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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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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的權柄===
===牧者的權柄===
*1. '''權柄的特質''' - A) 為造就信徒 (10章:1-11節):當時有人及對保羅,而且毀謗他是憑著血氣之勇,是氣貌的不揚 、言語粗俗。保羅因此辯明自己不是憑著血氣爭戰,而是在神面前有能力,所擁有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敗壞人 (8節)。
1. '''權柄的特質''' - A) 為造就信徒 (10章:1-11節):當時有人及對保羅,而且毀謗他是憑著血氣之勇,是氣貌的不揚 、言語粗俗。保羅因此辯明自己不是憑著血氣爭戰,而是在神面前有能力,所擁有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敗壞人 (8節)。


B) 為得神稱許 (10章:12-18節):保羅在工作上是實事求是,不自我陶醉,自己較量自己,不奪取他人的功勞,也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誇口,因為蒙悅納,不是自我稱許,而在乎主稱許。
B) 為得神稱許 (10章:12-18節):保羅在工作上是實事求是,不自我陶醉,自己較量自己,不奪取他人的功勞,也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誇口,因為蒙悅納,不是自我稱許,而在乎主稱許。

2. '''權柄的表白''' - A) 真理上的知識 (11章:1-6節):保羅為維護教會的聖潔與尊嚴,對乃些以詭詐誘惑信徒犯罪的假使徒,因義怒而憤恨,目的是揭發並阻擋撒旦的作為,為使教會如童女對基督持守貞潔,不致引入歧途。

B) 行為上的謹守 (11章:7-15節):論到靠福音養生,乃是享受福音的權利。但保羅卻放棄,為的是不願累著教會,加重他們的負擔,因為他心中有基督的誠實。

C) 為主受苦的見證 (11章:16-33節):保羅提出具體的事實,甘心以為主受苦為榮,表面上似乎是受苦,卻是為顯露假師傅的狂傲,並以軟弱的事自誇,顯出主所賜靈裡的剛強。

3. '''權柄的憑據''' - A) 有屬靈的經歷 (12章:1-10節):保羅隱藏自己,為使徒權柄作辯護,在屬靈的經歷上,他曾獲得特別的啟示,被提到第三層天,聽到[[樂園]]隱密的話語,因他領受的啟示大,甚至神加一根刺在身上,免得他過於自高。

B) 有神蹟的明證 (12章:11-13節):在保羅的工作上,雖常經苦難,卻有[[神蹟]]奇事隨著,足以證明神與他同工,顯出神的憑據來。

C) 有父母的愛心 (12章:14-21節):保羅以父母的心腸為信徒的[[靈魂]]費財費力,又為軟弱之信徒顯出極大的忍心,只求他們離去罪惡,而不在乎信徒的誤解。

4. '''權柄的運用''' - A) 用來責罰犯罪的人 (13章:14-21節):保羅再三的警告那些硬心不肯靠神的大能[[悔改]]的人,若不醒悟,就要行使權柄責罰他們,不在姑息養奸。

B) 用來造就悔改的人 (13章:5-14節):保羅教導信徒自我省察,行事要端正,不可與犯罪的人敵擋真理,而應扶助[[真理]],作完全人,同心合意,彼此和睦。


==參考==
==參考==

2006年8月24日 (四) 05:48的版本

哥林多後書新約聖經書卷之一,由使徒保羅所著。

寫作背景

保羅寫了哥林多前書哥林多教會後,當地信徒的信仰態度未見好轉,反有惡化的傾向,於是他親往該處圖解決教會中的問題,但結果不能達到前往的目的,甚至雙方鬧得很不愉快。離開後,他在憂愁痛苦中寫了一封嚴厲責備教會的書信,由提多帶往哥林多。其間,保羅心理十分焦慮,盼望那封信能使教會回轉。終於提多帶回信徒悔改的喜訊,保羅於為之釋然和歡喜,遂在馬其頓寫下本書(約為公元55年56年間),解釋他改變行程的因由,勸勉教會接納悔改者,解釋自己事奉的身分和性質,並教導教會如何改集捐款,賑濟耶路撒冷的信徒。

主題特色

本書較突出的主題有幾方面:

  1. 受苦的含義;
  2. 捐獻應有的態度;
  3. 作神僕的工作性質和權柄。

相比保羅其他書信,本書較著重作者個人與信徒的關係,而較少系統化的教導,內容較缺乏條理;但保羅的性情、責任感及感受則在書信中表露無遺。

本書大網

  • 問候語 (1:1-2)
  • 為神賜安慰而感恩 (1:3-11)
  • 為個人的言行作解釋:
    • 變更行程的因由及對犯過者的做法 (1:12-2:13)
    • 傳道事工的性質
      • 使徒忠實的態度 (2:14-3:3)
      • 新約職事的超越性 (3:4-4:6)
      • 使徒的受苦和盼望 (4:7-5:10)
      • 使徒作神使者和僕人的身分 (5:11-6:10)
  • 為耶路撒冷信徒籌集款項 (8:1-9:15)
  • 為信徒身分自辯
  • 就別人的批評自辯 (10:1-11:15)
  • 以愚妄人自居,細訴經歷 (11:16-12:13)
  • 計畫第三次往哥林多去 (12:14-13:10)
  • 結語 (13:11-14)

本書要訓

牧者的心聲

1. 表明自己的為人 - A) 主裡的安慰 (1章:1-11節): 保羅會經歷患難,因體驗神的安慰而生出信心與盼望,所以一方面安慰患難中的信徒,一方面表明在苦難中的造就,教導信徒明白「我受苦是與我有益」 (詩篇119:17) 的道理。

B) 良心的見證 (1章:12-24節): 保羅解釋變更行程的原因,是為寬容信徒,並非自己反覆不定,神可以在凡是上見證祂的為人是出於聖潔和誠實。

2. 表明自己的愛心 - A) 與信徒同憂同樂 (2章:1-11節): 保羅為了信徒靈命損傷犯罪而憂又因教會能饒恕悔改的信徒而樂,充分表露出忠心愛主的工人疼愛信徒的心腸。

B) 顯揚基督的香氣 (2章:12-17節): 保羅因基督的愛而散發馨香之氣,不但使福音廣傳,也造就了教會,無論到何處,都留下美好的見證,使主的名得榮耀。

3. 表明自己的職分 - A) 職分的憑證 (3章:1-11節): 保羅把哥林多教會靈命的更新視同一封持薦信函,這不但證明保羅的職分來自於神,又證明新約職事的榮光大於舊約。

B) 職分的努力 (3章:12-18節): 新約的職分是靠主的靈,變成主的形狀,而使生命得更新,不同於舊約的職分,如摩西帕子,人不敢接近。然而基,基督已經廢去帕子,但因人心的剛硬,卻將帕子蒙在心眼上;故應當除去帕子,以真實的心歸向神。

4. 表明自己的事奉 - A) 是誠實的事奉 (4章:1-6節): 這段教訓我們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不傳自己,只傳基督,為要顯出基督榮耀福音的光,不但照在耶穌面上,也照在我們心裡。

B) 是犧牲的事奉 (4章:7-12節): 保羅凡是尊容神,輕看自己的一切,也立志捨命為主活出基督的生命。寶貝乃指福音,神要使用卑微如瓦器的忠僕,顯出莫大的能力,因此憑著信心,肩負使命,勇敢傳福音,不怕艱難。

B) 是生命的事奉 (4章:13-18節): 保羅為主工作,是活在神的榮耀中,因此他不喪膽,相信外體雖毀,內心日新;若楚至輕,榮耀永遠,不求眼見,只憑信心。

5. 表明自己的人生 - A) 持定永生的盼望 (5章:1-10節): 帳棚人生很短暫,勞苦人生很嘆息,因著主的應許,聖靈的憑據,深信必得永恆的生命,所以當立定志向,得主喜悅。

B) 主愛激勵為主活 (5章:11-21節): 保羅曾經憑著外貌誤認基督,我們應以為誠,不可再憑外貌待人。我們為主而活,是因基督捨己的愛激勵我們,又歸主後,因基督的愛成為新造的人,為此,當立志人與神和平的使者。

牧者的心願

1. 願信徒分別為聖 - A) 表明是神的用人 (6章:1-10節): 我們信徒當知道,我們是與神同工,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凡是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支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事上表明是神的用人,無論在患難中、靈修中、爭戰中,似乎是世界不配有的,卻能得神的大賞賜。

B) 顯明是神的兒女 (6章:11-18節) :我們為人應寬宏且與外邦人分別為聖,不與惡相交,讓神內住心中,成為永生神的殿,不沾染污穢,作神的兒女。

2. 願信徒靈命長進 - A) 用愛心說誠實話 (7章:1-4節) :保羅愛神、愛教會,與信徒的關係親切,所以說請願與他們同生同死,為他們誇口,因他們真實的悔改,使保羅大得喜樂。

B) 保羅的安慰 (7章:5-16節):保羅雖身處患難之中但深信信徒們不負所望地追求長進;果然提多證實他們真心接納保羅的勸告,而深感安慰。

3. 願信徒樂意行善 - A) 馬其頓教會為榜樣 (8章:1-8節):保羅勉勵哥林多教會樂損當有始有終,顯出實際的愛心,甘心樂意的奉獻,而不是比賽爭勝,乃在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B) 以基督為榜樣 (8章:9-15節):主為我們成為貧窮,而使我們富足,因此當互通有無,發揮一體的精神。C) 善待募損的使者 (8章:16-24節):他們是基督的榮耀,在經理募損的事上,又熱心又誠實,因此當善待他們,以顯出愛心的憑據。

4. 願信徒分享神恩 - A) 實現奉獻的心願 (9章:1-5節):有樂意的心,若沒有行動,就叫大家都羞愧。因此保羅稱讚他們樂損的心願,勉勵他們要預備妥當,才能完成心願。

B) 明白奉獻的果效 (9章:6-15節):受惠者必因此而激發信心,感念肢體的愛,損助者也得神的紀念與祝福。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使那損助者體驗到神有說不盡的恩賜。

牧者的權柄

1. 權柄的特質 - A) 為造就信徒 (10章:1-11節):當時有人及對保羅,而且毀謗他是憑著血氣之勇,是氣貌的不揚 、言語粗俗。保羅因此辯明自己不是憑著血氣爭戰,而是在神面前有能力,所擁有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敗壞人 (8節)。

B) 為得神稱許 (10章:12-18節):保羅在工作上是實事求是,不自我陶醉,自己較量自己,不奪取他人的功勞,也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誇口,因為蒙悅納,不是自我稱許,而在乎主稱許。

2. 權柄的表白 - A) 真理上的知識 (11章:1-6節):保羅為維護教會的聖潔與尊嚴,對乃些以詭詐誘惑信徒犯罪的假使徒,因義怒而憤恨,目的是揭發並阻擋撒旦的作為,為使教會如童女對基督持守貞潔,不致引入歧途。

B) 行為上的謹守 (11章:7-15節):論到靠福音養生,乃是享受福音的權利。但保羅卻放棄,為的是不願累著教會,加重他們的負擔,因為他心中有基督的誠實。

C) 為主受苦的見證 (11章:16-33節):保羅提出具體的事實,甘心以為主受苦為榮,表面上似乎是受苦,卻是為顯露假師傅的狂傲,並以軟弱的事自誇,顯出主所賜靈裡的剛強。

3. 權柄的憑據 - A) 有屬靈的經歷 (12章:1-10節):保羅隱藏自己,為使徒權柄作辯護,在屬靈的經歷上,他曾獲得特別的啟示,被提到第三層天,聽到樂園隱密的話語,因他領受的啟示大,甚至神加一根刺在身上,免得他過於自高。

B) 有神蹟的明證 (12章:11-13節):在保羅的工作上,雖常經苦難,卻有神蹟奇事隨著,足以證明神與他同工,顯出神的憑據來。

C) 有父母的愛心 (12章:14-21節):保羅以父母的心腸為信徒的靈魂費財費力,又為軟弱之信徒顯出極大的忍心,只求他們離去罪惡,而不在乎信徒的誤解。

4. 權柄的運用 - A) 用來責罰犯罪的人 (13章:14-21節):保羅再三的警告那些硬心不肯靠神的大能悔改的人,若不醒悟,就要行使權柄責罰他們,不在姑息養奸。

B) 用來造就悔改的人 (13章:5-14節):保羅教導信徒自我省察,行事要端正,不可與犯罪的人敵擋真理,而應扶助真理,作完全人,同心合意,彼此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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