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下街: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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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3日 (日) 05:27的版本
高雄地下街,是臺灣首座大型地下街商場,位於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與愛河交會處、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對面,上方為仁愛公園,臨近鹽埕商園,佔地11,206坪。
1989年12月18日,高雄地下街在一場火災中燒毀,之後長期擱置未重建。1995年,高雄市政府回填地下街。1998年3月8日,仁愛公園落成啟用。[1]
歷史
高雄地下街所在地於清雍正年間為瀨南鹽場。日治初期,此地是杉原產業豆餅工廠。二戰後變更為高雄市十三號公園預定地。1949年改為體育場,為高雄市第一個體育場。
地下街開發計划,於1973年由時任高雄市市長王玉雲提出。他建議興建一個大型地下商場,在上方則是建構一個中國園林式的公園,名為仁愛公園。
1978年10月10日,第一層賣場開始對外營運,多家廠商進駐。經營項目包括綜合百貨商店、超級市場、書城、大型遊藝場、電影院、歌劇院、餐廳、展覽館、兒童遊藝場、保齡球館、溜冰場、冰宮。其上的仁愛公園則在1979年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對外開放。高雄市政府曾在1987年3月實施全面性調查,當時的地下街共有358家商號。
在進行地下街第三層開發時,工程遭遇困難。因臨近愛河,地質鬆軟,工程造成地下水大量滲出,無法控制,連帶使第二層地板龜裂,整個地下街結構出現問題。1988年2月,在市長蘇南成任內,地下街的安全鑑定報告公布,建議地下街完全停用。高雄市政府曾三次公告地下街停止使用,但是商家仍然繼續在此經營。1989年12月18日,發生大火,整個地下街被燒毀 ,地面的仁愛公園塌陷。進駐的廠商求償無門,高雄市政府長期擱置處理重建計畫。[2]
1994年,民間成立「文化愛河促進會」,呼籲回填地下街,擴建仁愛公園至愛河沿岸。
1995年,市長吳敦義任內,在鹽埕區部分里長的要求下,吳敦義下令委請具國際知名度的顧問公司重新規畫仁愛公園,朝國際化的風格努力;「歐式宮廷花園」成為市府要求的規畫方向。1998年3月8日,仁愛公園落成啟用。2006年11月20日,仁愛公園更名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公園內「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落成啟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