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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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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Barter84留言 | 贡献2019年11月8日 (五) 09:2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 IP 129.94.6.28 / 203.171.88.52 ,请注册以方便讨论;
  • 谢谢您对条目的关注和热情,但是,你所加的分析是关于台湾问题的;而联合公报却是中美之间的共同声明。如果你很想发表关于台湾问题的意见,请参与台湾问题讨论
  • 公报原文请看条目页面下方的 原文链接。您所的内容与公报本身没有直接关系,台湾不是缔约方,售武也没有被规定为和平统一的交换条件,中国也没有在公报中声明放弃武力。作为一分外交文件,原文写得非常清楚。如果您仍然对公报本身有疑问,请在此留言讨论。
  • 而关于台湾问题的讨论,请到台湾问题条目留言。--Pashan (留言) 01:01 2005年4月6日 (UTC)

aknowledge

@Hhsj从条目的回退记录看来,阁下的更动尚未获得其它编者的认同。请阁下先在这里与大家取得共识再编辑条目,否则容易引发回退战,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1:55 (UTC)[回复]

这是介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页面,不是介绍现在这一时刻的研究结果表明美国态度的页面,使用中美联合公报的原文有何不妥,@Matt Smith @Barter84 两位兄弟也请取得共识再编辑条目? Hhsj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4:24 (UTC)[回复]
原先的版本存在已久,是属于稳定的内容。阁下的更动引发了其他编者反对,因此阁下应先在这里与其他编者取得共识之后才能更动。美方人员已经明确说过,他们的立场是“认知”。--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5:12 (UTC)[回复]

要不把两方的意思都加入如何呢?中国这边用字既然是"认识",那条目里就保留使用中国的字词,再另外附注美方表示立场为"认知"即可。我自己本人也是比较认同使用认识的,毕竟这是中文条目,用字记录上应以中文原文为主,英文为辅、备注,如此让人各自解释即可,虽然我不太能分辨认识与认知在中文里哪个意义位阶比较高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rken1987对话贡献)于2019年8月20日 (二) 05:02 (UTC)加入。[回复]

敝人有查过资料,中美公报是以英文版原文为主,中文版是从英文版翻译过来的,而且中文版说明白就是中国自我立场的翻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深外交官施燕华透露,《中美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英文的acknowledge,是中国方面依靠查字典来翻译成公报中文的,施燕华在文中更明白透露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在“认识到”与“承认”的翻译方案中,亲自敲定翻译为“承认”,说这个词更符合我们的立场。[1][2][3]--Barter84留言2019年8月21日 (三) 10:05 (UTC)[回复]

@Cswquz请阁下先在此参与讨论,避免持续回退条目。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9日 (三) 15:23 (UTC)[回复]

(:)回应少来了,这个话题是你于8月19号开的,那之后发生了多少修改,你都不讲,我一回退,你就跳出来。这样的双标我早就领教过。--Cswquz留言2019年10月9日 (三) 16:57 (UTC)[回复]
阁下没有仔细查看编辑历史。从8月19日到敝人昨天ping阁下,这之间发生的修改只有一笔是IP人士针对“承认”、“认知”的修改,其它都不是。敝人不ping IP人士,因为他们没有账号、收不到ping的通知。--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3:17 (UTC)[回复]

条约中文版acknowledge一词由英文版“翻译”来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也不应视为在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上英文版优先于中文版,美方认为acknowledge是认知,而中方从来认为是承认。 Hhsj留言2019年10月9日 (三) 16:25 (UTC)[回复]

讨论尚未结束,阁下不应自行更动。--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3:22 (UTC)[回复]
先前稳定的版本一直存在到2017年(本条目创建于2004年),其中《建交公报》一节一直使用“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根本不存在“认知”和“承认”之间的扯皮。之后才被你们乱改。现在无非是拨乱反正。--Cswquz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5:33 (UTC)[回复]
请阁下慎重发言,不要将他人的修改贬低为“乱改”。维基方针从未说存在好几年的内容就自动等于正确。有争论的内容的修缮,有赖于编者间的共识。请遵循共识的精神。--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6:41 (UTC)[回复]
“稳定版本”是你先在本话题中着重强调的,我不过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要编辑维基多数时候只需常识,明显违反常识和常理的当然可以斥之为荒谬。网络礼仪也只是禁止人身攻击,从没有禁止观点攻击。一个介绍历史文件的条目,不引用原文,却要引用某些“研究”著作来歪曲原文,这超出正常争论的范畴。--Cswquz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7:16 (UTC)[回复]
“稳定版本”代表当时的共识。编者A认为自己是依据“常理”进行编辑,但编者B未必如此认为,因此双方往往必须协商。无论是人身攻击还是观点攻击,只要是“攻击”都不妥,与他人协商时应保持WP:礼仪WP:文明。--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08:21 (UTC)[回复]

联合公报当然是中英文两个版本。所谓“翻译”事项,是起草过程中的交换意见的过程。公报原文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引用一些刻意曲解的书和网文,什么也说明不了。--Cswquz留言2019年10月9日 (三) 16:29 (UTC)[回复]

  1. 熟悉维基百科编辑规则的用户都知道一次文献不是维基百科强调的材料,因为一次文献本身的特性容易造成误导,要看一次文献请洽维基文库,各种公报条文都放在那里,请不要走错地方。
  2.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规定:“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
  3. 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指引说明:“二次文献是维基百科所依赖的主要资料引用来源”。
  4. 美国的"一中政策"和中国的"一中原则"内涵是不一样的,请醒一醒,除非网络与信息来源被当局有效限制,否则稍微关心美中台关系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不了解就应该去补足功课,而不应在维基百科随意发挥造成误导读者。--Barter84留言2019年10月10日 (四) 10:05 (UTC)[回复]
(:)回应: 没错,是“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瞪眼说瞎话的“研究”著作,即便已出版,仍不能算“可靠”。--Cswquz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6: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所说的“可靠”是有其定义的,请见WP:可靠来源。这不是以编者认不认同来决定的。--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6:32 (UTC)[回复]
正确。So what?--Cswquz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6:51 (UTC)[回复]

已将争议之处处理为注释Special:Diff/56779538.--Cswquz留言2019年11月7日 (四) 08:07 (UTC)[回复]

  • 敬告Cswquz,不要故意在文本置入第一手来源,然后把二手引用来源内容甩开到文本外面,这很明显在文本制造错误断言,还使用编辑手段来误导不深入阅读的读者。--Barter84留言2019年11月8日 (五) 09:26 (UTC)[回复]