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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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沒有必要的消歧義,所指條目其實都是同一個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0 (UTC)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保留:已擴充。--K217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17 (UTC) (○)保留:正文已經超過50字了吧。內容也完整清晰。Sosei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3:02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15 (UTC)
30天仍排上 {{fame}} 或 {{importance}} 模板的條目
(已掛知名度或重要性模板30天)
- (○)保留,一個國家的核力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6日 (二) 07:39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6:22 (UTC)
(×)刪除理據:不必要的類目,並沒有適合放在該類目下的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Xtctjames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7:51 (UTC)
- (!)意見:其實連條目都應該考慮刪除,大家試想想,是不是每天電台、電視台的節目表裡的每一項節目都值得建條目呢?--210.6.97.39 2009年5月26日 (二) 09:27 (UTC)
- (:)回應:只要是滿足知名度條件,加上有人肯編寫條目,就不應刪除。你不覺得值得,別人會。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8 (UTC)
- (:)回應:它就是知名度不足(我是香港人,十個香港人九個不知道這節目)--210.6.97.2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5:46 (UTC)
- (:)回應:知名度不是憑自己判斷的。你也非曾生,沒權去代表所有香港人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13 (UTC)
- (:)回應:它就是知名度不足(我是香港人,十個香港人九個不知道這節目)--210.6.97.2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5:46 (UTC)
- (×)刪除:原本這個分類是有另外一個條目的,但是之前決議合併回去了,所以這分類順理成章變成沒用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8 (UTC)
(×)刪除理據:雖有兩篇參考來源,但是感覺內容以偏概全,是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n.MQ 2009年5月26日 (二) 08:58 (UTC)
- (×)刪除--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09:40 (UTC)
- (×)刪除:隨意擷取兩句話貼上,不用心寫的話是刪定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1:43 (UTC)
- (×)刪除:只是根據兩件新聞事件來歸類事件,原創研究機會甚大。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9 (UTC)
- (×)刪除:無實質內容—冰熱海風 (談) 2009年5月27日 (三) 03:34 (UTC)
- (○)保留 維吾爾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罪案問題是的確是有的,我都有不同媒體,包括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都有報道,但是條目需要大量補充內容和參考資料,建議(►)重新導向到中國少數少數民族的罪案問題。—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3:55 (UTC)
- (○)保留,不知道上述提刪的人什麼態度,是不是真正在祖國大陸生活過。這是一個在大陸非常非常顯著的現象。可以看看Google scholar [1]和百度新聞上的報道[2]--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27日 (三) 14:57 (UTC)
- 不知你是什麼態度,在不在大陸生活過同是否有權決定條目存廢有什麼關係?僅憑網絡搜索就來確定該現象是否應是百科全書的內容?這種完全沒內容的條目,完全可以併入維吾爾族條目。—冰熱海風 (談) 2009年5月28日 (四) 03:09 (UTC)
- (○)保留,確實是相對普遍的社會問題,有保留價值,不過一定要注意中立。——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5月27日 (三) 18:38 (UTC)
- (=)中立,我對中國大陸此類罪案問題認識不多,故此是否真確,本人無從判斷,但是條目內描述事件只有短短兩句話,要保留的話,必須作出補充。—Iflwlou ☯I♨I☀ 2009年5月28日 (四) 14:24 (UTC)
- (○)保留,就連CCTC亦有就此報導,可見此為重要之社會問題,故可成獨立條目。另外,既然網上有眾多此問題的資料,亦可知此問題為真正的社會問題,並不應合併於維吾爾族的條目當中。--試後不適症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5:17 (UTC)
- CCTV的報道在哪一天什麼時段?請指明,或給出網頁。我看這多年中央電視台都沒見過。即使具有重要性,難道維基就是擺這種除了幾個網頁連結什麼都沒交代的條目的地方?如果作者真有心寫,把條目擴至200字以上好難麼?—冰熱海風 (談) 2009年5月28日 (四) 16:30 (UTC)
(=)中立,涉及以下消息的檔案我間接了解過,但是現在無法拿出證據:『中國大陸公安部門曾經有關於偷盜嚴重的三類人的預警,新疆人,未成年人,聾啞人。』 由於可能造成民族問題,地域歧視和對殘障人士的歧視,希望有其他用戶可以能夠取證。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21:38 (UTC)
- 其實擴充一下,絕對可以保留,為何創建者這麼沒有手尾,若這二天沒有擴充的話,建議先刪除—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36 (UTC)
- (○)保留,事實即如此,很多不是事實的內容還在維基中堂而皇之的逍遙,這個條目為什麼不能保留。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4:55 (UTC)
(×)刪除中共針對維吾爾人的宣傳戰,當年納粹宣傳機關同樣不斷報導所謂的猶太罪行—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04:20 (UTC)
我真是太佩服你的想像力了,我所在的城市經常會有會在街上看到這樣的事情。--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30日 (六) 09:00 (UTC)此條目形似評論,須要清理。- 如有擴充,(►)移動至中國少數民族罪案問題後(×)刪除,否則直接(×)刪除。少數民族罪案問題的確存在,但現在的命名有不中立的問題(只有維吾爾族人才有問題?),因此應綜合其他少數民族的罪案問題成一條目。現在內容並不能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建議擴充,無人擴充的話,推倒重來可能比較妥當。—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09:22 (UTC)
- (!)意見文中的第一個參考網頁已被刪,第二個參考網頁講「新疆小偷」,不是維吾爾小偷,還包括其他民族。我在大陸生活二十幾年,沒遇過維族小偷,漢族的擂肥者倒是見過,何不來寫一個「漢族未成年搶劫」?任何民族都必然有犯罪,可是要說「某民族未成年犯罪」這種條目,世界任何百科全書都不會有,中文維基這個條目可謂開山鼻祖—冰熱海風 (談) 2009年5月30日 (六) 14:49 (UTC)
- (!)意見少數民族多了,中國56個,比維族人數更多的少數民族,也有很多,可是絕對沒有維族兒童這種社會現象,而且本身維族兒童也是被當地的維族成人拐賣的,只不過這個這個條目實在很難寫,因為不知道哪句話就讓人不高興了--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31日 (日) 05:14 (UTC)
- (!)意見中國少數民族是55個,不是56個。沒有維族兒童這種社會現象,證據?「不知道哪句話就讓人不高興了」也不足以成為懶於擴充條目的藉口,維基百科並不是讓人高興的娛樂網站,但更不能成為煽動地域、民族歧視的工具。—冰熱海風 (談) 2009年5月31日 (日) 11:09 (UTC)
- (!)意見少數民族多了,中國56個,比維族人數更多的少數民族,也有很多,可是絕對沒有維族兒童這種社會現象,而且本身維族兒童也是被當地的維族成人拐賣的,只不過這個這個條目實在很難寫,因為不知道哪句話就讓人不高興了--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31日 (日) 05:14 (UTC)
- (○)保留:我在家鄉蘇州經常看見,見怪不怪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16:06 (UTC)
- (!)意見:事涉敏感的中國社會問題,更應該用心去寫,今天不改善這條目,將來一定會引來維族人抗議。繼寶馬撞人條目之後,又來一個維吾爾族未成年偷竊,以後還會有更多的條目引來外界的批評。我們就來看看Ksyrie會不會接納不同的意見去提升條目品質,條目寫好,我絕對第一個投保留票,並且大大的誇讚一番。擴充一個條目花不了我多少時間,但是諸如寶馬撞人、維族未成年偷竊等條目接二連三,倒不如敦請作者把內容寫好些再貼上。—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20:06 (UTC)
- (×)刪除本身這類專門針對某一族群的所謂報道有嚴重的種族歧視的背景,特別CCTV等中國大陸媒體在這種方面是長期不具備中立性的,常常依黨政宣導的需要做報道。尚且相關報道沒有合理數據就全部青少年以及城鄉差異等相關性問題作比對,非常不恰當。也反對作所謂「少數民族罪案問題」的條目,理由相同。作為百科更加沒有必要依次類有偏頗性的內容作條目。--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5:54 (UTC)
- (×)刪除,有種族主義攻擊嫌疑。條目存在需要在邏輯上做到:1. 證明維族全民小偷;2. 其他族裔沒有小偷。否則就需要制定「嚴重性」的標準來判斷是否需要有這種條目。這種種族主義條目的存在會給WK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Pagan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9:39 (UTC)
- 嚴重的邏輯錯誤,只要維族兒童參與偷竊的比例遠大於其他民族,就值得寫入維基,en:Irish Mob在英文維基就存在,這事實存在的事情,每個民資都有自己的特點,藏族蒙古族回族壯族,怎麼沒有維族的兒童偷竊問題呢?把這個條目刪除無助於解決這個問題,只是讓人以種族歧視來掩蓋和忽視這個問題。--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31日 (日) 12:28 (UTC)
- (!)意見:請您注意en:Irish Mob中的描述:The Irish Mob is one of the oldest organized crime groups in the United States...這與en:Italian-American_Mafia的條目類似。都是針對組織性的犯罪集團的特定名詞的條目,非針對愛爾蘭或美國籍義大利人這類族群。難道維吾爾族未成年也是某個組織的名稱嗎?顯然沒有這個組織,你所說的涉及針對某一個種族。這兩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尚且,什麼叫「只要維族兒童參與偷竊的比例遠大於其他民族...」?你有確定的比對研究數據嗎?且這種言論完全屬於違背WP:中立的觀點的WP:原創研究。--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13:44 (UTC)
- 嚴重的邏輯錯誤,只要維族兒童參與偷竊的比例遠大於其他民族,就值得寫入維基,en:Irish Mob在英文維基就存在,這事實存在的事情,每個民資都有自己的特點,藏族蒙古族回族壯族,怎麼沒有維族的兒童偷竊問題呢?把這個條目刪除無助於解決這個問題,只是讓人以種族歧視來掩蓋和忽視這個問題。--Ksyrie(Talkie talkie) 2009年5月31日 (日) 12:28 (UTC)
(×)刪除理據:有捷勝鎮了,當初創建人不知為何同時創建了捷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9:03 (UTC)
- (!)意見:與其刪除捷勝,倒不如把捷勝重定向到捷勝鎮--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02 (UTC)
- 我當然有想過,問題就是光憑捷勝兩字就重定向到該鎮,好像很奇怪,所以才提上來討論一下--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0:11 (UTC)
- 我剛搜尋了一下,暫時中文維基裡有「捷勝」二字連用的條目不多,除了「大連交通」條目提到有一條「捷勝街」外,其餘指地名的「捷勝」,幾乎都是指捷勝鎮,重定向後應該不會造成混亂,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要不現在就動手重定合併如何?--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24 (UTC)
- 閣下的IP,還有發言習慣,讓我想起我還是新手時(現在變成一事無成的自動確認用戶)曾經很活躍,也令我很敬佩的一位IP用戶呢--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7 (UTC)
- 您指鍾偉民一事?可惜到現在P-bot仍是空設,沒有運作,錯字還得由人肉機器人去處理^^"--210.6.97.19 2009年5月27日 (三) 06:12 (UTC)
- 閣下的IP,還有發言習慣,讓我想起我還是新手時(現在變成一事無成的自動確認用戶)曾經很活躍,也令我很敬佩的一位IP用戶呢--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57 (UTC)
- 我剛搜尋了一下,暫時中文維基裡有「捷勝」二字連用的條目不多,除了「大連交通」條目提到有一條「捷勝街」外,其餘指地名的「捷勝」,幾乎都是指捷勝鎮,重定向後應該不會造成混亂,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要不現在就動手重定合併如何?--210.6.97.197 2009年5月26日 (二) 10:24 (UTC)
- 我當然有想過,問題就是光憑捷勝兩字就重定向到該鎮,好像很奇怪,所以才提上來討論一下--Morriga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0:11 (UTC)
- (►)重新導向至捷勝鎮。內容完全相同。—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1:53 (UTC)
- 意見同Camphora。—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5月26日 (二) 12:02 (UTC)
不是百科全書內容--Wing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2:49 (UTC)
(►)移動到維基文庫-沖之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13 (UTC)
- (×)刪除不遷移:秦孝儀作詞時,版權許可呢?若能附帶百科介紹,還可能對歌詞宣稱合理使用,但文庫不適合如此做。無故隱瞞作者信息,還會侵犯作者的署名權。--Jusjih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01:12 (UTC)
內容與廣州市重複,而且其他城市沒有以別稱新增加一條目。—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2:55 (UTC)
- (►)重新導向回廣州市#羊城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01 (UTC)
- (○)保留,「羊城」所具有的歷史淵源,典故,文化,景觀,相關事物足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條目。—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5月26日 (二) 16:41 (UTC)
- (±)合併到廣州市#羊城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7日 (三) 03:51 (UTC)
- (○)保留︰只要能寫出與原條目沒有重覆且有一定長度內容,其他城市的別稱原則上都可以有獨立條目。亦請留意羊城的鍵入頁面。—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7:36 (UTC)
- (±)合併:合併不是盲目地把其中一個條目的內容刪去,改成重定向頁,而只保留另一個條目。合併是把兩個條目的內容融合--Xtctjames 2009年5月28日 (四) 05:36 (UTC)
- (±)合併,羊城只有一段傳說,先分割到五羊傳說[3],然後則沒有保留保價值,可重定向到廣州市。反而五羊傳說更有擴充空間。—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6:59 (UTC)
- (!)意見:關於廣州市的別名的由來,還是放在廣州市條目裡最適當,不必另為傳說再建一個條目了,又沒有規定說廣州市條目裡不能放傳說的^_^--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08:27 (UTC)
- 已經將內容移到廣州市內了 —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21 (UTC)
- 完成已由210.6.97.246合併,並重定向。
- 已經將內容移到廣州市內了 —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21 (UTC)
- (!)意見:關於廣州市的別名的由來,還是放在廣州市條目裡最適當,不必另為傳說再建一個條目了,又沒有規定說廣州市條目裡不能放傳說的^_^--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08:27 (UTC)
(×)刪除理據:塗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5月26日 (二) 16:20 (UTC)
(×)刪除理據:無必要之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17:07 (UTC)
- (×)刪除:非百科內容。—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9:41 (UTC)
(×)刪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flwlou ☯I♨I☀ 2009年5月26日 (二) 18:51 (UTC)
(×)刪除理據:不知所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flwlou ☯I♨I☀ 2009年5月26日 (二) 18:55 (UTC)
- (×)快速刪除——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5月27日 (三) 10:31 (UTC)
- (×)刪除--Wing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21: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