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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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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進一步意見就先把二方針公示了。[[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公示7日,2023年6月20日 (二) 05:08 (UTC) 結束'''<!--Template:Make public-->。--'''[[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6月13日 (二) 05:09 (UTC)
沒有進一步意見就先把二方針公示了。[[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公示7日,2023年6月20日 (二) 05:08 (UTC) 結束'''<!--Template:Make public-->。--'''[[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6月13日 (二) 05:09 (UTC)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通過。--'''[[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6月20日 (二) 07:19 (UTC)


== 優良條目標準 ==
== 優良條目標準 ==

2023年6月20日 (二) 07:19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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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41 12 Sanmosa 2024-12-26 22:26
2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87 8 自由雨日 2024-12-20 08:58
3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1 1 Sanmosa 2024-12-20 08:58
4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1 1 Sanmosa 2024-12-20 09:17
5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1 1 Sanmosa 2024-12-22 16:36
6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1 1 Sanmosa 2024-12-21 12:08
7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1 1 Sanmosa 2024-12-25 21:54
8 重新讨论NT:MUSIC 1 1 Sanmosa 2024-12-17 16:42
9 建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擴增「交通迷內容」方針之請求與討論 1 1 Sanmosa 2024-12-21 12:13
10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1 1 Sanmosa 2024-12-18 07:27
11 欢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见 31 6 魔琴 2024-12-24 10:44
12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1 1 Sanmosa 2024-12-22 19:17
13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1 1 Sanmosa 2024-12-20 08:48
14 控制複雜ANM案例 1 1 Sanmosa 2024-12-22 22:17
15 建議明確签名的「255字节」是以何种編碼計算 3 2 内存溢出的猫 2024-12-20 17:10
16 维基百科:关注度 (组织)加入大專 1 1 Sanmosa 2024-12-21 12:04
17 修改WP:SOAP 1 1 Sanmosa 2024-12-22 16:38
18 電子遊戲與日本動漫條目命名的標點符號使用規定 1 1 Sanmosa 2024-12-23 12:10
19 WP:SW 5 3 自由雨日 2024-12-2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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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改組”也改成“第X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Talk:南京大屠殺 § 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南京大屠杀中的“大屠杀”三字,主观色彩太强,不如换成立场中性的“事件”二字。“南京事件”也是日本对此事的正式称呼方式,在下认为可以名从主人。而且所谓的“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有可能是被刻意编造的,并非事实。用大屠杀三字,会导致读者先入为主的信以为真,以为真的曾经在南京发生过所谓屠杀,有欠公允。夏土贤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03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现状

自2012年起,中维有关JR货物各货物大站条目“○○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出现了“某某货物总站”的译法。诸如2012年出现的条目札幌货物总站。此后接连出现了东京货物总站大阪货物总站等车站条目皆从其译法。

问题

一个大问题:貨物Terminal駅”翻译成“货物总站”的根据在哪?

查Google发现,在2012年前,网络来源中十分缺少有关车站译为货物总站的说法,反倒是2012年札幌货物总站等条目出现之后,类似的翻译多了起来。甚至在2019年,中国铁科院有关人士发表论文时,也引用了“总站”的说法(doi: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9.12.12)。因此我怀疑最初维基“货物总站”译法可能为原创研究,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长达十余年的文献循环论证

查证

查铁道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铁道科技名词——汉英法德俄日六种语言》(简体中文)时,所谓“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区段站”。但是欠缺“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翻译。

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日语)时,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枢纽站”,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货运枢纽站”。

以上两例或可证明至少在中国大陆的铁路术语中,所谓“总站”的翻译是非常有问题的。

提议

因为不知道非中国大陆的地区术语是否也有对应翻译,需要请教社群中其他地区的有识者(如@鐵路1@雪雨73),并早日确定翻译方案以匡正对应诸多条目的名称。--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0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 §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保護方針 §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空间 §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因為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不放在技術區,放在方針區
前言

前次討論,已有初步共識,不過當時有意見認為需近一步討論,也因 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需要在方針區確認共識或進一步討論。

方針/指引的部分即:

技術細節:

  • 將MOS更名為「格式手冊」,即:
  • 編輯以下頁面:
中填入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正文

前次討論,因為MOS語言維基百科的創立,因此本站設立的MOS捷徑得以因此技術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為命名空間。當時的討論主流共識認為,既然都有名字空間了,不如把對應頁面都(►)移动進去。

我現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會都升格MOS為正式命名空間了,我們不使用實在浪費。且屆時上述更名技術操作全部完成後,移動到下面的頁面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將會直接顯示為「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同當時「維基百科:XX專題」變為「專題:XX」的好處。

提及上次「關於本命名空間」之討論參與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歡迎再次發表意見。

  • (~)補充 現行「指引上」MOS的地位現在是偽命名空間,然而目前基金會已經將之升格為「真」命名空間,因此「技術上」MOS的地位現在是「真」命名空間。這次希望的修訂就是能充分利用這個「真」命名空間,同時修訂相關方針指引以滿足phab:T363538的現況。--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12月5日 (四) 04:06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 §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想法: 維基百科:抄襲

現行條文

抄襲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在學術寫作中,如果未能在論文中充分標註來源,而借用他人的任何想法或語言,便會被視為抄襲。無論來源是已出版的作者、其他學生、無明確作者的網站、販售學術論文的網站或其他任何人:將他人的工作據為己有就是偷竊,這在所有學術情況下都不能接受,無論你是故意還是無意這樣做。)該來源提供了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劍橋大學將抄襲定義為:「將他人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當作自己的作品提交,而沒有適當標明來源,無論是否有意圖欺騙。

維基百科有三項核心內容方針,其中兩項很可能在不經意間產生抄襲問題。非原創研究防止我們將自己的想法放入條目當中,而可供查證要求條目必須基於可靠的已發表來源。這些方針意味著維基百科人非常容易被指責為抄襲者,因為我們非常執著於來源,但不能在內容上太過接近來源文本。由於抄襲的發生可能沒有欺騙的意圖,因此我們的關注方向應當放在教育編輯者清理條目內容。

提議條文

抄襲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

我們建議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條目的每一分段或單一事件應避免完全依靠同一個網站或書藉(每單元),當中包括官方網站及書藉。我們不建議編輯者原文引錄來源的任何連續句(透過轉述他人直接發表的關鍵言論除外)。對於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條款或詳細使用方法,應使用外部連結功能連結至記載相關資訊的官方網站或可靠來源。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36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指引 § 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格式手冊的相關討論

小弟最近遇到不太理性的H君交通迷,對於其之前在義大客運所撰寫的內容(包含過多愛好者資訊和路線圖中過多色彩標記和外文地名翻譯等)被刪除和多次被退回,在討論頁大動肝火、文字攻擊和強調路線番號用色是依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路線性質給予顏色做使用等。尚不接受任何有效溝通和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

邀請擅長撰寫和制訂方針指引的維基人能協助進行Wikipedia:愛好者內容中擴增「交通迷內容」相關方針或指引,期能避免往後又有類似的情形發生。敬請參見先前討論過的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內容。

小弟在此通知之前參與過上述討論的閣下們@街燈電箱150號、@唔好阻住我愛國、@Tisscherry、@Sanmosa、@鐵路1、@Sanmosa、@YFdyh000,先謝過各位閣下們。--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8:42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人物) §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12月27日 (五) 02:11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現擬修訂WP:关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实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候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2]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3]

参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雖然俄罗斯在其憲法上為联邦制國家,然而由於其国体高度中央集权,本條文在處理上不將俄羅斯視為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
  3. ^ 共產主義國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言,僅限其常設機關的成員適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設機關為其常務委員會

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9 (UTC)

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 §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背景: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Kalin8111 有不少編輯者認為在投票結束前最後一刻才投票的觀感極差,因為這個行為是讓編輯者不能在合理時間內進行修正。

建議方案1:

  • 於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 (24小時),在這時間,不接受新投票,只有點票員可以發言。
  • 若然有人在投票完結前24小時提出反對,隨即啟動cooldown time。
  • 提名者可在cooldown time 進行修正,由點票員決定是否已作正當合理的修正。
  • 點票員在cooldown time 完結當刻進行檢視反對票意見工作,如果那個反對意見已被解決,點票員以劃票作結。(反對者在這個時間沒有資格發言,因為他在投票完結前24小時才發言(意指下次請早))


建議方案2:

  • 於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 (24小時),在這時間,不接受新投票,只有點票員可以發言。
  • 若然有人在投票完結前24小時提出反對,隨即啟動cooldown time。
  • 提名者可在cooldown time 進行修正,由點票員會透過ping通知所有投票者,在cooldown time 結束後24小時內投票表決那份意見是否得到解決。
  • 點票員在cooldown time +24小時 (總時長是結束投票後48小時)完結當刻進行檢視投票結果,如果那個反對意見已被解決,點票員以劃票作結。(反對者在這個時間沒有資格發言,因為他在投票完結前24小時才發言(意指下次請早))

以上

(P.S.下方提案POINT是本案延伸,敬請各位繼續參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34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但是您發現自己並沒有時間持續關注該討論內容。

理當不要發言,以免您因為對提案不理不睬的態度而妨礙其他人形成共識。

而不要只撇下反對意見卻沒有跟進其他編輯者就着您的反對意見進行深入討論。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

理當在討論階段表達反對意見。

而不要在公示/投票結束當天提出反對意見。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53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複雜ANM案例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组织) § 修改學校關注度指引

此討論意在就修改現行學校關注度指引產生共識。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5:56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關於理解法律威脅的內容

第一部分是過去提議的條文,第二部分是當前提議的條文。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第一部分

斷言行為可依文明處理;不只是出於法律,站內也存在指控性詞彙,比如:隱私、侮辱、猥褻、騷擾,Twinkle裏的{{uw-defamatory}};我覺得提醒他人行為已觸法,反而更切合法律威脅。 -- 月都 2023年4月23日 (日) 01:19 (UTC)[回复]

所以你具體是想要做甚麽?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3日 (日) 02:10 (UTC)[回复]
若非純粹尋求方針詮釋,建議具體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3日 (日) 21:37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如果您持續斷言其他編輯的評論是誹謗或中傷,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請避免使用指控性的詞彙,例如改成使用「條目中對於我的介紹是虛假的,我要求更正」。

提議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提醒他人行為可能已觸法,除非相關法律亦受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支持,但建議改成使用「不符合某方針或指引」。

提議的條文來自:Wikipedia:如何處理法律威脅#法律威脅的例子,刪減了部分內容。 -- 月都 2023年5月3日 (三) 22:51 (UTC)[回复]

這個改動是完全抹除了判讀依據,模糊化行為特徵之餘更可能製造更多漏洞,不認為是一個適切當前環境之改動。--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1:44 (UTC)[回复]
或許需要在提議裏修改用詞。 -- 月都 2023年5月14日 (日) 02:11 (UTC)[回复]
看不到這樣修改的合理理據。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4日 (四) 03:30 (UTC)[回复]
您好,可按此檢閱理據,已有警告模板12344im,還有關於誹謗的方針,容易被維基人使用的詞彙;未能直接與法律掛勾,或者是試圖走政府程序。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回复]
(!)意見:個人不認為需要總是在對話時引用站內規範。「避免法律威脅」的規範本意只是為了平衡用戶的編輯權益和義務、促進溝通、降低風險而已,並非任何事情都要引用站內規範。且相關警告模板主要針對誹謗,用於維護條目內容和人物或機構、團體等條目的傳主權益,易於理解,應不致有什麼疑義。--Kriz Ju留言2023年5月19日 (五) 17:19 (UTC)[回复]
同意不認為需要總是在對話時引用站內規範,最重要的是核心價值,得悉條文後我不建議相關做法,某種程度是不符合文明方針: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或許可以提議加入例子);然而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我認為比較牽強,理由就如上方的留言。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如果您持續斷言其他編輯的評論是誹謗或中傷,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請避免使用指控性的詞彙,例如改成使用「條目中對於我的介紹是虛假的,我要求更正」。

提議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警告用户行為可能已觸法,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受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支持建議改成使用「不符合某方針或指引」。

增加了針對用户的條件;至於合理認為的角度,提醒是相對不明顯,警告是具有壓迫性。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回复]

(-)強烈反对月都版。「警告用戶行為可能已觸法」不符合事實,「,受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支持,」不是中文句法或帶有嚴重歧義。--西 2023年5月18日 (四) 03:15 (UTC)[回复]
您好,請教一下如何不符合事實;受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支持,這條提議是有不足的地方,可以沿用相關法律亦受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支持。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你的文句帶有嚴重缺陷,單純警告用戶行為本質上不觸「法」,甚至是指控他人誹謗或中傷都不觸「法」(維基百科規則更不是「法」);「法律」受「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支持更是本末倒置,不是「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支持(support)相關法律而是防止違反維基百科的內容違反相關法規。--西 2023年5月28日 (日) 01:44 (UTC)[回复]
在未來提議的條文:觸法 ⇒ 觸 ••• 受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支持,建議改成使用「不符合某方針或指引」⇒ 對於違反法律方針的行為,建議在指出問題時用「不符合某方針或指引」。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仍然不知所云,仍強烈反對。--西 2023年6月4日 (日) 05:48 (UTC)[回复]

在提議條文所描述的情境,歡迎大家討論是否保留下述句子: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如果您持續斷言其他編輯的評論是誹謗或中傷,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請避免使用控性詞彙例如改成使用「條目中對於我的介紹是虛假的,我要求更正」。

提議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對用戶警告已觸犯法律,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建議在出違反法律方針時候,改成使用「不符合某方針或指引」。

以上。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對用戶警告已觸犯法律」仍不知所云,歐化漢語到有歧義的極致地步。您的意思是「警告指用戶觸犯法律」嗎?就算是,前文後理都不合理,前面「警告觸犯法律」已經是擺明的法律威脅了,後面又「反覆發表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西 2023年6月13日 (二) 05:15 (UTC)[回复]
我是指對用戶警告您已觸犯法律,就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至於需不需要反覆發表類似言論,視乎大家提出的意見而制定,因為有參考例子,他的發言很巧:這是錯誤立場,ㄨㄨ法可以管理維基,請大家不要討論條目。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第二部分

現行條文

使用者之間若因維基百科站內相關活動產生法律糾紛,並獲通報至站內,便可能構成管理員裁量是否以封鎖帳號等方式處理理由。由於存在利益衝突,陷入法律糾紛的編輯者不應編輯與糾紛有關的條目,相關使用者亦應停止無建設性不良互動。

提議條文

使用者之間若因維基百科站內相關活動產生法律糾紛,並獲通報至站內,便可能構成管理員裁量是否以封鎖帳號等方式處理理由。由於存在利益衝突,陷入法律糾紛的編輯者不應編輯與糾紛有關的條目,相關使用者亦應停止無建設性不良互動。

提議條文位於序言章節。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如果您持續斷言其他編的評論是誹謗或中傷,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請避免使用指控性的詞彙,例如改成使用「條目中對於我的介紹是虛假的,我要求更正」。

提議條文

最重要的是不要發表他人能合理認為是法律威脅的言論,例如:如果您持續斷言其他編的評論是誹謗或中傷,即使不是您的本意,反覆發表類似言論都足以被認定為法律威脅,為了避免誤會,建議改成使用「條目中對於我的介紹是虛假的,我要求更正」。

提議條文位於理解法律威脅章節,以誹謗一詞作為類比,結合指控性詞彙的上方所述條文,可能包含站內使用的其他詞彙,然後被認為法律威脅,所以提議移除相關部分。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由於在使用者討論頁上反覆進行法律威脅所能造成的擾亂及寒蟬效應範圍有限,社群應考慮發起適當討論,否則不應未經進一步警告便禁止編輯他們的討論頁。在社群對相關使用者進行善意溝通後,管理人員可依事態發展適當裁處,持續或無理取鬧的不當申訴將導致使用者被禁止編輯他們的討論頁。

提議條文

由於在使用者討論頁上反覆進行法律威脅所能造成的擾亂及寒蟬效應範圍有限,社群應考慮發起適當討論,否則不應未經進一步警告便禁止編輯他們的討論頁。在社群對相關使用者進行善意溝通後,管理人員可依事態發展適當裁處,持續的不當申訴將導致使用者被禁止編輯他們的討論頁。

提議條文位於法律威脅的結論章節,vexatious可解為使人煩惱的濫訴,harass也有威嚇的意味;當然管理員可限制編輯討論頁:只說求解封的純粹破壞者。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再修封鎖及禁制方針

@路西法人抱歉,讓您久等了;感謝您整理及草擬方針的努力,使條文變得沒有那麼雜亂。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回复]

(+)贊成Special:Diff/76271880,如果給予新的理由或提議,應該可以重提過去的討論。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回复]

(~)補充:傀儡是有可能互相模仿,CU外不能100%肯定與主帳號的關係,其後的中維破壞者多數已被鴨子封掉,社群是否掌握事情的全貌。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再修封鎖方針1

現行條文

管理員應當在執行封鎖前瞭解情況,並必須解釋並佐證其執行的封鎖。封鎖應具有威慑作用,以防維基百科受破壞及擾亂,阻止當前持續的破壞行為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封鎖時亦應鼓勵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以社群認同為建設性的編輯方式貢獻維基百科。

封鎖僅可用於組織維基百科到破壞或擾亂,而絕非「懲罰」用戶之用;封鎖不可用作復仇、貶損或懲罰用戶,更不應在無當前的行為問題下使用封鎖。一般不應以未持續發生且當前已無擾亂風險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鎖。

提議條文

管理員應當在執行封鎖前瞭解情況,並必須解釋並佐證其執行的封鎖。封鎖是預防性措施,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封鎖時亦應鼓勵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以社群認同為建設性的編輯方式貢獻維基百科。

封鎖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到破壞或擾亂,而絕非「懲罰」用戶之用;封鎖不可用作復仇、貶損或懲罰用戶,更不應在無當前的行為問題下使用封鎖。一般不應以未持續發生且當前已無擾亂風險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鎖。

  • 某種程度上,路西法人是說對了,最終還是為了阻止再犯,意義是確實存在:阻嚇或嚇阻是指使人害怕而停止某種行為,威懾是指使用封鎖來讓人恐懼屈服。
  • Deter,尤其是指出阻止的方法,既可解為做某事將有壞結果的威脅;也可解為使某人難以做某些事情,對於破壞者設置自動封鎖,技術上阻止24小時內繼續編輯,事實上禁制時段視為不允許繼續編輯。

Google Translate:

  • 阻嚇 ⇒ deter
  • 嚇阻 ⇒ deter
  • 威懾 ⇒ deterrence
  • deter ⇒ 阻止/嚇住/威懾
  • deterrence ⇒ 威懾/妨礙物
  • 從2021年2月2日起,通用行為準則(UCoC)屬於維基媒體方針:任何維基媒體項目的當地方針不得規避/削弱/忽視此方針。

參見UCoC章節3.2

當某人實際上或被認為具有權力/特殊權限/影響力的時候,對別人採取不尊重/殘酷/暴力行為,就會構成濫用職權。在維基媒體的情境,它可能以辱罵或心理虐待的形式出現、以及可能與騷擾的部分重疊。

  • 公務、官方和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獲委任的公務人員、維基媒體基金會或分支的官方和工作人員,利用權威/知識/資源,以恐嚇或威脅別人。
  • 濫用資歷和權勢:利用自己的職位或名譽來恐嚇他人。我們希望在運動中具有豐富經驗和權勢的人表現得格外謹慎,因為他們的敵對言論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強烈反應。具有社群權威的人,擁有被視為可靠的特殊權限,不應濫用此權限來攻擊反對者。
  • 心理操縱:惡意地使某人懷疑自己的知覺/感受/理解,以贏得辯論或強迫某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 LTA:原因不在於罪大惡極,如何製造寒蟬效應,而是數個月來發生同類的事情,短期內較大可能繼續破壞;不管一個人,還是一群人,只要通過鴨子測試,明顯的模仿或分身均可被封鎖。
  • 危險性:防止他們威脅用户的安全。
  • 嚇阻理論,我認為詞彙常用於刑罰,透過嚴懲他們來殺雞儆猴;設置較長的封鎖時間,因為較短的封鎖時間,不足以防止同類行為。
  • 維基百科的警告訊息,起初是用於促進溝通協作,鼓勵有成效或和睦相處的行為;指明用戶可能會被封鎖,目標不在於把貢獻者嚇跑,讓他們有心理準備,預告是副作用較小的方案。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23:24 (UTC)[回复]

(-)強烈反对以上觀點:
  1. UCoC明顯不阻止依照方針指引作出防止破壞的嚇阻性封鎖,顯然不屬於「辱罵」、「心理虐待」、「騷擾」、「濫用職權」、「濫用資歷和權勢」、「心理操縱」任何一點,您引用了卻完全沒有說明如何違反了。請停止過度詮釋UCoC。
  2. 「我認為詞彙常用於刑罰」不代表詞彙就只能用於刑罰。
  3. 封鎖方針指明封鎖應具有嚇阻性質跟警告訊息用什麼語調完全無關。
請你說話不要一塊一塊,「設定較長的封鎖時間,因為較短的封鎖時間,不足以防止同類行為」連句子都稱不上,我讀你的留言讀得很辛苦。--西 2023年5月18日 (四) 02:25 (UTC)[回复]
  • 我想說的是阻嚇或威懾,不認為是一個較好的詞彙,上方留言是我的重新翻譯版本,意義上相對接近於英文版本。
  • 我認為阻止一詞可以應對所有情況,LTA怎麼嚇他們也不肯離開,根本就不感到害怕。
  • 76937184/76937767,回應關於警告訊息的部分。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意見:請問何謂「預防性措施」呢?--Kriz Ju留言2023年5月19日 (五) 21:00 (UTC)[回复]
預防性是指防止可能發生的事情。 -- 月都補簽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反对:可能發生的事情是指什麼?機率和可能性如何評估呢?什麼條件可以被認為會發生何事?難以定義和評估。以此看來,個人反對。封禁不是用來消滅所有疑慮和可能性的,要這樣說,把所有人都封禁自然也不會有破壞。下次請記得簽名。--Kriz Ju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35 (UTC)[回复]
當時趕着寫,所以漏簽了;我認為您說的蠻有道理,預測總會有不準確。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防止擾亂

管理員可因用戶作出不適合維基百科文明協作氛圍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協作共建百科全書的擾亂行為而實施封鎖,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屬嚴重擾亂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首次被封鎖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鎖時仍應當在被封鎖用戶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鎖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純粹擾亂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被封鎖(一般為不限期封鎖

提議條文

防止擾亂

管理員可因用戶作出不適合維基百科文明協作氛圍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協作共建百科全書的擾亂行為而實施封鎖,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屬嚴重擾亂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首次被封鎖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鎖時仍應當在被封鎖用戶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鎖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純粹擾亂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被不限期封鎖:

顯然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涵蓋範圍較廣,英維沒有補充,只說是它是常使用的原因,所以提議修改位置;純破壞用户,常見程度較高。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23:33 (UTC)[回复]

如果是移動條文而不是整個NOTHERE刪除就可以。另外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不限期封鎖。--西 2023年5月18日 (四) 02:27 (UTC)[回复]

再修封鎖方針2

現行條文

防止擾亂

管理員可因用戶作出不適合維基百科文明協作氛圍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協作共建百科全書的擾亂行為而實施封鎖,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屬嚴重擾亂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首次被封鎖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鎖時仍應當在被封鎖用戶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鎖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純粹擾亂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被封鎖(一般為不限期封鎖

提議條文

防止擾亂

管理員可因用戶作出不適合維基百科文明協作氛圍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協作共建百科全書的擾亂行為而實施封鎖,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屬嚴重擾亂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首次被封鎖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鎖時仍應當在被封鎖用戶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鎖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純粹擾亂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不限期封鎖:

參考路西法人的建議。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 ! ) 將於七天後公示:如有意見,歡迎在下方提出。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原提議條文

管理員應當在執行封鎖前瞭解情況,並必須解釋並佐證其執行的封鎖。封鎖是預防性措施,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封鎖時亦應鼓勵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以社群認同為建設性的編輯方式貢獻維基百科。

封鎖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而絕非「懲罰」用戶之用;封鎖不可用作復仇、貶損或懲罰用戶,更不應在無當前的行為問題下使用封鎖。一般不應以未持續發生且當前已無擾亂風險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鎖。

新提議條文

管理員應當在執行封鎖前瞭解情況,並必須解釋並佐證其執行的封鎖。封鎖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封鎖時亦應鼓勵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以社群認同為建設性的編輯方式貢獻維基百科。

封鎖不可用作復仇、貶損或懲罰用戶,更不應在無當前的行為問題下使用封鎖。一般不應以未持續發生且當前已無擾亂風險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鎖。

以上。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 ! ) 將於七天後公示:如有意見,歡迎在下方提出。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您移除「嚇阻」我就繼續(-)反对,封鎖必須同時有強烈的嚇阻及教育意識,缺乏任何一個作用均不可;阻止當前及未來擾亂行為正是嚇阻。且閣下此部分修訂方式極具誤導性,「原提議條文」部分可讓人以為是現今方針條文,以致他人沒看清就不知道什麼條文被移除了。--西 2023年6月19日 (一) 02:00 (UTC)[回复]

再修禁制方針

現行條文

全站範圍禁制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用戶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1.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用戶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用戶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2.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用戶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全站範圍禁制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用戶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用戶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當前不允許繞過封鎖,實際上相當於禁制;若想解除可提出封鎖申訴,所以不建議提出禁制申訴。 -- 月都 2023年5月17日 (三) 23:24 (UTC)[回复]

离个题,我建议各位提案的时候在标题概括一下自己想做什么,不然存档到讨论页一排都是「建议修订xx方针」「再修xx方针」「建议修订xx方针 2」什么的 囧rz……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5月18日 (四) 01:15 (UTC)[回复]
我認為您的建議是值得考慮,如果太多或重寫就會讓標題冗長;此外,本來想原話題,編輯衝突只能想新話題。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封鎖和禁制都是不允許繞過的,但封鎖是針對帳號,禁制是針對個人,所以實際上有更廣的執行度。提出的理由跟上次提案通過前已被回應的理由相同,討論過於近期,基本上是為無效論點。反而是這兩種列明狀況應走完整的社群共識解封而非單靠管理員解除,能列出來的兩個情況都可嚴重了,僅僅一個管理員的判定未必足夠。--西 2023年5月18日 (四) 02:32 (UTC)[回复]

建议修订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第一级的相关标准

enwiki已经开始实践将多个严重违反WP:BLPRS方针的网站列入黑名单,包括凯风网GNews等网站在enwiki均因严重违反生者人物传记方针被列入黑名单(根据enwiki的讨论,凯风网存在大量人身攻击内容,而GNews存在大量诽谤性内容)。新增的黑名单方针旨在将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网站列入黑名单,如需使用请至白名单申请解除限制。

新增加的条文如下:该网站创建的目的仅用于对特定种族、群体、个人或组织实施人身攻击、诽谤或其他严重违反本站关于生者传记的行为,或用于散播对特定种族、群体、个人或组织仇恨情绪的网站,均应当被禁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03:32 (UTC)[回复]

“目的仅用于”似乎难以断定,会吵翻天吧。对于立场鲜明地反对与存在攻击特定群体(立场)或组织,但不失内容的来源,不确定目前政策是否为禁用。--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07:17 (UTC)[回复]
凯风网中国反邪教网就不必赘述了,这两个网站建立的动机就是对特定群体进行人身攻击,本质上就是公然违反本站有关WP:BLPRS的方针,但是一直有极个别维基人反对将这两个网站在zhwiki列入黑名单。除此以外还有一些LTA自设的仅用于人身攻击的博客网站,如[1]也在考量范围之内--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09:12 (UTC)[回复]
@YFdyh000我觉得“目的仅用于”这一词其实很好判定,就比如上述这两个网站的上级机构就是镇压机构,建立这两个网站的目的其实是相当明确的,就是为了损害对特定群体的名誉权。就怕有个别人在那边强词夺理或者胡搅蛮缠。另外主要需要考量的是有关批评和诽谤/人身攻击的界限。--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09:22 (UTC)[回复]
如果共识认为通常不可靠而不引用,我没意见,但黑名单我表示疑问,“动机”能得到共识吗,参考如对俄通社的讨论凯风网首页至少六成是类似内容农场的资讯,以及转载的中国反邪教网文章有不少针对外国邪教[2][3][4][5],这些文章应黑名单吗,是否只需动机推理。--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0:09 (UTC)[回复]
“或用于散播”本质是倾向性宣传,但大量媒体存在这种争议,也不乏主张明确和激进的媒体/组织。善待动物组织绿色和平这种争议组织,是(轻度的)“仇恨”宣传和黑名单目标吗。黑名单后,相关条目的“外部链接”是否也需白名单申请。如果重点是“仅用于”,网站放一些社会新闻、科普文章,是否就永不符合该条款。我认为目的难以可靠的定论。--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0:09 (UTC)[回复]
维基百科对人物传记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尤其是席根塔勒传记事件之后,维基媒体基金会对人物传记的相关内容制定了大量的方针,就上述两个网站而言,就因为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就应该列入黑名单,但是其首页列入白名单。另外刚才那个网页看到没,是千村狐免的伪基用户页,至少多个LTA再此发言,内容充满了对多名维基人的人身攻击,该页面仅仅作为一个示范,用以衡量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的相关标准。--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12:22 (UTC)[回复]
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的首页列入白名单--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12:23 (UTC)[回复]
那个我就想问句:要说立场鲜明地反对与存在攻击特定群体(立场)或组织……VOA中文版、自由之家、DW中文版、自由时报、三立、BBC中文版这些怎么整?还没提就是专门针对中国大陆和中共而设立的RFA(可以去看下设立RFA提案,就是当今美总统提的)。--MINQI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2:27 (UTC)[回复]
你别在这里胡搅蛮缠,你去RFA、VOA的网站上给我找有没有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禁用那两个网站的原因是因为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12:55 (UTC)[回复]
就目前的第一级黑名单其实还应该在分为两级,一种是绝对禁用比如那个什么四安禅还有那几个越南的赌场Spam,另一种仅在条目空间禁用,比如一些内容农场,还有上述那两个网站,可以作为影子图书馆在条目讨论页、互助客栈、页面存废讨论、用户讨论页等场合使用,但严禁在条目空间使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0日 (六) 12:59 (UTC)[回复]
你怎么不举例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胡搅蛮缠的帽子还是你自己戴吧!“这两个网站创建的动机就是对特定群体进行人身攻击,本质上就是公然违反本站有关WP:BLPRS的方针”是你原话,RFA设立初衷“一个专门对中国大陆广播电台”,美国政府考虑到“自由中国电台”名称对中国刺激太大未采用此名称。不就你口中的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的相反面?《【习近平的利维坦怪兽虎视眈眈下,中国向何处去?】专题报道》《年终报道:习近平的权力巅峰及其遭遇的意外挑战》。--MINQI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6:58 (UTC)[回复]
[6] [7] [8] [9] [10] [11]
你要掰都是个人观点、其他方观点不代表媒体,那也请你证明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上的是媒体观点而不是个人观点、其他方观点。--MINQI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7:16 (UTC)[回复]
我再次强调,禁用上述两个网站的原因是严重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和政治观点无关。你列举的一系列网站包括自由时报、VOA、RFA等网站,虽然他本身对部分意识形态做出尖锐/犀利的批评,但是网站的编辑和管理者也是在严格遵守生者传记的前提下管理。但是上述两个网站是明目张胆且公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包括大量的人身攻击诽谤性内容。滥用那两个来源会使维基百科面临信任危机,参见席根塔勒传记事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1日 (日) 00:57 (UTC)[回复]
并且我一再强调,批评、诽谤和人身攻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批评是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而诽谤和人身攻击则是被大多数国家所禁止的侵权行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1日 (日) 01:01 (UTC)[回复]
您的“严重违反生者传记”的标准并不明确。组织立场只会散播或强调特定群体的负面消息,但兼具资讯报道和其他功能,到底是否严重违反。除了“恶俗”那种网站,一般的坚持批评声音的网站可能无拉黑共识。“诽谤和人身攻击”除非显著,否则可能存在“只是批评”“说的没错”的观点,没法拉黑,也不宜仅凭几篇拉黑整体。--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3:41 (UTC)[回复]
我再次强调,请你举例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这两个网站创建的动机就是对特定群体进行人身攻击,本质上就是公然违反本站有关WP:BLPRS的方针”是你原话,RFA设立初衷就是对特定群体、个人进行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攻击、认知作战,这与政治观点无关。“但是网站的编辑和管理者也是在严格遵守生者传记的前提下管理”,有何证明?先不说其是否有如此,就先请问这些网站编辑和管理者何来义务遵守维基百科的生者传记方针?“席根塔勒传记事件”是那两个来源搞出来的么?更何况这事件的始作俑者编写的不实内容段落没有来源。你这是在“稻草人论证”
诽谤和人身攻击则是被大多数国家所禁止的侵权行为,不代表在这些大多数国家内不存在,就比如你的行为之一:某位在有多位英维编者劝诫对事不对人情况下依旧完全对我个人(人身攻击诽谤性内容),你依旧跑我讨论页说我在其讨论页按规添加警告/提醒模板是不假定善意。好听点你这是曲解,难听点叫诽谤,不论好听与否都是游戏维基规则和滥用警告模板。
另外,我支持YFdyh000上方的意见。尤其是“您的‘严重违反生者传记’的标准并不明确。”。--MINQI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9:16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enwiki对凯风网的讨论,讨论的着重点在 Facts.org.cn上,对于kaiwind的讨论是不足的。着重点似乎在propaganda上,英维在这个议题上对中国政府和法轮功都不信任。
我支持在生者传记条目中拉黑经常性地包含人身攻击的来源,但经常性的标准仍需讨论。--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3:37 (UTC)[回复]
现场上了凯风网和大纪元读了一下,并分别阅读了一篇骂中共的骂法轮功的,读完只有一个想法:二者政治攻击和抹黑的水平不相上下,堪称一时瑜亮[開玩笑的]。要ban为何不一起ban了,大纪元那个今日三退人数很有一种“散播对特定种族、群体、个人或组织仇恨情绪的网站”的感觉。另外简单统计了一下,大纪元54篇全球要闻的15篇、纪元评论11篇中的10篇和全部6篇焦点专题均在攻击中共,和凯风网真乃卧龙凤雏也[開玩笑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5月22日 (一) 17:53 (UTC)[回复]
大纪元的语调顶多算言辞激烈的批评,当然在《九评共产党》内确实存在针对卡尔·马克思江泽民的诽谤性内容(比如说卡尔马克思信撒旦邪教,说江是投靠日本人的汉奸),不过那两人目前都已经不在生者传记方针的约束范围之内。--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3日 (二) 06:46 (UTC)[回复]
实在不觉得两者有什么不同点(那个“我要退党”当真不算煽动仇恨情绪?),如果要这么说凯风网的那篇也能算是言辞激烈的批评(甚至还引用了大量的学者评论呢,怎么不算是客观批评呢.jpg)。总之我的看法就是如果要考虑拉入黑名单的话二者应当一起考虑,俩网站都不是什么好东西。--Aggie Dewadipper 2023年5月23日 (二) 07:11 (UTC)[回复]
同上。--🎋🎍 2023年5月25日 (四) 00:37 (UTC)[回复]
PS:大纪元在英维其实已经被禁了(停用来源),不过禁用理由写的是有偏见和阴谋论。--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5月23日 (二) 14:09 (UTC)[回复]
大纪元在enwiki被禁用应该是有一些编者使用CCP Virus一词,然后被另一些编者发现问题,最后核查大纪元有关涉新冠肺炎有关的文章发现大量的阴谋论内容,比如“港台因为反CCP结果没多少人感染,伊朗塞尔维亚白俄罗斯因为亲CCP结果这些国家一半的政要染上病毒”,大纪元的那些编者不会想到在2021年左右漂亮国成为全世界感染人数最多的国家。就关于大纪元对病毒的相关文章出现大量贩卖焦虑制造恐慌,推销该意识形态的行为,就是它被enwiki禁用的主要原因。GNews在enwiki被拉黑则是出现大量诽谤亨特·拜登的不实信息。
另外在enwiki有一个推销大法意识形态的用户U:Yilian Wong,也是不遗余力的篡改李洪志的个人信息,在用户页大量发送大法spam,说实话大法确实有一点准邪教的味道。--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5日 (四) 10:23 (UTC)[回复]
凯风等两个网站是明目张胆且公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应该拉黑。阁下对批评、诽谤、和攻击的区别很有文字功力。不过,有人连中共与中国也分不清,或者说不想分清,是不是也影响判断?比如,特殊存在为散播对特定种族、群体、个人或组织仇恨情绪的网站,其实与正常政见倾向不同的媒体,二者不难区分,却偏偏要混淆视听。我奇怪的是,阁下上面的话,被搞得瞬间跑题甚远,本来还强调不涉及意识形态。 此种对一种信仰的概括跟某个人的行为牵扯在一起的结论,并非合乎逻辑。于是我想到一个问题,历次讨论正题的时候,有些人就出来争议,带离主题,不小心的话,连最初最清醒的人也被别人绕进去了。你就看看,一提凯风网,是谁先跳出来提大纪元或者法轮功,这人平时是怎么回事?其实,法轮功是一种信仰实践,跟阁下提出某网站违背生者传记方针是毫无关系的两个领域。大纪元是一家媒体,这到今天也是不争的事实,要论起来,也轮不到凯风网之流,那也得人民日报之类媒体才能对应。为什么有人就是要回避“公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凯风网拉黑的问题,不表态赞同,而是把转移话题,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呢?是不是要搞得云里雾里,最后达不成共识,连这么明显违背方针的网站都搞不定? ----Nice-walker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02:26 (UTC)[回复]
個人認為資料來源是否可用,應著重於其是否提供具體可查核的事實,而非其觀點如何;除非連基本的事實傳遞都常常做不到,否則在未經審慎且長期觀察、查考前即全面禁止引用特定資料來源,或許過於嚴格了(誰來決定是否可流通呢?要說的話某些國家的政府也認為這裡的「不正確」內容應被禁止)。比如:台灣內部絕大多數媒體都會被不同立場的臺灣人本身認為立場偏頗,有些內容也不時有誤導之嫌,甚至傳播不受歡迎的立場和觀點,那麼是否應全面禁用呢?反之,即便是有爭議性的媒體,編譯或引用國際知名外媒,此時的內容獲得引用,通常應該不會有太大爭議,那麼這時該篇內容依然那麼具爭議以致不應引用嗎?因此,個人認為考證的工作除了媒體應負責以外,引用的編者也要自行負起責任、比較考證,不然就等其他編者指正,或是遇到爭議就討論,此類問題並非未經比較查證就禁止某類訊息流通即可解決。而內容明顯不佳的來源,問題在於內容不佳,此時的引用若有問題,關鍵還是在於內容本身;至於長期內容有錯、造假的來源,或許值得討論是否避免甚至禁止引用,如何檢視來源內容個人認為終究還是回歸編者的引用或運用的編輯思維(即便是不那麼「正確」的媒體機構,比如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或大紀元等)。--Kriz Ju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在討論何種來源是否「正確」之前,個人傾向主張熱心編者可以嘗試盡可能先將資料內容所提供的「事實」和「評價」加以區分,此時對於何為「可用與否」,可能相對明晰一點。--Kriz Ju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5:10 (UTC)[回复]
(+)贊成:帶動可用性的方向是好主意,我認為可以真實性作為考量;如果屬於觀點,檢視評價裏是否具備署名。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意見-半夜上維基,看到上面討論。先提點意見。
  1. 凱風網,由直接受控於中國共產黨的機構中國反邪教協會建立,青海省凱風網又叫青海反邪教網,主頁頂端標明由青海省610辦公室主管。中共610辦公室則成立「中國反邪教網」,由中共公安部下屬「大地陽光文化發展中心」運營。兩個網站都是專門打擊法輪功與宗教信仰的機構與宣傳口。
  2. newerdrawn您好,您提到enwiki对凯风网的讨论「讨论的着重点在 Facts.org.cn上,对于kaiwind的讨论是不足的。」--其實Facts.org.cn就是kaiwind凱風網的英文站,您若連上kaiwind中文網站,網站右上角 語言版本選項,選擇英文點入,就直接連到「Facts.org.cn」。
  3. 英文大紀元,之前在美國被左派媒體批評。印象兩個重要事件。大紀元很早報導質疑「通俄門」有疑慮--但最近司法部獨立檢察官報告 指出通俄門調查沒有證據。大紀元很早報導關心Covid-19病毒源頭可能從中共的實驗室洩露、以及中共軍方有在實驗室做高風險病毒實驗,當時被左派媒體批評、印象還有左媒扣種族歧視等---但後來左派媒體幾乎全面轉向報導武漢實驗室洩露可能性、美國拜登政府能源部報告也認為實驗室洩露比較可能。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27日 (六) 20:57 (UTC)[回复]
說穿了就是政治鬥爭,之前矛盾不明顯,在上一次大選中大紀元站在特朗普一邊,然後特朗普輸了,所以大紀元黑名單了(笑)。共和黨的Fox News在英維就是不可靠,部分可靠的內容在最近的討論也被大部分人認為不可靠。--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4:56 (UTC)[回复]
反正在enwiki上面对大纪元/新唐人需要重新评级(最差也应该在 不可靠之上,没有必要在enwiki被列入过滤器),因为OA2021清理了许多“五毛”账号,最近又重新看大纪元有关OA2021的报道。反正就大纪元的态度,基于事实报道 通常不可靠(可以选用RFA做替换性来源),关于政治评论 半可靠
另外至于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被列入全域黑名单都不冤,这两个网站是公然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使用条款。在美国打开这两个网站有时会跳出警告信息(该警告信息通常用于含有种族仇恨新纳粹主义白人至上主义的网站),这两个网站沦落到和新纳粹一个级别,就可想而知了。当然美国没有什么防火墙,你可以自由访问上述两个网站和其他一些宣扬群体仇恨的网站,至于法律风险(美国),自行掂量。--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9日 (一) 06:11 (UTC)[回复]
1.“基于事实报道 通常不可靠(可以选用RFA做替换性来源),关于政治评论 半可靠”?您没在开玩笑吧?基于事实的都不常可靠,政治评论不是信口开河?何来半可靠之说❓ ❗
2.再次提醒主张“两个网站是明目张胆且公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这两个网站是公然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使用条款”的请你举例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3:04 (UTC)[回复]
我看你是讲理讲不过,就去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反正我会奉陪到底。另外我今天移出了多个像是中国反邪教网等垃圾引用,就像前几天我全部移除GNews等垃圾引用一样。--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9日 (一) 13:08 (UTC)[回复]
就这种宣扬群体仇恨的网站本来就应该被禁止引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9日 (一) 13:10 (UTC)[回复]
哟?气急败坏啊?倒打一把啊?GNews是垃圾引用,中国反邪教网也是?你要编辑战把维基当战场咯?
我讲理讲不过所以我拿得出:《【习近平的利维坦怪兽虎视眈眈下,中国向何处去?】专题报道》《年终报道:习近平的权力巅峰及其遭遇的意外挑战》[8] [9] [10] [11] [12] [13]?你讲理讲的过到现在一个“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都拿不出?--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3:27 (UTC)[回复]
中国反邪教网应该被维基媒体基金会所在的任何一个项目禁用!
根据使用条款第4条
  • 提供虛假陳述,模仿或欺詐
  • 故意或者明知張貼的內容將構成誹謗;
  • 意圖欺騙,張貼虛假或不準確的內容。
凡上述所包含的资料都应该被禁止使用。另外就关于中国反邪教网的案件,将交由基金会的人权团队进行审理。--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0日 (二) 04:43 (UTC)[回复]
“中国反邪教网应该被维基媒体基金会所在的任何一个项目禁用!”拿出证明而不是你的信口开河!再次提醒主张“两个网站是明目张胆且公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这两个网站是公然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使用条款”的你:请你举例凯风网和中国反邪教网严重违反人物传记方针的页面
你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些资料被你上述所包含。--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07:42 (UTC)[回复]
我就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我打开凯风网十几次怎么没有弹出一次警示信息?--Aggie Dewadipper 2023年6月1日 (四) 17:35 (UTC)[回复]
@Dewadipper,你先试下打开“中国反邪教网”,以免有借口给你扣帽子。--MINQI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7:00 (UTC)[回复]
也没有警告弹窗。—-Aggie Dewadipper 2023年6月2日 (五) 22:20 (UTC)[回复]
謝謝您,如此看来某某是在借信息差欺骗社群。--MINQI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2:24 (UTC)[回复]

重修編輯戰方針

修訂版本置於User:LuciferianThomas/方針指引重修專案/編輯戰方針

跟我早前提出的封鎖和禁制方針一樣,修訂方針主要為修正G13級的翻譯腔,並重新整理和微調一下文句(尤其是一堆不斷不必要地重複的文段),差不多就這樣。請社群給予方針修訂的意見,感謝!--西 2023年5月24日 (三) 09:30 (UTC)[回复]

圖片是英文維基的編輯戰圖片,畢竟是中文維基,我方就找不到一個中文維基的編輯戰嗎,建議示意圖片也是中文較佳,有可能我們的讀者想料了解何謂編輯戰卻看不懂英文。--Djhuty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2:50 (UTC)[回复]
改圖片這事應該可以稍後可依方針微小修訂程序更換即可,純粹懶得換,有人想換也沒有不行。--西 2023年5月24日 (三) 13:13 (UTC)[回复]
(+)贊成:刪除對其進行的威懾,以及重複的文段。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不知所云,全文沒有「威懾/阻嚇/嚇阻」甚至「進行的」的文句。--西 2023年5月28日 (日) 01:37 (UTC)[回复]
當前的條文有這句,所以我對此點讚。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建議回退被禁制用戶違反禁制令,或被禁制或封鎖用戶操作傀儡真人傀儡所作的編輯,前提是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或許我對回退較為嚴謹,不贊成旨在回退有爭議的編輯,上述做法有種尚方寶劍的感覺,所以提倡只有在需要的情況才能破例。通常我作出回退傀儡編輯:從某些跡象顯示,用户的行為模式是破壞性,懷疑潛在損害條目的可信度,認為回退符合維基百科的福祉。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回复]

還是那句,單純回退被禁制用戶編輯不「計入」編輯戰,因禁制的定義現在已經是僅用於「容許有關用戶繼續[在禁制範圍編輯]編輯已足以構成嚴重擾亂及問題編輯的風險」,對被禁制用戶的回退不計入編輯戰是基於「嚴重擾亂風險」的考量。但如同禁制方針草案討論中所重複提及,任何用戶可以再自行恢復確定沒有明顯違反方針指引的內容並為其編輯負責,對其他用戶恢復的內容則不再視為編輯戰豁免情形。--西 2023年5月28日 (日) 01:36 (UTC)[回复]
  • 不可否認禁制是鑒於擾亂風險,然而不同情況都存在差異,部分傀儡只做出建設性編輯,如果不計前嫌就只有繞過封鎖的問題。
  • 當前不允許被禁制用户編輯,一派人有雙劍合璧的想法,並且認為利大於弊;我覺得回退與否是另一回事,不贊成利用條文來追求其他目標。
  • 除非提案的目標是破壞,討論可以看到提案的缺點,只有迫不得已才用回退。
  • 建議在做出決定前,以宏觀的角度思考問題,以維基百科作為首要考量;不要出於仇恨來報復別人(例如:作孽啊,看我給你點顏色瞧瞧)、個人反對而回退有爭議的編輯、純粹為了回退傀儡的編輯。
  • 7638726676814916,有助於釋除部分疑慮。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复]
有不少情況下(如主題禁制)禁制時用戶不會被封鎖,不一定只能通過傀儡繞過禁制;禁制已定義為「編輯已有嚴重擾亂風險」,而禁制的執行更本就是對人不對事。禁制的基本原則是「禁制就是禁制」,不回退僅會給予「被禁制者繼續做這些編輯都沒後果」的觀感,令禁制形同虛設。方針並沒禁止回退所有違反禁制的編輯後再自行或由他人以自己名義恢復並承擔相關內容的責任,這才是平衡禁制執行效力和「改善維基百科」的最佳做法。--西 2023年6月3日 (六) 23:41 (UTC)[回复]
  • 我認為回退不是懲罰性措施,而是為了成就維基百科。
  • 我認為回退時要對用户有一定程度的認識,既然能夠辨別到傀儡,也通常能夠從軌跡判斷破壞的可能性。
  • 每次的情況都不一樣:有些人只是打編輯戰,可以說是非建設性或擾亂行為,不至於直接損害百科全書;有些人只是騷擾用户,條目空間並沒有問題。
  • 我提議的條文出錯,回退只能用於維護,而不是各說各話的改進。
  • 純粹為了回退傀儡編輯:通常只會導致社群衝突升級,弄得維基百科成為戰場。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复]
您到底是看不懂「編輯戰豁免不代表必須回退」還是怎樣?「編輯戰豁免可以回退」跟「編輯戰豁免必須回退」是完全不同的程度,不論是BLOCK、BAN還是這裏都是「編輯戰豁免可以回退」而從未說「必須回退」,只是不算進編輯戰(執行禁制確實是合理和社群接受的回退理由),是很難理解嗎?--西 2023年6月5日 (一) 05:38 (UTC)[回复]
謝謝您的提醒,我知道豁免不代表必須回退,認為您提議這條是有道理,然而擔心回退傀儡編輯的豁免被濫用;英語維基百科的何時使用回退權:復原用户無視封鎖或禁制的編輯,但已準備在被要求時解釋為甚麼使用這種回退。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另:因應下方主題#關於永久保護頁面,正在準備提案比用戶禁制更嚴格執行的高風險主題社群禁制,針對高風險主題條目的編輯規範將更嚴格執行,此條對執行該禁制措施時容許豁免回退違反編輯限制的用戶的編輯亦至關重要。--西 2023年6月10日 (六) 02:29 (UTC)[回复]
我覺得豁免不應該佔據編輯爭議的上風,通過討論來形成共識才能夠減少爭議;然而對於破壞者就可以此條視為豁免,因為緩慢地檢查可能讓危害公信力的版本保留在條目一段時間。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另外請閣下停止每次拖在公示的七天無留言限期前12小時內才回覆,已導致非常嚴重的拖延、冗長討論;還有閣下的留言長期都缺乏條理,每次看完都似懂非懂,能不能組織好再留言?--西 2023年6月3日 (六) 23:52 (UTC)[回复]
我回覆得比較慢,如果您感到阻礙的話,再次表示抱歉,檢視早點回覆的方法;只要有空閒的時候,這幾天基本上就是在看維基百科,每天都在想着如何留言,已經幾乎沒有休息時間。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复]

可以先公示路西法人的版本,同時討論新的提議:回退被禁制用戶違反禁制令,或被禁制或封鎖用戶操作傀儡真人傀儡所作的編輯,前提是出於合理維護目的

  • 如果做到上述提議,應該能夠說明對方曾做出何種形式的擾亂,從而作出回退傀儡編輯的決定。
  • 您說繞過禁制編輯的潛在擾亂性,我說回退傀儡編輯的潛在擾亂性:我相信管理員和傀儡助理的素質,然而其他維基人就很難說,但這提議是一種保證,還有以上留言的理由,平衡不同情況的利弊。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方針需避免用詞含糊或定義不明,既然這個討論已證大家對於「合理維護」有非常不同的標準,單純的「執行禁制」甚至拒絕承認而全數回退在不少人眼中也是「合理維護目的」。既然條文添加無益又模糊不清,僅留空間給人非議,不如不寫進去。--西 2023年6月13日 (二) 05:20 (UTC)[回复]
這不是當前公示的反對意見,傀儡調查助理經常處理傀儡工作,所以我相信他們對鴨子的判斷,但是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亂來。 -- 月都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回复]

沒看到第一句。既然唯一的異議者除了想加一句以外不反對方針的其他部分,又支持先行公示目前版本,故先將目前版本 公示7日,2023年6月20日 (二) 10:33 (UTC) 結束;加那一句的問題再另外商議。--西 2023年6月13日 (二) 10:33 (UTC)[回复]

重修IP封鎖豁免方針、提升開放代理相關規範為方針

IP封鎖豁免方針修訂版本置於User:LuciferianThomas/方針指引重修專案/IP封鎖豁免方針
開放代理相關規範草案版本置於User:LuciferianThomas/方針指引重修專案/開放代理方針

跟我早前提出的封鎖和禁制方針一樣,修訂方針主要為修正G13級的翻譯腔,其次是重新整理說明文字,並將全域IP封鎖豁免的說明併入該頁。同時,修訂原「請勿使用開放代理」頁面,濃縮和刪減與其他方針重複的內容,亦謹此提案將開放代理相關規範提升為方針,方針頁命名為「維基百科:開放代理」以更廣概括開放代理的其他規範(如封鎖、解封等)。--西 2023年5月24日 (三) 09:30 (UTC)[回复]

另,根據早前與個別用戶(TigerzengWinston Sung等)在TG主群的討論,exempt(ion)不應該翻譯為「例外」,exception才是「例外」,故亦藉此提出將「IP封[鎖禁](豁免|例外)」統一為IP封鎖豁免(繁)/IP封禁豁免(簡)。(麻煩Winston幫忙安排translatewiki的相關討論)。--西 2023年5月24日 (三) 09:30 (UTC)[回复]

(!)意見:建议在开放代理相关内容强调是禁止编辑,不禁止阅览。加红加粗都没问题。--MilkyDefer 2023年5月24日 (三) 14:14 (UTC)[回复]
完成,看看Special:PermaLink/77402649這樣行不行?--西 2023年5月24日 (三) 15:15 (UTC)[回复]
另外可以研讨一下快捷方式的设置。
  • WP:VPN已经被用作指向互助客栈消息版,估计改的话很难了,建议在顶部添加提示。
  • 众所周知这个东西是写给大陆人看的,所以大陆通行的一些黑话也有必要设立快捷方式的必要。
--MilkyDefer 2023年5月24日 (三) 16:19 (UTC)[回复]
还有WP:越狱WP:翻墙以及WP:佛跳墙[開玩笑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5月24日 (三) 19:24 (UTC)[回复]
重定向這事大概不需要討論,建一個最可能常用的(WP:梯子)然後到時候自己寫進去模板參數就是。--西 2023年5月25日 (四) 02:18 (UTC)[回复]
Wikipedia:请勿使用开放代理只需要更新一些新出现的名词(例如付费代理、苹果iCloud私密转送)等信息外,大致结构看不出需要修改的意义。Wikipedia:IP封禁例外可以添加“全局IP封禁豁免”章节作为提及,“为何会受IP封禁影响?”章节不必要,其他内容也没有修改的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25日 (四) 03:24 (UTC)[回复]
WP:IPBEWP:PROXY兩個頁面基本上都是給不清楚狀況的人讀的,這兩個方針的讀者主要是新手。WP:IPBE把WHY從一大堆申請條件中抽離出來會對新手更友善,且也比起原先WHY跟HOW擠在一塊更有條理。「不必要」也不是「不能」吧(?)
Wikipedia:请勿使用开放代理#例外一段與寫入全域IP封鎖豁免一段後的IP封鎖豁免方針完全重複,既然是要成為方針那就避免跟其他方針完全重複的內容,故刪除並以連結替代(申請豁免權詳情請參閱維基百科:IP封鎖豁免 § 使用匿名代理編輯)。--西 2023年5月25日 (四) 03:37 (UTC)[回复]
那既然如此,「WP:IPBE把WHY从一大堆申请条件中抽离出来会对新手更友善」,是不是Help空间更适合呢?--MilkyDefer 2023年5月25日 (四) 13:35 (UTC)[回复]
IPBE的授予是程序性方針,而WHY的篇幅又不至於要另外分開一頁寫。等同EW方針也會指導用戶避免參與編輯戰,未見寫在方針頁而只是分開一段理清閱讀邏輯有什麼問題。--西 2023年5月25日 (四) 15:03 (UTC)[回复]
(+)支持:對於不解技術的讀者或用戶更簡明易懂,亦為具體操作的說明指示。IP封鎖豁免方針的字面略需校訂:
「為何會受IP封鎖影響?」章節:「...則一般會採用「硬封鎖」處理,禁止使用這些IP位址這些IP位址的註冊使用者編輯以進一步....」刪除小筆誤。
「移除權限」章節:「使用者不再需要IP封鎖豁免或不再有充足理據授權:如IP封鎖已過期且預計不會再次封鎖、使用者可經未被封鎖的IP位址登入維基百科、...」補回原版條文用詞。--Kriz Ju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1:02 (UTC)[回复]
感謝意見,已修前者;「移除權限」部分應是「編輯」而非「登入」(沒有IPBE也能登錄只是不能編輯)--西 2023年5月30日 (二) 12:09 (UTC)[回复]

我想到一点。现在这两个提议的条文当中都没有说明一件事情:为什么看过去都是不能编辑,但是封IP和封帐号却不一样。所以我建议在其中一个文章,或者两个文章都说明如下的事实:

然后给IPBE方针写上,

--MilkyDefer 2023年5月31日 (三) 06:24 (UTC)[回复]

已在IPBE草案添加類似說明文字,PROXY就不重複了。--西 2023年6月3日 (六) 03:32 (UTC)[回复]

沒有進一步意見就先把二方針公示了。 公示7日,2023年6月20日 (二) 05:08 (UTC) 結束。--西 2023年6月13日 (二) 05:09 (UTC)[回复]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通過。--西 2023年6月20日 (二) 07:19 (UTC)[回复]

優良條目標準

近日從英維了Wikipedia:優良條目標準不是什麼,裏面明確指出關注度長度不是GA標準。而最近「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GAN也有很激烈的討論,裏面反對條目入選的兩個主要理由正是關注度和篇幅問題。

關於英維「關注度不是GA標準」的說法,我的理解是優良條目首先得是篇條目。而沒有關注度的主題無法成爲條目,自然也就談不上成爲GA。條目篇幅問題也是同理,如果條目過短就應該合併,但如果不合併,則只要條目內容完整,無論多短都不妨礙成爲GA。

不嚴謹地說,檢查分爲兩步——

  1. 內容是否應該作爲獨立條目?比如主題是否具有關注度,是否足夠長不用合併到更大的主題。
  2. 如果上一問的答案是「是」,則只需比對標準檢查。滿足標準的條目就應當入選。

GA標準不要求關注度,所以無關注度的條目就適合入選GA?顯然這個問題答案是「否」:殺關注度這只雞用不到GAN這把牛刀。而且關注度問題涉及條目生存,應當由關注度討論來裁判。GAN論證關注度屬於越俎代庖。至於關注度討論沒有共識的問題,專業的地方都沒有結論,GAN就更不可能造出輪子了。

然後是長度過短問題。英文維基傾向合併短條目,因爲多篇短條目支離破碎,不如一篇長條目好閱讀。條目能留下就表示長度可以接受;而GA評審可以講內容不完整,但不能拿篇幅本身說事。如果「一邊承認內容完整,一邊又嫌條目短」(=很短且沒有擴充空間),那這個條目就會被幹掉。而且同樣的,長度短不短本身也應該由合併討論(而不是GAN)決策。

中維對短條目格外寬容,原因我想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人少,大家普遍都有「歡迎先建小條目,後面可以慢慢擴充」的心態;另一方面還是人少,存廢討論的合併裁定都沒人執行,就更不可能像英維那樣有大把的編輯主動盯著短條目合併了。所以在中維,就有了Cdip150提出的「2.5 kB完整條目」矛盾此討論最下方:一方面大家都不滿意這种條目,另一方面條目從WIAGA上看確實無法指摘;但是如果真要講合併,大概又有人說「還好」。

DYKN的提名要求叫「門檻」,滿足門檻的條目未必適合入選;而DYK評審人也是自由心證,認爲條目還好就可以支持。但GA的類似內容叫「標準」,即使條目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的GA」,但如果從標準上找不出毛病,那也只能承認條目「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規定的要求」。(雖然務實上,我們的GA評審基本也是自由心證。)

英維的做法是模塊化,關注度問題去關注度區吵,GAN就清靜地檢查內容本身。但是我們或者一些模塊不活躍,或者一些問題的處理思路和英維不同,這就真的導致一些荒謬的結果出現。所以今後面對類似問題,我們有沒有其他做法——比如修改GA標準,把合併討論該幹的活也攬過來,至少說不符標準名正言順。或者能否形成一個初步的探討,至少下次能甩個討論連結,不用就同樣的問題再吵一遍?--洛普利寧 2023年5月26日 (五) 16:25 (UTC)[回复]

  • 支持展開討論取得共識,不論是採用哪一種做法,至少不用就同樣的問題再吵一遍。
  • 傾向英維的作法,GA評選遇到關注度問題時,暫停評選並進入關注度流程。
--CaryCheng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17:30 (UTC)[回复]
  • 反正現在也已經從評選退休了,這GA有關標準的討論基本上不會參與。因為獨裁社群本來就對GA標準一直都存在不一了,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常年提案來做爭執。正因如此,所以為何每一次提條目推薦/候選時都要特別備註「僅嘗試提名看能否通過DYK,不考慮{{produceEncouragement}}、GA或FA」,正是其道理之一。條目應該是要寫給讀者看的,而不是寫給自己爽的。那些所謂的條目推薦/候選(絕對不能加「新」一字,但獨裁社群並沒有考慮更名),其實和GA、FA之類的都有可能會有連帶影響。如果不備註的話,還可能要回答其他人之相同提問,那不如直接備註說不考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6:19 (UTC)[回复]
    上述發言摘要:「⋯⋯獨裁社群⋯⋯獨裁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7日 (六) 13:52 (UTC)[回复]
    就算社群真的存在问题,张嘴闭嘴都不离“独裁社群”这四个字,是个人都会看厌,建议视情况折叠。--🔨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4:25 (UTC)[回复]
    真可悲,說是常年提案就是個事實,獨裁社群就是不敢承認事實,只會逃避、畏縮而已。況且上面提到的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不是也落選了嗎,有啥爭議好討論的?誰知道這個獨裁社群對於GA的實際標準是至少要幾位元組嗎?請問不是標準不一不然是什麼?請別忘記光是小作品或者小小作品字數定義就有爭議了。這不就是類似的問題而已嗎?標準的「火車與亞麻」。這類評選就類似寫作文一樣,不代表作文字數越多內容就一定越好,獨裁社群居然連這點都不知道,一點都不會進步,整天只會糾結字數、位元組,早就沒資格教別人寫條目了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5:06 (UTC)[回复]
    就算我觉得这个社群独裁我也不会像你这样次次留言都把这个挂在嘴边上,说好听点就是没有建设性,说难听点就是看着恶心人。--🔨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5:48 (UTC)[回复]
    如果覺得沒建設性就算了阿,你們在寫條目的時候是真的想寫給讀者看的嗎?估計都只是想寫給自己爽的吧?這句話也講到爛掉不想說了。況且,正常的讀者估計也很少人想知道吉布提代表團得到的獎牌數吧?正因如此,所以評選這類冷門代表團通常就會直接投支持票,但實際上是根本沒有想要知道內文,做做表面而已。這和Vector 2022一系列的討論其實就是差不多意思,堅決要在6月5日強行通過的獨裁社群,討論就只是在演戲而已。講過多少反對意見還不是要強行通過默認Vector 2022版面?這樣也叫做「沒建設性」意見吧?那根本也不用再說什麼了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7:20 (UTC)[回复]
    Vector 2022……很好,还是来个人折叠这部分吧,说实话我觉得折叠都算是仁慈了……--🔨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09:15 (UTC)[回复]
讚同「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只是模型很理想。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焦點之一「內容完整」是一個基於評選者的主觀判斷,礙於語言和搜索工具限制,一方得出無法完善的說法,另一方又能得出有大量可擴充資料的說法。歸根到底需要更多曝光和討論,只是同行審查人氣也不夠,維基社區雜務和事務討論又政出多門,最後就是GA評選實際上已經成為更多人關注的「同行審查」(笑)
只是具體到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問題更為複雜,一開始認為條目是「內容完整」,後續有巴波給出其他可以補充的內容,然後就是有主編和SIridiuM28的編輯戰,SIridiuM28還算君子,在結束評選後再編輯戰,否則就算夠票也是即時不合標準。接著就是有人將代表團的內容拆分成運動員條目侯赛因·阿曼·哈桑,運動員條目現在又被提刪。事態還在發展,不太好下定論。--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07:07 (UTC)[回复]
獨裁社群再這麼搞,誰來處理這類GA評選都可能只會覺得很難處理。如果只愛比字數、位元組就能夠提GA的話,那麼那些正在DYK(條目候選)的可能估計每10個條目就有6、7個條目都夠過GA的門檻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1:10 (UTC)[回复]
內容完整、引注豐富不就是GA的最低要求嗎?2012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吉布地代表團有大段可以寫的訓練、背景、評價都沒有寫--Waylon1104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23:38 (UTC)[回复]
“可以写”不代表这些内容就一定存在,所有有来源的训练、背景、评价等内容都已经写入条目,按照标准已符合WP:WIAGA#3。(我就是该条目的创建者,不过目前有其它的编写计划,等将来有空再来处理合并和编辑战的乱摊子)--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3日 (六) 08:27 (UTC)[回复]
也是--Waylon1104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5:05 (UTC)[回复]
將來有空再來不是面對眾建議而是劍指‘合併和編輯戰的亂攤子’,心態也頗好的嘛。在社群對此案例已經表明意見後還是要力排眾議而不見絲毫改變的意願,怕是再有下次的話該能當作擾亂了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56 (UTC)[回复]
不要以为你的胡搅蛮缠还能代表什么社群的意见。没想到你还能追到互助客栈来持续骚扰我以及支持我的编者,你的心态也颇好的嘛怕是再有下次的话该能当作扰乱了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7日 (三) 11:57 (UTC)[回复]
蛤?--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14:40 (UTC)[回复]
'一開始認為條目是「內容完整」' --Iridium(IX) 2023年5月28日 (日) 18:27 (UTC)[回复]
若是我的話,我應該贊成:「『條目長度』不是『優良條目』的標準,」尤其是從英維對應優良條目翻譯過來的。--Sinsyuan~Talk 2023年6月1日 (四) 09:31 (UTC)[回复]
若是你的話,你應該說:‘還好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48 (UTC)[回复]
GACR来看,优良条目重点应该还是条目的完整性与可读性。--  2023年6月17日 (六) 06:13 (UTC)[回复]

是否有必要参照英维修改或按中维实际情况修改维基百科:独立第三方来源?(我不提德维因为德维没有这页面)

长期以来极少数编者不断借“需要完全独立‘第三方’来源”为由片面的对来源进行审查进而消除观点

所以本人(!)意見:

1.参照英维修改

英维目前已在条款中举例说明;已有列表举例说明——更清晰阐述可能情形。

另外,英维明文写“独立”来源是对主题没有既得利益的来源。例如,独立消息来源不会通过说服读者接受其观点来赚取任何额外收入。“第三方”来源是指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的来源。例如,如果两个人之间打官司,可能导致一个人的保险公司赔付,那么这个保险公司就是第三者,但在财务上并不独立。然而,大多数维基百科的政策和指南都可以互换使用这些术语,而且大多数第三方发布的来源也恰好是独立的。除非在政策或指南中另有直接规定,否则来源是独立的或第三方的就足够了,理想的做法是依赖两者的来源。 (An "independent" source is one that has no vested interest in the subject. For example, the independent source will not earn any extra money by convincing readers of its viewpoint. A "third-party" source is one that is not directly involved in any transaction related to the subject, but may still have a financial or other vested interest in the outcome. For example, if a lawsuit between two people may result in one person's insurance company paying a claim, then that insurance company is a third party but is not financially independent.However, most of Wikipedia's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use the terms interchangeably, and most published sources that are third-party also happen to be independent. Except when directly specified otherwise in the policy or guideline, it is sufficient for a source to be either independent or third-party, and it is ideal to rely on sources that are both.)中维也应加入此条。

2.按中维实际情况

在没有证据证明来源从业人员逾越其身份,如无证据证明记者或报告编者在该篇报道或报告中介入事件本身,情况下视为独立来源。英维举例为“一位学者可能会写关于发展中国家的识字率的文章,他们可能个人强烈支持教所有儿童如何阅读,无论其性别或社会经济地位如何。然而,如果作者没有从这些孩子的教育中获得个人利益,那么该出版物就是该主题的独立来源。”(a scholar might write about literac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they may personally strongly favor teaching all children how to read, regardless of gender or socioeconomic status. Yet if the author gains no personal benefit from the education of these children, then the publication is an independent source on the topic.)

基于上述两种情况本人(&)建議:将“维基百科:独立第三方来源”改名为“独立或第三方来源”,相关方针一并做出修改。

MINQI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9:04 (UTC)」--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09:04 (UTC)[回复]

問題產生的背景是什麼?--Ghren🐦🕓 2023年5月30日 (二) 09:30 (UTC)[回复]
@Ghren极少数编者借口“来源非独立第三方”删除来源进而删除观点甚至演变成长期的编辑战,参考某位2014年以来于某条目的部分编辑与相关讨论页、举报页:a.[12][13][14];b.讨论:明慧网;c.[15]。此类审查主要由极少数长期专注甚至仅关注于法轮功的编者。
并且以目前说明页而言的确是有缺陷:将“独立”与“第三方”画上等号。而这正是英维改进后避免的问题——让极少数编者钻空子(有选择性地摘用方针中的只言片语用来支持实际上不符合方针的观点)。--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09:58 (UTC)[回复]
那先得是WP:可靠來源的問題。凯风网中國反邪教網能不能算是可靠來源?二是「獨立」來源意指的是「獨立於主題實體」的來源。見WP:WHYGNG。說「「獨立」來源是對主題沒有既得利益的來源。」也行。我想無論是中共也好、或者是其他官媒也好,那都不是主題實體。三是那些內容是觀點而不是斷言,那和WP:斷言沒有關係。就這樣看,W君的論據比較站不住腳。只不過您也不好搞訴諸人身。--Ghren🐦🕕 2023年5月30日 (二) 10:54 (UTC)[回复]
问题出在目前那个说明页写的是“第三方来源指,该来源内容对于其处理的主题内容是全然独立的”、《WP:可靠来源》写的是“条目应该基于来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而极少数的几位,不仅仅Wetrace,抓住“全然独立”和“第三方”在多个条目(以法轮功相关条目为主)中对中共、中国大陆来源进行来源审查,从“源头”消除观点。
不是我诉诸人身,是他的发言让我想到能符合定义的词汇是“偏见”与“无知”(特定知识缺乏)——很多东西就在想当然。说白了我说的内容(他的发言)和他自身(认知)有关啊(如果当前论题确实与对方有关,那么并不是诉诸人身)。我给他解释过,也请他提供可替代词汇,不鸟我还重复说我诉诸人身。
我的修改意见目的就是:
1.分开“独立”和“第三方”定义,如写明:“独立”来源是对主题没有既得利益的来源。例如,独立消息来源不会通过说服读者接受其观点来赚取任何额外收入;“第三方”来源是指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的来源。
2.引入“除非在政策或指南中另有直接规定,否则来源是独立的或第三方的就足够了,理想的做法是依赖两者的来源。 ”/“在没有证据证明来源从业人员逾越其身份,如无证据证明记者或报告编者在该篇报道或报告中介入事件本身,情况下视为独立来源。”。
主旨是不让极少数的编者玩文字游戏。--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1:38 (UTC)[回复]
對於「獨立第三方來源」修訂沒有特別意見。只是這樣的修訂看不出對那邊的吵架有什麼幫助。--Ghren🐦🕖 2023年5月30日 (二) 11:53 (UTC)[回复]
从法理上明确部分来源于某些条目可以使用。--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2:15 (UTC)[回复]
基本赞成放宽为“或”以及明确独立性要求,利益相关有时的确似被滥用。但对于争议议题,不确定是否有用,特定议题仍应以共识论。--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3:24 (UTC)[回复]
这种修改可能不会对你提及的争执有帮助,enwiki Independent soures的Non-independent sources章节里面就明确写了"An independent source is a source that has no vested interest in a given Wikipedia topic and therefore is commonly expected to cover the topic from a disinterested perspective. Independent sources hav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dvertisers do not dictate content) and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there is no potential for personal, financial, or political gain to be made from the existence of the publication)."如果你对独立来源的定义仅仅限制于财务上的获利我是不认同的。
至于改成或,我不抱意见,因为改成“或”恐怕仍旧无法弥合分歧。并且修改辅助说明页也不止涉及这里单一的一次编辑争议,更改其内容需要谨慎。--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3:31 (UTC)[回复]
(~)補充:既然参考英维,我的意见是把英维的这个explanatory essay搬过来好了,现在中文的輔助說明頁太简略。--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3:35 (UTC)[回复]
如果改成“或”,则必须对两者明文解释如:“独立”来源是对主题没有既得利益的来源。例如,独立消息来源不会通过说服读者接受其观点来赚取任何额外收入;“第三方”来源是指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的来源。
既得利益包括不仅限于财务,目前这里与其他条目的类似纷争最大争议点在于“既得利益归属”与“第三方”绑定且强调“缺一不可”,就像有些编者不断强调中国大陆对媒体管控、将媒体视为获得既得利益(名誉或政治资本)的渠道,而另一面又无视欧美乃至所有发达国家或地区对媒体管控(不论是公共媒体、国际广播或是民间媒体)对既得利益的获得,从文字上将“第三方”与“独立”混淆。本质是双重标准。最简单的就是“明慧网”中几位编者无法找到任何“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来源从业人员、被访对象获得既得利益”的实际证明却将其称为完全违背维基规则。
若完成修改,则如你依旧主张中国大陆官方媒体乃至所有媒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但无法证明其逾越自己身份介入事件本身,那么这些来源符合“第三方”(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即这些来源可以使用。这点也适用于其他国家国际广播、公共媒体或人权组织等。题外话,RFI、BBC与NHK也位列国际广播机构,中维、英维、德维都是与VOA、DW在同一列表。--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4:41 (UTC)[回复]
需要注意一下我虽然不对“或”字的修改抱有立场,但我并不支持阁下对独立和第三方的解释,独立前面解释过,第三方就如你所说的,不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我并不认为宣誓效忠其中一方的人是第三方的(构成交易)。--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04 (UTC)[回复]
(~)補充:就例如,在选举中,某记者的采访被某政党资助,被要求倾向于某政党的政治立场,这就不是第三方了。同样的,中国政府资助某媒体的采访并且要求某媒体做到某事(在采访倾向上如何如何,或者媒体人员应当做到什么),这就不是第三方,見英維中的例子:“A third-party source is one that is entirely independent of the subject being covered, e.g., a newspaper reporter covering a story that they are not involved in except in their capacity as a reporter. The opposite of a third-party source is a first-party or non-independent source.[1] A first-party, non-independent source about the president of an environmental lobby group would be a report published by that lobby group's communications branch. A third-party source is not affiliated with the event, not paid by the people who are involved, and not otherwise likely to hav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related to the material.”
遊說團體的第三方來源,是與遊說團體活動無關,不由遊說團體支付費用,並且不太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而中國的人民網的採訪活動受政府資助(這個其他國家的公共媒體和國營媒體也類似),而且控制其新聞採編的準則(和活動產生關係),所以我並不認為它屬於第三方。--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38 (UTC)[回复]
“不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即从业者与双方没有交易,不然以美国情况为例,美国本土公民、新加入的美国国民均无法成为第三方——默认其向美利坚合众国效忠。--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39 (UTC)[回复]
请注意这里说的效忠是指前面你所提到的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開展2022年度新聞記者證核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而非国家效忠。
多数公民的活动不受政府资助,也没有过密切的利益冲突。--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56 (UTC)[回复]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所提效忠便是对国家的效忠。
多数公民的活动不受政府资助不代表不对政府效忠,身为生活在其中的公民必定有一定利益冲突。就如本人生活在德国,尽管我并未加入德国国籍,但德国政府的政策不说所有但大部分与我有密切关系(利益冲突)。--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06 (UTC)[回复]
“ 持证人是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是否坚守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锤炼优良作风。”
未见国家效忠字句。
不受资助效忠不构成利益冲突,见conflict of interest.
必然有利益冲突。。。不觉得。另外即使公民产生利益冲突又能如何?他们又不和条目的活动产生联系。--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16 (UTC)[回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不受资助效忠不构成利益冲突,那你所指资助仅仅是经济上的?我在科隆大教堂门口遭到法轮功练习者纠缠,我在维基编辑,算联系么?--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23 (UTC)[回复]
国家效忠不等于要贯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吧?
资助不是经济上还能怎么资助?
联系什么?你又不是来源。--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28 (UTC)[回复]
中国的国家效忠不是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难不成贯彻美国至上?美国国家效忠,不效忠美国政府、美国宪法难不成效忠英国王室?总不能是贯彻共产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吧?这算通俄还是通中了……(俄罗斯在部分欧洲人眼中还是姓镰刀锤子)
政治难民庇护,听过么?
我不是来源是因为我不从事新闻工作或者我的内容未被新闻工作者采用(不可靠来源),不等于没有联系。--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39 (UTC)[回复]
就当前中国的宪法宣誓,不是,宣誓内容都有改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的是”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然而这是宪法宣誓。国家效忠
政治难民庇护怎么成资助了。。。那不是救济?
我说的是你和条目的活动之间的联系。。。你都不是来源了,你和条目中来源的联系都不是我讨论的范围。。。--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56 (UTC)[回复]
那请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什么?再者你只摘录“政治建设情况”段落不妥吧,四点取一怎么都是不及格啊。
政治难民庇护是救济?都成一条龙经济链了,哪门子救济。
那我不是来源不代表在德国的新闻工作者不是啊,德国的新闻工作者也不仅仅是德国当地人啊。--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7:27 (UTC)[回复]
只摘录?就这一段就能说明和维基规则的冲突啊亲。还四点取一,请问你提出的修改说明页是采用了所有enwiki相关页面的观点了吗?不及格是什么不及格?哦,你的观点,我的观点是经济链和救济都存在,你的观点我不接受。
所以?这和记者哪国人根本没关系好吧--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7:35 (UTC)[回复]
说明什么冲突?“遵纪守法情况”、“爱岗敬业情况”,算欧美记者不存在这两点还是怎么?欧美记者没宣誓过效忠自己国家和政府还是怎么的?
你的观点说明你的认知缺失,你不接受它就不存在了还是按你幻想了?抹黑母国换取政治难民庇护不是交易?不是资助?是不是你以为颜色革命的资助就只有经济?哦,物质和政治那叫援助,又玩文字游戏。既然你“不受资助效忠不构成利益冲突”,那“既得利益仅于财务上的获利”也无可厚非咯!
所以必然有利益冲突,产生利益冲突的公民和条目的活动产生联系。还所以什么?!是啊,哪国人没关系啊,哪国记者都是拿钱干活的非第三方啊,不仅是非第三方还不独立。全都不能用。哦,专家学者也拿钱,也不该用,维基清空所有页面好了。别说维基,百科全书甚至只要是书、其他信息媒介都拿钱,不然怎么维持。--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7:59 (UTC)[回复]
什么冲突?利益冲突, A conflict of interest (COI) is a situation in which a person or organization is involved in multiple interests, financial or otherwise, and serving one interest could involve working against another.
对对对,人人都效忠国家和政府,效忠政府才有鬼了,你告诉我欧美记者拿记者证必须效忠政府和国家还是怎么?能不能举个证?
可以啊,仅限于财务上但媒体未受财务来源操纵当然可以,但人民网行吗?直接一个党媒姓党绝对忠诚,直接做宣传员都不避嫌了好吗?
“我的认识才有缺失”,又开始诉诸人身,不是和你不一致就是认识有缺失,断言别人如何如何,别人肚子里的蛔虫都没这能耐。抹黑母国换取政治庇护?告诉我他拿什么交易了什么?别说是什么“母国的名誉”吧?
那些记者对于他们拿钱的对象如他们的雇主都不是第三方,存在利益冲突有问题吗?
产生利益冲突的公民和条目产生联系?和谁利益冲突?
哪国记者都是拿钱的非第三方,废话,第三方都是相对而言的,记者相对自己直接相关的事件是当事方,比如自己的雇主,媒体商业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比如股东),与自己无利益冲突的一方才为第三方。
打稻草人?把不是我的意见扣在我头上,你可以适可而止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9:13 (UTC)[回复]
in which a person or organization is involved in multiple interests, financial or otherwise。就是看不到“'otherwise”啊!
欧美记者不是欧美国家公民了是吧?全都无国籍是吧?!
啊对对对,党媒姓党绝对忠诚;党性是实事求是、就要更加坚定地与人民站在一起,为人民代言,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看不到啊!既得利益只有财务,那不就是独立来源么。
你不是缺失是什么?诉诸什么人身?你说的话和你有关你不知道?!
“如果当前论题确实与对方有关,那么并不是诉诸人身。”
  • 参选人A:“不要投票给参选人B,因为他上次当选后,很多选举承诺都没有兑现。”
一个人是否有信用,是选举中选民是否该选他的重要依据,因此选举时提出诚信问题,不是犯下谬误;而在讨论一个人的诚信时,把那人过去的信用纪录拿出来是与讨论的话题直接相关的,因此不算是人身攻击。
这是根据他人的行为,对人的品行做出批判,而不是因为他们持有某种观点而做出批判,因此不属于人身攻击
这是根据法官失当的判决做出批判,和法官本身有关,因此不属于人身攻击
不知道?怎么着?没母国所以没母国名誉是吧?
和政府利益冲突啊!利益冲突又不是只有对抗情况。你看不出?你看不出和我有关么?
按你逻辑就是没一个记者在任何情况下是第三方啊!
什么稻草人?适可而止不该是你么?--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22:03 (UTC)[回复]
加了otherwise你就没觉得对你更不利?otherwise可是很容易包括上政治利益的亲。
笑,告诉我哪条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忠诚?国家认同(国家效忠)等于公民身份了?乔姆斯基也美国国际,所以他忠于美国了是吧?“根據紐倫堡審判納粹的法律,二戰以來的所有美國總統都可以被送上絞刑架”是他的话,无视美国公民没有宣誓美国的必然要求,却把公民身份和中国新闻记者拿到记者证的必然要求等同起来,混淆两件事。
“就要更加堅定地與人民站在一起,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和人民站在一起”,要不要说说你们对让人民的定义?一个阶级性政党好听话说的多了没用,说再多对党忠诚这一句话还是在的哦。
不好意思,“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品格:品性;性格,品性:“人的行为﹑作风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说别人的认识缺失,不是针对别人的认识?且不说你有没有这资格,请问你是谁?有什么资格作为标尺对他人的认识做出断言?
利益冲突当然不止针对冲突的情况,和政府利益冲突?记者没有直接干涉入和政府相关的事件的话就不构成冲突,"By definition, a "conflict of interest" occurs if, within a particular decision-making context, an individual is subject to two coexisting interests that are in direct conflict with each other. "记者要按照自己的意愿观察事件,参与了“decision-making context”了?记者要是在冲突的一方中供职或者受其中一方指导,还不参与“decision-making context”?--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3:18 (UTC)[回复]
请注意你的假设“被要求倾向于某政党的政治立场”已是逾越自己身份介入事件本身。再者正如我们昨日所谈,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论点还是词本身,实事求是、求真均是不介入事件本身的准则。--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46 (UTC)[回复]
可靠性和第三方是无关的(条目中的No guarantee of reliability),实事求是和求真是不介入事件本身的准则,请举证。--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5:57 (UTC)[回复]
不是可靠性,“实事求是”词义: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求真”词义:追求真理;探求事實客观规律、本质均是事件、事物本来面貌,探索这些便是不介入事件本身。--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17 (UTC)[回复]
我无法得出“探索这些就是不介入事件本身”的结论。探索一件事的客观规律等和是否介入它的关联在哪里?为何探索这些就是不介入它?--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21 (UTC)[回复]
離題的X光、骨骼和質子。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13:35 (UTC)[回复]
客观规律、本质。并不介入啊,就好比你做X光查看骨骼,你介入骨骼么?放射杀伤骨骼细胞也算,那当我没说。--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25 (UTC)[回复]
?你做X光的话是你要求他人将射线打入你的体内,而且打入的是你的身体,怎么可能你没介入。。。--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33 (UTC)[回复]
介入你骨骼本质么?X光射线后畸形还是骨折了?这逻辑新闻工作者职业都能消亡了啊,要写报道得探索事件本来面目吧?探索就是介入,还拿钱探索,那不直接媒体都该全关门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6:44 (UTC)[回复]
噗,神奇逻辑,且不说你前面说介入骨骼么,请问骨骼本质是病灶吗?按照你的逻辑,一切X光照射都不会改变骨骼了?知不知道X光治疗?X光是能够改变骨骼形态的,你前后连主要矛盾都没有阐述清楚,就默认这是调查了?也难怪你会认为忠于方的记者是第三方。
难道媒体拿了金主的钱(比如大广告商、政府),然后要接受大广告商、政府的要求是第三方?在一个事情上某媒体不是第三方是我要求他们不要收钱吗?还是维基的规则要求它们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7:25 (UTC)[回复]
你在说什么?做X光查看骨骼介入骨骼?X光是能够改变骨骼形态的?你知道X射线的频率和能量仅次于伽马射线么?你X光检查的计量能改变骨骼?!X光改变骨骼,那你差不多也就想吃啥吃点啥的节奏了。开始胡搅蛮缠了?什么主要矛盾?X光检查骨骼,哪来的主要矛盾?怎么着?你就一骨折还给你做个全面体检?
“要接受大广告商、政府的要求”没直接交易还是怎么?在一个事情上某媒体不是第三方是你假设他们不仅收钱还有直接交易,有问题么?--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7:37 (UTC)[回复]
做X光查看骨骼什么?把矛盾说清楚好吗?
X光不会改变骨骼?质子治疗怎么实现的?胡搅蛮缠。
还骨折,现在说骨折了?查看骨骼干什么?你的目的就是查看骨骼,那你不介入骨骼?自己的话不说清楚,现在又说查骨折了?
还体检,你一开始只告诉我查看骨骼,谁知道你什么目的?查看骨骼就是“本质”,做x光是探索过程,怎么没介入骨骼了?
直接交易?可以啊,不过直接交易不对,应该阐述为还要和媒体活动产生关系,那么该媒体在这个议题上就不是第三方。--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18:36 (UTC)[回复]
x光查看骨骼什么?怎么着你那医院没拍片说法?
X光检查会改变骨骼?质子是X光???你再说遍!我这么说我核物理教授铁定把我从课上赶出去,最简单的放射射线组成都分不清,还来大学物理专业?!你去了解下放射治疗杀伤的是什么再来,好吗?请问你这号是只有你一个人在用吗?怎么有时明白是非,有时真的不该怎么说,我说你知识缺失又要给我扣诉诸人身,可你真的不知道啊!
骨骼构造是本质,查看骨骼是探索,用X光查看骨骼是探索手段,介入什么骨骼?你做完X光检查变哥斯拉了还是闪电侠了,是吧?
“接受大广告商、政府的偏向要求”都已经是逾越身份了,不清楚?政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事求是的媒体活动,还不是第三方了?啊对对对,难怪欧美记者违法乱纪、 玩忽职守、胡编乱造,被逼的啊❗--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22:29 (UTC)[回复]
又是医生给你拍了?怎么现在补上场景我怎么知道?
笑,质子治疗使用的质子数和X光治疗使用的电磁射线都是辐射治疗里常见的治疗类型,质子治疗可行X光就不行了?
不知道怎么说还说?那就是强说呗。
骨骼构造又是本质了?查看骨骼是查看骨骼构造?又开始补上场景。查骨就只有查骨骼构造一个场景是吗?你要不要复读你一开始的话?使用X光是探索手段,也是探索的一部分,用X光照射是探索过程,查看骨骼是你使用X光探索要达成的目的,也是你这一探索行为的本质,然后你蹦出来一个骨骼上有什么情况的本质?你原来那句话说了?X光照完也就只呈现现象,在你的场景中要得出骨折的结论,是要在上一轮探索上对上一轮探索取得的成果与结论进行新的探索(例如阅片),才达到你所说的本质好吗?
这回又知道逾越身份了?政府要记者贯彻它的意志记者就不逾越身份了?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事求是,政治要求被无视了是吧?接受了政治要求还是第三方是吧?也难怪中国记者到嫁接事实,张口就来,被逼的啊。--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2:42 (UTC)[回复]

?上面算版聊吗,tldr..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日 (五) 01:15 (UTC)[回复]

X光、骨骼和质子都搬出来了www……未免太离题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3日 (六) 08:38 (UTC)[回复]
请帮忙折叠下无关之处,您和BlackShadowG为第三方,较为合适折叠。先谢--MINQI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2:22 (UTC)[回复]
我折疊了。雖然我是有立場,是非獨立的,但是在您們的討論中,我應該算是第三方。--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13:37 (UTC)[回复]
謝謝您--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5:17 (UTC)[回复]
我看了整個討論,我的想法是這個提案或許有意義,但從宏觀角度來説不太可能“解決”提案人意欲“解決”的“問題”,而這裏最根本上要關注的問題應該是用戶對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的理解。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5日 (一) 23:06 (UTC)[回复]
不,根本问题是部分编者借着“独立”与“第三方”互相绑定直接把来源给双标了——一方面借口其原创研究的“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是镇压一方”(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中国大陆官方媒体+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不许使用,另一方面又无视境外官方国际广播机构服务于本国国家意志定位甚至收受本国政府资助的NGO明文写明自身倡导“本国领导”,即从基础违反整体《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阁下所提段落中有“如果是多数观点,那么提及普遍接受的参考文字便可很容易地证实它;”、“请记住,我们是根据观点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程度来确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维基百科编者来确定的。”,而那几位编者恰恰是直接把“来源”自身按编者自己认知给审查了——没了来源,何来观点。
再者,“法轮功”旗下媒体包括不仅限于“明慧网”、《大纪元》,有造谣诽谤并不是少数观点更不是极少数观点。--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5:41 (UTC)[回复]
@MINQI不好意思,我剛剛查看了一下相關的連結還有你的回應,我感覺你指控的相關用戶似乎主要都是在emphasise“第三方”,所以我個人有點懷疑你説的“互相綁定”是否真有其事,如果實際上“互相綁定”並不存在的話,這個提案確然無法解決你想解決的事情。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6日 (二) 11:01 (UTC)[回复]
我感覺不了emphasise和綁定有什麼分別啊。--Ghren🐦🕖 2023年6月6日 (二) 11:33 (UTC)[回复]
@Sanmosa:感谢回复。另,同上。说白了,就是把“独立”和“第三方”画等号,然而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2:03 (UTC)[回复]
@GhrenMINQI我的意思是他們似乎更側重於強調來源「第三方」與否,「獨立」與否可能反而是比較次要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6日 (二) 23:06 (UTC)[回复]
不,他在强调“独立”。他的逻辑是:1.中国大陆政府镇压了法轮功;2.这是中共媒体、中国大陆官方媒体;3.中国大陆媒体都不独立;4.“第三方”等于“独立”;1+2+3+4→这些媒体不是“第三方”。--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23:32 (UTC)[回复]
@MINQI這裏我先拿你在2023年5月30日 (二) 09:58 (UTC)的留言給出來的3個diff來説説吧,Wetrace的第三個diff的編輯摘要完全沒提及「第三方」或「獨立」,另外兩個diff的編輯摘要則只提及了「第三方」而沒提及「獨立」。然後是Talk:明慧网#一次回退我多次编辑合理吗的討論串,诗琳童的原話似乎是“國際第三方可靠媒體”而不是“獨立第三方可靠媒體”。再然後是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etrace,那邊談的是分類,跟這裏的關係似乎不大。由此可見,他們強調的是「第三方」而不是「獨立」。你上面給出來的“邏輯”裏,至少能確定4是不存在的,單從討論串來看的話,诗琳童的“邏輯”應該是1+2→相關媒體非「第三方」才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7日 (三) 07:23 (UTC)[回复]
@Sanmosa,请注意:1.我给的三个diff中,第三个Wetrace完全没有提及是其模糊其依据造成——只提“方针”二字不提哪条的“依據維基方針不使用”,不代表逻辑换了;2.如果其强调的是“第三方”而不是“独立”与我的第4点不存在,那么其依据根本不成立——正如Ghren阁下发言“虽然我是有立场,是非独立的,但是在您们的讨论中,我应该算是第三方。”,即尽管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有观点,与中国政府(官方)有关(报道有关新闻)——非独立,但在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上是“第三方”;3.“国际第三方可靠媒体”中“国际”意味着与中国政府无关,还是“独立”。另,诗琳童原话之一“因为中共是直接实施迫害法轮功的一方,且中国是一言堂,人民没有言论自由,故在涉及法轮功问题上,人民网、中国网等中国媒体属于不可靠、非第三方来源。”,亦证我称其强调的是“独立”合理。4.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etrace,那里只是重复了说法没有新的理论,可以不参考。--MINQI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08:30 (UTC)[回复]
(1)我不覺得這樣憑空猜測是件好事情。(2)這裏又牽涉到「第三方」與否的問題,雖然Ghren説的話沒有錯,但不能由此反推所有有立場、非獨立的來源都是「第三方」。版本77299508中有一句“《人民网》援引《中国网》对亲历者的报道称《明慧网》报道偏颇不实、造谣诽谤”,中国网條目說它是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機構。我覺得對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是不是PRC政府部門這點應該沒有爭議,那PRC的政府部門在PRC政府鎮壓法輪功上算不算「第三方」我覺得是值得探討的。這樣看來,4存在與否似乎並不影響其“依據根本”。(3)「國際」意味「獨立」與否這點我不太想在這討論,畢竟RFA跟rfi「獨立」與否之前也不是沒有討論過。詩琳童原話確實如你所述,但我認為這頂多只能證明3以某種形式存在於詩琳童的「邏輯」中,但仍無法得出4。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7日 (三) 11:16 (UTC)[回复]
1.这不是凭空猜测,其在明慧网讨论页有说过他的理据;2.可见你也混淆了“第三方”与“独立”,请注意两者区别,一个是“对主题没有既得利益”(毫不相干);一个是“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可能与其中一方有关但未参与那两方的该事);3.阁下不想讨论也可,但请注意此处“国际”是相对于中国大陆,就如有个笑话“改革开放初期一个中国人去美国旅游,一下飞机,惊呼:‘哇,全是老外!’,旁边的美国地勤回答:‘不,你才是老外!’”[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12:04 (UTC)[回复]
(1)這我回頭再仔細看一看。(2)我看回上邊的討論,「第三方」是“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吧,那PRC的政府部門在PRC政府鎮壓法輪功一事上會否存有既得利益這點也是可以探討的。還有,如果你給出來的定義是正確的話,那樣「獨立」應該是「第三方」的子集。(3)考慮到我覆述他的原話比較準確,我當時有刻意用引號標註「國際」二字,因此你想通過那個笑話說的事我非常清楚明白了解,但還是感謝提醒一下好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7日 (三) 23:54 (UTC)[回复]
(?)疑問-提出這項討論的MINQI,是認為並堅持「中國共產黨黨媒人民網」,在中共鎮壓的議題中,是「第三方來源」;MINQI同時質疑 VOA、RFA自由亞洲電台等,在這些議題是 非第三方;標準令人困惑。
在下以為,MINQI的論點,無視中共對媒體的直接控制,堅稱中共黨媒是第三方,大意還認為共產黨是執政黨、跟政府有別...在下認為與常識現實明顯不符。可參見【Talk:明慧网#關於中共黨媒人民網】、【Talk:明慧网#一次回退我多次编辑合理吗】
相對地,MINQI卻把民主國家撥預算支持公共媒體VOA RFA、具備獨立編採的這些媒體,上綱成「非第三方」。
MINQI的作法,是否在把問題推到極端?結果是什麼?什麼是中文維基實際情況,是否會實質架空維基百科對第三方來源的要求?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8日 (四) 02:10 (UTC)[回复]
(*)提醒
1.因你主张“来源中记者、编辑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请你(按“谁主张谁举证”也理应有你)以可靠来源明文证明“中共官方媒体此处不属于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体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影师等直接参与镇压。”,而非你所谓“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所以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说“你认为‘第三方’等于‘独立’”有一定争议,先忽略)”的原创总结(A+B+C→D)。
2.请记住VOA、RFA是国际广播,和CGTN一个性质。再者,VOA是美国政府喉舌之来源不仅仅来自汉语媒体。另外,怎么把DW举例删除了?
PS:@Sanmosa,他明文“独立采编”不知阁下是否认此可印证其将“独立”与“第三方”捆绑且强调“独立”。
3.你的编辑已经把问题推到极端(2014年7月起就如此行事,延续至今),让我别无选择地提出此提案。--MINQI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09:30 (UTC)[回复]
@MINQI不好意思,我今天早上剛醒的時候可能還沒完全醒過來,所以我在2023年6月7日 (三) 23:54 (UTC)的留言裏說的東西可能跟我實際的想法有些出入。(2)我看回上邊的討論,「第三方」是“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交易,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财务或其他既得利益”吧,但PRC政府鎮壓法輪功一事好像跟“交易”沒啥關係,所以我覺得在這裏可能調整成“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活動,但可能仍对结果具有任何既得利益”來看比較好。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太肯定PRC的政府部門是不是真的完全“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活動”。另外,考慮到鎮壓有多種不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狹義上的理解,我覺得你大概想像成類似PRC的“國家安全”的情形會比較容易理解),你要是真要他舉證PRC/CCP官媒直接參與鎮壓的話,他好像也不是完全不能做到啊。(4)好像是有捆綁關係了,但主要强調的好像還是第三方,不過我確實看到了他好像真的有點混肴了“獨立”跟“第三方”這兩個概念。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8日 (四) 10:23 (UTC)[回复]
无大意见,但有个瑕疵:(2)虽将非中国大陆的国家媒体、NGO也包括在内,但“不直接参与与主题相关的任何活動”是不是把“采访”、“查证”等正常采编行为包含在内?这就又成了“独立”的定义——完全无关。并且我不得不担忧其会在“主题”二字做文章——“明慧网”是法轮功主题下的,那么他称“PRC/CCP直接參與鎮壓法轮功,官媒是PRC/CCP控制”又变回了目前谬论。个人意见,不如按普世价值之一的“疑罪从无”来写:在无确凿证据证明直接参与具体(所报道的)事件之情况下视为该事件(此处)的“第三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INQI討論貢獻)於2023年6月8日 (四) 11:02‎加入。
@MINQI或許我這樣說吧,PRC政府把法輪功稱為「邪教」,在不認可此聲稱的人的眼中,PRC政府這樣做屬於打壓。因此,PRC/CCP的(官方)媒體如果同樣把法輪功稱為「邪教」的話,那在不認可該聲稱的人的眼中,PRC/CCP的(官方)媒體直接參與了PRC政府的打壓。這也是我認為你要是真要Wetrace舉證PRC/CCP官媒直接參與鎮壓的話他能做到的原因。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8日 (四) 16:04 (UTC)[回复]
这并不成立,将其称为邪教是种观点,不能因说了这种观点就称为直接参与,正如法兰西24“Japan 'Happy Science' cult leader Okawa dies: media”,法兰西24并不直接甚至未参与日本政府对“幸福科学教”的打压。不然岂不是法兰西24干涉日本内政、得引发外交冲突?或者我们镜面说法,部分人眼中,美国政府称法轮功遭受打压不是邪教、是帮助法轮功(声援)、对中国大陆认知作战一部分;VOA、RFA沿用美国政府说法,那么在部分人眼中VOA、RFA直接参与了美国政府的声援行动、认知作战合情合理?--MINQI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21:40 (UTC)[回复]
@MINQI成不成立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在不認可PRC政府把法輪功稱為「邪教」的人的眼中情況就是這樣一回事。至於我自己是怎樣的看法,這又是另外一回事,而我自己的意見是:雖然我自己對法輪功沒甚麽好印象,但PRC政府把法輪功稱為「邪教」的目的是使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的社會聲譽受損,而在這種目的的前提下,PRC政府這樣做好像不能説完全不屬於打壓。PRC/CCP的(官方)媒體存在同樣把法輪功稱為「邪教」的情形,而如果這個行為的目的是協助PRC政府達至使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的社會聲譽受損的目的的話,“PRC/CCP的(官方)媒體直接參與了PRC政府的打壓”這種説法好像也不是不合理。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3:33 (UTC)[回复]
“在谁的眼中”说明这是种观点,而不是事实。正如我举的镜面例子,部分人眼中,美国政府称法轮功遭受打压不是邪教、是帮助法轮功(声援)、对中国大陆认知作战一部分;VOA、RFA等沿用美国政府说法这个行为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政府达至使中国大陆政府乃至整个中国大陆在世界社会声誉受损的目的的话,“VOA、RFA乃至主要受美国资助的NGI直接参与了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政府的声援行动、认知作战”这种说法好像也不是不合理。那么这些媒体、NGO所有对华有关内容既不独立也不是第三方。而按维基方针/指引来说:应写成“XX报道XX因VOA、RFA等沿用美国政府称法轮功遭受打压不是邪教、是声援法轮功、对中国大陆认知作战一部分这个行为的目的是协助其达至使中国大陆政府乃至整个中国大陆在世界社会声誉受损的目的,而认为这些媒体直接参与了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政府的声援行动、认知作战。”事实部分仅仅是“VOA、RFA资金来源于美国政府、隶属于美国国际媒体署,这些媒体沿用了美政府说法”。
甚至再扩大点,《华盛顿邮报》2023年6月3日表示美国在北溪天然气管道发生水下爆炸的三个月之前已经掌握乌克兰密谋策划袭击北溪管道;这一沿用美国情报官员说法行为目的是使乌克兰在世界面前名誉受损亦或是把水搅浑掩盖真正肇事者——正反都是认知作战(信息战),《华盛顿邮报》直接参与了美在俄乌冲突的信息战。這種説法好像也不是不合理。
将自己观点当事实,说白了就是想当然,最清晰的例子就是Wetrace把DW当与ARD、ZDF等齐名的德国国有公共媒体。--MINQI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22:59 (UTC)[回复]
  • 先說上面又長又臭我完全沒看過,我就直接講我自己的想法:黨媒可以用,但只應標明用作觀點來源,用來描述中共的觀點,沒有其他獨立來源助證不應寫作廣泛的觀點-某人 2023年6月8日 (四) 22:30 (UTC)[回复]

(~)補充:鉴于本人查看了下《Wikipedia_talk:利益衝突》中部分讨论,本人修改本人认为“既得利益包括财务、政治利益、声望等”过于广泛认定为仅包括“财务与法律关系”。因一个例子反驳了我的想法“我是中国人,请问我在编辑中国条目时是否应当申报利益关联?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8日 (日) 16:04 (UTC)”--MINQI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0:40 (UTC)[回复]

子議題: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中對於來源的財務、法律關係等敘述是否須明確定義

議題發起時,在大部分維基計畫,獨立第三方來源是論述。因為上面的討論變得冗長且離題。附上機翻的文字及原文,請參與議題的人自行閱讀,停止過度闡述。

原文1:Interest in a topic becomes vested when the source (the author, the publisher, etc.) develops any financial or legal relationship to the topic.
原文2:既得権を持つようになるのは、発信元(著者、出版社など)が主題に対して、なんらかの財政的なあるいは法的な結びつきがある場合です。この意味でその関りは利害の両方になりえます。
機翻:當來源(作者、出版商等)與該主題建立任何財務或法律關係時,對某個主題的興趣就變得既得。

原文的文字顯然部分觀念與WP:利益衝突有關,可能須將WP:利益衝突修改後指引化,或只針對來源的財務、法律關係將定義明確化

其他相關正式方針請自行閱讀Wikipedia:可靠来源#公司和组织的网站Wikipedia:可供查證#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来源Wikipedia:可供查證#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作为其釋出者或本身内容来源--Rastinition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23:50 (UTC)[回复]

关于 Special:AbuseFilter/349 所限制的“僅限調查助理及管理員標記封鎖狀態”

在看 AF/FP 的时候看到有一位用户撞上了这个过滤器。随后咨询了建立这个过滤器的管理员此过滤器建立的基准为何,但其给出的方针Wikipedia:封禁方针#标记用户页依我看来并未限制普通用户去标记一个被封禁用户的用户页,其所说的“非管理员无法执行白纸保护”则为保护方针的一部分,为系统所进行的限制,应与标记动作分开。因此特地来询问是否有类似的讨论或者方针来支持这个过滤器的建设。

题外话,依我的见解,过滤器的设立应为阻止用户对站内的破坏行为,而不应该拿来限制用户所做的无害行为。“方针并没有阻止建立过滤器”并不能与“方针并没有禁止普通用户标记用户页”抵消。--广雅 范 2023年6月1日 (四) 05:54 (UTC)[回复]

(!)意見:管理员执行社群共识不等于只有管理员可执行共识。而且,已有过滤器阻止新用户编辑他人用户页,该过滤器作为额外的限制既没有共识支持,也预计无法起到有效的反破坏作用。建议让标记模板的编辑行为触发标签而非阻止。——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6:20 (UTC)[回复]
我記得這當時設置為sysop/SPIC是因為那段時期有LTA不斷濫用濫掛封鎖模板,所以設置過濾器阻擋,例如Special:滥用日志/4190520Special:滥用日志/4199192;另外也是阻擋沒必要(也不應該發生的)SPI存檔編輯。現在似乎已沒LTA在濫掛模板,或許可考慮放鬆掛板的限制,但不宜直接完全鬆綁。--西 2023年6月1日 (四) 08:14 (UTC)[回复]
上方两个日志现在都匹配 27 号过滤器。--广雅 范 2023年6月1日 (四) 08:23 (UTC)[回复]
必須避免管理員及調查助理超越方針與指引允許範圍的擴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6:04 (UTC)[回复]

本人提议修订如下:

修订1:修订Wikipedia:封禁方针#标记用户页

現行條文

对于已被不限期封鎖的用户,请根据以下程序标记此用户的用户页:

  • 若用户名具有极端侮辱性(比如需要监督),请务必删除此用户页(如有)及用户讨论页并对之进行白纸保护
  • 若用户因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而被不限期封禁,或在被不限期封禁後被查出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请务必{{sockpuppeteer|blocked|spipage=CASENAME}}(对于滥用傀儡的用户)或{{blocked sockpuppet|主帐号}}(对于傀儡帐号)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如已建立用戶頁)或建立用戶頁(如未建立用戶頁),並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需拒絕承認的情況不在此限。
  • 若用户因其他原因而被不限期封禁:
    • 如用戶頁已建立,请以{{blocked user}}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並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 如用戶頁未建立,請对之进行白纸保护,或{{blocked user}}建立用戶頁後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提議條文

对于已被不限期封鎖的用户,请根据以下程序标记此用户的用户页:

  • 若用户名具有极端侮辱性(比如需要监督),请务必删除此用户页(如有)及用户讨论页,并对相关日志进行修订版本删除此项可选
  • 若用户因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而被不限期封禁,或在被不限期封禁後被查出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请务必{{sockpuppeteer|blocked|spipage=CASENAME}}(对于滥用傀儡的用户)或{{blocked sockpuppet|主帐号}}(对于傀儡帐号)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如已建立用戶頁)或建立用戶頁(如未建立用戶頁),並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需拒絕承認的情況不在此限。
  • 若用户因其他原因而被不限期封禁:
    • 如用戶頁已建立,请以{{blocked user}}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並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 如用戶頁未建立,可以(非必须){{blocked user}}建立用戶頁後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修订2: 修订Special:AbuseFilter/349,允许延伸确认用户给页面挂sockpuppeteer或blocked user模板;同时,对于目前不存在的用户页,不允许非延伸确认用户创建。这样就不再需要白纸保护这些页面(被白纸保护的页面,包括大量不当用户名,还会出现在Special:已保护标题里面),同时可以考虑解除已有用户名字空间页面的白纸保护。 --GZWDer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15:41 (UTC)[回复]

(+)支持降低BLOCK和349的門檻至XCON,管理員解除不限期封鎖時經常沒有解除用戶頁保護也是考量因素之一;但必須設法阻止在已有標記模板的用戶頁的後方再添加不必要的內容(基本上除了幾個封鎖模板加{{not}}{{FakeDoppel}}外也不應該出現其他東西)。解除就大概不必了,當作祖父條款就算了。--西 2023年6月3日 (六) 03:38 (UTC)[回复]
修订2我的具体提议如下:
  1. 不允许非延伸确认用户创建不存在的用户页(不论内容为何),除了自己的用户页外(2、3两条则包括自己的用户页)
  2. 不允许非延伸确认用户在用户页加入带有{{Blocked userpage check protection}}的内容
  3. 对已有{{Blocked userpage check protection}}的用户页,不允许非延伸确认用户编辑(注意这些用户页会被机器人自动保护,但是如此防止了破坏者在保护之前编辑)

--GZWDer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3:09 (UTC)[回复]

Special:AbuseFilter/27 理应足够,没必要额外再建一个过滤器。而且若现在此过滤器建立时无共识支持,则应先停用。--广雅 范 2023年6月5日 (一) 05:58 (UTC)[回复]
(-)反对修訂二,延伸確認使用者相較於自動確認使用者,僅額外被授予延伸確認保護頁面的編輯權和檔案移動權,並沒有所謂不存在頁面的建立權,這個理由不是當初設立延伸確認使用者的初衷。 2023年6月11日 (日) 10:31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視作延伸確認白紙保護編輯權而不是創建權。用過濾器阻擋特定編輯也是保護的一種。--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06:38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的自动确认要求应该是维基媒体项目中最高的了,大多数破坏仍是半保护即可解决,因此延伸确认用户组被用来满足其它需求倒也无不可。文件移动也只是不久前增加的,同样不是用户组设立之初就有的。不过允许延伸确认用户创建和用过滤器阻挡还是两码事,后者的实现方式不够正当,被过滤器阻止的信息也不如MW本身提醒页面被保护、无编辑权限直观。——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06:57 (UTC)[回复]
針對整個命名空間的保護逐個頁面執行明顯不切實際,僅能透過過濾器實現。--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08:09 (UTC)[回复]
WP:SOCK#LEGIT並未不允許非延伸確認用戶建立任一類型的多重帳戶,顯然此一提案通過之後這類人(是自動確認但不是延伸確認)將無法編輯自己多重帳戶的子頁面,想問@GZWDer的看法是?--SunAfterRain 2023年6月19日 (一) 10:32 (UTC)[回复]
第一条是目前白纸保护被封禁用户用户页的替代手段。可以讨论一下白纸保护被封禁用户用户页是否有必要。
  • 如果不再白纸保护被封禁用户用户页,且没有第一条:非延伸确认用户可以创建这些不存在的用户页,但是仍然不能挂含有{{Blocked userpage check protection}}的模板(注意现有过滤器已经阻止了非确认用户创建用户页)
  • 如果不再白纸保护被封禁用户用户页,且保留第一条:此时非延伸确认用户不能创建其他用户的用户页,但是分身用户的用户页如果由该分身用户本身创建后,其他自动确认但非延伸确认用户(包括主账号)可以编辑‘
--GZWDer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2:12 (UTC)[回复]

修訂快速刪除方針G12

現行條文
G12. 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注意是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必須2項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議條文
G12. 未列明有效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注意是未列明有效來源語調負面,必須2項均符合。
  • 有效來源指有效參照的可靠來源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 若可靠性有爭議,應提交存廢討論。

理據:阻止搞笑編者透過在社群網站使該頁得以延緩刪除(如:花芸曦)。 --天蓬大元帥-會客 關注第二十一次動員令 2023年6月3日 (六) 01:37 (UTC)[回复]

不妨改为可靠来源。-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23:35 (UTC)[回复]
可靠來源未必有效參照,也許是與條目主題無關的內容。--天蓬大元帥-會客 關注第二十一次動員令 2023年6月4日 (日) 11:41 (UTC)[回复]
断言与来源无关属于没有可靠来源支持。强调缺乏可靠来源应包括了拼凑无关来源的情况。-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5日 (一) 02:46 (UTC)[回复]
也许“未列明来源”的“明”应设法澄清,区分“未列来源”。--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5日 (一) 10:44 (UTC)[回复]
問題在於WP:列明來源自己也沒定義“列明來源”是啥,不然這問題還是比較好解決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5日 (一) 23:12 (UTC)[回复]
按照WP:可供查证的精神即可("来源应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信息,并应与断言相匹配")。-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0:42 (UTC)[回复]
的确,但目前出现有来源就不符G12的观点。--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1:43 (UTC)[回复]
敝人先行對該案例頁面小做清理。--Kriz Ju留言2023年6月4日 (日) 20:54 (UTC)[回复]

我再整理一下到目前為止的討論結果吧,具體的提案大概可以調整成這個樣子:

現行條文
G12. 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注意是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须2项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議條文
G12. 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 “列明來源”指列出的來源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資訊,並与其中的断言相匹配。
注意是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须2项均符合方適用此項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以上,@林天蓬Mys_721txYFdyh000Kriz Ju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4:16 (UTC)[回复]

沒有考慮到可靠性。--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9日 (五) 14:21 (UTC)[回复]
@林天蓬我是刻意不在提案裏提可靠性的,因為有些時候某個來源是否“可靠”也是能產生爭議的,在這種情況下相關條目就不屬於WP:快速删除方针所説的“顯然不合適的頁面”。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4:30 (UTC)[回复]
我覺得明顯不可靠應該可以吧--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9日 (五) 14:49 (UTC)[回复]
这只能避免列一个无关来源,但无法避免列一个明显不可靠来源。而且对指向模糊或半可靠的来源仍有模糊地带,比如对负面事件人物说参考来源“腾讯网”,搜索仅能找到自媒体文章或者个人批评。从生者传记方针来说,条目必须有可靠来源,否则可立即删除而无需等待讨论,那么无可靠来源不走存废也是有根据的。--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17:30 (UTC)[回复]

那我再調整一下(也順便置換一下連結):

現行條文
G12. 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注意是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须2项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議條文
G12. 未列明可靠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 “列明”指至少一個列出的來源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任何資訊,並与其中的断言相匹配。
  • 如有用戶對條目中列出的來源是否屬於可靠來源提出合理異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注意是未列明可靠來源語調負面,须2项均符合方適用此項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以上,@林天蓬Mys_721txYFdyh000Kriz Ju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17 (UTC)[回复]

不過我還是感覺强調“語調負面”這點的必要性不大,我覺得這裏其實也可以討論要不要移除“語調負面”這個條件,畢竟Wikipedia:生者傳記的原話是“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19 (UTC)[回复]
之前的实践中“列明”更接近列出至少一条。新条文就列明的解释仍不完善,可能应指明“至少一条”?否则可能误用为BLP严格版本,存在少来源的争议内容就挂上G12。而BLP原则的执行力度,目前普遍没那么高。--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6:36 (UTC)[回复]
@YFdyh000完成。另外,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可以就應否保留“語調負面”的條件表態。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2日 (一) 10:46 (UTC)[回复]
保留“语调负面”,否则G12通杀无来源的BLP条目,与立意不符。--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7:00 (UTC)[回复]
如果担心误用的话可以考虑提示在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与无来源的负面内容同时存在时先移除无来源内容。-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7:06 (UTC)[回复]
@Mys_721tx我加了個「任何」。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2日 (一) 23:08 (UTC)[回复]

關於永久保護頁面

大部分被永久保護的條目都不符合在保護方針中為永久保護所設下的條件。 截取至保護方針>不同的保護期限>永久保護:「

  • 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半保護+移動保護)。
  • 保护常见的頁面,例如維基百科首頁,以使其免受破坏。
  • 维护网站图标、发布版本以及主要版权和许可证页面(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有“系统管理”性质的机器人子页面。
  • 保护MediaWiki的命名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 若用户被封禁后,被用于重复破坏的用户讨论页及其子页(一般情况下,被禁用户的讨论页仍可被编辑)。
  • 保护重复创建的被删条目,在此情况下,管理員可藉由設定權限,限制該條目的創建。
  • 使用率極高,或是用於首頁的模板,此類模板都稱之高風險模板
  • 如用戶頁遭破壞,用戶本人有權利申請對用戶頁進行有限或不限期的半保護。
  • 該用户已確認離開人世,其用戶頁面在頂端放置{{death}}模板後,永久保護以茲紀念(其讨论页仍可被编辑)。
  • 已经无编辑需求的讨论存档页(除User talk的存档)」

故請修改保護方針解除非法保護的條目。--菜鳥VegBird 2023年6月4日 (日) 12:55 (UTC)[回复]

建議直接舉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4日 (日) 13:07 (UTC)[回复]
怎麼我記得以前客棧已經討論過這個論題,然後MilkyDefer還列出了詳細的列表。但是我要找的時候卻找不到呢。--Ghren🐦🕚 2023年6月4日 (日) 15:03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3年1月#建議第一階段放寬編輯權限。总于找到了,可是花了十五分钟。唉。您维讨论过的东西都会背了。基于延伸确认的页面不多,永久保护的条目应该是没有的,所以永久保护的条目根本不多。然后MilkyDefer的理由现在也站得住脚。我想没什么特别事可以讨论的。--Ghren🐦🕚 2023年6月4日 (日) 15:12 (UTC)[回复]

永久延伸确认保护的页面存在。

2021年(6)

2022年(4)

让我们恭喜KAGE和X43为这个榜单做出巨大贡献。--MilkyDefer 2023年6月4日 (日) 15:52 (UTC)[回复]

另外如果有人在意的话,我再列出2015年起的永久半保护页面。

2015年(8)

2016年(24)

2017年(27)

2018年(47)

2019年(102)

2020年(18)

2021年(14)

2022年(33)

2023年至今(4)

此外有一个永久全保护的页面。

2021年
  • Pixel 5a(重定向页面,防止机器人挂R7速删)

--MilkyDefer 2023年6月4日 (日) 17:00 (UTC)[回复]

或者可以考虑将没有明确指名的LTA类的永久半保护,可以先解除保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5日 (一) 01:18 (UTC)[回复]
我是覺得您維需要類似en:WP:CTOP的「敏感主題」頁面限制(包括頁面保護和回退限制)啦……有很多如兩岸三地政治、性、法輪功等基本上非常需要長期的回退限制和半保護。--西 2023年6月5日 (一) 05:44 (UTC)[回复]
支持。--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6日 (二) 23:13 (UTC)[回复]
且慢。这玩意开始就提到需要Wikipedia:仲裁委员会去决定什么是敏感主题,至于这玩意嘛…………不过我认为需要就两种情况讨论决定对条目使用永久性保护:1.LTA类是否允许选择永久性保护;2.非LTA(或者全部类型)是否应该设立长期但不永久的保护期限(可能大于5年)代替永久性保护,并且到期或期中时进行检讨破坏已消失来判读需要解除保护。如果多次相同理由的长期保护过后仍存在相同破坏的话,应该讨论允许选择永久性保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7日 (三) 04:14 (UTC)[回复]
不一定需要ARBCOM啊,這些在客棧基本上已經足夠處理。您維是不是看到ArbCom就什麼都不行,不會把程序本地化一下嗎,況且不是只有ArbCom才能制訂CTOP。--西 2023年6月7日 (三) 05:32 (UTC)[回复]
总共就这么点永久保护的条目,为了这么点条目,没必要把流程搞得这么复杂吧?现在的流程已经完全可以应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6月12日 (一) 01:32 (UTC)[回复]
或者检讨下现有的永久保护的,哪些可以先解除看看有没破坏现存,有的话重新加上长限期(5年+-),现有属于LTA的可以维持。保护本身就是避免破坏,破坏没了那就可以暂时不用保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2日 (一) 01:36 (UTC)[回复]
時昭君,CTOP跟一般的保護流程完全不同概念啊:
  • 一般保護不容許預見性保護,CTOP則是完全是預見性的措施;
  • 一般保護不鼓勵不限期保護,CTOP是長期的措施,可書不限期。
CTOP的建議不是「解決現在不限期保護的問題」而是另一套「倒不如直接引入行之有效的新流程進一步容許不限期保護高風險內容」的流程。
Cwek君,保護確實是避免破壞,但CTOP是針對「基本上不保護就會有擾亂(尤為破壞及編輯戰)」的主題(如CS4D用詞、性),無了期保護、解除、保護、解除(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條目),新流程所賦予更嚴格執行各方針及容許不限期編輯限制對這些主題或許更好。--西 2023年6月12日 (一) 05:23 (UTC)[回复]
@VegBird3阿南之人,相关提案的ping一下提醒,上面已整理2015年以来仍在无限半保护的条目及相关的原因或情况。我的意见已提及。或者LuciferianThomas提到的en情况也可以看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5日 (一) 09:30 (UTC)[回复]
永久保護並非必要,反而應對經常受到破壞,或LTA的活躍/目標條目,當受到擾亂時,管理員應進行較長時間的保護,最少1個月起,再受破壞就3個月、6個月,而不是每次只保護7至14天,破壞者休息一兩週後又可繼續破壞。至於上面提到「有很多如兩岸三地政治、性、法輪功等基本上非常需要長期的回退限制和半保護。」如果查看這類條目的編輯歷史,通常這些條目的問題並非明顯破壞,而是常有編輯戰,如刪除不喜歡見到的內容,涉事者更多是某些難以溝通及接受調解的用戶,並非單是保護條目甚至延伸保護便可解決,要麼長期全保護,否則便應針對相關用戶的行為作出處置。--Uranus1781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9:45 (UTC)[回复]
您似乎對我的整個概念有誤解。上述主題條目雖然存在非常嚴重的編輯戰問題,但同時在半保護失效時幾乎一定在短期會遭受破壞,所以才鼓勵不限期半保護。草擬中的禁制措施將會鼓勵管理員在需要長期保護以堵截破壞的主題和條目更積極採用回退限制(1RR、0RR)、局部封鎖以至條目及主題禁制處理編輯戰,避免以collateral damage極大的長期全保護處理。--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09:57 (UTC)[回复]
我觉得被活跃中的LTA破坏的页面可以永久保护,这类条目一旦被解除,被破坏的可能性几乎较高。被影武者破坏的页面就是明显的例子,由于我经常处理影武者的破坏,所以我很了解影武者,也认为影武者不会死心,影武者更会用代理服务器继续破坏。--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13:07 (UTC)[回复]

关于WP:GAME的中文译名

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的讨论页面早已有人曾提出“游戏维基规则”这一译名不妥,应当更名,但几年来仍未达成共识。因此我在此再次提议更名。

原因:“游戏维基规则”一词并不符合传统中文表达习惯,尤其是“游戏”一词极少作为及物动词出现。中文母语者初次见到此标题容易误解为“‘游戏维基’规则”。实不相瞒,我第一次见此标题时,还以为是什么“把编辑维基百科当成游戏”的奇怪规则[開玩笑的]

提议:鉴于“游戏维基规则”翻译自英文“Gaming the system”,我建议将译名更改为“Wikipedia:玩弄规则”。首先是“玩弄”一词更符合“Gaming”的本义,而且“玩弄规则”也符合中文表达习惯。至于为什么不是“玩弄维基规则”,我个人认为,已有前缀“Wikipedia:”作为提示的情况下,再加入“维基”一词显得多此一举,读者显然可以看出此文章讲述的是维基百科的规则。况且英文名中也只是“the system”,而非“the system of Wikipedia”。

综上,关于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是否应当更名为Wikipedia:玩弄规则,请诸位提出意见,谢谢。--Yzf99 2023年6月6日 (二) 18:12 (UTC)[回复]

「遊戲人間」在成語典解釋[16],或輕鬆看個法師在人間福報專欄開釋[17],若是玩弄在辭典裡[18],個人覺得用遊戲維基並無不妥。--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8:50 (UTC)[回复]
字典中或者是哪里有相关的释义只能说明现在这个命名没有语法的错误。考量是否妥当还应该考虑到对于一般公众,这个含义是否足够普及,是否足够通俗。很明显现在这个名字在这方面并不好。--MilkyDefer 2023年6月7日 (三) 02:28 (UTC)[回复]
“游戏人间”属约定俗成的中文成语,类推造词会使读者不知所云。中文确实较少使用“游戏”作为及物动词组成动宾短语。--Yzf99 2023年6月7日 (三) 03:07 (UTC) +1 [回复]
閣下之說法如按照下述意見,似與討論認知存在偏差,為避免進一步擴大爭議,應可撤回閣下對「遊戲」用法之有關斷言,考慮更契合多背景使用體驗之論述處理方式為佳。--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9:59 (UTC)[回复]
不反对。如果更名动作太大而有争议,也可考虑只加别名到序言和重定向。--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20:30 (UTC)[回复]
挺有道理。--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20:58 (UTC)[回复]
說點題外話,基本上我不覺得這條規則是給一般讀者看的;會「遊戲」規則的人,多半已經對規則有所熟悉。單純就此而言,沒有什麼理由要求相關頁面更名。至於整體而言是否應該更名嘛,我倒是沒有什麼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7日 (三) 03:03 (UTC)[回复]
有啊,刷自動確認就是最容易出現「遊戲規則」的人啊。近期比較少,但早幾個月和之前都蠻常見的。--西 2023年6月7日 (三) 03:13 (UTC)[回复]
覺得沒必要,畢竟這種行為的確跟把維基百科當自家遊樂場沒兩樣,不過不反對改名--SunAfterRain 2023年6月7日 (三) 15:53 (UTC)[回复]
不反對。但有一點,應在條目中同時提及舊名(如:玩弄規則,或稱游戲維基規則)。我記得先前一次討論中,魔琴特別指出我在發言時某段使用了某詞匯的舊名(即維基名字空間),應該使用統一名(維基命名空間)。嘛,這種“指出”倒不是什麽大事,但我認爲沒什麽意義,且有話題轉移的疑慮。有點類似中國大陸教育部把“説服”的讀音統一,但仍有很多人使用“Shui Fu”,然後你在跟別人討論某個課題使用這個發音的時候,有人指出:“抱歉,但“説服”發音教育部已经统一为‘Shuo Fu’”是喔:)那請問這對我所要討論的主題有什麽影響麽?[開玩笑的]因此就算要改名,應同時提及,以避免此類挑詞情況,及照顧使用舊詞之編輯。——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8日 (四) 09:20 (UTC)[回复]
按照規制,提及不合「標準」中文的說法,會收到要求使用標準中文的警告[開玩笑的]。--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9:54 (UTC)[回复]
個人更傾向加個別名就好,現在的語序「遊戲」放前面也不是真的錯,加個別名倒是不礙事。類似於即使正式而言是「方針和指引」,跟不懂的人說的時候直接叫「規則」更明瞭。--西 2023年6月9日 (五) 05:09 (UTC)[回复]
倒也不是语序问题,主要还是现在的名称容易引起歧义(游戏[维基规则]/[游戏维基]规则)。虽然此名称已使用多年,但个人认为最好还是加以修改,不能因噎废食。另外我不太清楚,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是否有使用“游戏”一词作及物动词的习惯?如有的话,不同地区设置不同名称亦可。--Yzf99 2023年6月9日 (五) 11:47 (UTC)[回复]
我对于不符合传统中文文法有异议,这只是不符合现代白话文语法,「游戏规则」本来就是古文「意动用法」的体现。--Cat on Mars 2023年6月9日 (五) 20:06 (UTC)[回复]
这里不是文言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应当以现代标准汉语写成。因此,古文常用而现代汉语不常用的语法并不适合出现在文章中。--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06:24 (UTC)[回复]
我同意CatOnMars君的看法。事實上,這更不能算是文言,而是當代漢語文學仍有運用的語法。我倒是認為直接寫「玩弄規則」實在太過庸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3:48 (UTC)[回复]
“仍有运用”与“常用”、“多数人能理解”还是有区别的。能在讨论页多次引发争论,足以证明“游戏xx”并非一读就懂的常见用法。至于“庸俗”与否,维基百科作为百科全书式包罗万象的网站,理应使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以贴近广大读者。“通俗”不等于“庸俗”,况且个人认为“玩弄规则”的表达也没到“庸俗”的程度。--Yzf99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5 (UTC)[回复]
承上,見傳燈錄有載南泉扣大寂之室,頓然忘筌,得遊戲三昧,含義相對褒義,佛學辭典有解釋遊戲作「佛菩薩遊於神通,化人以自娛樂」。似乎基於現境域相對推向貶義解釋,亦無不妥,需兼顧不同語文理解與現代大一統化認知意識間矛盾,或添加輔助論說多個語文理解,以衡平相關新晉之現代語文異議。--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4:16 (UTC)[回复]
我的意见同上,这里不是文言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应当以现代标准汉语写成。--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06:28 (UTC)[回复]
諸守則及約定自身並未明確限制使用者的各自語文理解,不能強制要求使用者按照某時刻劃定的單一語文標準作出理解,而且如果增加系統性偏好之元素為內容其一約束,恐違反維基通常、可阻礙社區意見多元度和參與度。--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0:10 (UTC)[回复]
我在前面的回复中也提过,如果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有使用“游戏+某名词”组成动宾短语的习惯,那么不同地区使用不同译名亦可。现实情况是,在中国大陆所使用的现代汉语中,“游戏维基规则”的说法并不符合习惯。您似乎也曲解了避免地域中心这一方针,因为无论来自任何地方的编者,在编辑中文维基百科时都应当使用符合多数中文使用者习惯的文法。例如,来自粤语区的编者在编辑时可能会无意间掺杂粤语的惯用词及文法,比如将“xx有很大影响力”说成“xx有好大影响力”,尽管这也许并不严重影响理解,但也应当避免。对于文言来说同理。--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13:41 (UTC)[回复]
閣下舉例似乎並非適切。--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7 (UTC)[回复]
看了一下,我感覺改名為「玩弄規則」確實會比較好。我覺得這裏的重點不是在於「遊戲維基規則」一詞符合傳統中文表達習慣與否,而是在於「遊戲維基規則」一詞能不能讓人看得明白。出於新手友善的考量,「玩弄規則」作為比「遊戲維基規則」意涵更清晰的稱呼,應該予以使用。上面我看到有人説「玩弄規則」這名字“庸俗”,我真誠建議他跟所有認同他這個想法的人看一看鲁迅的《汉文学史纲要》,要真沒時間的話只看第一篇也可以,我的意思就是不要把中文字詞特地去神化,沒有甚麽詞語比其他詞語來得高貴。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0日 (六) 14:19 (UTC)[回复]
見仁見智。書面詞彙還是有體面與否的差別。當然我可以理解現代人不一定理解古典詞彙,所以要改掉也不是不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5:25 (UTC)[回复]
誠閣下如獨秀宣言「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了的、通俗的社會文學」。乎,再助力文字一番運動?--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4 (UTC)[回复]
我說的這個情形也不是中文獨有的。法學德文與一般德文也是差不多的情況,一般人未經訓練無法看明白法學德文,比如「失火」在法學德文與一般德文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表達方式,但法學德文的表達方式更艱澀難明。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3 (UTC)[回复]
陋室深信基於本地文明等論述及相應精神,有關稱謂之辨識和傳意等等,亦需要一定程度之拋磚玉設定,以體現本地社區長久必須奉行之基石理念,同時無論雅俗之見均亦可在既定環境下共續、故而認為亦可進一步深化相關討論,便利作為不同新晉或長期參與者等交互意見,形成階段解構之記錄作為當下之存真。--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22 (UTC)[回复]
英文Gaming the system算是一種動名詞,因此既可以視為動詞(例如定義一節的第一句「遊戲維基規則的編者」),也可以視為名詞(例如不同的意圖一節中「應當慎用『遊戲維基規則』這一術語」),後者情況便不適合直接轉換為「玩弄規則」。不過這只是小事,稍微調整一下語句就行了(例如改為「應當謹慎稱呼他人『玩弄規則』」),故(+)支持更名。巴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5:59 (UTC)[回复]
閣下最後的意思應該只是支持微調內容表述吧?--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5 (UTC)[回复]
他應該是這個意思沒錯。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4:52 (UTC)[回复]
需要他解释,我的理解不同,怀疑他最后的意见是页面要更名、页面全文语句要微调表述方式。--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4:57 (UTC)[回复]
我以為約克客問的就是這個意思……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4 (UTC)[回复]
“应该只是支持”,约克客的意思是页面不更名、只微调表述吧--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5:36 (UTC)[回复]
YFdyh000說得沒錯,我的意思是「頁面更名並微調語句」。條目中某些當動詞用的「遊戲維基規則」可以直接改成「玩弄規則」沒問題,例如範例一節中的小標題「遊戲共識形成程序」→「玩弄共識形成程序」。但某些當名詞用的「遊戲維基規則」,則需要微調語句。巴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7:17 (UTC)[回复]
我剛才寫了個更新草案,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看看。@Yzf99Mafalda4144MilkyDeferLongway22YFdyh000@MINQI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SunAfterRain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巴波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52 (UTC)[回复]
另外,考慮到這個指引是從enwiki那邊翻譯過來的,而enwiki那邊的内容比zhwiki這邊又多了一些,因此也可以討論一下要不要把那些新的内容也給翻譯過來。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53 (UTC)[回复]
遊戲維基規則(另稱玩弄),當作類暱稱?
基本上還是認為不用改名,就方針指引內容調整解釋就可以,雖然就現在而言可能越來越多人難以理解「遊戲」在文學中包括的涵義,提外更不用說不少古人條目裡也還是藏著文言文,本人沒念書初見這條方針如此翻譯也能理解莞爾一笑切中信達雅,覺得好喔真是奈你何啊,改用玩弄是很直觀,但就沒有原本的況味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9:22 (UTC)[回复]
@Mafalda4144你能,但我卻不能。説真的,我第一次看“遊戲維基規則”,我還想著這到底是甚麽鬼?你悟性高只能説是你幸運,但不能由此認定其他人都像你一樣悟性高。我就單純想問一個問題:寫出來的規則如果根本沒人看得明白的話,到底有甚麽用?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9:38 (UTC)[回复]
如上述意見及討論等所表述之,更名之動作可能過於武斷,而且應當系統考慮避免指稱更為標籤化、避免擴大深層次矛盾,應契合社區系統奉行之文明共議等路線基礎,採用更包容之方式,向使用者論說多個理解定義間之內容,協助較為缺乏相關基礎之參與者進一步理解該長久奉行術語之立基。--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27 (UTC)[回复]
「遊戲」通常能帶給玩遊戲的人樂趣與成就感(不管是否建築在他人的痛苦與不便之上),但「玩弄」是否也通常如此呢?這我就不敢說了。這大概就是@Mafalda4144所謂的「況味」吧!?我建議大家把這份「樂趣與成就感」納入是否替換的考量,因為這確實很影響語意。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11日 (日) 16:43 (UTC)[回复]
(▲)同上,玩弄跟遊戲的意味似乎有明顯差異。--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46 (UTC)[回复]
A豆內我悟性很低的說經常都是在撥接狀態這是我難得有接上維基大神5G網路的時候XD
玩笑說完就是,社群是討論出個「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狀態」,如果最後比較多夥伴認為「玩弄更能貼合Gaming」的意思,我的接受度很高的沒問題。當然我還是反對改名所以我的可供參性很低(ㄟ
話說Gaming粗暴直譯不就賭博對吧?早期的命名目前看來是造成困擾了,但基於這裡是維基百科,我一直想不起來也找不到,誰說過「請把維基百科當作敲門磚,在這裡看到的內容,是要引導你思考走向下一步的」,所以若越來越多的讀者對於「遊戲維基」這詞實在理解不能,既然是方針指引可以是機會教育的空間(對吧),是不是就把為什麼用遊戲一詞引下去呢?趁機將內容修正調整也不錯。--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7:14 (UTC)[回复]
有此区别。可以考虑定一个正名,并允许一堆别名,大家依情况自取“游戏”“玩弄”“戏耍”等称呼,反正站内术语、不统一不算少。就如{{已打捞}}与{{已改善}}的含义相似但力度不同。--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7:23 (UTC)[回复]
  • 玩弄程序」、「玩弄規則」,常出現在兩岸三地法律或運動新聞,是現代中文慣用語,無歧義。「遊戲規則」在google的結果通常指某種遊戲的遊戲規則,有歧義。 -- 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29 (UTC)[回复]
    无歧义但属于比较严重的指控。虽然该指引说“是严格禁止的”,但实践中可能不会直接严辞批评,可能会善意推定。该指引讲述和约束恶意运用规则,但实践中或许会称多次误用雪球、鸭子测试者为游戏规则,但非玩弄规则?--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38 (UTC)[回复]
    WP:GAMING 第一句就說是「惡意」。建議你另開話題修掉本指引的「惡意」兩字。--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47 (UTC)[回复]
    (※)注意利用現實法律之說法支持對維基站務系統約定進行變更,相信是相當典型之極不適切——也十分玩味提案之以個別語文標準而轉變面向不同使用者之通行約定術語,是否在系統性問題未能釋除疑慮之下,滋長如宣示語文正統權威、限制使用者各自表述語文之空間及致變相呈現WP:OWNER,認為潛在之種種歧義可能,都應當被考慮在案。--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42 (UTC)[回复]
    「此有激之言何嘗如新豐老翁搥折其臂之出於實事者哉乃譏其為子春之罪人毋乃太迂謂子美玩弄嚴武藐視禮法」。君不用以為「遊戲」較「玩弄」古雅。古人亦用「玩弄」一詞,非自創之不文不白詞彙。--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6:17 (UTC)[回复]
    不知閣下所云原僅為噤聲。請閣下切勿擅自擴展言論、訴諸為抵觸禮儀之用。--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25 (UTC)[回复]
  • 我觉得直接「滥用规则」就可以了。实际上也没有查到哪家政府在正式公文里使用「玩弄规则」,词用的接受度可能不如「操弄规则」。并且感觉「游戏规则」本意是「把规则当儿戏」,虽然「玩弄」也有「不正当使用」的意思,但还有「戏弄」「不严肃、不尊重的态度对待人或事物」等意思,在理解上会产生歧义。--Cat on Mars 2023年6月15日 (四) 08:17 (UTC)[回复]
    「濫用規則」、「操弄規則」、「玩弄規則」可以,無歧義。「遊戲規則」,顯然有歧義。有些人莫名其妙好古,跟約克客Longway22學的?約克客在我引用抱經堂文集,指出古人亦用「玩弄」一詞,直接啞口無言了。現在我再引用兩岸官媒的用例(中央社[19]新華社[20])。 「玩弄規則」,現代語義就是 "gaming the rules"。想反駁的人,可以引用兩岸官媒讓我們看看「遊戲規則」的意思是 "game rules" 還是 "gaming the rules" 。難怪會有人覺得德文、英文法律書、教科書比中文清晰易懂,不是語言歧視,就是中文使用者有人不說人話,喜歡歧義句,造成歧義句在中文社區氾濫。--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9:19 (UTC)[回复]
    第一,我指出古文的本意想要指出理据不当。第二,「玩弄」本身属于多义词,固然不属于你所推崇的那种适用于法条、较英文清晰易懂的语言,所以我也强调未见「应用于正式公文」。我建议「滥用」,一方面更为清晰表示「不正当使用」的意思;另一方面我觉得没有必要和英文一一对应,既然中文定义是「恶意利用」就按照中文来就行,「滥用」比「玩弄」判定标准更为清晰。从内文来看,「GAME」的三条内容「游戏方针与指引使用」「游戏共识形成程序」「游戏对扰乱行为的制裁」改成「滥用方针指引」「滥用程序」「滥用制裁」也比「玩弄」合适。----Cat on Mars 2023年6月15日 (四) 09:54 (UTC)[回复]
    閣下請勿訴諸人身,閣下回覆之問題事實上如果按照脈絡解釋,是已經推翻初提案人之古今標準主張基礎,同時亦可進一步開啟不同使用者各自表述之空間,請閣下理解,目前狀況既已屬於「歧義」。--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23 (UTC)[回复]
    同意閣下所言之,認為基於相應多種不同語文理解,各有情理所在而引致歧義之,但且亦仍可按照上既已提出之意見,以內文細修之處理方式釐清有關定義和詮釋等歧義,無需變更該長久穩定之案題。--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32 (UTC)[回复]

参考来源

本人對方針有些不滿,把本來應該可以當成內容的參考來源(從推特、微博、ig甚至是官方fb流出,劇集內容或者官方釋出的一段廣告或腳本)即善意的編輯惡意當成謊話,令人覺得只可以欺騙他人令其被譯名誤導而不知原意或正確解析甚至把某些已知的內容隱藏令其不完整。本人認為方針可寬容一點,就算是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但特攝內容就是特攝內容,誤導或者叫做欺騙比起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更為不對--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08:38 (UTC)[回复]

薏仁將🍀 你意下如何--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10:06 (UTC)[回复]

除非有新闻报道,否则中维的容忍极限大概是官方在fb/twitter上发表的内容。这是Wikipedia:V规定的,宁要错误的可查证信息,不要正确的不可查证信息。--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8日 (四) 07:20 (UTC)[回复]
可否更改这规定,本人认为誤導或者叫做欺騙比起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更為不對。--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07:58 (UTC)[回复]
这个恐怕不行,维基百科的定位就是被动地跟在媒体和公开资讯身后随他们摇摆。资讯的品质直接影响到维基百科的品质,专制政权通过操控媒体来达到操控维基百科也是可行的。维基百科只有选择相信哪些媒体不相信哪些媒体的自由,选择不相信某些媒体后,除非正确的资讯被其他可以被信任的来源传达过,否则维基百科也没有转而记载正确内容的自由。为了让对相关领域了解不足的人也能安心参与,维基百科选择了现代人最基本的“跟随公开资料照本宣科”的能力,而不是成为(只有少数人掌握的)真理的保存处。参见Wikipedia:但这是真实的!。--MilkyDefer 2023年6月8日 (四) 08:49 (UTC)[回复]
一次文献(一手來源)是可以使用的,比如你寫史记條目,參考來源可以是史記,相當於史記官方;但你不能結合兩個來源來進行推論,只有參考來源本身自己做出了推論,你才能據此寫出推論文字。比如:「付国豪因抑鬱症去世」(來源1:新黃河)、「抑鬱症會導致自殺」(來源2:世界衛生組織),你不能因此推論付國豪因抑鬱症自殺,你必須找到明確寫出這點的來源,「付國豪死因為跳樓自殺」(來源3:亞洲週刊),因為來源寫了你才能把這點寫入條目。參見:Wikipedia:非原创研究。 -- Shyangs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09:26 (UTC)[回复]
最常見的意見當屬自產自銷,你難道會把任何一個路人隨便寫的內容當作話來源引用嗎?可靠的來源是劇集內容,你該引用劇集而不是路人。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8日 (四) 17:04 (UTC)[回复]
我向来的观点是《史记》这类的正史,在编写时从来都不是使用第一手来源编成的,而是更多通过历代积累的第二手资料(知道什么是长编吗)经过甄别之后形成,参考了很多既有的史书。随着史料的流失,《史记》所依据的来源都已经消失,才导致《史记》变成缺乏来源依据的原创文本。--Cat on Mars 2023年6月9日 (五) 19:42 (UTC)[回复]
其實史料佚失不會導致二手來源自動變成一手來源呀,而且中國史書之間很多都有互相引用。只是研究方法隨時間進步,比起幾千年或幾百年前的二手來源,百科全書應當儘量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才不推薦直接使用古代史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5:21 (UTC)[回复]
這裏主題在說愛好者內容用不當途徑來源,您兩位在說歷史來源……--西 2023年6月10日 (六) 17:31 (UTC)[回复]
@Mr tiger Shun Kit君,個人不同意,而且您是不適當的參考維基百科條目做為其參考引述來源,與現有的方針有所違背,另外您僅是為了讓您的不可靠來源定義試圖合理化,見:該用戶在薏仁將的用戶討論的言行以及Special:Diff/77727167編輯描述,倘若社群同意此作法,那麽便失去維基百科應有的客觀中立價值精神百科全書就不再是百科全書,請參與話題者再斟酌考量其提案者的說詞給與適當的建議和看法。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09:25 (UTC)[回复]

路過總結話題背景

相關條目:王樣戰隊帝王者

相關討論:User_talk:Mr_tiger_Shun_Kit#我的原則是不要用錯誤資訊欺騙觀眾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特攝條目原創研究問題

話題分類:虛構內容格式手冊可靠來源原創研究

個人認為這是個別條目的討論問題,現在存在四處開花的情況,違背集中討論的原意,要不統一一下話題。--Nostalgiacn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8:52 (UTC)[回复]

好,但薏仁將🍀,是否有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你不能在所有時刻遵守所有規則这句话?我恐怕方针的规则过于苛刻,令别人找寻特摄片的设定内容更加困难(我找到的只是这些网站,另外我从不希望别人只是指证我的错误就算,如大家有请提供合符该特摄片内容的正确网站,令条目更为完善。)(某位仁兄没有做过。)
(*)提醒:战士等人的设定内容没参考来原会使内容空泛,亦违反WP:舉證责任(某位仁兄亦没有做过。)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10:31 (UTC)[回复]
@Nostalgiacn君,那就有勞您統一一下,不然處處都開花了,感謝您了。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09:38 (UTC)[回复]

著作權相關政策更新

近日本站之使用條款正式更新,故相關政策應隨之調整。請社群在此統整需要更新之著作權政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8日 (四) 11:12 (UTC)[回复]

下方列出需要修改的页面。不一定是方针或指引:

——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11:30 (UTC)[回复]

不需大改的大概可以當作事實性修訂處理。--西 2023年6月8日 (四) 12:18 (UTC)[回复]

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页面Template:Copyvio/docTemplate:維基百科版權簡明指南的的內容也要修正--林勇智 2023年6月8日 (四) 17:35 (UTC)[回复]

完成——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18:22 (UTC)[回复]
另外需要关注MediaWiki、Wikipedia、Template、Module、Help名字空间中的Special:链入页面/Wikipedia:CC BY-SA 3.0协议文本Special:链入页面/Wikipedia:CC-BY-SA 3.0协议文本。-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18:27 (UTC)[回复]
@Mys 721tx事實上,由於顯示文字問題,包含連結至暁月凛奈君提及上述政策的頁面在內,甚至只要寫有著作權條款文字(如「CC BY-SA 3.0」)的頁面都應該要審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9日 (五) 01:05 (UTC)[回复]
的确是太多了。另外现在除了CC0外CC和其它授权条件及版本之间应该是空格而非-吧。我没见过全用-连接的写法。——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9日 (五) 02:43 (UTC)[回复]
有一些是模板引入的,1,Template:PlanetMath attribution感觉应该链入到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而不是原来的Wikipedia:CC BY-SA 3.0协议文本;2,Template:Translating/Ref--Kethyga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03:50 (UTC)[回复]
从PlanetMath的GitHub repo上看的确在用CC-BY-SA 3.0。引入翻译材料的模板需要看原始站点决定。-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04:01 (UTC)[回复]
Template:CopyvioNotice所說明的內容是CC BY-SA 3.0,而不是CC BY-SA 4.0--林勇智 2023年6月14日 (三) 10:40 (UTC)[回复]
Template:CopyvioNotice只是半保護,完成。--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15:09 (UTC)[回复]
(~)補充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在原文处直接授权的內容也要更改(需要管理員權限)--林勇智 2023年6月14日 (三) 10:54 (UTC)[回复]
完成。-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6:03 (UTC)[回复]
Template:TFCCBYSA需要将现有引用页面固定到CC-BY-SA 3.0版本再创建新模板。-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6:03 (UTC)[回复]
我更新了五大支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5日 (四) 12:59 (UTC)[回复]
首頁的"維基百科提醒您"文字還是3.0,不過點進去就是4.0了(連到WP:CC)。另行動版的APP最下方也是標示3.0,那是要去哪裡回報?--WiToTalk 2023年6月16日 (五) 04:54 (UTC)[回复]
Module:首页已更新。-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5:30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新增維基百科不是機器文百科

內文:机器翻译僅能參考,在翻譯單詞的時候很準確,但在翻譯句子的時候同義字文法容易翻譯錯誤(例如:安妮贏得這場羽球遊戲在學校);一篇文章透過機器翻譯後,該篇文章通常會令人難以理解,甚至比未翻譯還不如。

理據:近月敝回歸中文維基百科後,發現机器翻译氾濫;近日發現之所以機器翻譯會那麼多,就是新手加入時沒有適當的提醒不要仰賴機器翻譯。--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9日 (五) 13:26 (UTC)[回复]

如果社群真的要認定“新手加入時沒有適當的提醒不要仰賴機器翻譯”是機翻多的理由的話,那這社群不要也罷。我看中文維基百科的老用戶也很喜歡機翻,「1897年,愛德華晉升陸軍元帥,儘管他的職業生涯並沒有什麼偉大的軍事成就」這句話難不成跟“安妮贏得這場羽球遊戲在學校”不是一個風格的嗎?但前者是一個老用戶翻出來的東西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4:34 (UTC)[回复]
那句話的原意是什麼--Iridium(IX) 2023年6月10日 (六) 12:28 (UTC)[回复]
@SIridiuM28我想應該是「儘管愛德華的職業生涯並沒有什麼偉大的軍事成就,他依然在1897年晉升陸軍元帥」。-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11日 (日) 09:53 (UTC)[回复]
這種宣稱並不在該方針宗旨之範圍內。此外,翻譯指引(也很明顯是新手要進行翻譯時更優先查閱的指引)已經明文強調「請勿使用機器翻譯(工具)翻譯條目」,此提案實屬畫蛇添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9日 (五) 14:44 (UTC)[回复]
猜你想搜:Wikipedia:维基百科条目不是待批的翻译作业本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9日 (五) 14:45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隨便翻譯的作業本,然而其他人認為已經有了翻譯指引。 -- 月都 2023年6月12日 (一) 23:31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所规限的是「维基百科」,而不是「中文」啊。--Ghren🐦🕑 2023年6月9日 (五) 18:25 (UTC)[回复]
老实说,我认为这和维基百科不应该是色情网站一样的常识(是吗?),有类似的翻译指引便好,而不用在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中强调。——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9日 (五) 19:12 (UTC)[回复]
恐怕完全是畫蛇添足,認為提案立意雖似乎還好,但可能不切現代技術普及背景實際,且如過於簡單出示禁令,不單止可令維基系統內不同約定間更加自相矛盾,也進一步增加不同使用者被武斷規制之風險。--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0:17 (UTC)[回复]
感觉过于常识性的说明就不必要加进去了。--脳補。◕‿◕。讨论 2023年6月11日 (日) 15:58 (UTC)[回复]
真的不用嗎?剛剛看了快速删除候选,G13還蠻多的,敝去年一整年活躍度低,感覺前年沒有現在氾濫。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15日 (四) 14:06 (UTC)[回复]

朝鲜半岛历史纪年

朝鲜半岛虽然在历史上长期为中国藩属国,在册封仪式上接受中国的年号。但中国一直就是将朝鲜半岛历史视为外国史而非中国史。朝鲜半岛记录历史事件的时候也不使用中国的年号。官修国史《高丽史》采用的是朝鲜君主纪年,《朝鲜王朝实录》使用的是干支纪年。现代书籍《高丽外交史》([韩]卢启铉著 紫荆,金荣国 译)使用的是朝鲜君主纪年。可见朝鲜半岛自古记录历史的时候就不使用“年号”。中国本土出版有关朝鲜半岛历史的书籍多为中朝/韩关系史之类,这类书籍是站在中国的角度看待中朝关系,但在纪年上还是大多采用公元纪年,只有涉及到中国的时候才有使用中国年号的情况。一些汉本位的非专业维基人在维基上采用中国年号来描述朝鲜半岛历史,是违背维基中立原则的,也会被网上愤青当作依据说什么朝鲜半岛没有历史之类。不涉及中国的朝鲜历史事件理应就该在朝鲜半岛历史背景下进行描述,使用朝鲜君主纪年或公元纪年,而非像中国史那样使用中国朝代年号。为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朝鮮定宗的编辑争议,我提议维基能够增加朝鲜半岛历史纪年的规则:

  • 不涉及中国的朝鲜历史使用朝鲜君主纪年或公元纪年。
  • 涉及到中国的朝鲜历史事件可以只使用公元纪年或添加中国年号以及朝鲜君主纪年。

-- EditQ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4:05 (UTC)[回复]

供其他人参考的前情和讨论:Special:PermaLink/77631991#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Special:PermaLink/77633212#朝鮮定宗--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4:21 (UTC)[回复]
(-)反对此鼓吹歷史否定主義的提案。這裏讓大家看一下他以前是怎樣無視社羣意願並一味地推銷觀點的,我們必須堅定制止這種Forum shopping式的行徑。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4:50 (UTC)[回复]
原來這位EditQ就是釘釘啊。--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47 (UTC)[回复]
(-)反对:作為條目朝鮮定宗的主編者,也要出來澄清。關於年號部分,《高麗史》相應部分,年號都是跟著中國改的,朝鮮半島年號列表就足以說明這點;韓國建立的《朝鮮王朝實錄》網站,紀錄時間是君主紀元、西元年、中國年號三者並存的。幾個條目編寫下來,君主紀年會使得行文變得很繞、重複,建議提及年份採中國年號、加註西元年的形式。目前條目被全保護,紀元、年號並存的狀況顯得四不像,應該只留一種。——George6VI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5:45 (UTC)[回复]
这是《高丽史》原文,使用的是高丽君主纪年。《朝鲜王朝实录》使用的干支纪年,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的公元纪年。单纯的朝鲜历史使用朝鲜君主纪年有助于让读者了解事件发生于朝鲜哪个朝代。中国年号是中国史的方式,用中国国内史的方式写外国史是不恰当的。而且历史上,辽、金、元、清都是通过武力胁迫使朝鲜将中国视为正朔。现代文明社会要是沿用这种胁迫方式贬低朝鲜历史,那就是没有道理。EditQ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2:39 (UTC)[回复]
所以有沒有二手來源說明應該怎樣辦呢?有沒當代學者寫書的時候,在書前凡例說明用不用年號呢?--Ghren🐦🕐 2023年6月13日 (二) 17:30 (UTC)[回复]
我的意見在管理員布告板講得很清楚了,這裡不多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3日 (二) 17:44 (UTC)[回复]
从中文二手来源看,朝鲜所用历法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景,有数次复杂变化,且依场景、使用者而不同,不能简单转换沿用中国政权历法的更替。不能说用某种历法就符合或贬低朝鲜,因为朝鲜本身就有很多种取向,年号也并不紧随中国用法。
如《中国旅游文化概览》16页说,明朝灭亡后朝鲜仅与清朝文书用清朝年号,但内部改用干支或君主纪年,民间也有坚持崇祯年号到崇祯二百余年(《经崖国学教育丛书 国学梯级公开课 3》45页说用到崇祯三百余年)。《这个清朝太有意思了 第2卷 皇太极》73页说,臣服清朝后改用清朝年号,但史学家和学者仍以明朝年号为主;学者写崇祯纪年,但进入中国境内就改写干支纪年,拒写清朝年号。《明清易代 4 大清立国》254页(等)说,使用崇德年号是屈服于强力,祭祀等仍使用大明年号;《冯尔康文集 文化史散论》171页有更详细介绍。《明代颁历制度研究》134页详细讲了朝鲜官方对“私历”的态度和颁行。--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3日 (二) 20:25 (UTC)[回复]
順便補充一下站內條目--崇禎紀元。--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3:58 (UTC)[回复]
其他朝鮮主題條目情況我不清楚,現在不便評論它們使用何種方式比較適合。不過最近我打算改寫的條目是朝鮮王朝歷代君主,參考來源是以中國/朝鮮官方文獻、現代文獻為主,輔以朝鮮王朝的私人著述。既然對象是朝鮮國王,自然是需要奉明、清正朔,官方文書、宗廟祭祀使用中國年號的紀錄俯拾即是,直到高宗自立年號為止。我覺得至少國王條目紀年使用年號,是比較好的。——George6VI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6:02 (UTC)[回复]
以中国为正朔,与是否使用中国年号写历史不存在因果关系。比如越南历史就不使用中国年号。朝鲜与中国的官方文书等使用中国年号也不意味着需要用中国年号写朝鲜历史。请问那个“中國/朝鮮官方文獻、現代文獻”是使用中国年号来写朝鲜历史?请列出具体的例子。只有涉及到中国的时候才是这样的。中朝/韩关系史这类站在中国角度看待朝鲜历史的书籍都是使用公元纪年为主的,涉及到中国采使用年号,否则也会太土气了,只是中国的话,何谈国际关系呢?EditQ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3:14 (UTC)[回复]
補充:Yumeto在User talk:Sanmosa#EditQ中指出的情況亦值得各位關注。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4日 (三) 00:36 (UTC)[回复]

我覺得您們在將一個簡單的問題上升為主義的問題。紀年本身只是一種工具而已。西方學者用英文寫中國歷史的時候,什麼時候會使用年號?就我所見,基本就不用。但這就可以說成是什麼「歷史虛無主義」嘛?那只是西方學者覺得只用公曆比較方便而已,根本就和立場和屁股沒有關係。西方學者很明顯知道什麼是年號,知道他們在中國古代是用的,只是不想用而已。

上邊談這樣多《高麗史》、《朝鮮王朝實錄》,又或者討論中國年號對於朝鮮的古代有多大影響,對於「定宗」這個條目來說,根本一點用都沒有。古代是古代,現代是現代。條目是給現在人讀的,而不是寫給明朝人讀的。牛頓時代時候寫「微積分」這個條目,可能需要同時用牛頓和萊布尼茨來保這個中立性;但是現代人都已經用萊氏的一套符號,那您還用牛氏的一套符號做什麼。用萊氏的一套符號,不代表否認牛頓的貢獻,年號也一樣,不用中國年號紀年,不代表否認「朝鮮歷史曾使用年號紀年」的史實,只是用君主紀年、西曆更好可以描述他們啊。

然後看回中國人的朝鮮史著作,很现实钉钉说的是事实。基本上今人論著就是不用。Ghren🐦🕑 2023年6月14日 (三) 18:22 (UTC)[回复]

标年号对对照来源是有帮助的吧。但标成统一的某种年号,就比较有争议了。--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8:34 (UTC)[回复]
對於一些比較不為人知的國王,現代文獻一般提及他們都比較簡略,經常必須用朝鮮時代的參考資料補充細節,因此在這類條目古文獻比重更重,而非現代人著作。原始文獻使用舊曆而非公曆,因此如果有提及確切日期不會只寫公曆,會寫成像「至正十七年(1357年)七月一日」;若涉及換算後跨年,則會類似「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75年1月5日)」。之前在編寫兩個GA朝鮮哲宗朝鮮景宗的時候,紀元問題對我來說特別明顯。或許其他朝鮮人物等等條目影響還不會那麼大,但是當君主紀元用在寫君主本身的時候,就會有問題。舉例來說:
  • 「定宗二年(1400年)十一月十三日,定宗內禪」或者
  • 「建文二年(1400年)十一月十三日,定宗內禪」,我會傾向後者。
一開始我是只有在君主傳位、死亡時用年號,但是那時在評選就有人認為兩者並存不妥,因此我才提議,至少在君主的條目,可以單用年號紀載。在《燃藜室記述》關於定宗的部分也有這樣的紀載:
「至正十七年丁酉恭愍六年七月朔日……戊寅洪武三十一年……庚辰建文二年十一月……世宗元年永樂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戊辰……」
而且就君主紀元本身,《朝鮮王朝實錄》也會有重疊的現象,例如太祖、定宗、太宗都生前退位當過上王,原始文獻紀載同一件事,會在兩個甚至三個國王的實錄都提到,也是我不喜歡用君主紀元的原因。還有要再強調的是,君主紀元中,「即位年」與「元年」不是同一年;請問,在條目裡記事,「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與「定宗即位年(1398年)」哪種比較好?
更何況,中文維基主要使用者大都是讀中文的,使用一些大家比較熟悉的中國年號搭配公曆年,難道不會比君主紀元更好?——George6VI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1:34 (UTC)[回复]
仔细一看您说的问题通通在中国年号出现,這是通病而不能算作是用君主記年的問題。清高宗生前退位,內府依然用乾隆年號,但是對外用嘉慶年號。所以同一件事件,在當時的一次文獻完全有可能用「乾隆」或者「嘉靖」兩套年號。熹宗的即位年是在泰昌元年(1620年),天啟元年是在1621年,即位年和元年也不是同一樣的事。這些理由並不能成為中國年號較君主紀年為佳的理由。定宗即位年(1398年)寫成太祖七年就好啦。--Ghren🐦🕛 2023年6月15日 (四) 16:26 (UTC)[回复]
話說閣下是不是把嘉慶誤筆為嘉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15日 (四) 16:55 (UTC)[回复]
是的 囧rz……。--Ghren🐦🕛 2023年6月15日 (四) 16:59 (UTC)[回复]
大家需要承认《高丽史》使用高丽君主纪年,《朝鲜王朝实录》使用干支纪年这个主流历史事实。当然某些特定情况,特定人会采用些非主流的做法,这说明不了什么。比如清灭明后,朝鲜有人使用明最后一个年号崇祯等。但这些不是写朝鲜历史的主流做法。我的提议中也说了,涉及到中国的时候除了使用公元纪年外,也可以添加中国年号。George6VI全部使用中国年号的做法,在专业的历史书籍里是不存在的。是他的OR. EditQ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2:52 (UTC)[回复]

重新確立並修訂WP:VILLAIN共識

禁止以個人觀點標記影視作品角色忠奸2010年的討論結果,我想重新確認社群仍支持此共識。個人覺得該共識還有調整空間:

現行條文

在影視作品中以自己的觀點標記角色的忠奸(如「奸角」、「大奸角」或「亦忠亦奸」等字眼)違反中立的觀點,所有類似內容應當被移除。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內容不應隱含特定立場,故社群建議在虛構作品條目不標記任何角色忠奸,留待讀者根據劇情描述自行判斷;編者仍可在可靠來源佐證且無爭議時使用「反派角色」、「對立角色」或「兩面角色」等描述直接敘述角色性質,並可依來源配以「主/次要某類角色」等描述,而不應使用「大奸角」等模棱兩可的描述。

以上,歡迎給予意見。--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09:02 (UTC)[回复]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0 (UTC)修改
即使是有可靠來源也不應加入反派角色這種詞彙?--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3:40 (UTC)[回复]
樓上是不是沒看到新內容有寫「編者仍可在有可靠來源佐證時使用「反派角色」、「對立角色」或「兩面角色」等描述直接敘述角色性質」。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14日 (三) 13:44 (UTC)[回复]
他大概是質疑句而非疑問句。@日期20220626我是認為有可靠來源也不妨寫,不是每個都像AINH君指出的例子版有爭議。原先的討論是組織「以自己的觀點」(即同時是原創研究及可能不中立的觀點),那有來源本來就不符合「以自己的觀點」。--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14:52 (UTC)[回复]
因為我是考慮到來源中出現不中立的情況很常見,來源的作者也會根據個人喜好來判別角色的好壞,也許不同來源對角色的評判標準都不見得一致。--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5:15 (UTC)[回复]
反正您維聲明是可供查證不保證正確。如有需要可以增添如有爭議或相悖來源也不要寫的條文。--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17:40 (UTC)[回复]
(!)意見認為修正案意必要可明確回自行標記表述,因為如引入列明,容許使用者按照本地衡常程序採用來源觀點對虛構身份做出特定表述,亦應當嚴格地限制容許編輯之範圍,應當明確採編提供之身份定義是完全按照來源完整呈現意思所表述,而並非自行依據編輯立場或片面斷言、斷章取義地嫁接來源和評說,而做出身份定義表述。明確所限制模棱兩可之行為,是不限於沒有提供來源或自行嫁接來源、自行斷章取義地為自行標記而截取斷言等等做出同一行為。以上為暫定提供意見。--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3:51 (UTC)[回复]
冗餘,WP:PROVEIT參照的來源須明確支援條目中出現的資訊WP:NOR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此共識不會使該二核心方針條文失效,沒必要重複寫進去。--西 2023年6月14日 (三) 14:57 (UTC)[回复]
同上。建议“佐证且无争议”,有争议时禁止加入,或者必须表述为明确的观点。而且“可靠来源”不那么好评估。--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50 (UTC)[回复]
@Temp3600YFdyh000日期20220626已按意見新增「無爭議」要求。--西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0 (UTC)[回复]
可以附加述明是同時合乎WP:PROVEITWP:NOR等如閣下舉例之細則,以上為微調版本後之暫定意見。--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8:40 (UTC)[回复]
僅適用於虛構作品嗎?所以〈吾土吾民 (1975年電影)〉適用,而〈英烈千秋〉不適用?-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15日 (四) 09:03 (UTC)[回复]
不是事實性的documentary的都是fiction((--西 2023年6月15日 (四) 09:14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制作方发布的内容解释可以作为描述的参考,但是“作品一经发布,解释权就不在作者”“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意見 作品偏向娱乐的,且作品中人物表现全是负面的,可使用“xx一般被认为是反派”而不需要来源。除此之外,不宜做角色性质的评价。--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4:10 (UTC)[回复]
一般被認為[具体情况如何?],不支持此寫法。維基百科除了毫無疑問的內容沒有不需要來源的道理。--西 2023年6月16日 (五) 14:54 (UTC)[回复]
同上,WP:模棱两可。如果有值得关注的不一般看法,尽量列明来源。--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20:10 (UTC)[回复]
我觉得视情况而定,在有可靠来源(比如文学评论)佐证的情况下应当可以标注,比如威尼斯商人里的Shylock,给这位标个大奸角合情合理。至于其他情况我觉得仍然按原本的规则来。--Aggie Dewadipper 2023年6月19日 (一) 02:32 (UTC)[回复]
「大[多大?]奸角」。--西 2023年6月20日 (二) 02:37 (UTC)[回复]

再提僅自動確認用戶以上可建立條目空間頁面

S8321414提案

我知道這個議題先前討論過但被否決,不過近期(其實應該以前就有過)出現了不符條目標準,草稿化後又重新建立的條目(如Special:Logs/演算法的性別偏見Special:Logs/家用科技與性別等),且草稿化後也有在建立者的討論頁掛上{{uw-draft}},重建後也有再行提醒,但建立者仍置之不理(我認為這個情況已經不是巡查可以解決的了),因此想再次提出如同英文維基百科僅讓自動確認使用者以上的使用者群組可在條目空間建立新條目的提案。--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1:23 (UTC)[回复]

认同这个想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5日 (四) 01:52 (UTC)[回复]
但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用戶不到英文維基百科的十分之一,英文那邊條目發布就積壓挺嚴重的,中文全部弄進草稿的話會導致大量條目遲遲未能發布。--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回复]
是否可以改用快速刪除來處理此一問題:增加快速刪除選項,若條目在30天內曾被移到草稿空間或使用者空間,又在條目空間建立內容(不限定內容是否相同),可以用快速刪除方式刪除。(修改提議,新修改內容如6/16留言所示)--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1:59 (UTC)[回复]
這也可以,但可能同時要改WP:DRAFTIFY。--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2:19 (UTC)[回复]
支持這位IP的建議,具體問題修改相應的條文就行,不要將波及範圍擴大化。--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回复]
上一次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虫虫飞总是拿「损害维基百科的开放性」来反对,结果总是无疾而终。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宣告已经被GBAN的虫虫飞是在胡搅蛮缠;二是正面回应这个反对指责。--MilkyDefer 2023年6月15日 (四) 02:49 (UTC)[回复]
根據冥王歐西里斯給的連結,兩次反對的人很多,上次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6月#提議匿名不可建立頁面)也沒有出現你提到的「虫虫飞总是拿损害维基百科的开放性来反对,结果总是无疾而终」,當時他只是提出一條反對意見而已,不知你特意把蟲蟲飛拿出來講是想幹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02 (UTC)[回复]
因为他在很多场合都拿这个理由挡刀,印象太深刻了。--MilkyDefer 2023年6月15日 (四) 04:32 (UTC)[回复]
冥王歐西里斯提到的問題,上面提到的通過修改WP:DRAFTIFY相應的條文是可以解決的,遇到問題草稿通不過、執意要在條目空間發布的直接提報速刪。--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回复]
目前的問題是用戶在草稿空間建立後,草稿尚未提交審核(所以還不存在草稿「通不過」的問題),仍在條目空間編輯原有的內容--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14 (UTC)[回复]
用戶自己先建立草稿空間,然後又在條目空間建,如果巡查員覺得條目不合適,移動到草稿空間就行,草稿名稱可以換一下。此時就已經默認條目不合格了。他要是再執意在條目空間建內容相同的條目就速刪。--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是,那幾個是先在條目空間建立,被我移動到草稿空間之後(也有在使用者的討論頁送警告)又重複建立的。--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00 (UTC)[回复]
恩其實只要被巡查員或其他人移動到草稿空間,作者就不應該再重建了,這才是重點,至於之前條目和草稿哪個先建不是太重要。--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13 (UTC)[回复]
限制自動確認才可建立條目和新增快速刪除選項均(+)支持,但優先支持新增快速刪除選項;若快速刪除仍無法解決新用戶創建條目問題則強烈支持將頁面建立權從非自確用戶移除。--西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6 (UTC)[回复]
更支持从修订快速删除方面下手。——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5:40 (UTC)[回复]
配合大家的討論,我修改我的建議, 只針對「經由存廢討論後草稿化」,之後又在條目空間重建的條目使用快速刪除,快速刪除理由的G5需修改,加入「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草稿化後,又重新建立的內容」。--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2:59 (UTC)[回复]
中立,但從昨晚的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論一些用戶之行爲,事由似乎是專案的學生們沒把東西放在草稿裡而已,可能講解時沒聽到文章要放在哪。--WiToTalk 2023年6月16日 (五) 06:38 (UTC)[回复]

日期20220626提案

現行條文

草稿即代表仍在创作中,且大多起初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草稿空间专用速删标准,但通用速删标准也许适合草稿。虽然草稿不受条目速删标准中“无内容”,或是无关注度佐证等制约,但侵权、破坏、負面生者傳記、明显广告的草稿依然可以请求速删。草稿页面可以通过页面删除请求提删

提議條文

草稿即代表仍在创作中,且大多起初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草稿空间专用速删标准,但通用速删标准也许适合草稿。虽然草稿不受条目速删标准中“无内容”,或是无关注度佐证等制约,但侵权、破坏、負面生者傳記、明显广告的草稿依然可以请求速删。草稿页面可以通过页面删除请求提删。若條目在30天內曾被移到草稿空間或使用者空間,同一創建者或創建者的傀儡又在條目空間创建內容(不限定內容是否相同),可以提請快速刪除新建的条目

新增Wikipedia:SD#條目速刪選項

A7. 條目曾被移動到草稿空間或使用者空間,同一創建者或其傀儡又在條目空間建立內容

具體內文的修改大家可以探討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4:19 (UTC)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19 (UTC)[回复]

(+)支持條文精神,但實務上要每個掛這個速刪的人都能判斷新建立的使用者是不是原本建立者的傀儡可能有困難。--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04 (UTC)[回复]
  1. “又在条目空间创建内容”。“可以提请快速删除新建的条目”?
  2. 建议明确是否须通知创建人,宜用什么模板,因为新手可能不了解被移动、移动到哪里了、如何申请移回等。
  3. 建议明确新建的内容是原草稿的扩充或改进时应该如何处理,速删后对创建者是打击,可能需要繁琐的内容查阅及并入。是否要允许移动到多份草稿(如条目 (2))。能否允许管理员合并新建的内容有差异的条目到旧条目(现草稿)的历史记录。
  4. 这会是“草稿化”流程正式化的第一步吗,之前讨论是怎样了。“草稿空间或用户空间”的选择是否不作限制。
--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11 (UTC)[回复]
關於第二點,現在有{{uw-draft}}可以用,看要不要寫到條目還是其補充頁面中。--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25 (UTC)[回复]
@YFdyh000第一點按照你的要求改了,後面幾點內容有點多,你可以主動提議修訂條文。--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6:05 (UTC)[回复]
(-)反对,和WP:DRAFTOBJECT冲突(那里允许无利益冲突的用户包括作者无条件回退草稿化操作)。另外英文版不久前否决了类似的快速删除选项。--GZWDer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5:48 (UTC)[回复]
@GZWDer我研究了一下,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的原話是“其他編輯……有權反對草稿化該頁面。若編輯提出異議,請將該頁面移動回條目空間”,我的理解是反對草稿化的方式只有“將該頁面移動回條目空間”一種,因此在條目空間重新建立被草稿化的內容並不符合DRAFTOBJECT的規定,而這個提案與DRAFTOBJECT並無衝突。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2:54 (UTC)[回复]
“重新建立被草稿化的內容”等于剪贴移动,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合并编辑历史。--GZWDer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13:24 (UTC)[回复]
剪貼移動一般情況下不屬於合規的移動方式,而且還能被視為侵犯版權。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7日 (六) 03:33 (UTC)[回复]
确实有多个用户把剪贴移动的条目标为侵权,但是这不是Wikipedia:剪貼移動里面说明的正确做法(应该合并编辑历史或者用{{Copied}}标明编辑历史)。--GZWDer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9:15 (UTC)[回复]
(-)反对:在Special:滥用过滤器/101WP:DRAFTIFY提到的時限之內,任何具有移動權的用戶(即自確用戶)皆可對足夠新的條目執行草稿化,門檻極低,但提案將賦予草稿化不成比例的效力,如「不限定內容是否相同」甚至比完整存廢程序後的WP:G5「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更闊(雖然效力限30日,亦限同一創建者,而G5不限)。即使限制僅巡查員執行的草稿化有該效力,仍認為與巡查員的選拔標準不匹配。直接草稿化後,又重新建立的條目,按目前程序可到存廢討論請求刪除或確立草稿化共識,此後若再次創建有同樣問題的頁面即可援引「經存廢討論的G5」,此流程似乎足夠處理提案人所舉的例子,不認為需要為衹由一位巡查者作出的草稿化決定設立「未經存廢討論的G5」。——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20:32 (UTC)[回复]
目前的G5是針對「依據頁面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建立的內容」,若修改G5,包括「草稿化」,的確用G5即可刪除「存廢討論草稿化後,又在條目空間進行的條目」。--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2:50 (UTC)[回复]
的確需要先修訂G5,「刪除」很難解釋為包含「草稿化」。(移至草稿雖然有自條目空間「移除」的效果,但技術上不是「刪除」,情況不同於「移至維基學院」會在本維基「刪除」。)——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11:30 (UTC)[回复]
(-)反对,若原本是機器翻譯內容,該使用者重新用人工翻譯創建呢?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16日 (五) 11:36 (UTC)[回复]
我對提案人的提案背景表示瞭解,但我感覺讓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A5同時適用於草稿空間可能比較合適。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3:05 (UTC)[回复]

Sanmosa提案

這裏就真沒半個人説話嗎?既然這樣的話,那我就正式提案了:

WP:快速删除方针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定向,就應直接改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是多個條目合併產生的新條目,不適用。
  • 如果是從主條目拆分產生的條目,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送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A5}}
提議條文
G18. 條目或草稿建立時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或草稿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或草稿建立時,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草稿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改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定向,就應直接改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是多個條目或草稿合併產生的新條目或草稿,不適用。
  • 如果是從主條目或草稿拆分產生的條目或草稿,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送存廢討論處理。
  • 如果是因條目頁面被保護而建立的草稿頁面,不適用。
  • 如果條目頁面晚於草稿頁面建立,兩個頁面的建立者為同一人,而該人在條目頁面建立後隨即對草稿頁面提請快速刪除,此條對該條目頁面不適用。
  • 使用模板{{d|G18}}
WP:草稿命名空间
現行條文

其他編輯,包含該頁面的作者(但不包含有利益衝突的編輯),有權反對草稿化該頁面。若編輯提出異議,請將該頁面移動回條目空間若有必要,也可將其提報至頁面存廢討論

頁面僅能單方面移動到草稿空間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對就不再是無爭議的移動,此時該頁面必須透過其他流程處理,如刪除、小作品化、加上維護清理標記等。

提議條文

其他編輯,包含該頁面的作者(但不包含有利益衝突的編輯),有權反對草稿化該頁面。若編輯提出異議,請將該頁面移動(不包括剪貼移動回條目空間若有必要,也可將其提報至頁面存廢討論

頁面僅能單方面移動到草稿空間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對就不再是無爭議的移動,此時該頁面必須透過其他流程處理,如刪除、小作品化、加上維護清理標記等,但任何剪貼移動操作不得視為合理反對與爭議

以上。經强化的A5(提案稱G18)應可跟現行G5相互配合,防範草稿化後又反覆重新建立條目的情形。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14 (UTC)[回复]

提案增補於2023年6月20日 (二) 06:31 (UTC)。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6:31 (UTC)[回复]
@S8321414Cwek日期20220626MilkyDeferLuciferianThomas@暁月凛奈T45614631YFdyh000GZWDerHTinC23林天蓬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18 (UTC)[回复]
因保護而只能創建並編輯草稿頁的怎麼算?--西 2023年6月18日 (日) 02:4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有道理,我處理一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4:42 (UTC)[回复]
已處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4:48 (UTC)[回复]
反对:上面提到“任何具有移動權的用戶(即自確用戶)皆可對足夠新的條目執行草稿化,門檻極低”;如果页面被草稿化后有人创建了重复的条目,应该先合并编辑历史,然后按照WP:DRAFTOBJECT的规定把页面交存废讨论处理。--GZWDer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2:17 (UTC)[回复]
實務上根本沒人會這樣做,而且剪貼移動是侵犯版權的情形,不能將剪貼移動視為合理的異議提出方式,否則會使人認為版權規則是可被恣意無視的,DRAFTOBJECT與WP:剪貼移動的執行優先性不可高於版權規則。要是你真一定要把DRAFTOBJECT當成神主牌供奉的話,再不然把DRAFTOBJECT修了也可(已增補)。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6:20 (UTC)[回复]

关于其他wiki的使用与链接

我的世界为例。条目中大部分内容都包括在Minecraft Wiki中。其是此游戏的官方wiki,使用CC BY-NC-SA 3.0授权。因此对于该游戏的过于详细的介绍是重复的,但是一些人需要获得详细的内容。而指向其的链接却被放在最最后面。对于这一情况,我提出如下指引草案:

提議條文

使用其他维基的内容 有专门的维基介绍条目主体的,符合如下条件的,宜将其链接明显地展示,并简略地介绍其已有内容:

  1. 可编辑内容、访问历史
  2. 内容保证可以阅读中文维基百科的人可以阅读
  3. 内容全面、可信,并非拷贝维基百科
  4. 内容为自由版权,可自由访问,易于链接
  5. 可以保持内容在未来符合上述条件

对于要求的解释:1.为了符合“维基”的标准。2、4.为了保证用户可以访问和使用。--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2:00 (UTC)[回复]

“明顯地展示”需要詳細解釋,怎樣為之“明顯地展示”?“明顯地展示”的具體展示方式為何?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2:48 (UTC)[回复]
我的想法有1.类似{{Overly detailed}} (編輯 討論 說明  信息 鏈入 歷史。2.在infobox靠上位置,以较大字体展示。3.类似{{About}} (編輯 討論 說明  信息 鏈入 歷史--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3:50 (UTC)[回复]
@Sanmosa--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3:58 (UTC)[回复]
為什麼會認為共筆百科的內容「可信」?--Ghren🐦🕘 2023年6月16日 (五) 13:49 (UTC)[回复]
要求可信是筛选条件。其他wiki有时是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3:54 (UTC)[回复]
@Ghren--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3:57 (UTC)[回复]
共笔百科的内容一般不会认为是可信的。您所要求的维基根本不存在。--Ghren🐦🕚 2023年6月16日 (五) 15:27 (UTC)[回复]
@Ghren魔琴我上面举的Minecraft Wiki是一个反例,在相关问题上,其是广泛认可的最可信的来源,甚至比维基百科在其他问题上还可信。另外我要订正我的发言,Minecraft Wiki并非是官方网站。关于可信的定义,我认为仅需要让内容实质上可信便好,具体标准可以有:在相关问题上被广泛引用、社群活跃等。--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7日 (六) 03:55 (UTC)[回复]
如果wiki具官方性质,比如本身是官方手册[21],应是可靠来源。官方推荐或知名但非官方性质的需要判断,但很多活跃的粉丝向wiki确实是较可靠资料库,只是易于变动、可能过时等性质可能有影响,以及可能存中立性、宣传等问题。--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0:05 (UTC)[回复]
「可信」是指你维说的可信吗?这点甚至维基百科自己都不符合。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16日 (五) 19:34 (UTC)[回复]
同上,九成九非官方的維基站點均屬不可靠來源,極難有維基站點可達「可信」條件,不認為此是合適的決定條件。另外,您打算將此提案寫進哪裏?您這反而應該修訂WP:ELNO#10(該條一直存在但通常都沒實際標準也沒執行)。--西 2023年6月17日 (六) 03:2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感谢您的提醒,我觉得WP:ELMAYBE是一个较好的地方。对于您的提议,我建议修改WP:ELNO
現行條文

10. 博客、个人网站及绝大部分的支持者(歌迷、影迷等)网站,除非是由公证的有关方面所维护。要注意的是,公认的有关方面的条件是很严谨的。最起码要达到维基百科对人物的关注度要求的标准。 11. 开放式的Wiki网站;除非是已经长期稳定地运作,且有可观数量编者的网站。拷贝维基百科的网站也不该被链接。 12. 仅间接与条目主题相关的链接。涉及各样主题的网站链接通常不该放在一个只讲述特定主题的条目之中。同样地,一个只涉及某特定主题的网站链接通常也不该放入一个涉及大范围主题的条目之中。如果,某网站的某一章节、某一部分、或某一档案是专注于该条目的主题时,在符合本指引其他要求下,可直接放置该章节或档案的链接。

提議條文

10. 博客、个人网站及绝大部分的支持者(歌迷、影迷等)网站,除非是由公证的有关方面所维护。要注意的是,公认的有关方面的条件是很严谨的。最起码要达到维基百科对人物的关注度要求的标准。 11. 仅间接与条目主题相关的链接。涉及各样主题的网站链接通常不该放在一个只讲述特定主题的条目之中。同样地,一个只涉及某特定主题的网站链接通常也不该放入一个涉及大范围主题的条目之中。如果,某网站的某一章节、某一部分、或某一档案是专注于该条目的主题时,在符合本指引其他要求下,可直接放置该章节或档案的链接。

--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7日 (六) 04:22 (UTC)[回复]
wiki之类的内容是不可靠来源(WP:WIKISRC),要加入最多只能放在“外部链接”章节。不清楚这个提案希望达到什么目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17日 (六) 12:48 (UTC)[回复]
个人理解,提案人希望在顶注、信息框或章节标题下方等显著位置能准许提供有足够活跃度和专业性和更少内容限制的wiki页面链接作{{main}}、{{Commons_category}}之效果。其实,哪怕只能放入外部链接,也是个“进步”,但似乎通过概率不大。--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13:24 (UTC)[回复]
@BlackShadowG:该提案并非意图将相关wiki作为来源,而是明显地展示符合要求的wiki的链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9日 (一) 02:27 (UTC)[回复]
用搜索引擎就行,加入其他wiki變相引流,而且大部分wiki都是有廣告的(WP:ADV)。在wikidata就可以加入,如原神 (Q65059474)裡面就有PCGamingWiki、萌娘百科、Fandom Wiki。維基百科那麼多姊妹計劃,就是之前有人什麼就想在條目加,所以成立姊妹計劃放置這些內容。其他wiki的連結,應該在wikidata填,不是在維基百科的條目裡面。--Nostalgiacn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2:12 (UTC)[回复]
@Nostalgiacn:搜索引擎并不能准确地筛选可信的来源。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读者应该可以从中获取信息,但是编写其他wiki已有的内容是多余的,对于这部分内容,我的提案是让读者自己去其他的wiki看。至于您提到的WP:ADV并没有阻止加入有广告的网站的链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7 (UTC)[回复]
「很多网站可能通过维基百科提升自身的点击率」流量等於廣告,不必咬文嚼字。wikidata已經承載相關功能,無需在維基百科的條目里列出這些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3:26 (UTC)[回复]
如果涉嫌广告和中立性而不能直接在条目中列出,或许可以写用户脚本/小工具来有效列出维基数据的网站链接。但那样排版和适当章节就难做到,除非允许条目内插入隐藏的数据点(犹如{{short description}}等),乃至使读者依赖、条目改为简述。--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4:33 (UTC)[回复]
(-)反对,没必要。而且WP:ELYES放官方网站链接(如果官方也有自己的wiki项目或者可以算)就足够应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8日 (日) 07:48 (UTC)[回复]
假设官方开设或认可了一个开放式或准开放式(如会员制)资料wiki呢思考...--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9:23 (UTC)[回复]
MinecraftWiki好像也是这种情况,或者说大部分官方网站列出的wiki都有这种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22 (UTC)[回复]
@Cwek:维基百科不是不加筛选的信息收录处,但是有些读者希望获取被认为是冗余的信息。这一需求不能以“自己去找”来回答,因为这不是“百科全书”干的事情。提案提供了一个折中的方法,面对既不能收录信息,又要使读者能够获取信息的困境,提供指向信息的外部链接。另外,您提出的“官方网站足以应付”的命题的一个反例便是我上面提出的Minecraft Wiki。这一游戏的官方并没有提供教学的网站,通过其他途径给出的指导也不像此wiki全面。--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6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

疑問

维基百科:同類索引條目是否受wp:小小條目wp:CSD#A1約束?维基百科:同類索引條目的格式和消歧義很像。如果不受約束的話是否應該在维基百科:同類索引條目中加入類似條文。--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6:41 (UTC)[回复]

相關例子:林业大学工程大学。--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7:08 (UTC)[回复]
同类索引在英维本身的定义就已经不够好。在英维也经常有人问什么是同类索引。我并不建议中维引入同类索引的概念。但如果按英维的说法,同类索引是应该提供基本信息以比较的,所以按理不太可能少于50字。--Ghren🐦🕒 2023年6月17日 (六) 07:29 (UTC)[回复]
提供基本信息以比较的話似乎就是列表條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7:38 (UTC)[回复]
Wikipedia:同類索引條目中确实称同类索引条目属于列表条目:“同類索引條目是索引同名(或类似名稱)同主題項目的列表式條目”。--惠龙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10:10 (UTC)[回复]
建议将“同类索引条目”视作允许红链和参考文献的消歧义页,如无例外都按消歧义页约束。不确定是否要推广,推广则不少消歧义页可能变成这个,应考虑好如何限制。同类索引也能单行写多个内链吧,那么某些不合规的消歧义页……以及Wikipedia_talk:同類索引條目提到的页面命名问题。--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7:34 (UTC)[回复]

修訂命名一致性

問題背景
  • 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各國普遍都設立的立法機構和政府部門的條目名稱如何消歧義」(Special:permalink/77722115)的討論中,我引用WP:命名一致性,提案修改各國政府機構條目名稱。
  • 在提案討論區中,U:AT、U:Ghren、U:Easterlies、U:Ericliu1912、U:Kriz Ju、U:Cwek等使用者均認為WP:命名一致性存在問題,不應作為該次討論提案的引用方針。
摘抄上述使用者的意見
使用者 意見
U:AT 命名一致性只是技術要求,不應蓋過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等命名原則和慣例。僅支持後綴括號消歧義。
U:Ghren 命名一致性是技术要求,而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是高于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的。我记得Sanmosa在某次討論說過,我也同意「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的。只是這個「命名一致性」應該是用於描述性的標題,也就是您維編者原創出來的標題,而不是已有事物的標題。目的是為了將這些原創標題統一,方便加連結和命名,像是Wikipedia:分类名称#各主題作品及其轄下分類命名法這樣。這是其一。

二是即是「命名一致性」即使可以用於這種標題,要統一的都不是單位不是「各國」的外交部。各國的外交部之間是沒有關連性的,外交部和外交部之間是獨立的組織,他們只是單純在中維被譯成同一個名稱而已。

總之,這個「命名一致性」的問題很是複雜,社群大多數人認為這個「命名一致性」不是「技術要求」,但是您維編者結果也沒有走去改。如果這條規則是「技術性要求」,那這條規則很明顯就是過嚴了。我雖然認為,這個「命名一致性」是技術性要求,但是那是有前設的,不然就會產生像「命名一致性的幾點問題」中Lewix談到的一些問題。

U:Easterlies 命名一致性既归到了技术要求,也归到了方针板块,理论上就应该是最高要求,只不过实际上根本做不到+鲜有提及罢了。按我的想法,技术要求就是有关标题代码,数字,符号这类的规范,一致性就不应该归到技术要求里。
U:Ericliu1912 其實我一直覺得所謂「命名一致性」原則與本站其他核心方針與指引扞格,基本是窒礙難行。還不如回歸論述本質,按個案判斷,實事求是。
U:Kriz Ju 命名一致性難以真正全面構思和執行,爭議頗大而且不盡合理,已經有上方站友反映,有機會的話或許修改規範比較好;而條目命名也難以一律以這條規範作為執行理據。
U:Cwek 关于条目命名的技术性规范我唯一认同的只有Wikipedia: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这是Mediawiki系统真正能限制的,其他都是业务性规范,意味着有松动的空间。
  • 參閱過去討論紀錄,WP:命名一致性在新增條文當時即有反對意見,未獲處理;之後社群多次提案要求修訂或廢棄條文,均未達成共識。
過去討論紀錄
  • 2021年5月,提案新增「命名一致性」,共識通過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6#頁面命名一致性的通用(普遍性)條文
  • 2021年5月,提案廢棄「命名一致性」,未達成共識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6#提议:废除条目命名一致性和非条目页面命名一致性
  • 2021年8月,提案修訂「命名一致性」,未達成共識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6#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一致性的几点问题
  • 2021年9月,提案修訂「命名一致性」,未達成共識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6#条目命名一致性
提案說明

隨便找個例子,比如南海仲裁案:由於中文來源壓倒性的數量,此條目按常用原則毫無疑問應該定名為「南海仲裁案」;但若採用一致,則類似訴訟仲裁案件通常以A訴B為條目名稱,此條目將被更名為「菲律賓訴中國仲裁案」或類似名字。
此外也有諸如車站(X站或X車站)、公司(是否寫全稱)如此等等的問題,如果有人以一致為由擴大適用將帶來很大的麻煩。因此將其定為命名原則並確定它和其他原則的衝突處理方式,可能更為合適。

——達師,2021年5月
補充說明:
  • 歡迎大家理性討論,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期待本次討論達成共識,使WP:命名一致性符合中文維基百科需求。

以上,並通知數位使用者參與討論。 @SanmosaATGhrenEasterliesEricliu1912Kriz JuCwek--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18:45 (UTC)[回复]

提案一、刪除命名一致性

現行條文

=== 命名一致性 ===
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註 1]部分專題已經設置適用於該專題的子命名常規,並已在其中包含對該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的規範。其他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討論商定,並應立為子命名常規,否則應在《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頁面予以記載。

  1. ^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提議條文

提案一投票討論

(-)反对:這裏我想引用一下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提议:废除条目命名一致性和非条目页面命名一致性中Cwek在2021年5月25日 (二) 00:59 (UTC)的留言的一部分:“我認為‘一致性’是為了解決一些具有系列性的條目命名(例如常見的「XXX登場角色列表」等一類的)的問題”,我承認現在的處理可能並不是最好的辦法,但直接廢除的話將會後患無窮,大家回看一下Jarodalien在Talk:德国总理列表#移動請求Talk:德国总理列表#特色列表重審那邊的擾亂行徑就知道我為何這樣説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1:33 (UTC)[回复]

提案二、移動命名一致性

WP:命名一致性移動至「主要命名慣例」章節。

主要命名慣例章節
現行條文

但是,若存在符合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且其在至少一处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名称时,條目標題应当使用该名称,上述“先到先得”的规则不适用。

提議條文

但是,若存在符合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且其在至少一处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名称时,條目標題应当使用该名称,上述“先到先得”的规则不适用。

=== 命名一致性 ===
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註 1]部分專題已經設置適用於該專題的子命名常規,並已在其中包含對該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的規範。其他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討論商定,並應立為子命名常規,否則應在《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頁面予以記載。

  1. ^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技術要求章節
現行條文

=== 命名一致性 ===
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註 1]部分專題已經設置適用於該專題的子命名常規,並已在其中包含對該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的規範。其他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討論商定,並應立為子命名常規,否則應在《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頁面予以記載。

  1. ^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提議條文

提案二投票討論

@Tp0910我覺得這點可以參照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提议:废除条目命名一致性和非条目页面命名一致性中Cwek在2021年5月25日 (二) 00:59 (UTC)的留言的一部分:“我認為‘一致性’是為了解決一些具有系列性的條目命名(例如常見的「XXX登場角色列表」等一類的)的問題”,那首先應該判明的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無混淆可能”的外交部門名稱到底是否具備“系列性”。如果是具備“系列性”的話,我傾向於這點確實可以由“部分專題已經設定適用於該專題的子命名常規”跟「其他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討論商定」包含(也就是説在社群討論商定後可以以建立子命名常規的方式處理,但並非必須),而如果是不具備“系列性”的話,那這就不是命名一致性的規管範疇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1:37 (UTC)[回复]
  • 感謝閣下支持。
  • 我對條文的理解是,各國外交部門條目名稱(也可擴展至政府機構部門)可以建立子命名常規,或者是建立共識並記載在WP: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U:Ghren曾有意見如下:
「命名一致性」應該是用於描述性的標題,也就是您維編者原創出來的標題,而不是已有事物的標題。目的是為了將這些原創標題統一,方便加連結和命名,像是Wikipedia:分類名稱#各主題作品及其轄下分類命名法這樣。
那個「命名一致性」您維客棧已經煮過很多次了。WT:命名常規/存檔16中的「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的幾點問題」、「條目命名一致性」已經討論過了。...(節刪)...。您也可以不認同的這種「描述性的標題」、「原創出來的標題」字詞,只是嘛,您仔細一想就會發覺寸步難行。當「外交部」處理一致了,其他部門也要依著一致,然後其他條目也要依著改。這種的工作,除了美觀性,有什麼幫助?
  • U:Cwek的意見如下:一致性規則,我認為只是用於虛概念的命名規範性,例如「XXXX登場角色列表」、「XXX的影響」、「XXX標準時間」(例如:俄羅斯標準時間土耳其標準時間)等,主要是為了我們計畫對於這些虛概念一系列條目的命名規範一致,方便管理(例如方便模板套用、批量管理等),這個命名規範是我們計畫賦予給事物的,而不同於實際存在的事物,他們的命名應該由事物本身去決定的,所以命名的一致性並不是這樣使用的。
  • 綜上,各國外交部門是否適用WP:命名一致性,在社群中尚未有共識。
--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1:38 (UTC)[回复]
@CaryCheng你是在回應我的意見還是Tp0910的意見?再者,既然你的結論是“各國外交部門是否適用WP:命名一致性,在社群中尚未有共識”,那首先應該就“各國外交部門是否適用WP:命名一致性”進行討論,而不是討論要不要廢掉命名一致性,這顯然屬於本末倒置。另一方面,我認為你在提案開首的陳述顯然失實,你聲稱“WP:命名一致性在新增條文當時即有反對意見,未獲處理”,但看回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頁面命名一致性的通用(普遍性)條文的話,不難發現Hat600的意見是在2021年5月16日 (日) 14:10 (UTC)留的,而提案早在2021年5月7日 (五) 15:30 (UTC)(9天前)就通過了,任何人不應當預期我會在提案通過的9天後在客棧或討論頁存檔看到Hat600的意見,故此我希望你立即修正相關失實陳述。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1:57 (UTC)[回复]
  • 不好意思讓閣下誤會了,我回覆的是U:Tp0910。
  • 請參見本案「問題背景」段落的「摘抄上述使用者的意見」欄位,原本就有數個使用者提議修訂;而「各國外交部門是否適用WP:命名一致性」則是另外的議題,不在本次提案討論範圍內。
  • 當年提案於2021年5月7日 (五) 15:30 (UTC)通過,而達師的意見建議參英文版放命名原則。此與技術要求相差較遠是在2021年5月3日 (一) 04:32 (UTC)留下,就我看來達師的意見的確未獲處理。
--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4:07 (UTC)[回复]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我對此也沒甚麽特別的意見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5:00 (UTC)[回复]
我倒是不反對這個做法,但必須有足夠强力的後續措施防範像Jarodalien之前那樣的擾亂行徑(如Talk:德国总理列表#移動請求Talk:德国总理列表#特色列表重審),不然這樣弱化命名一致性要求將會令在合理情況下正確執行命名一致性要求的用戶被故意拒絕正確執行命名一致性要求的用戶霸凌。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00 (UTC)[回复]
@CaryCheng此外,還是建議明確“命名一致性”要求最終會放到“命名原則”還是“主要命名慣例”之下,你現在放成跟“命名原則”、“主要命名慣例”與“使用外文命名時的專門要求”並列會讓“命名一致性”要求的執行優先性不明。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03 (UTC)[回复]
「命名一致性」的執行優先性是本案的討論核心,請問閣下認為放在「命名原則」還是「主要命名慣例」更合適?--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4:13 (UTC)[回复]
我個人自然是私心傾向於放在「命名原則」之下,畢竟我個人是比較重視命名一致性要求的,但我相信你也看得出來我其實並不是不認同Cwek“一致性規則用於虛概念的命名規範性”的想法的,所以這樣想的話放在「主要命名慣例」之下似乎也無不可。我的想法是只要能防止用戶故意拒絕正確執行命名一致性要求,那理論上放在「主要命名慣例」之下會比較合適。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5:08 (UTC)[回复]
@CaryCheng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5:08 (UTC)[回复]
好的,依閣下建議修訂提案,放在「主要命名慣例」之下。--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1:12 (UTC)[回复]
  • 回應@CaryChengSanmosa老實說,我不擅長看條文,就像一個字看久了,就越看越不認得,條文也是越看越模糊……所以我甚少參與這類的討論。我只是認為「系列性的條目」應該有「一致性的命名」,以政府部門而言,前綴易於搜尋、理解,也符合漢語的文法(國名+機構名,即甲+乙),目前後綴的條目是較符合西方的文法(機構名_(國名),即B+A),或是名從主人(但很難得知該部門是否真的嚴格使用「名同主人」,例如非洲某國)。總而言之,我支持「命名一致性」,無論它放在章節何處、名稱為何。--Tp0910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0:00 (UTC)[回复]
  • (~)補充:依U:Sanmosa建議,將「命名一致性」置於「主要命名慣例」之下。--CaryCheng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1:19 (UTC)[回复]
  • 大致支持。后话部分不是为了快速这个问题的,不过还是提及(或者重复之前我所说的):一致性规则,我认为只是用于虚概念的命名规范性,例如“XXXX登场角色列表”、“XXX的影响”、“XXX标准时间”(例如:俄羅斯標準時間土耳其標準時間)等,主要是为了我们项目对于这些虚概念一系列条目的命名规范一致,方便管理(例如方便模板套用、批量管理等),这个命名规范是我们项目赋予给事物的,而不同于实际存在的事物,他们的命名应该由事物本身去决定的。也就是:一致性原则的条目范围应该限定在“虚概念”事物的条目上,如前面类似的例子,而避免用在实事物上。——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1:47 (UTC)[回复]

配音员值得记载吗

不通過:
明顯與WP:5P牴觸之提案,雪球關閉。--西 2023年6月19日 (一) 02:0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李致林#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陳啟熾#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鄺樹培#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林保全#特攝片 本来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如果不是多亏了WP:WIKISRC 及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的话怎会这样,現行方針指引讓我感到不便及諸多限制而且涉及歧视香港配音员,我建议在特摄片加回战士们的香港配音,因为他们的公职是生動地表達動畫人物特色和了解不同語言而功不可没,該條目是屬於科幻類別電視劇的條目。--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9:26 (UTC)[回复]

User_talk:薏仁將#提醒可供查證的部分內文已经很清楚了。关于User_talk:Mr_tiger_Shun_Kit#維基百科任何條目並非是可靠來源的“本来应该可以”,对应Wikipedia:要可供查證,不要真理,而且相关内容根本没法简单直观的确认是“真理”,任何人可能出于任何原因加入错误信息并导致不良后果,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可供查证。--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9:36 (UTC)[回复]
@Mr tiger Shun Kit君,很多用戶皆已經提供對應的方針指引給您知悉,還是老話一句:請不要以自己的認知去錯誤的解讀方針指引,這樣子做會讓您做出錯誤的判斷;還有請別因為協商討論的結果不如您的預期而發生不理性的行為這樣子對您對條目的編寫無實質幫助。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09:57 (UTC)[回复]
但此处把他们的功绩抹掉,会否过于残忍,维基百科是否一个如此无情的地方吗。--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10:33 (UTC)[回复]
本人没有加回任何战士的香港配音员资料,只是厌恶那个人的行为而跟他吵。(現行方針指引讓我感到不便及諸多限制)--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10:36 (UTC)[回复]
我建议在维基百科建立我高中老师的条目,因为他们的公职是给学生传递知识而功不可没。如果此处把他们的功绩抹掉,是否会过于残忍,维基百科是一个如此无情的地方吗。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18日 (日) 16:23 (UTC)[回复]
功績被抹掉是甚麼意思?名字不都刻在他們公司的名單那邊了。把什麼東西都寫進去只會讓讀者覺得太繁雜沒興趣閱讀,本站不是收集一堆過於詳細的資訊的地方耶...--WiToTalk 2023年6月18日 (日) 17:24 (UTC)[回复]
@Mr tiger Shun Kit君,配音員功績?他們都有留名字在其公司並且按照其實際的配音情況領取酬勞,您說沒有記載在維基百科屬於抹滅功績辛勞,這話可說的嚴重了...另外就算您討厭某特定用戶,但是當對方持有理據的將您的編輯行為合理推翻,那麼您就應該就爭議部分與對方好好協商,而不是因為厭惡對方而不管其持有的理據是否合理而一昧的無理反對甚至爭吵,這樣子僅會凸顯您個人的無理...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20:38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再提管理员选举方针

自第一次使用安全投票选举管理员过去一年有余,距上次管理员选举后过了九个月,自上次讨论WP:RFA也已经过了四个月。然而在这以后,由于社群依然没有就RFA问题达成共识,相关工作一直停滞不前。鉴于该问题已然变为WP:常年提案[開玩笑的],且此问题与未来可能的WP:CU选举密切相关,因此将此前的讨论结果整理并重新发出来,希望可以在这一次取得可长期维持的共识。

  • 此前的讨论及社群实践中,已经在事实上对以下几点达成共识:
  1. 在管理员、界面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选举中应当使用安全投票;
  2. 在安全投票过程中,应当隐藏投票人列表;
  3. 监票人员可由签署NDA的行政员担任。
  • 然而在这些细节内容确定后,却有一些主要内容仍未能确定:
  1. 未能确定选举时间:是否应当如同试验时一样,定期举办?或是和以前一样,只要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发起提名?
    • 如果同试验时形式相同,那么该间隔多长时间举办一次?谁有资格发起选举?
  2. 未能确定投票形式:“预提名”这一在特殊情况产生的提名形式是否应当继续保留?

因此,希望能够在此次讨论中至少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定共识。如果有了这样的共识,今后RFA的举行也能有所依据。--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3年6月18日 (日) 13:17 (UTC)[回复]

我想社群要不要再針對管理員的當選標準修改呢?現在難選上依然是老問題了,社群在這塊還是沒什麼共識,經過時間的流逝目前現有的管理員會變得越來越不活躍,社群又時常希望站務可以處理的快一點,又不願意讓一些具有資格且活躍(最好是站務)的人上任管理員,而是把資格架的高到讓人很難很難選上。--~~Sid~~ 2023年6月18日 (日) 14:27 (UTC)[回复]
现在对管理员资格没有提高的要求,投票人资格好像也定下来了。主要是怎样举行,我同意定期批量走安全投票,按季度或半年提交一批投票名单,平时则提名按照预提名,如果通过预提名,则加入后选名单等安全投票时提交上去。的确,很久没有新管理员上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49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有部分素质差的人乱投反对票,过去也有以不信中共以由投反对票的,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是中维的老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回复]
25张基础支持票,80%支持,我认为还算可以或者足够高了。上一批组有两个过80%,平均支持率66%,算70%也就多了3个刚刚过线。但是真的有必要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0 (UTC)[回复]
社群干架是客观无法改变的,但至少投反对票少,说明在不同群体中算是能一碗水端平,办事没啥挑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4 (UTC)[回复]
按照中维社群的素质,我觉得若继续使用安全投票,那门槛应该下调至75%(日维的门槛)或70%,票数不变。跟日维相比,中维真没有能力解决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1 (UTC)[回复]
降70%我没意见,上一批次的话,也就是刚好一半人当选。虽然不想揭疤,但根据上一批次的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8 (UTC)[回复]
社群在這塊不知道要討論多久呢埃。--~~Sid~~ 2023年6月19日 (一) 13:49 (UTC)[回复]
此次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尽快确立正式的RFA举行流程。调整当选标准等议题可适当搁置。--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3年6月19日 (一) 08:27 (UTC)[回复]
举办频次,我建议是定期批量举办,因为安全投票似乎需要基金会开发人员部署的,过于频密和不规律似乎不好?对于预选期,看上去没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8:55 (UTC)[回复]
PS,界面管理员没必要走安全投票,主要是其功能偏重于技术性界面维护(编辑系统界面的脚本、CSS),没有管理员的业务性操作(页面保护、用户封禁等)危险,而且这个用户组是en发生管理员被盗改了界面脚本而拆分的,很难说比管理员风险高,但再高也是改界面脚本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回复]
指什么风险?账号风险和权限比一般管理员更大,可以导致全站不可用、横幅等,程序可以操控其他人账号自动操作,网络钓鱼、病毒木马等。可以针对性修改特定人的js脚本。如果指现实风险出现概率,较低但非零。--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4:45 (UTC)[回复]

这两项方针指引的草案早已存在多年,但长期搁置而未成为正式指引。从这两个页面的讨论页不难看出特色话题已经过两次讨论,而优良话题的讨论多达四次,最终均因为符合标准的话题太少而没有通过。然而,距最近一次讨论已有十年时间,期间中文本地的优良/特色条目数量大幅上升。反观英文版上符合要求的话题目前已有数百,何况中文版本地当前也不是完全没有符合标准的话题(虽与英文版数目相去甚远),假使参考英文版建立正式方针会激励本地用户新建扩充这至少5,000个条目,最终提高中文版的条目质量,故本人再次提议相关方针。欢迎积极参与讨论。--And ALLAH said, “Together we unite!” And there’s power. 2023年6月19日 (一) 10:20 (UTC)[回复]

相關制度在本地尚無全面成立之基礎。個別專題(例如電子遊戲專題)因為社群基數較大,得以自行實施,但這種特例並不適用於整個站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9日 (一) 11:12 (UTC)[回复]
我其實不懂這個指引建立之後會怎麼刺激條目質量,還請閣下能否解釋的仔細些?而且本站目前能稱得上整組符合的優良條目是不是都是幾乎都颱風季下的颱風...?--WiTo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12:51 (UTC)[回复]
英文版上已经成型的优良或特色话题非常多。这些可在指引通过后优先建立。--And ALLAH said, “Together we unite!” And there’s power. 2023年6月19日 (一) 13:00 (UTC)[回复]
了解了,如果只是作為一個優良條目集好像也可以。--WiTo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13:57 (UTC)[回复]
重复一下TG自确群已讲过的我的意见,优良、特色(典范)相关页面在中英维基未见标注方针或指引,典範條目標準也仅为信息页。所以选出这两种“话题”,可能不需要先行获取社群广泛认可,尤其是这似乎不会标注角标和放入首页,只是类似主题页面。先试行一些讨论和改进的范例,再就规则提出改进意见可能比较好。直接沿用和确信英文维基的全部规则可能水土不服,人数、习惯等有差异。--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3:29 (UTC)[回复]
優特話題的前置要求,優特條目標準是「信息頁」,優特條目標準提到的部分格式手冊也是「信息頁」(如WP:ICMOS:WORD等),基礎前置都沒搞好就推方針,未免好高騖遠。當然中維優特制度本質是看齊英維標準,遙遙領先中維社區(笑)--Nostalgiacn留言2023年6月20日 (二) 02:0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