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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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 (四) 13:42的版本
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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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中華民國國歌》 | |
首都 | 臺北市[注 2][參 1] |
中央政府 所在地 | 臺北市 |
最大行政区 | 花蓮縣[注 3][參 2] |
最大城市 | 新北市[參 2] |
官方语言 | 國語(現代標準漢語)[注 4] |
官方文字 | 國字(正體中文) |
族群 | |
宗教 | 佛教、道教、台灣民間信仰、一貫道、基督宗教[注 6] |
政治體制 | 單一制 自由民主制、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 |
法律體系 | 大陸法系 |
國家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 |
领导人 | |
• 總統 | 馬英九 |
• 行政院院長 | 吳敦義 |
• 行政院院長 | 吳敦義 |
• 立法院院長 | 王金平 |
• 司法院院長 | 賴浩敏 |
• 考試院院長 | 關中 (人物) |
• 監察院院長 | 王建煊 |
现役军人 | 290,000(第19名) |
成立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正式成立 | 1912年1月1日 |
面积 | |
• 总计 | 36,191.4667平方公里(第136名) |
• 水域率 | 10.340% |
人口 | |
• 2011年5月估计 | 23,174,528人(世界第46名) 男性人口登記數:11,632,520人 女性人口登記數:11,542,008 |
• 密度 | 640[參 2]/平方公里(第9名) |
GDP(PPP) | 2010年估计 |
• 总计 | 8,105億美元(第19名) |
• 人均 | 34,743美元(第21名) |
GDP(国际汇率) | 2010年估计 |
• 总计 | 4,270億美元 |
• 人均 | 18,304美元 |
货币 | 新台幣([[ISO 4217|TWD,NT$]]) |
时区 | UTC+8(國家標準時間) |
• 历法 | 民國紀年、農曆[注 7] |
行驶方位 | 靠右駕駛 |
电话区号 | +886 |
ISO 3166码 | TWN[注 8] |
主要節日 | (開國紀念日,紀念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 (慶祝傳統農曆新年)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家用电源电压 | 110 V、220 V[注 9] |
家用插座标准 | A、B |
家用电源頻率 | 60 Hz |
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 |
人类发展指数 | 0.868[參 3](第18名)-極高 |
基尼系数 | 0.33 |
国家象征 | |
地理最高点 | 玉山:海拔3,952公尺 |
最长河流 | 濁水溪:186.6公里 |
最大湖泊 | 曾文水庫:17.14平方公里 |
海岸線 | 1,566.3公里[參 4] |
互联网顶级域 | .tw |
中華民國是一個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也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共和立憲制度的國家[參 5],現今於國際間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而通稱為「台灣」或「中華台北」。其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而誕生,經過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以至今日之憲政體制;1949年後因內戰失利而失去原立國基礎中國大陸之治權,當前有效管轄領土[注 10]包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部分南海諸島 ,人口主要以漢族與台灣原住民族構成,首都為台北[注 2]。通用語言為國語,通用文字為正體中文。
國情
1911年10月10日,革命黨人發動辛亥革命,並在隔年元旦於南京建立中華民國,除了繼承清朝對中國的統治,也成功結束影響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政體。建國初期,中華民國延續前代以北京為首都,史稱北洋政府;前期曾發生兩次帝制復辟事件,後期則淪為北洋軍閥相互奪權混戰的局面。1925年,以中國國民黨為首的國民政府成立並發起北伐,於1928年底大致統一全國,並定都於南京。北伐完成後的十年間,國家建設蓬榮發展,但內憂外患仍在,內有軍閥、中國共產黨等武裝勢力,外有日本覬覦,1937年至1945年間更與日本爆發全面戰爭,乃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環。1945年對日勝利後,中華民國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其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參 6],1947年正式頒布憲法、實施憲政,並改組中央政府;同時間與中國共產黨全面爆發內戰,但節節失利,逐漸失去對中國大陸領土的統治。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在1949年底遷往剛光復不久的台灣,中國共產黨則在中國大陸另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海峽兩岸長期分治及政治對立至今。
政府遷台後,當政的中國國民黨為了穩固國內局勢,曾長期實施動員戡亂與戒嚴,凍結憲政體制,導致人民權力不受保障,被稱為白色恐怖;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國際地位轉趨低落。然而,中華民國以台灣作為「復興基地」,自1950年代全力發展經濟事業,使中華民國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時稱台灣奇蹟。 1980年代之後,由於國內反對派人士的長期抗爭、以及國際情勢的改變,中華民國逐步恢復憲政,並展開民主化和台灣本土化運動;與中國大陸的交流,也在同時期逐漸恢復正常。2000年的第二次總統直選由民主進步黨勝出,成功實現華人史上首次的政權和平轉移,也象徵中華民國的自由與民主發展臻於成熟。今日的中華民國,以經濟成就與民主改革聞名於國際,被認為是小型新興國家的代表之一。
概況
兩岸分治前,中華民國全國劃分為35省[注 11]、2個地方、1個特別行政區及12個直轄市,領土面積廣達1141萬8174平方公里[注 11][注 12],外觀形狀呈一個「秋海棠」形。現今之實際統治領土[注 10]則轄有台灣、福建等2省(已虛級化)及5個直轄市,面積約為36,188平方公里,總人口約2千3百萬人,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市[注 2]。中華民國政府至今仍未宣布放棄其原有之中國大陸及外蒙古之主權,但自2006年起亦不再將上述兩地視為領土[參 7]。
作為實際統治領土主體的台灣本島,西部地勢低平,山地佔全島2/3,最高峰玉山海拔3,952公尺。北迴歸線穿過中南部,將全島分成熱帶及副熱帶的季風氣候,七月至九月常有颱風過境。
政治施行自由民主制,政府體制則為特有的五權分立制度。原於1946年制定的憲法在1990年代後經七次修正,以適用於當前社會環境。經濟以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出口以電腦與電子產業為大宗,主要貿易夥伴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美國及日本。外交方面,目前雖未受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參 8],但積極與其他國家維持半官方關係[參 9] [參 10],並參與重要國際組織,與23國建有正式邦交。
兩岸關係方面,在政治上因中共當局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及台灣統獨問題而仍有糾紛,且因海峽兩岸均互不承認其國家地位,在國際間常發生外交衝突。自1987年解嚴以來,兩岸在經濟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趨頻繁,現在除達成三通外、亦簽署雙邊經濟協議;目前兩岸仍生涉及主權之外交等衝突,但大致維持和平狀態,以期促進雙邊持續發展與繁榮。
稱謂
中華民國視己為中國正統之傳承者,建國以來簡稱為「中國」,在外交上亦以「華」自稱[參 11]。但自1949年退守台灣後,國際社會稱為「國府中國」或「自由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為「紅色中國」或「共產中國」[參 12] 以示區別。越戰後逐漸以「台灣」簡稱中華民國[參 13]。1971年,中華民國擁有的聯合國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國」逐漸成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稱呼。美國在1979年與中華民國斷交前,也逐漸以「中國」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參 14],斷交前夕則以「台灣」簡稱中華民國。
今日,「台灣」(Taiwan)成為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主要稱呼,有時亦以當前首都「台北」(Taipei)代稱。在國際奧會、亞太經合會、世界衛生大會等不限主權國家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中,中華民國使用的名稱受到中共當局「一個中國」的政治主張,其會員名稱改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則另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稱登記為會員[參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其宣稱繼承中華民國對全中國的統治權,並認為中華民國的歷史已於1949年結束[參 16],在一切官方稱謂中,中華民國被視為前朝,僅能出現於歷史資料中[參 17],時事中所有涉及現今中華民國之處,均替換成“台灣”或“台灣當局”[參 18][參 19]。
歷史
立國之初
甲午戰爭後清朝面臨許多政治和外交危機,民間革新與革命思潮湧現。惟改革進程遠不若知識份子所期待,許多志士逐漸對清廷不再抱存寄望,轉而同情或投入革命。孫中山於是創立興中會,號召推翻清朝與帝制。爾後,因士紳和知識份子逐漸認同革命思想,同華興會、愛國學社、青年會合組同盟會。 宣統三年八月十九日(即公元1911年10月10日),同盟會成功發起武昌起義,數月內各省響應,紛紛獨立,史稱辛亥革命。到陽曆12月29日時,清朝原有的22個行省中的17省已經宣布獨立。
在當時的情勢下,岌岌可危的清廷起用袁世凱任內閣總理大臣。雖然袁世凱發兵擊潰湖北的革命軍,但他希望議和以實現自己的目標,之後雙方斷斷續續停戰,並正式派代表於上海南北議和。武昌起義成功後因有黎元洪與黃興之爭,直至孫中山自海外返國,方被獨立各省代表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參 20]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並改用民國紀年,中華民國正式建國。同年1月至3月,臨時政府將去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定為臨時憲法,定南京為臨時首都。 2月12日時,隆裕太后在袁世凱等大臣的勸說下,代宣統帝溥儀發布《退位詔書》,大清帝國至此滅亡,標誌著中國數千年君主制的終結[參 21]。
北洋時期
袁世凯利用軍事優勢與政治手腕,在南北議和中取得絕對優勢。並且在接任临时大总统後遷都至北京市,史稱北洋政府。於此時期,中華民國遭遇兩次危機,第一次是袁世凱稱帝的洪憲帝制,肇因在國民黨於國會選舉中取得多數席次,有違袁稱帝之願,爾後多數黨領袖宋教仁返北前於上海市車站遭刺殞命,政局丕變,袁乘亂推動帝制,惟終因蔡锷、唐繼堯與李烈鈞等人發起護國戰爭(又稱雲南起義)推翻袁世凱政府。第二次為張勳發動張勛復辟,期間被段祺瑞所驅逐於外,爾後段廢除《臨時約法》,孫中山隨即發起護法運動,於廣州市建立軍政府,軍政時期開始。此時期,由西方引進民主及科学思想,發起許多運動。以北京學者為首的新青年派等知識份子发起新文化运动。而以南京學者為首的學衡派等知識份子倡議復興中華文化。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後成為戰勝國,由於巴黎和會的青島歸屬問題使知識份子憤而發起五四運動,最後政府拒簽凡爾賽條約。
北洋政府因為府院之爭、貪污腐敗(例如曹錕利用賄選當選總統)與民國軍閥割據而動盪不安。最後分裂成數個軍閥,主要勢力有:據有東北、河北及山東的奉系张作霖(含魯系)、河南湖廣的直系吴佩孚及江南的新直系孫傳芳。至於廣州護法政府在孫文主導下進行第一次北伐失敗,但因實力不足,與主要軍隊領袖如陈炯明等人意見不和,結果失敗。孫文在尋求美、英、法政經支援未果後,與蘇聯合作,在共產國際協助下重建政府,在苏联協助下成立黄埔军校,稱為聯俄容共政策。然而這也使共產黨勢力进入至中國國民黨之中[參 22]。1925年,護法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並建立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或革命軍)。1925年底,國軍東征陳炯明,李宗仁平定滇、桂叛軍,締造了北伐契機。最後以蔣中正為總司令於1926年宣布北伐。
北伐期間,國軍主力北上攻下長沙與武漢,擊敗直系後東征攻下南昌市。東路軍經由閩浙,最後與主力軍會合於南京,新直系潰敗。之後因為容共問題,经过清党(四·一二事件),蔣中正於1927年4月另立國民政府,定南京市為首都,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以1924年孫文在黃埔軍校開訓典禮訓辭為中華民國國歌。並宣布清黨,是為寧漢分裂。隨後武漢政府同意「分共」,并入南京國民政府,史稱宁汉合流。随后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8月1日發動南昌暴動,建立自己的軍隊。1928年西北軍冯玉祥與晉系阎锡山加入國軍,兵分三路攻向北京。期間日本為阻礙北伐於濟南市引發五三慘案,國軍避免衝突而繞道。最後國軍攻克北京市;奉系张作霖於瀋陽皇姑屯車站遭日本人炸死。年底,其子张学良宣佈東北易幟,北京被改名為北平,至此北伐完成,中國大致上完成統一。
訓政時期
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根據《國民政府建國大綱》,開始訓政時期,該時期至1947年頒行《中華民國憲法》時方告結束。
至抗戰前這段時期又稱「黃金十年」。在外交上,不平等条约通過外交途徑逐漸廢除。為了建立運輸要道,以南京市與蘭州市為中心,建立連省公路與粵漢、浙贛及隴海鐵路,並且建立廣泛分佈的通訊設施改善訊息傳輸。財政方面則是穩定物價、改革銀行和統一幣制,並且增大工業和農業生產。[參 23] 為了提升民生品質,積極將立法和刑法系統現代化;積極建設首都南京,實踐都市計畫,美化、綠化市容;於各省省會或首邑改善公共衛生設施、立法禁止毒品買賣;制定國語以便統一中國社會。這些改革增進了民眾的統一感和自豪感,也使得国民党在中國的聲望達到頂峰。
但在國防上,中華民國卻處於內憂外患的窘境。由於中央推行裁軍,導致地方與中央的關係惡化[參 24],最終地方各派系(如桂、晉及馮)陸續與中央發生了戰事,史稱中原大戰,最後中央軍勝利。而後為了對付贛南的中國共產黨,先後發起五次「剿共」。中共最後於1934年10月长征撤离,最後抵達陝北。日本於此期間逐步加強侵略,九一八事變後吞併中國東北並建立满洲国;於一二八事變意圖侵略上海市,最後國軍成功抵禦而停戰。隨後日本藉由長城戰役、華北五省自治,企圖吞併中國華北。當時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定下「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旨在對日儘量拖延全面開戰時刻,對內積極除去內患。因剿共失利,且國內反日情緒逐步高漲,张学良与西北军杨虎城於1936年12月12日發动西安事变,兵谏扣蒋,要求停止剿共,一致抗日,促成第二次國共合作[參 25]。中国共产党得以穩定,改寫了中華民國未來歷史。不過,由於國民政府仍無足够实力與日本抗衡,於是儘量避免對日全面作戰,以爭取時間加強實力。 [參 26]
抗戰時期
1937年7月7日,日本引發盧溝橋事變後陸續攻陷華北各地。蔣中正定下「以空間換時間」、固守耗敵以待國際局勢轉變。8月上海發生淞滬會戰,國軍戰敗受創慘重,但也將日軍戰略改為由東向西入侵。國民政府遷至重慶市後,首都南京市於12月淪陷,日本發動震驚國際的南京大屠殺。而後南北日本軍欲會師徐州市時,國軍在台兒莊擊潰之,史稱台兒莊大捷。而後為了防止日軍南下及西進,國軍決黃河堤防以阻敵。當時國軍軍力共170萬人[注 13]。因戰爭爆發,立憲被迫延後。
中国共产党所屬的红军约6万人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該兩支軍隊主要在敌后开展游擊作戰,袭扰日军,並且發展根據地以扩张軍事力量。
1938年8月發生武漢会战,日軍攻下武漢市。同期間又攻下廣州市侵略華南。1939年期間中日雙方於豫鄂湘桂各省交戰,日本軍三次南下長沙市皆為國軍擊潰,史稱長沙大捷。直到1943年,国军与日军多次在中原地区和湘浙赣地区争夺,先后爆发多次会战,但总体保持平衡对峙态势。在淪陷區,國軍開闢敵後戰場对敌牽制游擊,日軍僅能控制據點與交通線。至1940年,日本為了管理佔領地並達成「以華制華」目的,陸續建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及汪精衛政權。
在外交上,美國力促中日和談。由於日本一方開出的停戰條件過高使中國難以接受,以及日本佔領法屬印度支那,和談最後破裂。1941年7月,美英中荷等國成立「ABCD包圍網」對日禁運。最終日本於12月7日偷襲珍珠港,開啟太平洋戰爭。中華民國遂正式成為同盟國一員並正式對日宣戰。蔣中正任中國戰區統帥,约瑟夫•史迪威任參謀長。英國開放滇緬公路補給物資,英美各國亦對中簽訂平等條約。由於英美各國採「先歐後亞」策略,中華民國仍未減輕負擔。日軍意圖切斷中國對外補給線,於1942年攻擊緬甸,國軍派中國遠征軍進入緬甸。最後緬甸被日本佔領,滇緬公路中斷。1944年中英盟軍反攻收復緬北,並建立中印公路。這段期間日本發動「一號作戰」,先後打通了平漢、漢粵線,建立大陸補給線。並攻至獨山,一度威脅陪都重慶市。
1945年時,同盟國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國軍在中美空軍支援下牽制日軍並轟炸大陸補給線。日軍意圖反制而發動豫西鄂北會戰、鄂西會戰與湘西會戰,國軍皆抵禦成功。4月國軍發動反擊,至8月收復廣西全境,並意圖收復華南。8月初,美國在日本廣島市與長崎市先後投下核子彈,随后苏联依據《雅爾達密約》對日本發動八月風暴行動,攻滅满洲国並佔領中國東北。最終日本昭和天皇於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於美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9月9日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冈村宁次於南京市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呈交投降書。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抗戰勝利,中華民國收復東北與台灣及其附屬島嶼。雖然國軍因為裝備、經濟等因素不如日軍,在整體戰爭中處於劣勢。但是國軍成功拖住日軍主要戰力,並在部份戰役中獲得勝利[注 14],使盟軍得以在戰略上順利對付日軍。
內戰時期
抗战胜利后,国共问题再次凸显[注 15]。自1945年9月起至次年1月,中國共產黨為爭奪受降權和受降區域與政府軍发生武裝衝突。政治上,国民政府希望尽早促成宪政,解散解放区和中共军队,而中共则希望组建國共联合政府;美国政府先后派遣赫尔利,马歇尔,司徒雷登进行调停,其中以马歇尔使华调停最为著名。国共双方虽然相继協商出双十协定、政协决议與整军方案,但终因诸多问题而未能在军事上和政治上实现统一。
1946年11月,国民政府在中共宣布缺席的情况下召集制宪国民大会,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並在1947年11月举行全國大選。1948年,行憲國民大會通過莫德惠、胡適等所提出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參 27];同時,大會選舉第一任總統、副總統,分別由蔣中正和李宗仁當選。同年5月20日,蔣中正、李宗仁就任總統及副總統職,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憲政時期開始。
1946年1月停战令之后,军事冲突暂息数月。3月1日蘇聯向國府表態決定自東北撤軍。而蘇聯一撤軍,中共軍隊迅速占領重要據點,破壞交通,阻止國軍北上,導致4月時東北發生大規模軍事衝突。6月停战令前后,山东和中原地区再度爆发冲突,中共将此作为全面内战起始点。1947年初,中共以国民党缺乏诚意为由三次拒絕与国民政府继续和谈、并堅持廢除《中华民国宪法》,至此國共谈判完全破裂。2月,美國宣布完全退出國共調停,並開始在中華民國撤軍。3月,国府將中共代表團成员逐出首府南京,董必武率中共代表团返回延安;同月,胡宗南率軍攻打中共根据地所在地延安市;6月,国民政府正式通缉毛泽东,第二次國共内战全面爆發。
戰爭初期,國軍在各個戰場呈進攻態勢,雖經幾遭挫折,终在1947年秋占據全國大部分地區。1947年入冬開始,共軍反攻駐守於大城的政府軍,相繼占領石家莊,四平等。1948年入夏,國軍困守城市,失去周圍農村拱護,戰局對政府不利。1948年9月遼西會戰爆發,共軍林彪南下圍攻錦州,廖耀湘救援失敗。錦州、瀋陽先後被共軍攻下,東北失守,政府內部要求蔣辭職呼聲甚高。中原方面,早在9月濟南戰役後,共軍領有山東並意圖南下。11月爆發了徐蚌會戰,黄百韬部集结途中被圍,國軍自徐州東進解圍失败,黄维部自華中前往解救也于宿縣附近被圍,中央令杜聿明放棄徐州,撤退途中被分割包围,於隔年1月潰敗[參 28]。前兩次戰役使華北受到孤立,1948年11月平津會戰爆發,東北共軍入關切斷華北國軍海運退路。在天津失守後,北平守將傅作義投降,華北大部被共軍佔領。1月底,蔣中正宣布下野,但仍任中國國民黨總裁,由李宗仁繼任總統。
1949年4月李宗仁與中國共產黨開啟北平和談以期望「劃江而治」。然而共產黨提出逮捕民國正副總統等「43名戰犯」的要求使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接受,談判宣告破裂。不久共軍發動渡江戰役,江陰要塞投降,南京市、上海市及武漢市相繼失陷。中華民國政府先後遷往廣州市等地,最後於同年12月遷至台北市。共軍林彪於8月至10月陸續佔領華南地區;華東共軍于10月進至福建,一支部隊登陸金門全軍覆没;共軍將領劉伯承和鄧小平於11月至次年3月陸續攻佔四川、西康等地。李宗仁見大勢已去,赴香港後逃至美國。蔣中正於西南持續作戰,最終退往台灣,至此失去中國大陸政權。另外,在台灣光復後,由於接管政務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不當引發民怨,最後于1947年春發生二二八事件。此事件加深省籍情結,使台灣民眾開始不信任政府,促使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
政府遷台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開始分治。1950年3月,代總統李宗仁滯留美國,蔣中正在台灣復行視事。此時政府財政匱乏,使用先前搶運來台灣的黃金解危。期間東南沿海依舊動盪不安,受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猛烈攻擊。由於國軍集中於台灣,海南、萬山群島與舟山群島先後淪陷。在金門先後發生的古寧頭戰役、九三砲戰(1954年)及八二三砲戰(1958年),由於國軍防禦堅強及解放軍缺乏渡海能力,使得中華民國逐漸安定。另外,據守滇南的國軍撤至緬甸北部,最後部份軍隊撤台。
蔣中正藉由國民大會行連選連任,先後擔任第一至第五任總統。為了抗共,中華民國政府頒布「戒嚴令」,凍結民主憲政體制,並加強「反共抗俄」宣傳。雖然安定內部,但造成許多人民被指為「匪諜」遭迫害,人權缺少保障,史稱白色恐怖時期。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派第七艦隊協防並給予美援貸款,使中華民國轉危為安並且穩定軍事與經濟。1951年,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省議員及全台各縣長市長實施民選。1966年,毛澤東在中國大陸發起文化大革命,使中華文化遭受史無前例的破壞,中華民國政府因而發起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內政方面,台灣省政府推行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參 29],穩定農業。工業方面,藉由土地改革,帶動了民營企業和工商業發展,並以加工出口導向為主。
1970年代前,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的合法代表,然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逐漸增加。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隨之宣佈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原有的中國代表席次。此後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大幅度滑落,國際上開始常稱之台灣。第一次石油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為穩定經濟發展,1973年11月,時任行政院院長蔣經國宣示推動十大建設及十二項建設,這些行動促進經濟發展,使1980年代後的台灣擠身亞洲四小龍之一。產業結構逐漸過渡到勞力密集的工業,並朝向服務業發展。在民生富裕的背景下,台灣各種社會運動、政治運動能量皆在此時期累積。蔣中正於1975年4月5日病逝後,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隨後由蔣經國當選第六及第七任總統。
解严至今
1978年美國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後,次年發生美麗島事件。為了因應國際情勢演變,及解決國內民主改革需求,蔣經國審慎推動國家邁向民主化。1987年對黨外人士成立的民主進步黨的成立採取寬容態度;兩年後開放組黨,繼而宣佈解除台灣地區戒嚴令、開放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交流自此逐漸熱絡。1988年蔣經國病逝台北,李登輝繼任總統,並於1990年當選第八任總統。此年國內大學生為了萬年國會問題發起三月學運(野百合學運)。為了使憲政回歸正常,李登輝修憲並改選國民大會,最終使公民可直選總統。1996年,在第四次台海危机所造成的紧张局势及美日等國際關注之下,李登輝最後於首次正、副總統直選中與連戰競選成功,並順利連任總統。為了化解省籍情結,他提出「新台灣人」的理念,並希望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1997年在香港主權移交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開始加強對台灣主權的主張,而中華民國則力圖保持本身政治經濟穩定。
2000年總統選舉由民進黨籍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當選總統、副總統,實現中華民國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2005年,任務型國民大會召開修訂憲法,將來修憲權能移交给自由地區全體國民[參 30]。此時因政黨惡鬥、中國崛起與台灣媒體亂象影響,台灣政治、社會及經濟等均顯得動盪不安。1980年代,因為工資上漲、環保及中國大陸崛起等諸多因素,台灣製造業面臨產業外移的問題[參 31]。由於政府提倡高科技發展,服務業與高科技產業的比例逐漸過半,並於2002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02年8月,陳水扁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是「一邊一國」,引發國內外不少爭議。2004年陳水扁連任總統。由於投票前夕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部分人士質疑選舉結果並發起抗爭;年底,民進黨於立法委員選舉中未過半,未全面執政的局面再次延續。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表示「一個中國」的主張。此事造成部分台灣民眾不滿,於3月26日發起三二六護台灣大遊行,表示其對維護國家主權獨立自主的訴求。2008年的立法委員選舉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許多小黨因未獲席位而難以發展,部分弱勢群體代表無法在國會殿堂為所屬群體發聲。
2008年第十二任總統選舉,中國國民黨籍的馬英九與蕭萬長分別當選總統、副總統,而政府對於前任總統陳水扁的涉嫌貪污弊案正式偵辦。馬英九對大陸當局提出活路外交、舉行江陳會談、簽訂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等方式以加強兩岸合作。馬英九政府並且準備經由ECFA來推展台灣與亞太其他國家如日本、南韓、澳洲、東協等簽署FTA。對於兩岸關係,不同於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他主張「一中各表」的關係,並且認同九二共識;行政區規劃方面,縣市合併升格改制案形成「五都十四縣」的規劃。2009年8月中度颱風莫拉克直撲台灣,造成八八水災,由於政府未能及時反應,錯失緊急動員全力救災的先機,且一度拒絕外援,而引發民怨。2010年6月29日中華民國與大陸當局正式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大陸當局有更緊密的經濟關係。2005年起,由於外交部的長年努力,國民相繼於日本、英國、愛爾蘭及至歐盟全境得以持中華民國護照而免簽證觀光[參 32]。
地理
以實際控制領土而言,中華民國的现有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群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和中洲礁,總面積為36,188.0354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13餘公里,可耕地佔24%。 所主張之中國大陸,則不在所實際控制之下。
中華民國實際管轄範圍的四極:
- 極北:連江縣(馬祖)東引鄉西引島北固礁,北緯26°23'08"。
- 極東:基隆市中正區棉花嶼,東經122°06'25"。
- 極南:南沙群島太平島,北緯10°23'。
- 極西:南沙群島太平島,東經114°22'。
根據中華民國方面的主權聲張:
其中釣魚台列嶼與日本有領土爭端,南海諸島與南海周圍國家如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菲律賓共和國、馬來西亞及汶萊伊斯蘭教君主國有領土爭議。
台灣島為中華民國目前的主要國土,南北縱長394公里,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環島海岸線長1139公里。本島呈紡錘形,地理位置位於歐亞大陸與太平洋海盆的接觸線上。西岸隔台灣海峽與中国大陆相望,距離約150公里。北瀕東海,東北與琉球群島的石垣島相距約600公里,而與日本最西端的與那國島僅距111公里;東臨太平洋;南濱巴士海峽,與菲律賓共和國巴丹群島相距約250公里;西南是廣闊的南海。由於台灣島位於東亞島弧的中央位置,加上地扼台灣海峽這個國際重要航道,因此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台灣島之附屬島嶼有蘭嶼47平方公里、綠島15平方公里、琉球嶼6.80平方公里、釣魚台列嶼6.6平方公里與龜山島2.84平方公里等等20餘個島嶼。
地形
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盆地、台地、平原為主體。台灣島是由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板塊撞擊形成的新生代褶皺隆起。由於地處板塊交界處,因此经常发生地震,具有火山地形,如大屯火山群。中央山脈縱橫全島,連綿峻嶺偏於東部,在約三分之一處往南北延伸,直進「台灣尾」,形成東西不同景觀;西斜面有廣闊平原,河川縱橫,東斜面則多陡峻峭壁,山脈迫海之處,有數里峨塹懸崖,蔚成奇觀。
台灣島地形以山地最為廣大,許多高山均超過三千公尺,其中的一百座山峰被選為台灣百岳。主要山脈有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海岸山脈;最高峰是玉山,海拔3952公尺;次高峰為雪山主峰(3884公尺)。500公尺以上的山地,占全島總面積的三分之二;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即多達133座。由於台灣島位於環太平洋的火山地震帶,有若干火山地形,主要有北部的基隆大屯火山群、東部的海岸山脈火山群(含綠島、蘭嶼)和離島的澎湖火山群。但目前本島並無明顯活躍的火山活動。
西部平原主要由彰化平原、嘉南平原及屏東平原組成,以農業為主;東部則有花東縱谷平原及蘭陽平原;桃竹苗地區則由台地組成。台北盆地、桃園台地、台中盆地與嘉南平原構成現今主要人口聚居地。
水文
由於山勢走向與平原分佈,東部溪流較西部湍急短嶇,造成西部沙岸、東部岩岸的地形。主要河川由北往南有北部淡水河;中部大甲溪、烏溪及濁水溪;南部曾文溪及高屏溪;東部蘭陽溪、秀姑巒溪及卑南溪。濁水溪為目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內最長河川,高屏溪則為流域面積最廣之河川。中華民國全年雨量雖高於世界平均值,但是,由於大部分河川長度短小且流量不穩,故水庫及埤塘等水利設施遍佈中華民國各地。(以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區為主)島內的天然湖泊不多,最大的是日月潭,面積僅約8平方公里。其中曾文水庫為中華民國最大的水庫,主要供應嘉南平原地區的農業灌溉與發電。
多數河川在夏季時洪水滾滾;至冬季又祇剩下河床上礫石粒粒,堪能行舟者不多。只有台北市周圍之淡水河、大漢溪、新店溪和基隆河等有全年較穩定的水量,在台灣清治時期曾發揮重要運輸功能。
氣候
台灣氣候以通過中南部嘉義的北回歸線為界,將全島南北劃為兩個氣候區。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7月平均氣溫達到28度,1月平均氣溫為14度,平地不降雪,但在合歡山、玉山、雪山等高山地區仍有機會降雪。由於屬於季風氣候,夏吹西南風,冬吹東北風。雖然冬季時間短、冬夏溫差小,氣候也比較溫暖,但是偶而也會有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寒流),使氣溫驟降至10度以下,造成農漁作物損失。
台灣雨量多,平均年降雨量為2515毫米,在分佈上山地多於平地、東部多於西部、北部多於南部。北部、東部全年有雨,其中基隆市被稱為「雨港」。中南部雨季則主要在夏季。五、六月為梅雨季節,六至九月為颱風季節,每年夏、秋兩季平均都有三、四個颱風侵襲,帶來充沛的雨量。但因地形河流短淺,水不易儲存,春季在梅雨來臨之前常常會有缺水的情況發生。
其他島嶼
- 澎湖群島面積141.052平方公里,由90個島嶼組成,位於台灣島西部,彼此相隔澎湖水道。最大島嶼為澎湖島(即大山嶼)64平方公里、次為漁翁島(即西嶼)18平方公里、白沙島(即北山嶼)14平方公里。群島除最西的花嶼主要由玢岩及花崗岩構成外,餘皆為玄武岩台地經侵蝕破壞分割所成。地表起伏平緩,海拔不逾80米。海岸珊瑚礁發達,北部且有環礁生成。
- 金門縣及代管之莆田縣烏坵鄉面積共150.34平方公里,位於台灣海峽西方,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九龍江口,與廈門市隔海對望。除了本島(大金門)、烈嶼(小金門)外,還包括烏坵嶼等十二個大小島嶼。全島地層以花崗岩為主,土壤概以砂土及裸露之紅壤土為主,農業發展受限。金門縣氣候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全年降雨量多在四至九月,年平均降雨量為1,049.4公釐。太武山高度253公尺,為金門島最高峰。
- 馬祖列島面積29.6平方公里,位於台灣海峽西北方,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閩江口和連江口,與福州市隔海對望。馬祖列島主要由南竿島、北竿島等等附屬島嶼組成。地質條件上為花崗岩錐狀島嶼,地勢起伏大且陡峭。南竿島的雲台山,高度248公尺,名列台灣地區小百岳。部分灣澳地區經過沖積與堆積作用形成沙灘、礫石灘、卵石灘。主要島嶼中只有東引沒有沙灘。
- 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宣稱領土,與日本有主權爭議。該群島被中華民國政府設置在宜蘭縣頭城鎮下管轄。位於東海南部、台灣島東北、琉球海槽西北側、琉球沖繩諸島以西的島群,與台灣島位處同一大陸棚。釣魚台列嶼包括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若干小島及其他一些岩礁,全數島礁均無人居住,總陸地面積約6.344平方公里。
政治
《中華民國憲法》上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具有內閣制與總統制混合的性質,1980年代末中華民國經歷了民主化的過程,中華民國憲法也在1990年代初另訂增修條文,之後經過7次的修改,形成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初次修憲通過國會全面改選與直選,以及直轄市市長與台灣省省長的直選。在1994年第3次修憲確定中華民國總統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監察院改為立法院提出。
2000年第6次修憲通過罷免案需要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4提案,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過全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选舉人總額過半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既為通過。同时通過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同意,被彈劾人應立即解職。2005年第7次修憲結束了國民大會的歷史,將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力轉移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手中,將國民大會表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的權力轉移至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同時也通過了立法委員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
1990年代之後,中華民國在台灣以國會、總統直接選舉等各項自由選舉為主軸的民主化成就,於世界上頗受重視[參 33],並認為是帶動經濟成長的因素,[參 34] 在另外一方面,其成果卻因為可能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一黨執政體制至鉅,而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樂見 [參 35]。
五權分立
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依據古今中外所曾經有過的各種政治制度,歸納出「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5個部門。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因國共內戰爆發而遷往台灣以後,繼續沿用五權憲法所創之五院體制,不過經過1990年代以來的多次修憲後,其制度已有重大改革。
-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通稱內閣,其首長——行政院院長(通稱閣揆)的職權等同於內閣制國家的總理,行政單位等同於共和國的國務院(美國除外)。依《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行使《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設置部、委員會等機關[注 16] 以管理全國行政事務,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在1997年第4次修憲時,通過總統直接任免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須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長應辭職,並同時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是為被動解散國會。
-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是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共有113席,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選出,其中73席由普通選民選舉產生,6席由原住民選出,其餘的34席則根據全國各政黨的政黨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原先的國民大會的職能已經轉移到立法院,並於2005年6月的修憲案中遭廢除。為了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分開,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吏,所以正副閣揆與內閣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等,都不能由立法委員擔任。其職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閱權、正副總統彈劾權…等等,第6次修憲後增加了變更領土提議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
- 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之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相關事宜,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大法官以合議方式,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 考試院為最高考試機關,掌管公務人員考試、銓敘、保障、撫卹、退休相關事宜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設正副院長各1人及考試委員若干人,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上述職權由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分別掌理。
-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權。設監察委員29名,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其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監察院下設審計部,負責審核全國各機關之財務與總決算,審計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其中,行政院正副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經國會同意。國會議長——立法院院長,由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之;而其他三院院長,則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司法制度
中華民國司法分為憲法、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由於國共戰爭的因素,目前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內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計分十四章。憲法本文的主要特色為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中華民國的法院系統過去主要採取二元架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選舉訴訟歸一般法院,而行政訴訟歸行政法院,然而近幾年隨著法院專業化的呼聲漸起,故在此固有的架構之外,尚設有其他的專業法院,如少年法院和智慧財產法院,負責審理各種專業案件。以上的法院皆隸屬於司法院之下。而除此之外,尚有隸屬於行政院國防部的軍事法院,依據陸海空軍刑法,負責審理軍人違反軍法之案件,但軍法案件之終審依據釋字436號解釋,仍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負責審理。
而中華民國目前實施的法律是大陸法系制度,屬於成文法系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之規定,法律的名稱分為四種:法、律、條例、通則。原則上法為一般的規定,條例為特別規定,律則是適用於戰時(如戰時軍律,現已廢除),而通則規範組織。法律需經過立法院立法程序,經由總統公佈後施行。而這些法律的解釋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則屬於司法院所有,立法院並不負責解釋法律的適用。除此之外,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所選編的判例在各級法院裁判時雖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仍具有事實上的拘束力,且判例亦常常成為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違憲審查的標的,是除了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與司法院所作出的解釋之外另一項重要的判決依據。
至於條約的部分,凡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經总统签署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2009年5月,中华民国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這使中华民国之人权,除宪法保障外,亦受国际公约保障。
外交
中華民國於1912年建國後,很快使大清帝國末帝溥儀發布《宣統帝退位詔書》,「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為一大中華民國」,正式繼承清朝為中國。1913年美國承認中華民國,隨後其他國家陸續承認使中華民國獲取國際承認。1945年中華民國與英國、美國等同盟國成立聯合國,並且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承認,並在國際社會爭奪中國代表權。
1971年,中華民國於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繼而爭取「雙重代表權」未果以後[參 36],宣布退出聯合國[參 37]。1970年代以後,聯合國、世界卫生组织與世界银行等等國際組織均將會員權交給中华人民共和国。國際上各國也因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個中國”政策與自身利益的考量,也陸續與中華民國斷交,目前僅有有23個邦交國[參 38]。
中華民國與世界各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維持友好的半民間關係,並與世界上少數的國家保持全面的外交關係。近年來,中華民國以「非政府組織」的名義及推動「全民外交」的方式,逐一突破外交困局。60餘個前邦交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皆旋即以民间社团的名义設立官方駐中華民國代表機構,始終與中華民國保持密切的政治、經貿及文化關係[參 39],並處理領事事務。這些機構例如:美國的美國在台協會、日本的交流協會、南韓的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歐盟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的法國在台協會、德國的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及德國文化中心、英国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等機構。中華民國同時也在這些國家設置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處理外交與領事事務。在加入非政府組織的過程中,許多國家亦支持中華民國以「台灣」或「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事務並負起應有之國際責任。
1990年代以後,中華民國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積極援外並爭取重返聯合國。早在退出聯合國後,就以非政府組織的名義與世紀上大多數主要國家維持政治、經貿及文化關係。現今採用國際組織能接受的名義如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台北、台灣等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合會(APEC)、奧林匹克運動會等國際組織,並且成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觀察員、積極爭取參與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WHO)等。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一个中国」的圍堵戰略,以及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日漸增強,許多國家與國際組織出於對自身利益和政治壓力的來源,而對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表示沉默、不支持,甚至反對。
為避免國人旅行時受到誤解或困擾,自2003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護照封面的國徽下方、「護照」字樣上方加註一行英文「TAIWAN」[參 40]。自2005年起,總統府與行政院網站在英文國名後加註「(Taiwan)」,而2005年至2008年5月間,總統府網站亦在中華民國國名後加上「(台灣)」字樣,但大多數的中央部會並未加註。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網站仍維持「中華民國」國名不變。
自2008年馬英九政府上台以來,中華民國政府奉行“活路外交”政策,以參加聯合國所屬的功能組織、與各國維繫實質關係為優先考慮,如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但另一方面,北京當局並未真正表現相應的政策調整,其外交體系仍維持以往打壓中華民國的態度,使得馬英九政府遭在野陣營與部分媒體譏諷為「外交休克」[參 41][參 42][參 43][參 44]。
- 中華民國邦交國
與聯合國的關係
第二次世界大战後期,尚維持獨立的中、蘇、英、美四個大國號召創建联合国維持戰後新秩序。1945年聯合國正式創立時,中華民國做為世界強權及亚洲唯一獨立的民主國家,是創始會員國,還是第一個簽聯合國憲章的國家,也與法、蘇、英、美四國一同成為五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自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以來,以蘇聯為首之共產主義國家一直爭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席位,以及一些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也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也曾有部分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沙烏地阿拉伯等,皆希望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共存。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在「重要議題」提案(即:有關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的任何提案,須採三分之二多數決制,而不是通常的簡單多數決制)表決失敗後、联合国大会通過《第2758號決議》後,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隨後《2758號決議》表決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
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23條,仍明載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惟中華民國以往在聯合國諸多權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自1993年起,每年都試圖以「中華民國」的名稱重新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但至今未成功。2007年起,執政民主進步黨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世界卫生组织未獲成功,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的第一階段連署也已完成,但被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所否決,同年7月獲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並與2008年總統選舉合併舉辦投票。然而該案因投票率未超過50%而被否決[參 46]。由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联合国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具有一票否決權,因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必然投反對票的前提下,中華民國無論以什麼樣的名義都難以加入联合国。
兩岸關係
199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堅決主張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除執行反共抗俄國策外,並誓言以武力收復中國大陸。即使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了對中國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但仍未放棄中國大陸地區與外蒙古等其他固有領土的主權。其中,中華民國曾於1945年8月15日和蘇聯跟外蒙古簽訂了《外蒙古獨立條約》,但後期由於蘇聯並未遵守條約內容,所以就重新要求對外蒙古的主權。到了1990年代,旨在承認中國處於政治分裂及兩岸分治的狀態,並依照1991年制訂的《國家統一綱領》,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則謀求統一中國。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官方說法變成「不承認,也不否認」。1991年,總統李登輝宣布承認兩岸互為政治實體。總統陳水扁曾在競選期間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且「台灣(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2006年2月27日,總統陳水扁宣佈《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參 47] 两岸关系走向低谷。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採取外交休兵的政策、對北京強調『正視現實』[參 48]、開啟江陳會談,並全面開放通航並重啟交流,缓解两岸关系。最後,自1987年以來,兩岸經濟及文化交流日趨頻繁,在當前兩岸社會差异依然明顯之時,兩岸關係基本維持和平狀態[參 49] [參 50]。
台灣海峽兩岸由於逾半世紀之政治分治与对立,兩岸政府和台灣人民對於台灣之政治地位、主權歸屬及「中國」之意涵一直存有爭議及矛盾,形成「台灣問題」(中華民國方面並不使用此稱法)。例如兩岸主張的一中各表,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治體系為多黨民主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體系為一黨专政制。根据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意調查[參 51],儘管台灣人民對中華民國的認同以及台灣與大陸未來的政治關係存在著不同見解,尚無全民共識,但普遍認為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雖有統、獨兩派立場,但中華民國國民大多希望維持現狀。[參 52]。
行政區域
首都
1912年陽曆元旦,中华民国于南京开国后,袁世凯接替孫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后坚持定都北京,临时参议院未能坚持原议而同意迁都,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结束。
1927年,國民政府北伐,定都於南京。其後於1931年所制定的《訓政時期約法》第5條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都定於南京。」[參 53],確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對日抗戰全面爆發,面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國民政府於同年11月21日宣布將所有中央政府機構由南京遷往重慶[參 54],而軍事作戰中心則是先遷往武漢,直至武漢會戰後再遷往重慶。1940年9月6日,國民政府正式立重慶為「陪都」。直至抗戰勝利後的1946年5月5日,國民政府發布「還都令」,宣布同年5月5日「凱旋南京」。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於1946年11月15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引起激烈討論。原本草案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蔣中正出面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參 55]。因此,制憲國民大會於同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首都位於何處。但憲法施行之前,國共內戰全面爆發,至1949年時,國軍在大陸戰場逐漸失利;經過多次遷移,到1949年12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陸續播遷至台北,1967年時總統蔣中正於總統府訓示官員:「臺北市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亦即為戰時之首都」。[參 56]
由於1949年後,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爆發失去原立國基礎的大陸領土,僅統治台澎金馬與其他附屬島嶼,加上現行的中華民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首都的位置,導致日後各界認定「中華民國首都」位於何處產生爭議。2002年时行政院長游錫堃於立法院院會答覆質詢時曾表示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允責成相關單位修改教科書內容。[參 57] 同年,教育部决议将教科书中的原先记载“中华民国首都位于南京”修改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位于台北”或“中华民国部会在台北”。
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於建國初期承襲清朝末期的疆域,當時北洋政府轄有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山東、山西、河南、河北、陝西、甘肅、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等22省。並且設置京兆地方、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西藏、外蒙古、青海3個地方,保留阿爾泰、塔爾巴哈台、伊犛3地區(後均併入新疆省)。後來北洋政府增設了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國民政府成立後,將這些特別區域和寧夏、青海一同建為6個省(其中川邊特別區改制為西康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蒙古2個地方。1945年抗戰勝利後,原東北三省(遼寧、吉林、黑龍江)根據滿洲國時期的行政區劃改劃分成東北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台灣則加入中華民國35行省。並且將海南島設立海南特別行政區,準備建省。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喪失大陸領地。現時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區域,在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這地區與「港澳地區」和「大陸地區」有別,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才享有中華民國完整的公民權利。
類別 | 數目 | 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行政區 |
---|---|---|
省 | 35 | 安徽 | 雲南 | 河南 | 河北 | 甘肅 | 廣西 | 廣東 | 貴州 | 吉林 | 江西 | 江蘇 | 黑龍江 | 湖南 | 湖北 | 山西 | 山東 | 四川 | 新疆 | 西康 | 綏遠 | 青海 | 浙江 | 陝西 | 察哈爾 | 寧夏 | 熱河 | 福建 | 遼寧 | 遼北 | 安東 | 松江 | 合江 | 嫩江 | 興安 | 台灣 |
院轄市 | 12 | 南京 | 上海 | 重慶 | 青島 | 西安 | 天津 | 北平 | 瀋陽 | 漢口 | 廣州 | 哈爾濱 | 大連 |
特別行政區 | 1 | 海南特別行政區 |
地方 | 2 | 西藏地方 | 蒙古地方 |
政府於1949年播遷台灣之後為彰顯自身對全中國統治之合法性,仍然持續發佈包含大陸地區之中華民國全圖及行政區劃,僅就實際統治區進行更新。但近年來已逐漸廢止與大陸地區行政區劃相關之規範及代號。2005年相關辦法停止適用之前的中華民國憲法範圍之行政區劃包含35省、14直轄市(1949年以前設立12個,政府遷台後增設兩個)、2地方及1特別行政區。現今發佈之本國行政區劃僅列出實際統治區之劃分[參 58],提及位於大陸地區之地理時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行政區劃。
目前實際統治2個虛級省(臺灣省、福建省)、5個直轄市、14個縣(其中桃園縣為準直轄市)及3個市(舊稱「省轄市」)。其中,福建省僅轄有馬祖列島、金門群島及烏坵島。在1990年代末期,政府採取省虛級化措施,將省級單位所屬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以精簡行政作業。所以實質上已無省的存在,僅保有其象徵。另外,為均衡服務台灣各地區及輔助行政院推行政事,行政院相繼設立3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即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為了統合區域發展,於2010年底升格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為直轄市,臺北縣升格後改稱新北市[參 59] [參 60]。桃園縣也於2011年1月1日成為準直轄市。
目前所擁有的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與高雄市等五大直轄市共稱五都。臺北市是中華民國政治、商業中心,人口約二百六十萬,而環繞台北市的新北市,人口近四百萬是台灣最大城市;這兩個直轄市與基隆市組成台北都會區,是台灣最大的都會區。高雄市則為台灣南部最大的城市與最大的重工業城市及國際商港,並與屏東縣(部分)組成高雄都會區,佔台灣南部總人口40%以上。臺中市為台灣中部最大的城市及台灣中部、台中彰化都會區核心都市,以台中港及清泉崗機場為對外門戶;臺南市為歷史名城,於清治時期末期前曾為台灣首府近三百年。台灣可區分為三大生活圈及七大區域:三大生活圈分別是北台灣、中台灣及南台灣生活圈。北台灣是國家門戶、經貿核心及創研的國際都會;中台灣是優質文化生活中樞;南台灣將定位在國際港都及文化海洋雙核心的國際都會城。七大區域則是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及澎金馬等區域[參 61]。
軍事
1925年時,孫中山與其領導的國民黨為了讓中國歸於統一政府的管理下,在廣東省創設了國民革命軍,這也成了中華民國陸軍的前身。在國共內戰結束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贏得了最後的勝利,大部分的國民革命軍也跟隨著政府撤退來台,並在之後改組成為中華民國國軍。少部分仍滯留在大陸中國的部隊單位多已投降,並陸陸續續要求解散組織或者式改併入解放軍的行列。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中華民國三軍最高統帥為總統,以總統為主席的國家安全會議負責國防最高決策機構;國防部則負責軍隊訓練與調度,由國防部部長執行軍政及下達軍令。目前軍費總計約為新台幣79億元(2008年),佔GDP百分之3%(2008年)。
目前國軍實施精粹案,部隊總兵力定為21.5萬人;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以上。士官兵採行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志願役。19─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000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中華民國目前最大的軍事威脅来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放棄使用武力。因此在戰略上,軍事重點在反登陸為主的全島性實兵防衛,假想敵一般認為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美國在台灣關係法中聲明會提供防御性武器以提供中華民國足夠的軍事防禦能力。[參 62]
除此之外,基於敏感性以及裝備與作戰的需求,以正規部隊實際參與的公開軍事行動只有韓戰,其它大多數以低調的、半民間的性質派遣人員前往,例如於1973年南北越簽訂《巴黎和平協定》後支援南越的「駐越建設顧問團」,以及於1979年至1990年間協防北葉門的「大漠任務」。
另外亦曾提供訓練課程或場所給其他國家的軍人或部隊,例如早期有諸多中南美洲與中東地區國家軍隊曾經在中華民國受過不同的訓練。目前公開且持續進行的正式軍事訓練是新加坡的星光部隊。
經濟
在20世紀的前半段,中華民國於大陸時期基本上為資本主義,但是帶有很多外在干擾。內憂外患妨礙了經濟的發展。
處於內憂外患的國民政府嘗試一些方式提昇經濟活動,例如成立中國工業銀行。在黃金十年,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華民國工農業產值達到了清末民初以來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電力、煤炭及鋼鐵工業。然而,除了對日抗戰和國共戰爭時濫印鈔票而引起惡性通貨膨脹之外,政府通常沒有強制控制經濟。政府外債因易受外國影響而十分敏感。袁世凱等民族主義者,受到美國龐大經濟債款支援。
在當時,中華民國擁有廣大的耕地,基本上以農業為主。一些比較富有的地主擁有大部分土地,農民大多是沒有土地的佃農。這種現象要一直到土地改革後方有改善。國民政府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開始推行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
播遷來台以後,中華民國(台灣)發展為一個備有社會福利政策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由於許多大型的國有銀行與企業逐漸私有化、產業自由化,勞工權益備受重視、社會上有志工團體投入義工領域,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轉型成主導政策和居中折衝。台灣於過去30年內每年平均經濟成長達到8%。國有銀行積極支持出口政策,為工業化提供了資金保證。2009年10月底,台灣的外匯儲備為3412.22億美元,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俄羅斯而居世界第4位[參 63]。
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1952年的35%下降到2%。傳統勞動密集型工業已經漸漸由高科技產業取代。台灣的電子工業對世界經濟舉足輕重,大多數電子零組件與週邊硬體設備都是在台灣生產的。對外貿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美國和日本長久以來一直都是中華民國的前兩大貿易夥伴,現在則部分轉向歐洲、東南亞和中國大陸市場。此外,台灣還是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的主要投資來源,在中國大陸有5萬多個台灣企業,台商則有上百萬。自1980年(民國六十九年)起,政府相繼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等等科學園區,大力鼓勵內外廠商投資積體電路、電腦等高科技產業,希望以耗能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的技術密集型科技產業取代傳統產業。
由於台灣政府所採取的穩健的財政政策,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台灣並沒有受到嚴重的衝擊。台灣經濟日漸自由化國際化,並在2001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入世貿後,台灣國內的市場持續開放,大量外來產品衝擊了國內產品,以農產品和民生工業為甚。2001年開始的全球經濟放緩的趨勢影響下,台灣經濟遭受重挫,銀行壞帳增加,財政盈餘轉為財政赤字,2001年台灣經濟出現了自1947年以來的首次負成長,失業率升到4.57%,創歷史新高。當然,兩岸關係緊張的政治局勢也有極大的影響。但隨著全球經濟的回溫,加上「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台灣經濟從2003年下半開始逐漸緩慢恢復成長。在2008年總統大選時,馬英九競選團隊提出了「六三三」政見,希望能夠達到經濟成長率每年平均正成長6%,失業率降低至3%,然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預估,受到2007年-2010年環球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台灣的經濟再次負成長,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0年8月的統計數據為-1.91%,略優於2001年的首次衰退,-2.17%。[參 64] 而失業率的部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於2009年6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已經達到了5.94%,創下了30年來的新高 [參 65],到了2009年7月,失業率更是首度破6,高達6.07%。[參 66][參 67]
為降低生產成本,很多企業出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造成產業空洞化的現象[參 31]。經濟自由化也造成台灣金融業競爭激烈,引發潛在金融風險等問題。政府曾計劃建成亞太營運中心,但遭過多政治因素干擾阻礙,例如:大陸投資政策、三通問題等。為應對這些問題,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有不同措施,在李登輝時期要『將台灣建設為亞太營運中心』;民進黨政府時期則提出發展生化產業,但前景如何仍未可知。如何提升自身生產力,經濟更趨多元化與提高科學研發能力,讓企業「根留台灣」,均是台灣經濟在未來要面臨的課題[參 68]。另外,當時政府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參 69][參 70] 和1990年代的「戒急用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台商的手腳,使得台灣經濟緩慢發展,但此舉被認為可適度降低過度的「中國熱」,減少對中國大陸經濟的依存度。2007年6月20日盛治仁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演說,41%民眾認為中華民國失業肇因台商西進,亦可見中華民國國民對產業過度西進大陸的疑慮,盛治仁並稱:放寬台商到大陸投資限制的問題上,根據民調顯示,不讚成的受訪者佔47%,贊成者有40%。[參 71]。2009年5月,政府宣佈未來將發展六大新興產業[參 72],與愛台十二建設和相關的具體配套措施為新階段經濟發展的重心[參 73]。
交通
中華民國遷台後至今,現有航空、航運、鐵路、公路及高速公路等主要的運輸管道。由於台灣西部多平原,東西部被中央山脈所阻擋,使得陸地主要運輸以西部幹線為主。公路網遍及全島及離島地區,分為國道、省道、縣道與鄉道四級。在高速公路(皆為國道)中,有兩條基隆至高雄的中山高、福高,彼此以快速道路作連結。台北至宜蘭的國道5號,其中貫穿雪山山脈的雪山隧道為東亞最長公路隧道。這些道路再和花東公路、南迴公路形成環島公路網。北橫、中橫、新中橫及南橫公路則橫越台灣山脈,溝通東西兩部。近年來,隨著快速、高速公路建設逐漸完備,以及都市面臨雍塞、污染問題,政府方又重視軌道運輸。台灣的鐵路幹線已逐步電氣化。西部以縱貫鐵路為主幹,加上東部的宜蘭線、北迴鐵路、花東線和南迴鐵路,構成環島鐵路網。2007年高速鐵路通車後縮短各都會區的車程,台北至高雄最快只需90分鐘即可到達。各都會區亦相繼興建大眾捷運系統如台北捷運、高雄捷運,解決交通壅塞及環保問題。另外,各地尚有旅客輕便鐵路(輕軌、纜車)。
台灣的機場大都為軍事與民間合用,民用部份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目前有四個國際機場:桃園縣的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市的高雄國際機場、台北市的松山機場及台中市的清泉崗機場。離島各地皆有機場可供起降。由於高鐵崛起,國內航線逐漸萎縮。經營國際航線的業者,目前以中華航空和長榮航空最大。
由於台灣四面環海,海上交通發達,國際貿易仰賴海上運輸。國際商港共有四座,分別為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其中以高雄港最大,貨運吞吐量位居世界第十三名[參 74]。而國內商港以台北港、蘇澳港、安平港、馬公港規模較大,金門港與馬祖港則由當地政府自營,透過小三通模式與中國大陸通航,進行非正式的貿易活動。海運業者以陽明海運、長榮海運與萬海航運等三家公司的規模最大,而離島與本島間的海上客運則由政府與民間業者共同經營。
人口
中華民國現實際管轄之台澎金馬地區人民,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人民,總人口:23,174,528人(2011年5月),人口密度639.679人/km2,排名世界第九[參 75](在面積超過1000km2的國家中則高居第二)。台灣人口的區域分佈和城鄉分佈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徵。人口數最多的縣市前五名為新北市、高雄市、臺中市、臺北市、桃園縣,人口密度最多是在臺北市、高雄市與其他省轄市。1968年起,政府開始實行臺灣地區家庭計劃實施辦法以控管人口數,主要以政策建議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生育年齡,並且提倡「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到1990年後,由於生育率下降、醫療水準上升,人口老化的問題出現。政府又修訂「人口政策綱領」來鼓勵婦女生育。
現今,中華民國是全球中生育率最低的國家[參 76]。 台灣人包括原住民族(內部至少有14個不同民族),佔總人口數不到2%。其餘98%人口屬於漢民族,其中大多數為1945年以前已經移居本島的本省人,即閩南人[注 5](70%)與客家人(15%);此外還有1945年之後由中國大陸各省隨中華民國政府遷來之外省人(13%,但實際上外省人並不全是漢民族,例如白先勇是回族、席慕蓉為蒙古族、溥心畬為滿族)。隨兩岸交流開展及國際化發展,中華民國目前已有中國大陸配偶數萬,外籍配偶十餘萬,外籍勞工三十餘萬人。其中部分人士已在台灣定居,並有部分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些新來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人口之趨勢,亦非全為漢民族,現在通稱為新住民。
台灣最大城市 新北市 台中市 台中市 台南市 |
排名 | 城市名 | 地區 | 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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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北市 | 新北市 | 3,897,367 | |||||||
2 | 高雄市 | 高雄市 | 2,773,438 | |||||||
3 | 台中市 | 台中市 | 2,648,419 | |||||||
4 | 台北市 | 台北市 | 2,618,772 | |||||||
5 | 台南市 | 台南市 | 1,873,794 | |||||||
6 | 新竹市 | 新竹市 | 416,426 | |||||||
7 | 桃園市 | 桃園縣 | 406,810 | |||||||
8 | 基隆市 | 基隆市 | 384,134 | |||||||
9 | 中壢市 | 桃園縣 | 369,770 | |||||||
10 | 嘉義市 | 嘉義市 | 272,390 | |||||||
11 | 彰化市 | 彰化縣 | 236,503 | |||||||
12 | 屏東市 | 屏東縣 | 211,027 | |||||||
13 | 平鎮市 | 桃園縣 | 207,457 | |||||||
14 | 八德市 | 桃園縣 | 176,868 | |||||||
15 | 楊梅市 | 桃園縣 | 150,926 | |||||||
16 | 蘆竹鄉 | 桃園縣 | 142,120 | |||||||
17 | 竹北市 | 新竹縣 | 141,852 | |||||||
18 | 龜山鄉 | 桃園縣 | 137,996 | |||||||
19 | 員林鎮 | 彰化縣 | 125,476 | |||||||
20 | 龍潭鄉 | 桃園縣 | 115,166 | |||||||
2010 Census |
文化
中華文化在台灣生根、保存、發展。相比於歷經近代百年戰亂、蘇聯化及文化大革命影響的中國本土,傳統中華文化在台灣保存得更為完整;因為多元開放的精神,融入台灣的中華文化多半以更精緻優良的品質傳世。這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所典藏文物、完整釋奠大典的舉行、正體中文的使用,以及傳統的思想、民俗、典禮、信仰等等。同時,台灣歷史上經歷過不同政權及民族的統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刺激與影響,這些文化包括中華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歐美文化等,另加上海峽兩岸社會有逾半個世紀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帶有自身特色的台灣文化。近年來,文化主體焦點回歸台灣本身,本土化與強調台灣精神的多元並蓄精神,深深影響著當代台灣的民族美學。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殖民中後期因日方戰事吃緊,在台大力推行皇民化運動,推行同化政策,鼓勵台灣人民改日本姓名,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台灣人認同日本和崇拜天皇。
國民政府遷台早期,大力推行「去日本化」,強力推行國語教育,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台灣人認同中國。戒嚴時期,政府以官方力量推動文化發展,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相對於中共的「文化大革命」,而強調中華文化的復興。文化呈現反共、傳統、一元的特質,只有少量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化滲入台灣。而在1970年代後,伴隨著經濟起飛,本土文化日漸興起,外國思想湧入台灣,台灣的文化趨向多元。如今,台灣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體,並融合了南島、日本和歐美等各種要素,多樣文化共存。當前文化政策決策單位的組織是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湾文化也影響了華人圈。在與中國大陆的文化交流方面,大陆人民極熟悉台湾的歌曲。鄧麗君是第一位在大陆家喻户晓的台湾歌星。她因为反抗中共的一党独裁政治,因而一生從未到大陸演出。闽南語歌曲也在台湾发扬光大,很多动听的歌曲在香港,中國和世界其他的华人間传唱。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有許多大陸文人也跟隨政府到台灣,而台灣著名小说家,例如三毛、瓊瑤等人的作品在中國頗為流行。台湾的电影,电视節目也深受欢迎,随着两岸交流日益频繁,很多电影、电视都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
中華民國使用民國紀年與西曆。國號紀年以西元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稱為「元旦」),因此西元紀年數減去1911即為中華民國紀年數。
語文
中華民國沒有法定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與主要媒體通用正體中文與國語 (即現代標準漢語),使得正體中文與現代標準漢語成為事實上的官方文字與語言,中華民國政府也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各地方言方面,閩南人的母語閩南語廣泛通行於台灣和福建金門群島,台灣閩南語或被稱為台語、河洛語;客家人的母語台灣客家語主要通行於桃竹苗、六堆、花東縱谷等客家地區;馬祖地區通行的母語是閩東語,烏坵通行莆仙話;而台灣原住民的語言在語言學分類上是屬於南島語系,可以再細分成「泰雅語群」、「排灣語群」以及「鄒語群」等三個語群,計有23種語言。在外語上,政府與民間非常注重英語教育,從幼稚園就開始重視學習英語,第二外語有日語、法語與西語等,其中日語因日本曾治理台灣,通行於七十歲以上之使用閩南語和原住民語系之長者,部分日語用詞並融合於台灣使用之國語與閩南語中。目前在台灣部分火車站、捷運和機場,都會以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和原住民族語播報;而公務機關普遍附有英文的機關名稱及相關說明。
中華民國漢字拼音使用注音符號(舊稱注音字母)。外文音譯早期普遍採用威妥瑪拼音,至今外國對於台灣的人名及地名音譯大多沿用此拼音法。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於2000年宣布改用由余伯泉主導規劃的通用拼音為中文英譯系統,但未強制推廣至全國,如:台北市仍採用漢語拼音;因擁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而外籍人士眾多的新竹市自以前即採用漢語拼音。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後,中國國民黨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將譯音標準改採漢語拼音,並捨棄通用拼音。[參 77][參 78]
國定假日與節日
中華民國的國定假日與節日,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實行。除此之外,中華民國實行「週休二日」,即每週六、日放假,有時尚有「彈性放假」的情形出現。詳情可參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日期 | 名稱 | 由來 | 節日性質 |
---|---|---|---|
1月1日 |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 紀念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 | 紀念日,放假 |
2月28日 | 和平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二二八事件,全國各機關並降半旗,以示哀悼 | 紀念日,放假 |
3月5日 | 童軍節 | 於1926年3月5日通過創辦中國童子軍總會(現已改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因此在1935年,再次議決將每年3月5日定為童軍節 | 節日,不放假 |
3月8日 | 婦女節 | 國際節日,紀念婦女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領域的貢獻 | 節日,不放假 |
3月12日 | 國父逝世紀念日 | 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逝世,並為植樹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3月14日 | 反侵略日 |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警惕其對國家的威脅 | 紀念日,不放假 |
3月29日 | 革命先烈紀念日 | 紀念黃花崗起義,並為青年節、中樞春祭 | 紀念日,節日,不放假 |
4月4日 | 兒童節 | 1931年中華慈幼協濟會呈請政府響應1925年國際兒童宣言,以重視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兒童 | 節日,放假[參 79] |
4月4日、4月5日 或是4月6日 |
民族掃墓節 | 原為同時紀念蔣中正逝世(4月5日)之紀念日。改為純粹民俗節日後,依照清明(二十四節氣之一)在每年落於國曆的日期為準,共有4月4日、4月5日或4月6日三種 | 原為紀念日,現為民俗節日,放假 |
5月1日 | 勞動節 | 國際節日,紀念勞工對社會和經濟的所作的貢獻 | 節日,部份勞工放假 |
7月15日 | 解嚴紀念日 | 紀念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解除長達38年的台灣省戒嚴令 | 紀念日,不放假 |
8月最後一個星期日 | 祖父母節 | 於2010年8月29日,舉辦第一次祖父母節定在每年八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希望能於小孩在開學前,能與祖父母間增進親情 | 節日,不放假 |
8月14日 | 空軍節 | 紀念1937年淞滬会戰時,中華民國空軍在筧橋空戰中勝利 | 紀念日,不放假 |
9月3日 | 軍人節 | 紀念1945年對日八年抗戰勝利,中樞秋祭 | 節日,軍人依中華民國國防部規定放假 |
9月28日 | 孔子誕辰紀念日 | 紀念至聖先師孔丘誕辰,並為教師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10月10日 | 中華民國國慶日 |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紀念日,放假 |
10月24日 | 聯合國日 | 紀念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憲章實施 | 紀念日,不放假 |
10月25日 | 台灣光復節 | 紀念1945年對日八年抗戰勝利,台灣光復 | 節日,不放假 |
11月12日 | 國父誕辰紀念日 | 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文誕辰,並為中華文化復興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12月25日 | 行憲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正式實施;與聖誕節同日 | 紀念日,不放假 |
農曆正月初一 | 春節 | 農曆新年,亦為道教節 | 節日,民俗節日,放假三天 (初一至初三)( |
農曆正月二十 | 天穿日 | 本日為中華民國全國客家日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四月初八 | 佛陀誕辰紀念日 | 紀念釋迦牟尼誕辰,浴佛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農曆五月初五 | 端午節 | 紀念愛國詩人屈原逝世 | 民俗節日,放假 |
農曆八月十五 | 中秋節 | 該日為中秋,月亮最圓,為家人團聚的日子 | 民俗節日,放假 |
農曆十二月 最後一日 |
除夕 | 農曆新年前一日 | 民俗節日,放假 |
在法律制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之外,在民間尚有一些歲時祭儀之日。
日期 | 名稱 | 簡介 | 節日性質 |
---|---|---|---|
農曆正月初九 | 天公生 | 傳說中道教中玉皇大帝的誕辰。這天全國各地天公廟、玉皇大帝廟會舉辦盛大慶典,亦有人會在此日或初一的清晨,至玉帝廟爭搶頭香。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正月十五 | 元宵節 | 每年首次月圓,道教亦稱上元節,舉行祈福儀式。人們會張燈結綵慶祝,國內則有各地燈會、平溪天燈、苗栗火旁龍、鹽水蜂炮、台東炸寒單等知名慶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三月二十三 | 媽祖生(媽祖聖誕) | 根據傳說此日為媽祖誕辰之日,亦有十八日或十九日之說,多為二十三日,在此日前後約一個月時間,全國各地媽祖廟皆相繼展開熱鬧的慶典,其中又以大甲鎮瀾宮前往新港奉天宮進香的「大甲媽遶境」,以及通霄白沙屯拱天宮前往北港朝天宮進香的兩大遶境活動最為有名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七月十五 | 中元節(盂蘭盆節) | 道教稱中元節,佛教稱盂蘭盆節,雖各有典故但皆會設祭壇「普渡」孤魂野鬼或惡鬼(餓鬼),使祂們的罪孽或痛苦能減輕一點。事實上整個農曆七月皆有人設案普渡。國內較有名者如基隆中元祭以及雲林的虎尾中元祭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九月初九 | 重陽節 | 九為至陽之數,九九故名重陽。為民俗上重要的祭祖及敬老日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二月二十二 | 冬至 | 每年夜晚最長一日,多為陽曆十二月二十二日前後,人們會一家團聚吃湯圓過節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全年多月皆有 | 豐年祭 | 台灣各原住民族各自皆有之豐年祭或類似活動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三、四月 | 飛魚祭 | 蘭嶼達悟族傳統祈福祭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四月 | 打耳祭 | 布農族傳統祭典,類似成人禮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二、八月 | 戰祭(mayasvi) | 鄒族傳統祭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月 | 五年祭(Maleveq) | 部分排灣族傳統祭典,為祈求五穀豐收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十月二十五日 | 太祖夜祭 | 原住民平埔族群西拉雅族傳統祭典,祭祀公廨中的祖靈信仰「阿立祖」,以台南大社與高雄甲仙小林村較為有名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一月 | 矮靈祭 | 賽夏族傳統祭典,為安撫傳說中遭賽夏先祖害死的矮人亡靈,另一方面亦帶有類似豐年祭的意義,現兩年一次,於苗栗南庄向天湖舉辦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二月 | 猴祭 | 卑南族傳統祭典,類似成人禮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二月二十五日 | 聖誕節 | 基督徒庆祝耶稣基督降生的節日,與行憲紀念日同日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社會
由於國民所得水準提高、生活環境與國民營養的改善、醫藥衛生的進步及醫療保健水準的提升,使得國民平均餘命逐年延長。中華民國的公共衛生積極營造健康生活、提高自主健康管理,建構健康生活型態;另配合早期篩檢,降低慢性疾病及其合併症之發生。目前主要死因有癌症、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與肺炎,癌症續居十大死因之首位;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為降幅最明顯之死因。全民健保方面,自1991年起,台灣平均每人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呈現穩定上升,且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後,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占當年國內生產毛額比隨即由1994年之4.9%提升至1995年5.4%,至2008年達6.4%,顯示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國民就醫之可近性顯著提升,2008年國民醫療保健最終支出7,885億元。近10餘年來,平均每人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呈逐年上升趨勢,由1991年之1萬0,760元,增至2008年之3萬4,287元,平均年增率達7.2%。
依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台灣地區截至2009年3月底止,住宅存量783萬戶。建築樣式方面,臺北、臺中、高雄都會地區住宅以公寓及大廈為主,其他縣市以雙拼、連棟樓房居多。家庭擁有自宅之比率,隨國民所得提高,以及國民住宅、低利購屋辦法而逐年上升。2009年底台灣地區自有住宅之比率已達87.9%,就住宅用途而言,絕大部分為專用家宅,住家兼用情形僅占4.1%;居住空間方面,平均每戶居住面積為44.0坪,每人居住面積13.2坪。另2009年底台灣地區家庭擁有自來水設備普及率約為94.9%;家庭設備方面,1970年代至80年代,以電視、電冰箱、洗衣機、電話等基本需求為主,80年代後期以冷暖氣機及錄放影機等為主,90年代汽車、家用電腦及有線電視頻道設備則日漸普遍。這些都顯示台灣家庭設備益趨現代化。
中華民國政府重視兒童及少年福利,重視婦女權益之議題,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相關法律。據聯合國2008年性別不平等指數(GII)統計,中華民國的女權地位排名為全球第四、亞洲第一;中華民國兩性發展在其他儒教國家中落差最小,婦女參政比例也居冠[參 80]。由於臺灣邁向高齡化社會,老人福利服務也是政府施政重點,與民間更據以積極推展各項福利服務。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臺灣人的環保意識逐年增加,對環境品質的要求亦日益殷切。近年來部分環境指標諸如: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妥善處理率等。然而仍有一些重要的議題,尚待突破與改進。
宗教
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有宗教自由,並且各宗教間皆為平等。此外,台灣傳教環境極為自由,政府與宗教之間亦無關聯。又因台灣為移民社會,漢人移民固有的傳統信仰如佛教、道教,在該族群中極為盛行且根深蒂固;而西方世界常見宗教,如基督教及伊斯蘭教也擁有不少信眾。
依據美國2002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華民國台閩地區2,300萬人口中,548.6萬人(23.9%)為佛教徒,454.6萬人(19.8%)為道教徒,84.5萬人(3.7%)信奉一貫道,60.5萬人(2.6%)為基督教新教教徒,29.8萬人(1.3%)為羅馬天主教徒,26萬人(1.1%)信奉天帝教。上列數據中,有一半人口時常參加各類型宗教活動,而佛教徒與道教徒以自我認知為分界,兩者重疊性相當高。
在民間普遍祭拜著媽祖、土地公、關公、城隍、孔子、義民爺等角色。佛教、道教等宗教在中華民國境內已經非常曖昧,不易區分,兩教相互影響融合,因此在寺廟中看見各種不同宗教的神靈被共同祭祀是常見的事。然而,在原住民部落則多信仰基督教。另外,新興宗教、儒教與氣功法門等廣義的宗教信仰在21世紀的台灣也各有數萬名以上的信徒,並常有相當活躍的傳教活動。實際上,現今台灣有將近八成一的民眾擁有宗教信仰,更有超過五成的民眾經常參加各類型的宗教儀式與慶典。
教育
現行中華民國的學制為六/三/三/四制的架構,成形於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除了基本的國民義務教育外,還有屬於高等教育的普通教育與技職教育二部分。此外,中華民國教育部長年對海外華人比例較多的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招收華裔學生前往攻讀大學學位[參 81];近年則積極開放國際學生與中國大陸學生前往求學,並將重點置於課程英語化,以迎國際化需求。由於升學主義以及競爭激烈,學子大多在課後到補習班學習,以準備升學考試或是英文程度及專業認證等課程。
基本上幼稚園保育年齡四至六歲,雖為非義務教育,但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扶持弱勢幼兒及早入學,為減輕貧苦家庭負擔和即早與國民教育接軌,計劃於2011年起國教向下延伸一年[參 82],以期接受幼稚教育人數有效增加。目前的國民義務教育包含國民小學(國小)及國民中學(國中),所有國民均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權利及義務。國小六年,在學年齡六至十二歲;國中三年,在學年齡十二至十五歲。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於九十學年度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將課程與教學銜接。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7年宣佈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參 83],目前正研擬具體配套措施、徵求社會意見,政策執行上趨於共識[參 84]。
而大約9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透過免試入學或基測,可依成績選擇進入三年學制的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級職業學校(高職)或是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專)繼續升學,此即為多元入學。高中及高職為三年,在學年齡十五至十八歲,五專為五年,在學年齡十五至二十歲。之後再藉由學測或指考進入普通大學、藉由四技二專統測進入四年制技術學院(四技)及二年制專科學校(二專)或藉由二技統測進入二年制技術學院(二技),三者畢業後(二專除外)可取得「學士」學位。至於研究所,學士生或碩士生藉由各校獨立招生的方式進入碩士班或博士班就讀。大學學士班四年、二技兩年;碩士班一至四年,博士班二至七年,在職或有需要者得由各校自訂酌予延長。高中職、大專及研究所的遴選方法,現今大都依申請入學、推薦甄試或是考試分發的方式遴選。目前屬於高等教育的大專院校之錄取率皆高達90%以上,基本上實現全民教育。
此外,為提供一般社會大眾進修機會,也有進修補習學校或社區大學來讓民眾進修與終身學習管道,上課時間通常為午間、晚間和週末。而對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也設有特殊教育,以助各類學生均能適性發展。
中華民國的教育行政單位依照性質不同可分為:教育行政機關及社會教育機構。教育行政機關,採中央及地方二級制,中央設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設教育局(處)。社會教育機構,包括社會教育館所、圖書館、博物館和社教館等,分別職掌社會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展。
體育
中華民國的體育事務,主要由政府設置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來負責管理及推動。在國內比賽方面,為了提倡全民運動,每隔兩年舉辦一次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並每年舉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鼓勵青年運動及培養新人選手。
棒球為台灣較盛行的運動之一,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於1973年成立,職業棒球聯盟中華職棒則於1989年成立。而為了振興籃壇,除了中華民國教育部每年舉辦高中籃球聯賽外,因退出聯合國之後,暫時無從參與國際籃球賽而舉辦的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2003年成立一個半職業的男子籃球聯盟超級籃球聯賽。
中華民國目前以「中華台北」名義参與國際體育活動,以中華奧委會會旗代表中華民國國旗,以中華民國國旗歌主旋律填寫的中華奧委會會歌來代替中華民國國歌。並且於1973年將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負責國際運動賽事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及負責國內運動賽事的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近幾年來台灣體育於國際比賽方面,在撞球、網球、射箭、拔河、舉重、健力、乒乓球、跆拳道、軟式網球等項目有優異表現。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運動會時,靠著跆拳道選手陳詩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奪得奧運參賽史上正式賽兩面金牌。2006年亞洲運動會時,台灣的體育強項棒球,首次拿下亞運金牌。中華民國棒球選手也陸續加盟美國職棒大聯盟或日本職棒,並有出色表現。2009年7月,高雄市主辦第八屆世界運動會[參 85],9月,台北市主辦第二十一屆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參 86],兩盛會先後在北高兩地成功舉辦,皆是中華民國首次主辦的大型國際綜合體育賽事;除了留下了寶貴的體育設施資產與承辦經驗外,也對為了未來主辦奧運等賽事鋪路。
注釋
- ^ 於升國旗時奏樂。在國際運動場合上,如以中華台北代表,則替代國歌奏樂。
- ^ 2.0 2.1 2.2 建國後的北洋政府時期,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北京;訓政時期,國民政府定都於南京,並明定於《訓政時期約法》之中;行憲後則無法定首都(詳見《中華民國憲法》),但在部份法律、命令內仍有「首都」用詞,如行政院制定之行政命令《忠烈祠祀辦法》明文「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首都,建立首都忠烈祠」。此處國家模板及內文中所稱之首都,是指「中央政府所在地」。其他就首都之相關爭議,請參閱「行政區劃 - 首都」一章,及中華民國首都條目。
- ^ 此處僅比較直轄市和縣、市等行政區,不包含已虛級化的省。
- ^ 中華民國沒有法定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主要媒體多使用國語,以國語為事實(de facto)的官方語言。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區域(即台灣地區)使用的漢語方言共有閩南話(約80%人口;在台灣本島及澎湖使用的閩南語,或另稱為「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約15%人口)、福州話(馬祖)、興化語(烏坵)。台灣原住民族的母語為南島語言,但國語的地位等同於第二母語。
- ^ 5.0 5.1 此處依照中華民國教育部審定之國民中學歷史教科書的用法;民間和學術界亦有「河洛人」、「福佬人」等用法。
- ^ 此處的「主要宗教」,乃信仰人口佔全國百分之五以上者。詳見台灣宗教。
- ^ 中華民國法定曆法為「公曆」亦即格里曆,不使用公元紀年,另設民國紀年。而農曆則是在一般民間使用。
- ^ 根據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發行之護照內容,其國家代碼是台灣的英文簡寫「TWN」」(Taiwan),而非中華民國的英文縮寫「ROC」(Republic of China)。
- ^ 許多家庭中也使用220 V電源,大部分是用於冷氣之類較耗電的家電用品。
- ^ 10.0 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稱為「自由地區」,而法律有時稱為「臺灣地區」,例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一款。
- ^ 11.0 11.1 包括內地十八省、東北九省、塞外及塞北四省、西部三省和台灣省。
- ^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然而固有疆域範圍,尚有解釋空間。司法院大法官曾於《司法院釋字328號解釋》中表示:「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 計步兵128個師、46個獨立旅、騎兵9個師、6個獨立旅、砲兵4旅、20個獨立團,正規軍合計170萬人。
- ^ 例如台兒莊、淞滬、長沙等戰役,上海市、筧橋等空戰。共有38,931次小型戰鬥、1,117次重大戰役、22場大會戰,傷亡人數高達330餘萬人(含1937年至1945年間的補充兵員)
- ^ 國共內戰共可分為兩次,第一次是1927年至1937年間,因為西安事變而止。第二次則是1945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遷台,兩岸分治,至此兩岸長期軍事對立。本內戰時期為第二次國共內戰。
- ^ 現今有8部2會、3署、2局、1處、21委員會。
參考資料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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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政府必須「積極」負起「管理」的責任,才能「有效」降低「開放」的風險。執政者必須著眼於國家長遠的發展,為可以預見的風險把關,扮演經濟安全的守門人,不能夠討好或取巧。「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將是未來兩岸經貿政策的新思維與新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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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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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 CIA - The World Factbook -- Taiwan(2006年11月14日)
- 國史館
- 辛亥革命 百年國殤
- 誰想統一
參見
- 中華民國歷任國家元首列表
- 台灣
- 中華台北
- 中華民國法律
- 中華民國軍事
- 中華民國政黨
- 中華民國國民
- 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列表
- 台灣第一列表(目前中華民國第一列表)
- 台灣之最列表(目前中華民國之最列表)
- 台灣世界紀錄列表(目前中華民國世界紀錄列表)
外部連結
- 概覽
- 中華民國簡介 - 總統府
- BBC新聞-國家及地區檔案:中華民國
- 《世界概况》上有关Republic of China的条目
- 政府
- 旅遊
- 地圖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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