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下街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7月4日) |
高雄地下街,是臺灣首座大型地下街商場,位於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與愛河交會處,上方為仁愛公園,臨近鹽埕商園,佔地11,206坪。
1989年12月18日,高雄地下街在一場火災中燒毀,之後長期擱置未重建。1995年,高雄市政府回填地下街。1998年,現址改建為高雄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對外開放。[1]
歷史
高雄地下街所在地於清雍正年間為瀨南鹽場。日治初期,此地是杉原產業豆餅工廠。二戰後變更為十三號公園預定地。1949年改為體育場,為高雄的第一個體育場。
地下街開發計劃,於1973年由王玉雲市長提出。他建議興建一個大型地下商場,在上方則是建構一個中國園林式的公園,名為仁愛公園。
1978年10月10日,第一層賣場開始對外營運,多家廠商進駐。經營項目包括綜合百貨商店、超級市場、書城、大型遊藝場、電影院、歌劇院、餐廳、展覽館、兒童遊藝場、保齡球館、溜冰場、冰宮。其上的仁愛公園則在1979年3月對外開放。高雄市政府曾在1987年3月實施全面性調查,當時的地下街共有358家商號,規模之大。
在進行地下街第三層開發時,工程遭遇困難。因臨近愛河,地質鬆軟,工程造成地下水大量滲出,無法控制,連帶使第二層地板龜裂,整個地下街結構出現問題。1988年2月,在蘇南成市長任內,地下街的安全鑑定報告公布,建議地下街完全停用。高雄市政府曾三次公告停止使用,但是商家仍然繼續在此經營。1989年12月18日,發生大火,整個地下街被燒燬,地面的仁愛公園塌陷。進駐的廠商求償無門,高雄市政府長期擱置處理重建計劃。[2]
1994年,民間成立文化愛河促進會,呼籲回填地下街,擴建公園至愛河沿岸。
1995年,吳敦義市長任內,在鹽埕區部份里長的要求下,吳敦義下令委請具國際知名度的顧問公司重新規畫仁愛公園,朝國際化的風格努力;「歐式宮廷花園」成為市府要求的規畫方向。1998年,公園落成,改名高雄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公園內樹立二二八紀念碑紀念二二八事件。[1]
參考資料
- ^ 1.0 1.1 愛河下游的故事 1. www.wetland.org.tw. [2019-05-01].
- ^ 高傑. 世紀之火~高雄地下街大火撲滅過程紀實. 警光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