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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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燈'''{{BD|||catIdx=Li李}} |
'''李學燈'''{{BD|1909|1月24日|1998|10月18日|catIdx=Li李}}<ref>{{Cite book|title=追思先父李大法官學燈先生|last=李克龍|first=|publisher=|year=|isbn=|location=|pages=}}</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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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證據法學家。[[江蘇]][[阜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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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1年畢業於[[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學]])法律學系。<ref>民國38年,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國立中央大學更名為國立南京大學,次年徑稱[[南京大學]]。民國51年,[[國立中央大學]]在臺灣復校。國立中央大學在大陸即為南京大學。</ref>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曾出任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民國82年被評為教育部第卅七屆學術獎法科得獎人。 |
民國21年畢業於[[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學]])法律學系。<ref>民國38年,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國立中央大學更名為國立南京大學,次年徑稱[[南京大學]]。民國51年,[[國立中央大學]]在臺灣復校。國立中央大學在大陸即為南京大學。</ref>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曾出任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民國82年被評為教育部第卅七屆學術獎法科得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