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用戶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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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經允許,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應處理措施
剛才在查看User:Yzyzyz1979與User:Tencent550555487的編輯記錄時,驚訝的發現User:Yzyzyz1979是「維基編輯專家」……不過是自授的……
不知道對未經允許,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應處理措施?--DukeA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3:13 (UTC)
- 或可以考慮以「在頁面加入不當玩笑」處理。--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3:25 (UTC)
在編輯個人頁面前,已經諮詢 管理員南瓜(yinanzhou)等,個人頁面如何編輯、如何授權、如何爭取榮譽;根據答覆,可以自己編輯、自由填寫和使用標籤; 如果使用了不當標籤,會有管理員幫助移除。 如今的wiki 已經是高中生、大學生的天下了麼? 動輒就要討論會 其他用戶進行處罰??--Yzyzyz197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4:04 (UTC)
- 所以你連誰是真管理員也沒分清是吧。即使你真是1979年出生,這也不成為你指責比你小的人的理由。--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4:46 (UTC)
- zhxy說的也不是處罰。只是wiki榮譽對我們大多人來講是比較認真的,就算是出於尊重也應該遵守規則。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4:59 (UTC)
申請榮譽的正式途徑是這個。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5:03 (UTC)
- User:Yzyzyz1979,請不要反覆作試探管理員,[1][2]。--Outlookxp(留言) 2014年4月9日 (三) 14:12 (UTC)
- User:Outlookxp, 我不用反覆試探你, 我早就知道了,你是對人不對內容的。 Category:維基站務專家(AdminProfessional) Category:維基技術專家 根本沒有你所謂的「請點選內容就可知道」!! 你跟蹤的只是新手wikier;你通過取笑笨拙、無知的新手取樂,以顯示你做為管理員的權威、和超強無限的知識。 我不知道這樣的統治欲,是否真的讓你快樂。 但是, 你敢像Bluedeck 直接告訴新手,有哪些漂亮的標籤,是可以提供他們使用裝飾自己的頁面,這些標籤怎麼用? 哪些標籤需要貢獻和任務目標申請,對於新手適合先做哪些以爭取進階和榮譽貢獻。 除了指責新人的無知。
- 表示看不懂樓上在說什麼……是中文麼?--CHEM.is.TRY 2014年4月9日 (三) 14:36 (UTC)
真心覺得 Bluedeck 管理員很好; 他指導新人,是怎麼回事,在哪裡看,怎麼改進。 而不像一些【權威的管理員】,一味指責【新手】什麼都不會, 總是犯錯誤。我還以為「(是否是管理員)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吉米·威爾士 --是真的,我太天真了。希望有更多管理員,幫助新人學習、給予指導; 而不是指責他錯了,也沒有明顯指引和幫助。--Yzyzyz1979(留言) 2014年4月9日 (三) 15:26 (UTC)
- @Yzyzyz1979:哪來的yinanzhou,你睡太久喔,要是你指Eland_Zhou,他只是巡查+回退,哪來的管理員之論?且可以自己編輯、自由填寫和使用榮譽標籤,那申請是幹啥的?Outlookxp提出的那兩次編輯分明你亂搞,還可以正義言詞說管理員有問題,每個管理員都有不同的性格,且沒有任何方針強制要求要去指導新人,像Bluedeck去教導新人當然很好,但這是自願的,不能怪不教新手的管理員,而要感謝教新手的管理員,當然,也希望今後管理員在處裡事件可隨手附上方針連結,可供查證(在執行封禁前,管理員必須確認該用戶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關的方針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個方式),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當初我剛進中維就曾被管理員違反上述方針封禁,現在我了解很多方針之後,也可以去教導新手,造福更多維基人♠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02:59 (UTC)
首先,我同意@Archer0630的意見。維基百科上的一切都是自願的,就算是管理員,也沒有義務(只有權限)執行管理職能(可以參加WP:管理員)。管理員的事務里也不包括指導其他人。其次,對於掛可能引起混淆的用戶框(例如不是管理員的掛管理員框),目前的用戶頁方針並沒有規定,但是我認為掛上與自己身份不符的用戶框或者標籤是不恰當的,可能對維基百科造成擾亂。--南瓜(留言|貢獻) 2014年4月12日 (六) 05:45 (UTC)
- 看你這樣說,性急的我又想來改方針了=A=...想起AddisWang在前一篇念了我跳太快,所以先來取得共識吧OwO 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中,增加榮譽標籤以及權限標籤,大家覺得如何?♠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10:48 (UTC)
- 我不反對. 那樣就掛在這裡7天沒人反對的話更新吧. 多一些地方有指導, 就少一些無心的犯錯. 另外1979君還提到榮譽模板的模板文檔也沒提到不能亂加. 這個地方也寫上? Bluedeck 2014年4月13日 (日) 08:40 (UTC)
這種東西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應該是常識,沒能力怎麼好意思自掛模板?別人看到就拿掉就行了。我不贊成什麼都列出文字規章。--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13日 (日) 16:20 (UTC)
- 這是常識,但就是有人因為沒規定就會去鑽漏洞阿...♠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4日 (一) 09:26 (UTC)
- Done♠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10:11 (UTC)
動議建立 禁止用戶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留言 的方針
如題。因為很多情況下用來查證一個用戶諸如侵犯版權、條目速刪次數等的「不良記錄」用詞可能略有不當,但是就是那個意思都是依賴用戶討論頁中巡查員給用戶的留言警告多少來判斷的。有一些用戶在巡查員進行第一次警告的時候會刪掉巡查員的留言,這樣就造成了「用戶沒被警告」的假象。由於未充分警告不能封禁的方針影響,很容易會使得一些破壞者不被容易地封禁。再如:我經常看見有一些用戶反反覆覆創建已經被刪除的頁面。這樣的話一般他們的討論頁中就會留下多個快速刪除警告,並且從快速刪除警告當中的被警告的標題都相同,這樣的話就能夠判斷出這個用戶經常創建相同的條目並且可以被封禁。但是在查看過濾器的過程中有時看到一個用戶完全清空自己的討論頁,不利於管理。
因此動議 禁止用戶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留言。包括將自己用戶頁中有關自己的存廢討論通知、快速刪除通知等類似負面內容單獨提出來另放在另外一個頁面存檔而不是按照日期統一存檔的行為。--Techyan(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4:32 (UTC)
- 以前討論過,結論是不予干涉。我很想給你具體的討論鏈接,可惜這會兒找不到。--Gqqnb(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9:50 (UTC)
- 我也記得不予干涉. 實際上看歷史就行了, TW編輯摘要寫的很好. 看別人的CSD日誌也行, 雖然會很麻煩(連入頁面用好了是個利器). Bluedeck 2014年5月1日 (四) 09:31 (UTC)
- 去年的討論就在Wikipedia talk:用戶頁#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3年5月#關於用戶討論頁與用戶簽名的問題。--Mewaqua(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5:02 (UTC)
據我所知,所有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均與條目頁面等一樣,以CC-BY-SA-3.0和GFDL協議釋出,因此除非涉及不當內容,否則任何人無權提刪。所以整頁用戶頁提刪的理由必須很充分。但是涉及個別段落,似乎又應該有給予用戶自己決定權利的可能。--116.20.36.16(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13:54 (UTC)
- 就算是CC和GFDL,刪除後所有的記錄實際上不還是會保存嗎?表面上經過存廢討論和CSD的頁面實際上不也只是「表面上」刪除了嗎?管理員想看不還是能看嗎?我們理解的「刪除」不一樣吧。--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3:36 (UTC)
- 說的對。實際上修訂版可以問管理員要(不侵權不侵犯隱私的才能給)。順便吐槽一下不要為了節約服務器資源而刪除頁面或段落,沒用,只能越弄越多。Bluedeck 2014年5月9日 (五) 14:15 (UTC)
關於用戶頁的政策是否太鬆?
- (※)注意:關於此問題,在下已發起名爲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的投票,歡迎各位移步發表見解。在此也可做進一步討論。--❂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4:49 (UTC)
在下竊以為用戶頁可以宣傳自己的意識形態,看法等。但是一部分用戶的用戶頁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而現在卻不予處理。舉例來說@蘇州宇文宙武:,@Gbcat:,@Jackac:三位的用戶頁均出現類似問題(注意:在下並無針對之意,只是舉出最近看到而且印象較深刻之例,類似例子並不少見。另外感謝@jsjsjs1111:的提醒,在此加入Jackac之名)。在下認為,用戶頁不應該出現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或針對任何國家/地區/個人之攻擊,或明顯與方針,禮儀背道而馳的話語。如有,應做提刪處理或強制干預。--❂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4日 (四) 15:03 (UTC)
- 這個討論可以快速關閉保存了,之前已經說過無數遍了。提刪是嗎?悉聽尊便,又不是沒有提過,有意思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4日 (四) 15:23 (UTC)
- 如果以前的討論曾有過社群共識允許在用戶頁上保留這類內容,那麼請提供這一討論的存檔。如果尚未有共識,那麼人們每次提出,就必須每次正面回應,而不是因為自己的做法受到質疑而單方面終止社群的討論。去年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曾發起過類似的討論,但迴響不佳。蘇州宇文宙武的態度一直非常強硬,而且我也被誣告為騷擾者,所以討論無法理智平和地進行。由於他的用戶頁沒有大幅改變,所以我在去年討論中的質疑點今天還是成立的。最大的問題,是該用戶頁對某一政治立場的多次重複和對另一政治立場的多次攻擊,完全與維基百科無關,而且對多方合作具有負面的效果。至於Gbcat的用戶頁,除了政治宣告佔據很大的空間之外,其實許多宣告是針對維基百科站務的,例如在維基上使用「中國大陸」一詞,警告不要繁簡破壞等等。我認為後者沒有前者嚴重,但兩者均需某程度上縮減政治宣告的篇幅。我認為蘇州宇文宙武和Gbcat應該為維基百科的運行著想,多多考慮「尊重他人是建設這部百科全書的有效合作關鍵」。在此重申,我並不在乎這些政治宣告的實際立場,也不介意少量宣告內容,希望大家針對方針指引,站在維基百科社群的角度以事論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4日 (四) 16:41 (UTC)
- 要提刪請明說,不用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沒有人強制你看我的用戶頁。至於我的態度為何強硬,你提供的鏈接上白紙黑字寫着,到底是誰先態度強硬的,到底是誰先沒有做到「理智平和地」討論的,我相信大家都看着,你本人也對此回應「我意識到我的言語會使一些人不舒服」、「我的語氣強硬」云云,我就不過多評論了。建議有空多寫條目,而不是搞一些沒有意義的討論。提刪請依照程序,謝謝,不再回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3:50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這並非無意義之討論。而且在下竊以為部分用戶不負責任的對此的放任不管甚至放縱似乎使閣下違反方針和禮儀變得更加「有底氣」了。違反方針的是用戶頁還是條目,都應該做出處理,維護方針不受破壞,這才是意義所在--❂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1 (UTC)
- 我有沒有違反方針不是你一個人或者一小部分人說了算,若你認為我違反了大可以再來一次提刪,又不是沒試過,我想結果足以說明社群的共識是什麼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4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這並非無意義之討論。而且在下竊以為部分用戶不負責任的對此的放任不管甚至放縱似乎使閣下違反方針和禮儀變得更加「有底氣」了。違反方針的是用戶頁還是條目,都應該做出處理,維護方針不受破壞,這才是意義所在--❂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1 (UTC)
- 要提刪請明說,不用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沒有人強制你看我的用戶頁。至於我的態度為何強硬,你提供的鏈接上白紙黑字寫着,到底是誰先態度強硬的,到底是誰先沒有做到「理智平和地」討論的,我相信大家都看着,你本人也對此回應「我意識到我的言語會使一些人不舒服」、「我的語氣強硬」云云,我就不過多評論了。建議有空多寫條目,而不是搞一些沒有意義的討論。提刪請依照程序,謝謝,不再回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3:50 (UTC)
- 如果以前的討論曾有過社群共識允許在用戶頁上保留這類內容,那麼請提供這一討論的存檔。如果尚未有共識,那麼人們每次提出,就必須每次正面回應,而不是因為自己的做法受到質疑而單方面終止社群的討論。去年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曾發起過類似的討論,但迴響不佳。蘇州宇文宙武的態度一直非常強硬,而且我也被誣告為騷擾者,所以討論無法理智平和地進行。由於他的用戶頁沒有大幅改變,所以我在去年討論中的質疑點今天還是成立的。最大的問題,是該用戶頁對某一政治立場的多次重複和對另一政治立場的多次攻擊,完全與維基百科無關,而且對多方合作具有負面的效果。至於Gbcat的用戶頁,除了政治宣告佔據很大的空間之外,其實許多宣告是針對維基百科站務的,例如在維基上使用「中國大陸」一詞,警告不要繁簡破壞等等。我認為後者沒有前者嚴重,但兩者均需某程度上縮減政治宣告的篇幅。我認為蘇州宇文宙武和Gbcat應該為維基百科的運行著想,多多考慮「尊重他人是建設這部百科全書的有效合作關鍵」。在此重申,我並不在乎這些政治宣告的實際立場,也不介意少量宣告內容,希望大家針對方針指引,站在維基百科社群的角度以事論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4日 (四) 16:41 (UTC)
- 根據Wikipedia:用戶頁,用戶不能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他們的觀點,不能放置過多的個人信息(比兩頁還多)。我覺得至少他們的用戶頁沒有解釋觀點,觀點宣告部分也不長。我建議不予干涉。--Gqqnb(留言) 2014年4月24日 (四) 19:36 (UTC)
- 請勿雙重標準,如User:Jackac。至於某些管理員的用戶頁我就不說了--CHEM.is.TRY 2014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並非雙重標準。只是在下沒有發現這種用戶頁而已。其本質是一樣的,也同樣需要干涉。而Gb的用戶頁中明確表明其拒絕與社群協商之態度,這難道沒有違反方針?宣傳意識形態沒問題,但是不應該出現攻擊性言論或不雅用詞,以及誹謗。--❂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 方針不是死的,(除了五大支柱,因為這是社群必須認同並無容置疑的)有些方針過於嚴謹反而無人願意遵守,共識更是重要,如果社群認同這種行為,就算有所背離也不算有問題,蘇的用戶頁提刪這麼多次沒通過就說明社群的共識。誹謗是個人主觀而已(就像粗口是否具有攻擊性也因語境來確定),除非行為嚴重影響社群的編寫工作,社群就有需要指點和糾正。明顯地多次討論社群並不反對這種行為,也就就此罷了。
- PS.題外,避免麻煩,我覺得門面沒標要貼這麼多標語,支持什麼反對什麼,免得落人話柄,移進子頁可能會好一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5:19 (UTC)
- 維基百科所謂的言論自由被你們吃了?--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05:51 (UTC)
- 據我所知這一議題的討論只有兩次:這次以及我上面所鏈接的去年的討論。討論的情況倒像是「僵持不下」,而不是「達成共識」,因為除了當事人以外,似乎沒有人以肯定的語氣支持這類內容放在用戶頁上。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社群對於公認的行為準則的一種總結,一旦社群真的達成共識,那麼該共識必須在方針指引中表現出來,明確寫明允許哪一類政治、信仰宣告,以及程度限度為何,使得以後有人再發起這類討論時,可以即刻以方針示之。目前的方針可能含糊,導致包括我在內的一些人認為這些用戶的用戶頁不符合規定,所以才發起討論。Jackac的用戶頁道理一樣受到同一個方針的約束,與他所宣告的觀點無關,在此絕無雙重標準。
- 以上所說到的「足以說明社群的共識」我覺得只是沒有人敢碰這個燙手山芋而已。在中文維基上最大的問題,相信就是政治衝突阻礙理性合作了。此問題正落在政治範疇底下,為敏感議題。但正因為它是最大的難題之一,關乎到中文維基計劃發展的健康,所以越燙就越需要去碰,要把它扳開來好好解決了。
- @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我建議你把用戶頁最頂部份縮小(例如把國旗、國徽改為thumb大小),宣告內容是否縮減你來決定,讓頁面其餘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得以容易看見,你會同意嗎?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24 (UTC)
- 我在上面怎麼說的你沒看見嗎?(為此我已經加粗了)還要我重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31 (UTC)
- @蘇州宇文宙武:用不着把國旗、國徽改小,他們要提刪就提刪吧,我給你投票保留票,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被刪了。--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09:37 (UTC)
- @Fxqf:謝謝!我是不會向這種無理要求讓步的,而且我打算把國旗國徽改得更大,就像上面不檢討自己反而揪着我不放的某人那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10:09 (UTC)
- @蘇州宇文宙武:,我很奇怪,為什麼他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大陸的?--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3 (UTC)
- 很正常,我那一堆用戶框還有人覺得礙眼呢。更別提那首讓某些人「將首垂」的詩了。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3:43 (UTC)
- @蘇州宇文宙武:,我很奇怪,為什麼他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大陸的?--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3 (UTC)
- @Fxqf:謝謝!我是不會向這種無理要求讓步的,而且我打算把國旗國徽改得更大,就像上面不檢討自己反而揪着我不放的某人那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10:09 (UTC)
- @蘇州宇文宙武:用不着把國旗、國徽改小,他們要提刪就提刪吧,我給你投票保留票,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被刪了。--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09:37 (UTC)
- 我在上面怎麼說的你沒看見嗎?(為此我已經加粗了)還要我重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31 (UTC)
- 還好吧。那些感嘆號的語句有些擦邊球。其實我倒是認為應該清理一下現在的用戶巴別模板才倒是真的,把與維基百科編輯無關的巴別模板刪除或移動到用戶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5日 (五) 06:52 (UTC)
- 反正目前方針就是這樣定阿,他每個宣言都沒重複也是真的,要是認為哪裡還有要改的那就具體提出要怎改吧...最近這段落我都改了一些東西了。♠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8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我建議你把用戶頁最頂部份縮小(例如把國旗、國徽改為thumb大小),宣告內容是否縮減你來決定,讓頁面其餘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得以容易看見,你會同意嗎?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24 (UTC)
- 覺得刺眼就別老進去看,不要跟自己過不去。--Gilgalad 2014年4月25日 (五) 11:03 (UTC)
- @Fxqf、Fxqf:,@蘇州宇文宙武:,二位仁兄理解錯了。在下並無阻止各位編輯在用戶頁宣傳意識形態或觀點的意思,也並非要求蘇等人改小國旗國徽,而只是要求其刪除不雅用詞,不要出現對任何個人/團體之攻擊,此要求過分否?而蘇等人則動不動拿意識形態說事,轉移大家的視野,曲解在下的本意,試問,孰對孰錯?還請各位三思--❂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07 (UTC)
- 此方針雖未指明針對支持中國用戶,但是有藉此審查一些愛國用戶用戶頁的嫌疑。為了避嫌,希望在提議的方針中加入將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容,以及批評美分、輪子、台獨、藏獨、疆獨、港獨、六四的內容設為例外的條款。這個方針很有必要,一些台灣用戶宣傳自己觀點的頁面簡直太不照顧我的感情了。--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4:39 (UTC)
- 閣下是在說反話麼。。。。--❂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5:35 (UTC)
- @Fxqf:,@jsjsjs1111::已經加入了另一例以避嫌。另外,在下並非雙重標準。在下認爲User:東方之鯤的用戶頁就沒有違反標準。相反的,部分來自 中華民國(臺灣)的用戶的用戶頁在下認爲也不達標。只是短期內沒有遇到罷了。並非是針對支持某一觀點之用戶。--❂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31 (UTC)
- 我外婆祖籍蘇州府,也就關心一下這個名字帶「蘇州」的維基人吧。
- 在現實世界,如果不知道作者是誰、作者的背景,你會就這樣放心買一本金融書籍嗎?但維基是網上多人協作,你不能親自向某編輯提意見,又難以知道其學歷背景,換句話維基編輯是不太accountable的。站在維基讀者的立場,我倒樂意看見更多像蘇州宇文宙武一樣的用戶頁。如果讀者在編輯的用戶頁找到他的立場宣告,難道不是有助讀者判斷他所貢獻條目的質量嗎?
- 二,據WP:用戶頁上可以放什麼:「一個好的開始是增加一些關於您的信息,包括...您專長和興趣的領域的信息,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我認為其用戶頁雖然擦邊球,但也達到了上述目的。
- 三,伽利略巨著《托勒密和哥白尼對話》把日常生活的歪理包裝成像教宗的口吻,大打擦邊球,令天主教的地球中心說出糗;就改變社會觀念而言,個人認為打擦邊球的文章 和 露兩球的普京裸體示威同樣重要。
- 以上: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5日 (五) 14:07 (UTC)
很希望大家冷靜一點,平和地說事。其實從頭到尾沒有人說要把蘇州的用戶頁提請刪除,而是希望有一些更符合維基理念的小改動。一切試圖把這一議題渲染為意識形態衝突或偏見的言論都是混淆視聽和不正確的,因為包括我在內的提出質疑的人都已經明確聲明,而且也舉出了另外的例子。維基理念強調共識,所以彼此都要作出讓步。妥協點應該是,維基社群容許適當、不重複的政治宣告,不允許攻擊性、侮辱性言論,且佔據用戶頁的篇幅須有限制;而用戶則得以在用戶頁上充分表示自己的身份、信仰,同時不阻礙用戶頁最主要的功用——讓其他維基人了解此人在維基百科站務上的身份和工作。
原來Panzer VI-IV的質疑與我的質疑不盡相同。他所針對的,是帶攻擊性的語句;我所針對的,是整個政治宣告篇幅和激昂的語調。請在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上表達你的意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16:37 (UTC)
投票動議
要解決這一問題,決不可速速展開投票。投票需要有正規程序,雖然WP:投票好像不是方針,但其內容是中文維基唯一可以作為參考的投票程序,我建議大家遵守。我雖同意投票的初衷,但之所以沒有實際投票,是因為在投票開始前,連我都沒有先閱讀過投票內容,投票事項中還有幾處不完善的地方。我會先把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當作無效投票,在完全走過以下程序之後,再展開新的、非草率的、正規的投票:
- 在此討論採集意見,是否應該投票。
- 如果多數人贊成投票,則開始起草投票頁面,合作寫成須增補的方針指引內容。
- 大家認為投票事項制定完畢時,在公告欄公示5天。
- 這5天內,只可提供意見,不可開始投票,此時投票細節仍可適當修改。
- 公示期過後,開始投票,為時3星期,若票數相當,可延長1星期。
既然大家想改變方針指引,就要按照合理公平的規程辦事。缺乏正規程序的做法反而會削弱動議一方的說服力。現在請從第1點開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5:32 (UTC)
- (!)意見:如果你認為該投票無效,請去關閉該投票,再來討論這個問題不遲,否則我看不到你的誠意。——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5:58 (UTC)
- (+)支持:@Yinweichen:不妨先關閉在下莽撞的投票。雖然道理現在確實在我們這邊,穌只不過是在鑽空子罷了。反正他用戶頁那些內容早晚是要改的。再讓它們多留幾週也沒什麼。--❂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02 (UTC)
- @Panzer VI-IV:承認自己莽撞就應該自己關閉而不是讓別人代勞。另外,少年你太過於自信了,居然連大勢也看不清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5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說話方式真是與CPC太像了。什麼是社群的意見不是你說了算的。誰一直在鑽空子,一直在找理由迴避,所有用戶都是看得清楚的。--❂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37 (UTC)
- 投票不是我所發起的,但既然發起人也同意關閉投票,我這就去處理。另外注意,這一討論並非針對蘇州,而是對一切篇幅過大或語調過激的用戶頁,是對現有方針指引的增補。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9 (UTC)
- (※)注意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多次曾被提刪,但因大量保留票而無法通過。--Temp3600(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08:46 (UTC)
- @Panzer VI-IV:承認自己莽撞就應該自己關閉而不是讓別人代勞。另外,少年你太過於自信了,居然連大勢也看不清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5 (UTC)
- 無效投票!這是針對個別維基人的政治審查。聯繫到最近社群、討論頁里反覆出現的「留學生特務論」、「五毛論」等論調,不能不讓人懷疑這是專門針對大陸維基人的有目的的系列行為,再往下發展大概就要圍剿大陸維基人、發起麥卡錫運動了!--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08:56 (UTC)
- @MtBell:麻煩不要無限上崗。我曾經說過,對於 中華民國(台灣)的部分用戶之用戶頁也要進行修正,從無針對某一地區之意。說一句可能違反方針和禮儀的話(如不合適在下會自行刪除):一部分大陸人在WP上動不動就說自己被迫害,在現實中卻是祥林嫂,有意思嗎?而且這與政治迫害有關?只是作合理規範罷了,並沒有不讓人宣傳自己的看法。具體請參看前面的加粗字體。還請閣下冷靜思考,拋開意識形態的問題--❂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9:36 (UTC)
- 又及,在下也居住在大陸。--❂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9:36 (UTC)
- 你人在大陸,屁股不在。呵呵。這個投票就是意識形態之爭,在下奉陪到底。--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0:02 (UTC)
- 1.修正語言錯誤。「屁股」應該是指身體而不是心理。由此可看出閣下中文水平欠佳。
2.我不是讓用戶不表達觀點,是希望大家能文明地表達看法。閣下就認為是迫害了?此言差矣。希望閣下不要斷章取義,無限上綱。--❂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0:28 (UTC)
- 這麼說閣下的精神和身體分裂了。我對之前高估了閣下的精神狀態表示道歉。--Gilgalad
- 請問@Panzer VI-IV:是否能多舉幾來自香港、台灣、大陸的用戶的用戶頁不當例子?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6日 (六) 11:03 (UTC)
- @Lovewhatyoudo:我能怎麼找呢?舉的例子都是偶然碰到的或別人指出的。兩邊都舉了例子:中華民國(臺灣)舉了個User:Jackac,而大陸則舉了一個蘇州。--❂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7 (UTC)
- @MtBell:閣下明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屁股一般指代人實際上所在位置。例句:「你屁股還坐在這,心早已飛到X地去了。」人在屁股不在是個自相矛盾的句子。在下發現,閣下的中文水平真的不是一般的差。建議閣下多買幾本中文語法書或者教材看一下,免得以後被人取笑。--❂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5 (UTC)
- 人在這邊,屁股卻一廂情願坐另一邊還感覺良好的民國粉,在維基還少嗎?閣下與其關心別人的用戶頁挑起用戶間的對立,倒不如多花些力氣寫幾個GA/FA條目才是正經。--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2:49 (UTC)
- @MtBell:閣下明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屁股一般指代人實際上所在位置。例句:「你屁股還坐在這,心早已飛到X地去了。」人在屁股不在是個自相矛盾的句子。在下發現,閣下的中文水平真的不是一般的差。建議閣下多買幾本中文語法書或者教材看一下,免得以後被人取笑。--❂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5 (UTC)
- @Lovewhatyoudo:我能怎麼找呢?舉的例子都是偶然碰到的或別人指出的。兩邊都舉了例子:中華民國(臺灣)舉了個User:Jackac,而大陸則舉了一個蘇州。--❂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7 (UTC)
- 請問@Panzer VI-IV:是否能多舉幾來自香港、台灣、大陸的用戶的用戶頁不當例子?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6日 (六) 11:03 (UTC)
- 這麼說閣下的精神和身體分裂了。我對之前高估了閣下的精神狀態表示道歉。--Gilgalad
- 維基用戶來自五湖四海,這麼多人有不同的立場,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維基的中立正是在不同立場之間的碰撞和平衡之中實現的。如果個別用戶真正能理解這一點,就不會對其他用戶在自己的用戶頁上宣示政治傾向大呼小叫以至欲除之而後快。如果個別用戶不能接受其他用戶的立場,請在遵守維基五大支柱政策的前提下,在條目編輯討論的過程里實現觀點的交鋒。針對別人的用戶頁做文章,就顯得低下了。--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09 (UTC)
- (:)回應:@MtBell:閣下似乎仍然沒有注意到在下所說:「應該允許文明地宣示其觀點」。閣下和穌看來都有一樣的問題,所以立場接近似乎也很正常啊。--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3:37 (UTC)
- 蘇州的用戶頁哪裡不文明?你就是看不慣他的政治傾向而已。在自己的用戶頁怎麼表達觀點是用戶的私事,無論如何都比你把「光復大陸」之類的政治觀點塞在簽名檔里在社群的公共空間到處宣示文明得多。不過請放心,我就是閒的蛋疼也不會為你的簽名去搞什麼投票浪費社群精力。最後再次忠告閣下多寫點優良特色條目,為以後自誇語文水平的時候增加點說服力。--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3 (UTC)
- @MtBell:比如說其用戶頁中倭奴當局,鼻屎小國什麼的,真是太文明了。另一位用戶「必須得用硬碰硬來」違反方針。而RoCTW那個完全無法直視,簽名有什麼問題?只是連往一個條目而已。在下只是想像大中華地區的兩種知名戰車之對戰罷了。至於宣傳政見什麼的,完全是閣下在胡思亂想,無中生有而已。--❂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5:29 (UTC)
- @Panzer_VI-IV:,(&)建議,馬上關閉那個所謂維基百科: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的投票,投票期限:2014年(民國103年)4月25日22時10分-5月25日22時10分。為期30日。包含民國紀年,不符合中立原則,維基百科還有其他地區用戶,直接在正式投票期限里使用民國紀年,是不合規範的,也是對其他地區用戶的不尊重。--Fxqf(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3:39 (UTC)
- (~)補充@Panzer_VI-IV:,你簽名用什麼紀年我不管,但請別在正式投票頁面使用。--Fxqf(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3:41 (UTC)
- 贊成。應當立刻關閉。--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3 (UTC)
- 該投票已經由鋼琴小子關閉。— lssrn45 | talk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5 (UTC)
- (:)回應Fxqf與Gilgalad二位,那個無效投票由於不符合程序已經關閉,現在討論的是要不要重開類似投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7 (UTC)
- 感謝告知。完全沒有必要再開投票。只要不違反維基方針,用戶在個人頁面有自由表達政治觀點的權利。--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4:03 (UTC)
- (:)回應:@MtBell:閣下似乎仍然沒有注意到在下所說:「應該允許文明地宣示其觀點」。閣下和穌看來都有一樣的問題,所以立場接近似乎也很正常啊。--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3:37 (UTC)
UTC)
- 1.在下標注過公曆的情況下,再括號裡加一個民國紀年不是問題。
2.我沒有不允許表達,是希望文明的表達。--❂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4:16 (UTC)
請不要把這次討論渲染成意識形態之爭,這明顯與事實不符。提出質疑的人從沒有看不慣任何人所表達的政治信仰,而是對一些特別響亮的宣告是否阻礙了維基百科合作的精神提出了疑問。之所以有多次針對這類用戶頁的刪除請求,就是因為方針不明確,導致維基人無法判斷它是否違反了方針。「只要不違反維基方針」,正正就是我們無法公正判斷的地方。故此有需要對現有方針指引作出增訂,對用戶頁的任何宣告設下允許的程度和限制,使日後所有爭論回歸到公正的方針上。WP:USER#FORBID的目的是減少用戶頁上與維基百科站務不相關的內容,這當然包括過多的政治宣告。請問各位,贊成還是不贊成對現有用戶頁指引作出補充,明確設定社群所能允許的界線?這一界限可以設在諸如Gbcat、Jackac、蘇州宇文宙武等宣告內容超過一個螢屏的用戶頁以下,允許他們作出超過整個螢屏的、任何字數的政治宣告;或者在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宣告上設下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字數限制、語調限制(其實目前的指引是有限制這三點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16:06 (UTC)
- 如果一個月以前有這項提議的話,我興許能保持中立的態度,但我看到Panzer在[3]里的諸如什麼「報喜不報憂」的言論之後,我的看法是……還是再寫幾首詩吧。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7:10 (UTC)
- Erquanmen上面給出的鏈接充分證明:「Panzer VI-IV」提出的這一系列爭議性話題,都有明確的意識形態目的。--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8:12 (UTC)
在下感到很好奇。為何質疑在下的都是支持CpC的呢?按照你們的話說,我提出的合理建議被你們這樣說,也是被迫害的咯?!--❂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1:34 (UTC)
- @Panzer VI-IV:第一:居住在大陸≠CPC成員,就好比不能把高雄市市民全都劃成民進黨一樣;第二:目前來看這項建議合不合理尚存在較大爭議。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3:35 (UTC)
- @Erquanmen:,閣下的用戶頁中已經擺明了態度了。馬克思主義者,毛主義等等。穌就不用說了。而上面那個簽名只留討論頁的言行也看得出來。這還不是挺CPC嗎?而且高雄現在是藍綠共治謝謝。。。希望多看新聞。再說了,我沒有不允許任何人在用戶頁上表達其觀點,只是要求他們文明地表達。我真的不想再重複這句話了。多說沒意思的。--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3:49 (UTC)
- @Panzer VI-IV:第一:居住在大陸≠CPC成員,就好比不能把高雄市市民全都劃成民進黨一樣;第二:目前來看這項建議合不合理尚存在較大爭議。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3:35 (UTC)
- 如果我理解得沒錯,Panzer VI-IV要求用戶在其用戶頁文明地表達觀點,並不得出現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或無禮的話語。我上面已經講的我的觀點,我覺得重點在於言論自由(這可能正是中國大陸所缺少的)!用戶頁應該對編輯維基有幫助,所以觀點宣告的部分不宜太多(當前規定是兩頁)。對於自由部分(觀點宣告部分),用戶應享有言論自由,享有用粗俗的言語或文明的言語表達觀點的自由。至於Panzer VI-IV說的「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我覺得可以參看成熟國家的法律及判例。記得美國是如果指控人身攻擊,則要提出具體的受到傷害的證據,以及受到傷害者親自提出訴訟;沒有針對團體或地區的攻擊一說,大概是這樣吧。相信中華民國法律對此也應有法律、大法官釋字或判例。我覺得一般來說,為了維護言論自由,社群應使「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的指控難以成立。換個角度說,你明知蘇州同學說話不合你意,你還要反覆聽反覆聽,你不是找虐麼。。--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7:45 (UTC)
- 我認爲換個地方像FB(當然穌某一定不會上這種「反華社區」)說什麼都沒問題。但是這是WP,大家應該文明的發表觀點。--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看了半天來說幾句:與人交流的時候應當注意禮儀,文明用語。而用戶頁宣言應當享有更多的自由度,現在的用戶頁指引並無不妥。如果有違反佛羅里達州法律的內容,可以向基金會提出,要求刪除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內容,通過用戶社群來進行審查,應當以受害者自行提訴為宜。如果某用戶覺得自己受到了人身攻擊,可以向管理員提出,要求刪除相關內容。一部分人群假定某些內容是對另一部分人群的攻擊,要求刪除這些內容,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很難客觀劃定,容易變成言論審查。—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 在用戶頁中聲明反對、抗議「共匪」是被允許的?--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8:37 (UTC)
- 重複一遍:我認為現在的用戶頁指引並無不妥。—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1 (UTC)
- 是不是允許的?--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7 (UTC)
- 請自行依照用戶頁指引推斷。或者諮詢管理員。—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2 (UTC)
- @管理員,請問可不可以?--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6 (UTC)
- 不可以( 囧rz……:指引真TM沒有存在感啊)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5:15 (UTC)
- @管理員,請問可不可以?--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6 (UTC)
- 請自行依照用戶頁指引推斷。或者諮詢管理員。—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2 (UTC)
- 是不是允許的?--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7 (UTC)
- 重複一遍:我認為現在的用戶頁指引並無不妥。—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1 (UTC)
- 支持。而且如果你說鼻屎小國、倭奴當局屬於不文明字眼,不能出現在用戶頁中,這跟中共政府禁止法輪功、八九民運出現在微博里有什麼區別?用以指代日本的「島國」算不算歧視性用語呢?誰來判定?對用戶頁應寬鬆一點。(討論時的禮儀另外研究)--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12 (UTC)
- (:)回應:維基不是政府。這僅僅相當於「你要練功別在這裡練,在其他地方練我管不着你。」另外「島國」不一定專指日本,還可以指中華民國。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5:11 (UTC)
- 大家不要欺負小朋友好不好--CHEM.is.TRY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6 (UTC)
- (+)贊成:請投票吧,沒想到維基這麼多人連文明處事也不懂得,那麼投票就能顯示民意,代替討論。--HYH.124(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5:40 (UTC)
什麼都不用解釋
[4],請問這個巡查員是怎麼當的,自己寫的條目也這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4 (UTC)
- 筆誤而已。而且,似乎和討論沒關係吧。蘇州你真的想要我不再回復你麼?--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9:25 (UTC)
- ,繁簡破壞,巡查員同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09:55 (UTC)
- @蘇州宇文宙武:仔細看好了,是你原句不通幫你該。那麼如果這都算的話,閣下在宮市的修改也算咯。另外,在自己用戶討論頁濫用回退功能,又如何說?回退員閣下。另外,請不要叫我同志,謝謝。再有類似行為,在下將視為騷擾來處理。蘇不要認爲你對HT那一套能對我管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8 (UTC)
- 樓上指控我所謂的「繁簡破壞」,我只呵呵,諸君自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10:52 (UTC)
- @蘇州宇文宙武:仔細看好了,是你原句不通幫你該。那麼如果這都算的話,閣下在宮市的修改也算咯。另外,在自己用戶討論頁濫用回退功能,又如何說?回退員閣下。另外,請不要叫我同志,謝謝。再有類似行為,在下將視為騷擾來處理。蘇不要認爲你對HT那一套能對我管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8 (UTC)
- ,繁簡破壞,巡查員同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09:55 (UTC)
- @蘇州宇文宙武:簡繁轉換是指
“ | 故意將頁面的原始碼全部或部分替換成繁(簡)體 | ” |
維基客棧不是讓某位小朋友來鬥嘴的,這個討論串到此為止吧。--Gilgalad 2014年4月27日 (日) 11:19 (UTC)
細分議題
對不起,想在這裡認真討論的人,並不是鬥嘴的小朋友。在發起正式投票之前,我要先看看社群的整體看法如何。該問題比較複雜,我總結出以下幾個重點議題:
- 用戶頁是否可以有政治及其他信仰的宣告?
- 如果可以,有沒有篇幅的限制?
- 如果可以,WP:禮儀中「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上?
- 如果可以,應否對種族、性別、性取向等歧視性內容進行規範?
- 言論自由在維基百科上是否適用?
如有遺漏,請在下面補充。我對這幾點的看法是:
- 可以。這可用來辨識維基人,有助了解其在維基百科上的身份和工作。
- 有。除了表明是XX主義者、支持XX團體等的宣告之外,進一步的加以評述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
- WP:禮儀是為維基人合作而設立的,而用戶頁正是與其他人合作的窗口,在用戶頁上保持禮儀至關重要。
- 任何歧視、排擠性內容都是與維基百科合作理念背道而馳的,應該規範。
- 言論自由是針對一個國家的法律的,維基百科是一個合作撰寫的百科全書,不是民主試驗場。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都不屬於維基百科,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請在相應的其他場合行使您的言論自由。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15:36 (UTC)
- 我覺得鋼琴小子的建議是好的,但是我也在先前的投票中表示,維基百科還是以寫條目為主,看用戶頁的維基人不算多數。從主觀角度去判斷一個用戶頁是否合理不太合適,我建議大家考慮一下量化的方法。--A. Schenberg 2014年4月27日 (日) 16:03 (UTC)
- 我也贊同鋼琴小子的意見,維基百科是寫條目和處理站務的地方,不是搞民主試驗的地方。--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32 (UTC)
- 我支持有觀點宣告。現有的維基百科:用戶頁也表示可以。
- 為了節省服務器資源,我支持有篇幅限制。現有的維基百科:用戶頁也表示為兩頁。
- WP:禮儀原文為「爭論事實,勿作人身攻擊」,意為討論問題時勿作人身攻擊,而不是用戶頁。「勿貼標籤」也在「怎樣避免在討論頁的侮辱性語言」一節,並不針對用戶頁。所以用戶頁的言論沒有受到禮儀中這兩條的約束。從道理上看,不可人身攻擊應當適用在用戶頁上,人身攻擊是各國法律常有定義的概念;而貼標籤則定義模糊。
- 種族、性別、性取向等內容是否適當,依照人身攻擊辦理。
- 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未經剝奪人人存在。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所以維基用戶的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我看不到因果關係,也無法支持。
--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52 (UTC)
- 我的意思是,不應把應用於一個國家的法律概念套用到一個網站上,因為網站是有明確的目的和宗旨的,並不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對內容的觀點進行審查,但它會移除不適合一本百科全書,或與編寫百科全書無關的內容。正如我說,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如果要行使言論自由,應找相應的論壇或個人網站,而不是維基百科。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不知閣下是否同意?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1 (UTC)
- 鋼琴小子說的對。--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6 (UTC)
- 「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我同意。你的上述觀點「除了表明是XX主義者、支持XX團體等的宣告之外,進一步的加以評述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我也同意。你覺得我們還有什麼分歧或不明確的嗎?--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49 (UTC)
- 我的意思是,不應把應用於一個國家的法律概念套用到一個網站上,因為網站是有明確的目的和宗旨的,並不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對內容的觀點進行審查,但它會移除不適合一本百科全書,或與編寫百科全書無關的內容。正如我說,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如果要行使言論自由,應找相應的論壇或個人網站,而不是維基百科。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不知閣下是否同意?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1 (UTC)
- @Yinweichen:關於「WP:禮儀『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包不包括人身攻擊維基用戶以外的人物,例如是演員、政客、政黨?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1:47 (UTC)
- WP:人身攻擊並不明確,我也沒有強烈的觀點。這類內容,好像只能當做「與維基百科站務無關的內容」。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2:20 (UTC)
- (-)反對:還沒有確定是否投票就定議題了?懂不懂規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4:15 (UTC)
- 目前正針對這些具體議題進行社群諮詢,如果有足夠反響,我才會詢問是否有必要投票。現在連第一步都還沒開始呢,請不要誤會。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5:08 (UTC)
- 如果沒有確定議題,那麼投票是就什麼投票?--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32 (UTC)
初步總結:看來大家同意允許政治宣告,並同意設下政治宣告內容篇幅限制,但對於宣告的語調以及針對站外人物、團體的強烈語句應否設限並沒有共識。我建議對WP:用戶頁的「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一段加入以下補充:
- 在目前的「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之後,加入「所有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的文字總數不得超過200字」(200字是小條目標準中的字數上限)
- 在目前的「過多的個人信息(比兩頁還多)」之後,加入「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內容,包括文字和附帶的圖片,不得超過半個1280×800螢屏」(這是為了政治宣告不阻礙其他用戶查看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確切大小限制仍待商榷)
根據以上討論,不知這些增訂內容是否合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30日 (三) 20:17 (UTC)
- @Yinweichen:第一條不反對。但何不修改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這樣並不讓人覺得政治宗教是什麼特殊議題,需要特別立法;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觀點(如寧缺勿濫,持刪除主義等)則不被此款所限。
- 第二條不反對。除了上面的修改外,建議明確「兩頁」的意思是「在該頁面旁點擊『打印版本』鏈接,以pdf A4紙打印該頁面,觀點宣告部分總長度不超過兩頁」。這樣的話,用戶圖片大,那麼觀點宣告的文字就要少。要麼圖大文字少;要麼圖小文字多。
- 其實蘇州同學的用戶頁如按照第二條鑑定,觀點宣告只有半頁而已。User:Jackac同學就超兩頁了。--Gqqnb(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04:12 (UTC)
- 好,把第一點的增補內容改寫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包括政治、宗教、信仰等等)不得超過200字」。第二點就按照你的寫法進行補充,而有關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我也希望是合理而並非過於苛刻的,如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提出。如果新規定得到通過,蘇州兄、Jackac等等的用戶頁都會受到影響需要縮減。如果沒有太大的反對,我會開新討論,針對性地提出加入這兩項新規定。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16:44 (UTC)
- 我來試着鑽下空子:寫在注釋裡面的(例請按「編輯」看注釋)但是訪問時不顯示的算不算?拆分到子頁面(例:「某用戶/對xxx的看法」和「某用戶/對yyy的看法」)可以嗎?鏈接列表如何計算?如果一個鏈接一個字的話(例:xxx的惡行[xxx 1][xxx 2])可以列兩百個鏈接。--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05:33 (UTC)
- 註釋裡的文字並不顯示出來,如無侵權,似乎沒有理由進行規範。你所舉的「對XXX的看法」這類子頁面,如果是對某觀點的重複和進一步解釋,那就是明確違反了目前的WP:用戶頁規定,因為當中寫道「在任何場合下」重複或解釋都超出了「簡單的宣告一次」。至於多個鏈接,如果篇幅不大,亦無影響別人查看用戶頁其他內容的話,再去管,方針指引就寫不好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3日 (六) 16:06 (UTC)
- 繼續追問:怎樣是一種宣告?例如User:Abcd1234wiki/gfw「名稱:防火長城/簡介: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評論:fuck」算不算?怎樣算是對某議題做進一步解釋?例如我說我反對xxx的同時羅列一些和我說的話題有些若即若離關係的事物,就像User:Abcd1234wiki/gfw一樣。--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12:13 (UTC)
- 註釋裡的文字並不顯示出來,如無侵權,似乎沒有理由進行規範。你所舉的「對XXX的看法」這類子頁面,如果是對某觀點的重複和進一步解釋,那就是明確違反了目前的WP:用戶頁規定,因為當中寫道「在任何場合下」重複或解釋都超出了「簡單的宣告一次」。至於多個鏈接,如果篇幅不大,亦無影響別人查看用戶頁其他內容的話,再去管,方針指引就寫不好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3日 (六) 16:06 (UTC)
- 什麼時候你開新討論或準備投票了,記得給我留言。--Gqqnb(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20:19 (UTC)
- 又不了了之了嗎?--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13日 (二) 06:02 (UTC)
- 我來試着鑽下空子:寫在注釋裡面的(例請按「編輯」看注釋)但是訪問時不顯示的算不算?拆分到子頁面(例:「某用戶/對xxx的看法」和「某用戶/對yyy的看法」)可以嗎?鏈接列表如何計算?如果一個鏈接一個字的話(例:xxx的惡行[xxx 1][xxx 2])可以列兩百個鏈接。--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05:33 (UTC)
- 好,把第一點的增補內容改寫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包括政治、宗教、信仰等等)不得超過200字」。第二點就按照你的寫法進行補充,而有關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我也希望是合理而並非過於苛刻的,如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提出。如果新規定得到通過,蘇州兄、Jackac等等的用戶頁都會受到影響需要縮減。如果沒有太大的反對,我會開新討論,針對性地提出加入這兩項新規定。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16:44 (UTC)
- 那就來看看這兩條方針指引的存在感:
- 用戶頁里可不可以出現「倭奴當局」的字眼?
- 用戶頁里可不可以出現「XX,XX(地名)以南殺無赦」的字眼?
[User:Dddddb|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4:37 (UTC)
人身攻擊政治人物?
如本討論達成任何共識,希望會提及能否人身攻擊政客。人身攻擊清末民初的賣國賊?去世的?在世的?例:
1.「讉責慈禧太后 『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2.「讉責蔣介石 坐視外蒙古獨立」
3.「讉責姜則敏 簽字放棄滿洲外東北給俄國」
4. 「讉責茅則洞 坐視朝鮮割走半個長白山」
以上引錄了19-21世紀不同黨派政見。以上: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7:44 (UTC)
- 其實我覺得這個二級標題肯定是無共識結束,人身攻擊問題也是無共識結束。最有希望的是鋼琴小子的三級標題,如果措辭得當,不依賴人身攻擊的概念的話,說不定可以加進方針。--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58 (UTC)
- 這裡的例子只是表述政見,說不上是人身攻擊。--Zetifree(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1:13 (UTC)
- 但是這樣抨擊似乎有些違反中立和客觀性............--您好!(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8 (UTC)
- 用戶頁不是條目。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41 (UTC)
- 據我所理解,方針「禁止人身攻擊」主要是指針對其它wp:維基人的無理攻擊,而針對在世公眾人物在公共活動中的看法屬於「政治表述」,不包括在內,而歷史人物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維基百科的尺度是依照伺服器所在地(美國)的法律標準,只要不會讓維基吃上「誹謗官司」的,基本上都不是問題。——♠白布¤飄揚§§ 2014年6月15日 (日) 03:40 (UTC)
- 攻擊政治人物完全沒問題,但是不能謾罵。--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6:59 (UTC)
重提投票
很長時間沒人來討論了。在社群關於這個問題好幾次討論都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恐怕最好的方法就是開展投票。現在希望大家不要繼續討論用戶頁弄成這個樣子誰對誰錯的問題了,希望大家藉此研究是否應該進行投票和投票應該投什麼內容。希望不會有人在這裡吵起來。想要抒發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的就先緩一緩?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4:13 (UTC)
- 支持開展關於用戶頁要求的投票。內容和上次一樣。--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17日 (六) 15:26 (UTC)
- (!)意見:在是否投票都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開投票只會浪費社群時間。——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17日 (六) 15:33 (UTC)
- 建議對鋼琴小子最後的修改啟動投票--Gqqnb(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9:26 (UTC)
-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現在不就正在試圖形成共識嗎?--123.189.68.40(留言) 2014年5月18日 (日) 01:12 (UTC)
-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好像沒說發起投票也要達成共識吧?惟請注意WP:投票#投票事前準備,以免又功虧一簣。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8日 (日) 14:29 (UTC)
再這麼下去又要被存檔不了了之了!如果還沒人來討論(尤其是爭議比較大的那幾個用戶),就直接開始了。--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2:18 (UTC)
- 急什麼?還沒有達成是否投票的共識。WP:投票#投票事前準備:「如投票是關於方針與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項,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得到相應討論,然後按照多數人的意見發起投票,並應該事先在公告欄公告1至2日以後再進行正式的投票。投票開始前理應公示投票細則及選項,設立數天的冷靜期供人提出意見及就可能的異議取得共識,以避免了不必要的爭執及無效選項,亦使得投票內容不會傾向有利於建立投票頁的一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3:41 (UTC)
- (?)疑問難道發起投票之前還要投票是否發起投票,這樣不是沒完沒了了?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4:56 (UTC)
- 這是規則,請遵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12 (UTC)
- 所以你的意思是需要發起一輪關於是否發起關於用戶頁政策的投票的投票?:)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1 (UTC)
- 你先問清楚有幾個人覺得必須要投票再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6 (UTC)
- 維基百科:投票不是方針或指引,不具有任何約束力。--Gqqn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27 (UTC)
- 沒關係,反正該投的早晚都會投的。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47 (UTC)
- (?)疑問難道發起投票之前還要投票是否發起投票,這樣不是沒完沒了了?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4:56 (UTC)
請確認一下,「是否投票的投票」的投票資格是不是要求自動確認用戶或以上?投票時限多久?是不是支持票過半數有效票視為允許投票?--Gqqn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22 (UTC)
- 是,一星期,是。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7:33 (UTC)
時近六四民主運動二十五周年紀念日,趁修訂還沒有通過,大家可以在用戶頁狂歡一把。--Gqqn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41 (UTC)
是否發起關於用戶頁政策的投票?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Lovewhatyoudo、Gqqnb、Zetifree:
@Yinweichen、Lanwi1、朝鲜的轮子、Abcd1234wiki/gfw:@MtBell、Gilgalad、Jsjsjs1111:@HYH.124:
@Cwek:
(註:只需表明意見,不要長篇大論請到下一節,以免又不了了之。表決時間一星期,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若支持多於反對則進行投票。若兩者相等則延長一星期。)@蘇州宇文宙武:ping得差不多了,如有遺漏請補充。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6:14 (UTC)
- 否,不需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51 (UTC)
- 貌似沒有必要!--南瓜(留言 |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6:49 (UTC)
- 沒必要。我沒把宜蘭加進去就不錯了,如果不是釣魚島要歸那兒管轄的話。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8:56 (UTC)
- 個人認為很有必要。如果一剛開始就有太多人表態必要或者不必要的話,從眾心理又會開始作祟,導致其他一些用戶盲從另一些用戶的觀點。--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52 (UTC)
- 不知道。--Abcd1234wiki(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51 (UTC)
- 支持。It's time.--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5日 (日) 09:12 (UTC)
- 支持就Panzer的議題加上鋼琴小子的量化標準投票。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Dddddb:你不出來表態?--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56 (UTC)
- 很對不起這段時間學業繁忙未能更進這一議題。對於「人治」的問題,就是以上量化標準的目的。我認為制定這些方針,不但能夠減弱維基上的政治分化氛圍,還能讓日後減少出現這類熱烈、分散精力的討論。既然社群未有共識,我支持投票決議。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26日 (一) 02:19 (UTC)
- 不需要投票。--Fxqf(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11:23 (UTC)
- (+)支持舉行投票,且在投票中會投(+)支持票。--Gqqn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18 (UTC)
- (-)反對,這種論調又開始了,第七輪還是第八輪了?同樣的論調,不同的政客。真乃「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5 (UTC)
- (+)支持投票。雖然沒空爭但是適時挽尊還是必要的。--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7日 (二) 10:18 (UTC)
- (-)反對。—Snorri(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47 (UTC)
- (-)反對。-Mys_721tx (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5:14 (UTC)
- (-)反對,無意義Wokesiet(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9:01 (UTC)
- (-)反對,言論自由。--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8 (UTC)
其他意見
- 為了什麼方案投票?雖然說我認為方針怎麼搞最後都是管理員人治,沒什麼差別。--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1 (UTC)
- @Panzer VI-II:可參考上次投票的議題。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9 (UTC)
- 雖然說可以「有法可依」,但最終判定什麼是「攻擊」還是只能看誰占據了大多數還有誰能忽悠得動管理員吧。--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5:21 (UTC)
- 所以,你是反對投票?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5:46 (UTC)
- 雖然說可以「有法可依」,但最終判定什麼是「攻擊」還是只能看誰占據了大多數還有誰能忽悠得動管理員吧。--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5:21 (UTC)
- @Panzer VI-II:可參考上次投票的議題。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9 (UTC)
- 我算是沒意見吧。--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9:30 (UTC)
- @朝鲜的轮子::我漏看了,上面鋼琴小子的「細分議題」一段有具體的可量化的標準,擬將其加入投票議題,這樣可以避免「人治」。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01:20 (UTC)
- (!)意見:這裡我不點名說明某些問題,但是在上面很熱衷參與討論的某位用戶,他的用戶頁內除了不當貼出大幅政治圖片(如果參考鋼琴小子的意見發起投票並通過的話),還將大量侵權的遊戲截圖上傳至維基共享然後放置在自己用戶頁之下。相同的事情已經被我發現過且在維基共享提刪。在這裡我建議這位用戶,在參與討論前最好自省一下,多做有益於維基百科的貢獻。--A. S 2014年5月25日 (日) 11:07 (UTC)
- @AeoliaSchenberg::有大幅政治圖片嗎?梅花是大幅政治圖片?再這樣的話,在下有權提報誹謗及人身攻擊。至於圖片,那個模型是在下自己製作的,只是用了程序執行而已,何謂侵權?--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04:58 (UTC)
- 說到「大幅」,我只知道我們的國徽和國花可沒有所謂的「五星紅旗」大幅。hiahia~--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8日 (三) 14:24 (UTC)
- @AeoliaSchenberg::有大幅政治圖片嗎?梅花是大幅政治圖片?再這樣的話,在下有權提報誹謗及人身攻擊。至於圖片,那個模型是在下自己製作的,只是用了程序執行而已,何謂侵權?--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04:58 (UTC)
- (!)意見:只是好奇而已,爲什麼投反對票的幾乎全是支持CPC的?--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05:02 (UTC)
- @Panzer VI-II:,你是怎麼看出「投反對票的幾乎全是支持CPC的」,你的CPC是不是英文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的縮寫。支持CPC的有什麼特徵?你為什麼這麼反感CPC?好像整個討論就你在強調CPC?有何用意呢?討論都往政治上靠有意思嗎?說不贏人家,就含沙射影小孩家似的說些氣話。告訴你我就是CPC,CPC不能編輯維基百科了嗎?CPC不能參與討論了嗎?CPC不能投反對票了嗎?公理自在人心,不在政黨。--Fxqf(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14:19 (UTC)
- @Fxqf::我雖然反感CPC,但是我竝無在此宣揚此政見的目的。只是覺得這一現象很奇怪,為什麼投反對票的幾乎全從言行/用戶頁中能看出親共傾向(這就是所謂「黨性」?)。學業繁忙,無法常來。抱歉,在下還得準備M26和敘利亞人權的撰寫呢。--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14:25 (UTC)
- (!)意見:@Panzer VI-II:你要是在花里加個旭日,就更漂亮了哈,其實我也喜歡玩戰車世界,咱倆愛好相同哦。Wokesiet(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9:10 (UTC)
- 其實是誰想出來對是否進行投票再進行一個投票的?我本來只是想採集意見,如有足夠強烈的意願要投票,就可發起投票。現在不支持發起投票的人,變相是直接反對了方針的改變。反對改變方針的人,你們不想在一個正式的、有約束力的投票上,投下一個光明正大的反對票嗎?這樣拖延議程,是阻礙了維基人達成共識呀!如果這次沒有結論,以後這種花費精力的討論又會重複,屆時還是要發起投票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28日 (三) 22:52 (UTC)
- 抱歉,我沒注意到WP:VOTE不是方針/指引(它到底是什麼?)不過你如果想採集意見的話可以另開一段把你的提案整理一下。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23:51 (UTC)
- (!)意見:雖然WP:VOTE不是方針或指引,但也是中文維基百科有關投票的唯一根據,不按照它按照什麼?既然WP:VOTE有規定,那麼現在的形勢是沒有「足夠強烈的意願要投票」。如果某人一定要堅持投票,雖然違反了WP:VOTE規定但也沒有強制約束力,可以這麼做。但要注意到,現在已有這麼多人反對投票,再強開投票的結果可想而知,必不會順利通過。更何況Wikipedia:用戶頁本身不是方針而是指引,對用戶只有道德上的規範卻沒有強制約束力,就算修改案通過也是如此。奉勸某些人不要做無用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9日 (四) 01:40 (UTC)
- 好吧,大家繼續玩擦邊球遊戲……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2:27 (UTC)
- 反對投票的人必定不會參與投票。所以建議立即形成修訂案,然後立即投票表決!--Gqqnb(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4:30 (UTC)
- 哈哈,真是神邏輯,你以為這麼多人會看着你得逞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9日 (四) 04:50 (UTC)
- 雖然這次投票沒通過我認了,但某些人/傀儡的行為實在讓人不齒。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2:29 (UTC)
- 哈哈,真是神邏輯,你以為這麼多人會看着你得逞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9日 (四) 04:50 (UTC)
IQ有點短路Wokesiet(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5:51 (UTC)
- 強烈建議把Wikipedia:用戶頁完全自由提升為正式方針!--Byfserag(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0 (UTC)
是否需要討論用戶頁不限制政治/宗教內容?
- 我覺得經過上面的討論之後,有必要就這個問題再做一個深層次討論,畢竟維基百科還有不少穆斯林兄弟,還有不少五毛黨跟美分,過多地不恰當地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與維基百科的風格是否匹配?之前我曾支持過量化限制,如今看來那時候的想法還是過於幼稚,畢竟這又不是數數學般的精確答案,量化基本上眾口難調--A. S 2014年5月30日 (五) 16:49 (UTC)
- 我希望重複為甚麼言論自由不是個合理的理由。言論自由,就是說在一個政體中,人人有權不受干預發表言論。也就是說,政府不會去立法影響其公民表達的自由。首先維基百科不是一個政體,它也不是個人空間、blog或論壇,而是一個有特定宗旨、目的的合作平台,該平台的溝通渠道就是用戶頁。第二,引用xkcd:「用言論自由作為你持某種觀點的理由,就等於徹底讓步:你其實就是說,支持你的觀點的最有力論據,就是這個觀點不是犯法的。」如果你們認為根據言論自由完全不能限制用戶頁的言論,那麼請貫徹始終,移除WP:用戶頁中所有限制性的規定。這意味著,用戶頁將允許廣告、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政治宣傳、在某個立場上作語調激昂的發揮。既然現有用戶頁含有某程度上對內容的限制,就意味著「言論自由」從來都不適用於用戶頁上。另外,言論自由與是否進行投票有甚麼關係?是反對投票的議題吧,而不是反對投票本身。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30日 (五) 18:36 (UTC)
- 我認為雖說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但是很多時候爭論這類內容往往要耗費很多精力,甚至有時候不管這些東西,反而還挺和諧。例如最近的Wikipedia:發正念,本來是一年前不了了之的頁面,在我最近重提前也沒什麼人在意。--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29 (UTC)
WP:人身攻擊是否適用於用戶頁
看到上面提供的偽方針WP:用戶頁完全自由想到的。 WP:人身攻擊例子一節某些人可能觸線。兩點(?)疑問
- WP:人身攻擊方針是否適用於用戶頁?
- 若有人違反方針,誰有資格檢舉?(一定要是被攻擊的人嗎?)
Dddddb(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18:04 (UTC)
- 我覺得應該是適用的,比如不能說「XXX是SB」這樣比較直白的、屬於金字塔最底層的內容。越往上就越會模稜兩可,牽涉到「人身攻擊的定義」這個問題了。例如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強烈要求Cobrachen立刻停止違反Wikipedia:文明方針、侮辱別人、刪除別人的留言,以及打壓別人言論自由的行為!」--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37 (UTC)
- 這是適用的。--午安呼籲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5 (UTC)
- 我猜是管理員吧。--午安呼籲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9 (UTC)
- 對第二點無法贊同,你知道現在管理員的辦事效率的。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2:56 (UTC)
- 另外如果管理員自己人身攻擊了怎麼辦?無法排除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45 (UTC)
確認初步共識
WP:人身攻擊適用於用戶頁。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 同意。--殊途同歸請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8日 (日) 07:41 (UTC)
以下繼續討論
若有人違反方針,誰有資格檢舉,以及死亡/重大傷害的威脅是否認定為人身攻擊。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誰有資格檢舉
死亡/重大傷害的威脅是否認定為人身攻擊
- 死亡/重大傷害的威脅應該認定為人身攻擊。--殊途同歸請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8日 (日) 07:40 (UTC)
死亡威脅?
在下突然發現一名積極參與討論的用戶@Erquanmen:閣下在用戶頁中放置了死亡威脅的話語:
彰化—南投—台東線以南(西),誅無赦。(台南市待定)
這應該已經構成了死亡威脅,而且還是對半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維基人的死亡威脅!--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5日 (四) 15:00 (UTC)
- 所以才有上面的疑慮。Dddddb(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1:42 (UTC)
- (&)建議:兩位想多了,所謂「誅」的本義為:聲討、譴責、的意思。加上「無赦」,無非就是譴責你沒商量嘛!這和死亡威脅有什麼聯繫?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6:16 (UTC)
- (:)回應:有個短語叫「殺無赦」。而且雖然《說文》中曾經解釋「誅,討也」,但是在近古,近代,現代,誅一般都是「殺戮」的意思,「討」這個意思,基本上已經被廢棄不用,除非是在複音詞中(就像「兵」表軍事一樣)。比如說「誅三族」。--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07:43 (UTC)
- (&)建議:「誅」除非和「殺」、「滅」等結合才能達到需要的效果,但是他就是不加那幾個字,那就沒辦法了...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8:31 (UTC)
- (!)意見:請勿幫忙辯解。誅在現代漢語裏表聲討我還真沒見過幾次。--❂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10:03 (UTC)
問題是我也沒說我不用古代漢語。別忘了我的用戶框裡有一個「此君善古文也」。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5:19 (UTC)
- 你善古文並不表示別人也善古文。你用古今異義的字結果就是讓別人感覺受到了死亡威脅。請看看上面第二個問題:人身攻擊難道只有你自己坦白承認才算嗎?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0:13 (UTC)
那誰讓他的漢語知識有點下道的?拿別人姓氏讀音和籍貫開涮還好意思指摘我的漢語水平?得虧我不姓「和」,要不這個開坦克的還不得把我的姓氏理解成「對詩歌」「揉麵團」「贏麻將」?誰要在我面前拿我的不出頭三橫一豎放幺蛾子,自己想結果。至於籍貫?葉知秋是廣東人被嘲諷自己去粵語堆玩去,那我這個100%東北人不得被你們倆扔進東北方言裡不許出來?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不以仁心為準繩的「中立」就是(褲襠里)耍大刀。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4:10 (UTC)
- 首先,「待定」、「以南」都不屬於古漢語,而且古漢語一般都會有語氣詞。從這兩點來看,這句話是現代漢語。另外,我想說的是我並不知道那傢伙用的是本名。如果您真的姓「和」,在下當然沒有這樣的疑問了。之所以叫他把粵語發揚光大是因爲粵語用的是文言字,如果他能學好粵語的話說不定能對正體字有更好的瞭解。。。另外,閣下最後一句話有人身攻擊傾向。--パンツァー VI-II❂「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6:42 (UTC)
沒有「文言字」這個玩意,只有文言文和白話文。另外,學好粵語和了解繁體字也沒啥必然聯繫,我在遼寧念了12年書,周圍人都說東北話,但這並不妨礙我認識繁體字,更不會拿ye和xie的讀音胡亂調侃他人的姓氏。我上邊也說過了,拿我的姓氏諞閒傳的都是溝子背huo全是散片的印記的人。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7:02 (UTC)
- 這裏文言文指的是「文言詞彙」。粵語目前仍然使用繁體字。另外,我竝未看出閣下會使用繁體字。。。真心沒興趣和別人討論漢字。因爲小篆也只會幾百個而已。。。--パンツァー VI-II❂「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7:12 (UTC)
貌似又離題了。現在的問題是人身攻擊(死亡威脅),這是方針所不允許的。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2:54 (UTC)
什麼時候你們倆不再搞出「522不是恐怖襲擊」「我支持敘利亞反對派你不許提」的把戲我再考慮修改。不過我現在就可以改一點,除了台南市,澎湖縣也不在此範圍內,但剩餘區域不變。2011、2012年的瘋狂已經過去了,現在該是大陸維基人反擊、正名的時候了。3月末我和廖氏就說過,有能耐就直接找我來,面對面解決。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3:28 (UTC)
- @Erquanmen:閣下此言已違反多條方針(人身攻擊、地域中心、死亡威脅、拒絕協商等)。限閣下12小時內劃掉此言論,否則,報VIP處理。另外,恐怖襲擊不過是中國大陸的觀點,其它國家/地區未必認同。--パンツァー VI-II❂「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13:47 (UTC)
訴諸法律威脅是不???那好,法庭上見!!!!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4:38 (UTC)
- 既然你自己已經刪了我就不追究你了,惟請注意這裡是方針版,這個小節討論的是人身攻擊對用戶頁的適用性,不是個別人用戶頁的存廢討論。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8:07 (UTC)
繼續討論
貌似現在有點離題了。既然投票的動議沒有通過,那麼就繼續討論吧。
我比較關心的是這些人的用戶頁是否違反現有方針?如維基百科:用戶頁中的:
您還可以讓人們知道你在維基百科的活動和主張。所以您可以在其中寫入當前的計劃,最近在維基百科活動的記錄,以及您對應該如何修改某一個維基百科的文章或者方針的看法。如果您將有一段時間不參加維基百科的編輯,在您的用戶頁上放上一段話說明一下。
過多無關於維基百科、維基理念、協作、自由內容、創作共用等主題的個人見解。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 ……在用戶頁上誹謗他人是個壞的主意。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都是壞主意。 ——吉米·威爾士,維基百科創辦人
” 簡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
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範例: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某某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這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不過如果是跟維基有關,例如聲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維基榮譽,則不受任何次數、篇幅限制。不論是透過聲明模板、用戶框、類別(用戶框和類別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皆可使用。
被禁止的行為,就是已經脫離了上面「簡單地宣告一次」的規定,進而: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證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
大量引用(或摘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道、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
--Techyan(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5:00 (UTC)
- (+)支持討論這些規則有無細化的必要。上面的議題不通過還可以修改議題繼續討論。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0:14 (UTC)
- (+)支持,不過不知道在下用戶頁摘錄的《記念劉和珍君》算不算違規。。。--パンツァー VI-II❂「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7:15 (UTC)
- (*)提醒,維基百科:用戶頁是指引,不是方針。—Snorri(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3:41 (UTC)
- (&)建議:別人怎麼說是別人的事,自己不喜歡就無視好了,不能因此割了他人舌頭吧。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5:49 (UTC)
- (※)注意不是完全不能有個人宣告,而是明確個人宣告不能「過多」。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0:08 (UTC)
- (!)意見:呵呵,早就說過了,就算通過也沒有強制力,如果還想浪費唇舌,請便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8日 (日) 03:07 (UTC)
- 這是我想要通過的修改
“ |
|
” |
下面列出被提及疑似有問題的同學是否受修訂案影響的情況:
- 不受影響的同學
- 蘇州同學
- gbcat
- 受到影響的同學
- Jackac
--Gqqn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40 (UTC)
- 意見:什麼是觀點?例如我在用戶頁上列出對GFW的觀點和某些歷史上的長城的事實,那麼那些歷史上的長城的事實是否是對GFW的觀點的一部分?--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5:47 (UTC)
- 不在條目中而在一般語境下的話,「表達觀點」缺乏清晰定義。一副大陸和台灣不同色/同色的地圖,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英國國旗和香港地圖拼合成的圖片,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將某些條目名字用表格排列,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引述一段文字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很難判別。—Snorri(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5:56 (UTC)
- 這個問題倒不大,如果真的沒有語境而只是一幅圖的話即使是宣告觀點也只是「簡單宣告一次」,並不違規。但如果是文字加圖片連篇累牘而超過(經共識形成的)限制的話那麼應該很容易從語境中看出是否為宣告觀點了。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3:42 (UTC)
- (-)反對:某個小人騷擾他人還倒打一耙,並且企圖割了在下舌頭,所以在下要在臨死之前先把反對票留下。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4:14 (UTC)
- 有沒搞錯?到底是誰亂刪他人警告模板的?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9:09 (UTC)
- 有沒搞錯??某個誰一非警察,二非巡捕、大半夜的一不創建條目,二不編輯。吃飽了撐的跟蹤我,跟蹤我也就罷了,還在我創建條目的時候到我討論頁給我回退着玩,將我編輯的條目給我弄成編輯衝突,到頭來還拿個假證在我面前瞎轉悠,你認為假證很值錢?跟蹤他人,騷擾他人也就罷了,回過頭來還倒打一耙,閒的是不?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23:35 (UTC)
- 莫名其妙,我在你用戶頁放置/恢復警告模板礙着你創建其他條目了?跨名字空間也能編輯衝突?Dddddb(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3:29 (UTC)
- (*)提醒請樓上兩位冷靜,這已經不是對方針的討論而是爭執了。--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4年6月9日 (一) 03:35 (UTC)
- (-)反對:某個小人騷擾他人還倒打一耙,並且企圖割了在下舌頭,所以在下要在臨死之前先把反對票留下。Wokesiet(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4:14 (UTC)
最簡單的方法
不用說其它的了,現在我建議發起讓WP:用戶頁昇爲方針或改動後升爲方針的投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8日 (日) 10:47 (UTC)
- 大家連指引都不願意修改而拒絕發起投票,閣下認為升為方針可能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8日 (日) 11:23 (UTC)
- (+)贊成:早該動手。幻滅似影(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7:45 (UTC)
- 其實我就想說一句:方針是用來促進維基人的合作的,而不是用來搞文字獄、坑人、打嘴炮的。如果用戶宣示自己觀點並不影響到正常的交流,為什麼不直接無視呢?--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2:31 (UTC)
- 完全, 完全, 完全地贊成朝鮮的輪子這句話. Bluedeck 2014年7月6日 (日) 06:28 (UTC)
- 其實我就想說一句:方針是用來促進維基人的合作的,而不是用來搞文字獄、坑人、打嘴炮的。如果用戶宣示自己觀點並不影響到正常的交流,為什麼不直接無視呢?--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2:31 (UTC)
- (+)支持,這個可以有。--Techyan(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01:52 (UTC)
如果某人用戶頁真的被刪
像上面提到的某位用戶一樣,在VFD中提出下列問題: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可否再次創建同名用戶頁面?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可再次創建同名用戶頁面名稱,但是不能編輯用戶頁面任何內容/圖片?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用戶可否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用戶繼續可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但是不能擁有個人用戶頁?
- 該投票方式刪除用戶頁,是否零和遊戲,贏者保留用戶頁,輸者用戶頁所有統統刪除?
- 刪除維基百科用戶頁面,代不表代表封禁用戶?
雖然個人認為有些問題無厘頭,但是用戶頁被刪之後的處置(能否存廢覆核?重新創建?是否會白紙保護?)也應成為議題之一。Dddddb(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16:24 (UTC)
建議禁止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
(!)意見建議禁止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或僅允許有不超過一句的簡短的涉及政治主張的話(如:我支持(反對)XX政黨(政府))。
在大陸的BBS上,政治話題經常會引來大規模的罵戰(港澳台我不知道是否有類似情況)。而在維基百科,涉及政治的條目也經常是爭議或編輯戰的重點。那些涉及政治的條目已經搞得大家夠煩了,再允許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在我看來是不明智的,只會增加各種矛盾和爭議,以及像這個討論一樣的無意義的討論,浪費社群時間,即便是像現在的指引規定的只能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
上面有人說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有助於在維基百科的工作,我不認同這個觀點。根據方針,不論持什麼政治主張的人都應該在中立的立場上編輯維基百科,所以一個維基人的政治主張無關他的工作,除非他是想拉幫結派在政治類條目上搞編輯戰。
如果一個維基人對某個政治類條目有意見,他可以在那個條目的討論頁進行討論。
至於有人提到的宗教問題,我覺得如果只是表達一下「我信XX教」而沒有更多東西,那是可以的。
最後,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應該通過投票徹底解決,以免反反覆覆地做無意義的、浪費時間的討論。
順便說一下,我認為Panzer VI-IV的這種涉及政治的簽名也不應該使用。 --SFSQ2012(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3:18 (UTC)
- 如果總共只能有一句的話我(-)反對。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1:57 (UTC)
- 在此聲明:維基百科不是作為廣告宣傳的頁面。(包含了政治宣傳他自己的主張也是一樣的)--Jisiko11(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2:12 (UTC)
- 「只宣告一句」已有避免宣傳之效。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1:41 (UTC)
- 在此聲明:維基百科不是作為廣告宣傳的頁面。(包含了政治宣傳他自己的主張也是一樣的)--Jisiko11(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2:12 (UTC)
- (-)反對,很簡單,當一個主張形成方針後,人們都會利用它進行攻擊彼此,最終淪為,社群用一個無比崇高的旗幟迅速排擠異己。維基百科之所以在過去這些年中,始終共識沒有推動這一項提議,就是編輯和管理員中很多人清楚地意識到這種歷史性的危險不宜重演。--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4日 (二) 12:29 (UTC)
- 讓別的編者了解他的政治傾向和其他一些喜好也有助於「能規避不能與己相容者」,更能幫助在討論中避開對方思維糾結處。當然別忘了,維基用戶頁也符合CC By SA 3.0,所以用戶本身也需要明白他頁面的內容可以被用來在相同或者更低的版權協議下再編輯(惡搞)、引用使用(外鏈)、複製(抄襲)等等。--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2:47 (UTC)
- (-)反對:這樣做是在扼殺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03:08 (UTC)
- (-)反對,意見同JuneAugust。— lssrn45 | talk 2014年6月25日 (三) 04:19 (UTC)
- (-)反對:違反方針的建議。完全與在下之初衷背道而馳。----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4 (UTC)
- (-)反對:言論自由,維基百科不審查內容。--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9 (UTC)
- (-)反對僅允許有不超過一句的簡短的涉及政治主張的話,違反方針的建議。--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1:19 (UTC)
用戶頁
不如允許在用戶頁發表一段政治立場,不知這個條件會較為寬鬆嗎?--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3:54 (UTC)
- 何謂「一段」,一個段落還是一句?一個段落長到要翻幾頁也行嗎?--113.52.126.2(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9:51 (UTC)
已發起投票,計劃決定是否將WP:用戶頁升為方針
因業已有3人讚許,加之之前的爭執相持不下,故開啓,鏈接:維基百科:投票/將WP:用戶頁升格為正式方針 ----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2日 (三) 13:22 (UTC)
- (-)反對:有空去寫條目去,別動不動把指引弄成方針,維基百科限制普通編者的方針已經足夠了,限制管理員的方針則是雖然詳細但是形同虛設,近乎一紙空文,所以少折騰吧。-- 上海灘悍將復活 守望者再現 2014年7月3日 (四) 13:14 (UTC)
- 限制管理員的方針一紙空文?呵呵。我看閣下是不是準備成立「工人赤衛隊」來「奪取政權」,把紅旗插上維基百科呢。----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4日 (五) 04:20 (UTC)
- 說句讓戰車閣下寒心的話,「紅旗插上維基百科」只是時間問題,罷了。。。前些年維基反華力量那麼強,一些中國大陸的管理員甚至在維基百科做反華先鋒,其實本來就不正常。導致那樣的局面,不過是因為前些年某影帝腐敗且不諳經濟發展規律瞎搞,導致中國經濟混亂進而社會矛盾激化人們思想浮躁原因造成,罷了。。。現在,不是那時候了,請面對現實。。。--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21 (UTC)
- 呵呵。不好說什麼不太好聽的話。--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12日 (六) 13:51 (UTC)
- 說句讓戰車閣下寒心的話,「紅旗插上維基百科」只是時間問題,罷了。。。前些年維基反華力量那麼強,一些中國大陸的管理員甚至在維基百科做反華先鋒,其實本來就不正常。導致那樣的局面,不過是因為前些年某影帝腐敗且不諳經濟發展規律瞎搞,導致中國經濟混亂進而社會矛盾激化人們思想浮躁原因造成,罷了。。。現在,不是那時候了,請面對現實。。。--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21 (UTC)
經過審核,確認本投票關閉。理由:
- 投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雖看似討論十分長,但多為無意義的爭吵,實際圍繞方針本身的內容少之又少。
- 由於方針的設立和修改影響範圍重大,投票之前必須充分討論方針的各項可行的修改方案(例如:為什麼要提升為方針?哪些內容修改了?哪些內容有爭議?Plan A是什麼?Plan B是什麼?等等),並清晰的列出。而本次投票不僅說明文字少,提供信息不足(寥寥幾字),而且連正規公告都沒有,公告欄上無法找到任何本次投票的信息。
- 在明顯有許多人反對的情況下,投票的通過門檻到底設在50比50還是其它,需要經過討論才可設立,而非一人說的算。
- 綜上,本投票準備工作不足,應當視為無效,予以關閉。下次開設投票前,請確保充分、有效的討論。--耶葉爺♥VC XC 2014年7月4日 (五) 14:53 (UTC)
用戶框
又有人提出關於用戶框的問題,也在這裡討論一下。 --SFSQ2012(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4:04 (UTC)
- 用戶框計算在內嗎?--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22日 (二) 02:14 (UTC)
- 參照WP:用戶框遷移,英文維基上的做法應該是把一些POV類的用戶框轉移到用戶子頁面。
- @Shizhao:鑑於您在社群中的地位,您這次也提了不少英文方面的例子,請問您是否有意推動用戶框相關方針的討論,或者是認為目前時機還不成熟?--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 用戶框用在用戶頁,而且有些用戶框也帶有政治色彩,應該計算在內。113.52.126.158(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1:49 (UTC)
用戶頁與沙盒
WP:用戶頁中有這樣一段話:「您也可以利用你的用戶頁來使你能更加有效地使用百科全書,所以,你可以列出一個計劃事項、工作進展、提醒、有用的連接等等。如果在這裡進行維基百科標記語言的試驗(一個個人Wikipedia:沙盒)也不錯。」然而,此前@Kou Dou君曾提到有這樣的共識:「類似測試性內容一般被認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戶沙盒。」(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28#User:人口)另外,用戶頁指引的英文版本en:Wikipedia:User pages中也提到:「Experimentation (usually on subpages) Trial pages for templates, unfamiliar or specialist markup (including LaTeX), etc., as a kind of personal sandbox.」(其中「usually」一詞有點模稜兩可……)因此,WP:用戶頁中這部分內容是否需要更改一下呢?假如有新人按照這個指引行事而致用戶頁被提刪,我想他/她有可能會認為維基人自相矛盾吧。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31日 (四) 06:27 (UTC)
- 感謝白磷君的認真。目前用戶頁究竟能不能當沙盒用,社群似乎始終沒有明確的定義。最初鄙人猜測這樣做是可行的,但是在存廢討論中不止一次看到「沙盒應放在子頁」這樣的說法(常去存廢討論的維基人應該有印象,但具體是哪些天的存廢討論,暫時就翻不出來了),搞得最後鄙人也開始提刪被當做沙盒的用戶頁了。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有維基人在用戶頁上寫條目/模板或其它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草稿,我們是允許還是建議其移至子頁?感謝關注。另,議題放在這個位置可能不太顯著,白磷君如覺得有必要可重新在頁底開一個大標題。--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08:43 (UTC)
- @Kou Dou:完成。原來的確太不顯眼了,翻了半天都沒找到這個標題,還好有Ctrl+F 囧rz...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31日 (四) 09:26 (UTC)
- 我在其他計劃的用戶頁經常被我用作各種測試.....我不認為把用戶頁當作沙盒有何不可。當然,可以在WP:用戶頁里建議用戶「類似測試性內容一般被認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戶沙盒。」二者並不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4日 (一) 02:19 (UTC)
- 我覺得應該像這樣直接移動即可,無需討論。要不然就參照維基百科:移動請求,掛上移動請求模板等待共識就好。--175.156.242.240(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9:19 (UTC)
- User和User talk空間的內容,我只關心侵權或廣告嫌疑,內容如何是編者自由。--JuneAugustRe: 2014年8月6日 (三) 13:42 (UTC)
Wikipedia:用戶頁當作論述好了
提議如題。還是我們弄個大家都有共識的方針?論述「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我覺得並無不可。(P.S. 不懂的可以去看看維基百科討論:使用者頁面)--HYH.124(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15:24 (UTC)
- (+)支持:我一直覺得對使用者頁面訂出一大堆限制很莫名其妙,用戶頁要寫什麼內容根本不應該有過多干涉。--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04:07 (UTC)
- (-)反對: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blogspot或者什麼其他服務提供商。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3月25日 (三) 05:19 (UTC)
- 不能認同任何將造成「Wikipedia:使用者頁面#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無法約束的措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5日 (三) 12:42 (UTC)
- 我是覺得各位不要這麼快下定論,因爲很多人不管裏面的內容,已證實無共識了,要嘛就弄個大家有共識的方針,有嘛就當作是純參考。--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5:01 (UTC)
可以在用戶討論頁加入特色條目模板嗎
用戶討論:東大機械第三加入特色條目模板,這樣可以嗎?感覺有擾亂問題。-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5年6月5日 (五) 21:20 (UTC)
- 我認為這並不恰當,這會導致該頁面出現在Category:特色條目討論。--M940504(留言) 2015年6月6日 (六) 04:25 (UTC)
現存或已刪除的條目內文可以大量複製到使用者頁面嗎?
發現有使用者將已刪除的條目內文整個複製到個人頁面,正要去警告前重看了WP:USER卻發現不夠清楚及可能的矛盾:
- 條目主題若不涉及維基百科本身,那種「條目內文」跑到個人頁面應該就屬「大量無關維基百科的內容」。
- 而用戶頁的規定同時適用用戶子頁面,但其實很多編輯習慣用子頁面編條目草稿,這樣變成其實一堆人這樣作都不符指引規範。
- 當前大家似乎不會對以子頁面編草稿這件事置喙,那這樣對用戶頁的要求理據有點站不住腳...
所以想問問大家,
- 究竟把條目內文(尤其是被提報刪除的)大量複製在用戶頁這行為當前是受限的嗎?(補充:是指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條目內文)--LHD(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8:15 (UTC)
- 若是,那指引中是不是應該將子頁面的規範稍微放寬(不直接套用所有用戶頁的規定)?
--LHD(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5:08 (UTC)
- 更糟糕的是,有些使用者只是為了避風頭,被移除的內容移回使用者頁後,時間久了又偷偷移回條目,防不慎防--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2月3日 (四) 06:40 (UTC)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不知可否適用此情況。若否,是否要增列此情況,這樣既不會影響到個人沙盒操作也防止亂搬被刪頁面內容。-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與滅絕專題於 2015年12月3日 (四) 07:02 (UTC)
- (-)反對,只要是和維基百科有關的內容,只要不是廣告或侵權,就可以放。「亂搬被刪頁面內容」有什麼不好?--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7:15 (UTC)
- 對耶,其實我是在想那種廣告的情形,但好像G11就可以處理了嘛...-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與滅絕專題於 2015年12月3日 (四) 07:32 (UTC)
- 如果照A大這樣說,我覺得應該要跟草稿一樣設定不給外部搜尋比較好...(話說被刪後移回使用者頁的,我覺得User:Yangzhezhen/已刪除條目存檔/動漫角色生日列表這種滿牛der)--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2月3日 (四) 07:35 (UTC)
- 我覺得用戶名字空間本身就不應該被索引,無論是放什麼。--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8:10 (UTC)
- 呃,我一開始有特別說明指的是「條目主題若不涉及維基百科本身」,更明確講就是「條目內文無提及與維基百科相關之敘述」(不過我後面的問題忘了再說一次,補上),總不能說「曾經放在維基百科任一條目內的內文」都算「與維基百科有關」吧?邏輯明顯不通,不然每個人都把想放的文字隨便寫到任一條目,然後就說那與維基百科有關所以能放用戶頁,那用戶頁指引的限制(不可放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根本如同虛設。目前子頁面怎麼弄我都當作沒看到,主要就是想確定用戶頁主頁面的規範程度。--LHD(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8:15 (UTC)
- 用戶頁不可以放移動到子頁面就完事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08:19 (UTC)
- 只要不是廣告,再補回NOINDEX,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用戶子頁面就像別人的家,平常情況下應避免干涉。--Temp3600(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14:09 (UTC)
- 不侵權,且複製的時候也適當標註了原作者的話,沒有什麼太好的理由去禁止。用戶頁應當做與維基百科有關的事情,而不是應當內容直接與維基百科相關。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2月3日 (四) 14:14 (UTC)
- 標題有標清楚通常是不會被刪除的。--Engle躍【✉✈㍿♛№】 2015年12月7日 (一) 04:44 (UTC)
- 「發現有使用者將已刪除的條目內文整個複製到個人頁面」說的莫非就是我吧。。。special:prefixindex/user:bluedeck/bibliotek/history/articlerescue/2015/。Bluedeck 2015年12月7日 (一) 16:48 (UTC)
- 不是,是某位疑似宣傳,因涉及傀儡被封禁的新用戶。--LHD(留言) 2015年12月9日 (三) 17:23 (UTC)
- 「發現有使用者將已刪除的條目內文整個複製到個人頁面」說的莫非就是我吧。。。special:prefixindex/user:bluedeck/bibliotek/history/articlerescue/2015/。Bluedeck 2015年12月7日 (一) 16:48 (UTC)
- 標題有標清楚通常是不會被刪除的。--Engle躍【✉✈㍿♛№】 2015年12月7日 (一) 04:44 (UTC)
- 如果程序正確,用戶頁可以放置條目內容。一、獲取內容手段合法。用戶要取得被刪除內容,一是提前複製下來,二是向管理員索取。我沒找到第二個途徑里,哪些條件不能(通過電子郵件)給。如果有廣告內容,無論在主名字空間還是用戶空間都會被刪除。二、保存條目內容合法。用用戶頁的草稿和放回用戶頁的被刪除內容,性質沒有不同。沒有道理因為先放後刪還是先刪後放而產生區別。如果條目因為關注度不夠被刪,我放回用戶頁,等過幾年萬一關注度來了呢?維基並不禁止這樣的操作;我可以說這個內容是我將來的草稿。--Gqqnb(留言) 2015年12月8日 (二) 07:48 (UTC)
- 而且這種做法也有好處,現在找不到來源沒關注度的,興許將來就有了呢?--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07:02 (UTC)
快速刪除方針之擴充
當今快速刪除方針內,並無規範用戶是否得以刪除其討論頁,而僅能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至於使用者名稱方針:「您可以要求刪除您的使用者頁面和使用者討論頁」,使用者頁面指引:「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使用者頁面和相關的討論頁。這樣的情況通常發生在一個長期做出貢獻的使用者決定要離開百科時。」,故用戶應有權向管理員要求刪除其討論頁,像用戶頁一樣。
然而,在某次存廢討論中,有多位用戶主張不得要求刪除自身之討論頁。故今日在此交由社群討論,並望若共識決定允許刪除討論頁則增設相關快速刪除方針、若共識決定不允許則刪去後二者之敘述,以期避免二方針之衝突與造成用戶之混淆。在此並邀請曾參與該次存廢討論之用戶@Antigng、Cosine02、D2513850、Carrotkit、淺藍雪:@James970028:前來討論。以上。-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2:58 (UTC)
- 先解決未經討論擅自修改方針的行為吧。--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6日 (六) 13:02 (UTC)
- @Antigng:那是「指引」不是「方針」,而指引不得違背方針。-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3:06 (UTC)
- 「允許刪除User talk頁」和「不允許快速刪除User talk頁」兩件事並不矛盾。--Mewaqua(留言) 2016年2月6日 (六) 13:03 (UTC)
- @Mewaqua:我並未說他矛盾,只是這二者有潛在之衝突,應該要解決的。另外任何自動確認用戶本就有權提刪任何頁面(頂多被快速保留)。-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3:06 (UTC)
- (~)補充:快速刪除方針:「管理員可直接刪除符合下列準則而又掛有快速刪除模板的頁面或檔案。若頁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刪除準則,就應提案一般頁面存廢討論或檔案存廢討論。」,如不得快速刪除之,則該用戶無法「要求」管理員刪除。-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3:10 (UTC)
- (!)意見,「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快速刪除」,對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提出存廢討論一樣視為要求管理員刪除,還有「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也不代表管理員就必須接受刪除的要求,故此敝人看不出此案例和此兩條例出現潛在衝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3:48 (UTC)
- @Cdip150:私以為,「對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提出存廢討論」並非要求管理員刪除,而是交由社群討論,管理員只是社群共識執行者。另即便未有衝突,這已造成許多用戶之誤解,有需要釐清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4:00 (UTC)
- 由於存廢討論中最終執行刪除者是管理員,故此在存廢討論提出刪除要求一律都視為是對管理員提出的,也應理解為管理員在聽取社群意見後才決定是否接受其要求。其實,WP:UP所訂的可以免討論快速刪除的本來就只有User頁,而沒有User_talk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4:31 (UTC)
- 沒錯。所以這次我想要讓社群討論是否應增設此理由,以及若不應增設則要如何修飾那二邊之語句以防誤會。-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4:40 (UTC)
- User_talk頁應因應各個不同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刪除或保留的決定,故不應該有速刪理由。縱然如此,那二邊亦毋須特別修改,敝人不認為所謂的誤解是因為條文寫得不好,那二邊本來就沒有「只要一有人要求就必定能刪除User_talk頁」之意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5:10 (UTC)
- 沒錯。所以這次我想要讓社群討論是否應增設此理由,以及若不應增設則要如何修飾那二邊之語句以防誤會。-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4:40 (UTC)
- 由於存廢討論中最終執行刪除者是管理員,故此在存廢討論提出刪除要求一律都視為是對管理員提出的,也應理解為管理員在聽取社群意見後才決定是否接受其要求。其實,WP:UP所訂的可以免討論快速刪除的本來就只有User頁,而沒有User_talk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4:31 (UTC)
- 因為用戶討論頁包含有關用戶的討論記錄,其他用戶的留言,以至通知及警告。討論頁一旦刪除,基本上只有管理員才能看到過往的內容。由於討論頁是一般用戶判斷其他用戶的可信度、可靠性,是否正當編輯的主要途徑,對處理用戶的人事任免,例如投票有一定影響,而提報破壞也要參考其之前有沒有被相關的警告。因此,用戶清空自己的討論頁是可以的,但用戶為了銷毀過去編輯歷史而刪除用戶討論頁,對維基社群的管理而言會有不利之處。--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6日 (六) 15:24 (UTC)
- 我看過很多30天內無任何編輯的IP用戶的討論頁被移動到存檔,所以用戶討論頁有權存檔--林勇智 2016年2月6日 (六) 18:19 (UTC)
- (※)注意,這裏不是討論把討論頁存檔,而是把討論頁刪除但又不進行存檔的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08:20 (UTC)
- 但不排除此種處理方式,因為這不失為一種可行方案。-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7日 (日) 09:20 (UTC)
- (※)注意,這裏不是討論把討論頁存檔,而是把討論頁刪除但又不進行存檔的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08:20 (UTC)
- @Cdip150:私以為,「對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提出存廢討論」並非要求管理員刪除,而是交由社群討論,管理員只是社群共識執行者。另即便未有衝突,這已造成許多用戶之誤解,有需要釐清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慶祝WP15,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專題於 2016年2月6日 (六) 14:00 (UTC)
- 我傾向保留,理由同Lu君所言,除非維基允許註銷賬戶,否則我看不到刪除的必要--淺藍雪❉ 2016年2月6日 (六) 23:27 (UTC)
- 認同不列入刪除範圍,因為用戶討論頁也一般用戶評價和了解該用戶的編輯情況、交流情況等涉及用戶編輯質量的依據,如果刪除只能通過管理員,手續變得繁瑣,不利於評價。建議直接清空即可。除非永久退出,不得繼續使用該賬戶,可以通過存廢討論提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7日 (日) 09:23 (UTC)
- 即使永久退出也不應該提刪用戶討論頁,因為這些討論頁面有研究價值。比如某永久退出用戶曾經制定過一個方針,或者打過一場大的編輯戰,要了解方針制定時的討論或編輯爭議當然需要翻一下當時的討論頁。--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2:45 (UTC)
- (!)意見,目前的中文方針和指引如下:如無特殊情況或違反維基相關規定情況下,可以刪除討論頁。目前的英文方針和指引如下:如無特殊情況和原因,不得刪除討論頁。
在下認為,為保護用戶個人隱私,用戶在永久隱退時應可以提交刪除自身用戶頁及任何子頁面和討論頁的申請,如無特殊理由,應當一律予以刪除。特殊理由包括Antigng君提出的「重大編輯戰歷史」「方針討論」等,然而應當傾向於將值得保留的內容統一重命名歸檔,而將不需保留的其他內容一併清除。 望指教。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01:42 (UTC)
- (-)反對。不允許刪除,但可以存檔。如有特殊情況才可以刪除,如用戶存在期特別短,討論也上根本沒什麼內容等。一般來說不允許刪除,因為他會參與一些討論,考古工作會需要。--Gqqnb(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1:29 (UTC)
禁止提刪用戶討論頁
即修改用戶名方針「您可以要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一句,刪去用戶討論頁五字。甚至可以反過來加入「您不可以刪除你的用戶討論頁」。--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4:15 (UTC)
- (-)反對,仍應該允許可以提出用戶討論頁的刪除請求,但是是否刪除應個別地在存廢討論中評估,而不應該一刀切地把全部User_talk都不能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4:54 (UTC)
- (-)反對,不能這麼一刀切地改,比如由拿用戶討論頁打廣告的spambot創建的用戶討論頁肯定適用g11;某個用戶如果創建了另一位用戶的討論頁(非本地創建,系統未自動創建討論頁),並在討論頁上暴露後者的隱私,後者當然可以提出刪除。應該嚴格限制刪除用戶討論頁,而不是禁止。--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03 (UTC)
- (:)回應「您不可以」,不代表其他用戶不可以--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16 (UTC)
- 第二種情況下「您可以」--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20 (UTC)
- 不應剝奪用戶自己本身的提刪自己User_talk的權利,如果自我提刪者的理由不夠有力,自然會有人在存廢討論給出(○)保留意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5:22 (UTC)
- 有甚麼理由可以讓用戶自己提刪自己User_talk呢?如果根本不存在這樣的理由,不如直接禁止。--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27 (UTC)
- 比如其他用戶創建的,侵犯隱私權的討論頁。--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32 (UTC)
- 極不贊成直接禁止,雖然敝人未想到有甚麼好理由,但也不能確定「根本不存在這樣的理由」,靠大家在提刪個案發生時才按着不同情況來決定去留是最好不過,這種存廢討論的過程是不應該免除的。User_talk不應該有絕對的(×)快速刪除的理由,但同時也不應該有絕對的(○)快速保留的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5:38 (UTC)
- 有甚麼理由可以讓用戶自己提刪自己User_talk呢?如果根本不存在這樣的理由,不如直接禁止。--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5:27 (UTC)
- 話說回來,「您可以要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這句根本沒有意思,因為用戶本來就可以去AFD要求刪除任何頁面,只是會不會受理而已。--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6:20 (UTC)
- 這句話是要避免「您的帳戶已不可能被刪除」被錯誤理解為「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也不可能被刪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28 (UTC)
- 也對。那要不要寫清楚「您可以通過wp:頁面存廢討論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我覺得「請求」比「要求」語意貼切些。--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6:36 (UTC)
- 可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46 (UTC)
- 其實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感謝Temp3600幫我說清楚了。但是用戶頁部分已有O1所以不須透過wp:頁面存廢討論,而僅限討論頁部分。所以可能二者的差別也要說明清楚。或許可以改成「您可以通過提報wp:快速刪除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頁、通過wp:頁面存廢討論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討論頁」。各位覺得這樣如何?-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新年快樂!於 2016年2月8日 (一) 05:41 (UTC)
- 也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8日 (一) 06:29 (UTC)
- 翻譯 "Editors seeking privacy per WP:Courtesy vanishing / right to vanish can usually have their accounts renamed and their user pages (and in exceptional cases user talk pages) deleted." --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8日 (一) 09:35 (UTC)
- 希望隱退的用戶可以要求管理員替自己更名及刪除自己的用戶頁,但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刪除用戶討論頁。--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8日 (一) 15:35 (UTC)
- 也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8日 (一) 06:29 (UTC)
- 其實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感謝Temp3600幫我說清楚了。但是用戶頁部分已有O1所以不須透過wp:頁面存廢討論,而僅限討論頁部分。所以可能二者的差別也要說明清楚。或許可以改成「您可以通過提報wp:快速刪除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頁、通過wp:頁面存廢討論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討論頁」。各位覺得這樣如何?-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新年快樂!於 2016年2月8日 (一) 05:41 (UTC)
- 可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46 (UTC)
- 也對。那要不要寫清楚「您可以通過wp:頁面存廢討論來請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我覺得「請求」比「要求」語意貼切些。--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16:36 (UTC)
- 這句話是要避免「您的帳戶已不可能被刪除」被錯誤理解為「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也不可能被刪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28 (UTC)
- (:)回應,恕在下拙見,無法理解閣下您請求阻止討論頁刪除的真正意圖所在,請明示。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01:23 (UTC)
- (!)意見,如果通知及對話的對象用戶明確,大部分用戶都會寫在對方的討論頁。如果用戶討論頁被刪除,留言討論的用戶將不能查閱自己的貢獻,在用戶的 我的編輯 不會顯示,貢獻記錄會被編入已刪除。
- 此外,大部分通知及警告半自動編輯,都會編輯在對方的討論頁,例如我發出通知,警告對方不要破壞條目,是不會編輯在我的討論頁,然後 ping對象用戶 去閱讀的我的討論頁,目前通用的做法都是發在對方的討論頁。
- 其他用戶如要查閱過往的討論,出現編輯爭議的來龍去脈,該用戶有多少DYK,收了多少警告,都在用戶討論頁反映。對於為什麼這用戶成為管理員,那用戶為什麼被視為破壞/擾亂的用戶,為什麼被封禁/解除封禁,都涉及查閱用戶討論頁,所以用戶討論頁對百科的管理是甚為重要。--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19:19 (UTC)
- 用戶討論頁應避免刪除,即使退出維基百科也不是刪除討論頁的必然理由。如果有用戶認為用戶討論頁必須刪除,可以提交存廢討論決定是否刪除,但僅限於沒有任何可回退的版本,或該討論頁的初期版本已經違反收錄準則。
- 至於部分用戶提出涉及私隱資料、誹謗內容、侵權或打廣告等,可以交由修訂版本刪除處理。
- 用戶討論頁不是某用戶的私人頁面,而且包含很多值得其他用戶參考的訊息。對於不當編輯可以比照人物條目,如馬英九、蔡英文等在世條目,都不會因為某次編輯出現誹謗內容,而令整個頁面連根拔起,只會刪除個別版本。如果有用戶仍然執意在討論頁加入侵犯私隱、誹謗、廣告內容,可以限制該用戶編輯,或保護該討論頁。--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05:29 (UTC)
- (-)反對,應視具體情況,當出現用戶討論頁技術錯誤時,就需要進行相關操作。--Nbfreeh 2016年3月8日 (二) 13:29 (UTC)
用戶討論頁子頁面速刪問題
上面關於用戶討論頁刪除與否的問題看起來已經差不多達成共識了(只差可能有些小細節還可以微調)。另外我最近發現部分用戶對於用戶討論頁子頁面是否適用O1速刪有爭議。有人認為反正「刪了存檔並不會抹除原始討論頁上的編輯歷史」所以可行,但亦有人認為「照方針來說你哪怕G10了都不能O1」。我個人對這點並不採任何立場,但還是覺得討論一下可能比較好,以避免日後的爭議。在此ping@Antigng、Jimmy Xu、DreamLiner:。-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新年快樂!於 2016年2月13日 (六) 02:35 (UTC)
- 我記得英文區之前有一個刪除存檔的例子,但是現在找不到了。--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08:30 (UTC)
- O1不能用於用戶討論頁子頁面,O1所寫的是「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字面意思就單指用戶頁的子頁面,所以用戶討論頁的子頁面沒有包含在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16日 (二) 15:25 (UTC)
- 可提刪不可速刪--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6:30 (UTC)
- 用戶討論頁子頁面都不應快速刪除,總括而然是用戶討論頁及討論頁的子頁面都不能快速刪除,明確 用戶頁/用戶頁子頁 及 用戶討論頁/討論頁子頁 在編輯及請求刪除處理的分別。--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8:14 (UTC)
- 規則漏洞. Bluedeck 2016年2月20日 (六) 00:10 (UTC)
- 不行的,WP:CSD#O1:「如果是從其他名字空間移動來的,須附有合理原因。」所以Bluedeck君您做了這個也不可以速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1日 (日) 08:34 (UTC)
- 實際上街燈電箱引用的那句「補丁」正是出於這個目的而加上的。原來那句話是不在那裡的。然而,我個人認為這個補丁打的非常的不漂亮。它將一個最簡單最不容易出錯的O1變成了一個需要查盡歷史才能決斷的操作。我認為目前管理員處理O1的方式是做不到這個要求的。當初打此補丁時,我曾提出替代方案,就是改過濾器101,不准把其他名字空間頁面往用戶頁下面移動。然而這個方案似乎也有他的問題(可能有的時候就是需要移動)。Bluedeck 2016年2月21日 (日) 08:43 (UTC)
- 不行的,WP:CSD#O1:「如果是從其他名字空間移動來的,須附有合理原因。」所以Bluedeck君您做了這個也不可以速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1日 (日) 08:34 (UTC)
- @Cdip150、Temp3600、Thomas.Lu:實際案例(並未針對任何用戶,只是表明似乎詮釋上有歧異,應予釐清)。-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2日 (一) 07:20 (UTC)
- 已經速刪了的,某種程度是方針不明確做成,不追究了。修改方針後,刪除討論頁及討論子頁都須要提交存廢討論。另外,討論頁及子夜的內容可以複製,但不可以移動到用戶頁,然後快速刪除。
- 還有一種類似情況,是移動討論頁,並刪除重定向。曾經發現有用戶移動討論頁,並刪除重定向頁面原有的目標頁面標註,於是在下向管理員提出此問題[6]。最後,另一位管理員不久就把這些變動還原了。--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2日 (一) 10:43 (UTC)
- (+)支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00:03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閣下舉我的案例於此不妥,本人是重新存檔後再刪除,不存在普通用戶無法查閱歷史的問題。--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7:13 (UTC)
- @DreamLiner:這就是我為何要舉此例的原因。當不存在「普通用戶無法查閱歷史」情形時,我認為也沒有不給刪的道理,但現在的方針就是不許。所以我原想增加此部分,但討論到後好像忘了這部分的討論了,謝謝提醒。所以我還是覺得一般用戶討論頁與存檔頁似乎應該分開處理較妥。-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8日 (日) 03:31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閣下舉我的案例於此不妥,本人是重新存檔後再刪除,不存在普通用戶無法查閱歷史的問題。--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7:13 (UTC)
- (+)支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00:03 (UTC)
- @Temp3600:我是在說這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7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我仍然建議提刪,讓用戶自己說服社群為何要調整討論頁存檔會較恰當,畢竟看存檔比看編輯紀錄方便,用戶應給出合理解釋。--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37 (UTC)
- 好吧,那我對這部分暫無意見。但不知天天對此有何看法?- 和平、奮鬥、救地球!論・自於 2016年3月2日 (三) 07:40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我仍然建議提刪,讓用戶自己說服社群為何要調整討論頁存檔會較恰當,畢竟看存檔比看編輯紀錄方便,用戶應給出合理解釋。--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37 (UTC)
結論
總結一下以上討論:
修改用戶名方針
「但您可以要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詳情請參閱Wikipedia:用戶頁),或以前述方法要求更改用戶名稱。」一句,改為「但您可以要求刪除您的用戶頁及其子頁,或以前述方法要求更改用戶名稱。若希望刪除用戶討論頁,則可於頁面存廢討論作出請求。詳情請參閱Wikipedia:用戶頁」
修改「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和相關的討論頁。」一句,改為「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可以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或者於頁面存廢討論請求刪除用戶討論頁。」
- 如何定義「管理需求」?--淺藍雪❉ 2016年2月28日 (日) 17:12 (UTC)
- 其實我也不知道,這只是從舊例抄下來的。--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18:21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如你是在說這個,那我真的是抄的,實在不知道有什麼需求....--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4 (UTC)
- @Temp3600:不是在說這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6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那請問你是在說那項未有共識?--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8 (UTC)
- @Temp3600:我上面已經ping了,沒收到?(就在上方不遠處)-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6:30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那請問你是在說那項未有共識?--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8 (UTC)
- @Temp3600:不是在說這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6 (UTC)
- ……,你可要求快速刪除你的用戶頁。討論頁記錄了討論和決策的制定過程,一般不可被刪除。如果討論頁上暴露了用戶隱私或其他不適合的內容,可刪除修訂版本。如你認為確實有特殊情況需要刪除討論頁,須進行存廢討論。--Gqqnb(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1:52 (UTC)
- 這個也不錯,我試試合併進去。--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0:22 (UTC)
修改快速刪除方針
維基百科:使用者頁面有以下一段: 請只對您自己的用戶頁和子頁面提報,而且,只有您有刪除你自己的用戶頁的真正理由,才可把他們提出快速刪除。
如果一個頁面先前在其它名字空間,而被移動到用戶名字空間的子頁面,那麼就不能這樣處理,必須要在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列出。相反,如果您已經把他們移回,那麼就一定要像以上那般提報快速刪除。
故應修改O1,改為「從其他名字空間移動來的頁面必須經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刪除。」
修改維基百科:破壞
在「破壞類型」中「移動頁面的破壞」加上「另外,利用移動,將頁面搬到用戶名字空間再提請速刪的做法亦屬破壞。」
希望大家可以達成共識。@Cdip150、和平奮鬥救地球、Thomas.Lu、淺藍雪、Antigng:--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3日 (二) 18:14 (UTC)
- 基本上(+)支持,然我覺得「另外,利用移動,將頁面搬到用戶名字空間再提請速刪的做法亦屬破壞。」可略修為「另外,利用移動,將頁面搬到用戶名字空間再提請O1速刪的做法亦屬破壞。」,因為有時可適用G10。「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可修為「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或者於頁面存廢討論請求刪除用戶討論頁。」(要不然人家可能按第一項的詳情點進去看,卻沒看到用戶討論頁刪除相關說明)。題外話:上面的ping不知為何又沒通知到我了 囧rz...-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00:03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G10:對於用戶子頁面:請使用{{d|O1}}」,我覺得用戶子頁面本身就不應用G10提刪。第二項贊成,已改。--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5:49 (UTC)
- 再PING @Cdip150、Thomas.Lu:--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6日 (五) 15:09 (UTC)
- ping@淺藍雪、Antigng:--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6日 (五) 15:10 (UTC)
- 可以加入於方針。因為這種做法,如同先破壞一個正常的頁面,再提報刪除,只是形式轉變為,把原本不適合速刪的頁面,移動到可以速刪的區域。對於這種移動,基於對用戶的善意推定,例如未有細閱方針而進行不當移動,因此對於初次的違規移動,除了替其還原移動外,用戶應獲得警告,如果發出最後警告後仍繼續不當移動,才會被限制編輯。--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6日 (五) 18:19 (UTC)
- 此外,故意干擾討論頁被移動後產生的重定向都是破壞,例如清空原本指向討論頁的重定向,令關聯頁面不能通過重定向連往該討論頁,妨礙用戶查閱。如果頁面命名有誤而必須移動,應提報不留重定向,用戶不應通過自行把重定向頁面的語法刪除,使重定向失效。--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6日 (五) 18:19 (UTC)
- 這項可加入至破壞性重定向。--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5:53 (UTC)
- 「你有權利」,不好,應當改為「你可以」。--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00 (UTC)
- 請容我吹毛求疵一下:「從其他名字空間移動來的頁面必須經
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刪除。」另外我不覺得需要修改Wikipedia:破壞,這種行為可以WP:POINT#欺騙維基系統為由進行封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7日 (六) 16:07 (UTC)
- WP:POINT#欺騙維基系統的描述有點空泛,對特定的違規操作缺乏提醒作用。即使不為此不另立條文,也須要寫入WP:POINT#示例明確這是不容許的做法,告誡用戶不應隨意刪改指向討論頁的重定向。--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21 (UTC)
- 另立條文於方針會較清晰。--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46 (UTC)
- 那麼敝人認為應該改為這樣:「另外,胡亂將頁面移動到用戶名字空間的做法亦屬破壞。」不祇速刪用戶頁,有些人故意把條目移動到自己的用戶頁空間,然後祇對留下的重定向提刪,幾乎是變相令某條目不再存在。改為這樣的話就能涵蓋更多不當行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8日 (日) 06:43 (UTC)
- 這或可考慮修訂前句,「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無關係的名稱取代原來的頁面名稱,令其他人找不到該頁面」改為「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無關係的名稱取代原來的頁面名稱,或胡亂將頁面移至其他名字空間,令其他用戶找不到該頁面」。--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18:25 (UTC)
- 這個很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9日 (一) 06:32 (UTC)
- 這或可考慮修訂前句,「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無關係的名稱取代原來的頁面名稱,令其他人找不到該頁面」改為「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無關係的名稱取代原來的頁面名稱,或胡亂將頁面移至其他名字空間,令其他用戶找不到該頁面」。--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18:25 (UTC)
- 那麼敝人認為應該改為這樣:「另外,胡亂將頁面移動到用戶名字空間的做法亦屬破壞。」不祇速刪用戶頁,有些人故意把條目移動到自己的用戶頁空間,然後祇對留下的重定向提刪,幾乎是變相令某條目不再存在。改為這樣的話就能涵蓋更多不當行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8日 (日) 06:43 (UTC)
- @Antigng、Cdip150:兩項文字修訂已改。--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52 (UTC)
- 另特邀@AT、DreamLiner、James970028、Outlookxp、Kuailong:五位前來看看,給點意見。--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55 (UTC)
- 對結論無任何反對意見,且特支持以移動頁面來進行表面上合法的快速刪除者,視作破壞者,這已屬遊戲維基規則。期盼此方針指引修改案盡速通過,以防止更多鑽漏洞的情形發生。--火車書呆論 · 貢 2016年2月28日 (日) 16:24 (UTC)
- 雖然覺得這個怎麽看都已經構成擾亂了,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寫出來,不過各位都同意添加的話也無所謂--淺藍雪❉ 2016年2月28日 (日) 17:23 (UTC)
結論的結論
上述提議全部通過,並將於不日內修改。--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4:51 (UTC)
- 同意。--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4:53 (UTC)
- 修改前請Template:Bulletin一週,此後若無任何重大意見方才落實。--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9日 (一) 15:05 (UTC)
- @Temp3600、Antigng、Cdip150:上面還有不同意見(結論的前段),請注意。-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5:11 (UTC)
- 在最後的最後,想請@Bluedeck:再複檢一次。--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7 (UTC)
- 我也同意更新。既然街燈提議展示,那就展示着,無妨。不過,
- 對於本來就符合其他快刪標準的頁面,不應只因其被移動到用戶空間就要求提刪。
- 我要重申我對這種漏洞修補方案的擔憂:o1的執行人員從此將有責任在o1前完整瀏覽歷史以確保用戶並非在提刪別的名字空間移動過來的頁面。這將本來最易做且不易出錯的管理工作的難度提升了數個數量級。我眼中更美觀的方法是修改AF101,直接禁止非用戶名字空間頁面移入用戶頁。
- Bluedeck 2016年3月4日 (五) 05:32 (UTC)
- 我也同意更新。既然街燈提議展示,那就展示着,無妨。不過,
- 在最後的最後,想請@Bluedeck:再複檢一次。--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27 (UTC)
- 1我希望借管理員的自由裁量來解決,當作是用戶「不小心用錯了速刪理由」。但嚴格而言,用戶為何不直接提請速刪,而要多此一舉去移動頁面呢? 2則需要大家再作討論。--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0:55 (UTC)
- 修改完畢。--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13:54 (UTC)
阻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其他用戶的用戶頁
本段落被user:Bluedeck於2016年2月20日 (六) 05:15 (UTC)從三級標題段落獨立為二級標題段落。
可以用過濾器阻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其他用戶的用戶頁嗎?--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2日 (五) 20:56 (UTC)
- 這好像是另一個問題了,我開子段落好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新年快樂!於 2016年2月13日 (六) 02:39 (UTC)
- @Lanwi1:Special:濫用過濾器/27,現在是警告加標記。--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03:01 (UTC)
- 直接禁止IP及新用戶編輯他人用戶頁也是可行的做法。因為新用戶的貢獻主要在條目方面,其餘就是因為所創頁面被提刪,而進行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基本上不須要編輯他人用戶頁,所以禁止新用戶編輯他人用戶頁,是不會對其編輯帶來負面影響。在最近更改捕捉到的IP或新用戶編輯他人用戶頁,基本上都是屬於破壞或人身攻擊,在下之前也回退不少這類用戶頁編輯,大部分新用戶更因此被確認為純破壞用戶,而永久封禁。--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07:33 (UTC)
- (-)反對 User:星辰之嘆--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09:14 (UTC)
- 實際上還有劉嘉君的用戶頁。--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09:15 (UTC)
- 掛個允許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的提示性模板即可。--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21:17 (UTC)
- 目前只是初步交流意見,尚未有修改相關方針的考慮,還談不上支持與反對。此外,這類對用戶頁的不當編輯常有報復性,先前有被封禁的用戶宣泄不滿,於是開設新帳戶或直接以IP破壞管理員或提報用戶的用戶頁,所以容許新戶或IP編輯,也藉此循用戶頁的破壞早期發現立心不良的用戶。--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14:03 (UTC)
- 掛個允許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的提示性模板即可。--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21:17 (UTC)
- 直接禁止似乎是可行的...有沒有考慮必須使用ip編輯的特殊情況?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14日 (日) 00:25 (UTC)
- @Lnnocentius和Lanwi1:確實,比如說某個用戶修改了自己的用戶CSS為
*{display:none}
導致什麼事也不能做,被迫退出登錄來修改CSS。--中國大陸的SolidBlock討論 2016年2月15日 (一) 14:38 (UTC)- CSS本來就其他人不能編輯,類似情況請找管理員。Liangent(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17:48 (UTC)
- 噗,CSS display:none用開發者工具就可以修復,還要創新帳戶。。。--Gqqnb(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00:39 (UTC)
- @Lnnocentius和Lanwi1:確實,比如說某個用戶修改了自己的用戶CSS為
- 實際上還有劉嘉君的用戶頁。--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09:15 (UTC)
- (+)支持這個好啊這個,破壞用戶頁的人基本都是已經犯了事有積怨的吧,根本不是新用戶了吧。。感覺拿這個當餌沒啥用還浪費時間巡查回退--淺藍雪❉ 2016年2月16日 (二) 22:31 (UTC)
- 我認為這一點可以參考日語維基百科的做法,基本全面禁止,有需求的可以開放編輯。畢竟編輯他人用戶頁的行為不多見。(參見ja:Template:編集許可)--Suchichi02(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09:28 (UTC)
- 其中一個方法是,用戶頁全部預設為半保護,個別用戶認為其用戶頁歡迎IP及新用戶編輯,可自行解除頁面的半保護。另一個方法是,容許用戶對其用戶頁申請預防性的用戶頁長期保護,而不像其他頁面只有受到破壞後,才考慮進行保護。
- 前者須要對目前的設置進行修改,但往後不會增加管理員的工作量。後者無須進行任何修改,只是放寬用戶對所屬用戶頁的保護申請,但如果短時間內有多個用戶提出保護,管理員的工作就會變得繁忙。--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2:08 (UTC)
- 預設為半保護的話會有問題:未滿7天和50次編輯的用戶連自己的用戶頁也不能編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18日 (四) 03:27 (UTC)
- 我認為這一點可以參考日語維基百科的做法,基本全面禁止,有需求的可以開放編輯。畢竟編輯他人用戶頁的行為不多見。(參見ja:Template:編集許可)--Suchichi02(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09:28 (UTC)
- 順帶一問,用戶頁的子頁面包括在此範疇內嗎?如果是,那麼會不會另外有特殊情況。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18日 (四) 04:50 (UTC)
- 我所知道的是確實有人不時使用IP編輯自己的用戶頁面。我認為最佳的方法是給任何有需求的人提供永久的半保護。Bluedeck 2016年2月19日 (五) 23:47 (UTC)
- 或者可以弄一個管理員機器人,給有需要的人的用戶頁、用戶子頁隨時加上或去除半保護。--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10:00 (UTC)
- 由於有戶頁的預設保護或放寬保護申請,都涉及修訂方針,首先要了解保護用戶頁是一個大方向。確認保護用戶頁是主流看法後,討論保護的方法才會有實際意義。--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1日 (日) 05:28 (UTC)
- 放寬保護期限的準備工作已經在2015年的批量議案(其三)中完成。2015年12月3日以後,用戶可以申請永久保護用戶頁面。目前這個方案不需要任何對方針的修訂,通過後通知管理員即可。這是我喜歡這個方案的原因之一。Bluedeck 2016年2月21日 (日) 08:53 (UTC)
- WP:UP#對用戶頁進行保護沒有提及可以在未有破壞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預防性的用戶頁保護,以及永久保護用戶頁,如果有關議案以獲得通過,WP:UP#對用戶頁進行保護也應作出相應更新,明示用戶可作出預防性及永久性的用戶頁保護申請。--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1日 (日) 18:09 (UTC)
- 參考第三議案的討論詳細內容,修改並未明確前提。將另提案對前提進行微調。Bluedeck 2016年2月21日 (日) 20:22 (UTC)
- WP:UP#對用戶頁進行保護沒有提及可以在未有破壞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預防性的用戶頁保護,以及永久保護用戶頁,如果有關議案以獲得通過,WP:UP#對用戶頁進行保護也應作出相應更新,明示用戶可作出預防性及永久性的用戶頁保護申請。--Thomas.Lu(留言) 2016年2月21日 (日) 18:09 (UTC)
- 放寬保護期限的準備工作已經在2015年的批量議案(其三)中完成。2015年12月3日以後,用戶可以申請永久保護用戶頁面。目前這個方案不需要任何對方針的修訂,通過後通知管理員即可。這是我喜歡這個方案的原因之一。Bluedeck 2016年2月21日 (日) 08:53 (UTC)
- @Bluedeck:請問目前你的提案是?--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14:18 (UTC)
- 寫在上面。發言時間是2016年2月19日 (五) 23:47 (UTC) 。Bluedeck 2016年3月4日 (五) 05:22 (UTC)
- @Bluedeck:請問目前你的提案是?--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14:18 (UTC)
結論
提案否決。用戶頁如遭破壞,可申請永久保護用戶頁。--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1:01 (UTC)
- 此討論由一位管理員提出的發問開始,好似沒有正式的提案。不過上文提到「2015年的批量議案(其三)中完成。2015年12月3日以後,用戶可以申請永久保護用戶頁面。」,所以應反映在WP:UP#對用戶頁進行保護,明確用戶可申請永久保護用戶頁,及制定相關的規則。--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7日 (一) 17:30 (UTC)
- 有何規則?--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0:47 (UTC)
- 如果用戶可以申請保護用戶頁,就要考慮是否用戶保護後,很短時間就解除保護,然後不久又申請保護,要處理個別用戶的頻密申請,會加重處理的負擔,或要考慮設定一段時間內的申請次數。--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2:31 (UTC)
- 這個可以用WP:GAME封掉吧...--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0:18 (UTC)
- 沒有明確次數,執行GAME封禁易生爭議,如同簽名長度都有上限,應設立規範給用戶自我約束。--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3:14 (UTC)
- 這個可以用WP:GAME封掉吧...--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0:18 (UTC)
- 如果用戶可以申請保護用戶頁,就要考慮是否用戶保護後,很短時間就解除保護,然後不久又申請保護,要處理個別用戶的頻密申請,會加重處理的負擔,或要考慮設定一段時間內的申請次數。--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2:31 (UTC)
- 有何規則?--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0:47 (UTC)
- @Blueduck:認為有何種細則需要訂立?--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3:53 (UTC)
- 您這個ping不到啊,代您@Bluedeck:吧。--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4:29 (UTC)
- 沒有什麼了吧。我是想不出來特別的了。Blueduck 2016年3月9日 (三) 00:13 (UTC)
- 您這個ping不到啊,代您@Bluedeck:吧。--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4:29 (UTC)
- @Bluedeck:那簡而言之,你的提議是刪去維基百科:使用者頁面中「當用戶個人頁面的內容不再需要保護時應該儘快的予以開放。」一句?--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4:11 (UTC)
- 雖然不是我的提議,但是是我的提議所必然導致的結果。Bluedeck 2016年3月21日 (一) 04:29 (UTC)
- 結論:刪去維基百科:使用者頁面中「當用戶個人頁面的內容不再需要保護時應該儘快的予以開放。」一句。--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21日 (一) 13:24 (UTC)
非持權用戶之用戶頁中加入權限標識模板問題
Leohu21在自己的用戶頁中添加{{Admin}}、{{Autoreviewer}}模板,經2位用戶勸阻和警告無效後堅持保留,並稱「內政問題不需外部干涉」。A2093064認為此舉系違反方針行為,但似乎方針中並無明確要求。因此,我將此問題拿到方針版,請求廣徵意見,以達共識。--Stang 2016年7月14日 (四) 07:24 (UTC)
- 我認為有違WP:USER#我的使用者頁面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未經授權的維基權限模板,參考討論:於WP:VIP、2014年討論於用戶頁討論。--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4日 (四) 07:32 (UTC)
- 不讓放模板到時用戶就把模板展開,直接把內容放上。Liangent(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08:00 (UTC)
- 還是應該明文限制。一般都是通過這個topicon來辨識。--Kuailong™ 2016年7月14日 (四) 08:45 (UTC)
- 用戶頁指引既然有相應的解釋,就應該要注意避免故意違反。而且User:Leohu21已經將其當遊戲來玩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14 (UTC)
- FYI:現已授權Jimmy-bot徑行移除無效的的用戶標識。目的在於用戶自行訪問Special:Userrights移除自己的權限後,容易忘記移除對應的{{topicon}}--Kegns(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09:38 (UTC)
- 如果故意的話?或者現在只是加個nowiki,風頭一過沒人再追究了又移除nowiki繼續玩?而且之前已經試着連續加多層疊來讓jimmybot逐層移走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41 (UTC)
- 問題還不止管理類標識,一些維基獎勵標識也確認是亂掛的,special:diff/40807644/40808107,這絕對是一條中二熊孩子。應該是時候給他見識大人的世界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51 (UTC)
- 既然他已經去世了,那就永久封禁他吧(笑)--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7月14日 (四) 14:22 (UTC)
- 我覺得不能這麼草率……萬一有人盜號然後掛death怎麼辦。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7日 (日) 08:37 (UTC)
- 我認為掛這個模板也不應該這麼草率,見此頁面藍字。--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8:59 (UTC)
- 此頁面藍字是我剛剛加上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9日 (二) 16:56 (UTC)
- 但其他頁面仍有建議不要隨意掛上的警告吧,記得有看過。--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9日 (二) 23:59 (UTC)
- 此頁面藍字是我剛剛加上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9日 (二) 16:56 (UTC)
- 我認為掛這個模板也不應該這麼草率,見此頁面藍字。--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8:59 (UTC)
- 我覺得不能這麼草率……萬一有人盜號然後掛death怎麼辦。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7日 (日) 08:37 (UTC)
- 既然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話說的那麼絕對,那就直接把這段上方針不就行了...#ForeverLove 我想給你個擁抱,像以前一樣可以嗎 2016年7月27日 (三) 16:45 (UTC)
關於User:Leohu21的後續
用戶頁用日文寫了走人去日文區,然後自己的日文用戶頁寫了被我們一群講道理的「強拆民居」,然後還把我和老范單獨列出。哈。然後有點詭異就是自我介紹用了中國台灣介紹自己的出生地、然後傾向寫了台獨運動,我突然搞不懂這熊孩子腦子有什麼短路了? 囧rz...
希望他在日文區不要搞到被人針對了,或者日本人沒有我們這些無聊人那麼蛋疼。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26日 (二) 04:36 (UTC)
不合適的用戶框
- 問題源於對{{User 反對法輪功}}的爭議,已經打到WP:VIP去了。既然在用戶框議題上出現了問題,我認為可以過來具體地討論一下什麼用戶框合適什麼用戶框不合適。
- 關於{{User 反對法輪功}},我在VIP表達的觀點是:在用戶框內寫入「我反對法輪功,我認為法輪功是邪教,我蔑視法輪功的頭目」不可以(進一步重複、解釋政治觀點),但寫入「這個用戶反對法輪功」(簡要地表明政治觀點)、「這個用戶堅決反對法輪功」或
「這個用戶認為法輪功是邪教」(後來劃掉)可以。- 不過,後來我把「認為是邪教」劃掉了:雖然中國大陸人傾向於認為法輪功是邪教,但是法輪功在香港、臺灣、美國等地處於合法狀態,對於那些地方的人來說,「邪教」一詞並不恰當。一旦開這個口子,「邪教」一詞會有被濫用的風險:「這個用戶認為伊斯蘭教是邪教」(備註:這種想法在中國大陸也有市場)、「這個用戶認為共產主義是邪教」、「這個用戶認為主體思想是邪教」等等。
-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不管它是不是真正的邪教,不要提「邪教」這個詞語,只用「支持/反對」、「認同/不認同」、「承認/不承認」一類詞語來簡要地表明觀點,最多用一個表達程度的副詞來強調語氣,完事兒了,不要再具體解釋它是個什麼東西,這樣也不至於引發爭議。不知雙方對此是否認同。
- 再舉個例子,奧姆真理教,「這個用戶十分厭惡奧姆真理教」、「這個用戶堅決反對奧姆真理教的所作所為」,完事兒了,不要說它是邪教,更何況日本政府也沒認定它是邪教。免得奧姆真理教的人過來打仗。
- 此外,我給自己立了一個用戶框:{{User 對法輪功表示中立}},大家看看合不合適吧。本來不樂意管這些亂七八糟閒事兒的。
- 關於{{User 反對法輪功}},我在VIP表達的觀點是:在用戶框內寫入「我反對法輪功,我認為法輪功是邪教,我蔑視法輪功的頭目」不可以(進一步重複、解釋政治觀點),但寫入「這個用戶反對法輪功」(簡要地表明政治觀點)、「這個用戶堅決反對法輪功」或
- 另外,有人認為「別的用戶框也不合適」,所以我們可以把那些不合適的用戶框也拿出來討論,順便一塊兒清理一下,不衝突的。
- 舉幾個例子:{{User hate KMT}}{{User Anti-PRC}}{{User no DPRK}}{{User anti-PATRIOT}},這些用戶框或內容冒犯,或闡述政治觀點,你們看看應當怎麼處理吧。
- User:南極的熊和User:Wikijjj0001建立的幾個用戶框也都有解釋自己的政治觀點,例如{{User 理性維權}}
{{User 反對希拉里參選總統}}{{User支持特朗普}}{{User 維權光榮}}{{User 一黨比多黨好}}。我本來按照「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進行了修改,後來按照下面AT的意見回退了自己的修改,等待兩位用戶過來討論。(後續:Wikijjj0001已同意更改自己建立的用戶框)
- 所以一開始這個討論串有兩個主題,一個是關於{{User 反對法輪功}}的,另一個是關於其他被認為不合適的用戶框的。不管是「親」的還是「反」的用戶框(當然還有中立),一視同仁,這樣就很公平了。
- 發言內容有些混亂,按照User:Marvin 2009的意見,我對我的這些發言進行了整理。所講內容的意思不變。
--維基搗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5:24 (UTC)
- 您這不就是在等同進一步擴大戰線嗎?不同意就直接提刪,不要隨便大幅改動用戶框,對原本就在用的維基人影響很大。—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6:40 (UTC)
- 我改的這幾個沒有人在用(除了其中一個是創建者自用的)。--維基搗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6:46 (UTC)
- 這樣依然很容易擦槍走火,引發更大規模的編輯戰,請先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行動。—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6:50 (UTC)
- 那我先回退然後再提醒他們討論好了。我先去冷靜冷靜,稍後再回來。--維基搗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6:51 (UTC)
- 其實,在下覺得是應該刪除用戶框的衍伸觀點啊。不僅WP:用戶頁有規範,而且實際上絕大部分用戶框,都沒有衍伸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2日 (四) 04:17 (UTC)
- 那我先回退然後再提醒他們討論好了。我先去冷靜冷靜,稍後再回來。--維基搗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6:51 (UTC)
- 這樣依然很容易擦槍走火,引發更大規模的編輯戰,請先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行動。—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6:50 (UTC)
- 我改的這幾個沒有人在用(除了其中一個是創建者自用的)。--維基搗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6:46 (UTC)
- (!)意見--謝謝樓上幾位分享的觀點,在下看法如下:
- 其實「我認為法輪功是邪教」這一用法單用,在下覺得也不合宜。理由至少有:(1)定義邪教,本身是一個斷言;(2)WP:文明方針、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關於「宗教信仰」方面的社群互動規範。(3)逆襲的天邪鬼所提及的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提到了要慎用「邪教」一詞。
- 基本的「反對/支持」、「認同/不認同」等用法,在下覺得大多數用戶框是如此,也比較能顧及到WP:文明方針、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的綜合要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2日 (四) 02:22 (UTC)
- (!)意見--謝謝樓上幾位分享的觀點,在下看法如下:
- (~)補充--用戶框表達意見,就像是用戶個人頁面表達意見;用戶個人頁面 對政治意見太強烈時 都已經引發爭議(尤其當具攻擊性時)。何況是 提供更多人使用的「用戶框」?引述些維基規範,提供參考:
- 依據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
-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在用戶頁上誹謗他人是個壞的主意。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都是壞主意。[1] 」 ——吉米·威爾斯,維基百科創辦人 」
- 「簡 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2]。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 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範例: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某某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這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
- 「被禁止的行為,就是已經脫離了上面「簡單地宣告一次」的規定,進而: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
- 「以上都是濫用維基百科頁面的行為,含有這些內容的頁面會被提請刪除。情節嚴重或屢勸不改的用戶,可按封禁方針的擾亂條款封禁。」
- 何況,政治意見 跟 宗教信仰意見,兩者又有所不同。WP:文明方針(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等用戶的污衊。例如:你這個XXX教徒只會搞襲擊。)、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的要求程度也明確不同,對於宗教信仰尤其較高(性別丶性傾向丶種族丶疾病丶宗教和綽號性質的歧視)(對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雇主等進行侮辱)。
- 有用戶,在維基百科給不同意見用戶貼上標籤(例如:輪子),又以違反上述用戶頁規範的用戶框 ,一連串的作法,很不文明,也容易演變為號召抵制被標籤化的用戶或議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2日 (四) 02:26 (UTC)
- 依據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
- (~)補充--用戶框表達意見,就像是用戶個人頁面表達意見;用戶個人頁面 對政治意見太強烈時 都已經引發爭議(尤其當具攻擊性時)。何況是 提供更多人使用的「用戶框」?引述些維基規範,提供參考:
(※)注意--我已經更改了不恰當的用戶框。--Wikijjj0001 Talk 2016年9月23日 (五) 10:01 (UTC)
在用戶頁中添加對本人的侮辱性外號到底算不算破壞
@Ruincrez:這個人持續在用戶頁第七行加入對本人的辱罵性內容(嚴重侮辱性外號)(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Ruincrez&oldid=41499392 )。經過本人回退並警告模板後無效,而且居然持續多次(不過沒有3RR)加入對本人的辱罵性內容。詳見版本號41558597和41558625。然後我去舉報他破壞,結果他居然反過來舉報我破壞。我想問下在用戶頁中插入明顯的嚴重侮辱性外號算不算違反方針,算不算破壞?——萌萌噠的小曹大大(討論)(互助客棧討論請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16 (UTC)
- 外號算破壞。但是這也不是外號啊。沒感覺「嚴重侮辱」。某種程度上跟用戶頁上一堆膜 jimmy 、才女的模板差不多。--Techyan(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4:21 (UTC)
- 大佐是屬於侮辱性內容了詳見這個。(不過我也不想計較這些了。願意罵就罵去吧。不過還是先去看看WP:VIP吧。)——萌萌噠的小曹大大(討論)(互助客棧討論請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27 (UTC)
- Ruincrez的見解非常正確!-- 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6 (UTC)
- @Clear Sky C:???——萌萌噠的小曹大大(討論)(互助客棧討論請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8 (UTC)
- 外號是否合適還是要看被取外號者是否認同這個外號。如果明知被取外號者不同意,不認為這是文明的行為。--Antigng(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5:02 (UTC)
- @Clear Sky C:???——萌萌噠的小曹大大(討論)(互助客棧討論請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8 (UTC)
- Ruincrez的見解非常正確!-- 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6 (UTC)
- 大佐是屬於侮辱性內容了詳見這個。(不過我也不想計較這些了。願意罵就罵去吧。不過還是先去看看WP:VIP吧。)——萌萌噠的小曹大大(討論)(互助客棧討論請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27 (UTC)
- 大概是對岸流行用語完全看不出所謂嚴重侮辱性的點在哪兒,但擅自修改其他人的用戶頁內容在維基百科通常被視為是嚴重的擾亂行為。如果認為對方的個人頁面內容有不恰當處理應尋找合理的管道提出以供公評(例如先在互助客棧提出也可),而不是擅自去改人家的個人頁。一旦沈不住氣先去動了人家的個人頁面之後,原本就算抗議有理現在也變成一丘之貉很難爭取到其他人的同情/支持。言下之意,衝動行事往往吃虧的反而是自己。--泅水大象™ 訐譙☎ 2016年9月22日 (四) 06:43 (UTC)
- 旁觀了這麼久,我忍不住來插一手了。先論事:我是反對在用戶頁中添加侮辱性的外號的。看到惡俗維基的做法,我很痛心。中國作為禮儀之邦,居然做出這種不道德的事。再論人:我奉勸閣下一句,我也是反對閣下對於萌娘百科的破壞,人家就一個二次元百科,也不知道哪一點你看不順眼,讓你屢次去破壞。具體情況我也不想去深入了解,我只是奉勸您一句,希望您不要破壞萌娘百科。閣下也是一個中學生了,不要像小孩子那樣做出一些幼稚的事情。回頭是岸啊。 --Dqwyy(談笑風生)微小工作 搞個大新聞回復請ping我 2016年9月29日 (四) 07:09 (UTC)
「關注度不足博物館」
我有個想法,如果把因關注度不足刪除的條目暫時存放在我的用戶頁底下,然後除關注度問題外盡可能地以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來維護它,這樣一來能夠在可隨時修改的情況下保存這些資料,比起自己存在電腦裡放在這裡也比較能夠讓大家一起參與,當關注度足夠也能隨時移動到條目名字空間,亦因為先前已經盡可能好的維護它,對品質的堪虞減少,不須經過效率不穩定的存廢覆核程序。這是可行的嗎?
只是問問(但是可以的話我大概還是會拿一些條目內容保存)。--—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6年10月29日 (六) 20:45 (UTC)
- 吐個槽,不止一遍看到有人說「除關注度外其他方針...」,一個不符合WP:GNG的條目怎麼可能同時滿足WP:NPOV、WP:V、WP:NOR和WP:NOT?--Antigng(留言) 2016年10月30日 (日) 04:03 (UTC)
- 原來如此,我理解了 囧rz...--—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6年10月30日 (日) 05:42 (UTC)
- 所以邏輯上可得出?--578985s(留言) 2016年10月30日 (日) 07:38 (UTC)
- 邏輯上,具有潛力的條目符合N。--Antigng(留言) 2016年10月30日 (日) 11:05 (UTC)
頁面語序錯誤?
在「我的用戶頁上可以放些什麼內容?」章節的11行出現「會放一個通知在你的用戶頁面」,應是「會在你的用戶頁面放一個通知」。 頁面語序錯誤,請修正。 建議對於「小改動」,應放開頁面保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