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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26: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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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惆怅体]]===
===[[:倪匡惆怅体]]===
{{de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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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刪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2年5月26日 (六) 15:45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2年5月26日 (六) 15:45 (UTC)

2012年6月7日 (四) 15:44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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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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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宗琦"”——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Gakmo留言2012年6月7日 (四) 13: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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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6日 (六) 01:41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IMSMI'm Ready。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安阳实验中学。足以成立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Eager(S. T. U.) 2012年5月26日 (六) 01:49 (UTC)[回复]

安阳实验中学是侵權條目,安阳实验中学/temp是改寫前者的條目;條目現正在侵權討論中,如改寫的條目沒有問題,7天後自有管理員處理,無須在此提刪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5月26日 (六) 08: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維基百科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5月26日 (六) 02:08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你來檢查关注度?還是你吩咐人家檢查关注度?
共產黨內綱領性文獻,正是东家之丘,我就不檢查了--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04:31 (UTC)

全文部分已被移除,其餘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知名人物,条目短小,类似个人站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29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未必要?条目短小,缺少页面分类,没有参考、注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29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删除理據:非知名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29 (UTC)[回复]
文中"GP"是甚麼意思?都沒譯好--123.202.64.17 2012年6月1日 (五) 12:43 (UTC)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空页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3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0準則,已由User:石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5月26日 (六) 08:41 (UTC)[回复]

(×)删除理據:非必要用户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34 (UTC)[回复]
  • (○)保留主要是我想要用这个,也想叫同学用..Jebwiz Oscar 2012年5月26日 (六) 03:19 (UTC)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只有百科信息框,且语法错误(目前如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2:47 (UTC)[回复]
  • 雖然作為鳥類的「管鼻鸌」在中文維基暫無條目(僅有其亞種暴雪鹱),但光是「管鼻鸌」三字,只適宜指稱en:Fulmar。作為俯冲轰炸机en:Fairey Fulmar,有必要移動到更適當的標題(比如加上「费尔雷」和甚麼機種甚麼甚麼的……)作區分--123.202.64.17 2012年5月26日 (六) 06:06 (UTC)

內容已被改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讨论页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ys 721tx(留言) 2012年5月26日 (六) 02:50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目標頁面或檔案不存在,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理由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hlfm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3:38 (UTC)[回复]

我以为,学业规划概念的引用不能说是抄袭,因为这种概念的表述很多时候只有用一定的术语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如果为了所谓的原创就必须用不同于这一概念的术语则不见得合适。 如果大家还觉得不合适,请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将其放在维基的其他项目里也可以。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类似生者传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3:4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Wikipedia无关内容,违反用户页使用守则WP:UP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gns 2012年5月26日 (六) 03:4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Wikipedia无关内容,违反用户页使用守则WP:UP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gns 2012年5月26日 (六) 03:4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Wikipedia无关内容,违反用户页使用守则WP:UP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gns 2012年5月26日 (六) 03:46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 2012年5月26日 (六) 05:1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只包含5個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5月26日 (六) 05:45 (UTC)[回复]

由石完成,理由CSD G1。--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02: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有这种类型的数字吗?怎么查不到?是恶搞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ack No1留言 悠悠地唱着最炫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2012年5月26日 (六) 06:57 (UTC)[回复]

既然可確認不是惡搞,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维基百科不是词典. (►)移动维基词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ack No1留言 悠悠地唱着最炫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2012年5月26日 (六) 07:10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4日 (一) 02: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到底是什么人,前后姓名居然不一致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ack No1留言 悠悠地唱着最炫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2012年5月26日 (六) 07:11 (UTC)[回复]

由石完成,理由:CSD G3。--留言2012年5月29日 (二) 08: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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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本齣是以網路上錯誤資訊編輯,為虛構,請求存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 Zhe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9:2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类似爱好者站点,条目质量差(非重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9:31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中立性存疑,类似生者传记(没有逝世日期,假定为生者)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9:33 (UTC)[回复]
移動至金雄鎔,或者恢復金雄鎔,然後把金恩榮併入金雄鎔--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08: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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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条目定义不明确,播出时间一栏仅有时间表,甚至连哪个频道都没有说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9:36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青黑色。相同含义,黛色为古意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9:37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没有定义或者简介,请见条目,没有参考文献和分类(非重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 2012年5月26日 (六) 09:3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必要的模版,都是只適用分類,不適用模版的情況。而且已經有列表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 Zhe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9:4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只列出12個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5月26日 (六) 11:3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只列出13個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5月26日 (六) 11:41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关于这个词条名称有误,《史记》关于此战的记载有四个版本,《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为(秦王政)六年,韩、魏、赵、卫、楚共击秦,取寿陵。秦出兵,五国兵罢。《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记载为(赵悼襄王)四年,庞暖将赵、楚、魏、燕之锐师,攻秦蕞,不拔。《史记·卷四十·楚世家》记载为(楚考烈王)二十二年,与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而《史记·卷七十八·春申君列传》则记载为攻秦至函谷关。杨宽认为蕞位于陕西省临潼县北,已经深入秦国境内,五国联军没有能力攻到此地,应以《楚世家》和《春申君列传》的记载为准,见杨所著《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1076页。如果杨宽推测属实的话,那此战名应为函谷关之战。词条引用参考资料也多为联军攻寿陵,内容更是与《东周列国志》中的记载混为一谈,应该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5月26日 (六) 12: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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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flon 2012年5月26日 (六) 15:37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HEM.is.TRY 2012年5月26日 (六) 15:45 (UTC)[回复]

--- 重定向至倪匡--Gakmo留言2012年6月7日 (四) 14:3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HEM.is.TRY 2012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gns 2012年5月26日 (六) 16:36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HEM.is.TRY 2012年5月26日 (六) 19:3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已合併編輯歷史。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张氏䱗。重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6日 (六) 20:54 (UTC)[回复]
維基很多人都被他弄得很累了,連管理員都處理不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9的存廢討論 ^^"--123.202.64.17 2012年5月27日 (日) 04:51 (UTC)
我在想下一批应该什么时候贴上来。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7日 (日) 15:03 (UTC)[回复]
好不好找管理員談談?(或者管理員好不好加入討論,給點意見 ^^")?--123.202.64.17 2012年5月27日 (日) 16:21 (UTC)
其實提上來也沒有幾個朋友參與整合工作。最重要的是你找到的資料,有興趣參與工作的朋友知道在哪個地方找到來處理。我現在只是吧上次沒處理完的剪存起來而已--123.202.64.17 2012年5月27日 (日) 17:19 (UTC)
存廢討論不應該是處理這種合併工作的地方,如果確認是重複主題,其實自己直接動手合併就可以了,同時跟條目創建者知會一聲;合併後如果還想再合併編輯歷史,可以找個通知管理員請求協助。如果連自己也懶的合併,就提交到Wikipedia:合并请求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10:43 (UTC)[回复]
「同時跟條目創建者知會一聲」←Alan li君不理啋人的,不然也不會產生這麼大量重複條目了 @_@--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12:41 (UTC)

已合併編輯歷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01: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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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和火野玲完全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p111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22:1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23:1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