、(馬)楚、(南)漢、(北)漢「十國」。本站有必要在上層的「五代十國」與下層的「後梁」、「南唐」等分類之間建立「五代」與「十國」這樣的中間分類(例如分類:五代十国的州>分類:五代的州分類:五代十国的州>分類:十国的州),還是只需要上層及下層分類,將「五代」與「十國」這樣的中間分類重新導向至「五代十國」分類(例如將分類:五代的州分類:十国的州與重新導向至分類:五代十国的州)?--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27日 (五) 13:0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