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5/26: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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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正文已经超过50字了吧。内容也完整清晰。[[User:Sosei|Sosei]] ([[User talk:Sosei|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3: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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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r id="no-new-title"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User:Sz-iwbot|Sz-iwbot]] ([[User talk:Sz-iwbot|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5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r id="no-new-title"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User:Sz-iwbot|Sz-iwbot]] ([[User talk:Sz-iwbot|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5 (UTC) |
2009年5月29日 (五) 13:02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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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以使用这个工具帮助处理删除。
(×)删除理據:没有必要的消歧义,所指条目其实都是同一个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0 (UTC)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保留:已擴充。--K217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17 (UTC) (○)保留:正文已经超过50字了吧。内容也完整清晰。Sosei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3:02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5 (UTC)
30天仍排上 {{fame}} 或 {{importance}} 模板的條目
(已掛知名度或重要性模板30天)
- (○)保留,一个国家的核力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6日 (二) 07:39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22 (UTC)
(×)删除理據:不必要的類目,並沒有適合放在該類目下的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Xtctjames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7:51 (UTC)
- (!)意見:其實連條目都應該考慮刪除,大家試想想,是不是每天電台、電視台的節目表裡的每一項節目都值得建條目呢?--210.6.97.39 2009年5月26日 (二) 09:27 (UTC)
- (:)回應:只要是滿足知名度條件,加上有人肯編寫條目,就不應刪除。你不覺得值得,別人會。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8 (UTC)
- (:)回應:它就是知名度不足(我是香港人,十個香港人九個不知道這節目)--210.6.97.2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5:46 (UTC)
- (:)回應:知名度不是憑自己判斷的。你也非曾生,沒權去代表所有香港人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13 (UTC)
- (:)回應:它就是知名度不足(我是香港人,十個香港人九個不知道這節目)--210.6.97.2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5:46 (UTC)
- (×)删除:原本這個分類是有另外一個條目的,但是之前決議合併回去了,所以這分類順理成章變成沒用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8 (UTC)
(×)删除理據:虽有两篇参考来源,但是感觉内容以偏概全,是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n.MQ 2009年5月26日 (二) 08:58 (UTC)
- (×)删除--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09:40 (UTC)
- (×)删除:隨意擷取兩句話貼上,不用心寫的話是刪定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1:43 (UTC)
- (×)删除:只是根據兩件新聞事件來歸類事件,原創研究機會甚大。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9 (UTC)
- (×)删除:无实质内容—冰热海风 (谈) 2009年5月27日 (三) 03:34 (UTC)
- (○)保留 維吾爾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罪案問題是的確是有的,我都有不同媒體,包括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都有報道,但是條目需要大量補充內容和參考資料,建議(►)重定向到中國少數少數民族的罪案問題。—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3:55 (UTC)
- (○)保留,不知道上述提删的人什么态度,是不是真正在祖国大陆生活过。这是一个在大陆非常非常显著的现象。可以看看Google scholar [1]和百度新闻上的报道[2]--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27日 (三) 14:57 (UTC)
- 不知你是什么态度,在不在大陆生活过同是否有权决定条目存废有什么关系?仅凭网络搜索就来确定该现象是否应是百科全书的内容?这种完全没内容的条目,完全可以并入维吾尔族条目。—冰热海风 (谈) 2009年5月28日 (四) 03:09 (UTC)
- (○)保留,确实是相对普遍的社会问题,有保留价值,不过一定要注意中立。——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5月27日 (三) 18:38 (UTC)
- (=)中立,我對中國大陸此類罪案問題認識不多,故此是否真確,本人無從判斷,但是條目內描述事件只有短短兩句話,要保留的話,必須作出補充。—Iflwlou ☯I♨I☀ 2009年5月28日 (四) 14:24 (UTC)
- (○)保留,就連CCTC亦有就此報導,可見此為重要之社會問題,故可成獨立條目。另外,既然網上有眾多此問題的資料,亦可知此問題為真正的社會問題,並不應合併於維吾爾族的條目當中。--試後不適症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5:17 (UTC)
- CCTV的报道在哪一天什么时段?请指明,或给出网页。我看这多年中央电视台都没见过。即使具有重要性,难道维基就是摆这种除了几个网页链接什么都没交代的条目的地方?如果作者真有心写,把条目扩至200字以上好难么?—冰热海风 (谈) 2009年5月28日 (四) 16:30 (UTC)
(=)中立,涉及以下消息的文件我间接了解过,但是现在无法拿出证据:‘中国大陆公安部门曾经有关于偷盗严重的三类人的预警,新疆人,未成年人,聋哑人。’ 由于可能造成民族问题,地域歧视和对残障人士的歧视,希望有其他用户可以能够取证。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21:38 (UTC)
- 其實擴充一下,絕對可以保留,為何創建者這麼沒有手尾,若這二天沒有擴充的話,建議先刪除—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36 (UTC)
(×)删除理據:有捷勝鎮了,當初創建人不知為何同時創建了捷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9:03 (UTC)
- (!)意見:與其刪除捷胜,倒不如把捷胜重定向到捷胜镇--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02 (UTC)
- 我當然有想過,問題就是光憑捷勝兩字就重定向到該鎮,好像很奇怪,所以才提上來討論一下--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0:11 (UTC)
- 我剛搜尋了一下,暫時中文維基裡有「捷勝」二字連用的條目不多,除了「大連交通」條目提到有一條「捷胜街」外,其餘指地名的「捷勝」,幾乎都是指捷勝鎮,重定向後應該不會造成混亂,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要不現在就動手重定合併如何?--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24 (UTC)
- 閣下的IP,還有發言習慣,讓我想起我還是新手時(現在變成一事無成的自動確認用戶)曾經很活躍,也令我很敬佩的一位IP用戶呢--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7 (UTC)
- 您指鍾偉民一事?可惜到現在P-bot仍是空設,沒有運作,錯字還得由人肉機械人去處理^^"--210.6.97.19 2009年5月27日 (三) 06:12 (UTC)
- 閣下的IP,還有發言習慣,讓我想起我還是新手時(現在變成一事無成的自動確認用戶)曾經很活躍,也令我很敬佩的一位IP用戶呢--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7 (UTC)
- 我剛搜尋了一下,暫時中文維基裡有「捷勝」二字連用的條目不多,除了「大連交通」條目提到有一條「捷胜街」外,其餘指地名的「捷勝」,幾乎都是指捷勝鎮,重定向後應該不會造成混亂,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要不現在就動手重定合併如何?--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24 (UTC)
- 我當然有想過,問題就是光憑捷勝兩字就重定向到該鎮,好像很奇怪,所以才提上來討論一下--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0:11 (UTC)
- (►)重定向至捷胜镇。内容完全相同。—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1:53 (UTC)
- 意见同Camphora。—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5月26日 (二) 12:02 (UTC)
不是百科全书内容--Wing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2:49 (UTC)
(►)移动到维基文库-冲之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13 (UTC)
內容與廣州市重複,而且其他城市沒有以別稱新增加一條目。—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2:55 (UTC)
- (►)重定向回廣州市#羊城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01 (UTC)
- (○)保留,“羊城”所具有的历史渊源,典故,文化,景观,相关事物足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条目。—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5月26日 (二) 16:41 (UTC)
- (±)合併到廣州市#羊城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7日 (三) 03:51 (UTC)
- (○)保留︰只要能寫出與原條目沒有重覆且有一定長度內容,其他城市的別稱原則上都可以有獨立條目。亦請留意羊城的鍵入頁面。—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7:36 (UTC)
- (±)合併:合併不是盲目地把其中一個條目的內容刪去,改成重定向頁,而只保留另一個條目。合併是把兩個條目的內容融合--Xtctjames 2009年5月28日 (四) 05:36 (UTC)
- (±)合併,羊城只有一段傳說,先分割到五羊傳說[3],然後則沒有保留保價值,可重定向到廣州市。反而五羊傳說更有擴充空間。—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59 (UTC)
- (!)意見:關於廣州市的別名的由來,還是放在廣州市條目裡最適當,不必另為傳說再建一個條目了,又沒有規定說廣州市條目裡不能放傳說的^_^--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08:27 (UTC)
- 已經將內容移到廣州市內了 —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21 (UTC)
- (!)意見:關於廣州市的別名的由來,還是放在廣州市條目裡最適當,不必另為傳說再建一個條目了,又沒有規定說廣州市條目裡不能放傳說的^_^--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08:27 (UTC)
(×)删除理據:涂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5月26日 (二) 16:20 (UTC)
(×)删除理據:無必要之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17:07 (UTC)
- (×)删除:非百科內容。—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9:41 (UTC)
(×)删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flwlou ☯I♨I☀ 2009年5月26日 (二) 18:51 (UTC)
(×)删除理據:不知所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flwlou ☯I♨I☀ 2009年5月26日 (二) 18:55 (UTC)
- (×)快速删除——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5月27日 (三) 10:31 (UTC)
- (×)删除--Wing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21: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