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庚
吴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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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法学家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琼崖特别区万宁县 | 1940年1月28日
籍贯 | 海南万宁县(今改为海南省万宁市) |
政党 | 无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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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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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庚(1940年1月28日—),字孟庚,台湾法律学者,出生于海南万宁县(今改为海南省万宁市),十岁随母移民台湾,前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1985-2003年间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吴庚自幼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1950年随国府移民台湾,居于苗栗。1958年毕业于省立新竹中学,1962年获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士、后于政治学研究所毕业。高考及格,曾任职于经济部,并担任过6年的检察官。
1973年其母去世,吴庚决定出国深造。1974年入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攻读公法学及政治思想,197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公法系其所长,而行政法领域更是目前台湾法界之权威。回国后即任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至退休,1985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1994年连任,2003年卸任。
于台大法律系期间,行政法师承林纪东,国际公法则为彭明敏,后以第1名考上台大政治学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级时,准备跟随彭明敏老师学习太空法,是年彭明敏以涉嫌叛乱被捕,谢聪敏、魏廷朝等多名同学均被审讯,吴庚因非台籍身份逃过一劫。于大学时代即开始与奥籍牧师学习德文,后考上高考进入经济部,并接受司法官训练将近一年时间,分发于新竹地检署,任检察官。
不久,因语言能力佳,调至台中地检署,侦办之案件多为驻台美军之刑事案件,同时期相依为命的母亲过世,转调回台北,准备赴奥地利留学。
去国3年多,返国任职台大政治系,讲习西洋政治思想史,并著有多本相关著作。后转任大法官,18年间,多数宪法与行政法相关解释文,多出自他手,最有名的解释文为关于副总统可否兼任行政院长的大法官会议释字419号,“副总统兼任行政院长与宪法并非显不相容”,他解释,那是大法官会议必须2/3多数的妥协结果。另一项,则是他致力于对继承自德国普鲁士“特别权力关系”的行政法规松绑,他曾自许“余致力于打破特别权力关系,其目的在求公务员与学生之自由平等”。
著作
吴氏著作《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堪称经典,在台湾实务及学术界几已被奉为圭臬,其余如《行政争讼法论》之著作亦常成为指引实务之依据,另于政治哲学领域亦有多部著作。《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一书近年亦被引介至中国,出版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作
- 《美国行政法之基本原则》(1972年)
- 《政治的新浪漫主义:卡尔·史密特政治哲学之研究》1981年)
- 《选举与政治参与》(1981年)
- 《公务员基准法之研究》(1988年)
- 《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1992年初版,2008年十版)
- 《韦伯的政治理论及其哲学基础》(1993年)
- 《行政争讼法论》(1999年,修订版)
- 《宪法的解释与适用》(2004年,三版)
参考资料
- 《大法官释宪史料》,司法院编,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