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庚
吳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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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瓊崖特別區萬寧縣 | 1940年1月28日
籍贯 | 海南萬寧縣(今改為海南省萬寧市) |
政党 | 無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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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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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庚(1940年1月28日—),字孟庚,台灣法律學者,出生於海南萬寧縣(今改為海南省萬寧市),十歲隨母移民台灣,前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1985-2003年間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吳庚自幼喪父,由母親撫養長大。1950年隨國府移民台灣,居於苗栗。1958年畢業於省立新竹中學,1962年獲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後於政治學研究所畢業。高考及格,曾任職於經濟部,並擔任過6年的檢察官。
1973年其母去世,吳庚決定出國深造。1974年入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攻讀公法學及政治思想,1977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公法係其所長,而行政法領域更是目前台灣法界之權威。回國後即任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至退休,1985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1994年連任,2003年卸任。
於台大法律系期間,行政法師承林紀東,國際公法則為彭明敏,後以第1名考上台大政治學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級時,準備跟隨彭明敏老師學習太空法,是年彭明敏以涉嫌叛亂被捕,謝聰敏、魏廷朝等多名同學均被審訊,吳庚因非台籍身分逃過一劫。於大學時代即開始與奧籍牧師學習德文,後考上高考進入經濟部,並接受司法官訓練將近一年時間,分發於新竹地檢署,任檢察官。
不久,因語言能力佳,調至台中地檢署,偵辦之案件多為駐台美軍之刑事案件,同時期相依為命的母親過世,轉調回台北,準備赴奧地利留學。
去國3年多,返國任職台大政治系,講習西洋政治思想史,並著有多本相關著作。後轉任大法官,18年間,多數憲法與行政法相關解釋文,多出自他手,最有名的解釋文為關於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長的大法官會議釋字419號,「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與憲法並非顯不相容」,他解釋,那是大法官會議必須2/3多數的妥協結果。另一項,則是他致力於對繼承自德國普魯士「特別權力關係」的行政法規鬆綁,他曾自許「余致力於打破特別權力關係,其目的在求公務員與學生之自由平等」。
著作
吳氏著作《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堪稱經典,在台灣實務及學術界幾已被奉為圭臬,其餘如《行政爭訟法論》之著作亦常成為指引實務之依據,另於政治哲學領域亦有多部著作。《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一書近年亦被引介至中國,出版社為中國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作
- 《美國行政法之基本原則》(1972年)
- 《政治的新浪漫主義:卡爾·史密特政治哲學之研究》1981年)
- 《選舉與政治參與》(1981年)
- 《公務員基準法之研究》(1988年)
- 《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1992年初版,2008年十版)
- 《韋伯的政治理論及其哲學基礎》(1993年)
- 《行政爭訟法論》(1999年,修訂版)
- 《憲法的解釋與適用》(2004年,三版)
參考資料
- 《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編,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