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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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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 (三) 02:29的版本

李學燈(19091月24日—199810月18日)[1]

  1. ^ 李克龍. 追思先父李大法官學燈先生. 

,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證據法學家。江蘇阜寧人。

民國21年畢業於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學)法律學系。[1]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曾出任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民國82年被評為教育部第卅七屆學術獎法科得獎人。

著作

  • 《證據法比較研究》
  1. ^ 民國38年,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國立中央大學更名為國立南京大學,次年徑稱南京大學。民國51年,國立中央大學在臺灣復校。國立中央大學在大陸即為南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