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擊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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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皇城]]巡城[[御史]][[劉廷元]]初審,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跟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同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喫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認為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老實招供就給你飯喫,不老實就把你餓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眾人迴避,親自審問。 |
經過[[皇城]]巡城[[御史]][[劉廷元]]初審,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跟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同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喫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認為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老實招供就給你飯喫,不老實就把你餓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眾人迴避,親自審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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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由刑部十三行省清吏司(簡稱十三司)會審<ref>十三司长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赵会祯、劳永嘉、王之肕、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唯道、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沣、朱瑞凤等人</ref>,原來[[鄭贵妃]]派太监营建佛寺,太监烧 |
後由刑部十三行省清吏司(簡稱十三司)會審<ref>十三司长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赵会祯、劳永嘉、王之肕、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唯道、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沣、朱瑞凤等人</ref>,原來[[鄭贵妃]]派太监营建佛寺,太监烧製砖瓦,居民有很多卖柴从中获利的。張差原名張五兒卖了田地买木柴卖给磚瓦廠,在一個月前,張差的薪柴無故被人燒了,投訴無門,結果[[紅封教]]馬三道、李守才、其姐夫孔道,讓他跟著貴妃宮中派出監修鐵瓦殿的太監龐保進京,說事成後可以給他幾畝田,入京見到另外一位太監劉成,貴妃宮中太監劉成於宮外的別墅,並供應酒肉。幾天後,劉成帶他進[[紫禁城]]。太監交棗木棍給張差,又給張差飲酒。帶他到慈慶宮,著他進宮後見人即打,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監言明,如打死穿黃袍者,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他會救張差。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郑贵妃 (明神宗)|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ref>《[[明季北略]]》(卷1):“初万历四十三年乙卯五月初四日,蓦有男子闯入东宫,以梃掊仆守门内侍一人,韩永用等呼集执之,送部鞫审。是犯姓张名差,御史刘廷元疏言迹涉风魔,貌如黠猾,刑部郎中胡士相等定为风癫,提牢官王之寀重加讦问,言有马三道诱至庞、刘二太监处,语多涉郑国泰。国泰出揭自白。”</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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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 (一) 06:52的版本
梃擊案,(梃,音挺)明末三大案之一,亦是國本之爭的插曲。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有一男子張差欲以梃(木棍)刺殺皇太子朱常洛,最終失敗,朱常洛亦鞏固太子地位。
背景
在中國歷史上皇朝的禮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長子為太子,如皇后無子,則以最年長的兒子為太子,皇帝亦曾經廢立太子。
雖然明太祖在皇明祖訓規定由嫡長子繼承大統,但明朝有數代皇帝因特殊情況而得位。如第三代皇帝明成祖便在太祖死後不久,起兵篡奪姪兒明惠帝的帝位。明英宗遭蒙古人擄走,故于謙擁立明景帝。明武宗無子而歿,內閣首輔楊廷和立明世宗入繼大統。但明朝在一般情況下,仍然依襲這套宗法立儲君。
明神宗在位期間,由於王皇后無子,故朝臣主張立長子為太子,皇長子朱常洛,萬曆十年出生,是神宗宮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萬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寵愛的鄭貴妃之子,神宗由於對鄭貴妃的愛情,鄭貴妃亦不斷向神宗進言,故打算立福王為太子,但朝臣根據皇明祖訓,堅持立朱常洛為皇太子,而李太后、王皇后也支持立常洛,是為國本之爭。
最初神宗不斷拖延,弄至皇長子十歲時,因為儲位未定,不能就學讀書。神宗雖然處分一些支持皇長子的大臣,但東林黨也支持皇長子,使支持皇長子為太子的聲勢更大。萬曆二十九年,皇長子朱常洛二十歲,神宗在無法拖延下終於策立常洛為皇太子,常洵為福王,封地為洛陽。
國本之爭演變成皇帝與大臣勢力之權力鬥爭。結果鄭貴妃忍無可忍,終於爆發明朝立國二百五十年以來最嚴重宮廷仇殺事件——梃擊案。
爆發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張差,手持棗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李鑒,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張差[1]。將他交给了東華門守衛指揮朱雄。由巡皇城御史劉廷元審問。
轉折
經過皇城巡城御史劉廷元初審,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跟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同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喫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認為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老實招供就給你飯喫,不老實就把你餓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眾人迴避,親自審問。
後由刑部十三行省清吏司(簡稱十三司)會審[2],原來鄭贵妃派太监营建佛寺,太监烧製砖瓦,居民有很多卖柴从中获利的。張差原名張五兒卖了田地买木柴卖给磚瓦廠,在一個月前,張差的薪柴無故被人燒了,投訴無門,結果紅封教馬三道、李守才、其姐夫孔道,讓他跟著貴妃宮中派出監修鐵瓦殿的太監龐保進京,說事成後可以給他幾畝田,入京見到另外一位太監劉成,貴妃宮中太監劉成於宮外的別墅,並供應酒肉。幾天後,劉成帶他進紫禁城。太監交棗木棍給張差,又給張差飲酒。帶他到慈慶宮,著他進宮後見人即打,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監言明,如打死穿黃袍者,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他會救張差。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3]。
結局
朝臣大多懷疑是鄭貴妃想要謀殺太子,王志、何士晋、张问达奏疏谴责鄭貴妃的兄弟郑国泰“专擅”;郑贵妃則惶惶不可终日,向皇上哭诉,明神宗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意圖將事情淡化處理,太子亦不願深究,最後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並磔死分屍。張差臨死前曾說:“同谋做事,事败,独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據《先拨志始》)。司礼监会同廷臣在文华门會審龐保、劉成兩人,由於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六月一日,神宗密令太監將龐保、劉成杖斃,全案遂無從查起[4]。马三道、李守才、孔道判處流放。兩年後京察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利用拾遗纠察机会弹劾王之寀贪财,于是削籍为民。
影響
滿朝官吏一致認為鄭貴妃是幕後的幕后主使,引爆眾臣的憤怒,要求神宗交代。神宗自此徹底放棄易儲之說,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穩固。
参见
参考文献
- ^ 许文继、陈时龙. 正说明朝十六帝. 劝学网. [2014-02-04] (中文).
- ^ 十三司长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赵会祯、劳永嘉、王之肕、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唯道、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沣、朱瑞凤等人
- ^ 《明季北略》(卷1):“初万历四十三年乙卯五月初四日,蓦有男子闯入东宫,以梃掊仆守门内侍一人,韩永用等呼集执之,送部鞫审。是犯姓张名差,御史刘廷元疏言迹涉风魔,貌如黠猾,刑部郎中胡士相等定为风癫,提牢官王之寀重加讦问,言有马三道诱至庞、刘二太监处,语多涉郑国泰。国泰出揭自白。”
- ^ 《明季北略》(卷1):“科臣何士晋请穷其事,上大怒因召百官进。百官膝而前,时太子、三皇孙俱侍。上曰:昨有风癫张差突入东宫伤人,此是异事,与朕何与?外庭有许多闲说,尔等谁无父子,乃欲离间我父子耶?止将有名人张差、庞保、刘成,即时凌迟处死。其余不许波及无辜一人。寻执太子手,示群臣曰:此儿极孝,我极爱惜他。时御史刘光复伏于众中,喜极扬言曰:陛下极慈爱,太子极仁孝。因班联稍后,声颇高,上误以为别有所争。命中涓拿下,承旨者梃杖交下,上令押朝房待旨。怒稍夷,又以手约太子体曰:彼从六尺孤,养至今成丈夫矣。我有别意,何不于此时更置。至今长成,又何疑耶?寻诛张差于市,毙庞、刘于内庭,事遂寝。于是罢王之采官,补何士晋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